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俱買賣合同樣本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今天本站小編將與大家分享:傢俱買賣合同樣本,具體內容如下,僅供大家參考。
傢俱買賣合同樣本(一)
定製傢俱合同書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爲維護合同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成交所訂傢俱的買賣。
一.傢俱名稱、數量及金額
1、訂購商品明細:
產品名稱、型號、規格、顏色、數量、單價詳見報價表(共 頁)。
2、訂購商品總額爲:RMB:(大寫:)。 不含稅金 (稅金6%)。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即RMB:
2%餘款 RMB元,於乙方生產完成,甲方在乙方工廠驗貨合格後支付,乙方收到貨款發貨。
3、尾款計 RMB:元,甲方於驗收結束後半年內支付。
三、交貨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預付款及簽字確認圖紙、色板、布板及其他相關技術要求後
2、乙方關於以上交貨期的承諾是建立在甲方按時支付預付款,以及甲方對圖紙、色板、布板及其他相關技術要求確認的基礎上的,如果以上推遲,則交貨期順延。
四、交貨方式、地點及驗收:
1、乙方負責送貨到:。
2、乙方上門安裝,驗收標準按雙方認可的圖紙及文字說明爲準。
3、過程驗收要求:
(1)木作基礎完成後,油漆之前甲、乙雙方先驗收。
(2)油漆色樣需甲、乙方雙方覈對。
(3)油漆光澤(亮光或啞光)需甲乙雙方覈對。
五、質量保證
1、對所售貨物乙方提供一年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致使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保用期後的維修酌情收費。
3、保用期內非產品質量原因,而因其它原因造成產品損壞,乙方維修酌情收費。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逾期付款超過七天,乙方有權每日按照應付款的千分之二計收違約金。
2、如乙方逾期交貨超過七天,甲方有權每日按照不能交貨貨款的千分之二計收違約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七、合同附件
與本合同相關的訂貨單、提貨單、驗收單、報價表、設計圖紙等相關文件爲合同附件。
八、本合同的變更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達成。
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名共和國法律,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雙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雙方簽署
甲方:
傢俱買賣合同樣本(二)
傢俱名稱 (文本中所指傢俱包括生活傢俱和辦公傢俱)
定做傢俱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
質量標準:
。
交貨方式、時間及地點:( )買方自提;( )賣方送貨,送貨費用由承擔。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
驗收及三包期限:對於傢俱的數量、結構、顏色等表面瑕疵,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對於其他質量問題要求三包的,應按照《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辦理。
付款方式、地址、時間:
整理。
定金:買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賣方交付總價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過20%),賣方交貨後,定金抵作價款。買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傢俱價款 %的違約金;
傢俱買賣合同樣本(三)
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或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賣方追償。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或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訴解決;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約定事項:
。
賣方(章): 買方(章):主辦單位(章)提供學習資料|
住所: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賬號:賬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傢俱買賣合同樣本(四)
傢俱名稱 (文本中所指傢俱包括生活傢俱和辦公傢俱)
傢俱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材質 顏色 生產廠家 數量 單價 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定做傢俱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 質量標準: 。 交貨方式、時間及地點:( )買方自提;( )賣方送貨,送貨費用由 承擔。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 驗收及三包期限:對於傢俱的數量、結構、顏色等表面瑕疵,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對於其他質量問題要求三包的,應按照《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辦理。 付款方式、地址、時間: 。 定金:買方應在年 月 日前向賣方交付總價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過20%),賣方交貨後,定金抵作價款。買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傢俱價款 %的違約金;
(二)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或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賣方追償。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或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訴解決;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約定事項: 。
賣方(章): 買方(章): 主辦單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賬號: 賬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