錳產品訂貨合同(通用14篇)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產品名稱
質量(%)
數量(噸)
單價
金額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爲準,途耗____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爲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爲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______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爲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爲準;若需方______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爲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______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____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______物價字第______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____________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____________冶財字第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_____________合同_____機關申請_____(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編碼: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編碼:
錳產品主
管部門意見:
(單)
代表:
鑑(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2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爲準,途耗________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爲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爲__________%,允許含水份_____%。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爲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爲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爲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__________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________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__________元(XX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__________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__________〕價重字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__________)×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__________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需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3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爲準,途耗 _____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爲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爲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_______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爲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爲準;若需方_______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爲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_____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_______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__編碼:__________
需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__編碼:__________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___
(章)
代表: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4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爲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爲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爲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爲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爲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爲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供 方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5
供方: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爲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爲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爲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爲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爲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爲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XX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編碼: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編碼: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
(章)
代表: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證實行自願原則。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6
錳產品訂貨合同
供方:______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______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簽訂時間年月日 ─┬─────────┬───────┬─┬─┬─────────── 產│質量(%)│數量(噸)│││分期交貨量(噸) 品├─┬─┬─┬─┬─┼───┬───┤│├─┬─┬─┬─┬─┬─ 名││││││分配量│合同量│單│金│一│二│││十│十 稱│錳│鐵│磷│硅│粒├─┬─┼─┬─┤價│額│││││一│二 │││││度│塊│粉│塊│粉│││月│月│││月│月 ─┼─┼─┼─┼─┼─┼─┼─┼─┼─┼─┼─┼─┼─┼─┼─┼─┼─ │││││││││││││││││ ─┼─┼─┼─┼─┼─┼─┼─┼─┼─┼─┼─┼─┼─┼─┼─┼─┼─ │││││││││││││││││ ─┴─┴─┴─┴─┴─┴─┴─┴─┴─┴─┴─┴─┴─┴─┴─┴─┴─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爲準,途耗%,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爲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爲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爲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爲準;若需方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爲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供方│需方│錳產品主│鑑(公)證意見:│ │││管部門意見:││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章)│經辦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鑑(公)證│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機關(章)│ │電話:│電話:│代表:││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年月日│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注:除國家另有│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規定外;鑑(公)│ ││││證實行自願原則。│ └────────┴─────────┴──────┴────────┘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7
供方:
需方: 簽訂地點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爲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爲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爲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爲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爲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爲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XX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8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爲準,途耗____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爲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爲______%,允許含水份______%。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______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爲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爲準;若需方______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爲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______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____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______)______物價字第______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______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______〕價重字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______)______冶財字第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______%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______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章)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9
供方:____
需方:____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爲準,途耗__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爲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爲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爲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爲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爲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__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____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託代理人:____
電話: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託代理人:____
電話: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0
供方: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爲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爲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爲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爲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爲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爲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XX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
(章)
代表: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1
供方:
需方:
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簽訂時間年月日產品名稱質量(%)數量單價金額分期交貨量(噸)錳鐵磷硅粒度分配量合同量一月二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塊粉塊粉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爲準,途耗%,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爲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爲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爲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爲準;若需方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爲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部門、冶金工業相關部門〔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方單位名稱:(章)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開戶銀行:帳號:郵政編碼:
需方單位名稱:(章)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開戶銀行:帳號:郵政編碼: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章)代表:鑑(公)證意見: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年月日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2
供方:______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______ 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爲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
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爲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錳品位誤
差爲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
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爲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爲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
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爲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
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
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
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
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
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
,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
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
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
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
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供 方 需 方 錳產品主 鑑(公)證意見:
管部門意見: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章) 經辦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鑑(公)證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機關(章)
電 話: 電 話: 代表: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注:除國家另有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規定外;鑑(公)
證實行自願原則。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3
晶片廠錳產品訂貨合同書
供方: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單價金額分期交貨量(噸)
錳鐵磷硅粒度分配量合同量一月二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塊粉塊粉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爲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爲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爲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爲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爲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爲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4
供方: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名稱
質量(%)
數量
單價
金額
分期交貨量(噸)
錳
鐵
磷
硅
粒度
分配量
合同量
一月
二月
……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塊
粉
塊
粉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爲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爲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爲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爲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爲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爲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
(章)
代表: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