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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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1

發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精選20篇)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1.1、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含如下內容:地下室基礎承臺及基礎樑的開挖、樁頭的破除、開挖後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採用人工整平、磚胎模完工後的回填整平、多餘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機甩到地下室主道的兩側後由甲方負責外運。工程總價:按下室佔地面積_______元(此價格含不可考慮的因素,沒有任何價格調差)。工期:

第2條:合同使用標準和法律2.1、合同使用標準:

2.2、適用法律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第3條:甲方工作3.1公佈工地各項管理制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進行檢查、督促,監督施工質量並協調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3.2按照合同條款按時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不能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施工任務,或發生重大失誤導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4負責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好安全設防。

3.5對乙方違反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人員甲方有權清理出施工現場。乙方不服從甲方現場施工員的安排,不能按時、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務(或整改內容)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完成,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對消極對待、屢教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中途退場的,甲方有權不付任何工資費用。

第4條:乙方工作4.1乙方須安排一個負責人長期呆在現場協調工作,至該工作內容全部完成爲止,

4.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測量出的樁頂標高進行破除,標高測量中乙方必須派人員配合,嚴禁用炮機鑿除,人工破除過程中不能傷及樁鋼筋,破除後的樁頭必須保持平整完好。預留鋼筋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所預留。破除完的的樁頭由乙方用挖機吊出基坑,並掩埋在車庫底板以下。

4.3前期進場必須保證有一臺大挖機和兩臺小挖機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進度相應的增加機械人員,如進度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完成的50%結算。

4.4乙方進場後,甲方負責提供住宿及生活水電,乙方自帶破樁工具(包括空壓機)。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緊密配合,確保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上班必須安全帽,穿膠鞋,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各種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須保證施工進度,如進度嚴重跟不上,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條:工程款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地下室後澆帶分成六塊,每塊墊層砼完成後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餘款項待地下室墊層全部澆築完一週內全部付清,甲方違約的責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應承擔乙方停工期間的一切損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稅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據。

第6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後合同自行終止。

第7條:合同份數:甲乙雙方各執2份。

第8條:合同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用補充協議補充或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2

公司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在  公司承包的《 》,就該《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範圍及內容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由三方聯合按比例投資完成甲方

第一條 聯合宗旨、項目和範圍

聯合經營宗旨: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 聯合經營項目:建築工程

第二條 聯合投資各方均以該項目開發負責人 與甲方所簽訂的《 》工程前期墊資價款作爲聯合投資範圍。

第三條 聯合投資方式、比例、覈算方式

投資方式:

(1)甲方以現金作爲投資。(投資 )

(2)乙方以現金作爲投資。(投資 )

(3)丙方以現金作爲投資。(投資 ) 投資比例:

(1)甲方佔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2)乙方佔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3)丙方佔工程項目的 %(按 %出資,承擔虧損,享受分紅)。

覈算方式:僅對聯合經營的範圍實行獨立覈算。

第四條 聯營各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乙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丙方:對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行使建設性意見表決權,享有紅利、出資、承擔虧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第五條 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聯合經營範圍的全部所得,在除去全部成本和開支後,其餘爲紅利,按投資比例分配。

該項目獨立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聯合投資雙方對該債務在投資範圍內,按投資和分紅比例承擔虧損。

第六條 聯合 投資各方按約定投資多少按實際需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聯營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依期如數支付投資時,視爲違約,每逾期壹日,違約方應向聯營體繳付其投資額的1%作爲違約金。

2、由於聯營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投資額的10%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並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守約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爲給聯營體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丙和各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書經甲、乙、丙各方蓋章或簽字捺 印後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3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爲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

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

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

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

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稱簡乙方代表):

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爲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

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工程的合同價款爲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爲說明。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

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

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

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 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爲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爲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

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

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託監理。

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

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爲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

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

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

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

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覆,可視爲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

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爲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

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

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爲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爲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

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

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爲趕工提供方便條件。

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爲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

樣板間作爲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乙方準備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爲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

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與調整。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

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爲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 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後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

乙方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爲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爲已被確認,作爲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

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

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爲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

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

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 乙方供應材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

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

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

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

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方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

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爲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

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 爭議。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委員會仲裁。

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爲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產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爲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

甲方要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

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

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

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內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 保險。

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爲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爲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

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工期天數: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標準、規範:

3.3 適用法律、法規: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

5.2 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範圍:

第六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

6.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八條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8.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8.3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繫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

8.4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係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8.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8.6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7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

第九條 乙方工作

9.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9.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9.3 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

9.6 保護建築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

9.7 建築成品保護的措施:

第十條 進度計劃

10.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0.2 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15.1 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17.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

17.2 質量評定部門名稱: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九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 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

20.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預付款

21.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1.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1.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3.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5.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六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33.1 結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33.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33.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33.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34.1 保修內容、範圍: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34.4 保脩金利息:

第三十五條 爭議

35.1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違約

36.1 違約的處理:

36.2 違約金的數額:

36.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第四十一條 保險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44.1 合同副本份數: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4.3 合同制訂費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4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工程施工事宜達成協議並形成如下條款,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公園道西側

3.結構類型:框架,地下二層,地上三十層,地下車庫約4萬㎡, 共計約20萬㎡.

4.合同價款:合同價款以正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確定的數額爲準。

5.施工場地條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備供應施工用水機具;施工場地道路由乙方負責,公共道路由乙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提供施工用電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量和用電損耗支付水電費,具備施工條件)。

6.工期:合同工期爲兩年,開工日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總工期爲: 天。

7.工程質量:合格, 文明施工達市級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範圍:全部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樁基礎、土建、給排水、暖通、電氣內容。下列項目:電梯、消防、噴淋、通風、弱電等專業分包項目乙方負責預埋、預留等內容。配合專業分包工程項目的界限:

a.基礎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內。土方回填運距據實簽證爲準。

b.電梯、消防、噴淋、通風、弱電等專業項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本工程合同(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轉包和分包整體工程,一經發現,立即終止合同,按乙方違約處理,並由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實施處罰。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時提供正式收款發票。

1、乙方墊資施工至正負零後7日內撥付已完成工程量價款的80%,以後每月撥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報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審覈並支付已完工程量價款的80%,如果甲方沒有審覈完畢,按乙方上報的工程量計算並撥付。

2、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90%,結算完成後30日內甲方向乙方撥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 。

3、剩餘工程結算款的5%作爲工程質量保脩金,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十五日內支付質量保證金總額的60%,滿兩年十五日內支付至質量保證金總額的80%,滿三年後28日內一次性付清。

4、甲乙雙方竣工計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結算書次日算起2個月審覈完畢,結算中雙方如有爭議必須通過當地造價部門裁定。

四.結算方法:

1.工程造價:土建安裝工程造價按一類取費總價不下浮,作爲甲乙雙方工程結算造價。

2.執行《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全國統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河北省消耗定額》、《全國統一建築安裝工程消耗定額》及相關定額,相關費用標準編制施工圖結算,認價以外的工程材料價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價信息》爲主,造價信息沒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設備、材料價格。採用經甲方確認的市場價格調整(輔材及週轉、攤銷材料不做調整):機械費、人工費、措施費項目按定額規定計算並調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項工程,乙方可以針對相應的安裝工程收取合同價款的2%的配合費,該總包管理費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後支付給乙方。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專業發包工作,服從甲方總的計劃安排,爲專業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條件,總包方收取相應的合同總價的2%配合費,分包工程稅收由分包方承擔。

4.採購價格的認定:採用造價信息價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價格爲調差依據,採用市場價格的,雙方認定的價格爲調差依據,進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價格的認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價格下降時,以逾期的材料價格爲調價依據;工程逾期,但材料價格上漲時,以批准的工程計劃規定的完成時間的價格爲調差依據。

五.工程設計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應根據項目實施的具體情況按照合同明確的範圍,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變更內容進行現場簽證。凡屬於工程計劃(或變更)範疇的工作內容,必須按計劃(或變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現場需簽證的工程洽商或工程變更和涉及工程項目增加你的必須由甲方、監理方和乙方授權代表籤蓋章生效,乙方必須將現場簽證原件彙總編輯成冊作爲工程結算的依據,由此發生的工程費用結算方法執行第四條。

2.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發生後一個月內因乙方責任不辦理籤手續將不增加價款調整(如果屬於減項則調減工程價款)。

六. 材料進場要求及計價

1.及主體工程質量及影響小區統一效果的設備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廠家,乙方採購,範圍有:鋼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塗料、牆磚、花崗岩、隔牆板、鋼筋螺紋連接、散熱器、給排水採暖管材。其中鋼材:唐鋼、承鋼、首鋼本廠產品及河北鋼鐵集團

2.指定品牌的材料設備甲方認質認價,由乙方提前做好計劃並負責購買。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設備嚴把質量關,材料設備進場前必須做好檢驗,做施工規定的必要的試驗等。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質量負有全部責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試驗檢驗費由甲方承擔。試驗單位須經甲方、監理單位認可。工程定位放線由規劃局負責的部分。費用由甲方承擔。

3.進場材料設備與設計和樣品要求不符合的產品,甲方和監理方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監理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程管理

1.甲方委派工程師現場代表,負責協調各方關係並代表甲方對施工圖設計、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的確認等進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

2.乙方委派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本工程施工管理與服務工作,協調現場內所有專業施工隊的現場施工組織、管理、進度、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護、所有材料設備保存,履行本合同約定內容。

3. 乙方現場臨時設施,各分項加工場地、捲揚機、上料架場地要按照施工總平面圖佈置,不得影響外網管線及相應配套附屬設施工程施工。

4.工程竣工後(以質監站驗收日期爲準)90日內,乙方按照《城建檔案移交目錄》的標準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資料,同時乙方必須爲甲方提供辦理竣工備案手續的所有相關資料。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其承諾或不服從甲方及監理的管理,甲方有權直令施工單位出場並終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範圍內的實際工程量並執行河北省定額基價進行結算(材料價格調整執行第四條款第二條),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凡工程存在質量隱患或即成事實的,乙方必須改正;對存在質量隱患或發生質量缺陷不改正的,每發生一次,甲方視具體事項給予經濟處罰,由每次向乙方撥付工程款時扣除。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5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____市保護消費合法權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

7)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爲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爲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登記並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______區(縣)_______路______弄(村)______號______樓___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__廳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總價款: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其中:材料費:____,人工費:____;管理費:___,設計費:____;垃圾清運費:___,稅金(3.41%):____;其他費用:_____.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天。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僞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____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略  注:裝飾工程有形市場另有規定的,亦可按市場規定辦理。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六、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_________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X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並承擔承擔有關費用。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現場交底。  

(2)指派_________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爲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發包方(簽章):承包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6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書

(  鑲 貼 工  )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書,以約束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建築高度:      米 

建築層數:      層                結構類型:框架(磚混)

二、承包範圍與內容:

室內的地磚、廚房、衛生間鑲貼牆磚及材料運輸。

三、承包方式:包人工費 。

四、承包價格:按實貼面積計算牆面    元/M2;地面    元/M2。

五、工程期限:從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結束(遇不可抗力順延工期,若無故拖延一天,罰款1000元)。

六、付款方式:工程結束付工程造價的80%,交工後一個月內付15%,餘下5%維修期滿付清(建立身份證複印件式臺賬,人及證件必須相符,本人簽字並按手印)。

七、質量要求:

1、乙方承包的分項工程按國家質量標準驗收,必須達到合格或優良工程驗收標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圖施工,按規範施工,按現場技術人員制訂的方案施工,聽從現場技術人員的指揮,積極主動配合其它工種人員的工作。

3、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尺寸,按規範要求排磚、拼縫、鑲貼,表面平整度必須符合要求。並做好已鋪貼好的成品保護工作。

4、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達不到規範、標準要求,造成返工所發生材料及人工費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予計算工作量。工期不予順延,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機具的控制:甲方提供垂直運輸機械,其餘運輸工具及鋪貼工具乙方自備。

九、安全要求:工人必須持證上崗,進工地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操作,必須按照國家安全施工規範標準要求施工,禁止違章作業,否則出現工傷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

十、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停工或窩工延誤的,每延期一天乙方自願支付甲方違金1000元。

2、乙方應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建築物及設施,如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3、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 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 其他約定:

1、乙方應自覺愛護甲方施工現場內的機械、工器具等其他財產且有保護本班組及其他班組成品半成品及其他勞動成果的責任,如有破壞將追究其相關責任,工作完成後需及時清理場地;做到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節約材料,合理利用材料,杜絕浪費,如有浪費則按其浪費部分價值的二倍在結算中扣除。

2、其它未盡事宜,甲、乙方隨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結束內有效,待工程結束後自動作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爲了切實搞好安全生產,杜絕安全事故,保護職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使企業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聲譽,特制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現場防護設施,如腳手架、安全網。做好安全防護。

2、及時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

3、安排專業電工負責施工用電的安裝。

4、給乙方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和崗位操作規程交底。

二、乙方責任:

1、認真學習有前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高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和自身防範能力。

2、自覺遵守行業紀律、禁令,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上下班途中安全。

3、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做到不違章操作,堅決抵制違章指揮,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項目部均有權制止和給予處罰,清退。

4、在施工中發現有存在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向項目部領導或專(兼)職安全員報告,整改後經複查確實無隱患方可施工。

5、做到十個不準:

(1)不準無證開機;

(2)不準在工地內穿拖鞋、光腳在現場作業;

(3)不準破壞公共設施和公共財產;

(4)不準在工地上隨便大小便;

(5)不準在吊籃內乘人;

(6)不準在工地上;

(7)不準上下一線同時作業;

(8)不準隨意向外拋物料;

(9)不準違章作業;

(10)不準隨意亂掛亂接電器設施。

6、做到十個要:

(1)要熱愛我們自己的企業;

(2)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3)要維護職工之間的團結;

(4)要遵紀守法做一個合格的公民;

(5)要遵守一系列有關質量、安全的規章制度;

(6)要愛護集體和個人財產;

(7)要搞好集體和個人的清潔衛生;

(8)要服從管理,聽從指揮;

(9)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

(10)要提倡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7、做到安全三不傷害;注意自己不傷害自己,注意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讓別人傷害自己。

三、其它:

1、如果由於乙方在施工中違章操作或領導、工友提醒應注意安全,自己還是思想麻痹不注意安全而發生事故,由乙方自我承擔責任。

2、在非上班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無論在工地內還是工地外,都不讓項目部和班組承擔損失,均由本人承擔。

3、如果家屬、小孩來探親,自己租住房子,不住在工地內,不帶小孩進工地。家屬不上班的,無論在工地內還是工地外,發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雙方簽字生生效,離開工地終止。

甲方: 乙方: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建保鮮庫工程,爲使工程順利進行,遵照《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洽商,特制定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冷凍庫(177;5℃)、冷凍庫-18℃  

2、工程尺寸:冷凍庫:  

3、工程地點:  

4、工程合同總價款: 元整  (:

元)  

5、施工時間: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收到全額工程款60%後開工承建。  

二、工程質量標準及要求:  

1、製冷系統符合製冷行業安裝規範;  

2、實現全自動控制;  

3、保鮮庫達到177;5℃,冷凍庫達到-18℃。  

三、工程內容及項目價格:  

1、保溫  

2、採用高密聚氨酯噴泡1000元3(27.543,計27540元) 立方米數按實際測量爲準。  保鮮庫製冷系統:採用高配製冷系統  機組採用國產原裝比澤爾壓縮機8.2,8500元  冷凝器採用足平純紫銅管冷凝器:2500元  原裝足平吊頂風機:5800元  國標貯液罐:650元  國標膨脹閥:400  國標電磁閥:330元  冷庫專用低溫製冷劑:850元  銅管及保溫材料:1500元  支架及排水管:150元  包裝、長途運輸費:350元  國標過濾器:150元  國標電線、電纜:200元  冷庫專用微電腦電控箱:800元  高密聚氨酯發泡保溫門:1650元  高低壓油壓壓力錶:120元(60215;

2)  安裝調試費:1600元  合計:25,550元  冷凍庫配置方案與冷鮮庫一樣,冷凍庫保溫門1500元,255X0215;2-150元50950元  總計:78490元  

四、合同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應付總工程款的60%即47094元后開工承建,同時合同生效。  

2、機組設備到現場後,再付餘款的80%即25117元。餘款待工程結束後,一次性結清。如到期不付款,甲方每天向乙方付工程款5%的違約金。  

五、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

1)負責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將動力電引至乙方冷庫微電腦電控箱內。  

(2)負責提供庫房供乙方存放冷庫必用的設備和材料,協助乙方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

3)履行本合同應盡其他未盡事宜。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範,安全文明施工,如發生責任事故應由乙方承擔。  

(2)工程未交付使用前,協助甲方做好保護工作。  

(3)冷庫內部涉及的土建工程由甲方負責施工,達到乙方工程要求標準。  

(3)堅持質量第

一、信譽至上的原則,乙方採購的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規範要求,手續齊全,並附有國家質檢部門認可的質量證書。  (

4)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工程保修期爲________年,終身維護。________年內因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除電網電壓不穩、缺相或其他人爲因素造成損壞,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收到工程款後,本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簽署書面修改或增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注:如採用10.2比澤爾機組,相差3000元215;26000元。如採用國產谷輪機8機組,相差1000元215;220元。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________年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爲規範企業管理,增強競爭意識,工程實行承包施工。甲、乙雙方以樹立“金洲杯的質量目標及創建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目標”從嚴從精爲管理前提,據此雙方依據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見附補充說明。

四、施工日期:20xx年冬季放假前必須完成主體砌築,否則按總人工費的20%處罰。(20xx.10.28-----20xx.12.18)

五、安全、質量等級:金洲杯及市級安全文明工地

六、承包方式:包清工

七、承包價格:按建築面積,按每平方米 元計算(含二次結構,砌築工程包括牆體中的現澆及預製砼構件。建築面積計算執行藍圖標註面積,合計 平方米計款: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負責材料的供應,因材料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負責;

2、負責工程施工的交底,建設單位的聯繫工作及外界一切關係;

3、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出現工程質量不合格及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利責令乙方整改,所出現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並追加損失的2~3倍罰款;

4、甲方造成的因材料不及時,其他工序不具備操作施工的前提下,在有效時間超過12小時以上的,甲方應付給乙方相應補償;並順延工期;

5、甲方發現乙方浪費材料;按原物價的5倍罰款;

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2、 乙方根據工程組織人員,進行施工;

3、 嚴格按照施工工程範圍提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用量計劃,提前三天提交甲方審批及採購供應,遲報造成停工,甲方概不負責.

4、 乙方需嚴格按施工要求和有關說明及變更,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期交工。(圖紙變更,根據實際情況工期順延)

5、 負責現場和班組自檢資料和班組技術交底及安全交底。

6、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熟讀建築圖紙及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分項工程完成後必須達到驗收標準;

7、 做到文明施工。做到不擾民,不隨意在居民區大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次。

8、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在施工期間的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打架鬥毆及偷盜。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並清除工地。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9、 出現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罰總造價的2%。如乙方無故停工七天以上,合同自行解除,甲方不予結算人工費。由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追償的權利。

10、 乙方必須按甲方施工進度組織人員進行施工,因乙方人員少、組織不力等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進度工期完成,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他人員、隊伍進行施工,由此造成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11、 如達不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標準倒扣總人工費的5%。

十、付款方式:

1、 按建築面積,按每平方米 元計算,主體階段:按進度地下室6、7~頂層分兩次60%撥付。主體完成驗收後付到總人工費的95%,留5%抹灰完成後付清。

十一、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安全教育管理,嚴格按安全要求及施工程序操作,正確使用好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如出現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因違章施工或操作失誤出現的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二、補充說明

1、 施工內容:

(1) 按照本工程圖紙的設計及現行的規範的要求進行的所有砌築工程、預製過樑、預埋件等。(含二次結構)

(2) 所有落地灰做到及時回收利用,牆體及時養護,廢料集中堆放。

2、施工要求:

(1) 砌築工程的砌築砂漿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必須按配合比要求進行砂漿的配比。

(2) 砌築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施工質量驗收統一規範要求。

(3) 出現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罰總造價的5%。停工超七天,視乙方自動退場並不結算人工費。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加陪償。

十三、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人工費結清後廢止。

3、 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處理,雙方協商不成可上訴東營區人民法院。

甲方代表: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乙方代表: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爲關心、愛護施工人員的安全着想,使“安全第一,生產必須安全”真正有效地落實到實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乙方進場施工前,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細緻的安全檢查,查看外牆腳手架搭設是否安全、完備,查看腳手架扣件是否牢固、有無鬆動,若達不到安全施工要求,必須上報甲方及土建方,經整改達到安全施工條件後方可進場。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腳手架以及竹排,但竹排的質量檢查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在本工程使用質量不合格、老化、腐爛的竹排,並承擔竹排檢查不力造成的安全責任及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三、乙方施工作業時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帽、安全帶由乙方自備),承擔因不戴安全帽、不繫安全帶造成的安全責任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現場業主、甲方、監理公司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並認真聽取各方對乙方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及時補救和更正不符安全要求的操作,乙方承擔不服從現場安全管理、不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所造成的安全責任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乙方負責甄別僱請的施工人員身份,不得僱傭童工、刑事犯罪人員以及不適合外牆施工作業的人員,負責監督僱請的施工人員不得帶家屬和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人員作業前禁止飲酒,施工現場及作業時禁止嬉戲打鬧,禁止使用、移動與施工無關的機械設備及標誌牌。乙方承擔上述甄別不力監督不到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與之有關的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六、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因觸犯法律法規或違反《武漢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以及在施工現場以外發生的事故(事件),其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七、本安全施工責任書,甲、乙雙方一經簽字則具有法律效律。

八、本安全施工責任書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增設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11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工程面積資金來源: 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在學校行政會議上討論通過的計劃修理項目內容。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

五、合同價款

大寫:

合同價款的確定:由甲方對乙方所編制的工程預算書初步審覈後約定。

六、雙方代表

1、 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現乙方代表或乙方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或經雙方認可的分包單位不稱職或不能履行合同規定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撤換不稱職的人員和分包單位。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採取措施,姓名: 職務: 聯繫電話:

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乙方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聯繫電話:

七、甲方工作

甲方應按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的地點,在開工前完成場地清理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2、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並向乙方進行圖紙交底。

3、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要求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八、乙方工作

乙方應按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施工工藝作法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施工工藝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3、承擔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提供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文明、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並且承擔由於違反規定引起的罰款。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5、拆除的一切舊材料均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處理。

6、乙方必須愛護學校的一切財產,不得擅自動用課桌椅等學校的財產,否則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賠償,且必須做好原有綠化的保護工作,進場前,清點學校綠化現狀(所有苗木清單、綠地面積等),竣工驗收時,若有損壞,按其需修復的費用賠償。

7、乙方在施工中用水用電應另接裝水、電錶,工程完成後及時結算,如裝表確有困難,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水電費用,並簽定水電協議,作爲結算依據。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程延誤和損失的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

九、質量與驗收

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分部分項工程達不到合格標準,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必須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合格標準,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竣工驗收後,乙方必須在一週內,做好場地清退工作。

十、安全施工

乙方對施工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區域必須與學校的教學區域隔離,若不能完全分離的,應安排專人看護和維護秩序,防患於未然,承擔由於自己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傷亡事故的責任,非乙方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和有關費用。

十一、工程量確認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行政會議上討論通過的計劃修理項目內容施工,超範圍施工的內容不予結算,工程量必須及時簽證,隱蔽工程的工程量必須有甲方簽證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十二、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在合同簽訂後,開工前按合同價的 30% ,付 萬元。

2、工程施工完成,支付合同價的30% , 付 萬元。

3、決算資料交齊全,支付合同價的20 %, 付 萬元。

4、審價結束後,按工程審定價結清。(留審定價的5%作爲工程返修保證金,保修期滿後結清)

5、工程結算甲方委託有資質審價單位進行審價,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雙方同意決算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項目,由基建中心審覈。

十三、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1、該項目所需的主要材料的選用,應

2、乙方自購的其他材料的價格計取按上海市定額站施工期間的相應頒佈的“上海工程造價信息”建築材料市場指導價計取。

十四、竣工結算

1以及相應取費標準,其綜合費用取 12 %,人工單價均按35元/工日計。

2、 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30日內,向甲方提交竣工決算報告。

3、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結算報告後60日內給予批准或提出審覈意見。 十五、質量保修

1、 本工程全部竣工交付後的保修。按建設部80號令執行。

2、 乙方須在保修期內,派專人及時做好保修工作。

十六、合同份數

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留二份,普陀教育基建管理中心留一份。

2、工程質量保證書、廉潔協議、安全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留一份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普陀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備案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備案單位(蓋備案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12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工程內容: 。

1.4 承包範圍: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 。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 。

2 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xx)

、 。

2.3 約定標準: 。

3 工期

3.1 總工期: 日(爲日曆工期,幷包括法定節假日)。

3.2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爲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 7日內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爲不得作爲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爲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爲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 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於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於開工 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應於 日內審批完畢並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託的專業設計公司於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 設計變更

4.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4.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 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 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招標工程以中標價爲準。(應附中標通知書)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爲準。

5.2 本工程價款總計:人民幣 元 ,? 元。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4.1 預付款爲工程總價的 %,支付時間爲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4.2 工程進度款

乙方應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及相關質量驗收記錄,甲方應在3日內會同乙方覈實計量並檢驗工程質量。乙方無故不參加計量及質量驗收的,甲方計量視爲有效並作爲工程款支付依據;甲方逾期未作計量及質量驗收的,從第4日起乙方計量視爲有效並作爲工程款支付依據。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後,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應計算自確認延期5日後起算的應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4.3 工程進度款付至工程總價90%時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清。

6 材料設備供應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應主要材料設備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爲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應準確寫明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設計說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採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並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應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後,應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應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爲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 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爲 職務: ,

職稱: 。

7.2本工程項目甲方委託 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 職務:職稱:

註冊證書號: 。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爲 ,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髮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應予執行。

8 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後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8.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2.3 乙方代表認爲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應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 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場地,並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應措施費用。

9.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冬季供暖設備,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係,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9.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1.9 在原有建築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並不得有下列行爲: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牆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爲。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應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並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說明。

9.2 乙方義務

9.2.1 制定並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2.3 安全施工

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並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衛、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後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築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應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 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並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後,乙方纔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28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應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爲工程合格同意驗收,應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2.3 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竣工日期爲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爲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爲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28日內進行審覈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應承擔乙方相應的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1 違約責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 ‰的違約金。

11.3 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按已付工程進度款之和的 ‰支付違約金。

11.4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應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於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4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補充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13

發包方:

承包方: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論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二、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2、工期獎罰:本工程以發包方驗收通過爲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時,每推遲一天罰款元。

3、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工程量有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說明、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5、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發包方罰承包方總造價的。

四、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

1、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計價方法:

(3)合同價款(大寫):

(4)結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應及設備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經發包人認可後使用。

2、機械設備由承包方自備。

六、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審查承包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各種技術資料和工程預決算。

3、提供施工圖紙套。

4、負責組織工程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5、發包人指派同志爲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編制出施工方案,報發包方審覈,並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彙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同志爲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發包方執,承包方執)。

十、補充條款

發包方:承包方: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14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居間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居間事項:乙方協助甲方取得位於山西省交城縣開發區天鑄鑄造有限公司檢測中心工程施工項目總分包權。

二、居間任務:乙方爲上述項目提供信息、推介服務,並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總分包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關於 “居間人促成合同簽訂成功,委託人應當按按約定支付報酬”的規定,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間費用:

1、當乙方協助甲方取得該工程施工總分包權,土建部分按工程總造價下浮三個點做爲居間費用支付給乙方,鋼結構部分按工程總造價下浮六個點做爲居間費用支付給乙方。

2、付款方式:甲方收到預付款時,付給乙方15萬元。

三、本居間合同生效後爲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無條件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與甲方的其他相關承諾和居間不相牴觸,獨立執行,是甲方全體董事會成員一致的、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權或法人等變更影響,始終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不得私自或另行委託其它代理人、居間方與乙方介紹的該工程發包人進行工程承包相關事項;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視爲乙方完成代理委託,甲方同意無條件支付乙方中介費,作爲對乙方的補償;並同意對此補償費放棄所有法律權利及話語權。

四、制約條件:甲方如不履行本居間協議,乙方有權直接通過發包方扣取居間費,居間費用翻倍。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以下簡稱甲方)將在北五十家子鎮升弘養殖場建築工程承包給(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承包協議:  

一、建設物料及施工費用共239萬元,覈算標準如下:  

2、圈舍主體建築:圈舍總面積20平方米,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合計120萬元。  

3、辦公室及防疫室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20萬元。飼料加工車間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12萬元。  

4、青貯池3000立方米,工料費合計45萬元,乾草棚300平方米,工料費6萬元,沼氣池200立方米,工料費16萬元。  

5、院牆及廠區綠化、路面硬化施工及物料費20萬元。  

二、施工期限  工程建設自________年____月份開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工驗收。  

三、甲方前期撥付乙方預備資金50萬元,用於園區建設前期施工人員的日常生活及物料購置支出。此款項由甲方在工程結束驗收交付後由甲方從乙方施工費中一併扣除。餘款項189萬元甲方根據施工進度分3次支付給乙方。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認真履行協議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施工費用。  

2、爲乙方提供勞動食宿場所,保證水、電設施正常使用。  

3、負責維護乙方施工期間的正常生產秩序,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嚴格按甲方圖紙,在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施工。  

2、施工所用原材料應按甲方建築要求選擇,嚴格執行採購制度,保證原材料質量。  

3、施工期間負責施工隊伍的管理,保證施工安全,無責任事故。  

4、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如期交工。如延誤交工期限,負責賠償甲方相當於正常生產收入數額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1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範圍: 大雄寶殿 ㎡, 元 天王殿 ㎡, 元 鐘鼓樓 ㎡, 元 住宿樓及食堂 ㎡, 元

二、合同價款 (固定價格)

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三、工期: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的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範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施工過程必須作好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五.安全生產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時工地現場應採用圍護等措施,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款支付:

進場付款 元;

基礎±0付款 元;

完成主體一層付款 元;

主體完工付款 元;

工程竣工付款 元。

如甲方未按以上進度付款,乙方可停工,因停工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七、質保期: 一年

保修期限執行現行的國家標準《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缺陷期內由乙方負責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從乙方施工完成交由甲方使用時算起,保修期結束後產生的維修費由甲方承擔。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附則.

1.本合同發生糾紛後,當事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17

發 包 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簡稱乙方)

說明:本合同根據廣東省建設廳推行的《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施工合同》編制而成,作爲發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簽訂的版本,合同條款須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及承包人的投標文件內容適當調整補充;

第一部份 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拘留所遷建工程

工程地點:石鼔鎮原知青場

工程規模及內容:辦公樓4層,監房2層,高度16.5米,總建築面積6849.22平方米

結構形式: 框架

工程立項、規劃批准文件號:高發改審函【20xx】16號

資金來源:爭取上級支持,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解決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施工總承包(包括建築及安裝工程)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235天。

擬從 20xx 年 12 月 30 日開始施工,至 20xx 年 8 月 21 日竣工完成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要求達到國家建設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GB50300-20xx)合格以上。

五、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大寫): ;(小寫): 7 元。

項目單價:□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

詳見經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報價單或施工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 2.2 款賦予的規定一 致。

七、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 1 條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已閱讀、理解並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完成並 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已閱讀、理解並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和方法 支付工程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十、合同生效

訂立合同時間:年月日

訂立合同地點: 公安局會議室 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於 即時 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18

合 同 書  發包方:  承包方:  爲了順利地保質、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務,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建設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凱悅合作社雞舍搭建。  

二、工程承包方式:實行包人工、材料、機械設備和工用具、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質量要求:  基礎預埋鐵件,由乙方負責;立柱用直徑100,壁厚1.5,圓管; 檁條長4米,最小頭不小於60;頂板用30的隔熱板,0.37的彩鋼單瓦。牆板用50隔熱夾心板,窗子用鋁合金玻璃窗。  

四、工程承包單價:185元㎡,以滴水面積收方準。  

五、付款方式:屋架搭建完工後付工程總造價的50%,即萬元;總工程完工後付清全部工程款項。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

│ 發包方(蓋章):       │ 承包方(蓋章):        │

│ 法定代表人(簽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      │

│ 委託代理人(簽章):     │ 委託代理人(簽章):      │

│ 單位地址:          │ 單位地址:           │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 帳  號:          │ 帳  號:           │

│ 電  話:          │ 電  話:           │

│ 電  掛:          │ 電  掛:           │

│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經辦建設銀行 │    建築管理部門   │  鑑(公)證機關 │

│  (蓋章)   │     (蓋章)    │    (蓋章)  │

│         │             │          │

│         │             │          │

│         │             │          │

│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經辦人:  │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附件

附表一: 工程項目一覽表

建設單位:_________

┌─┬─┬─┬─┬─┬─┬─┬─┬──┬────┬────┬──┬──┬─┐

│序│工│設│棟│結│層│面│資│批准│ 投資 │工程總 │開工│竣工│備│

│ │程│計│ │ │ │ │金│  │ 總額 │ 造價 │  │  │ │

│號│名│單│數│構│數│積│來│文號│(萬元)│(萬元)│時間│時間│注│

│ │稱│位│ │ │ │ │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維修、屋外、管道、給排水等項目也應按此表逐項填寫。

附表二: 由甲方負責供應設備和材料表

┌────┬──┬──┬──┬────┬──────┬────┐

│材料名稱│規格│單位│數量│交料地點│ 到場日期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築工程施工安裝承包合同書 篇20

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業主委託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監理範圍。

2.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語及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3.下列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2)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3)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以及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郵子郵件等。

4.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5.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見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的專用條件。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實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

各執___份。

業主:(簽章)________ 監理單位:(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籤於___ ____年__月__日籤於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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