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員工聘用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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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員工聘用合同 篇1

甲方(用工單位):住址:  

公司與員工聘用合同(通用3篇)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因經營需要,經考覈,錄用乙方_____(姓名)爲______(工種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工種名稱)。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爲個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

一、享受215;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工資待遇(要明確具體)。

第六條工作時間(每週不超過多少小時)。

第七條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要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與員工聘用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於

部門從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第

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爲期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

五)  。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採用第

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爲人民幣

元,並依業務考覈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覈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採用鬆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爲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

____日爲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七)受聘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爲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二)受聘人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

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____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聘方的法律責任  

1、聘方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受聘人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聘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

(一)款沒有爲受聘人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給受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聘方按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應一次性發給受聘人經濟補償金:  

1)由聘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款第

1、

2、

3、4項和第

(五)款第

2、

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款第2項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受聘人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款第

2、

3、4項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____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平均工資作爲經濟補償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責任  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聘方造成損失的,受聘人應賠償聘方下列損失:  

1、聘方招收錄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費用;  

2、聘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一、雙方認爲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

三、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聘方:(蓋章) 受聘人:(簽字)  主要負責人日期____日期

公司與員工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地址/電話: 身份證號:

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和公司《員工培訓管理規定》,甲方委派乙方進行培訓、學習,並就有關培訓、學習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培訓的事件、地點與內容

(一) 培訓事件: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培訓地點: ;

(三) 培訓內容: (詳見《培訓通知書》)。

第二條 培訓費用的說明

(一)食、宿、短途交通補助: 元/天,計 天,合計 元;

(二)學習培訓費: 元;

(三)交通費:往返路線 至 ,合計 元;總培訓費用爲以上項目合計,總額爲 元(大寫: )

第三條 培訓效果與要求

(一) 取得培訓機構頒發的合格成績單、相關合格證書、證明材料等;

(二) 能夠熟練掌握運用培訓相關的理論知識。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培訓時間或培訓內容;

(二) 甲方在培訓期間與培訓結束之後對乙方轉培訓的質量和效果進行考覈;

(三) 甲方有權保管乙方培訓後提交的培訓資料與所獲證書,待乙方完成規定的服務期後再將證書交還乙方;如期間須使用,必須經人力資源部登記後,乙方可以借出使用;

(四) 因乙方責任導致培訓無法完成或培訓結果不能達到甲方預期要求,甲方有權不予支付第二條所述費用或由乙方承擔部分發生的培訓費用;

(五) 甲方應爲乙方完成培訓任務創造必要的學習條件,並及時通知乙方,確保乙方充分了解《培訓通知書》所列項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允許的情況下,與甲方協商調整培訓時間或培訓內容;

(二) 乙方應在參加培訓前安排好本職工作,做好培訓期間工作交接;

(三) 乙方參加培訓應認真學習,服從管理,遵守培訓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 雙方約定

(一) 培訓結束後,乙方在原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基礎上,增加在甲方工作的服務期限 個月。本條款作爲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

(二) 培訓結束後,乙方應在 日內進行 培訓項目的轉培訓工作。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因乙方責任導致培訓無法完成或培訓結果不能達到甲方預期要求、或乙方未能按第五條第(二)、(三)、(四)、(五)款承擔義務的,甲方將不予報銷或扣除部分乙方培訓費用;

(二) 乙方離職時,須接受公司培訓費審計,承擔因未履行約定服務期而返還的費用;

(三) 因乙方故意或嚴重違紀造成甲方被迫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或不辭而別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賠償所有培訓費用,扣罰培訓證書,並對乙方追求相關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爲《勞動合同》的補充,構成《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議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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