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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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 方: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通用19篇)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爲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爲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爲____ 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爲,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 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借款房屋抵押合同範本(二)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抵押物事項 : )房屋所有權證:潭房權字第 號房屋共有權證:潭房共字第 號土地使用權證:潭字第 號2)名稱:3)座落:4)建築面積: ㎡ ; 用地面積: ㎡5)抵押房地產價值:

2、抵押範圍:

3、借款金額: 元人民幣(¥ )

4、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借款種類:

6、借款用途:

7、甲方以位於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建陽市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 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8、借款利率:

9、還款方式: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1、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12、違約責任 )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13、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管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2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房地產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部位: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結構:_________;

(二)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_________(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產四至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爲___________(國有/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_(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五)房屋平面佈局及附屬設施狀況、套內裝飾標準:______________。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買受上述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爲(_______幣)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_______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的房地產爲以______________(出讓方式/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按下列第_________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爲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爲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爲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協議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_______(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_____(甲方/乙方)按規定_______(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上訴房地產交付(轉移佔有)乙方。交付標誌: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爲準。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協議附件四約定支付。自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協議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八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房地產根據原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屬_________(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業主公約見附件六。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上述房地產在辦理轉讓過戶變更登記後,甲、乙雙方共同到物業管理單位辦理該房地產轉讓後變更使用、維修管理戶名及有關手續。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協議,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協議,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協議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協議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定)(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協議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使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旅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執一份,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本協議經公證的公證部門留存一份)。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房屋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略)

二、業主公約(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甲、乙雙方依據自願、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房產買賣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合同如下: 甲方自願將下列房產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房產座落在潞華辦事處西__,南於家相鄰,全部使用面積爲184.3㎡,建築結構爲獨院一層普通民房,具體情況見潞國土資集用字第221____1220___0號《集體土地使用證》上的說明。

2、該房產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現金購買。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壹拾捌萬伍仟元整。

1、乙方已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一次性付給了甲方所有房款,並由甲方寫出了收據,有中間人王__見證。

2、甲方收到乙方所有房款後也於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將《集體土地使用證》和《潞____縣房屋契證》交給了乙方。

三、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上述房產交付給乙方。該房產及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摁手印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

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五、由於乙方不是西街戶口,房產過戶機關要求買方必須是西街戶口才能過戶,可能在一定的時間裏房產不能及時過戶到乙方,爲了避免以後在房產拆遷、翻蓋、轉讓等出現糾紛,也爲了能使本房產買賣合同更具法律效力,乙方已經西街居委會做了房產買賣證明,經雙方在本合同書上簽字後,該房產就爲乙方所有,不管以後該房產如何拆遷、翻蓋、轉讓等都與甲方無關。

六、在以後該房產辦理有關手續時,甲方應配合乙方,並積極提供相關證明和手續。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由乙方保管用於辦理各種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書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4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

甲方爲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

該房屋的結構爲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_____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

由於違反國家及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

(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__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90%房款。

(二)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__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

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爲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5

房產買賣合同(樣式一)

訂立合同雙方:

出賣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____棟____間,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於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爲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它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產管理局、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____(簽名)代表:____(簽名)

地址:____地址: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__年__月__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6

甲方:(房屋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房屋買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所有的房屋一套(以下簡稱“房屋”)賣給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交易原則達成以下合同:

一、房屋情況

房屋坐落於涪陵區 路 號 棟 單元,建築面積 平方米。此房屋在本次房屋買賣前系甲方所有,在本次房屋買賣前此房屋所有費用(包括房屋集資款或購房款、所產生的稅費、水電氣搭戶費、大修基金等)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在交易款中扣除代爲交納。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抵押、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二、本房屋價款元(大寫:元整)。在簽訂本合同之日由乙方付款元(大寫:元整),餘款 元(大寫:元整)在甲方本房屋房產證過戶給乙方二日內付清。此次房屋買賣產權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付款以甲方收據或銀行轉賬憑據爲憑。

三、簽訂本合同乙方第一次付款之日,甲方應向乙方交付本房屋的鑰匙、甲方購房合同、甲方交納房款憑據及相關票據資料等。

四、本房屋產權證辦理兩年後(隨國家相關政策及時調整),甲方應在一個月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如甲方有意推諉或超出一個月視爲甲方違約,乙方可提出退房,甲方應按違約時房屋市價、裝修費用、傢俱電器和違約金 元(大寫:元整)賠償給乙方;如乙方在辦理產權過戶二日(48小時內)不能付清餘款,視爲乙方違約,甲方可收回房屋所有權另行處置,房屋裝修損失和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如遇國家政策調整,發生不可逆轉的情況至本房屋不能過戶到乙方名下,乙方承擔相關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如在過戶前甲乙雙方當事人發生意外,至使其不能履行或償失履行能力,可由其繼承人或代理人繼續執行本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司法公證處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和司法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

甲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7

賣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買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屋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出售標的】

賣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買方,該房屋具體情況如下:

1、賣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爲""。

2、賣方所售房屋位於,爲鋼混結構。

3、賣方所售房屋登記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賣方將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給買方。

第二條【買賣雙方申X】

賣方申X:________________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賣方確認該房屋沒有租約、沒有設定抵押、擔保也未被查封凍結,無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等權屬糾紛,無不良事件發生,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該房歸屬賣方兩人所有,賣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並完全有權簽署本房屋出售合同及相關協議文件。自本合同簽訂之______日起賣方不得再對該房屋進行任何物權處分及附加任何物權、債權負擔,不得再與買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簽訂該房屋的買賣合同、贈與合同、抵押合同等。該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等一切權利歸買方所有,賣方對違反國家及貴州省關於房屋交易政策引起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如因賣方不如實陳述告之引起的其他相關糾紛,由賣方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對第三方負擔處理義務,與買方無關。

買方申X:________________買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賣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附着於該房屋之上的戶口】

該房屋所附着的戶口,賣方保證於買賣雙方辦理完過戶更名手續之______日起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屋出售總價款爲基數按______日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出售價款】

該房屋出售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叄拾陸萬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360000___________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以公積金貸款按揭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激交稅費當______日,買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拾壹萬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110000___________元)給賣方,剩餘房款人民幣貳拾伍萬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250000)申請公積金貸款按揭(如公積金中心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銀行劃款當______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賣方)支付給賣方。

第六條【稅費承擔】

經雙方協商相關稅費由買方承擔。

第七條【房屋交付】

賣方應當在收到公積金中心貸款審批文件後五______日內將交易的房屋正式全部交付買方使用,並履行下列手續:________________

1、賣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保證房屋及其屋內已有設施水、電等基本條件的完好。如因上述基本條件存在問題引起的糾紛,由賣方出面協助處理。

2、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3、交付該房屋鑰匙;

4、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後,才視爲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執行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逾期達一個______月以上的,即視爲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合同簽定後:________________

若因賣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書面通知買方,並在內全部返還買方的已付款(返還房款=買方已付款+利息),由賣方承擔辦理手續的相關稅費損失。

若因買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書面通知賣方,賣方在內部分返還買方已付款(返還房款=買方已付款-利息),由買方承擔辦理手續的相關稅費損失。

利息計算方法按合同生效______日至合同中止______日買方已付房款______月利率2_______%計算,

即:________________利息=已付房款*合同簽訂至中止經過幾個______月___2_______%。

房款及利息全部結清完畢後合同方能中止。

第十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爲準。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共計5頁,一式4份,賣方1份,買方1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共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8

協議雙方:

甲方(受委託方):鎮江市x房產買賣有限公司

乙方(委託方):

甲、乙方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信用"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委託賣房協議如下:

一、乙方應如實填寫<<出售房屋登記表>>,並出示產權證及身份證,提供產權證複印件。

二、乙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無爭議,無糾紛,並已徵得共有人(或產權人)同意,否則造成不良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該方最終成交價,由買賣雙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參考意見。乙方與甲方所介紹的賣房達成買賣協議時,須交甲方按成交價的1%的中介費,成交價低於伍萬元按500元收費。

四、乙方也可同時委託他人或自行聯繫賣房,但不得與甲方介紹的買方以各種藉口私下交易,否則,應承擔雙倍的中介服務費(乙方賣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須按規定給付中介費)。

五、甲方應通過媒體發佈賣房信息。物色,篩選,推薦適合買方。帶客戶到乙方現場看房。如實傳遞買賣雙方的要求,積極周旋,直至買賣成交。

六、甲方還可以爲乙方提供下列服務:起草房屋買賣協議、代辦產權轉移過戶手續;爲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帳戶,鈍化矛盾、調解糾紛,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七、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雙方今後另行簽訂協議或委託書,本協議終止,權利義務關係以後籤協議爲準。

甲方:鎮江x房產買賣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日期:年月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9

契約編號:

濟南市房產管理局監製

賣方:(共有人:)

買方:(共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買賣雙方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賣方將座落在區街號房產,建築面積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陽臺建築面積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築面積平方米),附屬建築物(已於年月日簽訂草約)出售給買方,並將與出售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買方。

買方已對上述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自願承買。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含附屬建築物)的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

萬仟佰拾元角分,(¥元)。

三、房產買賣成交後,在房產交易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雙方共同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四、賣方保證上述房地產合法,權屬清楚。

雙方簽約後,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賣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賣方負責賠償。

五、在履行本契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

協商不成時,可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契約自雙方簽章並經房產交易主管機關批准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毀約。

七、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登記手續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由承擔。

八、本契約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壹份,房產交易主管機關存檔貳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共有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

聯繫電話:

買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共有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

聯繫電話:

簽定日期:年月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10

宅基房產買賣合同書

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銷售經紀機構:

法定代表人:

業務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證號/執業證號:

聯繫電話:

住所:

營業執照註冊號: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__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之相關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就合同標的農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權及其附屬宅基地使用權轉讓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1、房屋的權屬與面積情況

甲方自願將其位於市區的房屋所有權及其宅基地使用權出售給乙方。轉讓房屋佔有土地性質爲: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證號爲:。該房屋產權證書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轉讓房屋四至界限以[宅基地使用權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爲準。

2、房屋內部設施設備:包括;二條買受人主體資格

乙方的戶籍爲:,系本合同交易宅基地房屋所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乙方不另外享有其他宅基地。乙方依法具備受讓該宅基地房屋的主體資格。

第三條付款時間和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地上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權的價款爲:

人民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元,該定金於[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時[抵作]房屋價款。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年月日前支付該房屋全部價款。

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該房屋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元,應當於年月日前支付。

雙方約定全部房價款存入以下賬戶:賬戶名稱爲:,開戶銀行爲:,賬號爲:。

第四條甲方權利擔保責任

1、甲方應保證其房產不存在質量和技術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問題,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保證並承諾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對土地擁有使用權,甲乙各方均對處分該標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異議,對於該房屋及土地的出售,不存在任何享有優先購買權的人,該房屋及土地沒有任何諸如抵押等他項權利,該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諸如法院查封等權利處分受到限制的情況。交易後如因權屬問題有上述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3、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其他任何人再簽署該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

4、本合同簽訂後,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本合同簽訂後,若該房屋遇到政府拆遷,即使本合同被認定無效,甲方仍同意由乙方全權辦理該房屋及土地的拆遷手續,領取拆遷補償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拆遷過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無償配合。

如該房產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標的房地產,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五條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接收到第期購房款後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付款及交付責任。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價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支付購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任何一方逾期日以上未履約的,視爲悔約,守約方有權通知對方解除合同,並按照合同交易價款的%向違約方主張違約金,並依法主張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2、因合同交易主體不符合法規政策標準,或者未取得相關權利主體審批同意,致使交易標的宅基地房屋無法完成登記過戶的,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同。其中乙方不具備買受人資格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3、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利息損失,同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給乙方。

4、因甲方隱瞞房屋已交易事實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將視爲甲方收回房產,應適用本合同關於房產收回的約定支付乙方回購款,同時甲方還需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給乙方。

5、甲方不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房屋和產權證書交付給乙方且不配合乙方辦理預告登記手續,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產權證書,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6、甲方未按約定協助和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並繼續按照約定辦理過戶手續。

7、甲方不同意授權乙方全權辦理拆遷手續、不同意無償配合時、私自與拆遷方接觸簽訂文件、在乙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吞因拆遷所應獲得之利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因拆遷所獲利益,並且按照拆遷時房屋評估價格的%支付違約金。

基於農村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的特殊性,甲乙雙方均事先知悉,雙方不得以合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爲由,在任何時間主張合同無效。雙方同意,即使本合同被認定無效,雙方依然根據本"違約責任"條款來解決合同無效後的締約過失責任分擔問題。

第七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簽訂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第八條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由宅基地所在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同意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產權人及甲方委託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集體經濟組織一份留存備查。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11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座落於____________,建築面積**平方米, 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售給乙方。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併轉讓。

第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該房產的成交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元整,付款方式爲銀行轉帳。

第三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並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條 所有購房款付清後本協議自動生效,房屋買賣即成事實。乙方隨即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並承擔該房產毀損、滅失的風險。甲方及繼承人不再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不得再次轉賣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財產繼承或用作財產分割等任何權利,如甲方與其他第三方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關係使得乙方無法如本協議約定獲取該房產所有權,即甲方違約。

第五條 在政策和法律 允許範圍內,乙方要求甲方過戶,甲方或甲方繼承人應無條件積極協助乙方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過戶。過戶時產生的所有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繳納。

第六條 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話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負責將以上雜費繳納至協議簽定之日

2、協議簽定之日後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協議生效當日,甲方應將購買該房產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票據、房屋產權證書和購房協議等全部資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條 甲、乙雙方從簽訂協議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協議約定,無論今後房價如何變動,甲、乙雙方不得違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約:

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並向乙方支付全部購房款總額的%作爲違約金賠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如乙方違約:

乙方將已支付的購房款作爲違約金,並無條件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約中若發生爭議,可提交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 院起訴訟。

第十二條 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1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自願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_________個單元座落在_________第_________座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合計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現自原油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爲_________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覈實,並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後同意音樂會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願成交。

三、雙方在本合同上籤署時,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的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後,即將上述房產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後,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_________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在交付房產價款後,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並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後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印刷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爲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鑑證意見:

經辦人:

鑑證機關

__年__月__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13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一九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年月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爲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爲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HKD)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爲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爲,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爲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爲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港幣壹萬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佔管並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爲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息並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爲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夥通知書後,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爲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爲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爲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爲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爲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爲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

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爲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爲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爲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夥通知書(收樓紙)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並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並予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覈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後,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爲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爲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爲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爲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爲無效或被視爲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爲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爲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14

____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填 寫 說 明

1、本協議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存量房買賣。

2、協議當事人訂立協議前,須認真協商各項條款。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任何條款的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字或蓋章確認。

3、本協議中空格部分若爲空白句,應用(無)填充。塗改之處,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確認。

4、本協議不得翻印。

____市房產買賣協議

出賣人(甲方):

(個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個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編碼:

聯繫電話:

買受人(乙方):

(個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個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地產情況

該房屋坐落

,產別

,結構

,建築面積

平方米。 房屋所有權證號,所有權人

;房屋爲共有的,其他共有權人

,共有權證號

,共有方式

,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見附件三。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

,土地使用面積

平 方米,土地來源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爲

年,自

止。

經雙方實地查勘,房產實物狀況及相關設施,符合雙方約定。

房屋相關設施及平面圖見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賃情況見附件二。

第二條 房地產價款、其他價款及交付

房產價款爲

元(幣種:

),計

(大寫),

其他價款爲

元(幣種:

),計

(大寫)。

乙方付款形式、付款時間爲:

第三條 房產交付

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 約定的,不得交付。

甲方須於

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

上述相關證明包括:

第四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協議訂立後,甲乙雙方應在____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產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3、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該房產交付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 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爭議處理

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協議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見附件四)。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

第十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15

出賣人(甲方):

(個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個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買受人(乙方):

(個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個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產情況

房屋坐落 ,位於外環線以 ,產別 ,結構 ,用途 ,建築面積 平方米,建築層數爲 ,所在層 。

經雙方實地查勘,房產實物狀況及相關設施,符合雙方約定。房屋相關設施及平面圖(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賃情況(附件二)。

房屋所有權證號 ,所有權人 ;房屋爲共有的,其他共有權人 ,共有權證號 ,共有方式 ,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附件三)。

土地使用權證號 ,土地使用人 ,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土地來源 ,土地級別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房地產權證號 ,權利人 ,權利爲共有的,其他共有權人 ,共有權證號 ,共有方式 ,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附件三)。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土地來源 ,土地級別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房產價款、相關稅費及交付

房產價款爲 元,(大寫) 。

貸款種類爲 。

甲乙雙方同意由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中心對以下房產價款、相關稅費實施監管:乙方首付款 元,申請銀行貸款 元,契稅 元,轉讓手續費 元,土地出讓金 元,圖紙資料費 元,登記費 元,印花稅 元,登記費(抵押) 元,其他 元,合計 元,(大寫) 。

甲方提供收取交易資金的個人一般結算賬戶如下:

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扣除轉讓手續費 元,印花稅 元,非住房所有權登記費 元,甲方應收交易價款爲 元,(大寫) 。

第三條 價款交付

乙方應自訂立本協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首付款、契稅、轉讓手續費、土地出讓金、圖紙資料費、登記費、印花稅、登記費(抵押)等, 合計 元,(大寫) ,一次性存入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中心在 銀行設立的專用賬戶。

貸款銀行覈定的貸款額度降低的,乙方應調增首付款數額,並一次性補齊,交易資金總額不變。乙方訂立借款合同時,應委託貸款銀行將貸款資金全部劃入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中心在 銀行設立的專用賬戶。

第四條 房產交付

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甲方須於 年 月 日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

上述相關證明包括:

第五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協議訂立後,甲乙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產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3、因司法機關對交易房屋進行查封,導致甲乙雙方不能如約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雙方約定如下:

4、其他約定:

第七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該房產交付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爭議處理

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協議解除

甲乙雙方約定,發生下列情況時,本協議解除:

第十條 協議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見附件四)。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購買的房屋位於__市__區___,。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該房屋建築面積爲:__平方米,產權人:__。

第二條:雙方一致同意該房屋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元.此房價爲淨價,稅費由乙方承擔,房屋內保留設施設備清單如下: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萬元的購房定金,作爲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爲房價款.

第四條:甲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條: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辦理銀行貸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續.

第六條: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時間: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17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地產買賣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於 的518號房屋轉讓給乙方,該房屋轉讓時所佔有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讓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總價爲人民幣415000元

三、甲方陳述:該房產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房產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願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11000元定金如因甲方原因,該房產未在合同簽訂以後三個月內轉讓給乙方,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願買受該房,定金不予返還如雙方均未違約,該定金抵做房價款

五、乙方在甲方辦理提前還貸,房產解押手續時向甲方支付222022元的房款,甲方應迅急辦理解押手續,如在合理期限內不能辦好房產解押手續,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後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費用並加算銀行借款利息

六、房產解押以後,雙方應迅急一起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具體由乙方承辦,甲方協助,過戶稅費由乙方承擔

七、雙方在房產局辦完立契等手續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6萬元房款

八、產權過戶完,甲方將房產及相關單據證照交付給乙方後,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後一筆款項122022元

九、雙方之前所簽訂的關於20__元定金的《房地產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作廢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示例二:

房產買賣合同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甲方爲 廠職工,擁有購買 園的經濟適用房指標,並可以通過審批審覈等手續,按經濟適用房待遇及本廠優惠待遇取得該房的產權

2、甲方承諾並保證在取得該經濟適用房產權後,將無條件把該房轉讓給乙方,並應乙方的要求及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3、甲方負責辦理該經濟適用房的審批、購買等一切手續,並盡力促成轉讓條件的早日成就,轉讓之時配合乙方辦理好產權變更所必須的一切事宜在入住、物業管理等方面給予協助爲乙方爭取在購入該房時的各種優惠甲方認可: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以後所爲的與該房有關的行爲爲甲方的授權

4、甲方保證屆時將該房轉讓給乙方的價格爲甲方按經濟適用房待遇及本廠待遇購入價格的基礎上淨增加柒仟元契稅及其它手續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購買該房的費用支付數額及進度先行按實支付購房款甲方不可撤銷地認可:甲方購買該經濟適用房時支付的一切費用爲乙方所代付而不論付款憑證上的付款人爲誰。

5、甲方承諾在達到轉讓條件前,該房由乙方佔有,乙方有權自主裝修,甲方賦予乙方完全的收益權、使用權、再轉讓合同權益的處分權甲方應及時將該房的資料和產權證等移交給乙方乙方在使用房屋時應遵守法律法規,公序良俗

6、本合同成立後,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乙方賠償甲方壹萬元,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甲方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費用並賠償兩萬元

7、甲乙雙方應秉持誠實守信、互諒互讓、互幫互助的原則充分有效地履行本協議,如有爭議之處,應儘量協商解決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可補充約定。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18

甲方: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座落於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

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 ;

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築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爲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幣 元;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付清尾款人民幣 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第五條

1、第一期付款後,甲方應該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或土地使用證等相關房屋的資料原始證件交由乙方保管。

2、該房屋租金於 到期後由乙方收取房屋的租金或由乙方收回自己使用,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或重新與人簽訂租賃合同。

3、乙方在辦理房產證及過戶手續時需要由甲方參與和提供相關資料的,甲方需無報酬無條件的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

甲方如果在簽定合同之後不交付房屋且拒絕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相關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

其中甲方留執壹份,乙方留執壹份。

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協議書 篇19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__________棟__________間,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產管理局、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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