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囪工程施工合同(通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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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1

一、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通用23篇)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6、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GB50210-20__《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7、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指派爲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相關事宜,全面、全權負責現場的管理工作,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向乙方提供臨時水電。

三、乙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爲駐工地代表,常駐現場,負責履行合同範圍內的應盡職責,按照甲方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監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範圍內各相關工種間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驗收交鑰匙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備管線。

四、關於質量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圖紙、作法說明及設計變更等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施工合同要求,相關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__、GB50303-20__、GB50242-20__、GB50327-20__等)作爲本工程的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如因乙方責任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不能通過驗收,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如因甲供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本工程質保期爲壹年,質量保修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起計。保修期內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須無償履行保修責任。

五、關於工期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如因甲方不能按約給付乙方工程進度款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2、如因乙方責任造成中途無故停工、窩工而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3、因業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六、關於價款和結算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雙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價格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本承包價格包含人工費、機械費、進退場、垃圾清運、材料上運費等。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a、開工後8日內,甲方付款30%元作爲乙方的前期進場費。

b、水電工程隱蔽驗收後,甲方付款30%元

c、瓦工及木基層、木飾面驗收後、漆工進場時,甲方付款15%元。

d、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款20%元。

e、餘款5%元待壹年保修期滿後結清。

七、關於材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負責同業主聯繫及時提供乙方所需材料,並按時到場。經乙方驗收入庫後,由乙方負責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損壞,由乙方照價賠償。

2、乙方須在預算定額範圍內使用材料(包括臨時電),材料損耗按定額計,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擔,並在承包價格中相應扣減。

3、所有進場的業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關於安全生產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安全協議,煙囪工程施工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門的規章制度,以及對文明現場和安全生產的要求。

3、乙方須嚴格遵守安全協議中的條款,嚴禁在施工現場發生違法亂紀等行爲。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簽訂施工合同編號爲的《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原施工合同” )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施工合同基礎上變更施工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爲:  

1、因乙方新購置一批自卸車輛,甲方應保證乙方土方總運量,不低於 方。  

2、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停工,每天補償車輛誤工費500元。具體包括:  

2.

1、甲方應保證乙方施工人員住宿通水通電,如斷水斷電超24小時,乙方無條件停工,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

2、如天氣及路況達到可開工的條件,甲方無法安排乙方施工超24小時,乙方有權停運,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

3、節假日、雙休日或者銀行出現故障和特殊情況可順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如超過48小時乙方有權停運,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

4、甲方保證施工工地內有人發貨、驗收,因甲方工作不到位造  成乙方不能夠正常施工,因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乙方實際生產的經濟損失向乙方進行賠償。  

3、付款方式及價格按原有施工合同條款執行。如有新標段,價格另 議。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原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施工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施工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爲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爲了保證_____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建築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

四、工期:_________________(一)開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竣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三)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__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

七、工程價款:_________________共計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生效後支付合同款項的_____%,計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元;質保金______元,質保期滿後支付。

九、質保期:_________________年。

十、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1、爲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係及糾紛;

2、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

3、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標高點;

4、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

(二)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1、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2、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3、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4、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設備的保護;

5、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6、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合同附件爲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爲了強化工程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加快施工進度,法庫縣(全稱以下簡稱甲方)將工程,承包給(全稱,以下簡稱乙方)施工,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並共同信守。

一、 工程名稱:新建工程

二、 工程內容及工程量:。

三、工程總造價:大寫(¥*元)

四、工程質量標準: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施工必須符合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築工程技術規範的標準,對該項工程要求達到:合格品。

五、約定施工工期: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六、工程款結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標準撥付。(扣10%質量保證金,無質量問題到期返還)

七、資金來源:省、市、縣村級活動場所建設資金。

八、甲乙雙方責任:甲方提供施工設計圖,乙方應在開工前仔細覈對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圖紙。如發現施工圖存在偏差或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解釋權由甲方確定。乙方應做好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措施,促進和諧社會發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體系。施工中若出現的任何安全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九、質保期(一年):此工程質保期*年(*年*月**日均由乙方負責。

十、本合同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後生效,並結清全部款項,隨之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5

一、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6、組成合同的文件

6.1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爲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爲當日24時。

2.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爲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的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 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 圖紙

4.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 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爲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爲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不予答覆的,視爲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爲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爲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 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書,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並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爲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限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商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以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經國家或行業的質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和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交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爲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 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及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在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被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和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 ,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 ,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 ,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制。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製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以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按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爲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制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商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院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吏。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 、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工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變更工程的價格 ,按合同已有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 ,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爲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該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爲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年在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 ,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己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 。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於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限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報告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者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的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 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工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交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爲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當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該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爲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報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交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程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爲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 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 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爲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41.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42 .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權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 .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至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 (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作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爲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 合同文件組成

2、 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 。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 。

二、雙方一般權力和義務

5.1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7、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開通時間和要求: 。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守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

(4)向承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9、 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內的要求: 。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情況: 。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

19、工程試車

19.1試車費用的承擔: 。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 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風險費用計算方法: 。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 。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範、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爲調劑串換的材料: 。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

27.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

32.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 33.3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具體責任如下 :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同通用條款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

37.爭議

3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幾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分包施工單位爲: 。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

40.保險

40.1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 。

發包人委託投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

(2)承包人投保內容: 。

41.擔保

41.1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但保,擔保方式爲 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的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爲 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它擔保事項: 。

42.合同份數:

42.1雙方約定合同份數: 。

43.補充條款: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6

招標編號:

鑑於你單位已通過招標人組織的 的投標資格預審,且已確認將按即將發出的招標文件的要求參與上述工程的投標,現邀請貴司作爲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上述工程的施工招標進行密封投標。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結構形式:

場地面積:

計劃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質量等級:

資金來源:

招標範圍:

二、招標文件的取得  招標文件將於 年 月 日 時至 時在以下地點發售:    地 址:   聯繫人:  每套招標文件售價爲 ,以 方式支付給 。(說明費用是否退還,是否要求準備圖紙等的押金以及具體規定,還應說明購買多套招標文件的規定)

三、投標地點及截止時間  本招標工程投標截止時間爲 年 月 日 時 分。  投標人應按前款規定的時間或按招標文件規定所延長的時間到以下地點遞交投標文件:

地址:

如果投標人在非投標截止時間當日遞交投標文件,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遞送至下列地址: 地 址: 聯繫人:

四、開 標  本招標工程將於 年 月 日 時 分在以下地點開標:

地址:

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派代表出席。

五、自投標截止日期起,投標文件有效期爲 日曆天。

六、中標通知書將在 年 月 日之前發出(傳真有效)。

七、如投標人需諮詢有關本工程招標投標的其它事宜,請按下述方式聯繫:

地 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招標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7

項目名稱:

項目所在地:

合同簽訂日期:

工程業主單位(甲方):(乙方):

工程業主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工程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古建築羣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_________村是中國歷史文化名村。這一重要文化遺產資源,因風雨侵蝕和年久失修,腐朽嚴重。現急需對部分公共建築進行維修,甲乙雙方就本維修工程施工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

二、工程內容:

1、維修工程包括;

2、改造工程包括;

3、排水溝整修及其他房屋零修工程。

三、工程造價、取費及審計依據:

1、工程造價:按實結算。

2、工程量:以乙方提供的工程量簽證單,經甲方簽證爲準。

3、有關費率的計取:按原湖南省修繕工程一級企業標準以定額直接費用爲基數計取,其費率如下:

①綜合費2242%

②利潤7%

③其他直接費25%

④遠地施工增加費235%

⑤稅金3348%

⑥人工工資單價6200元工日

4、定額採用1996年國家建設部頒發的《全國統一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古建築明、清分冊爲依據。

5、工程材料甲、乙雙方共同採購,價格以甲方簽證爲準。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質量:優良

六、開、竣工日期:本工程於年月日正式開工,要求年月日前竣工。

(如遇天氣、材料不能及時供應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施工,工期則相應順延)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工程開工前,甲方儘量爲乙方提供施工方便、做好“三通(通電、通水、通路)”,協助搞好施工人員暫住等事宜,其三通費用由甲方承擔,人員暫住費用由乙方承擔。

2、施工中,甲方派駐同志爲工地代表,乙方派駐同志爲工地代表,以便於雙方及時溝通情況,處理現場施工中遇到的問題,甲方代表並對施工的工程量和隱蔽工程及時進行簽證。

3、在維修施工中,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有關文物保護法規,嚴格按照“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堅持使用原來的傳統材料和工藝,保存原來的形制結構和外觀現狀,恢復歷史風貌,如乙方在施工中不按有關技術要求施工,或其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返工,其停、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4、施工中,如甲方需變更原約定的修繕內容,由業主、設計和施工單位共同洽商,並報原申報機關備案或批准;但由此造成的誤工等損失均有甲方承擔。

5、在拆除腐朽構件時,乙方應做到輕、細、準,即輕拆、細緻、準確。對鄰近、相連的不拆部分應儘量做到保證其原貌;對應拆的維修部分,修繕中要切實按照第三條中的有關內容執行。

6、維修中,遇到設計維修方案以外的情況時,乙方人員不得擅自做主,隨意拆修,應及時請示甲方;甲方也應及時作出答覆,避免造成停工、窩工或返工。

7、乙方應注意安全施工,確保工程安全和施工人員人身安全;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8、施工中,乙方要嚴格管理好乙方的施工人員,加強文物建築防火安全教育,嚴防火情發生。如發生火災或用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9、乙方對所有施工人員,應加強法制、紀律教育,做到遵紀守法,愛護文物,文明施工。

八、工程款的支付

考慮到文物修繕工程的特殊情況,經協商、工程款支付採用下面方式:該項工程竣工驗收、辦理結算手續後,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九、工程竣工驗收

甲方對乙方的各項維修,實行當場簽證。整個工程由江永縣文化局實行全過程監理,由湖南省文物局最後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前,乙方必須按《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提交相關報告和資料。

十、違約處罰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後,無論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執行合同而違約,則違約方賠償違約金貳萬元人民幣給對方外,還應承擔違約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

單位賬號:

乙方: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

單位賬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爲了確保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上海市社會治安防範責任條例》以及《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甲方:

乙方:

1、本協議爲分(發)包《工程合同》的附件,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託書爲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營業執照爲工程有限公司,單位法人代表或負責人,施工現場治安消防責任人,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乙方應當對施工現場的治安消防工作負責。

4、乙方在簽定本協議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所屬單位保衛部門履行下列義務:

4.1出示本單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資格和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崗位證件。

4.2交納工程合同價的千分之一爲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實遞交進場人員名冊以及身份證複印件。

5、甲方所屬保衛部門將乙方交納的施工現場治安消防抵押金的30%統一用於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訓和表彰。

6、乙方應當積極組織參加千百萬進城務工人員的崗位培訓。

7、乙方在進場後應當去當地所屬派出所登記辦理有關手續,凡無身份證或來歷不明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防盲流和負案在逃人員混入。

8、乙方應當遵照《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管理所屬施工區域和人員。

8.1乙方應對所轄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制定治安管理規定,杜絕職工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禁止在施工現場、醺酒、打架;宿舍內禁止男女混居;務工人員家屬不準在工地留宿。

8.2乙方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制訂防火措施,並按《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堅持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監護措施,嚴禁違章動火;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熱的快等;禁止使用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和取暖;嚴禁氧氣瓶與乙炔瓶同置一車或同置一庫;宿舍內不準亂接亂拉電線,不準架設裸導線,不準用銅絲或其他金屬材料替代保險絲;照明燈不準超過60瓦;施工現場不準吸菸。

8.3乙方應當管理好施工現場的生產和生活資料,嚴禁亂拿亂用不屬於乙方的生產和生活資料。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員不準將施工區域內的生活資料(即使是屬於乙方的)賣掉,違者做盜竊論處。

9、乙方應當將本協議的條款及《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的有關內容向所屬人員進行宣傳教育,使其思想重視,自覺遵守。

10、乙方應當確保施工現場所轄隊伍的穩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根據情節輕重,甲方應當給予直接責任者批評教育,同時給予50-500元的經濟處罰;由此而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災事故的甲方應當扣除其交納的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的全部,並照價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責任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責任。

12、工程結束後,雙方應對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總結,甲方可對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13、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均按甲方對施工現場具體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中補充。

14、其它施工現場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管理存放按市政二公司規定,使用時一車一瓶。間隔五米以上。

15、本協議經雙方單位簽約即日生效,至乙方全部人員、物資退場完畢後終止。

16、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單位、保衛部門各執兩份,鑑證部門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日期:

日期:

公司主管部門:(蓋章)

負責人:(蓋章)

日期: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甲方(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表: ,聯繫電話:

地址:

乙方(施工班組):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地址:

茲由甲方將 工程 樓的 泥工 分項工程委託乙方承包制施工,爲了明確雙方職責,便於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及如期完成,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共識,特立以下協議: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建築面積: m2;

層 數: ; 結構形式: 框剪結構 ;

承包方式: 清包工 ;

工作內容:

本工程施工圖紙所包含的從基坑開挖時人工修土(不含基坑排水)、砌築磚胎模(不含粉刷)、接樁頭、澆築墊層砼、基礎至屋面一結構砼澆築、二結構砌體、構造柱、墊塊、預製及安裝過樑構件、砼養護(澆水和覆蓋塑料薄膜等)、補地下室外牆穿牆螺栓孔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機械不能挖到位和爛樁土方挖除運出基坑外等工作)。

澆砼和砌體施工所需臨時操作架的佈設與拆除(不含外牆腳手架),操作架的佈設應符合安全施工規定。

澆築混凝土前的模板根部塞縫。混凝土澆築完畢後多餘混凝土殘漿清理,漏漿處修補,(包含模板拆除後的樓層清理)。

商品混凝土接拆泵管(包括鋼管固定架、汽車泵就位墊木塊等);攪拌機操作;本工種材料場地內運輸及二次搬運。

按照甲方關於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化工地的要求,做好標化文明工作,製作場內設備、機具的佈置,泥工加工場地及樓層的日常保潔及維護工作;施工樓層和泥工作業有關的建築垃圾清理、運輸。

指派一名技術員參與放線,工程施工前,乙方應對甲方測量人員的放線結果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方可組織施工,若乙方未對甲方的測量放線結果認真複覈,所造成的工程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條件返工並承擔相關責任及費用。

參與砼、砌體工程技術方案的編制;完成甲方安排其他和泥工相關的工作。

乙方應提前上報工程所需材料規格、數量計劃和進場時間,作爲甲方採購及進場的依據。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充分利用現場材料,不得隨意浪費材料。

本工程泥工單項範圍內閉口包乾,不存在任何點工。受項目指令發生的點工,按大工 元/小時,小工 元/小時。

三、施工機具、材料:

1、本工程甲方提供以下施工機具,除此之外的所有機具、材料應有乙方自行承擔。以不影響甲方的總體施工進度爲前提,若發現乙方自購的機具、配電箱、零星材料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時,甲方有權自行採購,並提供給乙方使用,以保證工程施工進度的正常進行,有關費用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提供的機具、材料:

1)、機械使用總配電箱、樓層配電箱、照明設施(不含移動小太陽);

2)、混凝土攪拌機、砂漿攪拌機、垂直運輸機械、潛水泵、回填土打夯機;

3)、施工用腳手架鋼管、扣件、升降架、跳板等材料;

4)、永久用於工程所需的水泥、砂石、砌塊、混凝土等主要材料及施工週轉材料(工具易耗品除外)。

3、甲方提供的施工機具、材料在進場時需經甲乙雙方共同檢查、驗收,確認數量及可正常使用後由乙方負責保管、使用、保養並承擔相應費用。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完好、足額移交歸還甲方,如有損壞、丟失,乙方應負責維修及賠償。

4、原材料及週轉材料的使用應控制在甲方規定指標範圍內,超出將承擔相關費用。

四、工期要求:

1、本工程結構施工工期爲 天,計劃開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結構封頂日期______年 月 日。

2、暫停施工:如果出現停水、停電、機械故障、停工待料、自然危害、設計變更等情況,視爲在乙方承包風險範圍內,不向甲方計取任何損失費用。

3、工期延誤: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逾期,每延誤一天支付 1000 元的違約金。

4、如工程出現與建設單位解除合同停止施工,乙方相應解除協議條約,按完成工程量,約定合同單價結算,並在15天內撤離施工現場。

如甲方計劃工期另有規定,按最新規定執行。

五、工程質量:

乙方應保證工程施工質量達到以下標準:

1、達到國家《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______]要求;

達到《建築優質結構質量評審標準》中混凝土、砌體工程質量評審要求;以江蘇省建委管理部門評定爲準。

嚴格執行甲方制訂的質量管理條例。

1)、乙方應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進度、質量、安全的監督指導,及時修正工程質量上的紕漏,保證工程達到優質。

2)、混凝土質量:表面平整度超出8mm,每點罰款100元,在5-8M超出所測點的10%每點20元;樓面標高超出5mm罰款100元。

3)、表面裂縫按每平方米超出3條裂縫罰款100元;出現蜂窩麻面0.1--0.2m2 罰100元,0.2—0.4 m2罰300元,0.4--0.6 m2罰500元,0.6 m2以上罰1000元。並派人整改到優質爲止。

4)、每次混凝土澆搗完畢後,多餘混凝土使用必須聽施工員安排,私自處理、隨意浪費的處罰500元,並賠償混凝土材料費,單價按市場採購價。

5)、現場落收清,須經幢號施工員及下道工序班長一起驗收,達不到要求,予以一天整改時間,一天後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叫下道工序施工班組或項目部直屬點工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視情節輕重予以200—1000元罰款。

6)、每層砼、砌體完成後,需經甲方依據質量評定標準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證明。

7)、無論是質量、安全、進度、落手清等方面的工作,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口頭提出、甲方予以警告;若出具書面通知,則以200元/次以上/次經濟處罰。

8)、所有處罰金額在進度款中直接扣除。

六、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價款

1)、採用固定單價方式,按照工程:地下室建築面積 元/m2;1#樓主樓建築面積 元/m2;1#輔樓、2#、3#房建築面積 元/m2;建築面積 元/m2(RMB /m2)包乾,建築面積計算規則執行工程所在地建築安裝工程定額標準。

2)、設計變更造成的建築面積增加,按照第1)條規定的單價據實調整。

3)、設計變更造成泥工工程量的增、減,累計在本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一以內的,則包含在平米造價內,結算時不予調整;超出本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一的予以按實調整。

4)、業主等原因引起,導致設計使用功能變更,造成已做工作返工時,經甲方確認返工部位按實際發生單項調整。

5)、上述價格均已考慮了乙方管理人員、工人工資、機具、施工技術措施所用的附材、零星材料、本工種安全文明施工用工、落手清、趕工費、夜間施工、加班、勞保等所有用於本工程的費用開支;乙方施工人員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保險費用(綜合保險除外)及乙方應向相關主管部門、國家政府機關所繳納的各種費用及稅金。

6)、該單價內含 3% 的安全生產基金,若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發生責任安全事故,所發生費用:貳仟元/次以內,班組自行解決;若貳仟元/次以上,則根據事故分析評判,由責任方承擔。乙方費用在該安全基金內支付,超出部分在乙方工程款內扣除。

7)、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應支付本單項工程合同造價 5% (約計 萬元)的合同履約保證金(以實收憑據爲準),若施工過程中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所規定條款,在工程結算時,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不計利息)。

2、支付方式:

1)、結構施工出地下室+-0.000線後,支付經甲方審覈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若工資發放超過該比例,則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解決。

2)、月工資的發放按照現場實際施工人員出勤15天/月以上的工人爲發放基數,在每月5日前上報、10--15日支付。所有發放人員名單經甲方相關主管人員確認後報項目財務,憑身份證和胸卡由財務發放。

3)、未跨年度時,主體結構封頂經驗收,質量達到本合同第五節要求標準後,支付到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5 %;其餘 15%爲質量保證金,待年底(春節前10-15天)付清。

4)、跨年度工程,在年底支付到按已完工程量的 85 %暫結工程款;待來年分項工程內容全部完成主體結構封頂經驗收,質量達到本合同第五節要求標準後,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5 %;其餘 10 %爲質量保證金,待年底(春節前10-15天)付清。

七、雙方現場代表:

1、甲方授權 爲現場管理代表,負責在本工程中行使總承包管理權,對工程實施全面管理及協調工作。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協調施工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2、乙方委派 爲常駐現場管理代表,負責本工程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

八、甲方管理職責:

1、負責向乙方傳達學習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文件、會議精神。組織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後安全教育和項目部安全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新工藝、新技術的安全學習,分項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聯繫特殊施工人員崗位安全培訓學習的單位,和職工就業證、暫住證、健康證、工作卡的辦理。

2、組織項目部每月兩次的安全例檢活動,落實例檢中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監督分項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安全防護、隱患整改,違章行爲的糾正執行,定期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檢查、監督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等工作的執行。

3、向乙方職工提供足夠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等勞動防護用品,以及向乙方施工人員提供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帽、工作服不回收(費用雙方承擔一半)。

4、根據工程總進度計劃的要求,確定乙方施工的合理期限,督促乙方施工進度。

5、及時對乙方負責人進行圖紙內容、工程質量和安全等技術交底,並督促實施。監督和檢查乙方在施工期間的工程質量,如發現問題有權提出糾正整改。

6、提供乙方施工所需主要材料及機械設備(見本合同第三條)

7、甲方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審定乙方報送的工資表,簽字後上報財務,並監督乙方將工資直接發放到職工本人。

8、負責提供乙方施工人員的寢食條件。協調乙方與其餘各工種間的關係。

九、乙方管理職責:

1、乙方分項承包人是本工程該分項的第一責任人,對該分項的文明施工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負責乙方人員在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全過程的安全檢查、監督和落實項目部安全例檢時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宣傳落實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文件、指示精神。

2、乙方應組織每週不少於一次的本工種人員安全思想意識教育,堅持每日崗前教育。

3、乙方在招用工人時,應上交3張一寸照片,有效身份證登記複印,接受安全三級教育、經培訓考覈合格,辦理崗位胸卡,簽訂勞動合同後方可上崗。

4、嚴禁使用未年滿18週年及無有效身份證的人員進場務工。乙方職工不得帶家屬,若帶家屬者均不得佔用甲方所供的食宿,生活設施必須自行解決。乙方人員應到甲方指定員工食堂就餐,嚴禁私自開伙。

5、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由項目部統一採購,按規定佩戴和使用,乙方不得私自採購和使用不合格及與項目部規定要求不相符的勞防用品。

6、乙方應遵守項目部的施工現場安全、治安消防、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管理規定(詳見項目部具體規定),積極配合並支持項目部消防、抗洪救災等方面的義務用工,做到隨叫隨到,積極配合項目部做好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化的各項管理工作。

7、認真做好各施工部位施工前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或彙報項目部生產部門,將隱患整改後再安排人員施工;有權拒絕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違章指揮,有權對違章指揮者越級上報。

8、對項目部提供的機電設備和勞防用品,不符合安全規定要求的有權拒絕使用或有權提出要求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

9、乙方須根據甲方的進度計劃合理安排施工人員、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 根據施工進度需要,及時增加工人。

10、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整改,並承擔整改的人工、材料費及連帶相關的一切費用。

11、乙方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乙方施工人員的工資表報送甲方項目部。負責自有工人的工資發放,若工資發放超出上述約定的比例額度,由乙方自行解決。在施工期間由於工作原因辭退施工人員,需結清的工資由乙方自行支付。乙方施工人員不能直接要求甲方發放工資。

12、乙方負責人必須駐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方能離崗。乙方須安排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工作,專人領料、收料工作。及時對進場退場材料、租賃物資安排專人清點數量,此人工費由乙方承擔。

13、乙方人員在甲方安排就宿的,工程款中暫扣財物保證金200元/間,在人員撤離時,無損壞的如數退還。乙方應完全服從甲方對宿舍的各項管理,包括限額用電等。

14、嚴防偷盜行爲,被抓獲者,當事人和班長分別處罰1000元/次,並追究賠償財產損失,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施工部分,不得再行轉包,經查獲,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及損失。

2、乙方應按本協議要求配備足夠勞動力按需進場施工,若不能滿足施工需求,經甲方督促後仍無法及時組織人員進場,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

3、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現場管理未達標,不能保證工程質量或進度要求的,在接到甲方通知7天內無條件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以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70 %單價進行結算;如整個工程施工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標準,則合同單價自動下浮至70%作爲結算單價。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管理人員所提出的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乙方必須及時返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處以罰款。若乙方拒絕返工的,甲方有權派點工落實整改,點工工資按 原價雙倍 計算。

5、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影響安全生產的處罰 200元以上/次,發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6、施工期間絕不允許出現施無理取鬧、打架鬥歐現象,否則對班組長和當事人分別處以1000元和500以上/次的罰款,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連帶責任。

7、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能滿足甲方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權安排其他班組施工,相應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包費用中扣除。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內容、結清尾款後自行失效。

未盡事項雙方協商後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的企業規章制度、項目管理條例、技術交底、安全協議、工作聯繫通知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範圍和內容: 。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4、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通信行業施工資質,並______公司______分公司覈准的施工入圍資格,並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爲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並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嚴格按設計文件及《GB/T50312-20__》、《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範YD5051-97》等規範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採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能使用,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並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後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項目範圍內的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1、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在一週內按______網建[200______]______號關於《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3、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通過的文件,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爲準。

第六條質量保證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十二個月;

2、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工程考覈

1、乙方採購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乙方自行承擔整改所需的工料費,同時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情節惡劣的,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3、不服從甲方指揮,拒絕或延誤電話機及數據終端安裝,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並同時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4、未按期按______網建[200______]______號關於《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______%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採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據乙方編制的施工預算,合同價暫定爲。

2、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按照郵電部(1995)626號文件《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規定據實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經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審計費的支付按______省物價局______價服[20__]______號文件執行。

3、工程最終結算款的確定:工程最終結算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審計審定價款中乙方採購的材料款和其他費用不作調整,按審計的價款確定; (2)審計審定價款中的建築安裝工程費部分(扣除材料費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______計建[200______]______號文的規定調整相關費率後下浮 %。

4、乙方向甲方開具建安和材料統一發票後,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______%(甲方有權在該款項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待十二個月保修期滿後,若無工程質量遺留問題,甲方付清剩餘工程價款。

第九條合同解除

1、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並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乙方確認其完全瞭解本合同中所述______公司的相關文件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爲了保證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建築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開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

七、工程價款:共計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後支付合同款項的__%,計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價款的__%,計____元;質保金___元,質保期滿後支付。

九、質保期:____年。

十、雙方的責任義務

1、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爲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係及糾紛;

②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③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標高點;④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

2、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③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

④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設備的保護;

⑤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

⑥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爲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承包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爲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爲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元及相應的財務費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爲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25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覆後3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後,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

11、負責爲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印章管理

項目經理部印鑑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範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文件、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設備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採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徵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項目經理部名稱和印鑑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爲主合同總價的%。施工過程收取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爲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爲基數進行計算。乙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後7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後7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稅賦,並按有關規定納稅。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爲:,於每月30日前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後6個月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污染,賠償受污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並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0.5‰.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

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旋挖樁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鄖縣金色港灣小區

二、工程地點: 鄖縣城關鎮

三、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根據鄖縣金色港灣小區和相關文件要求及施工工藝所要求的施工內容及施工需要配合的輔助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旋挖鑽機鑽孔施工、清理孔渣、孔內抽排水、混凝土澆築、安全設施搭拆措施等。直至按圖紙要求符合孔樁下一施工條件爲止。(含塔吊承臺挖土方、澆混泥土、但不計工程量)

單價包含旋挖鑽機機械的安拆費、油費、鑽孔、維修、保養。

四、計價方式:1m(含1m)以上直徑孔樁,按照375元/立方計價,

0.8米直徑孔樁,按照260元/m計價(甲方保證不低於35根)。

以上合同單價爲固定綜合單價包乾,已包含承包範圍內所有規定

的內容。包含與此項工作有關的人工費、機械費、拆卸、磨損、維修、燃油費,現場管理費、趕工措施費、安全保險費、清渣費(孔渣必須清理乾淨)、以及其他不可預見費、利潤。還包含配合此項作業有關的所有機具使用費主要包括(空壓機、電動葫蘆、抽水機、鑿岩機、

風鎬)等但不限於此。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因任何因素調整合同單價。

工程量:以設計施工圖紙爲準,根據實際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的工程量爲準,經項目部、合約部、工程部、監理各方確認後方可作爲結算依據(不含擴大頭)。塌孔重鑽孔樁不重複計算工程量。

五、合同工期:

1、總工期爲天。自月月日止全部完工。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完成,乙方應採取加班或增加設備、人員等措施,都不得延誤甲方規定的具體完工時間,否則造成甲方工程進度的滯後,按1000元/天處以罰款。若甲方原因影響工期由甲方負責。遇不可抗拒因素(如下雨,塌孔等)工期延順,春節休假工期扣除。

2、具體以甲方實際通知時間爲準。在接到甲方通知後1天內乙方必須將機械設備,及人員送到需要施工的現場。每延遲1天按1000元/次罰款,並承擔給甲方工期延誤造成的損失。

六、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及項目部提供的設計圖紙、技術覈定單等有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

2、本協議工程內容的工程質量爲優質標準。若單項工程一次交驗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進行整改,整改後達到合格爲止。

3、甲方配合乙方協調外部關係如:驗樁、商砼、鋼筋工等配合施工。

4、砼體積:乙方必須按實際孔樁尺寸計算,並負責澆至甲方指定的標高。砼超量部分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若由於乙方澆築混凝土時不按規範違規操作,造成孔樁報廢情況,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並採取措施保證孔樁合格。

七、施工工具:

所有工具、機具均由乙方運輸到場,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結算方式:

1、按進度付款,甲方每個星期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價款的80%,所有餘款在竣工驗收合格後四個月內付清。乙方應按時足額向僱員支付勞務工資,因乙方拖欠其僱員工資而造成羣體性、遊行等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必須追究乙方由此損壞甲方形象的一切損失。

2、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費用(包括材料、機械、人工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甲方將從乙方的人工費中扣除。

九、安全管理:

1、 安全目標:確保不發生一起安全事故,嚴格按照工地和公司安全制度執行,乙方應按照十堰市有關部門規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護等工作。

2、 安全責任: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在確保安全施工的條件下,聽從甲方監理及指導人員安排。若在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十、其它:

1.乙方在工期質量、安全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按經確認乙方完成工程量的50%給乙方結賬。

2、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業主、監理管理人員的檢查、指導和監督;文明施工,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3、甲方向乙方提供成孔樁口遮蓋的防護材料,因甲方不能及時提供和不及時檢樁由此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遮蓋出現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進度計劃、施工質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進行有計劃有方案的合理施工。

5、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之時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工程名稱:

甲 方:

乙 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合同條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的部分樁基工程,設計爲直徑 毫米的 樁施工任務,設計要求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徵值≧ KN,按甲方要求製作安裝鋼筋籠,施工質量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徵值≧ KN,以測樁成果報告爲準,如果達不到設計要求值,由乙方負全部施工和經濟責任並處理至合格爲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爲基礎,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法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與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3、承包範圍:樁機運輸安拆、樁尖就位、鋼筋籠制安、攪拌砼、砼澆築等相關工作(不含試件製作、原材料送檢報驗)。

4深度,以每米 元計價結算;預製樁尖購置費: 元/個,機械進出場安拆費包乾: 元/臺套。成樁總進尺按相關計算規則以現場簽證的自然地面到樁尖入土的深度(含樁尖長度並不得扣除樁尖虛體積的長度)爲準,並以此爲結算依據。

5、質量等級: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總施工期:4、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工期可順延;

(1)停水、停電、下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現象被迫停工。

(2)因設計變更或政府行爲社會動亂被迫停工。

(3)因三通一平達不到要求或甲方資金不及時被迫停工。

(4)因地質條件變化,各方在研究措施時無法施工。

(5)因拆遷、佔地等未處理好影響施工。

(6)因排除地下隱蔽工程或阻礙物影響施工。

(7)試樁、基樁檢測期間耽誤的工期。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除工期順延外,每日應支付停班費用 元,並納入結算中。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等手續,做好房屋的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阻礙排除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接好施工所需水、電、線路至施工現場,並保證施工期間用水用電的需要,並承擔費用。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線路專業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

6、測放出建築物四個角的精確點位,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向乙方提供的原料必須符合有關規範規定。

9、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等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10、工程完工後積極組織基樁測試工作,並承擔基樁檢測所需費用。

11、甲方委派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認真抓好工序管理,嚴格執行質量檢驗制度,按規定對該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預製構件進行自檢檢驗。

2、組織全體施工人員掌握設計要求,制定施工技術措施及施工方案,抓好現場文明施工工作,如因地質原因需進行技術處理的特殊情況,及時向甲方或有關單位提出處理方案。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以及人身、設備等質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4、工程竣工後,乙方只負責乙方的相關工程竣工資料的簽字和公章簽證。

5、乙方委派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工程價款的決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借款的決算辦法”執行;在基樁檢測合格後3日內完善工程竣工決算審覈簽證,同時因該工程屬單包工程(即人工、機械),故一切費稅由甲方承擔,乙方憑收款收據收工程款。

2、本合同簽訂後,元,待工程基樁施工任務完成並檢測合格時(基樁檢測必須在樁基施工任務完工5天內完成),甲方須在 ,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應向乙方支付拖欠總金額每日千分之玖的罰金,並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乙方有權干涉甲方上部施工工作。

第六條 違約和索賠

1、工程合同簽定後,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施工合同規定的職責或毀約,則視爲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

2、若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按元/日罰款,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前完工,甲方應按同樣標準給予乙方獎勵 元/日。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條款,被盜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從雙方簽字蓋章後失效,工程竣工結算全部工程款項後自行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證時間: 年 月 日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養豬場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養豬場建築?工程地點:?工程內容:豬舍、辦公室、宿舍及倉庫建築

二、工程承包範圍?承包範圍:豬舍、辦公室、宿舍及倉庫建房屋檐面積爲準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坯房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則往後推遲一天)?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天

四、工期延誤: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1)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_小時;?(3)不可抗力自然條件;

五、工程竣工:乙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質量標準:慈利縣質量檢測局爲準?(?不包括材料質量?)

七、合同價款:?金額:?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_________?建築面積的總平方米?工程預支款:¥______萬元?竣工日付款:佘下總金額的______%?工程款結算:檢測工程竣工日後______個月內無任何施工質量問題則結清所欠佘款

八、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協議書?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3、圖紙?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則需及時提供全部建築不得誤工,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費則按照市價賠償。

十一、甲方有權對乙方工程實施監督。在豬舍內部結構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調動乙方的施工人員。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建設工程施工補充協議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鑑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施工事宜未明晰,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爲明確工程的具體範圍、合同包乾總價等條款補充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地基與基儲地下室及上部結構、全部砌體、抹灰、樓地面、屋面、防水、

排水、裝飾等工程(建施、結施、水施工程圖紙),建築工程補充合同範本。

資金來源:自籌。 

二、雙方明確工程範圍爲:

地基與基儲地下室及上部結構、全部砌體、抹灰、樓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裝飾

等工程,其中供電、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預應力鋼筋由發包人指定分包人。 

三、合同工期確定爲: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包乾總價(含稅)爲¥: 元(大寫: )。 

合同包乾總價不包括髮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 

六、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國家現行的房屋建築施工標準、規範以及設計圖紙中特別標明的相關標準、規範。

七、雙方對一般權利和義務補充明確如下: 

1、發包人工作

1.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施工現場已經具備施工條件。

(2)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發包人有權監督承包人對工程進度款的使用情況,具體實施辦法:

1、承包人在施工進行期間必須將各材料供應商、施工班組的主要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上報發包人駐現場代表;

2、承包人在申請月進度款時必須把上月對供應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組的工資的發放列表作爲附件上報發包人,否則發包人當認爲承包人申報當月進度款資料不齊,不予支付當月施工進度款。

(4)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1.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另定。 

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負責,合同範本《建築工程補充合同範本》。

(4)向監理公司提供的辦公房屋及設施的要求:提供1間裝有水電的辦公場所及3套桌椅辦公設施,並承擔水電費。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承包人負責。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承包人負責。

(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當地相關部門要求進行。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維護:承包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對臨時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設施進行維護。如果施工現場承包人數量較多,則由發包人聯合所有承包人進行協商。但維護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10)電梯井內的腳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負責。

(11)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劃定的區域佈置臨建設施。 

(12)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範圍內所有文明施工與安全生產責任。 

(13)承包人必須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進度款,做到專款專用。 

八、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進度計劃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年 月 日前重新確定並提供。

1.2上述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經發包人確認後實施。

2、工期延誤

2.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雨水天不作工期順延;

2.2當承包人本月的實際施工進度不能達到該月進度計劃(即第八條第1項所確定的進度計劃,下同)的70%時,發包人將暫不予支付該月施工進度款,並推遲到下月與下月施工進度款一併支付,當承包人持續兩個月或兩個月以上出現以上情況,發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內尚無具體整改調整工程進度的應變措施,發包人當視承包人違約並有權採取一切有效的強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現場施工管理,以確保工程工期順利推進,並由承包人負責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如承包人拒絕、阻止發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發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誤不能得到及時糾正,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進度工期延誤的,從延誤的第五天起,每天罰款10000元(人民幣壹萬圓整),累計計算。

2.4承包人未按進度計劃完成第一個月進度計劃工程的70%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2.5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延誤進度工期累計達30天,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九、質量與驗收 1、質量要求

1.1承包人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質量標準、驗收規範進行施工,對質量通病採取強有力的措施,確保質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衛生間、門窗、外牆面幾個容易發生滲漏的部位應重點監控。如部分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2達不到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及安全標準時,發包人有權拒付剩餘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達到約定的標準後,發包人才支付剩餘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約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賠償發包人的相關損失;如超期30天的,發包人有權單方面重新組織施工隊伍將剩餘工程施工完,由此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修正某項質量缺陷,則發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2.1中間驗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及工序。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甲方:公司

乙方:樊分公司

襄樊和馳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甲方)開發的和馳上品綜合樓工程由泰州五建襄樊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施工,雙方於20xx年3 月28日簽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現該工程已施工至主體六層,按合同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20 %的工程款。爲不影響工程進度,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2、 在9月28日前付清貳佰伍拾伍萬元整。 在後期施工中,乙方墊資四至十五層直至混凝土結構主

體工程,中途甲方不再付款。

3、 主體混凝土工程結束經驗收後,甲方一次性按原合同約

定一個月內付給乙方工程款。否則,甲方按人民幣壹萬施工合同補充協議元/天賠付給乙方。

4、####

5、######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工程結算時,甲方按最終決算價款的5%補償給乙方。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合同是承包商在工程過程中的最高行爲準則。承包商在工程過程中的一切活動都是爲了履行合同責任。所以,廣義地說,承包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範圍。合同管理貫穿於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工程實施的各個方面。但從管理的角度出發,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保證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和任務。它是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和靈魂。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建立合同實施的保障體系,以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務性工作有秩序地進行,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  

二、監督承包商的工作小組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並協調各方面的合同實施工作。同時也應監督,協助業主和業主的工程師完成他們的合同責任,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三、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將實際情況和合同資料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離,對工程實施進行診斷,向項目經理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四、合同變更管理:  對合同變更進行事務性處理,如落實變更措施,修改變更相關的資料,檢查變更措施落實情況。  

五、日常的索賠和反索賠:  

1、與業主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  

2、與分包商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商與業主、總(分)包商、材料供應商、銀行等之間都可能有索賠或反索賠。::合同管理人員承擔着主要的索賠(反索賠)任務,負責日常的索賠(反索賠)處理事項。主要有:  

1)對收到的對方的索賠報告進行審查分析,收集反駁理由和證據,複覈索賠值,起草並提出反索賠報告。  

2)對由於干擾事件引起的損失,向責任者提出索賠要求;收集索賠證據和理由,分析干擾事件的影響,計算索賠值,起草並提出索賠報告。  

3)參加索賠談判;對索賠(反索賠)中涉及到的`問題進行處理。  項目合同管理是指對項目管理所涉及或發生的各類經濟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從談判、簽約、履約、過程控制到結算等一系列環節進行全過程管理。  合同管理制度  現根據公司要求,結合本項目具體情況,爲搞好項目成本覈算和成本管理工作,提高項目的管理水平,使項目的成本管理水平走上一個新臺階,特制訂項目部合同管理制度,請項目各(科)室嚴格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實行招投標制度:  材料採購、勞務、分包等合同實行招投標制度,凡萬元以上的項目(含一萬元)鬚髮出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由各專業技術部門負責根據圖紙、技術要求和供應時間共同起草,對於工程數量由技術和成本室共同覈對籤認後,作爲合同數量。由項目各專業技術、工程及材料聯合對材料供應商、勞務、分包單位進行考察,並寫出詳細的考察報告,根據考察報告,確定投標單位,投標文件收齊後,由項目工程、技術、材料、成本、經理等聯合組織開標,根據考察的結果和投標價格確定中標單位。  

二、合同管理:  

1.成本經理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項目的合同管理工作。項目任何直接費用支出均應簽定正式合同,並按已經定出的原則做好成本分析工作。合同文件及相關資料原件由成本經理統一保管,具體執行人員可執有副本或複印件。  

2.材料合同由材料室負責起草和管理,合同草稿實行各室傳閱、修改後定稿,定稿後的合同各室應嚴格按照規定條款執行。  

3.勞務和分包合同由成本室負責起草,合同草稿實行各室傳閱、修改後定稿,定稿後的合同各室應嚴格按照規定條款執行,對於合同外發生的工作和內容必須由用工和派工人在當天籤認,每月____日前由工程經理將當月各隊所有結算資料轉交成本室覈算,當月不交或隔月上交者成本室不再予以結算。  

4.項目經理組織責任人員對重要的合同文本進行學習,提高員工的合同意識。各業務主管人員以合同爲日常管理的依據,加強對合同履行情況的追蹤,並及時做好記錄。各業務科室主管向成本經理提供分包單位和供應商的合同履行情況及相關證據。成本經理在進行工費、材料費等費用支出結算時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況爲依據。  

5.嚴禁後補合同。  

三、變更洽商管理:  

1.項目對甲方的洽商,必須先辦理完變更洽商,當天交一份給成本室備案,成本室根據變更洽商內容::編制工程概算或預算上報給甲方,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變更洽商內容的施工,否則不能進行變更洽商的施工。  

2.對於勞務、分包和材料採購的技術交底應與變更洽商應嚴格區分開來,變更洽商應附有甲方籤認洽商的原始資料,方可進行調整合同價款,否則不能調整合同價款。技術交底只是作爲工程施工的依據,而不能作爲變更洽商和結帳的依據,凡以技術交底作爲結算依據者,成本室一律不予認可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承包單位(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稱:

質量要求: 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預算造價爲人民幣 ¥: 元 工程期限: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

甲乙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解決施工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組織設計交底;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參與設計交底;做好施工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三、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在組織施工中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主動配合甲方完成驗收工作後方可進行下一個施工環節。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做好設施安全防護,如果乙方因疏於防範、操作不規範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負全責。

六、在組織施工過程中應科學規範、統籌安排。如因技術原因或操作不規範導致原材料浪費,乙方應承擔責任如數償還相關費用。

合同份數及相關說明: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20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甲方將---科技有限公司網絡及佈線工程委託乙方負責施工。爲明確雙方權利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科技有限公司網絡及佈線工程

二、工程地點:---工業製造城

三、工程內容:網絡及佈線工程、弱電橋架安裝及室外光纜布放、網絡設備安裝調試、標籤識別。

四、網絡及佈線工程量清單見附件1,技術方案見附件2。

五、合同工期

合同總工期爲:60個工作日。

六、合同總價

1、工程總價(含稅):人民幣217175.00元(大寫貳拾壹萬柒仟壹佰柒拾伍元整)

2、本工程總價包乾,工程造價不因國家政策、市場因素、商業風險等原因引起的人工、材料、機械設備價格變動而調整。

七、承包方式:

乙方按工程造價以包工、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設備安裝調試以及標籤識別的方式承包。

八、工程款項支付時間和方式

1、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3個工作日內日,甲方預付合同總價的30%即65152.5元(大寫陸萬伍仟壹佰伍拾貳元伍角整)。

2.乙方開工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預付合同總價的35%即76011.25元(大寫柒萬陸仟零壹拾壹元貳角伍分整)。

3、乙方施工完畢後,甲方組織驗收;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且在乙方開出正式發票後,甲方付合同總價的30%即65152.5元(大寫陸萬伍仟壹佰伍拾貳元伍角整)。

4、餘款即合同總價的5%即10858.75元(大寫壹萬零捌佰伍拾捌元柒角伍分整)作爲工程的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質量保證期內工程無質量問題,且乙方全面、適當履行質保義務,期滿後支付乙方。

5.付款賬號:公司名稱:---科技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深圳--支行

銀行帳號:------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

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檢查工程進度、質量,及時按照相關規範組織工程驗收工作。

2)配合現場協調工作。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施工圖紙/要求編制施工計劃、施工質量檢驗計劃,經審定蓋章後,送甲方審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施工期間嚴格按照各項計劃進行施工。

2)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隨意變更施工圖紙/要求及說明書,如對設計圖紙/要求有異議須變更時,應取得甲方及設計單位的同意,取得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進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期間,如有技術問題或需甲方解決的問題時,必須書面上報甲方,否則,甲方不予答覆。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加強施工管理。落實一切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設備、人身事故及非因甲方責任引起的第三方的人身、設備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沒有按規定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甲方有權責令停止工程的進行。

十、驗收

1、工程驗收

網絡及佈線工程安裝完畢、設備安裝調試完畢試運營後,技術方案中的工程、設備安裝要求確立的標準進行驗收。隱蔽性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按技術方案標準驗收。

十一、質保與維修

1、從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工程的質保期期爲1年,從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質量保證期內,因工程質量所產生的問題,乙方應免費修復。

2、乙方服務響應時間:緊急維護請求2個工作日內上門響應;非緊急維護請求,乙方維護人員必須在維護請求發出後的5個工作日內上門響應。

3、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技術支持,並根據甲方的需要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免費培訓。

4、質保期滿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擔此工程維護工作,乙方僅收取材料費用。

十二、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完工的,每延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遲延超過30個工作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總工期將往後順延。

2、甲方延期付款超過7個工作日的,每延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期應付款項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誤的,付款時間將往後順延。

3、因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應支付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違約方仍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十三、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十四、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其他約定條款

1、甲方指派專人作爲本合同的執行者,由其負責本合同履行的行爲。

2、乙方指派---作爲本合同的執行者,指派---作爲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執行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21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願把 改造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爲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範圍: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造價: 元(大寫:)。

二、工程期限

根據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總工期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況需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開工日期爲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總工期 天。

三、本工程竣工質量爲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施工和標準進行施工;

四、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

本工程按進度付款,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商爲準。

五、其它約定

1: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負責制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 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2: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 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爲所有乙方安裝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 據需要爲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的違章作業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現場安裝施工的行爲完全負責,乙方安裝施工人員不得違 章作業,不得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防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 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2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務院建設部有關建設工程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山西省有關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徐莊新村東3排2號加層

1.2工程地點:徐莊新村東3排2號

1.3工程內容:加層磚混結構

第二條 工期

計劃開工時間: 20xx年6月6日 ;

計劃完工時間: 20xx年 7 月 6 日

第三條 工程質量要求期。

本工程按圖紙設計及國家現行相關規範施工,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第四條 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4.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2合同價款(大寫):肆萬陸仟元整¥:46000 元

第五條 甲方項目負責人及甲方義務

1、甲方義務:

甲方向乙方提供水、電接入

第六條 乙方義務

7.2.3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保證工期、保證安全生產,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妥善安全措施,乙方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違反操作規程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責任。

第柒條 材料和設備

工程所需材料和設備,均由乙方採購,產品質量必須合格。

第八條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第九條 工程分包

本項工程合同涉及內容均應由乙方完成,不得分包。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付款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煙囪工程施工合同 篇23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300足  球場環形塑膠跑道面層(格林斯博牌13厚全塑型自結紋塑膠面層),籃球場(4塊)、排球場(2塊)塑膠面層(長河牌4厚型硅塑膠面層)。  

二、勞務作業人員  

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直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根據工作需要向甲方提供的作業人員應滿足甲方的進度要求,要求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具備本工程施工作業的相應技術能力。  

三、承包方式及範圍  

3.1、承包方式:。 

3.2、工程承包範圍及工作詳細內容:  

3.2.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塑膠地坪專項施工方案》報送甲方,由甲方上報監理單位審批;  

3.2.2、乙方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組織專業施工管理人員及勞務人員隊伍,報甲方存檔。  

3.2.3、乙方根據項目工程量及時進行施工機械、材料的組織和計劃,必須達到一次性滿足工程需要。  

3.2.4、進場施工前將乙方公司資質等單位相關資料複印件加蓋公司行政章報送甲方進行資質報審(一式四份)。  

3.2.5、乙方材料進場後及時將原材料的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原件(材料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等一式四份)報送至甲方資料員,並請甲方、監理單位進行現場見證取樣,將材料樣品送至相關檢測機構進行化學成分的檢測,檢測評定標準按照《上海團體標準》(301X1002-C003-20)執行,經檢測合格後,由甲方向監理單位進行材料報驗,監理單位批准使用後方可用於工程施工。  

3.2.6、根據批准的施工方案進行塑膠地面基層進行清潔及相應處理,封底找平層施工前進行基層隱蔽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封底找平層施工,保證基層清潔、固化完整。  

3.2.7、封底找平層施工後必須保證場地平整、無坑窪、不積水,經淋水試驗後,查找積水位置,進行積水修補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2.8、每道工序的施工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且按照規定需進行隱蔽驗收的必須提前通知甲方及監理單位進行隱蔽驗收,經隱蔽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2.9、乙方負責施工承包範圍及作業面周邊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沒工作班必須做到活完料盡場地清,並負責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保證不損壞已施工成品或自身成品不被損壞,不污染現場或成品,若有損壞或污染由乙方負責。  

3.2.10、乙方負責自身安全,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或施工場地外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費用。  

四、工程款支付  

合同簽訂乙方主要材料進場經取樣檢測合格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造價的30%,全部加強層施工完成經驗收合格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造價的30%,工程完工並取得合格的質量檢測報告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造價的  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天內,乙方上報工程竣工結算報告,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按照結算總價的95%支付乙方工程款,剩餘5%作爲保脩金,保修期爲________年,保脩金在保修期滿________年後30天內無息退還乙方。  

五、工期  

合同簽訂後,乙方即行組織施工,本工程工期爲____日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於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因乙方組織不力所致的工期延誤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20元天的工期延誤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所承擔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質量與驗收  

若因乙方原因不能一次驗收合格,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若需返工處理的.,乙方必須無償返工,直至合格爲止,還需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總價1%的質量違約金;施工過程中和工程施工完成後,經監理單位現場見證取樣(原材料和成品),樣品封存後送至業主指定的華工理工大學運動場地合成材料檢測中心進行相關項目的檢測檢測評定標準爲《上海團體標準》(301X1002-C003-20),工程完工後由建設單位委託相關檢測機構進行塑膠面層的化學成分釋放空氣環境檢測,如上檢測項目如一次性檢測合格,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七、質量保修期限  

本工程保修期爲________年,在此期間因乙方的材料質量或施工所致的質量  缺陷或質量問題,乙方需提供無償維修服務;質保期爲________年,在保修期外、質保期內發生人爲或其他非乙方原因所致的損壞,乙方提供有償服務,具體費用乙方向業主方適當收取材料費和人工費。  

八、甲方權利和義務  

9.1、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用水、用電及場內材料運輸通道和材料堆放場地;  

9.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9.3、甲方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所有工作具有監督和管理權,甲方有權對違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質量管理規定的行爲具有制止、指正和處罰權。  

9.4、負責工作安排,質量規範、安全操作、生產技術等方面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9.5、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  

9.6、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  

9.7、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9.8、向乙方負責人進行安全和技術交底,編制工期控制計劃,審查承包人編制的詳細施工作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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