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勞動聘用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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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勞動聘用合同 篇1

勞鑑字( )第 號

臨時工勞動聘用合同(精選3篇)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乙方(

勞動

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施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現住址:

屬於:農業人口( )

非農業人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爲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

管理

暫行規定》及××人民

政府

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爲每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爲 元,公休假和平日爲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 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爲每月

元至 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覈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爲: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爲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

保險

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 元,乙方負擔 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爲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施 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 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

服務

每滿一年假期爲 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爲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②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④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爲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爲 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爲 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 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 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

7.其他需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元,賠償金 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臨時工勞動聘用合同 篇2

甲 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爲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爲: ,具體的工作要求以《職位說明書》爲準,乙方的錄用條件及崗位能力必須具有按時按量完成工作的能力。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爲月薪制。乙方的月工資總收入爲_________元,其中1620元爲基本工資(若上海市最低工資進行調整基本工資亦相應進行調整),其餘爲加班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總收入爲_______元。甲方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所得稅及社會保險費用。

第四條 甲方每月第10個工作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工作時間統一爲: 。甲方在安排乙方加班時應當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已經在月度工資總收入中預先支付。乙方主動加班時,應當以書面形式經甲方審批同意,否則不視爲加班。

第六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七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爲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制訂了《員工手冊》,乙方已經知曉所有制度內容。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七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爲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爲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爲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爲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爲______,支付方式爲______。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人民幣十萬元整。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人民幣十萬元整。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臨時工勞動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覈後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爲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徵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爲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爲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覈。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着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範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爲,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爲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於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3.

4.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虹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蓋章或簽名)

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絕證單位:

絕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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