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精選20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61W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

甲方: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_中學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精選20篇)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人事局《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項目)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文件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和《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京發[]4號)文件精神,以及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爲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爲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____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爲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覈,並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後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並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

1、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覈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甲乙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無法履行合同有關內容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經業務考覈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聘用合同。乙方應當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利益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

3、違反本聘用合同約定經甲方兩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給國家或甲方造成大損失的;

4、連續兩次年度考覈不合格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7、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競聘崗位不成功,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六)在合同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條第(四)款列舉情況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目前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除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屬於第六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九)下列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擔重大科研項目任務未完成的;

2、承擔研究課題任務未完成的;

3、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學期未結束的。

七、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及賠償責任

(一)聘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損失和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________年給予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資):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崗位調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而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由甲方出資接受教育、培訓、購房(包括貨幣分配)、出國等,必須爲本校服務一定年限。如服務年限超過本合同期限的,根據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應當續延。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違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等)的,需按甲方有關規定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四)關於違約補償和賠償按照本校有關費用賠償、補償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調解。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受理的人事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____日內結案,到期未能結案視作調解不成。如調解不成,雙方均可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行使權利。

九、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1、如乙方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爲聘用制幹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繼續聘用在幹部崗位上,則由甲方按工人身份進行管理,並享受工人待遇,按國家對工人身份的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3、根據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計無故遲到10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應聘材料或職務評審提供材料中有虛假行爲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1、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合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2、《崗位任務書》爲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歸入人事檔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訂立的其他各類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學校公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2

甲方: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_中學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人事局《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項目)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滬人[]29號)文件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和《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京發[]4號)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海淀區第二中學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爲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爲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____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爲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覈,並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後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並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

1、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覈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甲乙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無法履行合同有關內容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經業務考覈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聘用合同。乙方應當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利益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

3、違反本聘用合同約定經甲方兩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給國家或甲方造成大損失的;

4、連續兩次年度考覈不合格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7、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競聘崗位不成功,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六)在合同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條第(四)款列舉情況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目前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除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屬於第六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九)下列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擔重大科研項目任務未完成的;

2、承擔研究課題任務未完成的;

3、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學期未結束的。

七、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及賠償責任

(一)聘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損失和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資):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崗位調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而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由甲方出資接受教育、培訓、購房(包括貨幣分配)、出國等,必須爲本校服務一定年限。如服務年限超過本合同期限的,根據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應當續延。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違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等)的,需按甲方有關規定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四)關於違約補償和賠償按照《本校有關費用賠償、補償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調解。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受理的人事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結案,到期未能結案視作調解不成。如調解不成,雙方均可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行使權利。

九、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1、如乙方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爲聘用制幹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繼續聘用在幹部崗位上,則由甲方按工人身份進行管理,並享受工人待遇,按國家對工人身份的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3、根據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計無故遲到10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應聘材料或職務評審提供材料中有虛假行爲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合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2、《北京市海淀區第二中心國小崗位任務書》爲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歸入人事檔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訂立的其他各類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學校公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享受授課期間的食宿、交通補貼元人民幣/天。

3.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4.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爲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並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並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元人民幣/課時。

2.按時支付授課期間的食宿、交通補貼元人民幣/天。

3.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4.爲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甲方有理由認爲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授課費的%的違約賠償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天通知甲方;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會議、出國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級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教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學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職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所在二級學院(教學部):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聘任乙方爲_________教師事項,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_________職位工作。如果院系發生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職位。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2.聘期內甲方保證乙方全職在_________特聘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外出合作研究、進修、培訓任務的除外。從海外直接應聘的特聘教授人選如有特殊情況,聘期內保證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崗位上工作時間不少於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聘期

本崗位首次聘期爲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覈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 工作目標

1.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2.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目標:_________

第四條 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包括承擔核心課程講授任務、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博士後研究人員、高級訪問學者):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每學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_________學時以上。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學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學工作,認真進行課程建設(如教材編寫,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實驗方法變革等)。

2.爭取和主持科研項目,科技創新研究任務及目標:

(1)乙方在考覈期內,必須至少主持過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至少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子課題;或主持1項橫向科研項目(科研經費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對主持的科研項目,應該認真負責,必須按照項目計劃書的內容以及學院科研項目中後期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

3.學科建設任務:

(1)乙方應該積極參加學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學科建設工作,協助完成相關的學科建設目標。

(2)乙方在考覈期內平均每學年必須有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雜誌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爲_______大學);或考覈期內有1篇公開發表在sci收錄雜誌(if3、0以上)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爲_______大學)。

4.人才培養任務:_________

5.隊伍建設及其他任務:乙方應該完成學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與教學相關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條 禁止兼職

乙方承諾,未經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獲甲方許可,不在校外兼任有報酬性的職業。

第六條 教師道德

1.乙方應當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3.乙方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應當做到愛崗敬業。

第七條 科研條件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職位職責,要求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爲乙方提供教學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爲乙方申請項目提供必要的條件,從人力、物力和時間上爲乙方主持和完成項目提供以下便利:

(1)實驗室及儀器設備條件:_________。

(2)科研配套經費:_________。

(3)工作助手(可由特聘教授自主選聘):_________。

(4)辦公條件:_________。

(5)生活條件:_________。

(6)招生條件(包括指導博士,碩士研究生及指導博士後工作人員,高級訪問學者等):_________。

第八條 作品署名

乙方在聘期內所取得的教學,科研等成果均屬職務成果,其發表有關論文,著作或申報有關獎勵,專利和科研項目及經費等,均須同時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須同時署作者及作者單位,作者單位只能署甲方名)。優秀教師聘用合同範本

第九條 監督與備案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教學與科研進行監督,包括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2.乙方應認真如實填寫兼職教師信息表,遵守甲方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學管理及教學檢查,並參加必要的教研活動。

3.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教學大綱授課。開學一週內將自己所任課程的教學進度交所在系(部)審查,合格後備查。

第十條 考覈

1.甲方每年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覈。乙方須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考覈委員會)彙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並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甲方根據院系意見確定考覈結果。

2.對考覈不合格者,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三年聘期結束後甲方對乙方進行屆滿考覈,依據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明確考覈等級,並依據考覈結果以及工作需要決定續聘與否。

4.考覈結果作爲工資,職位津貼發放和繼續聘任的依據。若乙方經考覈不合格,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減發或停發工資,職位津貼,甚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解除本合同。

5.甲方應保證行使考覈權時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規定程序,並保證相應的透明度。乙方對考覈結果不滿時,有權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一條 工資和福利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

2.除前款工資性勞動報酬外,乙方還可按學校規定領取校內津貼(含稅金)。在學校津貼制度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上述津貼制度應同時變化。

3.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規和學校規定的各種社會福利待遇,包括保險,醫療等費用。甲方同時爲乙方子女就學提供可能的方便。

4.甲方不提供住房。有關住房的待遇按學校現行政策執行。

5.公派出國(出境)按照學校教職工出國(出境)辦法執行。

若出現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權益。

第十二條 成果獎勵

1.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兼職教師的考覈結果,評出的優秀兼職教師,給予一次性獎勵,並頒發榮譽證書。

2.乙方在聘期內做出突出成績的,甲方應積極推薦申報有關獎勵或資助。

3.乙方在本校每連續工作滿五年,在學院允許的前提下,可享受6個月的學術假,職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學術假爲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學術假的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減半;乙方要求享受學術假,需提前6個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4.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項目,或參加重大課題研究工作並且在項目中負有較重要責任,在課題進行期間,可申請額外享受不超過二年的有薪學術假,在享受學術假期間,乙方教學工作量免於考覈。

第十三條 校方對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覈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爲,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並保留在媒體公佈解聘消息的權利。

2.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學校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聘用單位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學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師德修養差經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內及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5)年度考覈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7)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8)受聘人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9)乙方經學校學術委員會確認,有嚴重違背學術道德,違反學術規範的情節;

(10)乙方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或出國人員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或在一個月內經兩次書面催促明確拒絕歸校。

第十四條 受聘方對合同的解除

1.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員可以要求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或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2)經聘用單位同意,受聘人員升學、應徵入伍、調出本校到其他單位工作。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報請教育部審覈後,方可辭聘,並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解除的處理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以出面形式通知對方,並以協商爲前提。

2.甲乙雙方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歸還甲方在聘用期間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設備和財產,乙方不得再以甲方教授/副教授的名義從事學術及其他社會活動。

3.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範,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時間計算,每少一年,應支付的違約金爲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

第十七條 乙方的申訴

乙方可就職務聘任,業績考覈和紀律處分等方面的問題,向學校教師編制覈定與職務聘任委員會提出申訴或投訴;申訴和投訴必需以書面形式提出,且必須充分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 保密

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的終止

如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按照本協議所有在校學生均已畢業或據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妥善安置以及處理好各種財務等事宜後,方可終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籤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應聘人):

學院 系(部、處、室、館、科)(下稱甲方),根據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規定,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與(下稱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1、本合同從 年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期限爲個月。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個月。

二、工作崗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願受聘在 崗位從事工作,並履行下列工作崗位職責。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崗位的職責,結合乙方應聘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制定聘期內詳細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目標。

2、甲方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年度考覈和聘期考覈。

3、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成果擁有知識產權(中國現行知識產權法有明確規定的或另有合同約定的除外)。

4、甲方爲乙方提供合同上規定的工作培訓條件和保障。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爲甲方職工,享受學院和甲方在政治、學術、教學和科研經費支配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2、乙方享受學院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的社會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四、工作報酬及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以後隨工作變動,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甲方與乙方協商再作調整。

2、乙方享受所聘崗位與聘任層次相對應的崗位津貼,並根據有關規定享受其它津貼。

3、乙方因工負傷、致殘及職業病的待遇,探親、結婚、喪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員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的報銷標準和醫療期按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應嚴格遵守人事法規、紀律,努力維護乙方人事權益。

2、乙方應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工作、盡職盡責,保守工作祕密。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一)合同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1、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認爲有必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2、乙方根據所從事的工作及自己貢獻情況認爲有關條款需要變更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任條件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不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更負傷,醫療期欺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的義務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2)履行公民義務,批准應徵入伍的。

(三)合同終止

1、本合同執行期滿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四)合同續簽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終止前30天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簽合同。

合同到期後未辦理續簽手續但事實聘任關係仍然存在的,視爲續簽與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補辦續簽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1、甲方對作爲優秀人才引進的乙方,根據其學歷層次、教學和科研水平,按照《陝西教育學院優秀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住房、購房補貼、安家費和科研啓動費等費用。

2、乙方在聘期內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乙方違反約定,需向甲方退還有關費用,並按約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補償費和違約金。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籤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賠償金確定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學院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組提交《陝西教育學院人事爭議調解申請書》,申請調解,或向陝西省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學院人事處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或塗改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6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享受授課期間的食宿、交通補貼元人民幣/天。

3.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4.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爲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並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並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元人民幣/課時。

2.按時支付授課期間的食宿、交通補貼 元人民幣/天。

3.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4.爲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甲方有理由認爲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授課費的%的違約賠償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天通知甲方; 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會議、出國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7

甲方(聘用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縣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乙雙方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繼續簽到合同。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 _元人民幣/月的授課基本報酬、 元人民幣/月的補貼;

2. 基本工資以 名學生爲底,以後每增加一個學生則取得 元人民幣的提成;

3.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教學時間。

4.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上課期間對學生認真負責;保證課時完整,內容充實。

2.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

2.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在每月月底按時支付授課報酬(按授課日期開始計算月份)。

2.爲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因自身原因解除變更本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工資的_______%的違約賠償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5天通知甲方;乙方由於家庭原因和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但必須自行安排時間補足課時。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 _______

簽約時間:___ __年 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 __年 月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8

聘用單位(甲方): 高樓新星幼兒園  受聘人員(乙方):  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 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第二條 甲方應當爲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三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條 乙方必須要完成甲方每學期制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五條 甲方應保證在每月15號前,及時足額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報酬,工資情況由甲乙雙方約定(月工資 元)。未及時對付報酬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要 5%利息。  

第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進行經濟處罰,甚至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 校車行駛出校門期間,必須打開喇叭,車速不超過50公里小時,未按規定操作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司機承擔;嚴格按照規定操作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二) 乙方在工作期間向甲方請假必須經校長同意,且扣罰當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兩天工資,連續曠工超過一週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將扣罰當月工資作爲處罰。  

(三)由於乙方大意、放任、或者嚴重失職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造成嚴重後果的;乙方負責處理事故發生費用,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乙方只能在接送學生時使用校車,不得隨意更改路線,或者改變車輛使用意圖,如有其他用途使用的,必須請示校長同意後,方可使用。未經批准的,每次扣發司機50元。  

(五)乙方每天在出車前、或者收車以後必須要先檢查車況、如發現什麼問題要及時報告校長進行修理。如果不及時報告出現不安全事故,處罰司機100元。校車保養、修理由校方負責。  

(六)乙方每天要保持校車車內、車外的乾淨、整潔。基本保證每天下午收車後打掃一次,每週擦洗車內外衛生兩次。  

(七)乙方每天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到崗,按時出車,按時收車,出現一次延誤時間的扣發當天工資,造成嚴重後果的扣發工資50元。  

第七條 本合同期限爲一學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學期結束時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乙方如果想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____月前向校長提出,等待校長招聘到新司機後方可解除,否則扣罰乙方當月工資。  

第八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乙方執一份,一份學校留存。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工作任務、職務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用期一年。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籤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不願再續簽聘用合同的,應在期滿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乙方工資依據學校工資方案發放,由甲方按月給付,其他待遇依據泰政辦發(20__)64號文件規定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學校教職工考覈辦法。

2、乙方享有寒暑假帶薪(檔案工資)休假權利(暑假爲招生假,全體教職工都有招生任務),參與單位民主管理,獲得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勞動保護等待遇。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教育教學、法紀規章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時定額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根據有關規定提供與公辦教師同等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

3、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及單位規章制度及本人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4、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學校實際,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5、保護有關法律、法期艦.定的乙方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和管理。

2、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教育和培訓活動。

3、接受並努力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目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同時在外兼職或從事第二職業。

4、對甲方教育教學中的重大決策,重要信息等負有保密義務。合同期內在崗位所取得的團體科研成果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有關資料帶離須經甲方許可。

5、有權以工會、職代會等合法形式參與學校管理。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定後,合同雙方必須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時,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隨時解除合同:

(1)僞造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等證件和工作履歷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和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違法亂紀和失職、瀆職情況嚴重、給單位造成巨大損失的;

(4)觸犯國家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的;

(5)未經學校同意,脫產學習或自費出國留學及定居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1)合同期未滿,無解除合同正當理由;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育期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屬本條第(2)(3)款,若合同期滿應將本合同延續到醫療期或哺育期滿爲止。

5、乙方在下列情況下可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組織程序被招考或選調到普通高等學校學習或國家機關工作的;

(4)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和提供工作條件的。

6、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一般應在學年結束前三十天前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與乙方解除合同,甲方要以乙方解除合同前六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總額的80%,乘以未覆行本合同的月數爲標準,一次性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離職,甲方根據乙方給學校工作和學生學習造成的實際損失,向乙方索賠不低於兩萬元的損失費。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提議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60%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4、甲方單位被撤消的,甲方撤消前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60%的經濟補償金。

5、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出資進修)後,在甲工作不滿五年,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滿5年的,按每年遞減10%的比例支付,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實行服務期的人員,應按規定交納補償費。

6、乙方位集體購買的房屋,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調出後一個月內將房屋歸還甲方。若房屋留用,應在一個月之內交齊向甲方借用的房款,超過一個月按1500%歸還,超過兩個月甲方申請由司法部門強制執行。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甲方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或主管部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雙方應自覺遵守,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並由泰安市教育局鑑證。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檔一份,教育局一份,市人才交流中心一份。

3、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4、本合同耒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可另加附頁):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爲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特訂如下合同條款,以期共同遵守。

一、聘用條件與期限

1、乙方必須擁護中國_____的領導,熱愛_____祖國,遵紀守法,品質好,行爲端正,爲人正派,樂於奉獻,合作精神強。

2、身體健康,能有效地開展教育教學工作,來校工作期間能適應工作環境,並具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合格證方可上崗。

3、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爲_____個月。

二、乙方受聘後應盡職責和義務

1、服從安排,聽從指揮,能自覺地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教學任務,愛護公物,厲行節約,在管理學生的實踐中不斷地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

2、熱愛學生,熱情爲學生服務。要教育學生愛護公物,愛惜糧食,嚴禁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

3、講究個人衛生,儀表大方,能認真做好教學常規工作,能主動地學會管理學生的藝術,積累經驗形成個人管理的特色。

4、每週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必須請假。

5、虛心接受學生和家長的意見和建議。

6、能團結其他教師,刻苦鑽研業務,積極參與校內外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

三、甲方給乙方的待遇

1、甲方保證乙方在政治上享有教師應有的同等待遇。

2、甲方保證足額發放績效工資。

四、解聘條件

1、在合同期限內乙方_____,不遵守校紀校規,自由散漫,工作效率不高,破壞團結,經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2、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3、合同期限內,乙方參與賭博,打架鬥毆,其行爲影響學校聲譽的,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4、合同期限內,乙方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爲以及私自接受家長禮品和宴請,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5、合同期限內,乙方由於人爲造成公物損壞和遺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輕則經濟賠償,重則給予解聘。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法人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1

甲 方: 麻城市第______中學 (簽章)

法人代表: 周____

地 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 址 :

聯繫方式:

畢業學校:專 業學歷學位

甲方爲麻城市教育局直屬的公辦的普通高級中學,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願意聘用乙方爲其臨時代課教師。聘期自20__月日至年月日。在聘期間,雙方遵守如下協議:

1、受聘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接受學校管理。

2、對於借聘教師能夠勝任工作,完成工作任務的,實行月薪制,工資隔月發放,基本工資:

本科學歷670元/月,專科學歷600元/月,另外,健康保險,勞動保險,衛生津貼等所有相 關社會保險(無論本科還是專科)共計370元/月,與工資一同發放。

班主任津貼每月20__左右,課時工資300元左右另計。其中班主任津貼和課時工資根據管理效果和工作總量等數據發放。

3、學校實行月假制度,寒暑假學校只給予300元/月的生活費,若參與工作另計。福利待遇與在編教師同等對待。

4、若工作嚴重失職或不能勝任,學校可予提前辭退。

5、受聘教師簽訂協議時,必須預交800―1000元履約金,在我校工作一個月以後憑收費收據退還。同時,查驗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合格證、英語考試等級證等,並且留存其複印件;若提出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交出書面申請,否則扣發兩個月工資。

6.此合同一式兩份,受聘教師與學校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簽字: 受聘教師簽字:

年月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學校):____________

乙方:     

根據學校工作的實際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聘用臨時代課教師,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工作責任,增強各自工作的針對性和責任心,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經過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聘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

(二)聘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績的綜合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需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2.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3.自費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4.依法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5.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6.依法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2.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3.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4.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5.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制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6.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爲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爲,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7.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第四條 工作報酬、福利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現金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聘用期工資爲__________元/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不得隨意拖欠工資。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和違約責任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有違反法律的行爲,被司法機關採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3.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分配的任務,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的;

4.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3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聘用職位及期限

職位:保育員

期限爲一年:自 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 7月30日

教師職責: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並認真執行,定期向學校做工作彙報;

2、服從學校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本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班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健康與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4、嚴格執行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並用,確保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及遊戲時間;

5、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爲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6、做好家訪工作,保持經常與家長聯繫,落實與家長雙向溝通,瞭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每週向家長公佈本週及下週教育內容,使“優質教育、愉快教學、健康成長”等得到充分體現;

7、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啓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8、作好交接班工作,對家長要求、物品要登記交接;

9.其他上級安排的任務。

薪金及崗位津貼

甲方審定乙方每月勞務費爲1500 元,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經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2、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本校工作時間有衝突的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爲,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內,如果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在家長中反響不良,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解聘乙方,並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按相應規定給予補償;

4、(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一月提出。

其他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成一致時,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請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訴諸法律;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有關規定,爲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給乙方與甲方其他在編在職教職工同等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2)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3)養老、失業、醫療等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如有違反,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2)乙方享有參與學校辦學、教育、教學,促進學校改革、發展等方面的權利。

(3)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有關法規規定分配的教育教學任務,滿勤滿量。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規和教學常規,忠於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維護甲方的的聲譽。

(5)乙方不得從事有償家教。

三、其他

在合同期限內,因乙方的職務行爲給其他單位或個人造成損失的,甲方依法賠償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主管部門備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公章 )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教師)姓名:

爲了搞好學前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和許可,平略國小兼辦學前班,在甲方支付一定報酬的情況下,乙方願意替甲方完成學前班教學任務和管理任務。

爲加強管理,使管理規範化,秩序化,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擬定以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20xx年下期開學至20xx年上期期末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1、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爲 :平略國小

2、甲方根據工作崗位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學前班教育教學工作和班級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保管和分發本班在校開中餐學生的飯票或飯卡)。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安排從事臨時性工作。

3、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平略國小教職工工作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學校統一安排的上下班工作制,嚴格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開展工作。

2、休息休假與我校各個班級一致。

3、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婚喪、計劃生育等休假權利。

4、乙方的病、事假必須提出書面假條,經過批准才能離崗,否則按學校考勤制度執行。

5、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

四、工作報酬

經雙方協商,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乙方的工資標準按每年十個實際工作月計算。工資由基礎工資、提成工資、獎勵工資三部分組成。

2、基礎工資:每月基礎工資爲1000元(大寫:壹仟拾元整)。

3、獎勵工資:出滿勤且無重大安全事故,每期獎勵200元。

4、發放時間:每月末發給乙方應得的月實際工資。

五、責任落實

1、如因乙方脫離班級,導致班級混亂,出現安全事故等,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2、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班級管理,給予支持和幫助,如因甲方不履行相關職責出現的問題由甲方負責。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6

甲方(用人學校):

乙方:

根據學校工作的實際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聘用臨時代課教師,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工作責任,增強各自工作的針對性和責任心,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經過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試用期:

(二)聘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

(二)聘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X、能、勤、績的綜合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需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2.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3.自費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4.依法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5.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6.依法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2.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3.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4.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5.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制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6.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爲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爲,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7.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第四條 工作報酬、福利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現金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聘用期工資爲1000元/月(人民幣大寫:壹仟圓整)。不得隨意拖欠工資。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和違約責任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有違反法律的行爲,被司法機關採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3.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分配的任務,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的;

4.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時間: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7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號:____________教師資格種類:____________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號:____________學歷: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於______年。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覈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爲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爲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爲,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一年內,如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得從事與甲方同樣的業務或受僱於甲方的競爭單位;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爲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每週平均工作40個小時,每天平均工作8小時,講課時間每天平均不少於4小時,講課時間超出4小時的,按小時工資80元計算。

(十)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七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爲人民幣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月。每月日爲當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第八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爲:_

基本工資和獎金,其中基本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月。

第九條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爲扣繳。

第十一條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爲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爲,並被司法機關採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七)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者1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十九條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按月支付給乙方工資。滿一個月的按月支付;不滿一個月的,不足15天的,按半個月工資支付,超過15天不足一個月的,按1個月支付。

第二十條爲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可以不支付除工資以外其他形式的報酬。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給乙方一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在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從學校獲得的總收入的平均數),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平均月工資的3倍。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七條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8

聘任方:        (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受聘崗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

本崗位首次聘期爲一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乙方的崗位工作目標及任務

一、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目標:教書育人

二、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1.教學任務(包括承擔核心課程講授任務、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博士後研究人員、高級訪問學者):_________

2.科研任務:_________

3.學科建設任務:_________

4.人才培養任務:_________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工作目標及任務,對乙方進行考覈和獎懲。

3.根據乙方的工作任務,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的各項合法權利。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獲得相應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

2.若甲方不能按規定履行其應盡義務時,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申訴。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4.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本崗位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的考覈及管理。

第四條 考覈與續聘

1.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覈,本合同期滿後進行聘期考覈。考覈時,乙方須向甲方彙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填寫相關考覈表。

2.對考覈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聘期考覈合格者,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續聘合同。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乙方在聘期內有違法違紀行爲,甲方可視其情節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解聘,終止本合同。

2.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對乙方解除聘約後,允許乙方有1-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乙方除享受基本工資外,不享受甲方其它的福利待遇和津貼。

3.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辭聘。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有三個月以上時間不在甲方工作時,甲方可予以解聘,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5.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範,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6.本合同聘期到期時,如甲方沒有續聘乙方,則本合同自動中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時間計算,每少一年,應支付的違約金爲_________元。

2.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所在學院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3.本合同中未盡事項,應由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名稱)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教師姓名)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聘用崗位、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專業等,聘用乙方爲編外合同教師(英語)。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根據自己的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同時乙方的工資等待遇也可做相應調整,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及待遇調整,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無權獲得相應經濟補償金。

第二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試用期一個月

本合同期滿終止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章受聘人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受聘人員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二)享有與編內聘用教師同等的評優評先、進修培訓的權利。

(三)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條受聘人員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三)乙方對其輔導的學生應盡到嚴格管理的義務,對學生的違規違紀行爲應及時制止;如因乙方未盡管理義務,導致學生在校期間傷亡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爲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五)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聘用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聘用單位的權利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服從甲方正常的教學制度安排,完成相應的教學任務並保證教學安全;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教學服務。

(二)甲方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覈並實施獎懲;乙方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校規、校紀,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三)甲方有權視乙方的教學能力根據本合同第一條的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四)甲方享受乙方爲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五)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甲方有權辦理涉及社會保險賬戶暫停結算、封存手續。

(六)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聘用單位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和工作需求,爲乙方提供必需的教學條件。

(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七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元/________月。每月_________日爲上個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每年發放___________月。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其他獎金、津貼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九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有違法的行爲,被採取強制措施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年度或聘期考覈不合格或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教師法、學校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在工作中嚴重失職或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七)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八)其他嚴重失職行爲。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能勝任的。

(三)甲方超編、撤併等客觀原因裁減人員的。

(四)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一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二)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解聘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但在甲方沒找到合適人員接替到乙方前,乙方應當繼續履行聘用合同,做好本職工作。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報考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被錄用或報考普通高等院校被錄取。

(三)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三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擅自離職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萬元,並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乙方的基本工資標準計算________月。

(一)甲方未依法爲乙方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

(二)甲方非因法定或約定的情形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第十五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一)及時向甲方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二)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保管的甲方全部財產。

第十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自行負責.

2代課工資每年發放________月

第六章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報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之日起生效。

第八章特別條款

第二十一條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之前,乙方已詳細閱讀並充分知悉本合同內容,自願按本合同內容簽訂。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教育主管部門留存。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章)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北京市教師聘用合同 篇2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爲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師的試用期爲2個月。終止日期爲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工作。

第三條工作量爲每週5個工作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費。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甲方於每下個月月1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國辦教師按縣政府會議紀要執行?本科元/月?專科及以下元/月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元/月。)

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一條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覈。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第十四條。(2)第十六條。(3)第十七條。(4)第十九條(2)、(3)款。(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第十五條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負責發放給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發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甲方以下列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海陽教師行爲規範》;

2.《職工守則》

3.《班主任工作條例》

4.《海陽私立學校教師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5.《灤縣海陽私立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6.《灤縣海陽私立學校工資政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灤縣海陽私立學校(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