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門人事經理聘用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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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門人事經理聘用合同 篇1

用人單位(甲方):法定代表人:

管理部門人事經理聘用合同(精選3篇)

受聘用人(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確立勞動聘用關係事宜,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爲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前個月爲試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崗位(工作)從事職務,併兼任工作。

第三條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要求,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進行調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

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

第五條乙方不能勝任或不適應本崗位(職務)工作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進行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依法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加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時,甲方依據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時間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八條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有帶薪年假、配偶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權並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工資報酬按照甲方的工資制度及考覈制度執行。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低於西安市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爲元人民幣,試用期工資標準爲月工資的%。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經營狀況、規章制度、考覈制度對乙方工作進行定期考覈,依據考覈結果及乙方崗位、職務的變化,可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爲稅前工資,於次月日將工資金額劃入乙方的工資帳戶,並以銀行代發形式支付給乙方,同時甲方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情況及規章制度,對乙方加薪或減薪。

1、加薪:乙方對甲方有特殊貢獻或職位晉升時,甲方給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適當增加工資。

2、減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減少月工資或年工資金額: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工作任務或工作質量不符合標準的;

⑵乙方因過錯或過失,造成工作失誤或甲方名譽損害的;

⑶乙方被調整降低工作崗位職責時,按降低後的崗位職責確定工資標準;

⑷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遲到、早退、曠工事項及因私事請假的。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對乙方個人應繳納的費用部分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憑甲方指定醫院的醫療證明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享有醫療期,病假工資待遇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保證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工作制度、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以及崗位職責規章,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勞動工具。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財產。

第二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和技術祕密,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期滿兩年內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一條在本合同在執行期間,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兼職(含業餘兼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具體條款。

1、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

2、甲方人員結構、工作崗位需要調整或組織機構發生變化;

3、乙方的工作表現、知識技能、身體狀況等不能滿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學習、培訓,應當變更或延長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必要工作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因法律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應與甲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在外兼職的;

(5)、有貪污、挪用、侵佔甲方財產尚不夠刑事處分的;

⑹、有吸毒、賭博惡習的;

⑺、因法律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在額外補償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經治療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組織的崗位考試、考覈中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調整乙方崗位或職務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和安排的;

⑸、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員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必要的醫療期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交回甲方的工具、財產及各種文字和電腦資料。

甲方應當爲乙方辦理離職證明及社保轉移手續。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本合同期滿,勞動關係自然終止,如需續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簽的,甲方於勞動合同期滿時與乙方辦理合同續訂手續。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規定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培訓的,如發生乙方違約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和培訓協議,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離職未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離職甲方未按規定爲乙方出具離職證明,或不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應視爲違約。

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辦理或送達上述手續的除外。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簽訂時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之後修訂和新增的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管理部門人事經理聘用合同 篇2

甲方(聘用方):

乙方(被聘用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

1、乙方受聘爲區域經理,負責甲方公司 產品(以下簡稱上述產品)在上述區域的市場推廣及銷售活動。

2、乙方負責推銷業務的區域爲 ,範圍以該地區的行政區劃面積爲準。

3、乙方應遵紀守法,勤勉盡職,努力開拓,積極從事上述產品的推廣及銷售活動。

4、乙方負責對其所管理的業務人員的試用、任免、培訓及考覈。

5、乙方所管理的業務人員侵犯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損害視爲乙方行爲,乙方應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三、 聘用待遇

1、雙方協商,甲方每年按乙方區域通風煙道產品銷售所得稅後利潤的20%作爲乙方報酬,支付乙方,其他產品根據實際銷售情況由甲方覈算。年終未完成當年銷售任務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銷售產品所得稅後利潤的5%作爲違約金。

2、乙方領取報酬所應繳納的個人收入所得稅。

3、乙方在合同期內,甲方爲乙方辦理和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四、銷售任務

1、乙方應每月完成銷售上述產品不少於 個或營業額 元的銷售任務;每年完成銷售上述產品不少於 個或營業額 元的銷售任務。

2、乙方所管理的業務人員的所完成的銷售任務數視爲乙方完成數。

五、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按法律和公司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一年內,乙方不得自行或爲他方從事與上述產品相關、相類似或具有競爭性的產品銷售,否則視爲違約。

4、鑑於甲方行業的特點,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乙方在任何環境下均不可泄漏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如果違反,則需賠償由此引發的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合同期間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以及薪資待遇。調整後乙方所聘用業務人員的合同履行問題由甲方接管處理。

六、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應依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 違約責任

1、乙方因違約、違法行爲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因此給公司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並支付甲方年產品銷售總額10%的違約金。

2、甲方違約未按時支付報酬的,按國家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本聘用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部門人事經理聘用合同 篇3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書,以供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基本情況: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位於 酒樓的 總經理 職務。

2、聘用期爲:從 年 08月 08 日到 年 08 月 08 日止。

3、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基本工資爲人民幣 元(¥ 15000 )。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設備和良好的工作環境及約定的待遇。

2、甲方需爲乙方提供一日三餐飲食、住宿以及所需的生活用品(包括房屋、牀、被子等),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不納入乙方工資。甲方負責乙方健康證的辦理。提供的住宿爲單獨寢室,並有簡單辦公桌椅。(如乙方住宿自理,則甲方應給予適當的住房補貼)

3、乙方接受甲方領導和監督,如乙方違反相關店規,甲方有權利對乙方做出正當處罰(具體參照公司的規章制度)。

4、若因乙方管理不當,連續三個月營業額低於 450 萬元,甲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三、 乙方的權利:

1、乙方的休假方法和其他福利待遇,參照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

2、乙方在甲方餐廳用餐享受 6 折優惠並有簽單的權利在發工資時甲方可在工資中扣除。

四、乙方的權力:

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享有下列權力: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獲取經營管理報酬;

2、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3、組織實施股東會、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4、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5、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7、提請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門經理、財務負責人;

8、聘任或者解聘除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9、擬定公司員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員工的聘用和解聘;

10、批准單筆5000元以下費用;

11、執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乙方的職責

1、對完成公司整體經營目標負總責,保證開業後壹年內收回本酒店的全部投資;

2、全面執行股東會作出的各種決議;

3、擬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各項內部管理方案報股東會同意後執行實施;

4、協調公司的各種外部事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5、按月向股東會報告公司經營情況,接受股東會質詢並作出解釋;

6、接受公司股東會對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稅務等各種證照的辦理、年檢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東會確定的其他職責。

六、乙方禁止性行爲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不得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3、不得從事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

4、如發生上述行爲,甲方有權經濟處罰乙方,並解除合同,情節嚴重的可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七、工資發放及績效獎懲方法:

1、甲方每月 20 日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基本工資及提成。合同簽訂當日開始計算工資,開業前籌備期間和開業後第一個月的工資按15000元/月全額發放。

2、績效獎懲辦法:(此條款從開業後第二個月開始執行)

①月營業額基本指標爲500萬元/月,乙方的最低工資標準爲15000元/月;

②月營業額不超過基本指標500萬元時,乙方的工資標準爲最低工資(即15000元/月);

八、合同的續定、變更、解除和終止

1、如甲方結束經營,合同雙方自動中止,甲方將補齊乙方工作日之基本工資及提成。

2、如果甲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將補償乙方貳個月基本工資,並補齊乙方工作日的基本工資及提成。

3、如乙方單方終止合同,必須書面向甲方申請,甲方通過後,指定乙方離職日期。如乙方擅自離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以貳個月的工資作爲補償。

4、合同期滿後,再續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乙方未提前一個月向甲方申請離職,甲方有權在合同到期後不再與乙方續簽合同;如甲方未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離職,乙方有權在合同到期後不再與甲方續簽合同。

5、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從實例事件中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時,甲方可隨時解約,並追究賠償。

6、本合同終止或解職除時,乙方應將甲方交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損壞或遺失,應按原定的單價予賠償。

7、通知解除合同後,當甲方後續總經理未至接管時,乙方必須認真堅守工作崗位,不得做出危害甲方利益的事情(如損壞甲方聲譽惡意破壞公司財物透露公司機密等),當接管總經理到崗後,須做好各方面的交接工作。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一份 3 頁,甲、乙各執一份。協議在執行中經雙方協商可修改條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條款執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本着互相諒解的精神,共同協商處理。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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