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轉讓買賣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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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轉讓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淘寶轉讓買賣合同(精選3篇)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雙方茲就淘寶網商鋪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以共同遵守。

第1條轉讓內容

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財物如下:

甲方的淘寶網賬號,連帶該賬號下的網頁、銷售記錄、資料等;

甲方的支付寶賬號。

第2條轉讓價格與交付

2.1轉讓價格爲:人民幣。

2.2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款。

甲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2.3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該店鋪,包括交付如下資料:

淘寶店鋪賬號與密碼、註冊的身份證或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等;

甲方支付寶賬號與密碼、支付寶數字證書、密保問題答案、註冊的身份證或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等;

乙方接手、操作、管理該店鋪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信息等。

如乙方接手、操作該店鋪需要甲方的適當協助與諮詢的,甲方應予配合。

乙方接收上述資料的指定電子郵箱:。

2.4甲方交付時應按年月日時分時該淘寶店鋪的原狀交付給乙方。

2.5甲方交付支付寶賬戶時,應自行轉出賬戶內的款項。

第3條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接受交付前因甲方經營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該店鋪的認證工作原由甲方辦理,乙方接手後有權繼續以甲方名義正常營業,參加淘寶網舉行的等相關活動等,但接手後的一切合法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2乙方承諾在取得店鋪所有權之後,保證經營合法性,否則所產生的對第三方權益有損害的行爲及其產生的債權債務、民事及刑事責任均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

3.3甲方簽訂此協議之後,即同意日後不得以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等任何方式向淘寶網與支付寶主辦方索回此帳號密碼等相關電子記錄。

3.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配合淘寶網找回密碼,但遇淘寶網變動、更新升級等是由而引起的有關賠償歸乙方所有。

3.5乙方接手後,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乙方接手後的一切合法經營成果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甲方無權干涉。

3.6如果淘寶網在未來的處理中,因爲本日之前的刷號、違規要處罰或者關閉本淘寶賬號,甲方要全權負責,並賠償乙方損失。

3.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身份證掃描件、開卡銀行賬號、綁定郵箱、郵箱密碼、綁定手機號等所有相關信息。

第4條違約責任

4.1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履行付款義務。

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回該店鋪,並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元的違約金。

4.2甲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履行交付義務。

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3乙方違約導致甲方遭受損失、處罰、對第三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4甲方違約將該店鋪收回,或甲方導致乙方事實上無法操作該店鋪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退回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同時要求甲方承擔人民幣元的違約金。

第5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位於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6條附則

6.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淘寶轉讓買賣合同 篇2

雙方茲就淘寶互聯網商商鋪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甲方向乙方轉讓其在浙江省淘寶網網絡有限公司和在浙江省支付寶網絡有限公司的網絡交易賬號,雙方特訂立此轉讓協議書。

第一條、轉讓內容:

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的淘寶網有限公司淘寶旺旺帳號(_______________)及支付寶有限公司賬號(_______________)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相關事項:

該店鋪原所有權證號碼爲_______________,原所有權爲甲。現於公元年___月___日以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等價轉讓予乙所有,乙方支付約定的轉讓費給甲方之後,由乙方全權負責此帳號的經營費用、民事及刑事責任,甲方對此帳號不再負經營費用、民事及刑事責任,不再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同時甲方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店鋪操作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所有權發生變動後,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任何合法經營行爲。

第三條、交付及付款辦法

乙方於簽訂本契約之日起1日內,交付甲方人民幣(大寫)零元整{小寫:0元};除雙方協商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於簽訂本契約之時起1日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淘寶商店賬號及密碼,支付寶賬號及密碼,淘寶、支付寶密碼保護,支付寶數字證書,等所有相關信息與資料;如甲方交付乙方部分資料1個工作日內沒有付清餘下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首付不於退回)。

付款方式:銀行匯款或支付寶即時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接手經營前因甲方經營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該店鋪的認證工作原由甲方辦理,乙方接手後繼續以甲方名義正常營業,參加淘寶網舉行的等相關活動等,但接手後的一切合法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承諾在取得店鋪所有權之後,保證經營合法性,否則所產生的對第三方權益有損害的行爲及其產生的債權債務、民事及刑事責任均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簽訂此協議之後,即同意日後不得以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等任何方式向浙江淘寶網有限公司和浙江省支付寶有限公司索回此帳號密碼等相關電子記錄。甲方如有違約,故意將此帳號收回,乙方將保留法律手段追溯權力;或者庭外解決,由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拾萬元整,作爲庭外調解之費用。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賬號被盜等)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配合淘寶網找回密碼,但遇淘寶網變動、更新升級等是由而引起的有關賠償歸乙方所有。

2..乙方接手後,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乙方接手後的一切合法經營成果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甲方無權干涉。如果淘寶網在未來的處理中,因爲本日之前的刷號、違規要處罰或者關閉本淘寶賬號,甲方要全權負責,並賠償乙方損失。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身份證掃描件、開卡銀行賬號、綁定郵箱、郵箱密碼、綁定手機號等所有相關信息。

第五條、違約處罰:

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通過淘寶網有限公司和支付寶有限公司追回賬號同時一方交與甲方的交易金不返還;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10倍返還以爲違約金,並按對乙方實際造成的損失全權賠償。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第六條、乙方接手經營,如果甲方有確切的證據證實乙方有出售違禁商品、或進行違法交易等,所有的責任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權請求淘寶封店處理。交易金不於退還.

第七條、本協議1式2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本協議如需修改,需雙方協商補充修改在本協議背面另立條目。

第八條、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帳號相關資料,並向乙方提供帳號註冊身份證和戶口本的掃描件一張:

淘寶旺旺帳號:

帳號密碼:

密碼修改提示問題:

密碼修改提示問題答案:

註冊姓名:

註冊身份證號碼:

註冊銀行卡號:註冊郵箱賬號:

郵箱密碼:

註冊手機號:

支付寶密碼:支付密碼:

密碼保護提示問題1:

密碼保護提示答案1:

密碼保護提示問題2:

密碼保護提示答案2:

密碼保護提示問題3:

密碼保護提示答案3:

第九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違約,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

第十條、如有違約,甲方或乙方有權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依法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立約人(甲方)

立約人(乙方)

公司姓名:

本人姓名:

固定電話:固定電話:(可選填)

移動電話:

淘寶轉讓買賣合同 篇3

委託人甲(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 間 方:

委託人乙(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我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接受委託人甲、乙的委託,促成委託人甲、乙訂立網絡店鋪轉讓合同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提供居間網絡店鋪的情況)

委託人甲的網絡店鋪具體情況如下:

店鋪名稱:

店鋪網址:

經營項目:

會員帳號:

創建時間:

其他情況(如有): 信譽: 動態評分: 收藏:

委託人乙對該網絡店鋪情況已充分了解。

第二條 (轉讓費用)

委託人甲、乙共同商定,店鋪的轉讓費用爲人民幣 元,於委託人乙收到合同起5日內一次性付清。委託人甲收款後,應提供給委託人乙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轉讓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委託人甲的權利義務

1、委託人甲必須提供真實的身份證明資料以及本人電子照片(800*600像素);

2、委託人甲對所提供店鋪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帳號、密碼、身份資料等信息及資料)保證其真實性,且來源合法;

3、委託人甲在店鋪轉讓後,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店鋪所在網絡平臺找回或者修改會員帳號及密碼,也不得有轉移帳號內資金的行爲,並保證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店鋪所在網絡平臺)不會因店鋪轉讓行爲查封店鋪;

4、委託人甲在轉讓後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或者破壞委託人乙的正常交易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對客戶進行不良宣傳等;

5、委託人甲在轉讓後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店鋪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帳號資料、客戶資料、交易信息、商品資料等;

6、委託人甲在轉讓後不得再將店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7、委託人甲對因材料虛假所引發的一切後果負法律責任。

8、當網絡店鋪所在平臺轉名過戶政策正式實施後,委託人甲必須無條件配合委託人乙完成網絡店鋪所在平臺的轉讓手續,把網絡店鋪轉讓給委託人乙指定的受讓人,網絡店鋪成功轉名過戶後乙方擁有其所有使用權。

9、委託人甲應該在網絡店鋪交易發生時3天內寄送合同給委託人乙。

(二)委託人乙的權利義務

1、委託人乙必須提供真實的身份證明資料以及本人電子照片(800*600像素);

2、委託人乙在受讓後不得違反法律法規進行非法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利用該店鋪傳播非法政治、色情淫穢等信息,非法出售毒品、槍械等違法產品,非法進行信用卡套現等違法行爲;

3、委託人乙在受讓後不得違反店鋪所在網絡平臺規則;

4、委託人乙在受讓後有權再將店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5、委託人乙不得利用甲方支付寶貸款逾期造成信貸影響。或有違反支付寶相關規則,國家相關金融法律等行爲。對委託人甲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實際影響或財產損失,則視爲違約,爲避免損失擴大或涉嫌信貸詐騙行爲,甲方有權收回店鋪並解除交易合同。

6、委託人乙對因材料虛假所引發的一切後果負法律責任。

7、委託人乙應該在收到委託人甲合同後3天內寄送合同給居間方。

第四條 (佣金標準、數額、收取方式)

三方商定,因本合同已經包括了網絡店鋪轉讓合同的主要內容,故不再另行簽訂網絡店鋪轉讓合同。委託人甲、乙同意,居間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等同於促成委託人甲、乙訂立網絡店鋪轉讓合同,並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

(一)居間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委託人甲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

1、按該網絡店鋪的轉讓費用總額〖 〗;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

(二)居間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委託人乙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

1、按該網絡店鋪的轉讓費用總額 %,具體數額爲人民幣 元支付給居間方〖 〗;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二)本合同履行期間,委託人甲有以下行爲之一的,委託人乙有權解除合同:

1、委託人甲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第1項之約定;

2、委託人甲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第2項之約定;

3、委託人甲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第3項之約定;

4、委託人甲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第4項之約定;

5、委託人甲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第5項之約定;

6、委託人甲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第6項之約定;

7、委託人甲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第8項之約定;

8、委託人甲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第9項之約定;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委託人乙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委託人甲有權解除合同:

1、委託人乙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第1項之約定;

2、委託人乙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第2項之約定;

3、委託人乙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第3項之約定,且給委託人甲造成重大損失;

4、委託人乙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第5項之約定;

5、委託人乙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第7項之約定;

6、委託人逾期支付轉讓費用達10日以上(含10日);

(四)本合同履行期間,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三方商定,居間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委託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過失影響委託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託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間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居間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間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三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按照合同轉讓費用總額的 %,計人民幣 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四)甲、乙雙方商定,如發生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情形的,違約方應當按照守約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守約方無法證明實際損失多大,雙方同意直接推定守約方的經濟損失爲轉讓費用總額,即人民幣 元。

(五)甲、乙雙方商定,如發生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三)款約定情形的,違約方應當按照守約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守約方無法證明實際損失多大,則按照以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如委託人甲爲違約方,必須雙倍退還已收的轉讓費用;

2、如委託人乙爲違約方,委託人甲有權不退已收的轉讓費用。

3、如委託人乙發生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第7項之約定,委託人乙需賠償委託人甲15%店鋪交易損失費用,委託人乙需賠償居間方15%網絡店鋪交易人工損失費用。

(六)本合同不同條款約定的違約責任如發生衝突,則以較重者爲準。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申請仲裁〖 〗;

2、向居間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爲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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