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教師聘用協議(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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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教師聘用協議 篇1

甲方(用人學校):

臨時教師聘用協議(通用12篇)

乙方:

根據學校工作的實際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聘用臨時代課教師,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工作責任,增強各自工作的針對性和責任心,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經過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試用期:

(二)聘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

(二)聘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X、能、勤、績的綜合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需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2.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3.自費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4.依法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5.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6.依法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2.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3.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4.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5.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制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6.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爲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爲,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7.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第四條 工作報酬、福利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現金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聘用期工資爲1000元/月(人民幣大寫:壹仟圓整)。不得隨意拖欠工資。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和違約責任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有違反法律的行爲,被司法機關採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3.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分配的任務,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的;

4.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時間:

臨時教師聘用協議 篇2

甲方(用人學校):____________

乙方:     

根據學校工作的實際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聘用臨時代課教師,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工作責任,增強各自工作的針對性和責任心,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經過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聘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

(二)聘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績的綜合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需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2.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3.自費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4.依法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5.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6.依法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2.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3.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4.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5.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制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6.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爲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爲,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7.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第四條 工作報酬、福利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現金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聘用期工資爲__________元/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不得隨意拖欠工資。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和違約責任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有違反法律的行爲,被司法機關採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3.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分配的任務,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的;

4.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臨時教師聘用協議 篇3

聘任方:        (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受聘崗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

本崗位首次聘期爲一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乙方的崗位工作目標及任務

一、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目標:教書育人

二、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1.教學任務(包括承擔核心課程講授任務、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博士後研究人員、高級訪問學者):_________

2.科研任務:_________

3.學科建設任務:_________

4.人才培養任務:_________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工作目標及任務,對乙方進行考覈和獎懲。

3.根據乙方的工作任務,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的各項合法權利。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獲得相應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

2.若甲方不能按規定履行其應盡義務時,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申訴。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4.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本崗位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的考覈及管理。

第四條 考覈與續聘

1.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覈,本合同期滿後進行聘期考覈。考覈時,乙方須向甲方彙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填寫相關考覈表。

2.對考覈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聘期考覈合格者,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續聘合同。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乙方在聘期內有違法違紀行爲,甲方可視其情節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解聘,終止本合同。

2.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對乙方解除聘約後,允許乙方有1-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乙方除享受基本工資外,不享受甲方其它的福利待遇和津貼。

3.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辭聘。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有三個月以上時間不在甲方工作時,甲方可予以解聘,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5.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範,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6.本合同聘期到期時,如甲方沒有續聘乙方,則本合同自動中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時間計算,每少一年,應支付的違約金爲_________元。

2.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所在學院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3.本合同中未盡事項,應由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教師聘用協議 篇4

一、聘方: 法人代表(負責人):

應聘方(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二、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聘請待遇:

每月( )元,假期不付,臨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四、其它事宜

1.甲方根據本幼兒園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嚴格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爲人師表、率先垂範。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與同事、不能和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於幼兒園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並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在園發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的30%,乙方承擔70%。

2.押金:乙方一個月工資80%

3.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幼兒園允許(或解聘)不得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等,否則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幼兒園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在聘期被本園解聘或經本園允許主動辭職,此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6.甲方在工作每月底前發放上月工資及獎金。

7.乙方聘期已滿未續聘並交清各種財物,甲方將乙方押金、工資、獎金一律照發,否則酌情處理。

8.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臨時教師聘用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名稱)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教師姓名)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聘用崗位、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專業等,聘用乙方爲編外合同教師(英語)。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根據自己的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同時乙方的工資等待遇也可做相應調整,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及待遇調整,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無權獲得相應經濟補償金。

第二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試用期一個月

本合同期滿終止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章受聘人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受聘人員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二)享有與編內聘用教師同等的評優評先、進修培訓的權利。

(三)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條受聘人員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三)乙方對其輔導的學生應盡到嚴格管理的義務,對學生的違規違紀行爲應及時制止;如因乙方未盡管理義務,導致學生在校期間傷亡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爲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五)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聘用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聘用單位的權利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服從甲方正常的教學制度安排,完成相應的教學任務並保證教學安全;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教學服務。

(二)甲方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覈並實施獎懲;乙方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校規、校紀,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三)甲方有權視乙方的教學能力根據本合同第一條的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四)甲方享受乙方爲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五)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甲方有權辦理涉及社會保險賬戶暫停結算、封存手續。

(六)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聘用單位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和工作需求,爲乙方提供必需的教學條件。

(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七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元/________月。每月_________日爲上個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每年發放___________月。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其他獎金、津貼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九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有違法的行爲,被採取強制措施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年度或聘期考覈不合格或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教師法、學校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在工作中嚴重失職或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七)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八)其他嚴重失職行爲。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能勝任的。

(三)甲方超編、撤併等客觀原因裁減人員的。

(四)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一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二)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解聘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但在甲方沒找到合適人員接替到乙方前,乙方應當繼續履行聘用合同,做好本職工作。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報考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被錄用或報考普通高等院校被錄取。

(三)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三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擅自離職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萬元,並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乙方的基本工資標準計算________月。

(一)甲方未依法爲乙方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

(二)甲方非因法定或約定的情形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第十五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一)及時向甲方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二)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保管的甲方全部財產。

第十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自行負責.

2代課工資每年發放________月

第六章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報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之日起生效。

第八章特別條款

第二十一條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之前,乙方已詳細閱讀並充分知悉本合同內容,自願按本合同內容簽訂。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教育主管部門留存。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章)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臨時教師聘用協議 篇6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甲方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聘人):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爲每週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一、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二、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六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及獎金組成,基本工資爲 元/月,績效工資及獎金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臨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節假日工資全額發放。寒暑假乙方不享受工資。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二年後可以享受寒暑假的生活補助。寒暑假的生活補助金 元/月。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不支付該寒暑假的生活補助。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第九條 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覈、獎懲;

第十條 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範乙方;

第十一條 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爲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十三條 合同期滿後,甲方擁有續約與否的決定權。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十五條 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五、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甲方因辦學模式、形式、結構、規模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經考覈乙方不適合相應的工作崗位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書面通知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十七條 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三十日提出。否則扣除其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否則若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需賠償乙方雙倍工資作爲補償。若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須賠償甲方一個月工資作爲違約金。甲乙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對方,可以解除勞動。

第十九條 合同期滿前三十日雙方商議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合同期滿時乙方應辦妥相關手續並交接好各項工作,乙方方能離校。

第二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有違法的行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4、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5、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6、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甲方工作時間有衝突的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爲,合同解除;

7、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六、其它事宜:

第二十二條 甲方若對乙方進行培訓,培訓合格後,乙方應保證在甲方勞動工作期限至少不低於培訓協議規定的服務年限,培訓協議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但乙方可自由選擇是否接受培訓。若乙方違反本條款,除賠償甲方培訓乙方所有費用外,還要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在園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的30%,乙方承擔70%。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本校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聘期被甲方解聘或經甲方允許主動辭職,此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第二十六條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

乙 方 姓 名: 年___月___日

臨時教師聘用協議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聘任乙方爲_________教 師事項,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_________職位工作。如果院系發生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職位。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協議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2.聘期內甲方保證乙方全職在_________特聘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外出合作研究、進修、培訓任務的除外。從海外直接應聘的特聘教授人選如有特殊情況,聘期內保證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崗位上工作時間不少於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聘期

本崗位首次聘期爲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覈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協議。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 工作目標

1.乙方願意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2.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目標:_________

第四條 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包括承擔核心課程講授任務、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博士後研究人員、高級訪問學者):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每學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_________學時以上。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學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學工作,認真進行課程建設(如教材編寫,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實驗方法變革等)。

2.爭取和主持科研項目,科技創新研究任務及目標:

(1)乙方在考覈期內,必須至少主持過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至少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子課題;或主持1項橫向科研項目(科研經費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對主持的科研項目,應該認真負責,必須按照項目計劃書的內容以及學院科研項目中後期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

3.學科建設任務:

(1)乙方應該積極參加學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學科建設工作,協助完成相關的學科建設目標。

(2)乙方在考覈期內 平均每學年必須有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雜誌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爲_______大學);或考覈期內有1篇公開發表在sci收錄雜誌(if3、0以上)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爲_______大學)。

4.人才培養任務:_________

5.隊伍建設及其他任務:乙方應該完成學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與教學相關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條 禁止兼職

乙方承諾,未經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獲甲方許可,不在校外兼任有報酬性的職業。

第六條 教師道德

1.乙方應當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3.乙方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應當做到愛崗敬業。

第七條 科研條件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職位職責,要求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爲乙方提供教學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爲乙方申請項目提供必要的條件,從人力、物力和時間上爲乙方主持和完成項目提供以下便利:

(1)實驗室及儀器設備條件:_________。

(2)科研配套經費:_________。

(3)工作助手(可由特聘教授自主選聘):_________。

(4)辦公條件:_________。

(5)生活條件:_________。

(6)招生條件(包括指導博士,碩士研究生及指導博士後工作人員,高級訪問學者等):_________。

第八條 作品署名

乙方在聘期內所取得的教學,科研等成果均屬職務成果,其發表有關論文,著作或申報有關獎勵,專利和科研項目及經費等,均須同時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須同時署作者及作者單位,作者單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九條 監督與備案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教學與科研進行監督,包括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2.乙方應認真如實填寫兼職教師信息表,遵守甲方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學管理及教學檢查,並參加必要的教研活動。

3.乙方應當嚴格 按照教學大綱授課。開學一週內將自己所任課程的教學進度交所在系(部)審查,合格後備查。

第十條 考覈

1.甲方每年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覈。乙方須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考覈委員會)彙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並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甲方根據院系意見確定考覈結果。

2.對考覈不合格者,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解除聘任協議。

3.乙方三年聘期結束後甲方對乙方進行屆滿考覈,依據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明確考覈等級,並依據考覈結果以及工作需要決定續聘與否。

4.考覈結果作爲工資,職位津貼發放和繼續聘任的依據。若乙方經考覈不合格,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減發或停發工資,職位津貼,甚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解除本協議。

5.甲方應保證行使考覈權時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規定程序,並保證相應的透明度。乙方對考覈結果不滿時,有權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一條 工資和福利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

2.除前款工資性勞動報酬外,乙方還可按學校規定領取校內津貼(含稅金)。在學校津貼制度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上述津貼制度應同時變化。

3.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規和學校規定的各種社會福利待遇,包括保險,醫療等費用。甲方同時爲乙方子女就學提供可能的方便。

4.甲方不提供住房。有關住房的待遇按學校現行政策執行。

5.公派出國(出境)按照學校教職工出國(出境)辦法執行。

若出現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權益。

臨時教師聘用協議 篇8

甲方:(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託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爲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律師,其工作範圍爲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一)爲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二)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爲,予以處罰;  

(四)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四條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三)爲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爲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五)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四)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六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一)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二)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四)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應聘律師應徵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二)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四)經批准成爲事務所合作律師;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一)雙方協商之;  

(二)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八條 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九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主任(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月

臨時教師聘用協議 篇9

甲方: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_中學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人事局《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項目)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滬人[]29號)文件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和《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京發[]4號)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海淀區第二中學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爲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爲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____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爲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覈,並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後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並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

1、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覈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甲乙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無法履行合同有關內容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經業務考覈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聘用合同。乙方應當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利益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

3、違反本聘用合同約定經甲方兩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給國家或甲方造成大損失的;

4、連續兩次年度考覈不合格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7、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競聘崗位不成功,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六)在合同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條第(四)款列舉情況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目前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除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屬於第六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九)下列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擔重大科研項目任務未完成的;

2、承擔研究課題任務未完成的;

3、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學期未結束的。

七、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及賠償責任

(一)聘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損失和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資):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崗位調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而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由甲方出資接受教育、培訓、購房(包括貨幣分配)、出國等,必須爲本校服務一定年限。如服務年限超過本合同期限的,根據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應當續延。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違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等)的,需按甲方有關規定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四)關於違約補償和賠償按照《本校有關費用賠償、補償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調解。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受理的人事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結案,到期未能結案視作調解不成。如調解不成,雙方均可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行使權利。

九、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1、如乙方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爲聘用制幹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繼續聘用在幹部崗位上,則由甲方按工人身份進行管理,並享受工人待遇,按國家對工人身份的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3、根據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計無故遲到10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應聘材料或職務評審提供材料中有虛假行爲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合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2、《北京市海淀區第二中心國小崗位任務書》爲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歸入人事檔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訂立的其他各類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學校公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教師聘用協議 篇10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享受授課期間的食宿、交通補貼元人民幣/天。

3.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4.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爲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並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並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元人民幣/課時。

2.按時支付授課期間的食宿、交通補貼元人民幣/天。

3.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4.爲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甲方有理由認爲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授課費的%的違約賠償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天通知甲方;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會議、出國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臨時教師聘用協議 篇11

聘用單位(甲方): 高樓新星幼兒園  受聘人員(乙方):  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 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第二條 甲方應當爲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三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條 乙方必須要完成甲方每學期制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五條 甲方應保證在每月15號前,及時足額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報酬,工資情況由甲乙雙方約定(月工資 元)。未及時對付報酬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要 5%利息。  

第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進行經濟處罰,甚至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 校車行駛出校門期間,必須打開喇叭,車速不超過50公里小時,未按規定操作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司機承擔;嚴格按照規定操作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二) 乙方在工作期間向甲方請假必須經校長同意,且扣罰當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兩天工資,連續曠工超過一週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將扣罰當月工資作爲處罰。  

(三)由於乙方大意、放任、或者嚴重失職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造成嚴重後果的;乙方負責處理事故發生費用,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乙方只能在接送學生時使用校車,不得隨意更改路線,或者改變車輛使用意圖,如有其他用途使用的,必須請示校長同意後,方可使用。未經批准的,每次扣發司機50元。  

(五)乙方每天在出車前、或者收車以後必須要先檢查車況、如發現什麼問題要及時報告校長進行修理。如果不及時報告出現不安全事故,處罰司機100元。校車保養、修理由校方負責。  

(六)乙方每天要保持校車車內、車外的乾淨、整潔。基本保證每天下午收車後打掃一次,每週擦洗車內外衛生兩次。  

(七)乙方每天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到崗,按時出車,按時收車,出現一次延誤時間的扣發當天工資,造成嚴重後果的扣發工資50元。  

第七條 本合同期限爲一學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學期結束時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乙方如果想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____月前向校長提出,等待校長招聘到新司機後方可解除,否則扣罰乙方當月工資。  

第八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乙方執一份,一份學校留存。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教師聘用協議 篇12

甲方:

華星中英文學校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聘用原則:自願、公平、公正、公開

二、聘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權利及義務:

1、教師應享有的權利

A.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B.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C.指導學生的學習,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D.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帶薪休假。

E.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F.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它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2、教師應盡的義務:

A、乙方被聘用後必須服從董事會及學校的統一工作安排,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爲人師表,教書育人。

B.認真執行學校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學校對教師每學期的評估、考覈。

四、聘用

應聘教師須向學校提出求職申請,經教師考評小組按規定程序審查其任職資格,教育教學法能力測試。聘用教師須經校長簽字纔有效,新教師試用期爲一個月。試用期內只享受基本工資及福利待遇,無獎金。被聘用教師工資自聘用通知日起計算。聘用期爲一個學期,期限滿後經考評勝任工作者根據工作需要再續聘。

五、工資發放

每月工資在次月15日定時發放,學期中間原則上不許辭工,如因特殊原因乙方需中止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校方。經查明原因後才計發工資,未經校方同意,則作自動離職處理,校方有權不發本月工資,對消極怠工,漠視校規造成不良影響的教師,校方有權中止合同,解聘時不提前通知,工資算至工作當日,但校方有義務道明解聘理由。

六、工資結構

每人月工資總額=基本工資(700+績效工資)+職務津貼(100)+社會保險金(100)+電話費(50)+全勤(50)+安全獎(100)+衛生獎(50)+教學獎(50)+(國中教師另加級差200)+其它(加班.工齡),教師在校工作享受包吃包住。寒暑假只發基本工資。

七、解聘與辭工

1、因成績不佳或出現重大失誤,須中途解聘教師可享受當月實際工作日工資,學校不補發工資。

2、教師申請辭工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辭工申請,工資計算到離職離崗日止,工作日按每月30天計算。

3、教師擅自離職,造成學校人員安排困難及其它損失,除不獲任何形式獎金外,還應賠償甲方金額爲正式聘用期月工資兩倍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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