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或購銷)合同(精選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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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

買賣合同(樣式二)

買賣(或購銷)合同(精選26篇)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_____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_____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賣出、乙方買進後記機器。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爲 。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待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於乙方按第二條第2項規定的方式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乙方時,若發生故障、毀損或遺失,應由甲方負責,亦即免除乙方支付價金的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爲限。在此期間,若非因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規定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縱,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爲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使用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該機器總金額五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乙方。無論乙方是否使用,從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爲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規定的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爲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交付機器。此期限屆滿,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合同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所列之定金以及與定金等額的損失賠償。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爲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3

買方: (下稱甲方) 賣方: (下稱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買賣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過平等協商,就 (合同名稱)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也可一、二、)賣方像買方提供 (買賣合同的標的,可以用列表式,把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單價、總價款和附加費用寫清楚),總價值 元。

二、 交提貨方式(應寫明是買方自提,還是送貨上門;是車板交付,還是賣方倉庫交付。不同的交付方式,其義務、責任是不同的)。

三、 質量標準(要明確依據什麼標準驗收貨物的質量,雙方可以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但應寫明適用的標準名稱、編號:沒有國家標準的,雙方可以約定其他質量標準)。

四、 賣方應當提供 部門(標的物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才能出售的,這個條款就是必要條款)出具的證明文件(或者批准證書),因文件不全而導致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不能轉移給買方的,賣方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五、 價格條款(明確貨款數額及貨物支付方式)。

六、 驗收方式(可以寫明賣方應當提供據以驗收的必要的技術資料或者樣品。對標的物有異議的,應當明確在什麼時間內向對方提出方爲有效)。

七、合同的履行期限(寫明履行的時間,分期履行要明確每一履行期的起至日期)。

八、擔保條款(雙方都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擔保要符合擔保法的規定,擔保的方式可以是保證、抵押、質押等)。

九、包裝條款(貨物包裝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物是否回收,包裝的價款由誰承擔等,雙方應約定清楚)。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變更和解除合同,要寫明變更和解除的程序,通知的方式等內容)。

十一、標的物風險條款(寫明標的物交付前後的責任,如果雙方未約定,則要依據合同法的規定確定標的物風險由誰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明確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免除當事人責任的具體情況)。

(一)甲方違約: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 (日或周) 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8.其他:

十三、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交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協商調解不成的應當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 生效(可以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生效,也可以約定具體時間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的文本,以中文版爲主。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由 保管。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4

賣方:(簡稱甲方)

買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縣_____小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所有權證第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面積爲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土地使用權證第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同意,乙方承接甲方銀行按揭貸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剩餘房款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因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若甲方中途違約,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給乙方。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 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 ______共______人。

第八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籤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購房者一份。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5

買賣合同(樣式八)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_____》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①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如附表。

②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

③產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⑤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⑥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__的罰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___的罰金。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__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__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的罰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__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__罰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__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鑑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並報鑑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___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__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_____機關申請_____(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需方單位(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開戶行、帳號:_______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6

甲方(賣方):____

乙方(買方):_____

簽訂地點:_____

第一條 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 質量標準:_____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_____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_______%(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爲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_____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 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_____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 電話:_____

傳真:_____ 傳真: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 帳號:_____

主辦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守法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主體資格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等合法締約主體資格的證明。

二、合同標的

(一)供應的商品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有效期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確認單》。在合同期內,調整商品及價格時,以雙方確認的《購銷商品確認單》爲準。

(二)乙方應當按《購銷商品確認單》提交相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以及相關質量檢驗證明。有專利、註冊商標標識的,還應提供國家頒發的有關證明。

三、商品價格

(一)除屬於國家定價的商品外,乙方對所供貨商品自行定價,乙方報給甲方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乙方應以書面送達方式向甲方報價。

(二)經甲方書面確認之乙方《購銷商品確認單》將作爲本協議之附件。雙方約定:_________報價單中商品的價格作爲商品到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並交付給甲方的實際成交價格,包裝、運輸、裝卸等費用及風險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變更商品單價時,必須提前三天將該類商品的新報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變價。

(四)甲方訂單不另標明交易價格,以保障雙方交易價格之機密性,雙方成交價格應以本條第(二)項所述之報價單爲準。

四、商品質量

(一)乙方供應的商品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B、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產品產地、生產廠名及廠址。

C、有產品說明書(包含對規格、等級、所含成份的名稱及數量的說明)。

D、有使用期限說明書(包含: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限、失效期限的說明)。

對於上述資料,如果商品包裝物上已有印刷,或者貼在商品上的商標(標誌)上已具備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二)乙方應在標明的該商品的保質期限及保質條件下對商品的質量全面負責,同時自付費用承擔提供商品質量所引起的相關責任。

(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假冒僞劣商品,所提供的商品,其剩餘保質期時間必須在原有保質期的2/3以上。

(四)乙方供應的商品質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

(五)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執行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六)因商品的售後服務所產生的費用,經乙方確認後,甲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可在乙方貨款中直接抵扣或由乙方直接給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七)爲保障消費者權益,貫徹國家食品等安全方面的有關規定,甲方可對乙方提供的商品每年度進行_________次的定期抽檢,由此產生的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也可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不合格的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出具檢驗報告單。

商品在銷售過程中由政府專門機構依有關規定進行的質量檢驗,如檢驗部分收取費用的,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雙方共擔,不合格的檢驗費則由乙方承擔。

由消費者投訴而送檢的商品,檢驗後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上述檢驗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甲方需提供政府專門檢驗機構合法收費憑證,並以憑證金額向乙方結算。

五、交貨及驗收

(一)交貨實行送貨制,即:_____乙方應按訂單所規定的時間(以開出日起四天內)將商品運至甲方所指定的交貨地點交予甲方。

(二)乙方交貨時,貨到現場時商品從卸貨到進入甲方倉庫中所發生的搬運工作一律由乙方負責,貨到現場時甲方收貨人員僅點收箱數量或件數,以後甲方開箱時如發現商品數量、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則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應按訂單一次性交完商品,不可多交或少交、分批交貨。遇到特殊情況,可同甲方相關人員協商。

(四)乙方交貨時,應提供甲方訂單複印件或傳真件,乙方根據甲方訂單複印件或傳真件開具送貨單,包括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甲方根據訂單和送貨單驗收,點收完畢後,雙方交接人員簽字。

六、退、換貨

(一)乙方貨品進入甲方超市,如出現質量上問題或滯銷,乙方應對供應的貨品實行二包:_________。但在退換滯銷貨品時該貨品的剩餘保質期時間應不少於原有保質期1/3,單件外觀無破損且未使用。

(二)對出現滯銷或問題商品,乙方應儘快安排退換貨。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退換貨類別,如五天內乙方仍未安排貨品的退換,所涉及到需退換貨品的保質期的全部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按退貨通知確定數量直接從應付貨款中扣減。

(三)甲方收貨後在實際銷售時開箱發現商品有殘損或短缺,乙方應組織退換或補貨。

(四)甲方收貨後發現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存在隱蔽瑕疵或其他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組織退換。

七、質量保證金

乙方貨物進入甲方場地銷售前應向甲方繳納 爲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證期屆滿或驗收交接日______年後,無質量問題無息返還質量保證金。

八、對帳

(一)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爲:每月_________次,對帳日期爲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對帳期限爲_________天。

(二)甲方更改訂單在合理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來實現。如乙方在收到該更改訂單的書面通知後二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爲乙方同意按該更改訂單交易,且交易單價不變。

(三)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訂單的書面通知後二日內提出書面異議,則甲方的更改無效。如果乙方要求有條件地更改訂單的,則乙方應同甲方相關人員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予以處理。

(四)乙方應在收取貨款時,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並附送貨單結算聯。

九、結算

甲方以下列方式結算貨款:

帳號:_____

稅號:_____

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爲:_____

十、合同終止

(一)乙方不能按訂單規定的交貨期限履行交貨義務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如果要求推遲履行、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延期履行後仍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三)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修改、終止合同。

(四)雙方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而致合同義務不能履行的,合同可以終止。

(五)出現本合同其他條款中有關允許一方終止合同的情況時,也可以終止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一)乙方因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違反本合同“商品質量”條款的,甲方從乙方交納的質量保證金里扣除損失的10倍作爲違約金並終止合同。

(二)乙方供給甲方的商品價格如高於乙方供給其它同類客戶的價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按該訂單商品金額的5倍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配送率累計3次達不到95%,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交貨義務且逾期2天以上,則按未交貨物的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須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並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十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二)合同期滿前個______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甲方仍然下達訂單且乙方接受的,視爲按原合同繼續履行。

十三、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機關投訴處理;協商不成的,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它

(一)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爲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二)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三)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或收據。

(四)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乙方需繳納 作爲新品促銷服務費。

(八)______年終返利

______年配送額0_50(含)萬______元返_________%;

______年配送額50_100(含)萬______元返_________%,以此類推。

結算方式:_____乙方於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將______年終返利轉賬至甲方,甲方提供相關票據。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簽約代表:_____ 簽約代表:_____

蓋章:_____ 蓋章: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長沙__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爲發展國際貨運,提高運輸質量,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本着公平自願、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調,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進出口貨物集裝箱運輸任務委託乙方承運,乙方爲甲方提供牌證齊全、技術性能良好的集裝箱專用卡車,提供良好的服務。

二、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每次委託乙方運輸時應儘可能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集裝箱拖車作業安排,具體內容包括提/還箱的時間和地點,裝/卸貨的時間、地點、聯繫人、聯繫方式,運價以及其他特殊要求,如:是否需要車輛的轉關司機本;是否需要冷藏插頭或需要危險品專用車;低矮板車等。

2、如甲方裝/送貨計劃變更或取消,甲方應儘可能在乙方未提箱前通知乙方,若因甲方未能及時通知而產生乙方車輛放空等費用,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由甲方的情承擔。

3、如甲方調車後,乙方車輛到過甲方指定地裝卸貨地點後,因廠方或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滯留,則乙方按800元/天收取滯留金。如放空返回,則按本次運價的70%收取車輛放空費。

4、甲方應提供集裝箱進出場所需的全套有效單證文件。

5、甲方應根據各協議車隊的經營規模、運價水平、服務質量等因素來合理分配業務量。乙方作爲甲方的協議車隊而擁有同等條件下協議車隊的載貨優先權。

第二條:乙方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年審合格有效的企業合法登記註冊的文件副本(如: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道路運輸許可證、危險品準運證、海關本等)和企業經營場所租賃合同,提供能夠執行運輸合同的車輛資料(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和每臺車所購買的貨物保險等正本複印件)。

2、乙方或其他第三方對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不具有留置權、貨物所有權及其他任何處分貨物的權利。

3、該合同項下乙方不得向甲方單位的任何個人支付任何形式的暗傭和回扣,否則,甲方有權對本協議項下的運費進行扣減並單方面終止本協議而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乙方將喪失之後與甲方或甲方的任何關聯方進行合作的資格。乙方違反本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及時調派符合要求的車輛。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點提/還集裝箱,並在閘口與集裝箱堆場進行集裝箱設備檢驗交接,同時應確保所提集裝箱完全適貨(對於冷藏箱,製冷機組要運轉正常),對不適貨原集裝箱應及時要求集裝箱堆場換箱,如集裝箱堆場拒絕換箱或遇到其它有關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換箱協調處理。

5、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貨主拒絕裝貨、倒箱,碼頭拒絕接受空箱還場以及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委託後,應嚴格按照要求的時間按時到達裝貨或送貨的目的地。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無法按時到達,應第一時間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另作

安排。如甲乙雙方對貨物運輸時間和賠償責任另有嚴格約定的,乙方應按此約定執行,該約定構成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7、因乙方原因導致無法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歸還空、重箱的,乙方應按照集裝箱經營人的公開標準承擔滯箱費。

8、乙方車輛出車前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客戶資料電話通知甲方和客戶具體的發車時間和預計抵達時間,對於不能按時到達或發生意外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客戶協商解決,如因未能及時組織運力而引起客戶投訴,乙方將被視爲違約,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運費中扣抵款項作爲乙方應付的違約金,具體扣款金額視造成的後果和影響而定,並在下次綜合評估時重點考查。對於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損失的權利。

9、乙方應保證隨時、準確地提供車輛營運動態信息,如因乙方的虛報和誤報導致客戶的投訴乙方將被視爲違約,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運費中扣抵款項作爲乙方應付的違約金,具體扣款金額視造成的後果和影響而定,並在下次綜合評估時重點考查。對於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損失的權利。

10、乙方應絕對保證甲方集裝箱和貨物的安全,在運輸過程如造成貨損、貨差或集裝箱損壞、滅失,乙方負賠償責任,並同意在接到甲方索賠通知的7天內,將賠償款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否則,甲方將在乙方的押金或運費中扣除。

11、乙方損壞集裝箱如經甲方同意可按修復處理的,必須在甲方認可的指定地修理。

1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提取空箱後及時將提單號、集裝箱號、鉛封號傳真通知甲方,並保證正確無誤。在裝卸車時,乙方駕駛員及跟車人員必須監視裝卸作業,確保貨物及集裝箱的安全可靠,貨物運抵港口、碼頭或者堆場後應及時交甲方簽收。

13、乙方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單位和人員泄漏甲方客戶名稱、地址資料,不得向甲方客戶套取運費、價格等。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1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貨及裝貨的與貨主對貨物的簽收工作,同時必須將所有簽收文件(如:送貨簽收單、重箱的進場設備交接單和裝箱單等)按時送給甲方,若不能提供齊全相關的簽收文件,乙方將被視爲未按甲方要求按質完成運輸而被甲方扣除相應運費。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5、每月初乙方指定專人向甲方提供拖車運費清單,並指定專人與甲方覈對,甲方不與乙方指定專人外的任何人覈對帳單,不與乙方指定專人外的任何人覈對帳務,不與乙方指定專人外的任何人結算費用。

16、乙方確認對甲方直接委託的所有公司集裝箱箱體和其它客戶或貨代間接委託的集裝箱箱體完好負全部責任。

乙方在提箱時應確認箱體完好方可提走,否則視爲中途損壞,責任由乙方承擔。

17、如乙方接計劃後,不能按時發車,則按800元/天/車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拖車執行費率以及結算方式

1、拖車費率以甲乙雙方商定的拖車運輸費率表執行(如有附頁的費率表爲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燃油費用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碼頭、港口等收取的相關規費大幅度變化而需要對費率作出調整,乙方應書面對此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確認後,乙方按照新費率與甲方結算。

2、運費雙方確認的一票一議的委託優先於合同費率。

3、甲乙雙方就拖車費率每半年調整一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市場行情

和實際承運的箱量提供優惠費率的調整,具體調整幅度雙方友好協商。

4、在同一地區,如遇進口重箱送貨和出口重箱回碼頭堆場時,運費以雙程運費和七折計算。

5、乙方對與甲方合作的結算拖車費率有保密義務,不得泄漏給任何第三人。

6、因貨主原因產生和壓車、放空等費用,雙方應以客戶至上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7、甲方支付乙方的運費採取月結方式,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對帳單交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的帳單後應在10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並反饋乙方;甲方有收到乙方發票後,在乙方的簽收發票日期後的10天內將無疑議的運費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其它

1、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的其他法律或規定。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補充規定經雙方簽字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使合同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的情況下,該方有解除合同的權力,由於一方的故意行爲致使合同的另一方無法履約的情況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索的權力。

4、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或乙方如需修改本協議中的部分內容或條款,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共同修訂合同。

5、甲方將隨時對乙方進行綜合考覈,不合格都將作爲不合格供應商,甲方有權單方做出終止本合作協議的決定,並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在履約過程中中,乙方不得轉讓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的權利。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9

買 賣 合 同  賣方(甲方):  地址:  電話:  買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買賣商品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產品名稱種類、規格、數量  

1、種類:  □眼鏡,包括  □現金禮券(使用方法參考禮券“使用說明”)  

2、品牌:  

2、規格(含現金券面值規格):  

3、數量:  

第二條:產品質量  甲方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質量標準。  

第三條:產品價格及合同總金額  

1、產品價格:以產品標註的零售價格爲準(現金券以券面金額爲準)  

2、折扣:  

(1) 購買正價眼鏡折扣爲折,如遇甲方產品做統一活動的,以甲方活  動折扣爲準。  

(2) 現金券的折扣爲折。  

3、合同總金額:  

第四條:預付款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即人民幣元整。  

2、若合同順利履行完畢,則此預付款直接衝抵乙方應付貨款。  

第五條:付款時間及方式  

1、付款時間:

2、付款方式:

3、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後,甲方向乙方出具等值收款憑證。  

第六條:產品交付時間、地點及方法。  

1、交付時間:  

2、交付地點:

3、交付方法,按下列第  

(1)甲方送貨;  

(2)乙方自提自運;  

(3)其他:。  

4、運輸方式及運費承擔:

5、包裝方式:  

第七條: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

2、驗收方法:

3、驗收標準:

4、驗收異議: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在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____日內未通知甲方的,視爲產品合乎規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或損壞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付產品,或者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的質量要求,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作爲違約金。  

2、甲方如提前或延期交付產品,應提前通知乙方,徵得乙方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購買的現金禮券無法在甲方店內使用,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4、其他: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0

買 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 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質量、質保要求:按照技術要求及行業標準執行;賣方無條件保證買受人交貨後最終用戶驗收合格後,使用______年內無任何缺陷。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四、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運輸費用(含物流或快遞費用)由賣方承擔。

五、包裝標準:按行業標準包裝,保證運輸安全,未交付買方之前引起貨物損壞,責任由賣方承擔;合格證書、保修單、說明書、裝箱單、所有配件清單等隨機資料隨箱附帶。

六、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七、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八、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後,買賣雙方有一方無故終止合同,違約方按合同總額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賣方逾期交貨或買方逾期付款,違約方按逾期貨物(貨款)金額的日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交由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其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蓋章到達對方即生效,傳真件、電子信函自到達對方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1

甲方(銷售企業):_______________

乙方(生產、加工企業):__________

爲保證北京市豆製品市場的衛生安全,明確豆製品生產加工者和銷售者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北京市豆製品市場準入實施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實行豆製品入市場廠掛鉤制度,只允許包括乙方在內的符合規定條件的豆製品生產、加工企業向雙方約定的場所內提供豆製品。

第二條甲方實行豆製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和查驗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標準登記註冊證、商標註冊證等相關證照並保存複印件。對進場的豆製品,甲方有權索取食品質量檢驗證明、出庫憑證等與安全有關的證明。

第三條甲方應當爲乙方豆製品的銷售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和必需的配套設施,不得利用不合理條件予以限制。

第四條乙方應當符合《北京市豆製品衛生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乙方提供的豆製品應當符合《非發酵性豆製品及麪筋衛生標準》(GB2711-20__)及《發酵性豆製品衛生標準》(GB2712-20__),並在檢驗合格後出廠。

第五條乙方運輸豆製品應當使用密閉防塵的冷藏或保溫車輛,車內溫度保持在2―8攝氏度,並做到專車專用。

第六條除現場加工以外,乙方提供的豆製品應當具有符合安全衛生條件的包裝,不得提供裸露散裝豆製品。

第七條乙方進入約定場所現場生產、加工豆製品的,應當嚴格按照《北京市豆製品衛生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有權阻止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包裝要求、運輸要求、保質期要求或不具備相關安全證明的豆製品進入約定場所,相應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經甲方或有關部門檢查在約定場所內有不合格豆製品且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屬於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責任,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條由於甲方未提供必需的保管、經營條件或其他非屬乙方原因導致豆製品出現不合格情況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雙方應依法經營,並服從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甲方允許乙方提供的豆製品在以下場所內銷售:

第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爲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十五條本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繼續向約定場所內提供豆製品。

第十六條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任選一種):

(一)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

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律、法規、政策對豆製品的安全准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法定代表人: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法定代表人: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的標的物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爲人民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__________________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該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五條在登記主管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仍由甲方承擔;自_____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自_____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

第七條該合同的生效條件

如果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不能付清因___________所欠乙方債款,則該買賣合同生效;如果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因___________所欠乙方債款,則該買賣合同不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份,其餘由雙方持送有關部門。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3

銷貨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爲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該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

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爲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a;b;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4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顏色:  產地:型號:  發動機號碼:(拓印粘貼)  底盤號碼:(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萬元。包括三部分:定金、

第一筆車款和其餘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萬元,____日內再支付

第一筆車款現金萬元;其餘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

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

第一買賣。(本文來自於範-文-先-生-網)瑕疵保證期爲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並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5

訂貨方: (簡稱甲方)

供貨方: (簡稱乙方)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總則

1.1 方在具體交易中,應以本協議書爲基礎簽訂產品訂貨合同,訂貨合同應明確規定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額、驗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貨日期、地點、方法等具體內容。

1.2 乙方須依據本協議書及雙方認同的訂貨合同向甲方提供產品,在約定的日期和地點交貨。甲方保證按訂貨合同中規定的結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貨款。

1.3 在交易過程中,如產品價格、規格、包裝、數量等事項發生變動,須經雙方以書面形式一致確認後方爲有效。

1.4 雙方確認的《訂貨合同》、《報價單》一經簽署,即作爲本協議書的附件。

第二條 產品質量保證

2.1 乙方應保證產品質量標準依甲乙雙方簽訂的《產品承認書》做標準;訂貨合同中明確規定了質量標準的,不得低於約定的質量標準。

2.2乙方應保證出廠的產品爲合格品,產品應貼有合格標識、出廠時間。

2.3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條 價格

3.1乙方供給甲方的產品的價格應公平、合理。

3.2 由於乙方之產品主要結構材料(如變壓器、PCB板、IC芯片等)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大,價格調整按雙方《報價單》內規定執行。

3.3價格以人民幣計,如有變動,以《訂貨合同》的補充說明爲準。

第四條 包裝

乙方所供應產品的外包裝應標明產品名稱、規格、數量、質量合格證明、出廠日期及其它說明。

第五條 交貨及驗收

5.1甲方在訂立合同簽訂後,乙方按訂貨合同的具體交貨日期、地點、交貨數量等細節完成交貨。

5.2產品交貨地點 ;運輸方式: (如需託運的,應註明託運公司)。

5.3 每次交貨時,乙方應同時提交該批產品的送貨單。甲方驗收合格並在送貨單上簽字加蓋收貨章,同時開進倉單後,產品纔算完成。

5.4 運送產品到指定交貨地點過程中的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貨物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5.5 甲方在驗收時認爲產品不合格時,可拒絕接受產品。(質量要求參照本協議的第二條)

5.6《訂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產品數量,(除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收乙方的產品。

5.7甲方在驗收產品時,檢驗出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達到10%或以上的,可以拒絕驗收剩餘產品,直接將當批次產品全部退回乙方,待乙方整改處理好後,再次送貨檢驗,因產品送檢時發現不良退貨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投入生產及交貨帶來的損失,乙方應按照該批貨款的10倍賠償甲方損失。

第六條 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6.1產品的所有權及丟失、損壞的風險在甲方驗收並完成收貨手續後由乙方轉移至甲方,出現產品滯銷乙方不應接受退貨和換貨。如因產品本身質量問題,滯銷不良品可無條件退回乙方。

6.2 對於一些特殊定製材料,而且有最低起訂量要求的材料,當甲方訂單數量不足材料的最低起訂標準時,多出部分的庫存材料由甲方承擔(如PCBLCD液晶屏等專用材料)。

第七條 貨款結算與支付方式

7.1甲方在結算日向乙方發出貨款支付通知,並按照本協議的匯款地址支付。

7.2 結算方式: (舉例說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貨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如逾期不能付清貨款,則按所欠貨款總額的天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8.1 由於甲方未按本協議書、訂貨合同履行其義務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金和賠償金。

8.2 甲方中途無故退貨,甲方應向乙方償付退貨產品總價值50%的違約金。

8.3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驗收辦法和時間驗收,無故延期驗收超過2天即按收貨處理。

8.4 甲方應嚴格遵守付款時間:延期付款1個月以上應支付供方5%的滯納金,延期2個月以上的供方有權停止供貨,並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貨款。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9.1乙方交貨的數量不足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供貨限期,乙方交貨期逾期15天以上按不能交貨處理,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交貨時間按照雙方協定時間,乙方必須按時按質交貨,拖延一天扣貨款的2%。

9.2乙方爲甲方開發的系統,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展廳、展會及其它場所展示,更不得提供樣品或供貨給非甲方指定的公司或個人,由此引起的甲方損失,按經濟法相關規定賠償。

第十條 解除合同

解除買賣合同的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同時甲方結清貨款。

第十一 條爭議解決

由於本協議書中未規定的事宜或由於雙方對本協議書個別條款的解釋發生爭議時,雙方應以誠相待,協商解決,如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有效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對方不再續約;如雙方均未提出書面通知,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年,以後亦同樣處理。

第十三條 生效

13.1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3.3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書的附件及補充協議均作爲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6

供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單位:人民幣(元)

二、品質保證:原廠包裝、原廠標準。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供方負責送貨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驗收並簽字確認。

四、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內。

五、產品保修責任: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主機保修24個月,人爲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壞除外,保修期滿後供方負責使用原廠配件進行有償維修。

六、付款方式:貨到當日內支付總額的80%,十日內付清其餘20%。

七、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時交貨每延遲一天需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需方於付款之日不能按時付款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額的1‰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7

出賣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買受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編號爲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爲______,規劃用途爲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爲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爲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爲準)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地下一層________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爲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層數爲地下一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爲(____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 套內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商鋪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鑑於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佔付款金額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爲(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1)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2)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買受人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2)買受人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後,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爲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後,銀行不能爲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_____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爲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爲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於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鑑定部門確認後,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後_____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後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屆滿後,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 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牆、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爲已通知,郵寄後___日或公告後____日視爲通知到達之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以下無正文)

出賣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_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8

需方:甘肅潤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甲方)編號:ZB-20__-10-2

供方:白銀益成散熱器有限公司 (乙方) 簽約日期:20__年10月20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遵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同意按以下條款達成散熱器購銷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合同總額:陸拾陸萬壹仟陸佰陸拾元捌角整(含稅) 二.質量標準:

1.執行Q/BYC001-20__標準、管材材質:GB 17234 標準。管壁厚度:≥2MM 2.內防腐處理、表面靜電噴塗,乳白色。3.同側進出水(DN15)

4.乙方承諾所提供的散熱量等技術參數真實可靠。符合甲方對產品性能及一切技術參數的要求

三.交貨時間:20__年11月30 日前全部交清。

四.交貨地點、方式:1.供方按樓號整棟樓送貨到皋蘭施工現場,運費、供方承擔。

2.塑膜包裝。 3.產品附件:每組散熱器含DN15內絲放汽閥、堵頭各一隻,掛件一套。

五.檢驗標準、方法,及供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按合同第二條,系統打壓合格、以及供方對產品質量的承諾。 2.質保期五個採暖期。

3.符合本合同確認的產品型號、規格及參數要求。

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首付30%預付貨款、貨到付總額的30%、安裝打壓驗收合格後供

方提供發票付至總額的35%留5%質保金三個採暖期滿付清。

七.其它:1.產品三年質保期內乙方執行國家對產品的“三包”服務要求,並在24小時內

服務到位。在此期間內因產品自身質量問題引發的泄漏或爆裂造成的使用者損失的應負經濟賠償責任。質保期後終生優惠取酬服務。

2.產品安裝由甲方負責、乙方提供安裝說明和標準,技術人員現場負責指導。

3.供貨數量以甲方提供的.供貨明細清單爲準。

八.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按合同約定按時付款。

乙方責任:保證產品質量標準及產品設計參數、按時供貨。 2.按《合同法》相關規定處理。 3.違約方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

4.如有違約事實發生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簽約地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合同附件及供方出具的“質量承諾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十一.附明細清單一份(共四頁)。

需方: 甘肅潤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白銀益成散熱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賬號:開戶行:白銀市城市信用社紡織路營業部 20__年 10 月 日 20__年 10 月 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9

出賣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樹木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畝 顆林木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樹木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林木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林木的出賣價款共計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於簽訂合同當日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元。剩餘款項待砍伐結束裝運完畢時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砍伐、裝卸、運輸上述樹木的相關事宜,並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20

買賣合同

買方(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賣方(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規格和數量

1.名稱:  熱熔膠

2.商標、型號、規格、顏色:

3.數量:

4.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以對方出庫爲準,合理磅差在千分之三內。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製作樣品,經甲方確認後封樣,該樣品由甲方保存。

2.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依照封存樣本的要求。按照封樣樣品標準銷售的產品,甲方不得拒收。如果有質量異議,雙方應共同選擇由鑑定資質的機構進行鑑定。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期限:                       。

2.交貨地點:                       。

3.運輸方式:_________;運費由  甲  負擔。

4.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人民幣;總價:_________(大寫):             。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作爲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貨,商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款總值的_________%作爲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5.乙方因甲方錯填到貨地點、接貨人等原因導致不能依約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逾期責任;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6.其它約定:_________。

第十一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交貨少於合同規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並應向甲方償付逾期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應交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付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貨,有正當理由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並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無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拒收。

6.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7.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8.其它:_________。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傳真、郵件、EMS、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_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2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21

名稱:_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

生產廠:________  牌號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調撥通知書編號:_____字號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元)

總金額(元)

交(提)貨時間

備註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1.本合同按《___________》、《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及有關民爆器材管理規定執行。

5.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6.結算方式及期限:

7.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_____用負擔:

2.質量要求、質量標準:

8.違約責任:

3.交(提)貨地點、方式:

9.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

10.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編碼:

發貨單位:

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編碼:

發貨單位:

物資主管部門簽證意見

簽證部門(章)

(簽證不_____)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依據《_____》等有關法規,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

一、代理地區經營權限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品牌女裝在_________經銷權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同意不得跨越權限範圍以外的地方銷售_________品牌女裝,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區授權他人經銷同品牌產品。

二、保證金(代理金)

1)甲乙雙方於簽約後,乙方必須七天內將保證金及貨品預付款匯到甲方指定銀行帳號,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內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帳上,即作爲乙方自動放棄,同時甲方有權取消本合同。代理經營應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元,貨品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元

2)甲乙雙方於本合同到期時,乙方不再續簽:依據本合同之第八款規定辦理,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責任前提下,將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時間爲30天。餘款處理:以當季等值貨品相抵之辦法辦理。

三、甲方責任

1)負責設計,提供裝修圖紙(設計費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爲其營業人員安排培訓指導,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責任

1)裝修:根據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及陳列規劃,定製道具,對店鋪或櫃位進行全方位的裝潢,並達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遞至甲方公司),費用乙方負責。

2)通訊:乙方必須提供給甲方詳細的通訊地址,本人身份證複印件,電話,傳真,聯繫人,並提供專賣店與專櫃的具體詳細地址與聯絡電話。

3)有效證明: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覆印件。乙方經營地必須懸掛標示_________品牌於明顯位置。乙方店鋪內不得銷售其他品牌服飾。

4)每星期一乙方應將上個星期的銷售情況報表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瞭解市場信息銷售動態。

5)乙方銷售須依照甲方商品之牌價爲基準,不得更換或塗改甲方商品之標示牌標籤。

五、結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貨與追加,必須款到發貨,由甲方協助代爲發貨。甲方有權不接受電話等其他形式的口頭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單,追加有效期爲:公司接到追加單之日起,二十天內有效,如需延長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貨折扣爲相關商品零售價的_________%(以上價格爲不含稅價格)。

六、退換貨方式

1)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爲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爲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2)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3)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爲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七、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必須賠付另一方保證金的全額作爲違約款。

2)除合同中有關合同終止條款外,任何一方若無正當理由而任意終止合同時,則違約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款的全額違約金。

八、合同終止

乙方如有下述條件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於經營期中,有損甲方名譽,信用與經濟等行爲者。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跨區域經營。

3)乙方因經營不善,導致歇業,停業,合併與轉讓等行爲者。

4)合同期屆滿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如涉及訴訟,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爲第一管轄法院審理。

十、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爲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公司蓋章後方始生效。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23

買受人:

出賣人: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買賣 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 省 市 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 合同範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爲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覈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範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後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爲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爲 (大寫: )。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爲FOB港口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幷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將技術資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

(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 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爲受益人、金額爲合同總價的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 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 份;

(4)即期匯票一式 份;

(5)商業發票一式 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提交。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後 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爲受益人,金額爲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擡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業發票一式 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 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 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 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並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 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籤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償或/和罰款時,買受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於現匯付款的情況)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 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份;

(2)由 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爲受益人,金額爲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 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 份;

(4)即期匯票一式 份;

(5)商業發票一式 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 天,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擡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業發票一式 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 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 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 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於 年內,每 個月爲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於 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爲合同總價的 %,另加第 章 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 (大寫: );

(2)以 日期爲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爲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爲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計

買受人收到匯票後,立即對上述分 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並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後送交出賣人。

出賣人收到匯票後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受人於匯票到期日後一天支付給出賣人。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爲受益人,金額爲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於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分 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爲 公噸。總體積大約爲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爲 ,目的港口爲中國 。

5.2 出賣人在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應向買受人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 份(內容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並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爲30噸,體積最大限度爲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出賣人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向買受人提供草圖一式 份,經買受人同意後,才能安排製造。買受人應於收到上述草圖後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出賣人即開始製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 個月,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 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淨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爲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後,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於 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 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爲買受人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採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於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於 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隻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隻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爲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隻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隻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後 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 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超過該時間期限起以後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覈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後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後 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後,出賣人應於裝船後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 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受人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 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週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 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爲實際交付日期。

5.15 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 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出賣人在北京/或 機場交付後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通知 天內在北京和/或 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並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後的 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 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並註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並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鏽、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出賣人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內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淨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爲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註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 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 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 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 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於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爲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依此作爲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有關標準、規範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受人。買受人將對出賣人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範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後予以更換,並作爲出賣人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後 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做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覈後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爲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後 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受人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爲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出賣人的有關設計單位和製造廠瞭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出賣人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並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受人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的技術問題時,出賣人應予及時答覆,並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製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範進行。

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範一式 份和國家標準一式 份航寄買受人。買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範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後予以更換並作爲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並向買受人提交由製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爲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製造廠車間對“設備”的製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 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後 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製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並自費採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後,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增多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製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籤任何證明文件。

8.6 出賣人應免費爲買受人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受人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出賣人將自行檢驗。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併爲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爲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託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爲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得遲於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於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後,出賣人應儘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1 上述檢驗並不能解除出賣人對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係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係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係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覈”係指爲檢查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係指如果考覈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爲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覈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 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並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後,如雙方代表認爲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 第 條規定的工作日誌爲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 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籤字日即爲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覈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後應儘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覈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並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條所列的人員,並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採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爲必要的採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後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於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爲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後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覈日期。考覈應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覈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覈完成後 天內雙方在性能考覈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規定的考覈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 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爲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覈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儘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後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儘快再次考覈,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並由雙方代表會籤。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並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於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 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並再次進行考覈。如在延長的 個月中由於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 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 個月期滿時,由於出賣人原因考覈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 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 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 個月期滿時,仍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 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覈,則按合同第四章第 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覈時,合同工廠應爲買受人所驗收,但出賣人仍應承擔協助買受人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由於出賣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貨延誤,由上面所提的時間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並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並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並符合附件 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爲賠償,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於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 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爲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後 個月;如由於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後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後 個月。保證期滿後,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 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於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爲被買受人驗收後 月。

10.7 在保證期滿後 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於出賣人責任,在考覈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後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爲買受人所驗收,並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於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遲交 至 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 至 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 周及以上,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不滿一週按一週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出賣人支付遲交罰款,並不解除出賣人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 個月時,買受人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轉讓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並允許買受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出賣人的 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其年產量爲 ,其工藝說明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供買受人用於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專有技術登記號: ,專利登記號: 。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裏。

11.2 在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 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出賣人應負責處理,買受人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後 年內,如出賣人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出賣人均應向買受人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受人有權將上述資料用於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於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後 年內,買受人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後,買受人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出賣人對買受人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儘快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 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儘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稅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買受人”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受人”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賣人”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出賣人”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出賣人”支付。

第十四章 爭議解決

仲裁(方案一)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 ,由 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仲裁(方案二)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 所在國進行,如買受人是被告,則由在 國 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出賣人是被告,則在 國由 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餘部分繼續執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於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 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 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任何一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就,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 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時,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買受人: 出賣人: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傳號: 電傳號:

傳真號: 傳真號:

買受人:(簽字)出賣人:(簽字)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24

出賣人(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現住______

電話______

受買人(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現住______

電話______

上例協議人自願協商,甲方將自己所有的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

一、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該車交付乙方,即買賣成立。雙方交接車時當場對車檢查,對車質量都無異議,自交付乙方後再出現車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二、該車自本日交付乙方以前發生的交通事故或自傷等原因造成第三人、自己的人身、財產損害或電子違章等事故記錄,全部由甲方承擔,自本車交付乙方後(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或自己人身、財產損失或電子違章記錄等事故記錄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本車輛雙方約定總價款______元(______元),本合同簽字時當場付______元(______萬元),剩餘______(______萬元)於公司過戶完成後當場付清。

四、在公司的過戶費用______元(______元)以下由乙方承擔,如超過______元(______仟元)以上以外的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國家對客運車即本車燃油補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歸甲方所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後歸乙方所有。

六、如有一方違約必須向另一方交付違約金______元(貳萬元)。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電話:______

乙方:______

電話: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並根據《民法典》,就買賣花草苗木事宜達成本如下協議:

一、花草苗木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如下花草苗木:

2.雙方應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規對苗木花草根葉進行嚴格審查,如不符合有關法規,乙方有權要求調換。

二、付款條件

雙方同意花草苗木採取先送貨後付費的原則,甲方應在_ _年 _月_ 日前將上述苗木一次性送給乙方,乙方在苗木貨到一週內付款給甲方,總付款額是人民幣: (大寫: )。

三、責任

1. 甲方必須保證花草苗木成活質量,如果在一週內不能成活,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並要求甲方承擔總金額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時付款,遲延一天則按總金額百分之五罰款。

四、其他

1.本合同未盡適宜,將按照《民法典》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合同傳真件與合同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26

有關車輛買賣合同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 顏色:  產地: 型號:  發動機號碼: (拓印粘貼)  底盤號碼: (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 萬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

第一筆車款和其餘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 萬元,____日內再支付

第一筆車款現金 萬元;其餘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

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爲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並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 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 乙方(授權簽字人):  住址: 住址: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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