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平施工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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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平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總平施工合同(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廣東省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合同編號,以下簡稱原合同)甲乙雙方就其中未盡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形成本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4.1、承包範圍內工程實行全費用綜合單價包乾。在合同執行期間,全費用綜合單價固定不變,不因工程規模的擴大、減少或工期的延長、施工期間一切人工及物價浮動而調整。

4.2、主要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根據施工圖、甲方確認的圖紙設計變更及圖紙答疑等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內容,包括完成以下工作內容所需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採購、製作和安裝,並充分考慮到現場條件後所要求的全部內容。

5、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下發的書面通知的時間爲準);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70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爲準。

三、質量標準

嚴格按照原施工合同執行。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對承包範圍工程質量負有完全責任,並嚴格依照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圖紙會審等設計文件要求施工。甲方將按此及現場情況進行施工監督管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平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衛生間地面及牆面、樓梯間工程本着公平、公正、相互合作的原則,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單價:

1、內牆工程計量方式:

按設計圖紙規格實際粘貼的工程量。樓梯間按平方計價,包括樓梯間地面及轉向臺。衛生間地面及牆面鋪貼,按實際面積計價。其它踢腳線按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

2、工程綜合單價:

地磚元/m2,花崗岩/m2,衛生間地面及牆面 元/m2,樓梯踏步 元/踏步,踢腳線 元/m.

二、付款方式:

1、單體工程施工面完成驗收合格後付已完工程量的,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付清餘款。

三、甲方權責

1、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發現乙方在人員組織及工程質量上不能達到甲方對工程進度及質量要求時,甲方有權更換施工班組。

2、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有權對乙方在施工工程中違反規範要求的進行經濟處罰。對有危害人生安全的部位,有權立即停工要求整改。

3、甲方提供電源、水源。

四、乙方權責

1、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及指揮;

2、乙方必須在甲方安排的工期內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

3、乙方必須做到工完料清,負責對施工的建築垃圾清除;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乙方提供牆地磚施工必須的工具;

6、乙方必須對每班的施工的牆地磚清理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對甲方驗收不合格的地方應及時整改清理。

7、所有材料的室內轉運、砂灰的拌制及轉運所有用工均由乙方負責。牆磚乙方必須採用白水泥勾縫,勾縫用工乙方負責。

五、安全責任

1、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經濟、民事及法律責任;

2、乙方在施工時必須佩戴安全帽,甲方檢查到如果未佩戴,對每人每次處以50元罰款,罰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工程質量控制

1、牆磚、地磚、梯步磚質量控制:立面垂直度2mm內,表面平整度1.5mm內,陰陽角方正2mm內,接縫直線度2mm內,接縫寬度2mm內。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返工,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

七、工程工期:

自年年月

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誤一天罰款500元。

八、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後結清餘款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月 日

總平施工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和內容:整個工程的全部工程樁,CFG總樁長樁67870.5m,水泥攪拌樁總樁長6182m。

四、工程造價:

1、本工程承包方式採用閉口包乾性質,包括總價及綜合單價均閉口包乾。

2元(小寫)。注:按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

其中:D500CFG綜合單價76元/m,D500水泥攪拌樁綜合單價35元/m。

(1)總價包乾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包工、包料、保水電費、包施工組織措施費、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資及材料價之任何市場差價、施工管理費、總包管理費、所有間接費、綜合費率、各類保險(含外來務工人員綜合保險)、利潤和國家規定的任何收費、稅金、必須的加班費、倉儲、運輸、因材料或設備遲到工地的窩工費、防止擾民措施費、翻槽及場地平整、渣土消納費用、樁基檢測費、文明施工費等)。乙方不得就該工程中各項措施費、保修等事宜再向甲方主張任何其他費用。

(2)除非另有規定,合同價款包括執行和完成合同所描述工作的全部費用,不論它們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說明。

(3)包乾綜合單價不作任何調整,即合同單價不會因人工及物料費用或匯率之升降而調整,不會因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而調整。

(4)任何未列在工程量清單內而卻是完成本工程內容必須的項目,其價款已被包含在其他已填報價款的項目中,今後不作調增,任何的缺漏項與工程量統計錯誤(除非招標圖紙上沒有,而施工圖上有)皆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

1、甲方現場代表天內提供樁基礎施工圖份。

2、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 3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5 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 3 份。

二、乙方

1、乙方現場項目經理,乙方負責施工區域臨時道路、臨時設施、從甲方提供水電接駁點到施工現場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在進場施工前5日內送發包方,經甲方確認後可進場施工。

4、現場提供監理辦公區一處。

5、以上工作所需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爲,自年 2 月19 日開工至20xx年 3 月20日竣工驗收。

二、開工前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接駁點,影響進場施工;乙方自行處理地下障礙物或管線,但不包括乙方自行考慮車輛及道路的修理;

2、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不可抗力。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工程質量標準按設計及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一類樁達到90%(含)以上,不得出現三類樁。

按單體工程計:一類樁比率在85-90%之間,乙方賠償甲方本合同總金額的2%;一類樁比率在80-85%之間,乙方賠償甲方本合同總金額的3%;一類樁比率低於80%,乙方賠償甲方本合同總金額的10%;每出現一根三類樁,乙方賠償甲方合同總金額的5%,且由此產

二、乙方應按國家和河北省現行規範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代表及監理單位的監督。

三、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範。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應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並經甲方工程部及監理公司共同驗收後方可用於工程。如採用不合格的材料,甲方、監理有權制止使用,提出整改,並且乙方賠償甲方20xx-20xx0元/每次,並由乙方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和責任,待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無論甲方或監理單位是否發現,由於使用劣質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2、隱蔽工程需經甲方派駐代表及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3、按照環保、環衛、公安、市政排水、泥漿排放、消防等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與上述部門的有關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甲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監理公司、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單位和甲方代表簽證後實施。

第五條 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與檢查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甲方及現場監理有權對承包方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如提出整改問題後乙方未能按時整改完成的,乙方賠償甲方5000—10000元/每次。

二、事故處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爲固定總價合同。如出現變更,設計變更部分綜合單價計算方法如下

1、施工條件及性質與合同工程量清單的工作項目相同或類似的工作,應採用合同工程量清單內填報的單價乘以變更工程量結算變更費用;

二、水電費掛錶計量(所用水電費用、電損及管道損耗均已包含在綜合單價內)。

三、由乙方施工原因(包括樁位偏移、斷樁、低樁等)引起的費用在乙方結算工程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沒有預付款支付;

2、工程基礎驗收合格、樁基檢測合格後及辦理結算手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5%;

3、相應結算總價的5%將作爲保脩金,在結算付款中扣留,保脩金[無利息]在項目工程主體封頂起2年後結清。

4、以上付款,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格式並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提交申請付款報表,內容應說明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有權得到的金額和具體明細組成,以上付款經甲方審批後21日內支付。

五、乙方應履行開國家正式發票的義務,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付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做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

三、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的修改要求需有關部門負責人確認。沒有經過確認的變更單,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增加的相關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減少相關費用,合同總價按實扣減。

五、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指令”等函件時,應立即組織人員配合甲方到現場就返工或增加內容、部位、數量及工期等詳細情況進行現場覈對。

六、如果涉及到返工,己方應立即停止原工作,並最遲應於次日與甲方相關工程師一起覈定返工工作量。未能立即行停工而繼續施工的工作,不得計算返工費用。未能及時覈實返工工作量,而在事後將原有工作當作全部完成而索賠返工費用的,甲方不予認可。

七、當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實施完成後,需由監理公司、甲方專業工程師、甲方代表、

八、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內容工作發生並完成後七天內向監理和甲方提交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資料一式四份。所有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單需使用甲方規定的標準表格。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及其補充預算實行嚴格的時間限制,並嚴禁過後補辦的做法。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簽證單,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

第八條 工程驗收

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第九條 質量保修

一、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方法》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二、工程質量保脩金

1、質保期

2、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等的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本工程在缺陷保修期內承擔本工程質量缺陷保修責任。甲方可在認爲有需要的任何時間發出指示,要求乙方修復在缺陷保修期內出現任何缺陷,乙方應在收到該指示後的合理時間內修復該等缺陷。

3、缺陷保修期屆滿且乙方根據指示已修復所有缺陷並令甲方驗收滿意時,甲方應簽發“缺陷報修完成證書”,乙方獲此證書後方視爲保修工作完成。但該證書發出後,乙方仍須承擔按照法律、法規要求的保修責任和義務。

4、若乙方收到甲方指示後未能在2天內履行其保修義務,甲方可以委託他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缺陷修復。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或從本工程質量保脩金中扣除,同時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將這種情況通知乙方。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責任:

1、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按時竣工,每延期一天應賠償甲方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

3、因乙方原因實際進度比計劃進度延誤超過5天,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請第三方進場施工。乙方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二、甲方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按時完成,則竣工日期可以順延。

2、因甲方原因,工程中途停建或緩建,按已完工程量進行結算,工程剩餘材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發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發協議停止施工;

(2)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3)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落款處)確定郵寄地址(收件)、郵編、傳真號碼爲甲乙雙方認可的文件送達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有義務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以原聯繫方式出發的文件在發出後(無論是否收到)第三日即視爲已送達。

二、本合同自雙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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