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借貸融資(物品租賃)(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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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合同借貸融資(物品租賃) 篇1

合同編號:

融資租賃合同借貸融資(物品租賃)(通用4篇)

協議方: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爲乙方向甲方申請辦理融資租賃、由乙方指示甲方承購租賃物並出租於乙方供其使用運營、並由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有關事宜,經雙方充分了解本融資租賃之特性後訂立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爲“本合同”)如下:

一、交易性質和租賃物

1.融資租賃交易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爲乙方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甲方應自乙方指定的供貨方(包括製造商、供應商及/或服務商)(下稱“供貨方”)根據另行簽訂的買賣合同(下稱“買賣合同”)購買指定的租賃物,並將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應承租租賃物並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項。租賃物即本合同中所標示之標的物(下稱“租賃物”),包括全部補充配件、增設之工作物、修繕物以及附屬或定着於該租賃物之從物在內。

乙方在此確認,(1)租賃物和供貨方均由其自主選擇,該等選擇未依賴甲方或受到甲方的干涉或影響;(2)乙方已經充分了解、同意並接受甲方和供貨方就租賃物簽署的買賣合同;且(3)如租賃物存在任何不符合買賣合同約定或乙方要求的情形的,甲方不承擔責任,除非該等情形系由於甲方未履行或適當履行其在買賣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而導致的。

2.租賃物所有權

(1)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租賃物在任何時候均爲甲方財產,甲方對租賃物享有完整的所有權,乙方僅依據本合同對租賃物享有佔有和使用權。乙方應保護甲方對租賃物所享有的所有權以及在本合同中的利益(包括確保及配合甲方持有租賃物的權屬證明文件),並且不得從事與該等利益不符的任何行爲,包括但不限於試圖出售、轉讓或以任何方式處置租賃物,在租賃物上設置任何擔保利益或權利負擔,或放棄對租賃物的佔有、管理和使用等。

(2)甲方可以不經乙方同意轉讓租賃物的所有權及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利益,但須就上述事項通過電郵或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通知,並可以不經乙方同意在租賃物上設置擔保利益或權利負擔,前提是該等安排在乙方遵守本合同和相關其他協議的情形下,不損害乙方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如甲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或與租賃物相關的權利和利益,乙方應付的任何款項應由乙方繼續對受讓人支付,而不得對其進行任何抵銷、反請求或扣減。

(3)如發生任何第三方主張善意取得租賃物的,乙方應配合甲方予以積極抗辯。如發生租賃物被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以生效判決認定由任何善意第三方善意取得的情形,乙方應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以及因參與該等訴訟程序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交付與驗收

1.直租:甲方授權乙方,要求供貨方將租賃物於約定日期前,運送至乙方指定的使用地點,並且乙方應自擔費用,運用合理且必要的專業技術知識,對租賃物進行詳細檢查與必要試驗,確保租賃物處於良好工作狀態和條件。如未發現任何瑕疵,乙方應代爲驗收(下稱“驗收”),並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交貨驗收證明書》。甲方收到《租賃物交貨驗收證明書》後,租賃物所有權移轉至甲方,乙方應自行或促使供貨方向甲方儘快交付證明甲方持有租賃物所有權之文件(如有),且不得再就租賃物的交付以及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至甲方名下提出任何異議。

回租:除須依法辦理所有權轉移手續的,自回租的買賣合同簽署之日起,租賃物的所有權從乙方轉移至甲方。對於依法應當辦理所有權轉移手續的租賃物,自相關所有權轉移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所有權從乙方轉移至甲方。

2.除上述第1款另有約定外,如甲方收到裝運單據(包括提單)並將其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應在收到該等裝運單據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交貨驗收證明書》。不論當時租賃物之所在或現狀,概由乙方自行負責以後有關進口及接貨的一切手續。

3.如有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未依約完成交付,或租賃物不合乙方之需要或有其他瑕疵的,其一切風險與責任應由乙方單獨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應對甲方進行全額賠償/補償,以確保甲方不會遭受任何損失。

4.鑑於乙方對租賃物和供貨方的自主選擇,因與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收取或支付購買價款的權利和義務除外)有關的風險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進行全額賠償/補償,以確保甲方不會遭受任何損失。若因供貨方過錯造成不交付、遲延交付租賃物或交付的租賃物不符合要求或供貨方未履行買賣合同或其相關協議項下的義務或承諾的情形的,乙方應就該等損失直接向供貨方索賠及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但甲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協助。

三、租期、租金及其他費用

1.租賃期限是年。租賃期限自甲方向供貨方支付買賣合同項下任一部分購買價款之日或乙方佔有租賃物之日兩者較早之日(下稱“起租日”)起算,不因交付遲延或驗收等而受影響。

2.租金支付方式雙方同意採取本息固定金額方式,共年即月或期,每期金額是人民幣元。每月日之前支付。甲方將在收到乙方當期租金後的合理時間內向乙方提供租金髮票。乙方支付的租金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均應按時足額支付給甲方,不得有任何形式之抵銷、扣減或抵扣。

3.租賃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一至三年(含三年)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較起租日而言上浮達到【 】%或以上的,則甲方有權對租賃費率作出同方向、同幅度的調整;做出該等調整時,甲方無需事先徵得乙方的同意,但應通過電郵或傳真方式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乙方。租金費率調整日之前各期租金以及租金費率調整日當期租金金額不變,自緊接着的下一期租金支付日開始,每期租金均按調整後的數額計收。乙方應按照租金費率調整通知所規定的金額、幣種、時間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應在租金支付日前將當期租金足額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如甲方變更指定賬戶,甲方應提前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

5.如任一期租金或其他約定的費用、或各該期租金或費用的任何部分到期後仍未獲支付的,乙方即應被視爲延遲付款。

6.任何遲延付款應從原付款到期之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按年率20%計收違約金,並於實際清償之日前每週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支付。

7.乙方提前支付租金、手續費及其他應支付甲方的款項,視同在到期應付日支付。

8.如因任何法律、法規、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範性文件、政策或其解釋,行政命令的變更,或爲遵照對其有管轄權的中央銀行、財政、稅務、貨幣監管及/或其他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有關包括但不限於資本金充足率、審慎限制、資產流動性、儲備資產或稅費的要求或書面指示,導致甲方發生或遭受(1)必須支付原應支付之稅費以外的其他稅費,或乙方對甲方的應付款項之稅率或課稅基礎發生變化(但就甲方所得稅相關的法定稅率發生變化的除外);或(2)增加、變更或適用任何準備金、特別存款或類似的規定;或(3)增加其融資、維持融資的成本或減少其原可獲得的收入;且因前述任一情形使得甲方經合理認定後喪失或無法取得原本或預期取得的交易利益的,乙方應一經甲方要求立即向甲方補足該等金額,但甲方應自行提出成本增加或收益減少之相關單據或證明文件。

四、租賃物使用地點、標示及安全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保證甲方對租賃物的所有權和處分權,不得有下列危害甲方對租賃物享有的所有權和處分權的行爲:

(1)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將租賃物放置於非《租賃事項》約定的使用地點;

(2)未徵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裝、改造,或將租賃物定着於任何不動產,或與其他動產相附合;

(3)出售、轉讓、出質、抵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租賃物或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利益,或簽署任何出售、轉讓、出質、抵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租賃物的合同或協議;

(4)將租賃物作爲投資、合作條件設立公司或其他組織;

(5)將租賃物作訴訟擔保或抵償債務,或發生租賃物被查封、扣押或被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的情形;或

(6)其他危害甲方對租賃物享有的所有權和處分權的行爲。

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是租賃物的唯一所有權人,並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租賃物上採取甲方認爲適當的方式表明租賃物的所有權和租賃關係,包括但不限於要求乙方在租賃物上製作任何標章、識別、烙印、廠牌、貼紙或金屬片以標註甲方名稱、所有權或租賃關係,並且乙方有義務維護該等租賃物標示的清晰和完整,不得將其移離、塗抹或消滅。

3.甲方或其代表有權(但無義務)隨時進入租賃物的存放處所,檢查租賃物使用情形,審查與其有關的賬表簿冊,要求乙方出具租賃物的使用、維護、保養的記錄報告,或採取任何其他相關措施。乙方應當接受、支持、配合甲方或其代表對租賃物進行現場檢查。

五、租賃物的使用及稅費

1.乙方應遵照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由合格人員於其經營範圍內在許可的經營場所,依供貨方關於租賃物所制的全部書面指導手冊或規定(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用途、操作手冊和使用說明),安全適當地使用租賃物。如發生意外事件時,由乙方負全部賠償責任。乙方承擔維護和維修租賃物的義務,使其處於良好運轉狀態,並自行承擔費用。除合理的損耗以及甲方同意的對租賃物的改變外,乙方應當使租賃物始終處於交付時的良好工作狀態和條件。

2.在乙方佔有租賃物的期間內,因租賃物的存放和使用導致人身傷害和/或他人財產損壞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如在租賃期限內發生乙方損害或可能損害租賃物或使租賃物價值減損(日常損耗除外)的任何行爲,甲方有權予以制止,並有權要求乙方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乙方必須辦理。

4.租賃期限內,如果非因甲方原因發生租賃物脫離乙方佔有或任何妨礙或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的情況,乙方應積極主張權利並採取行動要求返還或消除妨礙和影響。乙方自行承擔因其主張權利而發生的一切費用,且乙方仍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以及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應付款項。

5.因租賃物本身及其安裝、調試、運營、保管、使用、維護、維修、保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稅款由乙方承擔。因乙方使用租賃物從事業務產生的稅費、罰金、罰款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物如系進口產品,則租賃物的一切關稅、進口增值稅以及其他與進口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租賃物辦理進口過程中或進口後受到海關的任何處罰,均由乙方負擔。

六、維護、修繕、更改及變更

1.乙方應使用合格人員保養、修護租賃物,使其經常保持良好狀態,且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對租賃物不得爲任何變更、更改或增設工作物。乙方應與供貨方建立維護合同關係,配備專業維修機構和人員對租賃物進行日常的維護、維修和保養。乙方不得因與供貨方之間發生的爭議而停止支付租金或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款項或終止本合同。

2.乙方因任何原因更換租賃物的零部件、配件或從物的,其價值或質量效用至少應與被更換之零部件、配件或從物相同,所更換的零部件、配件或從物自動成爲租賃物之構成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租金不因此而作調整。

3.如法律法規要求或甲方認爲必要,一經甲方通知,乙方應協同甲方對租賃物的狀況作年檢,向甲方提供過去一年租賃物保養和維修工作的書面日誌(包括所有替換零部件、配件和從物的清單),並根據甲方認爲需要的、或者推薦的內容來調整保養或維修工作。

七、租賃物毀損滅失風險及處理

1.由於租賃物由乙方佔有,租賃物之任何部分或全部,因非甲方原因而遺失、被竊、毀損、滅失、損害,或被沒收、沒入、扣押、公用徵收、徵用而發生的風險,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於本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並不因此而減輕或免除。

2.租賃物的全部或部分發生遺失、被竊、毀損、滅失或損害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而不提前終止本合同:

(1)將租賃物復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狀態;或

(2)更換與租賃物同等條件的替代物並將其所有權過戶至甲方名下作爲對租賃物的替代。

3.若租賃物損壞、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復的程度且乙方未能更換與租賃物同等條件的替代物的,甲方有權選擇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此時所有未付租金及其他款項應全部提前到期並支付。

4.租賃物的全部或部分發生遺失、被竊、毀損、滅失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款項的權利,也不影響乙方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八、保險

1.投保

(1) 直租: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或在甲方認爲必要的範圍內爲租賃物投保,並使保單在租賃期限內持續有效,險種及保險人由甲方決定,並由乙方負擔全部保險費。保險合同應以甲方爲第一受益人,保險人不得將保險金付給乙方,乙方也不得要求領取保險金。在甲方按照買賣合同向供貨方支付任一部分購買價款之前,乙方應將保險費一次、足額支付給甲方,由甲方完成投保。

(2) 回租:回租的買賣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以批單或與甲方簽訂《保險利益轉讓合同》的方式變更現行有效之保單項下租賃物的被保險人/保險利益受讓人爲甲方。乙方應使保單在租賃期限內持續有效,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隨意行使解除權。保險事故發生時,乙方應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二十四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保險人,進行定損檢驗和索賠,全力處理保險索賠手續,包括完成保險人理賠所要求的文件及手續等,以確保甲方獲得全額保險金。如因乙方原因而影響定損檢驗和索賠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有權依其自行裁量使用保險金,包括但不限於:(1)將收取的保險金用於修繕設備並繼續使用,並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2)將收取的保險金依次用於衝抵乙方欠付甲方的費用、違約金、賠償金、欠付租金及未到期租金,並要求終止本合同;如保險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的,乙方仍應負責補足。

3.在任何情況下,保險金的延遲給付均不構成乙方延遲給付甲方任何應付款項的理由,且乙方不得違反約定將保險金衝抵其應付甲方的租金及其他任何款項。

九、保證金

1.在本合同簽署之日,乙方應以現金支付保證金元,作爲對乙方遵守本合同及相關協議的擔保之一。保證金不計利息。

2.乙方依本合同履約完成後,甲方全額退還保證金。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甲方有權將保證金抵作違約賠償金。

十、租賃物的取回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陳述、保證、義務或承諾,甲方有權隨時提前解除本合同並取回租賃物。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將處於良好工作狀態(合理使用中的一般損耗除外)的租賃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並承擔一切風險與費用。乙方怠於或拒絕履行返還義務時,甲方有權自行取回租賃物,但乙方應承擔一切相關費用並給予必要的配合,因此造成乙方財產損害或營業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優先購買權

1.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按時支付並清償完畢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租金、費用、滯納金或其他應付款項等)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依《租賃事項》約定之回購價格按租賃物的現狀優先購買租賃物,但應於租賃期限屆滿之日【 】天前書面通知甲方。

2.乙方行使優先購買權時,甲方有權將保證金抵充購買價款。購買價款付清後,租賃物歸乙方所有,但甲方對屆時租賃物的性能和狀況不作任何聲明和保證,且對租賃物不承擔任何質量保證。

十二、提前解約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申請提前終止合同時,應一次性清償全部到期未付租金、違約金及未到期租金。

十三、通知送達

1.通知送達地址以本合同簽字頁所載爲準,甲方送達至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同樣有效。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本合同中所要求的書面通知均應以掛號信或郵政快遞的方式送達至本合同簽字頁所載收件人。

2.因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提供地址不屬實、地址變更時未及時通知甲方或拒收等原因,導致甲方通知無法送達的,甲方依本合同所載或乙方最後通知的郵寄地址寄交後三日,即視爲送達。

十四、擔保

1.甲方要求乙方爲其在本合同項下債務提供擔保的,乙方不得拒絕,並且乙方所提供的連帶保證人和擔保物應事先獲得甲方認可。

2.甲方認爲乙方提供的連帶保證人信用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保證能力明顯不足,或提供的擔保物發生重大貶值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令甲方滿意的連帶保證人或擔保物予以替代,乙方不得拒絕。

3.乙方無法提供上述擔保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承諾承租使用租賃物的用途屬於乙方經營範圍且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的規定,租賃物所涉及的項目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取得了相關行政機關的批准。

2.租賃物系由乙方所選定,並請求甲方依其指示承購,因租賃物之使用或利用而發生的一切危險責任由乙方負擔。

3.租賃物因設計、製造、交付、佔有、利用、遷移或再交付而發生的損害賠償費用或債務,甲方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4.對租賃物的可售性、合法性或特殊用途的適用性,甲方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5.乙方依本合同所負租金及其他費用之義務,不論發生任何情形,均屬絕對義務,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或以任何理由請求返還全部或部分租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以其對甲方或其繼受人的債權予以抵銷。

6.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甲方要求,及時編制並提供各項財務會計報告及報表,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及其附註,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負責。乙方應隨時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並經覈實爲真實的財務報表、銀行賬戶明細及其他報表或材料。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會計報表的披露是充分的,不存在任何未包括在會計報表或其附註中的、對乙方財務狀況產生實質不利影響的或有事項。

7.甲方同意在可行範圍內,將其對供貨方所享有的瑕疵擔保請求權讓與乙方。乙方就租賃物任何質量上的問題,應直接向供貨方請求或索賠,但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義務不得因此而受影響或獲免除。

8.甲方有權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與利益轉讓給第三人,或將租賃物提供擔保設定予第三人,但該第三人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如由於甲方的單方面原因(而非乙方任何過錯)導致抵押權被執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9.乙方發生名稱、組織、章程內容、印鑑、代表人、代表人權限範圍、通知地址等變更或其他情事變更情形的,應立即將變更事由書面通知甲方,並辦理變更或註銷留存印鑑之申請。在未經甲方同意並辦妥變更或註銷印鑑手續前,原留存印鑑仍繼續有效。

10.乙方及其連帶保證人同意甲方可以根據有關法規規定,蒐集、接受、處理、傳遞及使用乙方及其連帶保證人之材料或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徵信機構等政府單位查詢所得的材料或其他文件)。

11.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其已經將可能影響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簽署和履行的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告知甲方,且乙方進一步向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涉及或可能涉及該等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則應不遲延地書面通知甲方。

12.乙方仔細閱讀了本合同、本合同附件的所有條款,已充分理解各條款含義。乙方在此確認其簽訂本合同及附件系自身真實意思表示。乙方認可及同意本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條款,甲方已採取了合理方式提請其注意並對該等條款進行了說明。

13.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先前所有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承諾、諒解或同意等均失其效力,一概以本合同爲履行依據。

十六、違約及其處罰

1. 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約定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予以補救,並同時享有法律允許範圍內的求償權、追償權及/或救濟權。

2. 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約定的費用,按年率【 】支付違約金;逾期【 】日以上的,甲方有權按本條第3款規定提前終止本合同。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其他約定而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做出令甲方滿意的補救、或發生下列任一情形的,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重大違約。發生任何該等重大違約的,甲方毋須通知或履行法定程序即可終止本合同,請求立即支付已到期未付及未到期租金,沒收保證金,收回租賃物,並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 任一期租金或其他約定的費用、或各該期租金或費用的任何部分到期後仍未獲乙方及時足額支付;

(2) 乙方簽發(含背書)之票據,因存款不足、拒絕往來,或其他原因被退票,或明顯有到期不履行之嫌疑;

(3) 乙方或其負責人與金融機構往來有重大違約情形,或因其他債務申請調解,宣告倒閉清理,或被申請破產;

(4) 乙方財產或租賃物受法院強制執行或保全措施,或遭政府單位沒收;

(5) 乙方在協商及簽署本合同時,曾有虛假陳述、保證或僞造相關文件的情形;

(6) 乙方因合併消滅,存續公司放棄或拒絕承認本合同,或乙方繼承人放棄或拒絕承認本合同;

(7) 乙方未依甲方通知限期更換或補足擔保;及/或

(8) 乙方的行爲表明其不再願意受本合同之約束或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十七、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其解釋。

2.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相關任何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甲方也可視情況而定,選擇向租賃物所在地或乙方財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3.因乙方違約致訴訟而生之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十八、其他

1.如本合同項下款項支付日或歸還租賃物的日期不是一個工作日,則該等日期應相應延後至最近的一個工作日。

2.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及其內容爲祕密性的,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披露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商業的、財務的或技術的信息或者與報價、租金、安裝或租賃物調試相關的信息(下稱“保密信息”)。該等限制不適用於:(1)非信息接受方的過錯導致該信息進入公衆領域;(2)該信息在披露前已經爲信息接受方知曉,除非該信息受予披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另一保密協議保護;(3)該信息完全由接受方獨立揭露,沒有受益於另一方的祕密信息。即使有前述關於保密信息的規定,在甲方確保其集團下其他公司或其他第三人同樣遵守該等保密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有權向其關聯公司或其內部或其集團下屬的其他公司、受甲方委任處理事務及受讓(含擬受讓)甲方於本合同權利之其他第三人,爲合理合法之目的,分享使用保密信息,乙方不得以任何行爲干涉或影響該等分享。此外,乙方確認並同意,無論雙方簽訂的任何合同中有限制或禁止披露乙方、本合同及相關附件或租賃物相關信息的條款,均不影響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自行向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融資租賃登記系統或其他類似的融資租賃公示系統進行登記的權利,也不影響甲方向其主管機關(如工商或稅務部門等)進行披露、或爲租賃款轉讓或質押之目的向相關金融機構進行披露、或爲辦理資產證券化等業務之目的向相關機構進行披露的權利。本合同有效期滿或終止後,本條款依然有效。

3.甲乙雙方關於本合同的修改只有經雙方書面協商證明雙方確有修改意圖並由雙方各自的授權代表簽署後方可生效。

4.其他特別約定條款:

租賃物轉租前,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向甲方申請,並列明擬使用方名稱及使用地點;回收租賃物時,也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則視爲本合同項下重大違約。

5.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借貸融資(物品租賃)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爲開發建設項目急需資金。現委託乙方在項目融資方面提供融資服務。同時,甲方委託乙方安排銀行認可的借款單位,作爲甲方本次向銀行借款的主體。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有償服務”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抵押物概況

1、房產證證號:

2、房屋所有人:

3、共有情況:

4、房屋坐落:

5、規劃用途:

6、土地證號:

二、服務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爲本次借款的融資顧問,乙方的工作內容是爲甲方相關提供融資方案設計服務。融資條件具體要求如下:

1、融資金額(人民幣): 萬元(以實際到賬金額爲準)

2、融資期限與融資成本:

融資期限 年,融資成本爲 %/年【含銀行利息、銀行費用、融資顧問費( %)、借殼費用等,不含居間費】;甲方後續融資仍然按此成本執行。

上述融資成本已經確定,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臨時變更,否則即爲違約。

3、甲方同意並認可乙方安排關聯企業做爲甲方融資借款主體(大概需要 個主體),甲方用自身的資產抵押擔保的形式進行融資。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文件給乙方,並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爲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2)依據本次簽訂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前期爲甲方傳遞文件等相關資料;

(2)引薦銀行,安排借款主體,配合其與甲方簽訂本次融資相關協議或合同;

第四條、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前期服務費(押金)。在本合同正式簽署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 .00) 元前期調研費用(押金)。融資資金到帳後,乙方全額退還給甲方。

2、融資顧問費 在乙方完成融資顧問服務後,即甲方獲得乙方安排的融資資金且在融資款到賬的當日,甲方須同時支付乙方融資顧問費,如資金分批到賬,則批次批付,直至付清。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融資顧問費計算公式爲:

融資顧問費=融資總額× 2 %(以實際到賬資金總額爲準)

融資資金到帳後,甲方如不按期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自逾期之日起(從融資款到賬的當天起算),甲方自願每日按應付融資顧問費總額的百分之一(1%)無條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可憑此合同書直接由乙方爲甲方安排的借款主體代扣以上費用。

2、乙方收款賬戶信息: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3、乙方完成融資服務任務,實際取得融資顧問費,無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如甲方因項目建設資金不足而繼續融資,甲方仍需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

第五條、保密約定

1. 雙方在本項目融資工作過程中的全部活動以及雙方提供的全部資料信息均屬保密範圍。

2.除非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另有規定或乙方委託的審計中介機構確有需要外,乙方將對甲方提供的所有重要的非公開資料保密。而且(除非甲方書面允許予以更大範圍披露)上述資料將只向爲依照本合同提供而有必要知道資料的相關人員披露。

3. 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所作的書面及口頭報告,以及乙方根據本合同下的聘用而自選編制或委託他人編制的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書面材料一律僅供甲方保密使用,不得將其用之於本合同有關交易之外的目的,也不得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向任何人士披露。

4. 上述保密條款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之處,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維護雙方的商業信譽和商業利益。

5. 本合同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

甲、乙雙方提供給其他方的資料,除非全部許可,否則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提供了融資款而甲方未使用,(包括甲方或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權利人拒絕配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乙方收取的前期費用無須退還,甲方再賠償乙方人民幣 萬(¥ .00)元。如乙方不能完成融資服務的,則全額退回已收甲方的一切費用,乙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使用了乙方促成的融資款,但是甲方如不按時足額支付融資顧問費給乙方的,則從逾期之日起,甲方自願每日按應付融資顧問費總額的百分之一(1%)無條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可通過法律途徑向甲方追索。

3、甲方直接或變相繞過乙方與資金方達成合意的,乙方有權通過必要途徑和手段保障自身權益,並有權通過相關渠道及媒體公示。

第七條、其他事項

1、乙方在本次融資服務中,資金方與甲方任何一方違約都不牽涉乙方的責任。甲方同意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乙方安排甲方與資金方、合作方對接後,無論甲方用其他公司或介紹其他公司與資金方、合作方合作,都是乙方的服務成果,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條款全額支付乙方的融資顧問費。

3、如甲方原因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導致融資失敗,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負。

4、本合同爲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無條件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企業改制、更名及法定代表人、股東變更的影響。

5、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仲裁解決,仲裁地點爲 市,仲裁機構爲 。

6、本合同經甲、乙雙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的電子掃描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借貸融資(物品租賃) 篇3

出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中國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租賃物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爲目的,爲乙方融資購買附件1第 (1) 項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如附件1第 (5) 項所記載,並以本合同第6條第 1 款所規定的乙方簽收提單日爲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6條第 2 款所規定的甲方寄出提單日爲起租日。

第三條 租金

1.1 甲方爲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體,乙方承租租賃物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件1第 (9) 項的規定。

1.2 前款租金是根據附件1第 (7) 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以下簡稱“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起租之日,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以實際成本爲準,租金按實際成本相應計算。

1.3 前款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爲購買租賃物和向乙方交貨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額(其利息均從甲方支付或實際負擔之日至租賃物起租日),以人民幣____%/年的利率計算。

1.4 根據本條第 2、3 款,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物實際成本計算書》(見附件3)及《實際租金錶》(見附件2),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爲準,對附件1第 (8)、(9)、 (10) 項的調整,乙方承認上述的調整。該調整不屬於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使用與否,乙方都以《實際租金錶》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如租金支付日遇法定節假日,則租金支付日延後至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1.5 甲方根據乙方實際支付的租金數額,向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普通發票。

第四條 租賃保證金

1.6 乙方將附件1第 (8) 項所記載的租賃保證金,作爲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支付給甲方。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1.7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當有第13.2條項下的情形時,甲方從租賃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如有甲方衝抵的,租賃保證金金額相應計減,但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補足租賃保證金。逾期不補足的,乙方應未補足金額的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從乙方其後每次支付的租金中優先補足租賃保證金。

1.8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賃保證金後開具相應的收據。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所有義務後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返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的購買

1.9 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力,自主選定租賃物及賣方。乙方對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品質、技術保證及價格條款、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和要求與賣方簽訂購買合同(見附件4)。乙方同意並確認附件1第 (1) 項所記載的購買合同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1.10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爲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1.11 甲方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所需的資金,並根據購買合同,辦理各項有關的進口手續。

1.12 有關購買租賃物應交納的海關關稅、增值稅及國家新徵稅項和其他稅款,國內運費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國內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由乙方按時直接支付。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13 租賃物在附件1第 (3) 項的交付地點,由賣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支付。甲方收到提單後,立即電報通知乙方憑授權委託書向甲方領取提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收據。乙方簽收提單後,即視爲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乙方簽收提單日爲本合同起租日。乙方憑提單在交付地點接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1.14 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領取提單或者乙方拒收提單,甲方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視爲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及乙方將租賃物收據已交付甲方。在此種情況下,甲方寄出提單日爲本合同起租日。

1.15 租賃物到達交付地點後,由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且無論乙方及時接貨與否,自提單交付乙方後,由乙方對租賃物自負保管責任。

1.16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屬於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遲運輸、卸貨、報關,從而延誤了乙方接受租賃物的時間,或導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賃物,甲方不承擔責任。

1.17 乙方在交付地點接貨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購買合同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檢,並及時向甲方提交商檢報告副本。

第七條 租賃物瑕疵的處理

1.18 由於乙方享有本合同第5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因此,如賣方延遲租賃物的交貨,或提供的租賃物與購買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安裝調試、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等情況,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由購買合同的賣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且不應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對甲方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19 租賃物遲延交貨和質量瑕疵的索賠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乙方,索賠權的轉讓應當在購買合同中訂明。索賠、訴訟、仲裁的費用及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過錯造成索賠逾期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租賃物的所有權、保管、使用和費用

1.20 本合同項下的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在租賃期內只享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將租賃物予以銷售、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投資或採取其他侵犯甲方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爲,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21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租賃物加拆除任何裝置(正常的維修和保養除外)。如乙方在租賃物上添加、更換零部件或對租賃物進行升級、更新,而甲方須通過處置租賃物實現債權時,乙方無權就添加物或更新物主張任何權利。

1.22 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遷離附件1第 (4) 項所記載的設置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1.23 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的原製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1.24 因租賃物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25 不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因租賃物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稅除外)。

1.26 如乙方破產清算,租賃物不屬於乙方破產清算的範圍。

1.27 乙方同意在不影響其使用租賃物的前提下,甲方可以自行將租賃物用於抵押,也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

1.28 甲方認爲必要時,可以在租賃物上附上所有權標誌;甲方有權隨時採用通訊或現場調查的方法,查詢、檢查租賃物的狀態。

第九條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的處理

1.29 乙方在租賃期滿並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雙方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租賃物:

(1) 返還租賃物:乙方於本合同到期後日內自費將租賃物歸還甲方,並保證使租賃物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或

(2) 續租:乙方可繼續租賃該租賃物,但應在租賃期滿 30 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續租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並簽署書面協議;或

(3) 乙方以名義價款購買租賃物:租賃期滿後的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的名義價款購買租賃物。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名義價款後,甲方將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

第十條 租賃物的滅失及毀損

1.30 在合同履行期間,租賃物滅失及毀損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由乙方承擔(但正常損耗不在此限)。

如租賃物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1) 將租賃物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 更換與租賃物同等狀態、性能的物件。

1.31 租賃物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復的程度時,乙方按《實際租金錶》所記載的所定損失金額,賠償給甲方。

1.32 根據前款,乙方將所定損失金額及任何其他應付的款項全部交納給甲方時,甲方將租賃物(以其現狀)及對第三者的權利(如有時)轉交給乙方。

第十一條 保險

1.33 在租賃物到達附件1第 (4) 項所規定的設置場所的同時,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辦理租賃物的一切保險(包括但不限於海上運輸險、內陸運輸險、工程安裝險、財產險、盜搶險、第三人責任險等),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金額與幣種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所定損失金的金額與幣種。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受益人爲甲方。由於乙方不辦理保險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未支付的租金等)均由乙方承擔。

1.34 保險事故發生,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並即行將一切有關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並由雙方指派人員共同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保險賠償可用於下列事項:

(1) 作爲第 10條第 1 款第 (1) 或 (2) 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2) 作爲第10條第 2 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1.35 如果發生保險公司賠付之外的損害,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10條的約定賠付出租人。

第十二條 承諾和保證

乙方和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證和承諾,該保證和承諾在本合同終止前持續有效:

1.36 保證在本合同履行完畢前,依甲方要求,按季向甲方報送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等財務報表;且上述財務報表符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真實、客觀地表明瞭乙方與丙方的財務狀況;乙方與丙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簽名蓋章均真實、有效、完整、準確而無任何隱瞞。

1.37 承諾在實施承包、租賃經營、股份制改造、合併(兼併)、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及其他可能影響甲方權益的行爲前,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1.38 如簽訂本合同需要取得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審批同意的,承諾辦妥相關審批手續。

1.39 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可以隨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等資信查詢渠道查詢乙方與丙方的信用信息,亦可將本合同項下租賃物在人民銀行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登記公示,乙方和丙方應及時配合。

1.40 在不影響乙方對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前提下,如甲方以融資爲目的,需將本合同項下擁有的資產、權利進行質押、抵押、轉讓等行爲時,乙方承諾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第十三條 違反合同處理

1.41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直至要求解除本合同。

1.42 如乙方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全部到期、未到期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甲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租賃物,並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到期租金、違約金和賠償其他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

(1) 任何一期租金拖欠達15日以上或出現第二次租金延付;

(2) 乙方有侵犯甲方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爲;

(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確切的證據證明乙方或丙方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下列情況之一的,且未能就債務清償和提供新的擔保與甲方達成一致:

a) 經營狀況惡化;

b) 轉移財產或抽逃資金;

c) 喪失商業信譽;

d) 違反在合同中作出的保證和承諾;

e) 因違法經營行爲受到行政處罰;

f) 在其他金融機構有到期債務未能支付;

g) 企業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刑事案件、經濟糾紛或其他法律糾紛。

(4) 將租賃資金挪用於股票市場、炒作期貨、炒作房地產;

(5) 違反本合同第12條項下的任何一項承諾和保證。

1.43 雖然甲方採取前款 的措施,但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1.44 在租賃物交付之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1.45 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項給甲方,或未按時償還甲方墊付的任何費用時,甲方除有權採取上述措施外,乙方應按延付金額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遲延利息,遲延利息將從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遲延利息爲止。

第十四條 甲方權利的轉讓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擔保

擔保人擔保和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繳納其應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按照本合同項下擔保人所出具的擔保函(見附件5)履行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八條 合同、及附件

1.46 本合同附件1 至附件6均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擔保人各執一份。

(簽署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簽訂地點:

附件1:細則

(1)租賃物(詳見本合同附件 4 第 號購買合同)

(2)賣方

(3)交付地點 港(詳見本合同附件2第 號購買合同所規定之目的港)

(4)租賃物設置場所

(5)租賃期限 個月(以租賃物提單交付之日爲起算日)

(6)

預計交付期及租賃物收據交付期 預計交付期: 年 月於 港口裝船(詳見上述購買合同)

租賃物收據交付期:於租賃物提單簽收當日

(7)概算成本人民幣:

(8)保證金

(9)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租金:

支付方法:

支付地點:

(10)所定損失金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一次租金支付後 第二次租金支付後

第三次租金支付後第四次租金支付後第五次租金支付後

第六次租金支付後第七次租金支付後第八次租金支付後

(11)其他

附件 2:實際租金錶

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臺啓:

茲根據貴我雙方簽訂之租賃合同書(NO. )第 3 條的

規定,現對租賃合同附件1第 (8)、(9)、(10) 項作如下調整。請以此爲準,按時支付租金及各項應付款項。

××公司(蓋章)

附件1第 (8) 項保證金調整

概算成本時的保證金按實際成本調整的保證金

附件1第 (9) 項租金調整

概算租金(共次)實際租金(共 次)

第一次至第 次各爲: ______

最後一次爲: 第一次租金支付: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次租金支付: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次租金支付:

日期: 年 月 日第四次租金支付: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次租金支付:

日期: 年 月 日第六次租金支付: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次租金支付:

日期: 年 月 日第八次租金支付: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第 (10) 項所定損失金調整

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一次租金支付後第二次租金支付後第三次租金支付後

概算:

實際:概算:

實際:概算:

實際:概算:

實際:

第四次租金支付後第五次租金支付後第六次租金支付後第七次租金支付後

概算:

實際:?概算:

實際:概算:

實際:概算:

實際:

附註:

(1) 租賃合同簽訂日: 年 月 日

(2) 起 租 日: 年 月 日

(3) 租 賃 期 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 租金支付:每____個月支付一次(先付/後付),在支付日-----前電匯到××公司開戶銀行:××銀行分行,現匯帳號: ____。

(5) 租賃物概算成本爲:______,實際成本爲:______。

(6)按實際成本,保證金爲:______,已預付______。

餘額/欠額爲:______。

抄送:

擔保人 (1) :

擔保人 (2) :

合同號碼:

租賃期限起算日: 年 月 日

附件 3: 租賃物實際成本計算書

(略)

附件 4: 設備購買合同(第 號)

(略)

附件 5:

擔保函

擔保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益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經【 】請求,擔保人現向受益人開立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函,爲【 】和受益人於【 】年【 】月【 】日簽署的《融資租賃合同》(下稱“主合同”)項下的全部付款義務提供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人保證責任如下:

一、擔保人的擔保範圍爲【 】在主合同下的全部付款義務,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以及因【 】違約而給受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二、擔保人在此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保證:擔保人對爲【 】的上述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因任何原因【 】未履行主合同下的上述義務,則本擔保人即應承擔【 】的全部付款責任。擔保人保證在接到本擔保函受益人書面索款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依據本擔保函確定的擔保範圍,向受益人立即足額地支付擔保款項。

三、保證期間:擔保人的保證期間爲主債權的清償期屆滿之日起兩年。如主債權分期清償,則保證期間爲本擔保函生效之日期至最後一期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後兩年。

四、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不因主合同和/或本擔保函任何一方的主體地位或財產情況的變化、任何一方與其他機構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或本擔保函所擔保的主合同的變化而免除。

五、擔保人如發生機構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變更其名稱、股東、分立、合併等,其在本擔保函項下的全部義務自動由變化後的機構承擔。

六、在本擔保函擔保責任期內,擔保人的保證責任爲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並不因下列任何一種情況而影響其內容或效力:

(一)主合同的履行期限延長或者其他條款的變更;

(二)受益人破產、分散、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主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

(三)受益人持有任何對【 】履行付款義務的抵押、質押、其他保證或受益人實現、喪失、放棄、解除該抵押、質押或保證。

七、擔保人在此向受益人保證和承諾:

(一) 擔保人遵守並且保證履行全部義務;

(二) 擔保人放棄不履行全部義務行爲的要求和抗辯;

(三) 擔保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存在,享有充分的權利、授權並依法擁有其資產,具有履行本擔保函項下保證義務的全部能力;

(四) 擔保人完全瞭解主合同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擔保函系基於擔保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五) 擔保人開立本擔保函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及擔保人的章程或作爲一方當事人訂立的其他合同;

(六) 擔保人就提供本擔保函項下的擔保,已獲得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所規定的一切批准或授權;

(七) 擔保人目前沒有任何違約行爲,也沒有在任何法庭、政府或行政管理機關或仲裁機構中被起訴或將被起訴,或被捲入任何可能影響其履行擔保義務的事件。

八、本擔保函生效後,受益人有權對擔保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並可要求其提供相關的財務資料。

九、非經受益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將其擔保義務轉讓給他人。

十、本擔保函自主合同生效後且由擔保人和受益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主合同項下相關款項全部付清後終止。

(本頁無正文,爲《擔保函》的簽署頁)

擔保人(蓋章): 受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件 6: 租賃物收據

根據? 年 月 日你公司與本? 訂立租賃合同,下列租賃物於本日確實承租無誤。在合同履行期,願遵守上述租賃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

承租單位(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租賃物 (詳見第 號購買合同)

賣方

租賃物設置場所

租賃期限 個月(本租賃物提單交付之日爲起算日)

本欄由出租人填寫:?

部門 負責人 複覈人 經辦人

融資租賃合同借貸融資(物品租賃) 篇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買進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 項,該附表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 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件的所有權隨時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爲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國內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合計額。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內價格變動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爲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乙方指定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規定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 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爲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 公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 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人民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 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民法典》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或其它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經濟擔保

乙方委託_____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 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根據我國《民法典》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 地區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略);

2.租賃委託書及附表(略);

3.租賃設備確認書(略);

4.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略)。

第十五條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爲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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