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傢俱買賣合同大綱
合同編號:
第一條 傢俱名稱(文本中所指傢俱包括生活傢俱和辦公傢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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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傢俱名稱 │ 商標 │規格型號│ 材質 │顏色│ 生產廠家 │數量│單價│ 總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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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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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定做傢俱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
第三條 質量標準:
。
第四條 交貨方式、時間及地點:()買方自提;()賣方送貨,送貨費用由承擔。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
第五條 驗收及三包期限:對於傢俱的數量、結構、顏色等表面瑕疵,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對於其他質量問題要求三包的,應按照《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辦理。
第六條 付款方式、地址、時間:
。
第七條 定金:買方應在年月日前向賣方交付總價款%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過20%),賣方交貨後,定金抵作價款。買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傢俱價款
%的違約金;
(二)
。
第九條 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或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或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訴解決;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賣方(章):
買方(章):
主辦單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賬號:
賬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