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機構聘用教師合同(通用3篇)
教育機構聘用教師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_________培訓學校聘請_________籍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爲_________語教師,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受聘方的工作任務__________________
三、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時計,全部以人民幣支付。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險。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滿的教師提供一張_________至_________的來回機票或教師憑機票報銷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聘方的義務:
1.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2.對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4.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六、受聘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3.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4.遵守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5.遵守中國人民的道德規範和風俗習慣。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經聘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2)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放在病假連續30天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經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
(2)聘方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後即自行失效。當事人以方要求籤訂新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九、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糾紛時,儘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設立的外國文教專案局申請仲裁。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同時有效。
聘方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育機構聘用教師合同 篇2
甲方:__學院
乙方: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課程任課教師。
二、甲方職責
1.甲方按教學計劃要求提供給乙方相應的教材、授課課時數。
2.甲方按每標準課時元的標準支付給乙方講課酬金。
甲方爲進行教學質量監督,暫扣乙方5元每標準課時的課時費,在確定無教學質量方面的問題後,於第二個學期的第一次課時酬金錶中計發。
3.甲方按相關規定支付給乙方命題、批改作業、評卷報酬,酬金髮放時間與甲方正式員工發放時間相同。
4.甲方因故需停課,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臨時停課,非乙方原因而乙方未能接到通知趕來上課,甲方按兩節課課酬標準的50%付給乙方工資。
三、乙方工作職責
1.乙方向甲方提供學歷證書和職稱資格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
乙方若不具備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任職資格,在受聘前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試講。
2.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教學計劃要求組織教學,如認真備課、講課,批改作業、閱評試卷等。
3.爲保證甲方能正常傳達教學管理信息,乙方每週至少主動與各主管系負責人聯繫一次。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
如上課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離開課堂,否則,每發現一次從乙方當月課時酬金中扣除20元。
5.乙方因故不能按時上課,至少應提前一天告知相關係部併到教務處辦理調、停課手續,事後應補上所缺課程課時。
乙方不得擅自調課、停課,否則,每發現一次從乙方課時酬金中扣除50元。
6.乙方要求中止合同,需提前兩週以書面形式通知所在系部,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解除合同。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1.教學質量考覈不合格。
2.乙方不認真履行合同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在師生中造成不良影響。
3.教學過程中談論與教學無關的內容且在學生中造成不良影響。
甲方教務處(簽章)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教育機構聘用教師合同 篇3
甲 方: 麻城市第五中學 (簽章)
法人代表: 周堯冠
地 址: 湖北省麻城市黃土崗鎮
乙 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 址 :
聯繫方式:
畢業學校:專 業學歷學位
甲方爲麻城市教育局直屬的公辦的普通高級中學,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願意聘用乙方爲其臨時代課教師。聘期自200年月日至
年月日。在聘期間,雙方遵守如下協議:
1、受聘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接受學校管理。
2、對於借聘教師能夠勝任工作,完成工作任務的,實行月薪制,工資隔月發放,基本工資:
本科學歷670元/月,專科學歷600元/月,另外,健康保險,勞動保險,衛生津貼等所有相 關社會保險(無論本科還是專科)共計370
元/月,與工資一同發放。
班主任津貼每月200元左右,課時工資300元左右另計。其中班主任津貼和課時工資根據管理效果和工作總量等數據發放。
3、學校實行月假制度,寒暑假學校只給予300元/月的生活費,若參與工作另計。福利待遇與在編教師同等對待。
4、若工作嚴重失職或不能勝任,學校可予提前辭退。
5、受聘教師簽訂協議時,必須預交800—1000元履約金,在我校工作一個月以後憑收費收據退還。同時,查驗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
格證、普通話合格證、英語考試等級證等,並且留存其複印件;若提出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交出書面申請,否則扣發兩個月工資。
6.此合同一式兩份,受聘教師與學校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簽字: 受聘教師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