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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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需方):(以下簡稱爲甲方)

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精選14篇)

乙方(供方): (以下簡稱爲乙方)

一、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爲甲方興建的盧氏迎賓館工程項目 全部瓷磚供貨單位,爲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衛生間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按規範要求需要檢測合格後才能收貨,其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規定;如因乙方所供的 衛生間瓷磚質量標準問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質保期爲乙方所供瓷磚施工後經驗收合格之日起 1 年爲限。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乙方所供瓷磚均由乙方根據甲方的計劃要求(甲方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交貨量和交貨日期),採取公路或鐵路運輸方式和多退少補方式將所供瓷磚送到甲方興建的x酒店工地一樓,即x市路與路交會處東北側x酒店一樓。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卸、運輸及運輸保險(即動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及司乘人員安全、……等均由乙方負責)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確保瓷磚不受損壞;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裝物或必須由廠家回收的或國家規定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回收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和加工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施工單位三方共同驗收,三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確認,並以此驗收單作爲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至施工完畢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隨瓷磚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按國家和省、部(委)或行業規定的標準要求隨瓷磚提供(應)備品、配件、工具數量。

九、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負責人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元),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和施工單位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 30天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的 50% (含定金5萬元);施工完畢15天后經竣工驗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磚貨款總額的 60% (含5萬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餘下所供瓷磚貨款的40%購買一間(套)產權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磚可不開具增值稅發票,但須開具國家正規稅務發票;發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筆款時開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收據備查。

十、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交貨,則按延期交貨部分價款每天萬分之五向甲方計(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施工單位的誤工費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時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則按延期付款金額每天萬分之五 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十一、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的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年月日:

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2

甲 方:

乙 方:

1、甲方需要購買乙方產品,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2、供貨

2.1、供貨方式:乙方負責將透水磚加工、供貨到現場並負責卸貨,甲方負責驗貨、接貨。

2.2、供貨時間:乙方須按照甲方書面要求確定的工期組織供貨,保證工程 的順利進行,甲方提前把供貨通知書交給乙方。

2.3、如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延期供貨,由乙方出具有效證明後供貨 時間相應順延。

2.4、該合同的工程量包含施工損耗,如果由於施工單位使用過程中超出合 理損耗及其他原因,造成材料缺失乙方要負責供應同質量、同規格、同顏色的地磚,超出部分的費用按本合同單價計算。 3、驗收

3.1、驗收標準:按合同、相關技術標準以及雙方封存樣品驗收。 3.2、驗收單位:貨到現場由甲方、乙方、監理三方共同驗收。 4、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總價:根據1款列表中單價乘以供貨總量。

4.2、結算依據:以雙方簽署的結算單爲結算依據(交貨前的所有損耗由乙方承擔)。

4.3、付款方式:甲方與乙方簽訂合同後,即支付該批訂單的10%預付款,預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時一次性扣除,貨到現場後每到1000M2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結算95%的貨款。

5、保修及維修

產品質保金 5 %,質保金不計利息。保修期爲工程驗收合格當日, 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6、雙方責任

6.1、甲方責任

對材料使用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驗收。並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向乙方提供加工尺寸。

6.2、乙方責任

提供所有材料的合格證、質量證明文件等相關材料,保證所提供的地磚必須符合相關規範、規定及質檢部門要求; 並保證施工完成後通過相關單位的驗收和檢測等。

7、違約責任

7.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發出的訂貨通知中要求的時間進行供貨,乙方應當 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並按 20xx元/天承擔違約金;逾期天數累計超過三日的, 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按合同總價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仍然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7.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付款,每遲延一日,按合同約定應付而未付金額的滯納金,滯納金按支付當日的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7.3、如甲方及監理髮現乙方所提供材料品牌或質量不符合合同及相關驗收標準要求,乙方有責任進行更換,同時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無條件退出施工現場,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4、若因乙方原因未通過驗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拒絕接收材料,由此 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如出現糾紛,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交貨地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10、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生效,履行完合同約定事項後自動失效。

11、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執 貳 份、乙方執 貳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需方):四川大月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產品質量、金額:

備註:以上價格爲包乾價,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調價。

二、質量標準:質量應滿足《輕質高強飾面磚》JC/T2195-20xx以及企業標準執行,並滿足需方要求,以雙方簽字封樣爲準,生產工藝爲:墊板窯全通體磚,數量以需方的實際數量爲準。

三、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運輸到需方指定的 成都市新都區新繁鎮大月·龍湖尚城施工現場,上車費及運費由供方負責,下車費由需方自理。

四、交貨時間: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供方在 25 日內開始向需方交貨,第一批貨在 年 月 日前供貨,並按照需方工程進度交貨。

五、驗收標準:需方在收到貨物後,按第二條規定標準進行驗收;如供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換貨及相關經濟責任。

六、貨物交接:需方制定員工姓名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 ,爲貨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貨物。簽訂合同時應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並提供製定員工的身份證複印件作爲合同的附件。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需方支付 元作爲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幣);需方在支付貨款時,貨款在人民幣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現金支付外,貨款超過人民幣壹仟元以上時,需方必須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賬號,否則視爲需方未支付貨款;需方付清全部貨款後,供方開票貨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後一車貨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約定付款,供方有權拒發貨,造成停工損失由需方負責。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則供方所生產的全部產品仍由需方安裝合同價格賠償供方的損失。

九、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如一方違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並按照定金法則處理定金,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供方在受國家能源調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導致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及時告知需方,供貨期順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解決合同糾紛方式:1、協商解決;2、如協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3、其他有關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需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備註:因陶瓷生產工藝過程複雜,大批生產與樣品近似相同率 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四川大月置業有限公司 供方:

單位地址:成都市新都區新繁鎮 單位地址: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電話: 收款賬戶名稱:

收款賬號:

開戶行:

電話:

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4

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爲本購銷合同的附件;對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確需變更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要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由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爲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後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以車站、碼頭收貨日爲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後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督,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責任確屬甲方的,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乙方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並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爲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益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的查詢,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

1.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部分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

但如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因甲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4.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照顧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也可依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任何一方需變更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按本總合同辦理。

具體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訂立。

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5

供方: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 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交售時間

二、 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三、 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四、 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五、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六、 結算方式及期限:

七、 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八、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九、 違約責任:

十、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6

購貨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覈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3)

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爲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3)不屬於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____

供貨單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頒佈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司

頒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7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產品,經雙方談定買賣條件如下:

一、訂貨內容

序號

商品編碼商品名稱及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到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 )送貨上門 ( )代發貨運

三、購銷方式:( )現金銷售 ( )賒銷於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前結清貨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無特殊證明爲壹個月,但已發的貨,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貨款結清爲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內不能付清貨款,買方按貨款總額的______‰一天支付違約金給賣方,同時不給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優惠政策。

六、買方收到貨物的____小時內必須將貨物檢驗完畢,並和賣方隨貨出庫單(“客戶聯”和“回執聯”)覈對,如發現諸如水漬、外包裝毀壞等可能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應於收到貨物後四十八小時內書面通知賣方,在此期限內買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將視同買方收妥貨物。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供貨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購貨方:(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下欄由賣方發貨時填寫:

營業部

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編號:NC

甲方購置乙方廚房設備,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簽訂合同如下:

一、合同總價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爲人民幣(大寫)。總價包括設備成本、包裝、運輸、上下力、安裝調試、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規費以及所有風險。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起預付總合同款的%,調試驗收完畢後一週內支付合同款的%。

二、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及技術規範要求:

1、設備清單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單列明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技術參數等爲甲方製作廚房設備。

3、乙方製作的廚房設備用料必須按合同中規定的規格、產地質量、技術標準等製作。

三、運輸: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將甲方訂購的廚房設備運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負責卸貨及就位。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地的規章制度,並與施工單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確保工程進度及質量。

四、供貨質量、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1、供貨質量:

(1)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環保標準,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認證標準以及甲方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爲約定標準。

(2)乙方提供的設備(含零配件、隨機工具等)必須是全新的,表面和內部均無瑕疵的原廠正品。

(3)所供設備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並承擔所有費用。

2、交貨時間:

3、交貨地點:

五、安裝調試:

1、甲方委託乙方對定製的廚具及訂購配套設備進行安裝調試,費用含在合同總價內,不另計費用。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要求將設備進行安裝、調試,乙方須保證將優質全新的產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須派負責人(技術人員)對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廚房設備進行規格、型號和質量進行初步驗收,初驗合格後,乙方開始安裝。

4、乙方的安裝調試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工程驗收:

(1)甲方在乙方產品安裝、調試結束後五日內,必須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如有異議須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視爲工程驗收合格。

(2)乙方必須在五日內作出書面應答,逾期視爲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七、雙方責任:

1、供方的責任:

(1)從設備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須安排壹名技術全面的工程人員,進駐甲方現場壹周,負責廚房設備調試及保養,以保證設備達到的運行狀況,乙方駐甲方現場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逾期交貨的,按合同總價的5%每天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維護的條件下,產品保修十二個月(從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易損件及人爲造成的損壞不屬保修範圍。

(4)在質保期內發生的損壞,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通知後,必須在12小時內趕到維修現場進行維修,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證長期爲甲方優惠供應零配件及易損件,協助甲方維護好該設備。

6)如乙方提供的產品規格、質量、材料未達到合同要求,影響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權力。

2、需方的責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裝過程中,提出的關於影響安裝的問題,需要需方解決的,需方應在24小時內給予答覆、並提出解決方法。

(2)需方必須按供方提供的水、電、氣位接駁圖將管線接駁口預留在離設備壹米範圍之內。

八、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轄區內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一、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

二、 質量要求:質量達到國家標準,如有異議十五日內提出,甲方包退包換。

三、 運輸方式及承擔費用: 公路運輸,甲方承擔運費。

四、 供貨方式及期限:甲方根據乙方的訂購單供貨給乙方,乙方必須把交貨計劃5天前通知給甲方。甲方組織車輛,按乙方要求的日期交貨。

五、 交貨地點、方式:貨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廠房。

六、 結算方式:貨到付款。

七、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爲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果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20%)的違約金;如果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按日支付相當於逾期付款部分百分之三(0.3%)的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延遲總價的百分之五(5%)。如果甲方逾期交貨,應向乙方按日支付相當於逾期交貨部分的百分之三(0.3%)的違約金,但不得超過延遲交貨部分的百分之五(5%)。

八.合同終止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30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九、爭議的解決:

若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定蓋章生效。

十一、備註: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傳真件有效。

2.甲方只保證油漆本身的質量,其他方面的問題<如施工方面導致的問題>恕不負責。乙方選擇油漆品種時儘可能向甲方或有關權威機構諮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10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數量及要求

如有增加部分,見購貨單位人員簽單爲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

1.所供貨物皆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

2.產品的質保期爲一年,以甲方收到貨物簽字之日起計.

第三條::交貨方式

按甲方的要求將貨物送至甲方工地,運輸費用爲乙方承擔.如貨到

現場因甲方原因造成貨物未能簽收,往返運費則由甲方支付.

第四條:付款方式

根據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先支付乙方總貨款的30%即5940大寫(伍仟玖百肆拾元整)乙方將燈具產品送達甲方工地,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簽字確認後,安裝調試好後,甲方則一次性付清

乙方剩餘的70%貨款即13860大寫人民幣: (壹萬叄仟捌佰陸拾元整) 乙方在收取貨款時向甲方提供普通發票。

第五條:售後服務

1.乙方在產品質保期內應提供良好的售後服務,保證在質保期內產生的質量問題能及時(以接到通知之日起的2個工作日內)維護.

2.如因甲方人爲原因造成的產品損壞,乙方維修後將向甲方收取符合當時市場價格的材料和人工費.

3.乙方所提供產品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均達到國家消防標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執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履行.

2.甲方在合同簽訂後無正當理由中途退貨,甲方則按照本合同貨款總額償付乙方作爲違約金.

3.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付款,乙方則每日向甲方收取按照合同總金額的3%作爲利息.

第七條:協商事項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出具相關權力機關證明並及時通報對方,進行協商處理.

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解決爭議書之日起三十五日內爭議得不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終止

雙方執行完本合同且無爭議,或爭議經有關部門裁決已獲執行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購貨單位:

供貨單位:

年月日:

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11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爲維護合同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爲甲方提供辦公傢俱(見明細)項目,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質量要求

1、產品結構強度和耐久性應經得起時間檢驗,固定部件、零件不應出現鬆動,任何零部件不得有影響使用功能的磨損或變形。

2、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在各個方面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行業標準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乙方應保證其貨物經過正確安裝和維護保養,在貨物壽命期內使用良好。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傢俱提供三年的質量保證期,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件。

二、貨物明細(見明細表)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驗收

1、交貨時間:年月日。地點:,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貨,除經甲方認可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交貨日期每延長一天,甲方按該批貨物總金額的0.5%延期天數收取延遲交貨違約金;

2、乙方應提供貨物運至甲方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運轉中損壞或變質。

3、交貨時或交貨後的任何期限內,甲方如發現乙方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的約定或不符合相關標準,甲方均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未支付的款項,直到該質量問題得到解決。甲方所定購貨物,除乙方製造質量方面的原因和本合同的約定條款外,甲方不得無故退貨。如甲方確需退貨,雙方另行協商乙方上門安裝。

四、付款方式

傢俱的包裝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傢俱安裝完畢並驗收合格後,乙方開據正規發票後甲方向乙方交付全部貨款。

五、甲方責任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金額付款,不得無故拖欠貨款。

六、乙方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達到合同約定的規格、材質及相關質量、技術標準(或與封樣、圖紙標示相符)。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將貨送到。

3、乙方應保障在合同約定的維修期內,爲甲方無償提維修服務,除非人爲損壞,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一般報修應在3個工作日內服務到位。

七、其他事項

1、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執行。合同附頁、訂貨單、收貨驗收單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對本合同發生歧義或糾紛,由經濟仲裁委員會裁決,同時各自保留法律訴訟權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12

一、雙方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二、交(提)貨地方:乙方生產現場, 甲 方負責運費。

三、交貨方式:以乙方工廠電子稱爲依據。

四、驗收標準、方法:

石灰驗收以乙方工廠的檢驗報告爲依據,交貨時乙方在石灰中抽取試樣。檢驗合格即可收貨,也可由甲方提供的自檢報告收貨、但乙方可憑甲方單據再次抽樣化驗。檢驗結果相符可收貨。不合格拒絕收貨、產生相關運費由甲方承擔。

五、供貨方法:

乙方以電話、短息、傳真等方式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送貨、或自行到甲方工廠來裝貨,但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好安排車間提前準備,如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自行來裝貨所產生費用甲方概不負責。待甲方安排後再可裝貨。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1、每月1-5號對完上月份全部單據,10-15號付款。延遲未付清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直到付清貨款後再恢復供貨。

2、每月貨款全部付清,甲方貨款65萬(10月1號之前乙方所欠甲方貨款)乙方應在20xx年1月25日前全額付清。

七、其他事項約定:

1、甲方確保所提供石灰質量符合乙方生產要求標準,如因甲方石灰髮生質量問題導致乙方產品出現生產及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

2、運輸過程中,甲方應避免貨物被雨水淋溼,若發生該問題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3、乙方確定現有石灰供貨商以甲方爲該地區唯一指定供貨商。但由於甲方原因斷貨乙方有權自行調貨,同時若造成乙方停產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執行。

九、解除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爲主、協商不成,由供貨方當地人民法院申訴裁決。

十、合同期限: 20xx 年 10 月29日至 20xx 年 1 月30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法人(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13

甲方(銷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煤炭品種、數量、價格:

二、 煤炭質量:質量按收到基標準計算,全水≤8%;揮發份≥15%;全硫≤1;發熱量≥4800kcal/kg;

三、 煤炭驗收

1.質量確認: 以雙方在提貨前共同取樣化驗爲準 。

2.數量確認: 以實際過磅爲準 。

四、 支付方式

在簽署本合同後 30 日內,乙方先預付給甲方300萬煤款。之後煤款按實際每批過磅數量付款。甲方在收到預付煤款後,15日內即開始供應乙方煤炭。

五、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收到預付煤款後,或在15日內不能按時供應給乙方煤炭,甲方按預付煤款的3‰作爲違約金付給乙方,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供應給乙方的煤炭,若質量及數量均達到雙方合同標準,而乙方未能及時提貨,由此引起甲方煤炭的儲藏和堆放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其他事項:若甲方供應給乙方的煤炭低4800≥kcal/kg,每降低100 kcal/kg每噸加扣15元;若低於4500kcal/kg,乙方有權拒收。

六、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國家有關合同法解決。

七、 附則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瓷磚產品購銷合同協議書 篇14

合同編號: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簽定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海蔘苗種的銷售和海蔘成品的回購事項達成一致的意見,簽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供給乙方海蔘大小爲____規格的苗種___頭,每頭的單價爲___元/頭,合計人民幣(大寫)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先行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餘款甲方在乙方海蔘回購時應付的貨款中予以扣除。

二、甲乙雙方約定,海蔘成品在2兩以上的,甲方必須以______元/斤向乙方收購。乙方在將賒欠甲方的海蔘苗種款全部結清,並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在______元/斤以上的價格銷售給其他客戶。

三、甲方同時承諾,爲幫助乙方度過颱風季節和貝類繁殖高峯期的危險,2兩以下的海蔘半成品甲方也予以收購,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同時,乙方在將賒欠甲方的海蔘苗種款全部結清,並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許銷售給其他客戶。

四、苗種、成品的規格:

苗種的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品的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苗種交付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苗種、成品驗收地點:均在嵊泗縣海一方水產有限公司內。

交、提貨方式:由乙方自行負責苗種、成品的運輸和費用,甲方給予技術服務。

六、結算方式和期限:交、提貨時現金或轉帳一次性結清。

七、甲方免費負責技術服務,乙方需要邀請甲方到場服務的,甲方應當到場,產生的費用(交通、食宿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違約責任:

甲方如不能按照規格提供苗種,或提供苗種的數量不足,乙方爲此付出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如不能按照規範管理養殖,爲此造成的損失與甲方無關,並不解除對賒欠餘款的承擔。

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處理成品海蔘的,要承擔總金額的30%作爲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儘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嵊泗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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