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機房施工合同(個人)(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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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機房施工合同(個人) 篇1

甲 方:

發電機房施工合同(個人)(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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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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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定。甲乙雙方就成都華府佰仕廷酒店有限公司發電機房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承包內容及範圍和方式:

(一)承包內容及範圍(含甲供材料、甲指材料、甲方分包工程):

成都華府佰仕廷酒店有限公司發電機房。

本工程具體承包範圍及內容包括:

1.包工包料按合同、國家工程規範、施工圖紙中施工內容施工,以及圖紙變更和補充設計等所包含的全部內容的施工。

2.所有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等工程(費用包含在合同報價中)。

3.其他要求乙方履行的任務和工作,其中包括但:

(1)施工材料爲空心磚、混泥土標準爲C25,沙石水漿標準爲m75、鋼筋用14#10#;

(2)按設計圖紙和工程施工規範要求進行和完成一切有關測試和檢驗;

(3)在施工時乙方須確保對工地附近現存之一切建築物、市政配套、消防通道等提供保護及維持正常情況;

(4)配合甲方分包工程的施工,所有配合費用均包含在合同報價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者分包單位另行收取費用。

(5)臨時性設施包括板房(必須採用建設局規定的A級防火板房)等一切工地安全設施及生活區場地平整硬化、臨時用水、臨時用電等,所有費用均包含在合同報價中;

(6)配合本工程的現場監測;

乙方需遵守城市有關當局現行的一切相關規定的情況下,於施工過程中委託第三方對整個工程進行監測,包括設計監測方案、建立監測點、裝設、定時測量結構之沉降及移位,及編制報告並準時送予建設單位。

(7)乙方須對工程做臨時圍護施工,所需配合費用均包含在合同報價中;

(8)爲滿足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相關的工作及費用;

(9)配合市政管網接駁等協調及照管工作;

(10)申報及完成竣工驗收所需的資料及費用;

(11)其他合同文件要求乙方履行的任務及工作,包括正確施工所需的一切附帶的次要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按招標和施工過程中出具的圖紙、以及圖紙變更及補充設計等所包含的全部內容的施工,以及爲完成上述內容而採取的所有施工及安全等各方面的施工措施和附帶工程,實行總價包乾。乙方包人工、包機械、包材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水電費、管理費和利潤、包稅費(包含建安營業稅、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由乙方承擔的人員的保險等)、包材料製作、加工、運輸、裝卸、成品保護、場內運輸、安裝、驗收、維護、各項檢測費用等。

2、開辦費(施工措施費、總包管理費、分包配合費及規費等)包含在總價中,結算時均不得調整。

3)乙方在領取工程款時必須提供有效增值稅發票,並按甲方公司要求程序辦理。

一、 合同價款:人民幣¥17,000.00 (大寫壹萬柒仟元整)。

二、 合同工期:

1、進場時間、合同工期:按甲方項目要求 ,合同總工期爲10天。

2、開工日期: 20__ 年 7月 20日,實際開工日期以合同規定日期爲準。

3、竣工日期: 20__ 年7月 30日,實際開工日期以合同規定日期爲準。

4、中間節點工期:以甲方項目部的具體要求爲準。

5、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工期延誤承包方已充分考慮在內,不予順延。

6、以上工期按日曆天計算。

五、進度款支付及結算:

1、本工程經甲方竣工驗收合格後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總價的相當的增值稅發票,甲方支付乙方總價款的100%共計¥17,000.00(大寫壹萬柒仟元整)

六、安全文明施工

(一)安全施工與檢查

1、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乙方不得要求分包隊伍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本工程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辦理報建手續,若受到主管部門處罰,其費用與乙方無關。

(二)安全防護

1、 乙方在施工開始前應採取措施,組織安全防護措施,防護措施費用由乙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分包隊伍,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分包隊伍認可後實施,由工程分包隊伍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3、乙方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滅火器、消防栓及其他保護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計劃,自行供應,自擔費用。

(三)事故處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分包隊伍,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2、乙方和工程分包隊伍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保險

1、乙方施工開始前,應爲施工場地內的所有人員辦理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乙方辦理或獲得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乙方必須爲租賃或提供給分包隊伍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乙方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乙方投保的範圍(內容)爲: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

保險事故發生時,乙方和工程分包隊伍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七、乙方在工程竣工時向甲方提交本工程竣工圖兩套、技術資料各兩套,並負責整理各指定分包人向乙方提供的竣工圖(2套)、技術資料(2套),及所有圖紙及資料的電子版。

八、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設計圖紙要求,按照國家驗收標準達到合格工程;若因乙方原因未能達到上述標準,乙方必須按指定方案進行返工維修,確保返工後工程能夠達到國家合格工程標準,乙方還必須承擔工程總造價1%-3%的賠償(此項與工期賠償並罰)。同時,乙方必須確保本工程標段在合理的結構設計使用年限(50年內)不發生影響建築物使用功能或超出國家規範允許值的沉陷或塌陷等質量問題,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及責任由乙方負責。

九、 保修期:

1、裝修土建項目保修期爲 一 年,供水、供熱、供電工程項目保修期爲 一 年,主體工程等項目按國家規定執行。

2、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提出的質量問題,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自甲方通知送達之日起 2 日內,應無條件予以維修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維修,一切費用在保脩金內扣除,超出保脩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十、 違約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否則視爲默認,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必須承擔違約責任。若事後甲方提出複查,複查合格時費用由甲方承擔,複查結果不合格時,複查及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本工程質量達不到 合同約定條件 的,乙方應按合同總造價的5-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5、乙方擅自中途更換工程主要負責人,或乙方現場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相應人員,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更換之日起五日內更換。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停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及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施工須遵守甲方對工程管理的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7、乙方人員在施工區內出現打架鬥毆、損壞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況時,所產生的對乙方人員或第三人的損害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8、甲方根據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員、設備必須在甲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撤離施工現場並向甲方移交有關的所有工程資料,並在此期限內與甲方共同簽證已完成且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工程量。未經甲乙雙方共同簽證的工程量,或經簽證不合格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結算。甲方在上述期限過後有權安排新的施工單位進場施工。

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轉包給其他任何單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工程預算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0、乙方與甲方工作人員串通、虛構事實或使用其他方式虛報簽證工程量的,乙方應當返還因虛報所獲得的工程款,並按虛報工程款數額的2倍向甲方賠償違約金。

11、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十一、 轉讓條款:

合同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十二、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1派駐 爲甲方駐工地代表,代表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負責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需要甲方協調的問題,並參與工程的初驗、驗收工作,如涉及現場變更(含設計變更,臨時變更)及簽證(涉及金額增加或減少)均需按公司相應文件執行,否則視爲無效,如現場代表變更須及時通知乙方。

1.2開工前3天組織乙方及其他有關單位完成全部圖紙會審工作。

1.3開工前3天向乙方進行現場情況交底及有關技術交底。

1.4 審覈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總計劃及材料進場計劃,並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總計劃、材料進場計劃後5個日曆天內提出審覈意見。逾期未提出審覈意見即視爲同意乙方的計劃。

1.5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進行驗收並按第七條支付工程款。

1.6 甲方更換甲方代表應提前3個日曆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7本合同簽訂後5個日曆天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的甲方和監理的組織架構及授權書。

1.8開工前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承包範圍內所需的正式圖紙3套。

1.9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補充深化設計方案、安裝施工方案後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

1.10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開工前保證運輸道路暢通,開工後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協調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水電管線安裝均由施工單位自行解決(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2 乙方責任:

2.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的開工時間開工。

2.2乙方派駐 爲本工程的項目經理,負責施工現場的全面工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合格的項目經理,並在甲方通知後7日內完成交接工作;

2.3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對現場及周圍環境等進行了考察,對施工現場的形狀、進出現場的手段有充分的瞭解,乙方不得以不瞭解上述情況爲由,要求甲方予以延期或增加費用。

2.4施工圖紙會審後,乙方根據本工程的有關圖紙、資料,並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在5個日曆天內向甲方提供整個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工程師應在收到該施工組織設計5個日曆天內提出審批意見。乙方應按審批意見進行修改調整。施工組織設計工程師審批確認後乙方應嚴格執行。

2.5 自行負責修建施工範圍內的臨時設施,解決施工人員的食宿問題,搭建的臨時設施應服從甲方和施工總承包的整體安排。

2.6甲方提供水電施工水電接駁點,費用按實際用量由乙方承擔。

2.7 做好施工資料的記錄和整理,按工程實際進度同步向工程師報送已完工程資料。

2.8 嚴格按施工圖、施工規範及甲方的指令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期竣工和交付。

2.9 乙方應加強自身及其施工範圍內所有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與所有施工單位共同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負責購買乙方現場施工人員(含臨時工)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10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垃圾等,乙方應及時運出施工現場或運至甲方指定地。否則甲方有權僱用第三方完成,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該費用在同期工程款中雙倍扣除。

2.11 施工過程中由乙方完成、配合本合同的事項,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積極完成或配合,否則甲方有權僱用第三方完成該事項,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該費用在同期工程款中扣除。

2.12 乙方應對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穩定性、安全性全面負責。因工程師不適當指令及甲方分包單位施工不當造成的責任除外。

2.13負責移交前的現場成品、半成品保護(甲方分包的工程除外)。因乙方保護不力時,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無償修復。

2.14 工程完工後5個日曆天內乙方及時清理完畢現場垃圾,拆除現場臨時設施,並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施工人員全部撤離,否則,按每天20元/平方米向甲方交付場地佔用費,如甲方僱用第三方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15在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時,乙方應保證所屬材料供應商、分包商等在出現糾紛時,不得到政府部門投訴甲方或到甲方公司鬧事,如有發生,每次需向甲方支付五萬元違約金。

3 場內人員管理和技術保證

3.1 乙方應爲施工並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向現場提供本行業中技術熟練、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及工程管理人員。

3.2乙方的施工人員應有相應的施工資格或執業資格證明文件,保證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施工的工人必須滿足本工程施工進度的需要。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法

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後,在爭議解決期間,除一方主張解除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保持施工的連續性,保護好已完工程。

十四、合同附件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擬定,甲乙雙方對有疑義之條款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說明,乙方已充分約定和理解其全部條款的內容,並對其無異議。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其他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就該項目作有損甲方社會形象的宣傳報道,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相關宣傳報道、形象展示活動。

2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金額均以人民幣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法人印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附件1,《安全施工協議書》

附件2, 發電機房建築圖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電話: 電話:

發電機房施工合同(個人)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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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定。甲乙雙方就成都華府佰仕廷酒店有限公司發電機房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承包內容及範圍和方式:

(一)承包內容及範圍(含甲供材料、甲指材料、甲方分包工程):

成都華府佰仕廷酒店有限公司發電機房。

本工程具體承包範圍及內容包括:

1.包工包料按合同、國家工程規範、施工圖紙中施工內容施工,以及圖紙變更和補充設計等所包含的全部內容的施工。

2.所有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等工程(費用包含在合同報價中)。

3.其他要求乙方履行的任務和工作,其中包括但:

(1)施工材料爲空心磚、混泥土標準爲——,沙石水漿標準爲——、鋼筋用——;

(2)按設計圖紙和工程施工規範要求進行和完成一切有關測試和檢驗;

(3)在施工時乙方須確保對工地附近現存之一切建築物、市政配套、消防通道等提供保護及維持正常情況;

(4)配合甲方分包工程的施工,所有配合費用均包含在合同報價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者分包單位另行收取費用。

(5)臨時性設施包括板房(必須採用建設局規定的A級防火板房)等一切工地安全設施及生活區場地平整硬化、臨時用水、臨時用電等,所有費用均包含在合同報價中;

(6)配合本工程的現場監測;

乙方需遵守城市有關當局現行的一切相關規定的情況下,於施工過程中委託第三方對整個工程進行監測,包括設計監測方案、建立監測點、裝設、定時測量結構之沉降及移位,及編制報告並準時送予建設單位。

(7)乙方須對工程做臨時圍護施工,所需配合費用均包含在合同報價中;

(8)爲滿足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相關的工作及費用;

(9)配合市政管網接駁等協調及照管工作;

(10)申報及完成竣工驗收所需的資料及費用;

(11)其他合同文件要求乙方履行的任務及工作,包括正確施工所需的一切附帶的次要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按招標和施工過程中出具的圖紙、以及圖紙變更及補充設計等所包含的全部內容的施工,以及爲完成上述內容而採取的所有施工及安全等各方面的施工措施和附帶工程,實行總價包乾。乙方包人工、包機械、包材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水電費、管理費和利潤、包稅費(包含建安營業稅、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由乙方承擔的人員的保險等)、包材料製作、加工、運輸、裝卸、成品保護、場內運輸、安裝、驗收、維護、各項檢測費用等。

2、開辦費(施工措施費、總包管理費、分包配合費及規費等)包含在總價中,結算時均不得調整。

3)乙方在領取工程款時必須提供有效增值稅發票,並按甲方公司要求程序辦理。

一、 合同價款:人民幣¥—— (大寫——元整)。

二、 合同工期:

1、進場時間、合同工期:按甲方項目要求 ,合同總工期爲——天。

2、開工日期: —— 年 ——月 ——日,實際開工日期以合同規定日期爲準。

3、竣工日期: —— 年——月——日,實際開工日期以合同規定日期爲準。

4、中間節點工期:以甲方項目部的具體要求爲準。

5、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工期延誤承包方已充分考慮在內,不予順延。

6、以上工期按日曆天計算。

五、進度款支付及結算:

1、本工程經甲方竣工驗收合格後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總價的相當的增值稅發票,甲方支付乙方總價款的——%共計¥——(大寫——元整)

六、安全文明施工

(一)安全施工與檢查

1、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乙方不得要求分包隊伍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本工程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辦理報建手續,若受到主管部門處罰,其費用與乙方無關。

(二)安全防護

1、 乙方在施工開始前應採取措施,組織安全防護措施,防護措施費用由乙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分包隊伍,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分包隊伍認可後實施,由工程分包隊伍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3、乙方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滅火器、消防栓及其他保護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計劃,自行供應,自擔費用。

(三)事故處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分包隊伍,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2、乙方和工程分包隊伍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保險

1、乙方施工開始前,應爲施工場地內的所有人員辦理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乙方辦理或獲得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乙方必須爲租賃或提供給分包隊伍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乙方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乙方投保的範圍(內容)爲: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

保險事故發生時,乙方和工程分包隊伍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七、乙方在工程竣工時向甲方提交本工程竣工圖兩套、技術資料各兩套,並負責整理各指定分包人向乙方提供的竣工圖(2套)、技術資料(2套),及所有圖紙及資料的電子版。

八、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設計圖紙要求,按照國家驗收標準達到合格工程;若因乙方原因未能達到上述標準,乙方必須按指定方案進行返工維修,確保返工後工程能夠達到國家合格工程標準,乙方還必須承擔工程總造價1%-3%的賠償(此項與工期賠償並罰)。同時,乙方必須確保本工程標段在合理的結構設計使用年限(50年內)不發生影響建築物使用功能或超出國家規範允許值的沉陷或塌陷等質量問題,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及責任由乙方負責。

九、 保修期:

1、裝修土建項目保修期爲 ——年,供水、供熱、供電工程項目保修期爲 —— 年,主體工程等項目按國家規定執行。

2、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提出的質量問題,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自甲方通知送達之日起 —— 日內,應無條件予以維修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維修,一切費用在保脩金內扣除,超出保脩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十、 違約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否則視爲默認,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必須承擔違約責任。若事後甲方提出複查,複查合格時費用由甲方承擔,複查結果不合格時,複查及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本工程質量達不到 合同約定條件 的,乙方應按合同總造價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5、乙方擅自中途更換工程主要負責人,或乙方現場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相應人員,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更換之日起五日內更換。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停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及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施工須遵守甲方對工程管理的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7、乙方人員在施工區內出現打架鬥毆、損壞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況時,所產生的對乙方人員或第三人的損害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8、甲方根據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員、設備必須在甲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撤離施工現場並向甲方移交有關的所有工程資料,並在此期限內與甲方共同簽證已完成且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工程量。未經甲乙雙方共同簽證的工程量,或經簽證不合格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結算。甲方在上述期限過後有權安排新的施工單位進場施工。

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轉包給其他任何單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工程預算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0、乙方與甲方工作人員串通、虛構事實或使用其他方式虛報簽證工程量的,乙方應當返還因虛報所獲得的工程款,並按虛報工程款數額的2倍向甲方賠償違約金。

11、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十一、 轉讓條款:

合同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十二、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1派駐 爲甲方駐工地代表,代表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負責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需要甲方協調的問題,並參與工程的初驗、驗收工作,如涉及現場變更(含設計變更,臨時變更)及簽證(涉及金額增加或減少)均需按公司相應文件執行,否則視爲無效,如現場代表變更須及時通知乙方。

1.2開工前3天組織乙方及其他有關單位完成全部圖紙會審工作。

1.3開工前3天向乙方進行現場情況交底及有關技術交底。

1.4 審覈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總計劃及材料進場計劃,並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總計劃、材料進場計劃後——個日曆天內提出審覈意見。逾期未提出審覈意見即視爲同意乙方的計劃。

1.5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進行驗收並按第七條支付工程款。

1.6 甲方更換甲方代表應提前3個日曆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7本合同簽訂後——個日曆天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的甲方和監理的組織架構及授權書。

1.8開工前——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承包範圍內所需的正式圖紙3套。

1.9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補充深化設計方案、安裝施工方案後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

1.10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開工前保證運輸道路暢通,開工後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協調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水電管線安裝均由施工單位自行解決(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2 乙方責任:

2.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的開工時間開工。

2.2乙方派駐 爲本工程的項目經理,負責施工現場的全面工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合格的項目經理,並在甲方通知後——日內完成交接工作;

2.3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對現場及周圍環境等進行了考察,對施工現場的形狀、進出現場的手段有充分的瞭解,乙方不得以不瞭解上述情況爲由,要求甲方予以延期或增加費用。

2.4施工圖紙會審後,乙方根據本工程的有關圖紙、資料,並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在5個日曆天內向甲方提供整個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工程師應在收到該施工組織設計5個日曆天內提出審批意見。乙方應按審批意見進行修改調整。施工組織設計工程師審批確認後乙方應嚴格執行。

2.5 自行負責修建施工範圍內的臨時設施,解決施工人員的食宿問題,搭建的臨時設施應服從甲方和施工總承包的整體安排。

2.6甲方提供水電施工水電接駁點,費用按實際用量由乙方承擔。

2.7 做好施工資料的記錄和整理,按工程實際進度同步向工程師報送已完工程資料。

2.8 嚴格按施工圖、施工規範及甲方的指令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期竣工和交付。

2.9 乙方應加強自身及其施工範圍內所有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與所有施工單位共同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負責購買乙方現場施工人員(含臨時工)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10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垃圾等,乙方應及時運出施工現場或運至甲方指定地。否則甲方有權僱用第三方完成,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該費用在同期工程款中雙倍扣除。

2.11 施工過程中由乙方完成、配合本合同的事項,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積極完成或配合,否則甲方有權僱用第三方完成該事項,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該費用在同期工程款中扣除。

2.12 乙方應對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穩定性、安全性全面負責。因工程師不適當指令及甲方分包單位施工不當造成的責任除外。

2.13負責移交前的現場成品、半成品保護(甲方分包的工程除外)。因乙方保護不力時,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無償修復。

2.14 工程完工後——個日曆天內乙方及時清理完畢現場垃圾,拆除現場臨時設施,並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施工人員全部撤離,否則,按每天——元/平方米向甲方交付場地佔用費,如甲方僱用第三方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15在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時,乙方應保證所屬材料供應商、分包商等在出現糾紛時,不得到政府部門投訴甲方或到甲方公司鬧事,如有發生,每次需向甲方支付五萬元違約金。

3 場內人員管理和技術保證

3.1 乙方應爲施工並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向現場提供本行業中技術熟練、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及工程管理人員。

3.2乙方的施工人員應有相應的施工資格或執業資格證明文件,保證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施工的工人必須滿足本工程施工進度的需要。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法

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後,在爭議解決期間,除一方主張解除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保持施工的連續性,保護好已完工程。

十四、合同附件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擬定,甲乙雙方對有疑義之條款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說明,乙方已充分約定和理解其全部條款的內容,並對其無異議。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其他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就該項目作有損甲方社會形象的宣傳報道,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相關宣傳報道、形象展示活動。

2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金額均以人民幣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法人印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電話: 電話:

發電機房施工合同(個人)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設備租賃工作順利進行,爲承租單位提供良好的租賃服務,制訂如下租賃條款,請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品牌、產地:

電動磁力鑽、鋼刀具、發電機組、發電機組、電子經緯儀、水準儀、標識尺。

二、租賃設備的單位、數量:_______________

電動磁力鑽2臺、鋼刀具2個、發電機組1套、發電機組1套、電子經緯儀1臺、水準儀1臺、標識尺1套。

三、設備使用地點:_______________

四、租賃時間:_______________

設備租期從設備進入合同約定的場地經承租單位驗收合格後達到正常運行之_________日算起。擬定期限12個月。承租方如果停止或繼續使用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出租方。

五、租賃方式:

1.採用月結算方式,價格爲電動磁力鑽、鋼刀具、發電機組、發電機組、電子經緯儀、水準儀、標識尺。以月結算方式租賃,平均每天工作時間至少不少於8小時以_________日結算方式租賃,每天工作時間不應少於8小時。

2.租費計算從設備進場並提供達到正常運行條件開始,到設備停租爲止。組車和拆車應分別在4小時內完成。若超過4小時,在8小時以內的,每超過1小時,抵扣_________日租金的50%,超過8小時以上的,每超過1小時,抵扣一天的_________日租金,如果組、拆時間超過24小時的,承租方有權退租,出租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按本合同9.2條的約定支付承租方相應的違約金。

3.無進出場費用。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在此條款後的空白處協商約定。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1.租賃價款的結算以承租方經授權的施工負責人簽字確認的《設備使用任務單》爲依據,其它設備簽證單或本項目沒有經書面授權備案的項目人員簽字確認的任務單均不能做爲結算依據。

2.若工程由於施工進度加快或出現設計變更,承租方提前完成租賃任務,其租賃費用應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

3.付款時間:承租方在出租方設備使用後每月_____日結算一次,根據實際結算額支付租金80%,剩餘款項設備出場後一年內付清,出租方開具正式發票。

七、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應對設備質量負責,設備進廠時應確保性能良好和正常運行,其質量狀況由承租單位進行驗收認可。租賃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和機械故障由出租方負責,處理質量問題和機械故障期間承租單位不支付租賃費用,導致承租單位在租賃合同規定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設備而影響工程進度的,如超過一天以上的,出租方應承擔因設備故障給承租方帶來的相應損失,按照本合同9.2款計算違約金,違約金不足的按實際損失賠償。超過三天以上設備仍不能正常運行的,承租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是否中止租賃合同。

2.出租方應對租賃設備的安全性能負責,確保設備在安全狀態下運行。並根據設備的操作要求,配置經崗前培訓合格、持證上崗的並有出租單位書面委派協議的專業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服從承租單位的指導調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操作規程,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檢修、保養,確保設備在租賃期內始終處於正常、安全的運行狀態。

3.出租方在出租設備的同時至少配備兩名機組人員,配備的機組人員與出租方具有合法勞動聘用關係,應積極配合承租方,服從承租方指揮人員的指揮,如因機組人員操作失誤造成自傷的,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第三方或承租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壞的由出租方承擔責任。

4.在租賃期間,由於出租方引起的安全、質量等問題,由出租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5.出租方承擔出租設備所用的燃料及機械操作人員的工資、補貼等費用,如果出租方欠付上述費用,承租方爲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可先行確認所欠數額,從出租方的租金中代扣支付。

6、出租方承擔出租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確保設備在租賃期內的正常、安全運行。如果出租方不按時進行維修、保養,影響工程施工,承租方按照9.2收取賠償。

7、出租方應確保設備在租賃期間不被查封和轉讓,如果出現被查封和轉讓的情況給承租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出租方承擔,承租方享有留置優先受償權。

8、出租方在租賃期滿後應及時收回設備,若不及時收回,承租方可按租賃時的日租金標準按日收取管理費用,如果超過三個月出租方的設備仍未收回,承租方有權將設備拍賣,拍賣款可以抵繳設備保管費。

八、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對租賃設備有調度權,並應保證安全使用設備,爲其提供適宜的設備運行環境,如需夜間施工,必須做好照明工作。

2.承租方確保提供設備安全運行的環境和確保安全生產所需的資金投入。

3.承租方負責水電費用,併爲操作人員提供必要的休息場所。

4.承租方應在施工前做好技術交底工作,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如因承租方指揮失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九、違約責任:

1.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時間租賃,若租期延長,承租方應提前通知出租方補籤合同,否則應承擔逾期的日租金的費用。

2.出租方機械設備必須在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進場達到正常運行條件,否則承租方將按日租金的雙倍計收逾期違約金。

3.在租賃期間因出租方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導致機械設備不能正常爲承租方提供生產服務而使承租方蒙受損失的,出租方應按9.2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出租方還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十、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向租賃地或承租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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