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扶梯買賣安裝合同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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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扶梯買賣安裝合同書 篇1

需 方(甲方):

商場扶梯買賣安裝合同書(通用3篇)

供 方(乙方):

項 目 名 稱: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信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遵照執行。

一、產品型號規格及報價明細表(技術規格詳見附件一)

人民幣單位:元

說明:

梯號 梯號產品名稱型號技術規格數量(臺)設備單價安裝費單價合計單價

載重量kg

層/站/門/

速度m/s

載重量*kg

層/站/門/

速度m/s

梯號產品名稱型號技術規格數量(臺)設備單價安裝費單價合計單價

提升高度m

角度°

梯級寬度mm

提升高度m

角度°

梯級寬度mm

合計總數量小寫: 臺

大寫: 臺

設備總價小寫:¥00000.00

大寫:人民幣元整

安裝總價小寫:¥00000.00

大寫:人民幣元整

合同總價小寫:¥00000.00

大寫:人民幣元整

1、本價格爲含稅設備費、運輸費、安裝調試費、卸貨起吊費、當地政府技術監督部門報裝檢驗費及一年期免費維修保養費(不含現場土建整改費、施工水電費、人員配合費等)。

2、 設備發票類別: □增值稅普通發票(提供公司全稱提供公司全稱和統一社會社會信用代碼) □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開票詳細信息)

3、發票稅率:設備爲13%,安裝爲3%。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於5日內支付設備總價款的30%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排產款給乙方,乙方收到該款項後,根據合同交付期安排生產。

2、甲方應在提貨日前的15日之前付清設備總價款的70%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提貨款給乙方,乙方收到款項後生產完畢如期發貨。

3、甲方應於安裝進場前10日支付設備安裝總價款的50%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給乙方。

4、甲方應於設備安裝調試完成並經政府部門驗收合格後5日內支付設備安裝總價款的47%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給乙方,乙方在收到該次付款的2日內,向甲方辦理電梯正式使用的移交手續。

5、本次合同設備安裝總價款的3%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作爲質保金,本合同設備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無息一次性支付。

6、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及時安裝、報驗或因甲方不具備驗收條件而導致電/扶梯不能及時通過當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驗收的,則從發貨之日起六個月滿視爲政府驗收合格,甲方應立即付清所有餘款給乙方。

7、甲方在未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而擅自使用電梯的,由此引發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並視爲驗收合格,甲方應將所有未付款項付清給乙方。

8、甲方應以轉帳方式,按乙方指定帳戶及帳號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甲方不以轉帳方式或未按乙方指定帳戶及帳號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認且有權向甲方追索。任何情況下,電/扶梯的交付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發票或收據均不能作爲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的依據。

9、爲了避免債權、債務問題的困惑,若電/扶梯設備已到達甲方工地但甲方未付清本合同設備價款時,則本合同所指的電/扶梯設備的所有權歸屬乙方。若電/扶梯設備已安裝完工並經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甲方未付清本合同除質保金外所有款項時,乙方有權停止電/扶梯的任何使用,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直至甲方付清本合同的所有款項。

三、交貨日期

1、一般梯型的交貨期限不少於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和經甲方確認的所有技術條款(包括土建佈置圖、規格參數表)之日起30個工作日,特殊梯型及含有特殊部件的梯型另行約定。

四、交貨

1、交貨單位:乙方

2、交(提)貨地點:甲方工地

3、運輸費用及運輸保險費:□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乙方代辦

4、收貨單位: 聯繫人: 聯繫電話:

5、收貨/安裝地址:

五、產品包裝

1、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以國家或專業標準進行包裝,保障產品符合正常運輸的要求。

2、甲方收到本合同產品後,負責提供防淋、防潮、防竊和防壓的堆放場地,由甲方負責保管,防止任何損蝕、損失、丟失和損害。

六、安裝施工及竣工日期

1、本合同擬定預計開工時間爲 年 月 ,預計安裝工期爲 30天;調試、檢測工期爲 5天;

驗收工期爲 天;預計總工期爲 天。

2、當電梯設備到達安裝地點,甲、乙雙方聯合檢查並確認土建和工地狀況具備安裝條件後,由甲、乙雙方協商並書面約定一個安裝工期(包括開工、完工日期),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而調試、檢測工期及驗收工期,在項目已具備條件時按約定的工期展開、完成。

3、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按照雙方約定的安裝工期計劃進行安裝、調試(如停電、土建延遲、井道準備工作延遲、甲方延遲付款等),則工期相應順延,且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於停工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而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安裝工期延遲時,則按違約條款執行。

4、本合同設備竣工日期未包括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檢驗部門驗收日期。

七、產品質量

1、乙方在生產的乘客電和載貨電梯按照GB/T10058-20__《電/扶梯技術條件》和GB7588-20__《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國家標準及第1號修改單進行製造,符合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 TSG T7001-20__《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及第 2 號修改單。扶梯按照國家 GB16899-20__《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標準進行製造符合 TSGT7005-20__《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含第 1、2 號修改單)。

2、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的電/扶梯設備、規格型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電/扶梯,由乙方開具發票及提供相應的報裝資質。

八、電/扶梯安裝相關的工作職責和費用

甲方職責

1、甲方應按照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土建圖紙和 GB50310-20__《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要求進行井道的土建工程,並及時通知乙方勘察井道,檢查後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應在雙方約定好的時間內整改完成。

2、在發貨前16日,提供各樓層地面水平裝飾基準線,牆面裝飾基準線,並出具書面確認函。

3、在發貨前16日,機房內每臺電/扶梯設備上方至少應有一個吊鉤或起重樑,其承載力和位置應符合土建圖的要求並且機房應具備防雨及防盜的條件;在電/扶梯進場前提供符合電/扶梯規格安裝要求的動力電源(380v三相五線制)和照明電源(220v)至電/扶梯機房乙方電源箱內(如無電源箱,則至控制櫃內)。

4、提供在安裝作業附近堆放電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場地,免費提供安裝施工期間所需的水、電消耗。

5、負責安裝施工期間與其它工程單位交叉作業時的協調工作,並負責相關土建配合費用。

6、負責電梯機房至監控室的通話電纜敷設以及安裝完工後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裝修工作。

7、負責提供電/扶梯卸貨、吊裝場地和吊裝點。在安裝地點的首層或貨車到達層內,有電/扶梯保管場地,該場地應設置在能確保電/扶梯導軌(5米長)搬去候梯廳通路的地方。

8、根據政府規定要求,向當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提出開工或驗收申請(甲方提供相關規定的資料由乙方辦理)。

9、 根據國家法律,電/扶梯產品未經驗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後果包括但不限於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

10、負責貨到現場至開工前、安裝完工後的保管工作。

11、如開工後,因甲方原因而無法進行正常安裝,相應設備及其部件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有丟失,乙方不承擔缺件責任。

12、協助乙方辦理有關設備報裝、報檢、驗收手續,並負責產品移交後的日常及安全管理。

13、根據政府規定要求,甲方應配備至少1名具有電梯安全管理證的人員,並提供相應證件協助乙方向當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14、負責機房安全護欄及樓梯護欄(若有)。

乙方職責

1、在安裝進場前,負責派人員前往安裝現場進行土建勘測,確認工地安裝條件,向甲方提供諮詢服務和提出整改要求,與甲方約定具體開工日期。

2、辦理運輸貨物的保險事宜及運輸本合同設備在廠家提貨至甲方項目安裝現場,貨物風險自乙方接收到合同設備生產商交付運輸起由乙方承擔。

3、在設備到貨後,會同甲方代表根據發貨資料共同對設備包裝完整性和裝箱數量進行清點。

4、 在正常安裝期間,負責保管庫房內尚未安裝的設備及部件。

5、按照國家電/扶梯安裝規範和質量標準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

6、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章制度。

7、乙方在工地現場安裝施工時,需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協調管理,參加現場會議,解決安裝、調試中的全部問題,配合甲方建築施工。

8、負責爲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購買社會保險和人身傷害保險。

9、負責安裝質量的自檢驗收,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現場驗收工作。

10、負責由於安裝質量問題造成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的二次檢驗的整改和檢驗費用。

11、乙方應對甲方技術人員和操作維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培訓爲現場培訓,並提供詳細的培訓資料;在設備進行調試時,甲方將安排技術人員一同參與。乙方應在現場對甲方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乙方應安排工程師給予指導和演示,對設備的如何使用、零配件及耗材的安裝和拆裝、如何排除故障、設備保養等進行指導,費用由乙方承擔。

12、配合甲方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開工和驗收申報,並配合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現場驗收工作。

甲乙雙方負責安裝費用清單(如此條款與上述甲方、乙方責任有衝突的,以此條爲準。)

1、負責電扶梯主要零部件現場起吊工作。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2、負責到貨時的卸貨及到存儲地點的搬運。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限於卸貨點到存儲地點的距離小於50M的情況)

3、負責二次搬運 (若存儲地點距安裝地距離超過50M)。

■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4、提供符合電/扶梯安裝標準的腳手架(如有)。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5、提供符合電/扶梯安裝要求的固定的防盜防水庫房和工具室,內須有照明電源和消防器材。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6、負責井道、機房、底坑的雜物和積水清理。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7、提供符合電/扶梯安裝要求的廳門護欄。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8、負責施工期間水電費用。 ■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9、負責安裝施工期間與其它工程單位交叉作業時的協調工作及費用。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10、負責安裝開工申報、驗收費用及監檢費用。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11、提供符合電/扶梯規格安裝要求的動力電源線(380v三相五線制)和照明電源線(220v)至電/扶梯機房乙方電源箱內(如無電源箱,則至控制櫃內)。

■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九、工程驗收

1、安裝完畢,乙方按國家相關規範及技術標準進行設備質量驗收,並向甲方出具產品安裝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書。

2、乙方負責特種設備的檢測、驗收工作,並取得許可證、合格證等。

十、價格調整

如果因爲甲方原因造成實際安裝日期距電(扶)梯發貨日期超過6個月,或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安裝停工期超過3個月,則乙方有權上調相應安裝價格。

十一、售後服務:

1、質量保養(修)期:自乙方發貨之日起18個月內,或自安裝完畢經國家電/扶梯檢測部門驗收合格(若多臺電/扶梯分批驗收,從每批實際驗收合格之日起算)之日起12個月內(以先到日期爲準)。

2、甲方應加強電/扶梯的日常使用管理,確保電/扶梯的安全運行。如果電/扶梯運行不正常或出現任何險情,甲方應立即停止使用電/扶梯並通知乙方,乙方全國統一服務熱線:。

3、在質量保養(修)期,乙方免費提供正常消耗磨損的電/扶梯零部件(不包括照明燈具和油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費用,乙方提供有償服務。在質量保修期內,乙方對產品的缺陷負責免費修理或更換,更換下的零部件所有權歸乙方所有,需退回乙方工廠。

4、產品投入使用之前,甲方應仔細閱讀乙方隨機提供的《電/扶梯使用維護說明書》、《電/扶梯安裝手冊》、《電氣原理圖》等、以及《特種設備安全法》,並遵照執行。

5、爲使廢舊印刷電路板不流入市場,進而切實保護用戶利益,對所有電/扶梯印刷電路板的更換必須以舊換新。

6、鑑於電/扶梯設備所涉及的技術條件複雜,爲確保運行質量,甲方同意與乙方協商後於保修期滿前簽訂《電(扶)梯設備保養合同》。

十二、合同變更和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應在本合同預計交貨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書面認可。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合同變更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該變更影響交貨和安裝日期的,交貨和安裝日期由甲、乙方另行協商確定。

2、甲方逾期付款未超過雙方約定交貨期30個自然日的,應按每天萬分之四支付給乙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甲方未在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提取本合同產品的,乙方可免費保管5天,自第6天起,乙方按如下價格向甲方收取倉儲費,甲方付給乙方電/扶梯庫位費及保管費每日計人民幣100.00元/臺,甲方付清庫位費及保管費後乙方發貨。

4、甲乙雙方在此一致確認:若甲方超過雙方約定交貨期30個自然日仍未付清貨款或未提貨,則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支付乙方設備總價30%的違約金,同時本合同產品由乙方自行處置。若該等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5、由於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逾期部分電/扶梯設備金額萬分之四/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總額最高不得超過本合同總價的5%。超過交貨期30個自然日的,乙方仍然不能履行交貨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且乙方應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額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上述誤期損害賠償金是違約方對此類違約應付的且可預見的唯一損害賠償費。

6、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時付款,如甲方由於非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時支付合同相關款項時,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違約金,具體計付方法爲:每延誤一週,違約金爲當次應支付款額的千分之五,不足一週的以一週計,但此違約金最多不超過本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十。

7、無本合同約定和法定的事由,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應按合同總價的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守約方享有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的權利。若守約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而違約方拒絕履行的,則前述違約金調增爲10%,同時守約方享有解除本合同的權利。

8、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定金罰則僅適用於本合同中明確約定適用的情形。

9、定金在合同履行後轉爲應付貨款的一部分,合同生效後因甲方原因要求取消定購時,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10、若甲方逾期付款,則相應的交貨期和安裝期均相應順延。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該方沒有過錯或過失的情況下發生的任何事件、條件或情況,包括暴風雪、閃電、洪水、颱風、火災、颶風、地震、山崩、戰爭、罷工、政府禁令、封鎖、恐怖主義事件、暴亂、動亂、破壞活動、拉閘限電或其他類似的自然或社會事件及一方供應商所遭遇的類似事件。且在該等事件發生後,儘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採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發生或將事件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但該等事件仍導致該方延遲或中斷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2、不可抗力發生後,受影響方(甲方或乙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通知另一方(乙方或甲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二十個工作日內提供由當地權威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證明。

3、甲乙雙方均無需對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違約負責。

十四、其它

1、甲、乙雙方瞭解並同意本合同標的設備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的項目。如由於任何原因,甲方需要變更目的地,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交貨。乙方行使這一決定權並不構成違約。如甲方單方面變更目的地,視爲違約行爲,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相關損失。

2、因本合同發生的損失賠償限於直接損失,雙方均不得就任何可能的間接損失向對方提出主張。

3、若交貨時間超過合同簽訂後六個月的,乙方保留調整價格和/或技術條款的權利。

4、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另一方有權中止履行雙方簽訂的其他合同/協議/附件。

5、通知和送達: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在變更後2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如未按約定通知,則相應法律後果由變更方承擔。

6、本合同及所有附件、補充/變更協議(如有)僅需甲、乙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即生效。乙方的任何承諾等必須加蓋乙方公章或合同章後纔對乙方發生法律效力。

7、 在第6項所述所有文件中的任何位置上簽字或蓋章的任何個人、其他公司、組織或分支機構在任何時候均不得被視爲乙方的委託代理人,除非乙方另行書面(需加蓋公章)明確授權。

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一項權利不應作爲放棄這項權利,任何單獨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項權利亦不應妨礙將來另外行使這項權利。

9、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爲打印文字,如有手寫修改增添內容,修改、增添處應雙方蓋章確認,否則仍 以打印本的文字爲準。對任何條款所作的修改應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註明並在蓋章確認後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1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替代之前雙方有關本合同標的所有的往來函件、協議等,本合同爲雙方有關本合同標的履行的全部依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場扶梯買賣安裝合同書 篇2

買賣安裝合同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由於甲方投資建設的        項目所需,甲乙雙方就項目        範圍的        產品買賣及安裝,按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爲明確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調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保證和承諾

1.甲方的保證和承諾

(1)甲方系依法設立和存續、信譽良好的公司;

(2)甲方爲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權和批准;

(3)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文件或信息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遺漏和誤導;

(4)甲方具有充分的、來源合法的資金,能夠及時全面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

(5)甲方對本合同條文之含義完全瞭解,不存在誤解,自願簽署本合同。

2.乙方的保證和承諾

(1)乙方系依法設立和存續、信譽良好的公司;

(2)乙方爲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權和批准;

(3)乙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文件或信息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遺漏和誤導;

(4)乙方有(能夠生產或有權出售等)充分的、來源合法的資源,能夠及時完整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產品(商品)交付義務。

(5)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產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甲方予以賠償並承擔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

(6)乙方應保證產品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產品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

(7)乙方對本合同條文之含義完全瞭解,不存在誤解,自願簽署本合同。

二、產品清單

1.產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如下表所示:

2.最終合同總價仍需扣除優惠的合同金額;

3.乙方確認自身合法擁有產品品牌或屬於合法授權經銷商。

三、質量標準

1.合同、附件、補充協議;

2.產品樣本

3.甲方、設計方要求,包括圖紙、設計要求等;

甲方要求:                等;

施工範圍:                等;

施工要求:                等;

4.產品質量及安裝質量,按照國家、地方、行業標準及乙方企業標準;

5.乙方承諾,包括報價單、投標文件、合同談判及履行過程中承諾。

乙方確認已實地勘察過項目現場,保證產品規格、性能等符合現場及甲方要求。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按照甲方要求爲準,甲方無要求的,按合同規定和較高的標準執行。

四、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    元)。

1.雙方協議協議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結算:

(1)固定總價, 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

(2)固定單價、總價包乾。

甲方可根據使用功能需求或者現場情況變更所需產品數量及種類、安裝要求;在第三次付款時根據產品單價、安裝單價按實結算。

2.價格包括:材料成本(包括採保費及損耗)、人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培訓費、保質期保養維修費、進出口費用、機械使用費、調試費、施工管理費、利潤、稅費、施工技術措施費和施工組織措施費(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特殊環境施工作業增加費、二次搬運費、成品半成品保護費等)、保險費、二次進退場費、竣工驗收費、施工人員保險費、政府相關部門竣工驗收費、所有人工的勞動保護及養老保險費等所有可預測、可認知的風險、因素。

3.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有變更,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延期履行合同或者按實結算工程款並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及責任。

4.乙方須於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相應金額的甲方所在地稅務部門認可的發票、賬號、請款單,否則甲方有權遲延支付並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仍需按時按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稅務發票、賬號、請款單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否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五、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

1.一般約定:乙方必須根據產品的特點和需要對運輸及成品採用行之有效的保護性包裝,需適合長途運輸,防潮、防溼、防損、防鏽、防震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證產品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和長途運輸而不被損傷、破壞,以保證產品在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落地後完好無損。產品未使用前,需保存在原來的包裝內或有其他覆蓋物保護。在產品未驗收前,由於乙方採用不恰當的保護措施或由於包裝不良而造成的損壞或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2.內包裝:乙方需提供產品的內包裝方式,以適應甲方的保管和搬運需要。

3.產品包裝物歸甲方所有。

4.裝運清單隨產品發送,內容包括裝運產品名稱/型號/數量/裝箱人/裝箱日期等,同時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應當每份產品及全部產品各提供一份合格證明)、出廠證明、進出口單據等。

5.乙方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通知甲方,如因甲方原因無法交貨或者安裝,乙方爲甲方存儲產品。

六、交貨方式

七、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2)乙方應當在合同簽訂時提供書面形式的安裝具體要求,甲方應當據此全面履行合同,需要乙方施工的部位,甲方應組織相關工種完成該作業面。

(3)及時協助乙方做好有關資料保存。

(4)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5)向乙方提供堆場、道路、垂直運輸設備等現場設施。

(6)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產品及施工工具的存放地,佈置臨時設施的場地和臨時用水水源、臨時用電電源。

(7)按時付款。

(8)及時驗收貨物。

2.乙方責任:

(2)全面履行合同,按要求交付符合合同要求的產品,並轉移產品所有權;組織施工,嚴格履行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確保正常施工,並對一切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穩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質量負全責。

(3)服從甲方、監理、總包方的指揮和管理,服從現場有關部門和職能人員的監督管理。

(4)負責一切施工測量、放線、繩盒、鋼架等及提供甲方足夠之測量器材作查覈之用。

(5)負責施工機具、設備和人員調配、施工竣工圖紙,乙方保證進場的機具能滿足施工和甲方、總包管理的需要,人員調配投入計劃必須徵得甲方同意,現場管理力量必須滿足施工和甲方、總包管理的要求。

(6)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檢查和監督管理等。遵守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規定,並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和因違反上述規定而受到的罰款。

(7)工種之間必須友好相處,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諉扯皮。

(8)加強現場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自行解決現場施工用棚架、工棚等臨時設施,絕對不允許在施工現場住宿。文明施工維護現場清潔,嚴禁在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

(9)乙方應當保證其施工作業人員均具有相應崗位要求的資質證書或上崗證書,乙方應當給其所有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有關教育,不得違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和工作,乙方應爲其在本工程處的所有工作人員購買社保、類似保險,未購買保險者不得進行工作或作業,否則由此所產生的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爲其設備或財產購買足額保險,否則發生毀損時,責任由乙方自負。

(10)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者工程質量缺陷,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甲方和雙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並承擔其費用,乙方違約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拒絕返工或者維修等要求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10.5條的違約責任。

(11)安裝完成後交付甲方驗收合格之前,乙方負責已完工工程及設備材料的成品保護工作。

(12)安裝完成後,乙方應向甲方遞交完善的竣工資料和結算書(一式四份),甲方收到後30天內完成工程結算。在結算時甲方再次檢查乙方所提交的結算資料,如乙方提交的結算資料尚有不完善的地方,乙方須積極配合辦理及完善相關資料並提交給甲方,否則,延期結算責任由乙方承擔。

(13)保證第三人不向甲方主張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保證產品非他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未設有抵押權、租賃權,未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

八、驗收

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

十、運輸及保險

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運輸費用、至產品驗收合格前的保險費用;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終止合同的,應當承擔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2.乙方擅自終止合同、拒絕履行合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等情況下,應承擔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3.甲方逾期付款應當承擔逾期金額0.5%每天的違約金。

4.乙方如逾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或逾期安裝完成時,乙方應承擔逾期部分0.5%每天的違約金,逾期部分影響整體效果或使用的,乙方應當承擔合同總價1%每天的違約金(0.5%與1%不能同時適用)。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包給第三方。乙方在來往文件、合同中說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擴散到其他廠生產。雖然乙方在文件中對外購或外協的零部件作了說明且得到甲方認可,但乙方仍應對這些零部件的質量和技術性能負全部責任。乙方擅自轉包、分包、委託加工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

6.乙方如有下列違約情形時,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如甲方已付款,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內將該款項退回甲方。

(1)產品不合規格型號錯誤、質量不符合要求、黴爛、在產品保質期內褪色變形;

(2)安裝質量不符合要求;

(3)屬於第二次使用;

(4)產品如有紋路,紋路無法對接;

(5)發生安全事故或工程質量事故、缺陷;

(6)其他違約情形。

7.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同時賠償相當於甲方損失的違約金。以合同總價百分比約定違約金的,如合同總價爲暫定合同總價,按照暫定合同總價執行。

8.終止合同後的處理:

在甲方提出終止部分合同的情況下,並不解除乙方對已交貨部分產品應負的產品質量責任。

若本合同如前所述終止的,乙方不能把任何材料、機械、工具等物品遷離工地。甲方可僱用及支付其他單位去執行和完成本工程,該單位要出入工地,並可使用乙方提供的場地,供本工程用的臨時建築物、機械、工具、設備和物料,並可以購買執行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物料。

十二、質保/保養

十四、糾紛解決方式

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後仍無法達成一致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敗訴方應當承擔勝訴方訴訟費、律師費、鑑定費、差旅費等費用。

十五、文件送達

雙方文件的送達地址以本合同上註明的地址爲準,本合同上註明的雙方聯繫地址、電子郵箱地址、傳真號碼,均可作爲雙方往來文件的有效接收方式,任何一個通訊方式發生變更的,需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仍視爲有效地址。

十六、合同份數及效力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雙方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以往的一切與本合同有牴觸的函電和文件隨之失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需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補充協議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商場扶梯買賣安裝合同書 篇3

賣方:

買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窗簾買賣及安裝達成如下一致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一、增加項目總價:

合同增加項目爲坐墊60張;窗簾6個;臺裙1張總價爲人民幣大寫元整。注:該單價、總價,如未作特別說明,均已包含了材料費、製作費、安裝費、運輸費。

二、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

安裝完工之日即結算增加工程款人民幣大寫元整,以下兩種方式由甲方自願選擇:當面交付現金;通過銀行轉帳。

三、交貨方式、期限

1.乙方自行送貨安裝。

2.交貨工期爲10日。

3.交貨、安裝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訂購的窗簾型號、製作比例應向甲方償總價值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交售,每逾期1天,應向甲方償付遲交部分總價值____%的違約金。

3.甲方拒收乙方按合同交售的窗簾坐墊檯布應賠償乙方的運輸費用,並向乙方償付甲方拒收部分總價的雙倍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每延誤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值____%的違約金。

五、因甲方窗體問題或因甲方要求變更延誤安裝時間視爲合同延期。

六、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七、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雙方另定補充協議,將成爲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應。

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

傳真:傳真:

電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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