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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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4篇)

乙方:

根據《民法典》之規定,本着互惠互利、共進雙贏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德州實華24萬噸/年燒鹼、30萬噸/年PVC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相關事宜,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二、工期

本工程的加工工期爲因無法抗拒的自然因素所造成的加工工期延誤必須有雙方簽字認可。如果甲方有變更工期順延的,必須雙方簽字認可。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材料的及時到位,不得耽誤乙方的加工製作工作。若工程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避免費工損料。提貨費用甲方承擔。

2、遵守以上約定並執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按照圖紙製作,保證工期和質量。. 配合甲方審閱圖紙,如圖紙出現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積極主動向甲方反映進行協商,並出具變更說明完善圖紙設計,達到甲方設計要求。

3、因甲方材料不及時到位,乙方有權停工並不納入工期範圍。甲方提貨時乙方承擔裝車的費用。

4、遵守以上約定並執行。

五、技術要求

1、甲方提供完整的加工圖紙壹套,乙方根據圖紙和技術要求進行加工製作不得擅自改動圖紙。合同簽訂後乙方根據工期和甲方要求編排工程進度表以利於工程按時完成。

2、鋼構件拋丸除鏽。油漆爲中灰防鏽漆,漆膜厚度達到設計要求。不含防火塗料的採購及塗刷。

3、本工程的款項不含構件加工竣工資料的編制

費用,如需探傷,費用由甲方負責,並且不含高強螺栓及抗滑移試驗費。但應爲甲方提供方便的途徑以利於工程建設的順利進展。

4、乙方在加工期間,甲方可隨時派技術人員對加工構件進行檢驗。驗收合格後方可出廠。若有錯誤及時返修達到規範要求標準讓甲方滿意。

5、構件製作驗收執行GB50205-20xx《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3日內,甲方付給乙方總加工款的50%作爲預付款,餘款按提貨量分期付清。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德州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責任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八、本合同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爲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爲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合同協議書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爲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爲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爲準。  

第二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爲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

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

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

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爲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

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

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

6.保脩金:指爲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範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

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

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爲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

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爲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

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爲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並執行。  

第三條 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約定。  

第四條 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 語言、法規和聯繫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爲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爲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爲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佈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佈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爲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佈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爲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爲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爲,均視爲甲方行爲。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並通知乙方。  

第九條 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甲方批准後,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佈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後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作出答覆。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覆,則視爲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並報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5)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報甲方確認並予以答覆,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覆,則可視爲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並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並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後,才能繼續施工。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於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並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乙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爲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爲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覈並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採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於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複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並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於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籤認後,乙方纔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並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在驗收記錄上籤認後,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並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後應予確認並補辦籤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爲確需對已簽字驗收並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複查。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並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並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爲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複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佈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確認並報經甲方批准答覆,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可視爲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並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後3天內審覈籤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後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爲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覈實,並重新覈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覈實或不重新覈報,則以監理工程師覈實的工程量爲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後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並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徵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爲便於組織施工或爲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後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生上述變更後,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爲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5)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後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爲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爲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後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於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 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和

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後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後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並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並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彙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並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爲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並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後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審覈確認,並在確認後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未予審覈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爲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後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後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爲________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後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並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脩金:保脩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7天內,將保脩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 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爲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後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並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並對索賠資料進行審覈,並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後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覆。並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審覈或確認,視爲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覆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進行審覈,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於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爲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爲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脩金後,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爲加快園區的工程施工進度,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廠區內的公共廁所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爲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特簽訂如下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內容

灌注樁、土方開挖、回填、搗砼、鋼筋制安、模板、砌磚、粉刷等。

二、 工程承包單價及結算方式

1、人工挖土方:8元

2、C10墊層: 2303

3、C25砼基礎地樑構造柱等: 2603

4、 砌磚: 268元3

5、模板制安: 26元㎡

6、鋼筋制安: 4300噸

7、粉刷:18元㎡

8、回填土:4元

9、內外腳手架:6.5元㎡

10、灌注樁:95元

結算方式:各項目工程量以實際完成數量爲準,另加18%施工企業管理費。

三、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實際工程量的60%付款,餘款待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再付。

四、施工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年 ____月 ____日止。

五、工程質量: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精心施工,工程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標準,工程質量必須全部達到合格,如有質量問題造成的返工必須由乙方負責。

六、施工安全:施工場地必須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由於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其它事項:甲方提供水電,乙方使用於本工程中的所有建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及行業標準。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本協議爲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職工食堂裝飾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食堂改造裝飾裝修(包括拆除工程;地面、牆面、天棚裝飾工程;水、電安裝工程等改造裝修項目)。

二、資金來源:

自籌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__年7月15日;

竣工時間20__年10月15日;

總工期90天。

四、質量標準:

達到國家現行裝飾工程、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範合格標準

五、工程價款:

本工程預算總價爲:38000000元(大寫:叄拾扒萬元整)

六、竣工決算:

1、按現場實際竣工驗收合格工程數量計算。

2、竣工結算單價:以預算綜合單價爲準,材料漲跌不予調整。施工期間如遇人工費等政策性調整依據相關文件予以調整。結算時預算書中缺項項目執行20__《__省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配套文件,材料單價按預算材料單價計算,預算中沒有的材料單價按甲乙雙方簽證價格計算。

七、資金支付:

工程開工進場時拔付5萬元,工程進度達80%時拔付10萬元,竣工結算辦理後拔付工程結算總造價的95%,餘下的5%作爲質保金,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後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八、施工安全

乙方進場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相關人員指揮及管理,不得胡亂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質量事故概由乙方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工期完成承包人需向發包人支付3000元/天(30日內),超過30天按6000元/天計算。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爲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爲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______元及相應的財務費______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______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爲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覆後______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後,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

11、負責爲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印章管理項目

經理部印鑑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範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文件、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設備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採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徵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項目經理部名稱和印鑑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爲主合同總價的______%(含變更、索賠費用)。施工過程收取的費用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爲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爲基數進行計算。乙方應在每月______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後______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後______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稅賦,並按有關規定納稅。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爲:於每月______日前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後______個月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污染,賠償受污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並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______‰每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本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

甲方:(蓋章)

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立合同人: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名稱、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人、電話、傳真、帳號、電子信箱。)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名稱、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人、電話、傳真、帳號、電子信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煤炭行業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就煤礦土方剝離工程施工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爲____露天煤礦剝離及裝運。

2.工程地點爲:____。

3.工程內容: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設計圖紙進行土石方施工。

4.工程量:總面積____平方公里;概算土方量_____億立方;運距____公里.深度平均約____米。

5.承包範圍:按採礦許可證所截礦區範圍內甲方指定的煤礦開採區域____平方公里內。

6.承包方式:挖運平。

7.進場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8.工租工期:暫定____年。

第二條 承包條件

1.合同生效後甲方給乙方提供本工程有關的文件、技術資料及施工圖紙。

2.在乙方機械設備進場前,由甲方給乙方支付每臺____元人民幣機械設備調遣費(機械設備臺數暫按____臺計算)。該款打入乙方在本合同所列帳戶,待乙方機械設備到達施工現場正常施工一個月後雙方結算時由甲方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施工機械設備到達工程地點_______日內,甲方按月計劃工程量總造價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調遣費和臨時費用(乙方須提供設備原始發票、合格證、照片等)。

4.乙方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_______日內由甲方按乙方月計劃工程量總造價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備料款。

第三條 合同價款

1.工程單價:土石方剎離_______元人民幣/立方。按照開挖面,雙方測量爲準進行計量。

2.在施工過程中如遇流沙、岩石爆破等情況由雙方商議另行計價。

3.乙方施工所需的熱料、用電、雷管、炸藥、水等由甲方按正常標準供應,費用在乙方次月結算工程款時扣除,以此類推。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提供該露天煤礦符合開採條件的所有合法手續、證明、證件等,如該項目的採礦許可證、媒炭生產許可證、工程開工許可證等,確保工程順利施工。

2.辦理工程用地的徵用和施工設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的租用,及草原、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相關資料。

3.協調當地農牧民關係及與工程施工相關政府部門的關係。負責解決施工現場的生活用水、用電,施工通信、運輸道路、場地平整,場外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等施工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

4.組織乙方、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做好交底會審紀要,在會審後_______日內分送有關單位。

5.指派專業人員爲駐地代表.對工程安全進度、質量、合同履行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相關問題。對乙方的工程進度、安全質量、現場管理、環水保等進行監控,對不按要求操作的,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負責制定各項管理目標,下達年、季、月、旬(周)施工計劃和材料、設備計劃。按時參加工程的日驗收、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

7.有權調整乙方施工的工程範圍和工程量,工程範圍和工程量的變化不影響合同單價。

8.按照約定辦理施工現場簽證和竣工結算,按時撥付工程款項。在撥付工程款項前,有權要求乙方完善材料款、租用設備費用及人員工資的有關手續,必要時有權代扣、代發。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指派代表_______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繫協調工作。

2.編制施工設計方案,嚴格按圖紙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接受監理和甲方指派管理人員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

3.負責施工區域內臨時道路、臨時設施、鑿井、水電設施的管理和維修工作。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保衛及治安工作,如遇問題應及時處理和向甲方報告。

4.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月施工統計報表、工程施工報告等。

5.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報告。

6.施工建設的永久建築和設備,在施工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和保養,保證露天煤礦在移交時建築安裝工程的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設備發生的維修和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的施工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證書,做到持證上崗。乙方應當依法爲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承擔相關費用。防範並杜絕人身或財產事故和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

8.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向第三方分包或轉包,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 資料移交

1.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露天煤礦剝離、開採設計說明書及施工圖紙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_______份,及有關施工的規定、規程、質量標準和環保規定等_______份。

2.在乙方進場前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現場交驗開採範圍座標控制點。

3.在乙方進場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施工方案報甲方審批。

第六條 施工設備的採購及驗收

1.乙方所鑄開採設備,由乙方按照合同雙方所約定的型號、功率等技術參數進行採購。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檢驗證書,否則視爲不符合質量要求,不得用於施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將設備運離施工現場。

2.乙方應積極安排設備的採購、運檢等事宜,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到達施工現場(具體工作進度由雙方另行協商)。

3.因機械設備質量不合格造成工期延誤、開採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乙方應積極補充合格設備,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七條 安全施工、環境保護和文物保護

1.乙方應遵守煤炭安全法及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隨時接受各級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按規定採取措施做好安全防護工作,消除事故隱患。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並上報有關部門,承擔因其責任造成的各項損失。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要求,採取有效的職業病防治措施,做好職業病的控制和預防。對施工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教育,提供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備、工具、用具等。按規定爲施工現場人員配備安全防護用品,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3.乙方應遵守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等

的管理規定,執行甲方制定的環境保護措施、管理方案和環保要求,加強從業人員的環保教育,杜絕人爲破壞和污染環境及生態系統,嚴格控制污染源,按規定排放污染物,避免和減少因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對環境污染和破壞。

4.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現文物或有考古研究價值的物品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及時通知甲方和相關部門,並採取妥善措施予以保護,若未按規定採取指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交通要道、高邊坡附近施工時,在施工前應向甲方上報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審批後實施。

6.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條款,發生與此有關的人身傷亡、機械設備受損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的經濟損失補償、罰款、索賠、訴訟等責任和費用,由乙方依法承擔。上述行爲若給甲方帶來不良影響,即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第八條 工程延期處理

1.因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四通一平”、設計圖紙供應不齊全、不及時,工程款項撥付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歸責於乙方原因而影響工期時,則工期相應順廷。若工程施工中途停工或窩工,經甲方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廷。

2.因可歸責於乙方管理不善或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耽誤工期的,工期不順廷。

第九條 工程質量和驗收

1.乙方應嚴格按照工程施工圖紙、說明書,並結合有關規定、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

2.甲方要求的單位工程達到的質量等級,以該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驗收。

3.乙方在施工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主要機械設備型號功率等應按合同規定購買,需要改變或待用時,須經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和工程質量監督站。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經主管部門、設計、質量監督站、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甲方和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由此而產生的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同時工期不予順延。

4.工程驗收:由甲、乙雙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中間驗收和月末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在驗收文件上簽字認可。

第十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每個標段爲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標段具體範圍爲_______)。

2.乙方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

(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達_______日以上;

(2)因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返工後仍不合格時;

(3)乙方無力履行或擅自終止合同、將本合同工程分包或轉讓時。

3.履約保證金按施工年限返還,每施工期滿_______年返還_______元。以此類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_______日內退還剩餘保證金。

4.此履約保證金爲無息返還。

第十一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剝離工程按照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每月實際工租量進行結算,每月結算_______次,每月的_______日和月末爲結算日,結算幣種爲人民幣。

2.甲方收到乙方的半月報表及工程進度款申請書後,必須在_______日內核實工程量及工程進度款總額,及時按工程進度總額的_______%進行結算,剩餘_______%的月進度款於下次結款日予以結算,以此類推。

3.工程竣工後,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套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結算報告,經甲方審覈後,在_______天結清全部款項。

4.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除工程計價依據外,還應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設計變更文件、工程變更、岩石硬度變化簽證、施工面涌水量實側資料及地質條件變化的實測資料、價差調整資料、其他有關工程造價增(減)的簽證。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修改、終止及解除

1.合同的變更與修改

(1)本合同的變更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珠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合同,該合同將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合同雙方取得一致意見並簽署書面補充合同。

2.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履行,扣除履約保證金,要求乙方在_______天內退出施工現場,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及損失。

包括:①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嚴重違章作業、違法亂紀,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②在合同期內無力完成任務;③因乙方原因連續2個月施工進度不滿足進度要求;

④處於自身利益,惡意放棄後續工程施工;⑤不服從甲方管理,且屢教不改;⑥乙方無力管轄其人員,造成罷工、對甲方圍攻或進行人身威脅及對甲方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等。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應予以解除:包括:①雙方合意解除本合同;②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艘履行且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任何守約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影響持續超過_______天且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任何一方均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而解除合同;④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約定履行職責,除工期順廷外,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可歸責於甲方原因,導致不能正常施工或由於涉及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施工工期順延,並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工程款項,施工工期順延,並應以未付款項每日萬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各項損失的,甲方還應予賠償。

2.乙方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無條件負責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應以需要返工工程量造價款項的萬分之_______向甲方支付賠償違約金。

(2)乙方在工程承包期間,不得將煤礦剝離工程二次轉包給第三方。甲方一經發現乙方二次轉包,有權終止合同,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違約方的行爲造成守約方經濟及其他方面的損害,守約方可進一步向違約方追索。

第十四條 保密和信息披露

1.合同雙方保證對在談判、磋商、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資料以及本合同的內容和履行情況予以保密。

2.除了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相關有權政府部門的要求外,未經本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形式披露或者泄露本合同所包含的任何內容以及所涉及的任何交易,但向各自負有保密義務的工作人員和法律顧問披露的除外。任何一方應盡力促使各自的工作人員對本合同所涉及的內容進行嚴格的保密。

3.本合同的保密條款爲持續性條款,且無論本合同無效、解除、終止均不影響保密條款的延續性和有效性。無論本合同的任一方作爲合同當事人的資格和權利是否終止,本合同的任一合同當事人均應遵守本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行爲,將不視爲違約,但應當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采取一切必要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日內將經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或有關政府批文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有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通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後,受影響方應儘快向對方發出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消除的通知。

3.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成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後即視爲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10日後即視爲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爲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l.本合間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簽署。

(以下無合同正文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 篇7

建設單位:

總包單位:

爲順利辦理山東世通國際檢測技術服務中心辦公樓外牆保溫系統工程的報審、報建、報驗等相關事宜,由總包方青島新城發展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與分包方青島萬興達保溫工程有限公司所籤的《山東世通國際檢測技術服務中心辦公樓外牆保溫系統工程施工合同》僅作爲施工備案之用,實際施工合同仍按建設方與分包方所籤的《山東世通國際檢測技術服務中心辦公樓外牆保溫系統工程施工合同》執行,由建設方 直接支付工程款給分包方,經濟糾紛與總包方無關,實際施工中質量、安全責任主體爲分包方,總包方負責施工資料的歸檔以及資料蓋章(總包章)等工作, 施工資料的編制、收集和整理等由分包方自行完成,特此補充協議。

建設單位:山東世通國際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

簽章: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代表: 代表:

蓋章: 蓋章:

20xx年 8 月 28 日

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 篇8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爲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爲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爲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爲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爲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爲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爲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伊寧市安興煤礦排水渠工程

2、工程地點:安興煤礦

二、工程工期及施工標準、要求

1、合同工期:本工程於20xx年6月10日開工,至20xx年6月30日竣工,工程期共計20天。

2、施工標準:

(1)井口至聯合建築段水渠爲暗渠,水渠淨高90cm,淨寬90cm,混凝土澆築厚度爲10cm,混凝土比例4:2:5,鋪設6#鋼筋,水渠上面加蓋板。詳見附圖1

(2)炸藥庫至礦門崗段水渠爲明渠,水渠淨高爲80cm,下口淨寬80cm,上口淨寬130cm,混凝土澆築厚度爲10cm,混凝土比例4:2:5,鋪設6#鋼筋。詳見附圖2

3、施工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設計圖紙等相關要求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總體堅實、牢固,砌體砂漿配合比準確,砌縫內砂漿均勻,勾縫密實,水渠伸縮縫爲5m,水泥砂漿抹面,保證抹面的厚度,砌體內側及溝底表面平整光滑、直順,排水順暢,不得有裂縫、脫落、空鼓現象,整體外觀達到直線段順直、曲線段圓滑,無折點、起伏。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

1、工程單價

大寫:叄佰捌拾園整 /平方米,小寫:380/平方米。

2、本工程造價以實際工程量爲準,按工程單價據實結算。

3、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施工初期甲方預付部分工程款,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後付至總價款的98%,預留2%的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後未出現質量問題,如數退還質量保證金,價款支付爲現金支付。

四、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負責對乙方施工質量抽檢和監督,對不合格的材料責成乙方調換,對不符合施工要求和標準的施工段有權要求乙方拆除並重新施工建設,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負責施工地點的社會協調,保持有一個安全的施工環境。

(3)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7天內組織驗收。

2、乙方:

(1)根據設計圖紙和施工標準、要求,做好施工工作。

(2)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嚴格實行自檢制度,做到完成一項,合格一項,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儘量提前完成施工任務。

(3)自行採購本工程所需材料,採購的材料必需符合設計、施工標準、要求。

(4)清整出的土方應合理堆放,不得隨意亂放,更不得向溝內堆土,待工程結束後,負責將清整出未使用的土方清理到指定地點。

(5)在施工期間,必須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驗收前未經甲方允許,設備不得撤離場地,否則視爲違約。

(7)在工程驗收合格後將工程決算書編制完畢,並遞交甲方進行審覈,確認後形成正式的工程決算書作爲價款結算的依據,並提供相應數額的正式發票。

四、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爲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啓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啓用,將視爲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爲竣工日期。

五、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設計圖紙爲依據,按照施工標準和施工要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保修期。

六、保修期限

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施工建設的工程項目,負有保修責任,保修期一年。本工程在交付使用過程中,如發生砌體裂縫或倒塌、抹面脫落、空鼓現象等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事宜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發包人(甲方):

發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甲方將停車場的清理、劃線、標牌設施安裝等施工工程交由乙方承包完成,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內容:乙方負責按甲方現場情況進行停車場的清洗、除塵、烘乾,停車場的車位、車道、地面標誌的劃線,負責交通標牌等設施的製作、購買、安裝、保護、維護等,且保證所有工作及材料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

四、工程造價:工程總額約元,大寫:。結算工作量按實際施工計算。具體工程量和單價見報價表。

五、工程工期: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正式協議後20個日曆天內完成所有施工安裝。

六、質量要求:

路面標線所用材料應符合《路面標線塗料》(JT/T280—1995)的規定。路面標線得設置、顏色、形狀,應符合圖紙和《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1999)及《道路交通標線質量要求和檢測方法》(GB/T16311—1996)標準的規定。要求按公路工程技術規範施工及符合業主及監理單位有關文件要求施工、質量達到合格以上。

七、承包方式

乙方全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施工費用、包質量、包安全、包設計、包維護、包驗收合格的一切包定方式。

八、付款方式

1、施工完畢後,甲方支付合同價的70%。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工程款至本合同價款的95%。

3、工程質量保修期爲年,剩餘5%的工程價款作爲質保金。

九、雙方責任:

1、甲方爲乙方提供現場保管室間,以及工程所需水、電源。並協商相關關係費用乙方自理。

2、甲方負責現場指導及監督,並進行工序驗收,按合同支付進度款。

3、乙方應遵守現場各項規章制度,保證質量按時完成工程項目。

4、乙方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乙方的施工作業爲高空作業,乙方應爲其操作人員按規定購買保險,所有安全責任乙方自理。

十、保修:

1、乙方工程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保修期一年。

2、保修期內,當接甲方通知,乙方應在48小時內委派技術人員免費維修,否則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費用從質保金中直接扣除,質保金不夠抵扣的,乙方負責全額補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若有違反,先協商,後按合同法執行。

承包方(乙方):

代表(簽字):

發包方(甲方):

簽約地點:

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依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________省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以下簡稱原合同)甲乙雙方就其中未盡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形成本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承包方式:

5、工程範圍

二、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下發的書面通知的時間爲準);

計劃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爲準。

三、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暫估合同價款爲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暫估合同價款=綜合單價_________暫估工程量(綜合單價和暫估工程量見工程量附件)

2、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四、補充協議的最終結算

補充協議所列工程量爲暫估工程量,工程量計算規則以經甲方確認的實際工程量爲準,按原合同計量條款執行。

五、質量標準及驗收

嚴格按照原施工合同執行。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對承包範圍工程質量負有完全責任,並嚴格依照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圖紙會審等設計文件要求施工。甲方將按此及現場情況進行施工監督管理。

六、爭議解決

1、對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是原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相抵之處,以本協議爲準。

3、凡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而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八、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承包人執____份。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以下簡稱甲方)將在北五十家子鎮升弘養殖場建築工程承包給(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承包協議:  

一、建設物料及施工費用共239萬元,覈算標準如下:  

2、圈舍主體建築:圈舍總面積20平方米,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合計120萬元。  

3、辦公室及防疫室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20萬元。飼料加工車間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12萬元。  

4、青貯池3000立方米,工料費合計45萬元,乾草棚300平方米,工料費6萬元,沼氣池200立方米,工料費16萬元。  

5、院牆及廠區綠化、路面硬化施工及物料費20萬元。  

二、施工期限  工程建設自________年____月份開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工驗收。  

三、甲方前期撥付乙方預備資金50萬元,用於園區建設前期施工人員的日常生活及物料購置支出。此款項由甲方在工程結束驗收交付後由甲方從乙方施工費中一併扣除。其餘款項189萬元甲方根據施工進度分3次支付給乙方。  

四、雙方權利和  

(一)甲方:  

1、認真履行協議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施工費用。  

2、爲乙方提供勞動食宿場所,保證水、電設施正常使用。  

3、負責維護乙方施工期間的正常生產秩序,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嚴格按甲方圖紙,在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施工。  

2、施工所用原材料應按甲方建築要求選擇,嚴格執行採購制度,保證原材料質量。  

3、施工期間負責施工隊伍的管理,保證施工安全,無責任事故。  

4、按甲方規定的39;時間內保質保量如期交工。如延誤交工期限,負責賠償甲方相當於正常生產收入數額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方: (以下簡稱第三方)

因乙方工程施工爆破需要,經屬地公安部門東川鄉派出所指定,由甲方作爲爆破作業的安全責任方爲乙方提供其施工段內的爆破服務,並經三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服務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施工所需的各項爆破品供應。並由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爆破品的取存、運輸、管護、爆破及安全防護工作,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

2、甲方須按照乙方提供的火工品用量計劃,全天候保證乙方的生產需要。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生產中斷、拖延滯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發生的損失進行經濟賠償。連續中斷、拖延壹天以上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3、甲方提供的火工品,參考市場價格,並在第三方的協調下,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粉末乳化炸藥 ¥12,600.00 元/噸,乳化炸藥 ¥11,600.00元/噸,電雷管 ¥3.00 元/枚,導爆管¥4.50元/枚,其他( ),此價格作爲服務協議結算單價。

4、乙方須向甲方進行月結算。結算日爲每月26號,結算當月期內發生的數量和費用,由甲乙雙方代表確認一致。乙方在確認數量和費用後的3個工作日內須付清當月價款,對因乙方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結算的,甲方有權停止火工品供應。

5、乙方作爲火工品的使用方,須配合甲方做好爆破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認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

6、乙方具有安全員、爆破員證件的作業人員作爲工程施工的主體方,在認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參與到工程爆破施工中,以便順利完成相關爆破任務。

7、乙方可隨時書面告知甲方終止服務,並在結清相關款項後中止此協議。乙方在未提出終止服務協議前,甲方承諾本協議火工品單價不變。

8、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第三方各一份,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單位簽章) (單位簽章)

第三方(見證方):

日 期:

搬遷項目設備庫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發包人(全稱) (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投標書、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

6、施工圖紙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技術要求。

8、工程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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