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通用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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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賣方):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通用24篇)

乙方(買方):

爲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希共同信守。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住房壹套,結構,樓層,面積㎡,戶型,賣給乙方,並由乙方享受其一切權益,成交價格人民幣(小寫:元整)。

二、房屋產權證號:,土地使用證號等證件齊全。

三、付款方式:甲方將房屋產權證及土地使用證(原件)交給乙方保管,乙方一次性支付房款人民幣(元整),甲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前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一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悔約,並賠付違約金(小寫:元整)。

2、甲方中途悔約,並賠付違約金(小寫:元整)。

3、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甲、乙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姓名: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願意購買此房;雙方經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永不反悔,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將其位於x縣x路x總公司院內,___________小區_____號樓_____單元_____樓_____戶,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包括儲藏室、太陽能、室內水電設施齊全。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成交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乙方全部付清購房款後,同時甲方將此房交給乙方包括購房發票、鑰匙、物業交接,以及購房時的所有文書資料,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以後單位小區要辦理房產權證及其他證件,甲方應積極協助給予辦理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此房在交易前沒有任何抵押債務與經濟糾紛;如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則甲方將原房款退還給乙方,並支付給乙方購房款_____﹪違約金,並且賠償乙方裝修此房所有的支出。

六、如乙方違約退房,甲方將扣罰乙方購房款_____﹪違約金。

七、乙方對所購住房享有所有權,如微山縣日用雜品公司回收該住房所有權,甲方不再主張所有權,乙方享有一切補償。

八、本協議經證明人見證,即日起簽字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並具有法律效益,本協議一式_____份。

九、甲、乙雙方協議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乙方(簽字):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證明人(簽字):

簽約日期: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3

抵押權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

地址:______

擔保人:

抵押物業地址: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年月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爲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發出入夥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爲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

所有已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爲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爲,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釐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爲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爲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港幣壹萬元整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佔管並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爲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息並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與

簽訂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是指抵押人與

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產物業

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

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爲所欠債務之押品

抵押人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發生之入夥通知書後,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爲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爲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爲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爲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爲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爲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

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

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

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爲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爲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爲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夥通知書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後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並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並予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覈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後,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爲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爲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即作爲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爲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爲無效或被視爲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爲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

、附表

及抵押人與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爲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簽署:

抵押權人:

代表人簽署:

擔保人:

代表人簽署: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證號碼: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證號碼: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買受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證號碼: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證號碼: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房地產情況

該房屋坐落,產別,結構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所有權人房屋爲共有的,其他共有權人,共有權證號,共有方式,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見附件三。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面積平方米,土地來源。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爲年,自至止。經雙方實地查勘,房產實物狀況及相關設施,符合雙方約定。房屋相關設施及平面圖見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賃情況見附件二。第二條房地產價款、其他價款及交付房產價款爲元,計,其他價款爲元,計。乙方付款形式、付款時間爲:第三條房產交付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甲方須於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上述相關證明包括:

第四條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協議訂立後,甲乙雙方應在 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產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3、其他約定

第六條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該房產交付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爭議處理

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協議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協議份數

本協議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

第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5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一九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年月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爲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爲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HKD)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爲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爲,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爲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爲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港幣壹萬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佔管並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爲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息並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爲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夥通知書後,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爲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爲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爲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爲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爲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爲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

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爲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爲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爲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夥通知書(收樓紙)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並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並予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覈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後,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爲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爲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爲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爲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爲無效或被視爲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爲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爲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6

私人之間房產買賣合同

委託人甲(出售、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乙(買入、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三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接受委託人甲、乙的委託,促成委託人甲、乙訂立房地產交易

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的服務事項達成一致。

第二條(提供居間房地產的座落與情況)

委託人甲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_平方米,權屬爲____________

,權證或租賃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乙對該房地產情況已充分了解。

第三條(委託事項)

(一)委託人甲委託事項(共__________項)

主要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乙委託事項:(共______項)

主要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佣金標準、數額、收取方式、退賠)

(一)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人甲委託的事項,委託人甲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幣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二)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人乙委託的事項,委託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三)居間方未完成本合同委託事項的,按照下列約定退還佣金:

1、未完成委託人甲委託的主要事項第(________)項、其他事項第(________

)項的,將合同約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退還委託人甲。

2、未完成委託人乙委託的主要事項第(________)項、其他事項第(________)項的,將合同約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

%,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退還委託人乙。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相對方,並徵得相對方的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_______天內,簽訂補充條款,註明變更事項。未書面告知變更要求,並徵得相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履行期間,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三方商定,居間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委託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過失影響委託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託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間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居間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間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三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按照合同約定佣金總額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立契約人

乙方: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地產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的房地產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得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房款,即人民幣元,乙方同時將該處房產證、土地使用證、該套住房的現有證件及相關手續轉給乙方,房屋轉給乙方時,其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移給乙方。

三、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提供過戶過程中的一切便利,若因甲方不積極配合,乙方造成房產不能正常過戶,甲方應無條件將購房款如數退還給乙方,有甲方將房屋收回,但是,收回房屋應該依據收回時的市場差價補償乙方。

四、甲方應該保證該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沒有任何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處理到位。

五、在辦理房產證、土地證過戶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有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六、房屋轉讓後,自轉讓之日起,有關因使用該房產涉及的水、電、暖等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本契約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約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8

買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買賣下列房屋:

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______室,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

經雙方設立條件如下:

第一條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給甲方,全部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二條本契約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內,甲方應將上列價款付與乙方,乙方收到全部價款後,應將房屋在一個星期內騰出交給甲方。

第三條本契約簽訂後,甲方應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未經市有關部門及乙方同意,不得對上述房屋加層和改建。

第五條房屋基地及底層獨用園地屬國家所有,僅供甲方使用。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從發給產權證之日起,甲方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繳付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第六條自本契約簽訂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關權利義務不論甲方住進與否均歸甲方。並按照管理和維修費用分擔原則,按月由甲方承擔管理和維修方面的有關費用。

第七條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在兩年內屬於原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屬於人爲的損壞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本契約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其中一份作產權登記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9

房產買賣合同(樣式二)

合同編號:

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1.1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後簽字(蓋章)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購買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甲方自願將座落於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願購買該房地產。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4.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_____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4.4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並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5.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如爭議未能於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後三十(30)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6.1?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6.2?房屋產權證

6.3?土地使用證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6.5?房地產現狀錄像光盤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甲方: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10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其擁有完全產權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本合同簽定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費,概由甲方負擔。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其他稅費由乙方負擔。

三、簽定合同同時乙方願交三萬元作爲定金交給甲方。乙方通過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方式支付甲方購房款,購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貸款銀行向乙方發出貸款承諾書時,乙方將30%首付房款存入銀行,並由銀行凍結,第二期在貸款銀行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由銀行將乙方所貸款項及30%首付款直接劃到甲方的賬戶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時,由乙方一次性將餘款付給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並作出如下承諾:

1、向乙方申請貸款的銀行或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與貸款相關的資料,簽署相關文件;

2、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應按照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

五、如果乙方的貸款申請未獲貸款銀行批准,則雙方同意以下兩種方式解決該房屋的買賣事宜:

1、繼續履行協議,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支付給甲方,(期限爲一個月)。甲方收到房款五天內與乙方去辦過戶手續。

2、解除協議,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與退還,甲方有權再次出賣本房。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作爲違約金陪償陪給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包括定金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五萬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作爲違約金賠償給甲方。逾期超過一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人民幣五萬元。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產權糾紛以致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2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11

範本  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下面是一份房產買賣合同範本,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協 議 書: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 棟 間,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  

2.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產管理局、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12

賣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

(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

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元整)。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爲。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於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

這一漏洞將爲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藉口。

另外,需方應儘量採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

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儘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爲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

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

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

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

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於向違約方主張。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

甲方產權人____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____份。

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頻、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爲有力的事實證據。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於機構或法院。

那麼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13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房屋座落在____市(縣)區(鎮)____街____巷____號樓單元號的房屋一棟(間),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土地使用證號,權屬爲私產。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人民幣):萬元。r元。

付款時間與辦法:

1、付款時間年月日

2、付款方法:簽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甲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以及截止合同簽定之日前發生的水電,物業等一切費用。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亦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而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人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按照國家有關房產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公正簽定。

第九條本合同一頁一式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協商解決或經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14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自願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_________個單元座落在_________第_________座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合計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現自原油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爲_________元整(原樓價爲_________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覈實,並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後同意音樂會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願成交。

三、雙方在本合同上籤署時,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的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後,即將上述房產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後,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_________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在交付房產價款後,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並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後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印刷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爲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15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填?寫?說?明

1、本協議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存量房買賣。

2、協議當事人訂立協議前,須認真協商各項條款。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任何條款的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字或蓋章確認。

3、本協議中空格部分若爲空白句,應用“(無)”填充。塗改之處,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確認。

4、本協議不得翻印。

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

出賣人(甲方):

(個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護照)號碼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法定代表人:

地址:營業執照號碼:

編碼: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個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護照)號碼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法定代表人:

地址:營業執照號碼:

編碼:聯繫電話:?買受人(乙方):

(個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護照)號碼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法定代表人:

地址:營業執照號碼:

編碼: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個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護照)號碼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法定代表人:

地址:營業執照號碼:

編碼:聯繫電話: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房地產情況?該房屋坐落,產別,結構,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所有權人;房屋爲共有的,其他共有權人,共有權證號,共有方式,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見附件三。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面積平?方米,土地來源。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爲年,自至止。

經雙方實地查勘,房產實物狀況及相關設施,符合雙方約定。

房屋相關設施及平面圖見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賃情況見附件二。

第二條?房地產價款、其他價款及交付

房產價款爲元(幣種:),計(大寫),

其他價款爲元(幣種:),計(大寫)。

乙方付款形式、付款時間爲:

第三條?房產交付

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第四條?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協議訂立後,甲乙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產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3、其他約定

第六條?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該房產交付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爭議處理

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協議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見附件四)。?附件一至附件四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協議份數

本協議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

第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略)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市_________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爲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爲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違反國家及______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價款合計爲人民幣______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無須銀行貸款

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90%房款。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爲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

第八條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17

出賣人(甲方):

(個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 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 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 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個人)姓名: ____________ 國籍: 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 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 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

(個人)姓名:____________ 國籍: 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 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 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個人)姓名: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產情況

該房屋坐落 ____________ 。產別__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 ____________ ,所有權人 ____________ ;房屋爲共有的,其他共有權人 ____________ ,共有權證號 ____________ ,共有方式 ____________ ,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見附件三。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 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面積 ____________ 平方米,土地來源 ____________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爲 ____________ 年,自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 日止。

經雙方實地查勘,房產實物狀況及相關設施,符合雙方約定。

房屋相關設施及平面圖見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賃情況見附件二。

第二條 房產價款、其他價款及交付

房產價款爲 ____________ (幣種: ____________ ),計 ____________ (大寫),其他價款爲 ____________ (幣種: ____________ ),計 ____________ (大寫)。

乙方付款形式、付款時間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產交付

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甲方須於 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 日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

上述相關證明包括 ____________ 。

第四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合同訂立後,甲乙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產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該房產交付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有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四)。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____________ 頁,一式 ____________ 頁。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18

出賣人(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況

甲方願將其擁有完全產權的位於____市____區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稅費

本合同簽定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費,概由甲方負擔。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其他稅費由乙方負擔。

三、費用

簽定合同同時乙方願交____萬元作爲定金交給甲方。乙方通過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方式支付甲方購房款,購房款由乙方分____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貸款銀行向乙方發出貸款承諾書時,乙方將____%首付房款存入銀行,並由銀行凍結,第二期在貸款銀行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由銀行將乙方所貸款項及____%首付款直接劃到甲方的賬戶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時,由乙方一次性將餘款付給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並作出如下承諾:

1、向乙方申請貸款的銀行或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與貸款相關的資料,簽署相關文件;

2、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應按照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貸款申請未獲貸款銀行批准,則雙方同意以下兩種方式解決該房屋的買賣事宜:

1、繼續履行協議,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支付給甲方,(期限爲____個月)。甲方收到房款____天內與乙方去辦過戶手續。

2、解除協議,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與退還,甲方有權再次出賣本房。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每逾期____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____作爲違約金陪償陪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包括定金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萬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____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____作爲違約金賠償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萬元。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產權糾紛以致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19

賣方:身份證號:

買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願將自己的一套住房售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房產位置:該住房位於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

一、房價及交款方式:經協議該套房住房售價元,交款方式爲一次性。

二、出賣方有協助乙方辦理好房產交付、水、電使用、房產證辦理等方面的手續。

三、出賣方不得在本協議約定的協議解除前將本房產轉賣、抵押給其他人,也不得簽訂一年以上的租賃合同,如違反本條承擔雙倍的賠償責任。

四、本協議生效後,出賣方收到買受方的房款後應將房屋當日交付給買受方,如該房屋正在出租,房屋交付之日起房屋的租金由買受方收取,租賃方有直接交付租金給買受人的義務。

五、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房屋主張權利並有確定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買方未按約定交付房屋及相關文件的,應每月按購房款的%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房屋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購房款並承擔一切損失。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方所在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款收據

今收到購房款人民幣元。

賣方及收款人:買方:

配偶:

聯繫電話:

年月日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2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合法所有的住房,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及承諾:甲方承諾對該房產擁有合法的所有權,並已經全額支付取得該房產合法所有權的購房款項。甲方確認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甲方夫妻雙方均同意出售該房產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總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屬設施總金額爲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之日後,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金額元(大寫萬元整)。乙方支付價款後,甲方給乙方出具收款收條。

第四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

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甲乙雙方確認該房產目前尚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在辦理乙方房屋產權登記證書時,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秉承誠實信用,認真履行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守約方返還價款(或房產)和損失並支付合同價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夫妻雙方)、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乙方(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公證人:聯繫電話: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第__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產一套。

第二條:付款方式

1.雙方議定上述房產出售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價款爲甲方淨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交全款後,即可爲乙方準備辦理過戶手續。

3.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三條:合同變更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規定時間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22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地產買賣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於518號房屋轉讓給乙方,該房屋轉讓時所佔有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讓;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總價爲人民幣415000元;

三、甲方陳述:該房產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房產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願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11000元定金;如因甲方原因,該房產未在合同簽訂以後三個月內轉讓給乙方,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願買受該房,定金不予返還;如雙方均未違約,該定金抵做房價款;

五、乙方在甲方辦理提前還貸,房產解押手續時向甲方支付222000元的房款,甲方應迅急辦理解押手續,如在合理期限內不能辦好房產解押手續,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後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費用並加算銀行借款利息;

六、房產解押以後,雙方應迅急一起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具體由乙方承辦,甲方協助,過戶稅費由乙方承擔;

七、雙方在房產局辦完立契等手續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6萬元房款;

八、產權過戶完,甲方將房產及相關單據證照交付給乙方後,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後一筆款項122000元;

九、雙方之前所簽訂的關於20__元定金的《房地產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作廢;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示例二:

房產買賣合同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甲方爲x廠職工,擁有購買園 的經濟適用房指標,並可以通過審批審覈等手續,按經濟適用房待遇及本廠優惠待遇取得該房的產權;

2、甲方承諾並保證在取得該經濟適用房產權後,將無條件把該房轉讓給乙方,並應乙方的要求及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3、甲方負責辦理該經濟適用房的審批、購買等一切手續,並盡力促成轉讓條件的早日成就,轉讓之時配合乙方辦理好產權變更所必須的一切事宜;在入住、物業管理等方面給予協助;爲乙方爭取在購入該房時的各種優惠;甲方認可: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以後所爲的與該房有關的行爲爲甲方的授權;

4、甲方保證屆時將該房轉讓給乙方的價格爲甲方按經濟適用房待遇及本廠待遇購入價格的基礎上淨增加柒仟元;契稅及其它手續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購買該房的費用支付數額及進度先行按實支付購房款;甲方不可撤銷地認可:甲方購買該經濟適用房時支付的一切費用爲乙方所代付而不論付款憑證上的付款人爲誰。

5、甲方承諾在達到轉讓條件前,該房由乙方佔有,乙方有權自主裝修,甲方賦予乙方完全的收益權、使用權、再轉讓合同權益的處分權;甲方應及時將該房的資料和產權證等移交給乙方;乙方在使用房屋時應遵守法律法規,公序良俗;

6、本合同成立後,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乙方賠償甲方壹萬元,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甲方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費用並賠償兩萬元;

7、甲乙雙方應秉持誠實守信、互諒互讓、互幫互助的原則充分有效地履行本協議,如有爭議之處,應儘量協商解決;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可補充約定。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23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轉讓方):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居住地址:

【委託代理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受讓方):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居住地址:

【委託代理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房地產情況

甲方擬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產(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瞭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該房地產【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權面積爲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類型爲______,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整層內】的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產權證》登記的面積爲準)。該房地產甲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請產權登記,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爲______,房地產權共有(用)證號碼爲______。

第二條 買賣房地產價格、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爲(______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內支付甲方定金(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仔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於年月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整。

乙方於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  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整。

最後一期付款(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在辦理好轉讓手續並核發新的《房地產權證》時付清。已付定金將在最後一期付款時衝抵,付款方式:【現金】【支票】【匯款】【  】。

第三條 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____________到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支付最後一期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戶後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房地產交接

雙方同意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違約金。

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應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購房款甲方在七日內退回乙方,另賠償甲方(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條 稅務承擔

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未盡事宜處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二),刊、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份。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與《房地產權證》記載的一致)

附件二:合同補充協議

2023廣州房產買賣合同 篇24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座落在青島市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範圍(附件一);

(五)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爲【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 】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一)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可以不辦理】【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爲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五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甲方】【委託乙方】【委託】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爲準,但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的除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_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包括房地產交接及房地產權利轉移)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爲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願意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將此條款劃去)。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作爲定金。待支付尾款時抵作房價款。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_________後_______日】支付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_________後_______日】支付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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