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合同模板3篇
政府採購合同在政府採購行爲中佔據着核心的地位。政府採購合同從本質上來講,是政府爲達到採購目的和其他公益目的而採取的一種手段。這種手段如果使用得當,就會達到節約財政支出、促進國民經濟良性發展的目的。以下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準備了:3篇政府採購合同模板,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政府採購合同模板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供貨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省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制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並嚴格遵循“關於做好第3期全省計算機、打印機協議供貨有關事宜的通知”(招標編號:__________________)招標文件、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______省政府採購供貨協議”的相關規定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的相關承諾和“______市計算機政府採購協議供貨補充協議”,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採購的產品所需資金來源構成爲:
預算內( );預算外( );自籌( )。
付款方式爲:會計覈算中心支付( )。
以上按實際情況打“√”確認,塗改無效。
二、計算機品牌、型號、規格和主要配置、單價、數量、金額
注:
1.本次招標確定的協議供貨價格是根據採購單位購買的數量確定不同的協議價格。若單次採購金額大於等於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時,採購單位必須按有關規定報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重新確定採購方式。
2.協議供貨總價=數量×基準價(1-根據購買數量的適用優惠率)
三、保修期
上述產品的保修期爲______月;免費更換時間爲交貨後______月
故障響應時間爲:______小時內;故障排除時間爲:______小時內;
備品備件提供時間爲:______小時內。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
供貨商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貨物送至以下指定地點交由需方指定收貨人:
1.貨商應在交貨前向需方提供交貨計劃;
2.運輸、保險和裝卸的費用由供貨商承擔。
五、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時間
驗收標準:
1.《______省政府採購供貨協議》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條
2.裝箱單;
3.供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於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
提出異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貨款結算:需方在貨物驗收合格後______工作日內全額支付給供貨商貨款。(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七、違約責任
1.供貨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三的滯納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
2.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三的滯納金;需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供方償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3.供貨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的,將予以沒收履約保證金,損失賠償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外發生質量問題的,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八、因合同執行而產生問題的解決方式(可多選)
(1)雙方協商解決( );
(2)向供貨商指定協調人反映( );
(3)向採購中心反映( );
(4)向政府採購管理部門投訴( )
(5)提請仲裁( );
(6)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九、其他約定事項
(1)需方憑《______縣協議採購(計算機)發貨通知單和驗收結算付款書》與供貨商簽定本合同,《通知單》應作爲合同的附件。合同中採購產品的品牌、型號、數量等應於《通知單》上所限定的相一致。
(2)___________省_________年_________季度_________年_________季度計算機協議供貨(招標編號:__________________)招標文件以及投標文件、詢標紀要、“______省政府採購供貨協議”、“政府採購協議供貨承諾書”和“______市計算機政府採購協議供貨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從其規定。
(3)本合同一式4聯,供貨商、中標供應商、需方、招投標中心各1聯,由供貨商每月在結算時統一向採購中心彙總上報。
(4)本合同應經需方負責政府採購的部門或財務部門審覈並加蓋需方財務專用章後方爲有效。
(5)本合同經供貨商和需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需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及財務部門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商(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採購合同模板二
甲方: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採購人)
乙方:廣西桂林賽聯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供貨商)
爲了滿足甲方招標貨物的需求,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達成如下協議:
1. 對於OMA方法的要求:
乙方提供的模態分析軟件必須適用於大型複雜結構在運行狀態採用自然激勵(環境激勵)、輸入不可測,或者僅使用輸出數據情況下的振動模態試驗與分析,並要求有4種以上的OMA方法。
2. 免費配送聯想ThinkPad筆記本一臺
甲方要求乙方免費配置筆記本一臺,爲聯想ThinkPad T410i(2518JKC),其主要參數如下:屏幕尺寸:14.1英寸;處理器型:Intel 酷睿i5 430M;顯卡芯片:NVIDIA Quadro NVS 3100M;標配內存:2GB;硬盤容量:320GB;主板芯片:Intel QM57;無線網卡:Intel 1000 BGN;光驅類型:DVD刻錄機;標稱主頻:2.26GHz。
3. 免費配送聯想高性能電腦一臺
甲方要求乙方免費配置一臺聯想臺式機,型號爲:IdeaCentre K310(鋒行King 睿智版),其主要參數如下:處理器:Intel Core i5 750 2.66GHz;主板/芯片組:Intel P55;內存類型:DDR3 1066;內存大小:4GB;硬盤類型:SATA2硬盤;硬盤容量:500GB;顯示器:23寸寬屏液晶;獨立顯卡:nVIDIA GeForce GT 320。
4. 軟件要求
乙方負責在所配送的筆記本和臺式電腦裏安裝並調試好自主設計研發的模態分析軟件。
本協議與原政府採購合同(編號: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名稱及公章: 乙方名稱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政府採購合同模板三
甲方:蘇州市財政局(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
地址:
乙方: 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地址:
根據江蘇東吳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組織的項目編號爲SZDW20xx-G-008號招標文件及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此次確定的蘇州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公務用車保險事宜簽訂本合同。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爲採購單位提供機動車輛保險的承保、理賠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或單位。
1.4“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1.5“被保險人”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辦理機動車輛保險的具體採購單位。
1.6“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曆日。
1.7“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8“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製品等資料。
1.9“出單公司”是指乙方爲本次採購提供車輛保險承保出單、理賠以及相關保險服務的蘇州市地區的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
2.適用範圍
2.1本合同條款僅適用於本次採購活動。
2.2投保實施時間爲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合同的組成
下列文件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 本合同書;
3.2 招標文件及其附件;(附件8)
3.3 投標文件及其附件;(附件9)
3.4 中標通知書;
3.5 投保人的投保材料;
3.6 投保單、保險單及批改申請書、批單;
3.7 保險人應提供承保及賠案處理情況月報表;
3.8 與本次採購有關的並經當事人雙方確認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互爲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楚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爲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保險條件
4.1投保車輛
4.1.1 蘇州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公務用車(包括客車、貨車、特種車輛、摩托車等),具體投保車輛以最終出具的保單爲準。
4.1.2 投保車輛使用性質爲非營運性質。
4.2保險條款
乙方經中國保監會批覆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機制暫行辦法(由乙方提供,並作爲本合同條款附件四、六、七):
4.3投保險種與保險金額/賠償限額
4.3.1投保險種原則上爲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30萬元)、車上人員責任險(5萬元/座/人)、基本險不計免賠特約險五個險種,特種車輛及採購單位有特別需要的的另行協商處理。
4.3.2保險金額與賠償限額根據投保車輛具體情況而定。
4.4保險費率
4.4.1保險費率採用乙方經保監會批覆的機動車輛保險費率(由乙方提供,並作爲本合同條款附件);
4.4.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蘇州地區機動車輛保險標準費率發生政策性變化,未生效保險單經投保人提出書面要求,按相關規定辦理。
4.5保費優惠率
4.5.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對蘇州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公務用車(新車除外)保險商業險保險費的固定優惠率爲70%,即實收保險費=標準保險費×固定優惠率;乙方承諾對蘇州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公務用車新車保險商業險保險費的固定優惠率爲95%,即實收保險費=標準保險費×固定優惠率,並及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作出相應調整。
4.5.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蘇州保險市場機動車輛保險優惠比例發生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按新的優惠比例計收保費。
4.5.3固定優惠率同樣適用於進口車輛。
4.6保險期限
4.6.1保險期限由具體保險採購單位選擇確定,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1)保險期限最長爲壹年;
(2)起保時間與車輛初次登記月份一致。
5.組織實施
5.1 甲、乙雙方、具體採購單位等合同當事人應該爲該合同的順利實施創造有利條件。
5.2 甲方通過新聞媒體或文件通告等形式將中標的定點保險公司及相關情況傳達給各職能部門,並督促落實。
5.3 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招標文件的要求以及招標文件的承諾。
6.操作流程
6.1投保
(1)中標的保險公司持證人員根據投保資料協助投保人填寫《機動車輛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投保單》,並完成核保與出單事宜,並在收到投保單且保費到賬後三個工作日內將保單正本和保費發票派專人送達投保人。
(2)對新購置車輛,中標的保險公司應按投保人要求提供上門服務,並在投保人遞交投保資料之日起(包括傳真形式,但以傳真形式遞交投保資料之後應補交正本)且保費到賬後二個工作日內完成出單事宜並將保單正本和保費發票送達各投保人。
6.2保費結算
由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和乙方按規定方式結算保費。
6.3.理賠
乙方應保證政府採購車輛獲得優先服務的權利,按照本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規定的必需程序完成機動車輛的理賠實務,以優良的服務態度、便利、快捷的上門服務方式受理被保險人的索賠要求,切實遵守其在響應文件中的服務承諾。
7.相關服務
7.1乙方應嚴格按照基本服務要求中的“承保服務”“理賠服務”履行職責,江蘇東吳保險經紀公司全程監督並定期進行抽查。
7.2乙方每季度向江蘇東吳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提供承保清單,由江蘇東吳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按區域建立健全客戶檔案資料庫,供甲方參閱。
7.3江蘇東吳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根據各區域投保情況,定期走訪參保單位,聽取相關意見和建議,並彙報甲方,根據甲方指令,通知乙方,責令進行改正並提高服務質量。
8.違約責任
8.1若乙方有下列違約情形,違約一次,扣除履約保證金3000元;違約二次,全市通報,即在蘇州政府採購網和相關媒體上進行通報,扣除履約保證金7000元並補繳履約保證金10000元,;違約三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將自動失去本年度後續的中標保險公司資格,此行爲列入不良記錄,並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蘇州市政府公務車輛保險集中採購項目的資格。
如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失信行爲並經政府採購部門認定,將按照蘇財購字〔20xx〕3號《關於轉發《江蘇省政府採購供應商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8.1.1收到保險具體採購單位或各被保險人對乙方的投訴,經查情況屬實;
8.1.2檢查發現投保手續偏離基本服務要求中的“承保服務”部分任何一條,經查情況屬實;
8.1.3檢查發現理賠服務手續偏離基本服務要求中的“理賠服務”部分任何一條,經查情況屬實;
8.1.4乙方未按時向江蘇東吳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提供上季度的承保、出險以及理賠統計報表,或上報數據虛假不真實的;
8.2乙方有義務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保險具體採購單位經辦人的廉政建設,防止腐敗現象的出現。不以任何形式向保險具體採購單位經辦人提供回扣和變相回扣,並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檢查。
8.3甲方會在本保險年度內不定期地檢查乙方的履約情況,檢查發現乙方有違反《保險合同條款》和本投標文件中已承諾內容的違約行爲的,則除投保單位有權根據《保險合同》《保險法》等規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將自動失去本年度中標的定點保險公司資格,此行爲列入不良記錄,取消乙方下次參與蘇州市政府公務車輛保險集中採購項目的資格。
8.4保險具體採購單位對應當實行定點保險的機動車輛,向中標的定點保險公司以外的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的,由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預算向其支付資金,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依法給予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分。
8.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爲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採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
(二)採取不正當手段詆譭、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三)與採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四)向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五)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乙方有前款第(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中標無效。
9.不可抗力
9.1合同任一方由於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9.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9.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9.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10.履約保證金
10.1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待合同履行完畢並經雙方無異議後,中標人向保證金收取部門憑收款收據取回(不計息)。
繳款賬戶名稱:江蘇東吳保險經紀有限公司
開 戶 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蘇州金閶支行
交 款 帳 號 :890607
11.保密條款
11.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之日起至本祕密成爲公衆信息之日止。
12.合同的解釋
12.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12.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並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曆日。
12.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3.爭議的解決
13.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2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4.合同的終止
14.1本合同的終止以合同期內所有簽發的機動車保險單的保險責任結束爲限。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終止。
14.2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4.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4.2.2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4.2.3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4.2.4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後,合同終止。
14.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於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4.3.1乙方向保險具體採購單位機動車輛保險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4.3.2乙方有權拒絕保險具體採購單位提出的不正當要求,並可視情節輕重向其上級主管部門舉報;
14.4國家保險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應及時協商重新修訂合同相關條款。如協商未達成一致,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5.法律適用
15.1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6.權利的保留
16.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爲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6.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爲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爲有效條款,並儘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6.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儘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7.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7.1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7.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8.通知
18.1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電話、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爲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一方在收到另一方的書面確認後視爲送達;如果採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後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爲送達。
19.合同修改
19.1對於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9.2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轉讓
20.1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21.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後,即開始生效。
21.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1.3本合同期滿後,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與投保人簽訂的機動車輛保險單,在保險單約定的保險期限內繼續有效。
21.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採購處一份,招標代理機構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合同附件
附件一:招標文件及其附件(附件8)
附件二:投標文件及其附件(附件9)
附件三:中標通知書
附件四:乙方機動車輛保險條款
附件五:乙方機動車輛保險費率
附件六: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附件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機制暫行辦法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 責 人: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