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房屋買賣合同書(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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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

賣方:

義烏房屋買賣合同書(精選12篇)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買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座落於_____________,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的房產售賣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的價款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元整。

2、上述房產價款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給甲方:

甲、乙雙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辦理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轉移登記,並經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戶當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房產價款於甲方。

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價款。

乙方於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整剩餘房產價款人民幣______元,均由乙方______前支付給甲方。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產價款,甲方應向乙方出具票據。

第三條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窗口辦理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轉移登記。如因一方原因,致影響產權過戶轉移登記,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造成損失的一方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稅費分擔

1、本合同簽訂之前,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如有應交納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負責交納。

2、本合同簽訂之後,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所發生的轉移過戶登記費、契稅、印花稅、估價費、服務費等費用,經雙方協商由_______________負擔。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應於______前,將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房管部門確認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不能辦理出售、過戶手續,甲方應在當日內向乙方退還所收的全部款項,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付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每逾期一日按房價款總額的______計算違約金給付乙方。逾期超過______日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支付元的違約金給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乙方應按房價款總額的______計算違約金給付於甲方。逾期超過______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應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4、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產,產權清楚,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因買受前該房產產權有糾葛,致使影響乙方權利行使,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5、甲方因個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應在三日內向乙方退還所收的款項,並付違約金___________人民幣給乙方。

第七條其他

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還所收的全部款項,本合同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壹份。

賣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買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______年___月___日

義烏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自乙方完成產權登記,取得產權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銀行放款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不能按期交房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交房並承擔違約責任。

4.2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盡最大努力協助乙方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協調開發商爲乙方開具房屋買賣發票,協調相關部門更改備案合同,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登記等。甲方不積極協助的除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乙方有權單方立即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4.3 甲方承諾其出賣的房屋屬於乙方可辦理一手房產權登記手續的房屋。如該房屋爲乙方無法辦理一手房產權登記手續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雙方協商以二手房買賣方式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則由此產生的一切稅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付款。乙方未按時付款的,對逾期未付款部分按日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總額最高不超過逾期未付款金額的百分之三。

第六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金由_______方承擔,產權過戶手續費、佣金等由______方承擔、公證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元,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追究違約責任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交通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並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公證機關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 址:郵 編:電 話: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簽署於市區

義烏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3

訂立合同雙方: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確保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制定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將位於:小區

(街)區號樓單元室房產一套,系私人產權房(房產證號),建築面積平方米,雙方同意按新測繪面積爲準。並與土地使用權一併轉讓給乙方。

二、房屋交易價:人民幣元整。

三、乙方自願購買上述房屋並接受此房屋現狀,乙方於年月

日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元整。待購房款全部交齊,定金抵作購房款。

四、雙方於年月日以前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由房管局受理當日,乙方應付清全部購房款。不能拖期。甲方將空房及房屋鑰匙一同交給乙方驗收。

五、甲方售房以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等費用由甲方付清,乙方不承擔。電錶止碼數度,水錶止碼數立方,煤氣表止碼數立方。

六、甲方確保此房產權明確和真實併合法,無任何糾紛、無抵押和債權債務,否則出現糾紛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按成交價10%的經濟損失。

七、甲方將此房出售後,此房一切事宜無權過問,並無條件的配合乙方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或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買賣。辦理過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雙方協商由方承擔,方不承擔。

八、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違約。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並按成交價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特別約定:

1、甲方保證及房屋鑰匙後30天內將戶口遷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義烏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4

甲方(供貨方):__________  乙方(購貨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責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並承擔給乙方和顧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責任,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2、在乙方訂貨後,甲方必須在1—3小時內到貨,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3、如甲方擅自漲價,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並承擔一切後果。  

4、 甲方給乙方的產品價格(具體見報價單)發商(如有高出同行,月底結算時扣除),如有調整(調升),甲方須提前一週向乙方聲明。乙方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則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協議,乙方選擇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指明: 變更,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乙方:  

1、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擺在吧檯上作爲展示。  

2、乙方每月必須提供準確、真實的銷售情況,並及時向甲方業務反應。  

3、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合同期內結算貨款。  

4、乙方購進的產品如果銷售不暢,任何品牌的酒水,隨時可調換別的產品或原價辦理退貨。  

二、 結算方式  

1、按照甲乙雙方認可的報價單價格訂貨後,第一批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並經乙方指定人員憑甲方出庫單對賬入庫後,先付給甲方總貨款的80%,餘額作爲質量保證金待合同解除時結清,甲方根據首批進貨量的10%,分別作爲四大節日(五

一、十

一、元旦、春節)和開業慶典的優惠贈送。  

2、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實銷實結(不包括首批進貨),每月5號結清貨款。乙方如有拖欠甲方貨款,逾期超過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收回所有進店支持,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甲乙雙方在規定的對賬期內對賬,其對賬依據由甲方每次送貨出具的銷售單據,該銷售單據上必須有乙方指定人員的簽收憑證。  

4、甲方與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乙方不得銷售其他任何公司提供的與甲方報價單內相同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貨及要求乙方付清以前所有貨款及進店支持費用,甲方沒有經營的.品牌,乙方可自行選購。

三、損耗殘次品處理  

1、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應及時以甲方開出的出庫單爲憑據對賬,如出現破損,由甲方負責調換。  

2、甲方應在飲料過保質期前的半個月內辦理退貨。  

四、合同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壹個月內,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1、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賠償損失不得低於乙方年銷售額(如有特殊情況,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聯繫,但並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六、甲乙雙方互利  

1、甲方給乙方提供: ,以上贈品在首批進貨後____日之內必須到位,在規定期限內未到,甲方賠償乙方由此帶來的損失(不低於首批進貨額 或指定品牌型號),合同期滿後以上贈品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2、甲方給乙方進店費 萬元,在正式簽訂合同後____日內現金一次性付清,如規定期限未到,甲方按每日5%的滯納金賠償乙方。  

3、每月結算時甲方按 %作乙方的返利,並現金兌現瓶蓋費。  

4、乙方有產品需求須提前3—5小時之內與甲方業務聯繫,以免影響正常使用,否則出現其它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備註:  甲方(公章): 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人: __________

法人: 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烏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5

一、本合同是泰興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泰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泰興市房地產轉讓辦法》共同制定的示範文本,當事人可以約定採用,或參照示範文本訂立買賣合同。

二、除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餘房地產買賣均可適用本合同。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商定後如實填寫;內容爲並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四、雙方當事人應按自願協商、公平的原則訂立合同。房地產買賣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爲,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範較多,雙方當事人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共有人的權利。房地產權利登記分爲獨有和共有,共有指二個以上權利人共同擁有同一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簽訂合同時,房地產權證內的共有人應在合同內簽字蓋章。

原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參加房改購房時的同住成年人應在合同附件五相關關係內表示同意出售,並簽字蓋章;因故無法在合同內簽字蓋章的,應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證明。

房地產權證內的權利人將房地產出售前,應與其配偶協商一致,出售後配偶再提出異議的,由權利人承擔法律責任。

2、定金。買賣合同定金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擔保,雙方當事人可就定金數額、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協議內約定。

3、房屋交接是出賣人按約定的日期和方式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驗收和接受的過程。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第四條明確交付和驗收日期、選擇交付的方式。

出賣人將原購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開發公司提供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一併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享有“兩書”規定的權益。

4、房屋質量。質量條款是買賣合同的必要內容,買賣的房屋應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後若繼續使用的,產權人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鑑定。

5、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前,買受人應向房地產交易中心查閱買賣房地產的有關登記資料,查驗買賣的房地產上是否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權利限制,以維護自身權益。

6、買賣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買受人購房後應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並與承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7、買賣已抵押房地產的,出賣人應當事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並就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同時告知買受人房地產抵押的事實。

8、房地產買賣後的土地使用權

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其中,房地產權證註明土地使用年限的,應在合同第三條第項如實填寫。

未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花園住宅出售時,買受人應向市或區縣房地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並選擇合同第三條第項。

非居住房屋

該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出售時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當事人應選擇合同第三條第項,其中,房地產權證註明土地使用年限的,應如實填寫。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劃撥土地上房地產買賣,買受人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當事人應選擇第三條第項。

除上述情況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國有土地租賃和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償使用形式,屬此範圍的,當事人應在第三條第項內約定。

9、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買賣對象。集體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經依法徵用,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範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範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

10、住房戶口遷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買賣,除房屋交接和權利轉移外,住房內

的原有戶口是否及時遷出也會影響合同的履行。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內約定戶口遷移條款。

11、維修基金交割。根據《泰興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內,當事人應將房地產轉讓情況書面告知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單位,並辦理房屋維修基金戶名的變更手續,帳戶內結餘維修基金的交割,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五、爲保障買賣雙方自身權益,防範違規的房地產中介對當事人權益的侵害,凡委託具有房地產經紀資格的專業公司提供代理、居間介紹等服務的,受託居間介紹、代理的房地產經紀公司均應在附件六居間介紹、代理等中介服務情況中籤字蓋章;其中:委託人應將居間介紹的有關房地產經紀公司及執業經紀人情況在第一條內予以明示,以備與經紀公司、經紀人發生糾紛時作爲投訴的依據;

六、爲方便當事人訂立買賣合同補充條款,擬訂下列範例,當事人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範例未經當事人選取,不作爲合同內容。

房地產權利保證條款範例:甲方保證,上述買賣的房地產不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人主張權利的情況。在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地產已存在的權利負擔,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項處理:

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甲方與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註銷他項權利的登記,逾期未註銷的,乙方有權追索甲方的違約責任。

在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書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認並繼受該項權利,並同意辦理變更登記。

戶口遷移條款範例:甲方承諾自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的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由於甲方未及時遷出戶口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了或裁或審制度,合同當事人一旦選擇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訴。因此,合同當事人如不願仲裁的,願意向法院起訴的,請將合同第十三條劃去。

八、本合同示範文本可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購醛

泰興市房地產買賣合同

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

公司居間介紹】,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爲:;

房地產座落在泰興市【區】【縣】

【路】【弄】【新村】【支弄】號室。房屋類型:;結構:;

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平方米。

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範圍;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爲【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

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爲

計元。:仟佰

拾萬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可以不辦理】【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爲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甲方】【委託乙方】【委託】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爲準,但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的除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爲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泰興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和【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補充條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及房地產四至範圍

附件二

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

設備:

裝飾:

附件三

付款協議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於年月日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幣元,作爲定金。待支付尾款時抵作房價款。

乙方於【年月日前】【後日】支付幣元:。

乙方於【年月日前】【後日】支付幣元:。

附件四

物業管理費、水、電、煤、電訊等其他費用的支付

除下述所列應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外,在【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未結算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權利轉移】【權利佔有】後,使用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2、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附件五

相關關係

已購公房參加房改購房時的同住成年人意見: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租賃情況:

抵押情況:

相鄰關係:

附件六

居間介紹、代理等中介服務情況

【居間介紹】【代理】的房地產經紀公司: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姓名: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號:

聯繫電話:

居間介紹、代理內容:

【代理委託方:方】

甲方:

【身份】

證號:【居磚【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

【身份】

證號:

【居磚【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籤於:

乙方:

【身份】

證號:【居磚【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

證號:

【居磚【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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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籤於:

義烏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6

出賣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

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國籍:_____

電話: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買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

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國籍:_____

電話: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爲(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

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

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爲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

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

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第十條出賣方保證

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買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義烏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7

賣方:住址:身份證號:

買方:住址: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門市,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具有完全的產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各種購臵房產手續、票據真實齊全。如交接後發生該門市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甲方所售門市權證號及座落位臵、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門市地址位於,爲結構;

2、甲方所售門市面積平方米;

三、門市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門市面積爲㎡,總金額爲拾萬仟佰元整:元。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辦理兩證的費用由方負擔。協議生效後就該門市房的所有權利義務即轉移至乙方,乙方自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等手續,甲方負責提供辦理房產過戶所需的證件並協助乙方辦理,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負。

四、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簽定買賣合同後付元。

2:乙方辦理完房產交易權證手續後一次性支付剩餘款元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義烏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8

賣方(下稱甲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買方(下稱乙方):

身份 證 :

委 託 代 理 人: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

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於 (以下簡稱爲該商鋪)商品房壹套,雙方已簽訂《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合同編號: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解除上述商品房的買賣合同。

二、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買賣合同即終止,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

議全部解決。甲方收回出售給乙方的上述商品房,該商品房的產權即與乙方無關。

三、雙方對退還已付房款辦法已達成一致意見,具體如下:

1、__元。

2、乙方已繳付樓款/。

3、雙方退款事宜另行約定。

四、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提交辦理解除按揭貸款協議、解除買賣合同、註銷抵押登記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資料,並配合甲方辦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推還乙方所有款項。

五、辦理解除合同產生的手續費由 乙方 承擔。

六、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後,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除本協議明確約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主張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買賣合同相關的權利。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爲一式伍份,甲方執 貳 份,乙方執 壹 份, 貳 份留存政府相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義烏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地址: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地址:

根據《_____》、《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房產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幢____號房。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

甲方保證此房產一切情況介紹屬實,承諾和保證此房產無任何權屬或經濟糾紛,權屬無任何瑕疵,同戶籍、相關親屬及房產共有、所有權人同意出售。同時物業交接前需付清甲方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有線、通訊費及附屬於該房屋的所有費用。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方式

房屋價款分_______次付給甲方。

_______年____月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月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_______元。

餘款_______元,在辦理產權證完成之日交付。

第四條?辦理過戶及房屋交付

1、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月___日開始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上列證件辦理完畢之日至遲爲_______年____月___日。

2、上列過戶費用及契稅由甲方承擔_______元,乙方承擔_______元。

第五條?風險轉移,配套設施及費用承擔

乙方已對房屋構造、裝飾及配套設施等情況,做充分了解。房屋及配套設施的風險自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權利義務

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水、電、通訊、排水等設施完好、暢通可正常使用。

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權利瑕疵及關於房屋稅費、銀行抵押、戶口等未清事項。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協議,應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悔約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乙方承擔違約金_______元。如甲方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承擔違約金?元。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擔房屋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前述條款支付違約金,返還已付轉讓價款及同期銀行利息。

乙方逾期付款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擔房屋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前述條款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辦理完畢過戶手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按前述條款承擔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房屋管理部門一份(雙方提交給房管部門的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義烏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0

出賣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爲(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爲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爲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

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義烏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1

甲方(賣方):___

乙方(買方):___

甲、乙雙方及說合人就甲方莊基及其所屬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村一組(__溝)___的莊基及其所屬房屋一院(建築房屋:五間正房面向西南,小廈房兩間面向西北,院中有三棵小樹,院牆及其大門屬本莊基所有)佔地面積:半畝(5份),正房後至東路,大門(梢門)前至西路。南至___莊基,北至___莊基爲止。

2. 甲、乙雙方及說合人議定上述莊基.房屋及附屬建築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以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元)甲方以永久性質出賣給乙方(附房屋莊基證,相關證件),雙方均不得反悔。

3.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全額付清給甲方人民幣(大寫):萬仟元整(小寫:元), 甲方同時交付給乙方上述房屋及其所屬莊基使用權。

4.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5. 經甲、乙雙方及說合人、證明人、參與人仔細閱讀上述所有條款內容同意無誤後,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賣方)簽名:

乙方(買方)簽名 :

說合人(簽名):

參與人(簽名):

證明人(簽名):

交易地點:

年月日

義烏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簡稱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

中介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中介房屋買賣合同:

一、經丙方介紹,甲方自願將本條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已將房屋狀況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屬設施、裝潢情況已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況:

(一)房屋坐落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產權性質___,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二)附屬設施、裝潢情況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__種方式付款。

2、乙方在到市房地產交易所交納稅費當日將房款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在付款時衝抵房款。

(二)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四、房屋建築面積以市房管部門按現行的房屋測量規範測量的爲準,如與原產權證記載面積不一致,甲、乙兩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套計件,房價款不變,互不退補。

如甲方出售房屋爲房改房的,應由甲方辦理完畢房改房上市交易審批手續。

六、丙方應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務。

丙方應將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狀況向乙方作充分說明;同時應將辦理房產交易、權屬登記所需資料、程序以及應繳納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交易綜合服務費和其它有關費用的種類和標準充分告知甲、乙兩方。

給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

九、中介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定後,乙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甲、丙兩方,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乙、丙兩方,並應在悔約之日起____日內雙倍返還購房定金給乙方。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兩方中一方悔約的,違約方應承擔雙方的中介服務費,丙方有權在定金中優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權屬狀況的告知義務而導致乙方發生重大誤解並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丙方如未將其所知道的房屋權屬狀況向乙方作充分說明的,承擔連帶責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給付對方該房屋總房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逾期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房屋建築面積以市房管部門按現行的房屋測量規範測量的爲準,如與原產權證記載面積不一致,甲、乙兩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套計件,房價款不變,互不退補。

如甲方出售房屋爲房改房的,應由甲方辦理完畢房改房上市交易審批手續。

六、丙方應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務。

丙方應將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狀況向乙方作充分說明;同時應將辦理房產交易、權屬登記所需資料、程序以及應繳納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交易綜合服務費和其它有關費用的種類和標準充分告知甲、乙兩方。

辦理登記後,三方約定市房管部門出具的收件收據由_____方收執,並由____方憑此收據及相關證件領取房產證。

如由丙方領證,丙方應當在____日內將房產證交給乙方。

給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

九、中介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定後,乙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甲、丙兩方,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乙、丙兩方,並應在悔約之日起____日內雙倍返還購房定金給乙方。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兩方中一方悔約的,違約方應承擔雙方的中介服務費,丙方有權在定金中優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權屬狀況的告知義務而導致乙方發生重大誤解並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丙方如未將其所知道的房屋權屬狀況向乙方作充分說明的,承擔連帶責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給付對方該房屋總房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逾期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兩方或一方未按期給付丙方中介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給付丙方違約金。

因甲乙兩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請辦理房屋交易、權屬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給付對方總房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請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務費的百分之_____分別付給甲、乙兩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合同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鎮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寫項填寫內容與印刷文字內容不一致,以手寫項爲優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產交易所。

十四、本中介房屋買賣合同自三方簽字訂之日起生效。

十五、當事人自行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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