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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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 篇1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CFR條款)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精選14篇)

合同號:____ 日 期:____ 地 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

第九條 保險: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覈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給買方。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爲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啓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 ( 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爲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爲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後者附加條款爲準)

第二十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買方:         賣方:

年 月 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 篇2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覈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 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爲________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啓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買方:

賣方: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 篇3

買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報:________  電傳:________

賣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報:________  電傳: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覈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爲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啓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

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爲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爲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後者附加條款爲準)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用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份。合同以下述( )款爲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3)

買方:________ 賣方:________

簽名:________ 簽名:____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FOB條款)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

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嘜 NA____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計____.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覈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啓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爲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啓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爲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爲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力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於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後者爲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用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3)

買方:________  賣方:________

簽名:________  簽名:________

日 期:_______  地 點:___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 篇4

合同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港: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港:_________.

第六條 裝運期分運:_________轉運: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賣方必須用不褪色的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_.

第九條 保險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該信用證在_____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覈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全套按發票金額110%的投保_______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3)_________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_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金額爲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啓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爲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_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的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爲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1)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_________.(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後者附加條款爲準)

第二十條 文本及生效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__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以下述_________款爲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_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3)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 篇5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署,買方同意購買且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並遵守所列各項條款。

1.描述

項目

商品名稱、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1

工廠交貨價:

2.原產國和製造商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

包裝在結實的新木箱或紙箱裏,適合遠距離的海運/包裹郵遞/空運和氣候的變化,能防護野蠻裝卸、潮溼、雨淋、腐蝕、震動和冷凍。

買方將對由於包裝不適當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壞、缺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負責;也對由於不充分或不適當的包裝和保護措施所引起的鏽蝕負責。隨箱應裝運一整套有關的服務和操作說明。

4.嘜頭

賣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個外包裝的四周寫上箱號、毛重、淨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溼 ”,“輕拿輕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嘜頭。嘜頭爲:

5.交貨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貨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

在FOB和CFR條款下,保險由買方在裝船後負責辦理。

9.付款

在信用證付款條件下:買方在合同簽訂後14天內,將開出一個由北京銀行爲付款行,以賣方爲受益人,全部發貨金額的不可撤消信用證。此信用證在賣方向開證行出示即期匯票(金額爲發票金額的100%)以及在條款10中所列裝運文件時即有效。付款將由開證行在被提示上述匯票和文件時通過電匯或航空匯款向賣方付出,此信用證在裝船期後的15日內有效。

10.文件

(1)提單/空運單:

A)在海運條件下:

3份原始海運提單,註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空白背書,並寫明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以通知買方。

B)在空運條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複印的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指定給買方。

(2)5份正本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在多於一個嘜頭時,發票應分開打印),按照相關合同寫出明細。

(3)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2份正本和2份複印的裝箱單,註明:重量、裝箱件數和相應發票的日期。

(4)2份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質量、數量說明書。

(5)1份發給買方通知發貨詳情的傳真的複印件。除此之外,賣方將在發貨後7天內,將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郵的方式直接寄給買方。

(6)如果必要的話,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許可證複印件。

(7)一份正本、兩份複印的原產地證明。

(8)文件的數量和內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確的。如果由於賣方沒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買方不能及時清關和提貨,全部損失由賣方負擔。買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必須打印在提單或空運單上,否則,賣方將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貝件要寄給喀*穆和北京辦公室。

11.裝運:

在FOB條款下:

A.賣方將用傳真通知買方如條款12(1)的事項以便買方定船。

B.定船由買方或其代理辦理。

C.買方或其代理將在預計船隻到達裝船港10天前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轉運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賣方一定要與買方保持密切聯繫。當有必要更改船隻或其到達時間不得不提前或推遲,買方及其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買方的船隻在其通知的到達日後30天之內不能到達裝運港口。買方將從第31天起承擔倉儲和保險費用。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 篇6

甲方(賣方):趙  乙方(買方):張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____市____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 405室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____日視爲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臺(型號:100X8485),空調兩臺(型號:015X8549 ),熱水器(型號:109X4554),浴霸(型號:102X6985),飲水機(型號:108X9264),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

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印) 身份證號:  住址:____市____區歇臺子長石村24號 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買方):張 (印)身份證號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 篇7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格:指標項目              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爲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啓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爲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   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爲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  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            買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溝               地  址:

電報掛號:sinochem beijing              電報掛號:

電  傳:22243 chemi cn               電  傳:

22553 chemi cn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爲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爲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後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③由於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一)由於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二)港務當局由於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爲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⑤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①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爲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 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爲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②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並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爲準,賣方應在裝貨後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覈屬實後,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④ 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後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①重量的鑑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鑑定證書爲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鑑定證書填寫。重量鑑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爲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② 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 syb20__-59 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後分裝三份作爲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

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餘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後保存六十天。

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後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爲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①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於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②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採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爲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採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採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後,可以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採取的措施和後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採取措施前,將擬採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採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爲是按船東或船長委託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於被委託者採取的措施,委託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託人提出通知後,被委託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③賣方或船東船長採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牴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爲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爲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 篇8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CFR條款)

合同號:____ 日 期:____ 地 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

第九條 保險: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覈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給買方。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爲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原則,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 、甲、乙雙方應在協議簽署同時交換如下資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等有關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含企業標準檢驗報告),代理廠家提供代理授權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3、雙方提供如上資料複印件都作爲本協議附屬件。  二 、合作產品:  

1、乙方爲產品(生產商、經銷商),並提供相應證件和文件資料。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供應繼續開發或引進後續產品,以保障雙方長遠合作伙伴關係。  三 、供貨價格:  

1、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區銷售乙方之產品時,乙方按該產品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折與甲方供貨結算。乙方提供所有供貨價格表及甲方銷售價格表爲本合同附件。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時間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調低,則與甲方結算價相應發生調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時間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調高,則與甲方結算價在下一個批次中調整。  

2、甲方從乙方買斷部分產品價格另議。  

3、甲、乙雙方商定,在協議有效期內,由於廠家或市場需求需要調整價格時,乙方保證在價格調整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並將價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簽字後生效。  

4、甲、乙雙方商定,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組織促銷優惠活動,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並且在乙方優惠促銷活動基礎上,給與甲方供貨價格與本條第一項相似比例折讓。  四 、訂貨確定:  

1、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後,將訂單傳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後,當日與甲方聯繫,確認訂貨情況及供貨時間,並按要求將產品送達指定地點。  

3、乙方接到通知後,如選定產品型號有誤,乙方應在2小時內回覆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戶及時調換,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4、對於乙方已停產產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停止銷售,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銷售該產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產品訂貨金額雙倍費用作爲補償。  

5、若遇乙方某些型號產品____市場缺貨或已停止生產,乙方應儘量與其它代理商或銷售商協調,24小時內爲甲方配齊相應產品。若不能配齊,乙方承擔訂貨金額200%處罰。  五 、供貨時間及方式:  

1、甲乙雙方按照統一訂單格式依據協商價格開具統一供貨訂單,並在指定供貨期限內,將訂貨產品送至指定供貨地點(限北京地區)。  

2、測量安裝類:乙方在甲方通知時間進行測量,測量完成後____日內將測量結果及相應方案傳真至甲方處,並在約定時間內進行安裝(詳見工作流程圖)。  非測量類:乙方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任一工作時間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3、乙方未按期交貨,每延遲一天按合同貨款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15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除全額返還甲方貨款外,還需每日按合同貨款5‰承擔違約金;同時,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六 、貨款結算方式:  

1、乙方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客戶驗收無誤後,甲方客戶在乙方提供銷售單上簽字確認完成驗收工作,此訂單視爲雙方交易有效憑證。  

2、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甲方或乙方貨到客戶工地驗收無誤後,作爲結算依據,按15天(半個月)作爲一個週期進行結算。每月____日、____日前雙方進行上個週期結算對賬,乙方憑送貨單及驗收單到甲方辦公地點進行覈對,每月____日、____日結清上月賬目。  

3、所有結算數量以實際發生爲準,乙方只對甲方進行結算,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進行結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發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價格及金額開具發票。如乙方不開具發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開具發票所產生相關費用。開票金額不大於甲方從乙方處購物累計金額。  

5、結算單據:  甲方給乙方傳真訂貨單、貨到甲方或客戶處驗收單、變更單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單據。  七 、退貨規定:  

1、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後,在無損壞情況下,可以退換貨。如有退換,經乙方檢驗合格後可辦理退貨手續,貨款自結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驗收及質量標準:  

1、乙方提供產品由甲方最終客戶進行驗收,客戶驗收合格視爲合格;  

2、若外包裝完好而產品發生破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3、由乙方提供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國家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乙方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應以乙方企業標準爲檢驗產品質量標準。  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積極瞭解乙方產品相關知識,積極向客戶推薦乙方產品。  

2、甲方應保守合作事宜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應積極維護乙方及產品聲譽,不得出現故意傷害乙方聲譽言論或行爲。  十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須確保供貨產品質量符合其所承諾質量標準,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及由質量引起相關問題,乙方負全責,並負責所提供產品一切售後服務,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2、乙方須確保按約定日期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3、乙方與客戶間任何變更(僅限測量安裝類產品)需於8個小時工作日內及時反饋給甲方,同時對於甲方客戶沒有及時確定型號、款式、顏色等而可能影響到工期任何情況,乙方都需在8個小時工作日內及時反饋給甲方,否則由此引起所有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由乙方完全承擔。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務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務行爲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戶投訴、延期、或其它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應積極規____市場銷售秩序,在乙方促銷期期間,甲方應在促銷價格基礎上享受合同中規定優惠比例。(雙方協商了另議)  

6、乙方須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產品資料、價格、及產品檢驗報告或相關文件資料。  

7、乙方應就其產品特性及相關內容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8、乙方應積極支持甲方開展業務推廣工作,必要時可派專人協助甲方作好業務推廣工作。  

9、乙方應保守合作事宜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乙方不得出現故意傷害甲方聲譽言論或行爲。  1

1、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推薦客戶所購買產品實行一切售後服務。  1

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戶投訴和維修電話,不得遲於24小時到達現場,並於24小時內向甲方反饋情況。  十

一、解除條款:  

1、在協議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協議。  

2、因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或法規等因素使本協議不能執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  

3、協議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均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協議。  十

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協議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則視爲違約;因違約而給對方和第三方造成直接、間接任何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賠償。  十

三、其他:  

1、乙方不得與甲方員工進行非甲乙雙方合同範圍內私下交易,一經發現,甲方將終止和乙方合作,並扣除所有未結算金額。  

2、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結算價格爲乙方提供給北京地區其它客戶最低價或同等最低價,乙方若違反此條款應給予甲方差額部分十倍補償。甲方並且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銷售價格爲市場最低銷售價,若甲方客戶在市場中購買到同樣產品最低銷售價比乙方供應給安X公司低,乙方應給予甲方差額部分兩倍補償,且最低不少於1000元單品。甲方憑在乙方處購得產品發票或收據,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4、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產品相關資料。  

5、乙方現場測量收款,需在測量後____日內將測量結果、設計方案及報價傳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送貨及服務需以乙方相關部門規定相關單據爲準,其他任何人員傳真或電話均無效,不作爲結算依據。  十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部分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五、對協議履行中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

六、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十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 篇10

甲方:A縣  乙方:李X  爲加快推進C村預留地的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將C村預留地進行成片開發,整體打造,就該地塊掛牌出讓前合作開發事宜,在公平合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項目內容  

第一條項目名稱:  A縣預留地綜合開發項目。  

第二條 項目地點及面積  該地塊位於A縣____區六區用地總面積爲23926平方米。  

第二章 甲、乙雙方義務  

第三條 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應將該地塊的相關國土批文等材料交付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好土地的詳細控規。  

第四條 乙方應承擔義務  

1、甲、乙雙方簽訂協議5個工作日內乙方匯入定金人民幣300萬元到甲方指定賬戶。  

2、項目地塊土地掛牌出讓公示後,乙方應報名參加並應價舉牌,若競得土地使用權,應嚴格履行項目地塊掛牌出讓文件及本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和責任。  

第三章 該地塊的出讓  

第五條 地塊出讓價格  該地塊用地公開出讓的起始價爲350元平方米  

第六條付款方式  該地塊掛牌出讓,摘牌後,乙方在1個月內將地款分期付給甲方。  

第七條競得者應根據政府部門批准的規劃設計,出資進行填土、土地平整的及建設。  地塊內道路、公共綠化,等基礎設施。  

第四章 風險承擔,超價分成  

第八條 甲乙雙方承擔的風險的該地塊的出讓爲界線  

1、甲方承擔該項地塊不能按約定期限掛牌出讓的一切風險。  

2、該地塊出讓掛牌之日起,由乙方承擔無人蔘與競投出讓不成功或出讓成交價低於350元平方米的底價的風險,即競拍價不超過350元平方米,則由乙方按該價摘牌付款給甲方。  

第九條 若該地塊出讓摘牌價超過350元平方米,則甲乙雙方對超出部分按1:9進行分成。即比350元平方米每超100元平方米,甲方得10元平方米,乙方的90元平方米。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條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如果本協議某一條款被依法認定爲無效,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效力應不要影響。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 篇11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要求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統設備。  

2.產地:詳見附件。  

3.質量標準:  

(1)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爲準。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的設備爲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項目的總價款爲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______種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貨到並安裝驗收合格後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開具相關發票。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和包裝  

1.交貨時間: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交貨時間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日內。  

(2)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內。  

(3)其他方式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 篇12

賣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車輛情況

1、車類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___;行駛公里: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戶時間:________________;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號:____________;車輛保險險種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輛具備下列證件及備件(在方格里打“√”爲示):

□行駛證正、副本;□購置稅(費)證;□路費收據;□車船使用稅標誌;□定編證(使用證);□營運證;

□機動車輛登記證書;□備胎;□千斤頂;□鑰匙把。

3、買方確認所購車輛的目前實際狀況,不得以車況爲由中途退車。

4、賣方保證該車的來源合法,手續齊全、真實有效,並承擔因該車和手續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責任及買方損失。

二、交易金額及付款方式

1、本車價款爲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車輛過戶費用由買方承擔。

2、買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付____________元。賣方及時將該車交付買方佔用使用。剩餘價款在車輛過戶之後一次性付清。

三、過戶及相關問題約定

1、買賣雙方就過戶問題達成如下共識:協議簽訂之日,賣方應積極配合買方進行過戶等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後,買方支付剩餘價款。

2、該車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以前(賣方交付車輛前)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交通違章均由原車主負責。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以後(車輛交付後)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交通違章均由買方負責。

3、協議簽訂後,賣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消違章、提供車輛所有手續便於買方正常過戶,買方於此日之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車輛的過戶。

四、違約責任

1、協議簽訂後,賣方需積極、及時的轉移車輛的所有權,將車輛交由買方佔有、使用。若在約定時間內賣方無故拖延交付或拒絕交付,或是賣方的責任導致車輛在約定之時不能過戶,則需向買方支付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

2、若買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剩餘價款的支付,則需向賣方支付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

五、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買方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當該車從車方名下過戶到買方名下,買賣雙方辦理完移交手續後,本協議即執行完畢。

七、本協議壹式貳份,買方壹份,賣方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補充協議具有與本約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

賣方: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 篇13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____________的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

第二條質量要求

1、乙方應按照約定,將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種、規格、質量的石材,進行封樣並按照石材封樣供貨。

2、質量要求均按照規定進行加工:厚度允許誤差在+1mm,—2mm,對角線允許誤差在±1。5mm。石材的檢驗標準爲抗壓強度(mpa)≥100。0;彎曲強度≥11。0;體積密度(g/cm3)≥2。56;吸水率(%)≤0。60。

3、石材不能出現掉角及斷裂,石紋、石線、石斑和色差等不超過每次供應石材的2%。

4、石材厚______mm以上。

第三條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第四條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______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爲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_____個工作日,作爲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爲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_____個工作日,作爲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石材驗收

1、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所需貨物完好無損(以木箱包裝)。運費及裝卸費用由乙方負責並送到甲方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收到石材後,對於石材的數量、型號、規格進行覈對、檢驗,如發現有不符合合同規定或短缺的石材,應在一週內向乙方提出異議(除石材色差),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石材名稱、規格、數量及校驗情況和處理意見。

3、對於達不到要求的石材,電話通知乙方現場複查,兩天內沒有到現場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石材問題及處理意見,並在下一次石材進場時無條件更換。

4、石材運到現場由甲方、乙方、監理及建設單位的代表共同驗收,暫定______月______日開始供應石材,期限爲通知石材進場起內完成石材供應(如遇不可抗拒的天氣除外)。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出具相關權利機關的證明並及時通報對方,進行協商處理。

6、石材的顏色與樣板間的顏色一樣,並送樣品給乙方。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爲______人民幣,其中石材價款爲人民幣______元,加工費爲人民幣______元。供貨結束後,按時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作爲預付款,即計人民幣______元。貨到驗收合格後,提一批貨結一次款,最後______%的貨物在預付款中扣完爲止。

第九條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後的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30%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元作爲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爲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

(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爲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塗改,雙方均應在塗改部分加蓋公章確認,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3、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爲無效。

4、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受方(公章):______________出賣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書優秀 篇14

____年__月__日[填寫簽約時間]

______________[填寫簽約地點]

(注:如合同內容少,可不附此頁。)

(注:在本合同文本中,標有“★”的爲必須具備且不能擅自更改或刪除的語句,如果確需更改或刪除,應請示本單位法律部門同意後方可更改或刪除;標有的爲法律規定條款或合同通常必備條款;標有的爲合同各方協商確定的條款;標有的爲合同選擇性條款。

斜體文字僅供在簽訂合同時作爲提示之用,最終版本的合同文本應當將斜體文字刪除。

本合同是通用格式文本,在具體合同簽署前必須經本單位法律部門審覈,以審覈後文本爲準。)

甲方:____________(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注:以營業執照爲準)

郵編: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爲準)

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注:以營業執照爲準)

郵編: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爲準)

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填寫甲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和[填寫乙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4、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賣方代辦運輸的,運輸途中允許有%的自然增(減)量,交貨數量允許有%的正負尾差,結算時以實際交貨數量爲準。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爲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

2、因乙方原因,由於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鏽蝕,乙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甲方查詢乙方應給予解決。

4、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由誰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

2、驗收方法:______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_______;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檢驗機構按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3、預付貨款:(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符合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定義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雙方控制範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政府行爲、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它任何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者無法控制的客觀情況。(注:雙方可以增加列舉)

2、不可抗力的後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內自動中止,並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爲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爲此遭受懲罰或承擔責任。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3)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公正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其作出解釋。(若有涉外因素不得擅自刪除本條款。)

(在以下兩種方式中擇一使用。)

1、仲裁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產生於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填寫仲裁委員會名稱]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填寫仲裁地](選貿仲時可約定仲裁的地點)仲裁解決,其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注:可選的仲裁機構主要有下列幾類:一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該會有北京總會、華南分會和上海分會。具體仲裁地點可選擇總分會所在地,也可根據需要或自身的法律環境和資源,選擇合適己方的地點仲裁,貿仲認可異地仲裁;二是在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轄市及部分設區的市設立的仲裁委員會;三是其它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如國際商會仲裁院、瑞典斯德哥爾摩仲裁院、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等)

2、訴訟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產生於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或鐵路法院)起訴。

(1)各地鐵路法院受理範圍有所差別,但鐵路法院對我公司最有利;

(2)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5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注:當事人在選擇爭議解決方式時,應選擇比較瞭解、熟悉,能依法、客觀、公正處理糾紛的機構。特別是可以選擇與合同有關的鐵路法院進行爭議處理。仲裁和訴訟只能選擇其一,如二者都選,將導致仲裁條款無效。對於仲裁機構的名稱應準確,否則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理解,可能會導致仲裁條款無效。)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注:合同期限表述方式任選其一:

(1)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終止;

(2)在本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終止;

(3)至固定期限日/後終止。

2、未盡事宜由本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爲有效。書面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簽約地點:____________[建議填寫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5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簽約地點關係到發生爭議情況下,何地法院有管轄權的問題,因此簽約地點應儘量填寫對我方有利的地點,無論是否真實、客觀。建議將合同簽約地點確定爲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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