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精選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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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發包方: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精選23篇)

承包方:

甲方現將武勝香江豪庭工程基礎土石方分項工程人工勞務承包給乙方,根據甲乙雙方多次共同協商,在平等一致的基礎上,本着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本合同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武勝香江豪庭

2、工程地點:武勝縣城祥升大道。

第二條:承包範圍:

發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圖中所含武勝香江豪庭車庫工程基礎土石方分項工程基礎、電梯井、塔吊基礎、部分外運土石方、內轉土石方至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所含全部工作內容。

第三條:工期:

(一)開工日期: 年 月 日(根據甲方的工期要求)。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根據甲方的工期要求)。

第四條:工程價款:

1分部分項工程單價如下:

(1)獨立基礎:基礎土石方分項工程頁岩90.00元/m(條形基礎、電梯井、塔吊基礎)、砂岩200元/m(條形基礎、電梯井、塔吊基礎)。

(2)人工挖孔樁:土方90.00元/m3,頁岩140.00元/m3,板石(需要水鑽施工)280.00元/m3,土方中孤石按實際方量220.00元//m3。安全帽等)、夜間施工加班費、加餐費、場內材料轉運費及清除垃圾轉運費。同時涵蓋但不限於以下具體工作內容:

(1)人工開挖場內土方及建築垃圾。

(2)人工開鑿場內石方並滿足現行有關規範要求。

(3)平基土方、石方、建築垃圾等用人工裝鬥配合塔機吊裝轉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4)場內排水工作。

(5)施工用腳手架的搭拆。

(6)完成該單項工序所需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一切低值易耗品(如空壓機、鍬、撮箕、抽水泵、鈀鉤等)。

(7)完成該分項工序的安全責任及相應的安全勞保用品費用。

(8)四川省文明工地施工要求本單項工序應做的工作

3、零星簽證計時工60.00元/工日。

4、室內取土夯實、回填 元/ m(含取土、運土、分層回填、夯實)。

5、算工程量。

第五條:施工技術要求:

(一)、基礎土石方工程由甲方施工員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並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證。

(二)、乙方代表必須指揮工人嚴格按施工圖、技術交底和施工規範嚴格施工。

(三)、每道工序必須按交底、施工、檢查、驗收幾步驟進行,上一道工序完成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六條:雙方責任及工作:

(二)、甲方工作:

1、爲施工協調有關工作關係。

2、甲方施工員對工程進度,施工步驟進行安排,指導乙方施工,並對質量安全工作進行質量監督檢查。

(二)、乙方工作:

1、嚴格執行合同中對工程工期、質量安全的要求,服從施工員及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嚴格按照施工圖、交底記要和國家現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2、加強對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紀守法,加強安全、防火、防盜意識。嚴格要求工人按照建築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做好自檢工作。

3、組織工人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不允許工人打架罵人,做到工完場清。

第七條:工程質量驗收

1、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驗收。

2、因乙方造成的質量問題而返工,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並承擔其材料及人工費,並接受罰款。如無法保證工程質量進度,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項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按已完成金額的60%人工費(不加任何費用)結算給乙方,並清退出場。

第八條:人工費支付

本分項工程無進度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第九條:安全責任:

在分項工程單價中10%作爲安全設施費和管理費。另簽定安全責任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乙方藉故中途停工或退場,甲方有權拒付人工費,乙方所聘工人的工資由簽約人全權負責支付。並同時承擔給甲方該分項工程總造價15%的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賠付。

2、乙方所需機具、用具由乙方自行解決,在甲方借用的設備在施工期間應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或支付修理費。

3、嚴禁將所承包的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項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按已完成量的60%人工費(不加任何費用)結算給乙方,並清退出場。

4、乙方如因工人素質低、技術差等原因達不到質量、工期及文明施工等要求,以及有違法亂紀行爲等,造成所有損失由乙方簽約人全權負責。

5、甲方爲乙方提供食宿條件,如乙方人員損失甲方公物,應照價賠償。

6、由於乙方原因無故停工,每次處罰款20__元以上。

第十一條 其它:

1、工程外包工人員管理辦法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應嚴格遵守執行。

2、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形成新的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3、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倆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尾款,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通過甲方對乙方的考覈考察與乙方的投標報價,同意將婁底市東方財富廣場防水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爲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及內容:

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側牆,轉換層頂板。

第三條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含稅金等總包方式。

第四條 防水材料和工程單價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爲防水材料。

2、地下室底板防水採用

3、地下室側牆防水採用每平方米

4、地下室頂板防水採用每平方米

本合同單價是指材料費加上施工人工費、管理費、措施費、利潤、稅金等一切費用,不再讀取其它任何費率 。

第五條 工程計量

按實際完成的防水基層接觸面的展開面積計算,其中審計圖紙圖集所要求節點附加防水層經雙方協商按實簽證,剛性層上面伸縮縫處防水油膏及防水附加捲材另外計算。每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價格 元。(因甲方要求另行加強部分或增加部分按實另行簽證)。

第六條 合同工期

工程按甲方正式書面通知要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爲準。

第七條 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3日之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合同履約金5萬元(到期不付視乙方違約),於完成地下室一層防水工程後甲方一次性退還到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本工程無預付款,按進度(以每完成兩層爲支付週期)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5%進度款,乙方完成甲方前期指定的工作,待甲方驗收合格後即付施工區域之工程款的85%,±0.000m以下完成後半年內無滲水時再付10%,留5%作爲保質金,一年內退還5%保證金中的3%,其餘2%兩年內退還到乙方指定銀行賬號。

第八條 質量標準

乙方所施工用的產品必須由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技術監督局認可並頒發的使用認可證書和合格證書方可進入現場使用。如發現使用假冒產品或偷工減料,甲方有效拒付工程款項,並且甲方有權索賠。

乙方應確保所施工的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必須嚴格按現行的國家、 地方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按國家GB5028—20--、

GB5027---20--驗收規範的要求驗收,並接受甲方和質監部門的監督。達到 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確保工程質量爲一次性合格。

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時,甲方有權利要求其整改到位其費用由乙方負 責,乙方根據驗收規範,應無條件整改到位,防水局部完成後出現滲水由乙方負責返工處理,直到不滲水爲止,費用由乙方負責,返工整改不得影 響整體工程進度。

第九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爲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有關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項目專用章後方有效,並視其爲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乙方委派爲駐施工現場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發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須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項目章後方可有效,並視其爲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十條 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責任:

(1)應提前15天提出施工計劃,督促施工單位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順延。

(3)配合乙方施工,協調必要的填運輸、腳手架和材料場施場點,其費用乙 方負責。

(4)協調與其他施工單位的矛盾。

(5)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 交乙方限時整改返工。

(6)工程驗收後,對防水層成品,甲方應督促施工單位保護成品,誰破壞誰 負責。

防水工程完工後乙方必須提出收申請,經監理審覈後報甲方,向質監

部門申請,質監同意後,乙方三天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15天內就按

合同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四方應承擔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2、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施工要求,作詳細的施工方案,報甲方監理審覈,聽候甲方通知,及時組織防水材料進場,及時向甲方與監理提供產品合格證和檢驗報告單及施工的其他檔案資料,由甲方現場負責人抽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2) 乙方應文明安全施工,施工中所有工傷事故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負責。

(3) 乙方必須組織有豐富經驗的施工人員進場施工,對施工所有的設備必 須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配合工程的整體施工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 的因素外,不得人爲拖延。

(5)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爲,否則接受甲方各 規章制度制定的處罰。

(6)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範竣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 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並對工程保修五年。

(7)在保修期內,由於乙方施工質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均由 乙方負責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若非正常情況(人爲破壞,私自改動防水層、自然災害等)下漏水乙方不予以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單方面對本工程項目進行再次轉包,如發生此 情況,屬違約,乙方一經發現,由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就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返工維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爲止,其費用與工期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工程延誤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而乙方義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 根據雙方附屬工程總承包合同,乙方有權進行分包、轉包,甲方無權就此終止合同並索賠。

2、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執行中若有爭議,先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簽約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滿爲合同有效期,逾期自然失效。

5、 乙方在與分包方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無法支付乙方工程款導致分包方的起訴及經濟糾紛時,甲方應與乙方共同處理相關事宜。

6、本合同價款現金支付或轉賬支付,乙方指定付款帳號爲:

戶名: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關於甲方開發的水城住宅項目高層標段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承包範圍  水城住宅項目高層標段之施工圖中所含的全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基礎工程、土建工程、裝飾工程、給排水工程等,以及招標文件及投標報價補充說明中約定的其他工程內容,幷包括施工圖未列明但乙方爲完成合同約定工程所需的其他全部工作內容。

第二條總承包管理整個工程(包括乙方負責的施工範圍及甲方另行發包給他方的工程)及周圍相鄰建築物、道路、地下管線的穩妥性、安全性之施工,由乙方承擔總承包管理。

第三條合同的組成組成本工程合同的文件及其解釋順序爲:

(1)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專用條款;

(3)招標文件(--215;);

(4)關於投標報價的補充說明;

(5)中標通知書;

(6)《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投標文件。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補充協議組成部分,並最優先解釋適用。

第四條工地考察

1、乙方已認真考察了工地並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邊情況、土質、地質狀況、道路、儲存空間、作業空間狹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響工期、承包價款之情況,已充分認識到各種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會有其他施工單位作業,不會獨佔工作面和工作空間以及施工現場,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對工期、價款的影響。乙方確認本合同所約定的工期、工程價款或結算依據的標準,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對工期、價款的影響。前述因素不予延長工期,不予增加費用。乙方保證在約定工期內將符合本合同約定並具備國家規定交付使用條件的房屋竣工交付甲方。

2、發包人提供的工程周圍現有地下管線圖、或其它資料之提供,只作爲承包人之參考,具體由承包人自行負責。

3、乙方任何因忽視或誤解上述情況,不得因此提出索賠或工期延長。

第五條工期

1、總工期爲215;個日曆日,開工日:年215;月日;竣工日:年215;月日。

2、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乙方提交併經甲方確定的進度計劃中確定的總日曆工期、各階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節假日、現場測試、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與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時間、包括政府的各種規定及臨時規定、通告對工期的影響等在內,該等因素不作爲延長工期的因素。

3、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階段工期,或甲方認爲竣工日明顯地變得不能遵守,甲方可要求對本工程的一個或多個部位優先完成而無需增加費用。乙方須無償地對剩餘工作無延誤地遵從甲方指示。

第六條工期的順延

1、不影響關鍵線路的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不予順延工期。雖影響關鍵線路但需延長工期累計未超過____日的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順延工期,但超過____日的,自第____日起開始計算天數順延工期。當出現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誤工期的,乙方應當採取相應的趕工措施儘量確保工期和質量,相應的趕工費用應當事先經甲方蓋章同意。但如該可能的延誤是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趕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2、對以下情況造成的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有下列情形之一併達到延誤工期的程度:

4、5級以上的地震;

②連續4小時以上的持續8級以上的大風;

③連續4小時以上的特大的暴雨;

④連續4小時以上溫度低於零下15的低溫;

⑤連續7天38℃以上的高溫等。

(2)工程按國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緩建時造成的延誤。  前述

(1)、

(2)項原因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

(3)甲方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3、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____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乙方未按期提出報告的,視爲以上情況對工期無影響或雖有影響但乙方有必要措施無需延長工期和增加費用。

4、除雙方明確約定可以順延工期的情況外,其它情況一律不予順延工期。非約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工程進度  由甲方和監理單位組成進度監督管理小組,對工程進度每天進行監督管理,協調解決影響工程進度的問題。

第八條分包和轉包

1、乙方應當在合同約定開工日前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乙方現場負責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術人員、安全人員、施工隊長(經理)名單,並附相應的證書,應與投標文件一致。如發生變動,乙方應當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乙方必須由其內部職工組成的項目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自行完成本工程。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要統一着裝,並掛胸牌上崗。甲方發現現場乙方上述人員與乙方所報不符,視爲乙方違法分包。  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覈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人員。本款所指本單位人員,是指與本單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勞動合同、工資以及社會保險關係的人員,乙方應當在提交名單的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2、甲方保留指定分包的權利。

3、除甲方指定分包外,乙方的其他分包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許可,但甲方並不因此對該分包商的選擇承擔責任。甲方許可的分包商不稱職或者其行爲影響項目的工期(包括階段工期)、質量等,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將該分包商撤換,乙方應當立即撤換。

4、乙方違法或違約分包、轉包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當承擔施工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賠償金。

第九條圖紙審查  乙方應當進行圖紙審查,盡到足夠的注意。對於圖紙的明顯錯誤,例如相關尺寸規格、標高、數量、洞口位置、技術參數等的不一致,各專業圖紙之間可能存在的對同一空間部位、同一事項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項,乙方應當在收到圖紙後____日內向甲方及監理方書面報告,並根據甲方的指令執行。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及監理方報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或工程量增加、損失,由乙方承擔。  爲避免可能出現的上下水、強弱電、暖通等項目管網布置時相互矛盾,乙方應當在施工前作好上述各專業工程的聯合技術交底,並現場放樣,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工期延誤或工程量增加、損失,由乙方承擔。前述甲方的書面認可並不視爲對此承擔責任。

第十條工程例會與會議紀要  乙方應當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工程例會。對於每次會議形成的會議紀要,乙方應當在會議後第____日或在下次會議前簽字。  乙方如不按時參加工程例會或拒不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的,視爲乙方認可會議紀要內容,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每次人民幣1000元的違約金。由於乙方未參加工程例會導致其他施工單位或甲方的工期和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參加工程例會的人員應當爲乙方項目經理,其他人員到會的視爲乙方授權認可。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時間

1、本工程無工程預付款。

2、本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總造價的92%以現金方式支付,其中工程總造價的5%作爲質量保證金;

(2)工程總造價的8%以開發商提供的其它資產方式抵頂(以簽訂施工合同時開發商所列的資產清單明細爲準)。

3、工程款支付進度:

(1)所承包標段全部工程完成至177;0、00,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付地下室已完成工程量的60%(抵頂資產的50%,差額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

(2)承包標段全部主體工程十層完,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頂資產的10%,差額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

(3)承包標段全部主體工程封頂,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頂資產的10%,差額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

(4)承包標段全部砌築工程完,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頂資產的10%,差額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

(5)承包標段全部外牆抹灰工程完,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頂資產的10%,差額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

(6)承包標段全部內牆抹灰工程完,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頂資產的10%,差額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

(7)承包標段全部工程竣工,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8)工結算完成後三個月內付至總造價的95%,總造價的5%作爲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後無息支付。

4、甲方對已完工程量、相應工程進度款報告的核算確認及相關款項的支付,並不視爲甲方對最終的工程量、質量及工程造價的認定,甲方仍有權提出異議。

5、甲方在每次支付時,可扣除應當由乙方承擔的違約金、罰款或其他費用後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應當在甲方支付同時提交相應的工程款發票。但甲方的任何未扣除,並不視爲甲方放棄以後要求乙方支付的權利。  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進度款時扣除相關費用,如乙方提出異議,甲方可將有異議的部分扣除後,餘款支付給乙方。異議部分另行解決。

第十二條材料、設備採購

1、乙方應當在採購的所有材料設備(甲控物資應按照招投標文件中約定的廠家及品牌採購)運進現場前向甲方及監理方提供相應的產品合格證、入網許可證、備案證、環保認證書等品質合格證明、生產廠家的質保承諾及安裝使用維護的技術資料、樣品,並應當按國家、地方規定或甲方或監理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試驗、測試、複檢,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環保等。在使用材料設備前向甲方及監理方提供相應的試驗、檢測、複檢報告(甲方有權指定檢測機構或實驗室)。否則,相關的材料、設備不得使用,甲方或監理方發現使用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無論該材料、設備是否質量合格,因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若試驗結果被認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於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離施工現場。而該批材料採購、運輸、搬遷費用等均由乙方負責。  前述甲方或監理方的核實、接受相關文件、報告,並不免除乙方對於材料、設備質量的保證責任,材料設備的缺陷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相關的材料、設備在使用中,甲方有權進行復檢,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或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材料設備價款20%的違約金。

2、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不得侵犯他人的權利(包括知識產權),乙方並應當自費取得權利人的使用許可,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如爲繼續使用而承擔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爲保證能夠按期保質的完成合同義務,乙方同意任何進入施工現場材料設備(施工機械除外)的所有權,均自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轉歸甲方所有並由乙方負責保管保護,保證材料設備供應商無所有權保留。

4、所有運進現場的材料、設備,未報經甲方同意,不得外運,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負。

5、對於乙方負責採購的全部材料,甲方有權在施工過程中予以調整,在材料進場前的調整其損失由乙方負責,若材料進場後調整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調整時,該部分材料的價格採用甲方限價。具體爲:乙方應當在採購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採購供應計劃,明確通知擬購材料的產地、品名、規格、質量要求、數量及計劃安裝日期等,甲方在____日內提出限價單,明確其規格、質量要求和限價要求,乙方必須按甲方限價單執行,單價作相應調整。所有材料以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爲準、任何調整均以書面通知乙方。

6、材料的其他要求:

(1)對於進口材料,乙方並應當同時提供原產地證明及商檢報告,經甲方審定、批准後方可採購、使用。該類材料樣品將被封存,作爲驗收標準之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對任何樣品的封存、認可,並不會解除乙方對材料的質量保證責任。

(2)對於主要材料的供應(無論國產或進口),甲方保留直接採購的權利。

(3)材料規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須符合規範和圖紙及____市有關文件規定所說明的種類和標準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後發現不符合政府有關部門的規範或標準以及合同約定時,乙方必須更換其他由甲方認可的合格材料,並不得延長工期期限。

(4)材料的地域適應性:  乙方需考慮材料對上海氣候的適應性,尤應注意預防氣候變化造成的發黴、變形。

(5)材料的包裝保護:  所有運抵工地現場的材料,必須是全新且完整無缺及有妥善包裝保護(凡需包裝的材料)。免受因搬運、天氣與其他任何情況引起的損壞。在可能情況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裝箱內或用其他覆蓋物保護。

第十三條乙方有關人員

1、乙方項目經理及主要技術負責人未經甲方同意較長時間離開工地或乙方違反工地管理規定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甲方對不稱職的乙方項目經理或人員的撤換有建議權。

2、乙方文件籤甲、乙雙方於215;年215;月215;日簽訂了關於甲方開發的215;水城住宅項目高層標段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收人:215;、。  乙方工程款領款人:215;、215;。  乙方如需變更籤收人、領款人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自通知到達甲方時生效。

第十四條施工及工程保護

1、出入工地及限制:

(1)乙方須自費修建及保護、維修進出自己工地及工地內之道路(包括施工現場內乙方施工所需特殊的和臨時的道路),且負責提供必要的標誌。

(2)工地的大門及圍牆由乙方負責完成,因配合工程施工程序和進度而需作出的所有改動,由乙方無償完成。

2、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護、防火防盜、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負責。乙方須採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損壞或受惡劣天氣的影響。乙方應當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避免工地發生火災。  甲方直接發包的工程施工完畢並交於乙方施工的部位,以及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在建工程,以及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均由乙方承擔成品保護責任。

3、乙方必須每天將垃圾集中於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點,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妥善存放和處置乙方設備或多餘的材料,並每三天清除一次殘留物、垃圾和甲方認爲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  乙方在撤場前,應當清理好工地、清除並運走所有乙方設備、剩餘材料、殘物、垃圾和甲方認爲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達到能夠交付購房者直至甲方滿意爲止,使現場和工程處於清潔和安全的狀況。

4、乙方應當積極與其他的現場施工單位配合,包括提供場地、臨時設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條件,甲方予以協助。因乙方原因或其他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施工單位損失及工期的延誤等,由乙方或其他施工單位向直接責任人索賠,甲方不承擔非甲方直接行爲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中對所使用的座標點、標高點要嚴加保護。如座標點、標高點發生誤差,應立即與甲方等有關單位聯繫並恢復到正確位置上。其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除非證明是甲方或設計單位所造成的誤差。

6、甲方負責提供生活用水、電源接駁位置,但到具體用水用電作業區的二次接線及獨立計量表由乙方自費接駁、安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生活用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7、乙方所需辦公室、廁所、材料堆放場地(庫房)、食堂等,乙方應當按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自行搭設。相關的的清潔衛生等由乙方負責。乙方使用的範圍內一旦發生火災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8、開工前,乙方須依據____市有關規定和要求報批所有應由施工單位辦理的手續、交納相關費用。如有疏忽,一切經濟和工期上的損失、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9、隱蔽工程在隱蔽前,必須報經甲方代表、監理方檢查驗收,並按甲方簽發的有關管理制度進行,否則不得施工,甲方並有權要求重新檢查驗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長。

10、乙方呈報的一切技術聯繫單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擔責任,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的批准後方能執行,但甲方、監理的批准,不會減輕或免除乙方的責任。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的指令及有關管理制度要求、技術條款執行,並嚴格按施工規範和經甲方審批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  1

1、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時簽證而停工或延誤工期,否則視爲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須按本協議所約定的違反進度的責任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工程的變更  施工中甲方如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甲方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甲方書面通知時,乙方應當及時調整進度計劃,對於乙方按雙方確認的進度計劃等文件而採購的材料、設備,乙方應當及時處理;已運入施工現場的,雙方協商處理;未運入施工現場的非專用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承擔賠償或補償。

第十六條已完工程量的確認

1、乙方應當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當月完成工程量報告及形象進度、當期技術資料、下月進度計劃等文件,甲方自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後及時覈算已完工程量。乙方應當爲甲方審覈提供便利條件,並派員參加。

2、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未按設計圖紙或甲方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費的工程量不予承認,不予順延工期,不給予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及本合同要求,對工程質量自檢合格並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及完整竣工資料、其中包括符合工程檔案管理、竣工備案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規定應由乙方辦理的全部文件、資料,工程檔案經相關部門預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檔案初檢合格證明,然後,甲方組織進行驗收。

2、乙方未按規定執行的,甲方有權拒絕驗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應當承擔逾期竣工的責任。甲方如同意驗收,並不免除乙方提交相關報告、文件、資料的義務。

3、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清理好場地可辦理場地移交的,甲方應當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乙方應當在甲方簽發之日起____日內移交全部工程,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的,甲方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之日爲竣工日,否則,自乙方實際移交全部工程之日爲竣工日。

第十八條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等級:優良。

2、如本工程質量未達到約定質量標準,乙方應當負責返工以達到約定質量標準。如甲方同意接受該質量僅達到合格的工程,乙方應當按合同總價款的60%結算。

第十九條結算  雙方確認,除本合同約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且全部工程移交甲方後28天內,乙方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在已取得工程檔案初驗合格證明的條件下,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60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但甲方未加蓋公章確認或未提出修改意見的,不視爲甲方已認可乙方的結算報告,即使甲方已接受或使用已竣工工程。雙方確認不適用《通用條款》第3

6、2條的約定。

第二十條工程檔案

1、工程檔案應當做到與工程同步。

2、工程檔案由乙方負責按____市有關城建檔案報送要求進行編制,必須做到工程檔案與工程建設同步。乙方最終交付甲方的檔案的份數爲四份,必須滿足____市城建檔案館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時間提交。

3、工程檔案經相關部門預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檔案初檢合格證明後,雙方進行竣工驗收、結算。

4、雙方確認取得城建檔案初檢合格證明,爲雙方進行結算的前提條件之一,該條件不因甲方驗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廢止或變更。

5、乙方未按期提交技術資料的,乙方應當按每日5000元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如因乙方逾期提交技術資料或所提交的技術資料不全,以至甲方無法按期辦理竣工驗收備案證或城建檔案手續的,或致使該項目購房者無法按期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甲方因此應當向本項目購房者承擔的違約金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賠償甲方。同時,甲方有權拒絕結算,即使甲方予以結算,甲方也有權按乙方最終提交技術資料的逾期天數順延相關款項的支付,甲方不承擔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資料完整日止的工程款利息。

第二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甲、乙雙方於215;年215;月215;日簽訂了關於甲方開發的215;水城住宅項目高層標段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____日,應當按應付款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承擔利息。

2、乙方責任  除本合同已約定的違約責任外,乙方如有下述違約,並應當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各項制度的,相應制度已規定了違約責任的,乙方應當按相應制度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未及時履行任何一項義務的,每逾期____日,應當承擔貳萬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撤出現場,雙方於乙方退場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綜合單價的50%和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工程款。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停工達____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當無條件於____日內退場,雙方於乙方退場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綜合單價的50%和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工程款。

(4)在施工過程中,對於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或監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約定標準。但如該乙方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達____日仍未符合約定標準,或同一部位經兩次指令仍未符合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雙方於乙方退場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綜合單價的50%和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工程款。

(5)對乙方故意或疏忽導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藝不符合技術規範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無論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過保修期,均自甲方或業主知道之日起兩年內享有對乙方的索賠追償權利。

(6)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關人員編造虛假簽證等文件,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刑事責任外,同時乙方應當按虛假文件產生的虛報款項的金額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3、其他:

(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擔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不賠償預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導致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在甲方通知後____日內撤出施工現場,甲方爲完成剩餘工作委託其他施工企業繼續施工而需比原合同價格多發生的工程費用等甲方因本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皆由乙方賠償給甲方,甲方在支付其餘工程款時予以扣除。

(3)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質量問題的,無論甲方是否解除本合同,除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外,甲方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質量問題需向購房者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甚至購房者退房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在支付其餘工程款時予以扣除。爲此,乙方應當確保工期和質量,並應當在發生質量問題時立即全力解決。

(4)工程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

第二十二條保修  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並乙方交付工程之日起開始計算保修期,保修期內由乙方負責保修,並承擔費用。  雙方另行簽訂《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三條保險  由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員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現場人員人身財產意外傷亡的保險、工程的一切保險及

第三者責任險,並承擔其費用。

第二十四條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況均不視爲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應當對工程質量承擔責任,除非乙方能夠證明是甲方或實際使用人造成的質量問題:

(1)甲方在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前臨時使用已完工程的;

(2)經甲方許可的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或廣告發布單位進行裝飾裝修施工;

(3)無論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補充協議確定的竣工日之後,如工程尚未達到國家規定及合同約定要求時,甲方爲履行與他人的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減少損失而將工程或其部分交付買方或承租方的。

第二十五條其他事項

1、《通用條款》中所稱的工程師,雙方確認是指甲方代表,而非監理工程師。

2、如涉及工程價款的確認,相關的確認需經甲方代表、甲方預算部門確認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爲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確認、或非加蓋甲方公章(例如簽證章等),甲方均不予認可。  如涉及工程量的確認,必須經甲方代表、工程部經理、監理公司,共同會籤且加蓋甲方簽證專用章後方爲有效,缺一不可。簽證估算造價超過人民幣萬元時,還需預算員及預算部經理會籤方爲有效。

3、工程施工簽證單必須按甲方《簽證管理制度及流程》執行,否則無效。

4、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雙方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條效力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本《補充協議》相牴觸的部分,以本《補充協議》爲準。本《補充協議》未約定的內容,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爲準。

第二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本補充協議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4

施工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覈,同意將公司_________防水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爲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內容:根據公司_________工程施工聯繫單和設計變更通知單要求,廚衛間防水工程採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塗膜(1.5c厚),屋面防水工程採用“_________”聚氨酯防水塗膜(找平層上作基層處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等總包方式。

三、工程造價: 廚衛間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屋面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結算時按實際面積結算。

四、質量標準: 乙方應確保公司生產基地_________樓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_________有關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塗膜工程保證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層、不露點、平整均勻,與基層有一定粘結力,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並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運輸、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及_________建設局頒發的準用證,由甲方現場負責人抽檢合格後使用,必要時由甲方抽送_________檢驗合格後使用。

(2)配合__公司_________基地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爲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爲,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範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並對工程保修________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進度支付進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驗收達優良標準後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給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脩金,________年保修期滿後乙方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餘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________年保修期滿,甲方支付餘款後,合同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發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承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工程承包範圍: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工程總造價

1、簽約合同價爲: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質量標準

五、材料的提供

承包人在每月____日將下月採購的材料設備以報表形式報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後方可採購。採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發包人派出的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承包人三方共同簽字確認後方可使用。

六、雙方一般權利義務

1、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發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價款結算

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應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工程預付款。

2、鋼架安裝完成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鋼構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工程尾款。

八、工程的驗收

1、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專職質量檢查員應進行檢查。

2、施工時對路基的中線樁位進行放樣測量,對箱涵的基坑開挖及所有基礎位置進行放樣,由專職質量檢查員組織監理對測量放樣進行復測,保證施工的準確性。

3、臺背或牆後填土、路基填築碾壓完成規定作業遍數後,在平整度符合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採用灌砂法進行檢驗路基壓實度,檢驗合格,並經監理工程師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層填築。

4、鋼筋施工過程中專職質量檢查員應對鋼筋規格、數量、位置隨時進行復核檢查,特別注意一些較複雜部位的鋼筋如橋頭搭板鋼筋,在安裝完成後應進行檢查驗收,鋼筋必須綁紮牢固,鋼筋不得有滑動、轉折、移位等情況。

九、維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的,發包人可以委託其他人員修理。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裝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十、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邀請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發包人:(公章)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開展_______________行業市場,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手機、筆記本d)業務系統,乙方通過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網絡爲乙方用戶提供技術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甲方根據公司總體運營思路制定終端銷售政策,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專用終端的引進和銷售。

2、乙方通過對甲方進行業務分成的方式來收回投入成本。

二、甲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____________行業市場的發展需要,甲方有權與乙方共同選定____________專用終端型號;

2、甲方對訂購終端制定銷售政策;

3、甲方有監督乙方完善售後服務體系的`權利,包括:

(1)提供終端備機;

(2)在________________區至少設有一個售後服務站;

(3)要求制定詳盡的售後服務流程,嚴格按照產品相關三包規定處理終端售後問題;

(4)如經售後服務維修站確認爲手機故障並在可提供換機服務時間範圍內的,乙方必須爲用戶提供換機服務。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完善其終端進銷體系,包括:

(1)車輛要求:自有貨車至少______輛,送貨人員至少______人;

(2)終端管理:要有完備的終端進、銷、存管理體系及管理制度,並配備相應崗位負責人員;

(3)財務管理:具有完善的財務覈算體系及管理制度,配備相應財務人員;

(4)業務聯繫人員:配備相關業務聯繫人員,用於發展用戶、日常業務交涉、貨物供應聯繫、市場銷售監控等;

5、對於乙方自行訂購的非電信公司集採終端,甲方有權要求出示廠家直供證明,否則不予掃串

(二)甲方的義務

1、對於乙方掃串號終端,甲方根據cda移動業務社會化運營總體思路,有義務制定符合市場發展的終端銷售政策;

2、對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訂購的移動終端,甲方有義務申請將終端串號錄入系統;

3、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在終端型號上,甲方有指導乙方進行採購的義務;

4、在乙方完備售後服務及終端進行銷體系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提供部分指導意見協助實施;

5、各盟市電信終端公司超期未給予乙方結算,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各盟市電信終端公司催繳終端補貼款;

三、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有自行上報進貨終端型號的權利;

2、乙方訂購終端過程中,在滿足入圍條件前提下,對訂貨終端型號有選擇的權利;

3、對於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後進貨的終端,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將終端串號錄入系統且制定相關銷售政策;

4、對於通過自身能力滲透末端銷售渠道,甲方不做具體規定,乙方有權利選擇滲透目標;

5、乙方在完備售後服務及終端進銷體系過程中,在符合電信公司相關要求的前提下,有權利提出個性化建設方案;

6、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協助乙方向個盟市電信終端公司催繳終端補貼款,知道乙方收到相應款項後爲止。

(二)乙方的義務

1、根據市場發展情況,針對甲方提出的終端訂購需求,乙方有義務部分或全數訂購;

2、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後服務及終端進銷體系的義務;

3、甲方根據市場發展實際情況,對天翼終端市場進行宏觀調控過程中,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經營天翼終端業務;

4、終端進貨,出貨及銷售過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規範操作的義務。

四、資費標準

1、短信費:______元條(按條);

2、功能費:______元月(自治區內不限流量費,區外流量費和超出部分按照標準資費收取);

3、d上網業務包月資費套餐:______元月人,區內不限流量,____________外流量按:______元分鐘計算;

4、如開通其他業務,按現行資費標準收取

五、分成方式

1、乙方於甲方通過合作分成的方式來收回投入的成本;

2、在功能、短信等費用上進行分成

3、分成比例爲:甲方佔50%,乙方佔50%

六、結算週期

1、甲方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給予結算;

2、每月____日前提供上個月的業務出賬單,雙方進行對賬;

3、賬單核對無誤後,____日乙方開出與賬單等額的發票送至甲方處;

4、甲方依據乙方開具的發票在每月2____日前將上月結算款匯至乙方結算賬戶

七、乙方結算賬戶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因爲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協項下有關義務時,可視情形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與不可抗力發生或清除後____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單位的證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一方或雙反應繼續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三個月以上時,雙方應重新協商合同的履行問題;

2、因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協議履行是,則延長履行協議的期限,這一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影響的時間;

3、因不可抗力時間導致的費用由雙方自行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對於因爲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執,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依據規則仲裁。  仲裁判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合同期限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爲________年。  合同到期後,如雙方無反對意見,有效期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對意見,在本協議到期後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以反對意見書面送達爲標誌,則本協議到期自動終止或重新談判簽訂新協議。

十一、保密甲乙雙方決定就該協議相關內容保密性採用如下防範措施:

1、甲乙雙方對合作內容及協議條款嚴格保密,不得給甲方其他競爭者透露;

2、如發現因甲方或乙方過失造成協議內容或約定條款泄密的,由責任方採取相應措施承擔責任,並承擔相應損失。

十二、協議的生效、變更、終止

1、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對本協議相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欲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應提前____日向另一方面提交書面說明。單方面解除協議的一方,應對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協議中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後即生效,簽署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第一部分協議書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8

工程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施工勞務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施工勞務承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承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概況及勞務承包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規模_________㎡,層數:_________

工程地點:

勞務承包內容:

三、工程承包施工期限

開始進場施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總日曆施工數爲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按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等相關規範標準,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五、圖紙

甲方應在乙方施工勞務承包工作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套,以及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六、工程發包人(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在乙方進入施工前完成下列工作前承擔相應費用

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爲: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用水、用電、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爲:

5、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爲:

(二)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的各種合格建築材料和設備,保證施工需要。

(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四)負責與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七、勞務承包人(乙方)的義務

(一)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乙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轉包、分包,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二)嚴格按照設計圖、竣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三)自覺接受甲方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四)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五)爲參加施工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八、安全施工與檢查

(一)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九、事故處理

(一)發生事故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甲方,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二)乙方和甲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應規定處理。

十、勞務報酬

(一)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一次性固定勞務報酬包工(包管理費、安全設施費),勞務報酬共計元。

(二)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按計時或計件)

十一、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一)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二)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件)計算勞務報酬的,由乙方每日(按月)將提供勞務人數(工程量)報甲方,由甲方確認。對乙方未經甲方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十二、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一)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甲方與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

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二)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支付勞務報酬的,甲方與乙方約定支付方法爲:

十三、施工驗收

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乙方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爲乙方已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的相關損失。

十四、違約責任

如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另一方元的違約金。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五、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如和解、調解不成、採用申請有關部門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合同解除

(一)如一方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二)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國家政策調整等)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七、合同終止

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八、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鎮(鄉)村鎮建設管理所和各一份。

十九、補充條款

二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甲方:工程發包人 乙方:勞務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委託的電力安裝工程。爲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負責工程的施工和聯繫供電部門進行驗收等相關工作。

三、承包費用:

根據該工程的設計和預算資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合同按供電部門所測線路每一公里8。5萬元計算,按測出的公里數爲工程總金額。

四、付款方式:在乙方拿到供電部門設計方案後,三天內甲方全額將工程款全部付給乙方。

五、施工期限:

甲方在土石方工程和其他輔助工程完成後,通知乙方進場,從進場之日起,預計____日內完工(遇雨順延)。

六、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到供電部門辦理用電申請、簽署用電協議及其他有關用電手續。

2、甲方設置業主代表,代表甲方對本工程進行監管。

4、甲方參加主要設備材料的現場檢驗和竣工驗收。

5、甲方派專人協調關係、配合乙方施工,保證乙方的施工正常進行。

七、乙方責任:

1、負責工程的施工,聯繫驗收等事宜。

2、負責工程建設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質量。

2、如因施工技術及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問題導致工程驗收不合格,由乙方負責整改,整改費用由乙方自負,但由甲方負責提供的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除外。

3、按約定工期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人力運輸、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青苗賠償和民工組織及費用等。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4、乙方只負責線路部份的一切材料和費用,不負責線路以外廠區要用的一切保護設備。

八、物資供應由乙方負責

九、安全管理

甲、乙雙方全部負責制人員進場後,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現場規定,服從現場負責人統一指揮,若發生人身及設備安全事故,由各方自行負責。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十二、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付清工程款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

1.6?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________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________爲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託________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________爲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_______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________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________%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________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第七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________%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________%支付滯納金。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爲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爲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_____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_____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甲方執份,乙方執________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就建築工程施工事宜,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址: 。

3、建築面積: 。  

4、結構類型: 。

第二條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乙方負責對本工程土建部分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範圍爲: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工程。  

2、包括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因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內容。  

第三條 合同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即工期總天數:。

第四條 質量與檢驗標準  

1、工程質量:對於該工程的基礎、主體驗收及竣工驗收均應通過質監部門驗收合格。  

2、由於乙方自身的疏忽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必須修復。不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工程合同造價總額的%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合同價款工程結算  

1、合同價款:暫定爲萬元。結算時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爲準。  

2、工程結算:工程竣工後日內甲方給乙方支付工程結算總價款的 %,工程結算總價款的 %作爲保脩金。  

3、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工程保修期屆滿後,經甲方對工程質量檢查無異議,甲方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將剩餘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4、結算審計時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審計工作,應在雙方確認竣工結算資料真實、完備之日起個月內完成本工程的結算審計。

第六條 材料價格調整及材料的採購  

1、若甲方對某項主要材料進行調整,僅對材料差價進行調整。  

2、材料採購: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採購,並且在採購前 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採購。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約定: 。

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3、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發包方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 天內不組織驗收 ,或驗收後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己被認可。

第八條 工程質量保修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的範圍承擔工程質量的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期限規定爲:年。  

3、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乙方未及時維修並且沒有修復完好的,甲方自行找人修復,修復的費用從乙方保脩金之內扣除。  

第九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主要有:

(1)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2)等工程竣工後對工程進行驗收。

(3)因乙方原因使得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  

2、甲方義務主要有:

(1)協助乙方使建設工程合同得以順利履行。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資金、場地以及相關材料。

(2)支付價款以及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其他義務。

3、乙方的權利主要有:

(1)按照施工合同和設計文件嚴格施工。

(2)接受甲方的必要監督。

(3)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

(4)保修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4、乙方的權利主要有

(1)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材料、資金的,乙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

(2)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逾期不支付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建設工程的價款以該工程折價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當乙方擅自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給

第三方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按約定提出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如合同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須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建築工程費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買方)簽章:乙方(賣方)簽章:____日期:日期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針對臨澤村道路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相互監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村內規定範圍的路基整形、夯實、下水管道的安裝、檢查井的砌築,混凝土路面的澆築、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質量要求:

嚴格按照工程質量要求及相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質量造成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章、違規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結算方式:

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即面積、體積、長度米)完成後實地測量。

六、實際項目及價格:

1、160厚黃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磚砌水溝(挖溝、墊層、砌磚抹灰、回填夯實、蓋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裝鋪設(挖土、墊層、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實)直徑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檢查井含井蓋(挖土、墊層、砌築、抹灰、回填夯實)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農用車300元臺班

8、勾機1800臺班。

9、三輪車200元臺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後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結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單位: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林子村委

施工單位:____縣固城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爲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爲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爲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爲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他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施工中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爲複製,

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以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予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爲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的義務。

第六條委託監理。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爲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的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閤中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在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 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爲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爲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

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爲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期延誤。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爲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 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7天內給予批准,併爲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爲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爲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同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在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爲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爲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爲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爲已被確認,作爲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可樣本。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爲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爲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貨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在深圳或雙方商定的其他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發行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爲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爲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他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天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爲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爲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不可抗力及其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將蔚藍印象環境景觀工程委託給乙方進行深化及施工,爲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範圍和內容

工程範圍: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圖爲準。

工程內容包括:硬景(硬質鋪地、園林小品等)、軟景(喬木、灌木及草坪等)、水體、景觀照明等。

第三條 設計週期

本合同簽訂以後於20__年2月20日前完成對擴初圖的深化設計,其中包括總平方案調整、硬景部分施工圖深化、材料替換、植物配置及水電安裝設計、,以求達到施工圖紙要求。設計內容需另行補籤設計合同。

第四條 設計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項目乙方按3萬元(大寫:叄萬元正)人民幣包乾進行設計取費。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1.5萬元(大寫:壹萬五千元正)人民幣的設計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並經甲方認可後,甲方支付乙方剩餘設計尾款即1.5元(大寫:壹萬五千元正)人民幣。

第五條 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報告爲準(開工時間最遲不超過20__年4月1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場地的條件下,工期爲70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設計變更及特殊天氣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誤的時間應不計工期,並作相應順延 .

第六條 取費原則

1、 本工程執行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發行的20__定額:SGD1-20__至SGD7-20__,收費級別按四類工程二級Ⅱ檔。

2、 苗木部分由甲、乙雙方對苗木品質共同進行認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價的30%收取栽植、養護及包成活費用。乙方報送甲方的苗木報價表必須註明品種、規格、高度、冠幅、胸徑及數量等,大型喬木及價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須經甲方工程人員確認效果,並經價格確認。甲方對照驗收,數量按實收方結算。

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須增加預算範圍以外的'工程量應另行辦理簽證。

3、 施工期間發生國家認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經雙方覈實後協商解決。

第七條 工程施工價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總造價暫定爲 萬元(大寫: )人民幣,實際造價以甲、乙雙方共同審定的決算爲準。

2、 本合同備料款爲合同總價的20%,其中5%爲乙方施工人員、相關機械、設備等進場三日後,甲方在三天時間內將該款項支付到乙方帳戶上。剩餘15%作爲在成都採購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匯同乙方直接支付給材料及苗木供應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補。

3、 乙方每月25號上報已完成的工程產值,甲方5日內審覈並撥付乙方完成量的80%的工程進度款。

4、 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雙方於30日內辦理完成決算,甲方扣除工程總價的10%的質保金,將剩餘工程款支付給乙方。

5、 本工程質保金爲工程總造價的10%,在相應項目質保期滿後,如未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於2日內付清全部尾款,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 材料供應

該工程所有材料原則上由乙方採購,甲方認質認價。乙方採購的材料必須先報甲方,按設計要求雙方進行封樣,作爲乙方採購和甲方驗收標準。如甲方覈定價格後,認爲個別材料、設備或植物高於市場價,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認爲所認定的價格不能將材料、設備、植物購回,可書面通知甲方組織供應。

第九條 工程質量及質保期

1、由於景觀工程的特殊性,爲確保美觀、經濟和適用,經甲方認可後,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局部調整,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一、二款執行。

2、乙方在施工中應加強質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質量控制和檢查制度,積極配合甲方、監理人員進行工程質量監督,若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在期限內進行修補或返工,其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

3、質保期:質保範圍爲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裝飾、水電安裝一年、草坪養護三個月、灌木養護半年、喬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質保期內由乙方保活,若出現死亡,乙方無條件更換。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一星期內到現場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換時間,逾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十條雙方協作事項

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適用國家現行的該行業各項施工驗收規範,若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協商,雙方及時處理。

2、甲方現場負責人 ,乙方現場負責人 ,負責處理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協調相關單位關係。

第十一條 甲方職責及義務

1、在施工期間甲方及時將設計變更、變更通知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做好現場簽證工作。

2、對乙方報送的材料樣品,48小時之內進行認質認價。

3、 對隱蔽工程24小時之內進行驗收。

4、 甲方負責提供與環境工程設計、施工相關的技術資料,指定臨設位置及負責現場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電源,乙方按規定承擔相應費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驗收通知後,甲方應於兩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交工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後,辦好驗收手續。

第十二條 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應認真保質、保量、準時完成工程。

2、乙方應對工程進度採取措施,發現影響工程進度因素在24小時內報甲方。

3、對已完工程在甲方驗收前,應做好保護工作。

4、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其他施工單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責任。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範,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若因乙方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達不到合同和規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產生的垃圾清運工作由乙方負責。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條件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竣工驗收合格後2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技術資料、竣工圖紙一式兩套。

結算辦法:

1、本合同價款爲暫定價。

2、結算範圍包含施工圖及設計變更所列的硬景、軟景、小品、水電等全部內容以及甲、乙雙方認可的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現場簽證、隱蔽紀錄等。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撥付工程進度款超過3日,乙方有權暫緩施工,施工工期順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總造價支付乙方同期銀行利率的違約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造價支付甲方同期銀行利率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並結清工程款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爲準。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

坯房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則往後推遲一天)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天

4、工期延誤: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_小時;

(3)不可抗力自然條件;

5、工程竣工:乙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6、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縣質量檢測局爲準。(不包括材料質量)

7、合同價款

金額: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________建築面積的總平方米。

工程預支款:¥______萬元。

竣工日付款:餘下總金額的______%。

工程款結算:檢測工程竣工日後______個月內無任何施工質量問題則結清所欠佘款。

8、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9、乙方向甲方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____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則需及時提供全部建築不得誤工,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費則按照市價賠償。

11、甲方有權對乙方工程實施監督。在豬舍內部結構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調動乙方的施工人員。

12、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13、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簽名)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合同範本一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採暖工程爲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覈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鑑(公)證意見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鑑(公)證機關(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_____

合同範本二

發包方: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份平方米。

4.承包內容:

5.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份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

7.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

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11.乙方主要義務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後保險期一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爲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爲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發包方: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承包方: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建築單位: 施工單位: 工程項目:

電話: 電話: 工程地址:

一、工程項目及施工期限:

二、工程總造價(大字)

三、質量標準:依照本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及驗收技術規範辦理,施工中雙方應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竣工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上造成不合質量要求而發生返工費用,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負責,甲供材料造成的由甲方負責。

四、材料供應,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自行採購,甲供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到場,並由乙方認可,由甲方支付材料總價,乙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其它事項: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好各項施工準備手續,做到施工現場路通、電通、水通。

2、施工途中甲方提出工程變更,應有有關部門批准。並由甲方簽發變更通知書。變更造成的增加工程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甲方負責,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負責。

4、本工程設計、預算如有增列項目或差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審合修正,竣工結算時以工程決算爲準。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訂蓋章生效,至工程驗收合格、款項結清後失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 施工單位(乙方)蓋章: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作協議書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甲方:西昌昆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班公司)。

住所: 。辦公話: 。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 。機: 。

乙方:南充金徽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班公司)。

住所: 。辦公話: 。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 。機: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行業規範、國家和地方政策的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金陽縣教師幹部管理所拆舊建新改造項目工程施工合作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金陽縣教師幹部管理所拆舊建新改造項目工程(簡稱本合作項目)

工程地點:西昌市一環路159號。

工程內容:本合作項目拆舊(磚混)建新(框架剪力牆結構),商住兩用高層電梯公寓建設竣工驗收交付合格。(詳見業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項目下的《施工圖紙》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本合作項目立項批准文號: 。

業主單位:金陽縣人民政府

承建單位:西昌昆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資金來源:業主金陽縣人民政府。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本合作項目拆舊(磚混)建新(框架剪力牆結構),商住兩用高層電梯公寓(包括本合作項目外環境的綠美化、排污(水)及地皮硬化等附屬工程建設竣工驗收交付合格。(詳見業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項目下的《施工圖紙》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本合作項目爲9度設防(防震)。施工過程中所使用各類建築原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正規合格產品,並經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方可使用。嚴禁使用假冒、僞劣等三無產品及國家禁止使用類產品。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合同價款如有爭議,以本合作項目竣工驗收後的決算文件爲準。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施工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時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雙方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爲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爲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爲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爲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爲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爲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爲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爲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爲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爲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被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爲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爲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爲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爲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爲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爲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爲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爲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爲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

(2)採取第 種方式解決,並約定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單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爲: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爲: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47、補充條款

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附件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略)

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內蒙古--縣--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廠房地面硬化建設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縣--能源有限公司院內廠房地面硬化和修路建設施工工程。

2、工程地址:商都縣長盛工業園區蒼狼新能源有限公司。

3、工程範圍及標準:, 30cm厚河卵石墊層,25cm厚成品混凝土標號C25。廠房是C25。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甲方負責水電。

5、工程期限:本工程自期 天。

二、驗收標準

本工程竣工後,由乙方彙總施工材料,由甲乙雙方會同相關管理部門進行驗收,驗收標準爲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符合本合同要求。

三、合同價款及工人工資預付款

1、本合同工程單價爲人民幣寫:)單價爲稅後價。

2、工程付款方式爲每貳萬平米驗收合格後結算97%。

3本合同簽訂之日內,甲方收取乙方工人工資預付款人民幣(共計),乙方保證及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如未能按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甲方代爲發放,其產生的費用將從工程價款中扣除。一個月內第一次結付工程款即退還乙方,工人工資預付款拾萬元。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有建設本工程的資質要求。

2、甲方在工程開工前,做好清場工作,方便乙方施工建設。

3、本合同工程圖紙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圖紙進行施工,如發現圖紙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未經甲方許可,不能擅自改變圖紙進行施工。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使用的建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在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雙方及第三方任何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乙雙方及第三方任何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乙方應及時足額發放施工人員工資,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造成的工人工資不能及時發放,由甲方承擔。

7、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派駐工程監理一名,乙方應服從工程監理的監督。

8、對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乙方會同甲方組織驗收,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隱蔽。否則視爲該隱蔽工程不合格。

9、本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扣除乙方工程總價款3%的質保金。待本工程一年後無質量問題,全額給付。

10、本工程質保期爲一年,在一年內,如發生翻漿,斷裂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11、平整路基廠房費用由甲方負責,由乙方負責施工管理,路基完工後。甲方如期把工程款結清,如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合同自動解除。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約,未按合同履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2、如乙方未按合同所約定的工期,保質保量的完成,所照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如對本合同產生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協商,由人民法院仲裁。

4、乙方必須保資質和證件真實有效,否則視爲合同無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份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0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論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2)工期獎罰:本工程以發包方驗收通過爲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時,每推遲一天罰款_________元。

(3)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工程量有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3、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說明、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5)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發包方罰承包方總造價的_________。

4、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

(1)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計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價款(大寫):_________

4)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

5、材料供應及設備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經發包人認可後使用。

(2)機械設備由承包方自備。

6、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審查承包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各種技術資料和工程預決算。

(3)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__套。

(4)負責組織工程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5)發包人指派_________同志爲工地代表。

7、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編制出施工方案,報發包方審覈,並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彙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_________同志爲工地代表。

8、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_________份。

2)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發包方執_________,承包方執_________)。

10、補充條款

發包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甲方發包的太陽通用機械有限公司門衛室外牆保溫工程施工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內容及範圍:太陽通用機械有限公司門衛室外牆保溫工程,根據外牆保溫工程技術規程及驗收標準,保溫工程含基層外膠粘劑.粘貼50MM厚岩棉板、玻纖網格布、抗裂抹面膠漿、加固錨栓(120MM長,每平方米不少子7個)並含人工、機械,垂直運輸、水平運輸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二、工程地址:龍盛路與珠峯路交匯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檢測,包稅。

四、材料標準:

1、岩棉板要求使用威海博盛 牌, 50mn表觀密度爲140kg/m3,供應商應提供書面證明和產品出廠合格證。

2、粘結砂漿、抹面砂漿使用基舜牌(1500/元噸),承包方應提供生產廠家產品合格證,出廠日期及編號,使用期限、主要成分、適用範圍及使用說明書。每平方米不少於13kg。

3、玻璃網格布要求単位面積質量 ≥ 160g/m2, 使用外牆保溫專用耐鹼玻纖網格布。

4、錨栓採用熱鍍鋅金屬螺釘(天字牌) 。塑料膨脹管採用聚酰胺的。各種材料生產廠家應提供具有法定資格的產品檢測報告副本原件。

5、所有材料進場均應由監理方和建設方進行見證取樣, 進行復檢和稱重達標後使用, 否則禁止使用 。

五、工期:

自滿足條件起, 15個工作日完成(以工程部下發的開工令爲準)。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保證與工程進度同步,不影響其它工種作業。如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每拖一天罰款1000.00元。

六、質量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設計《外牆外保溫構造》施工。並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外牆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 JGJI44-20-- )驗收標準。

2、甲方工程的基面應達到《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和《建築裝飾裝修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的規定。

七、合同價款:

以實際發生數量乘以單價岩棉外牆保溫每平方米110.00元、 大理石貼面岩棉外牆保溫每平方米100.00元。

八、付款方式: '

材料進場後,自施工之日起7日內付總價款 20% 作爲預付款,外牆外保溫工程完工並經驗收合格後再支付實際發生總工程量的 50%的工程款。工程驗收後乙方將全部資科齊全報到甲方後,雙方結算工程價款付至結算款的95%,餘 5% 爲質保金,驗收合格滿 3 年工程無質量問題(無息) 一次付清。

九、約定項目:

1、外牆外保溫工程承包給乙方, 甲方爲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場地、水源、電源,並配合乙方與施工單位搞好協調,所發生的水電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施工前向甲方監理上交施工組織設計,批准後方可施工,所有進場材料須提供合格證、檢驗報告、並按要求送檢(送檢費由乙方承擔),整理報檢資料,按規定工程竣工後整理三套完整的資料存檔, 對於不合格或不經監理認可的材料不得使用。保證驗收合格。

3、乙方人員進場必須有負責生產技術的項目經理(隊長)一名與專職或兼職安全一名,負責與甲方結合與協調工作。甲方將派專門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繫、指揮和驗收工作 。

4、乙方人員進場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遵守各項制度,如有違反《項目部管理制度》願意接受罰款。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機械工具、建築成品損壞照價賠償。

5、乙方必須服從現場施工單位的安全、質量、工期及現場文明等施工管理。如不配合施工單位管理, 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工程款 。

6、甲方有義務及時付款,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協調解決與其他班組的工作關係。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期延誤時工期相應順延 。

7、材料進場前必須告知建設單位,經同意後方可進場。如發現材料私自進場或未使用指定品牌,建設單位有權拒絕使用,並給予相應處罰,情節嚴重者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

8、乙方不得將該工程轉包給第三方施工,否則建設單位有權終止合同, 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

十、安全責任: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嚴禁高空拋物、吊籃搭好後要經過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 乙方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在施工中如果出現人身傷亡等事故與甲方無關。

3.施工現場必須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材料堆放完畢, 搞好文明施工。

4.乙方必須爲其施工工人購買保險。

5.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範, 因操作不當或失誤導致發生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 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或法律責任。

十一、 乙方承諾保修期 3 年。

十二、 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可向蘭山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及工程量:_______________。

3、工程總造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4、工程質量標準: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施工必須符合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築工程技術規範的標準,對該項工程要求達到:合格品。

5、約定施工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6、工程款結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標準撥付。(扣10%質量保證金,無質量問題到期返還)

7、資金來源:省、市、縣村級活動場所建設資金。

8、甲乙雙方責任:甲方提供施工設計圖,乙方應在開工前仔細覈對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圖紙。如發現施工圖存在偏差或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解釋權由甲方確定。乙方應做好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措施,促進和諧社會發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體系。施工中若出現的任何安全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9、質保期(一年)此工程質保期______年:______年___月___日均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後生效,並結清全部款項,隨之本合同自行失效。

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3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結合本合同項下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協議並書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甲方名下私房拆除及修建

1.2工程地點:本市橋口區太平洋

1.3承包範圍:舊房拆除,新房重建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建設工期:本工程自20__年3月28日開工,於20__年5月28日竣工

1.6工程質量:參照國家房屋質量有關要求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叄×佰×叄×拾元每平方米(根據建築施工完成後實際面積結算)

第2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10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 ]爲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

2.3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附件一],交甲方審定。

3.2指派[ ]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10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六次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尾款於竣工結算後二個月內根據實際情形結算。

本合同簽署生效乙方派員進駐工程建設場所後3日內,甲方支付總計工程款的30%,計人民幣×元;

第一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製板)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元;

第二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製板)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元;

第三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製板)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元;

全部內外牆裝飾完畢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元;

全部工程完成甲方試用二個月內如無質量異議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0%,實際面積的差價與此同時結算。

6.2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0天內審查完畢。

第7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乙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附件二],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違約金。

9.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第10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工程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第11條 附則

11.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附件一: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附件二:乙方提供材料及施工質量要求

1.水泥,使用黃石華新水泥,樑柱現澆使用號,牆,地粉砌使用號;

2.水泥與黃沙的比例在樑柱現澆中不得少於;在牆,地粉砌中不得少於;

3.內外牆粉砌厚度不得少於×MM;地坪厚度不得少於×MM;

3.鋼筋,樑柱中使用直徑不得小於18MM,陽臺牛腿中使用直徑不得小於22MM;

4.任何牆壁厚度不得小於240MM;

5.其他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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