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產品買賣合同(通用3篇)
進出口產品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需方:
供方:
簽訂日期:
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就買賣交易事宜經過平等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二、 品牌、名稱、型號及說明、數量、單價、金額等。
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以上價格含17%增值稅專用發票合計大寫: 元整合計小寫:
一、 交貨的時間、方式、付款、運輸和安裝調試:
1、 交貨時間爲:
2、 交貨方式: 。
3、 送貨地址:
4、 收貨人聯繫方式:
姓名: 聯繫電話:
5、付款條款:貨到30天結算。
二、其它約定事項:
1、 本批產品在正常的條件下使用,保用期爲一年。如個別產品非人爲原因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免費調換。
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具備同等法律。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經辦人(簽名): 經辦人(簽名):
賬戶: 地址:
開戶行: 電話:
地址: 傳真:
電話:
傳真:
進出口產品買賣合同 篇2
買方:________電傳:________
賣方:________電傳:____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____單位:________單價:________總價:________總金額:___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__
3、包裝: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
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
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
8、保險:________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3)直接付款: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小海運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運: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11、裝運:
(1)...條款:.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電報: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
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
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條款下:.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
不允許轉船。
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
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啓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商標爲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
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爲質量保證期。
14、索賠: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
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
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
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
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17、仲裁: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將在____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本合同原本兩份。
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________
買方:________年月日
進出口產品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序號設備名稱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價(萬元)重量(噸)合計總價(萬元)
單位數量
合計總價總價大寫(¥小寫)(含稅價)總重合計
本合同價款含安裝調試費、人員培訓費 。
第二條 設備的技術參數:詳見《____________技術協議》
第三條 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雙方簽訂的《 技術協議》約定爲準。
(2)按國家標準執行;
(3)按部頒標準執行;
(4)成套設備及附件的質量、技術標準:
(5)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待設備安裝運轉後驗收,驗收標準爲: 。
(6)由甲乙雙方商定質量、技術要求執行,商定內容爲:
第四條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包裝按以下 項執行。
(1)包裝按標準爲____________
(2)雙方商定的包裝方式、標準爲: 。
3、包裝物提供與回收按以下第 項執行。
(1)供方提供包裝物,包裝物不回收、不計價。
(2)供方提供包裝物。在貨到日內,供方自行將包裝物回收清理出交貨地,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供方自負;如供方不在約定的期限內及時回收,包裝物無償歸需方所有。
(3)需方提供包裝物,供方負責包裝,包裝物由需方自行回收。
第五條、運輸方、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按下列第 項執行。貨物由供方負責運輸至需方指定地點,採用運輸,運費由供方承擔,供方必須按約定時間發運貨物,如因運費未付導致貨物不能卸貨和驗收的,每逾期卸貨一日,供方向需方承擔總貨款%的違約金,違約金付至實際交貨之日。
第六條到貨地點:供方負責送貨到 內指定地點。
第七條 貨物交付
1、交貨日期:自供方收到預付款之日起___天開始交貨,並於__年__月__日前交清全部貨物。
2、供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爲全新設備(含配件、零部件、隨機工具等),表面無劃傷、無碰撞。
3、供方隨設備提供設備總圖、部件圖、易損部件圖、設備清單、基礎圖、說明書、合格證等必要材料各兩份。
4、交貨時,供方應同時將所供貨物的用戶手冊、保修手冊、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需方。
第八條 所有權轉移及風險負擔
貨物在需方廠內卸車後,視爲貨物已經交付,所有權轉移至需方。交付之前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責任由供方承擔。
第九條 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質保期自最終驗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__年,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方必須免費予以更換或維修,經更換或維修後的貨物的質保期自供方更換或維修符合使用條件之日起重新計算。貨物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出現問題時,供方必須在接到需方傳真或手機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後__小時內給予答覆,供方必須在接到通知起___小時內到達現場,如供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現場,每遲延到達一天,供方按合同總價款的__%向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調試:
1、本合同總價款的 %爲安裝調試保證金。
2、安裝調試期按以下第____項執行。
(1)供方在貨到 日起進行設備安裝調試,安裝調試期爲 天。
(2)需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確定的時間開始安裝調試,安裝調試期爲 天。
3、供方必須在安裝調試期內安裝調試完畢,並向需方出具書面投運報告,經需方最終驗收合格後簽章確認供方提供的投運報告後,視爲供方完成供貨、安裝調試義務。
4、安裝調試費用由供方承擔。
第十一條 結算付款方式: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的預付款;需方收到供方發貨通知及發貨清單後,再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安裝調試保證金;供方安裝調試完畢向需方出具書面投運報告後支付總貨款的 %,經最終驗收合格後支付總貨款的%,剩餘10%作爲質保金,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待質保期滿後支付供方(質保金不計息)。需方按本條約定付款前,供方先提前三日出具增值稅發票,需方見票付款,如供方不按約定提供增值稅發票,需方有權拒付款項。
第十二條 供方在發貨前應書面通知需方,以備需方安排收貨等工作。
第十三條 驗收條款
1、貨到 日內,需方進行初驗,驗收合格給供方出具初驗結論;如初驗發現問題,需方在 日內通知供方,供方收到通知後日內到場進行處理,供方不到場或到場後三日內不能解決問題,需方有權要求供方無條件換貨或退貨,因此產生的損失、費用全部由供方自負。
2、標的物實際投入運行之日起30日內供方配合需方進行最終驗收,驗收合格需方在供方提供的書面投運報告上籤章,註明通過驗收。如驗收不合格,需方至遲在最終驗收期滿之日起30日內通知供方,通知到達供方之日起24小時內,供方必須組織人員及時到場,在三日內查找出問題、修理、重新安裝至驗收合格,並向需方出具書面處理經過、措施及結論。如在此期間還不能驗收合格,需方有權選擇要求供方重做、更換、退貨,同時供方向需方承擔違約責任。
3、驗收產生爭議,由需方所在地_____部門進行檢驗並出具結論,該檢驗結論爲最終結論。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因發生不可抗力,經雙方協議可解除合同;
2、如供方延遲供貨超過5日、驗收不合格、出現質量問題或其他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情況,需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供方指定的電子郵件或傳真信息終端或通過其他方式到達供方時合同解除。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供方每遲延一天交貨,按合同總價款的1%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2、供方不按合同約定期間安裝調試,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萬元,逾期超過10日應退還需方支付的安裝調試保證金,並繼續承擔安裝調試義務。
3、出現可以修復的質量問題時,供方負責修理、更換,賠償需方損失並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出現不可修復的質量問題或不能通過最終驗收,供方賠償需方損失,損失計算期間自合同約定的最終驗收期滿至實際通過驗收或替代標的物實際投入運行之日,損失每日萬元,同時供方向需方雙倍退還安裝調試保證金。本項約定違約責任在合同解除情況下同時適用。
4、如因供方違約,需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直接採取措施以降低損失。
5、需方逾期付款,按《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供方負責對需方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直至需方操作人員具備操作技能,培訓費用供方自負。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按實際過磅重量結算,正負不超過1.5%,超出噸位不予補償,不足部分則乘單價扣除。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時生效只有單位印章而無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負責人簽字的合同不生效。(傳真件的效力)。
第二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
需方:____(公章) 供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委託代理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