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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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

甲方: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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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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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保證禮貌施工並遵守如下安全紀律和防火細則:

1、務必指定一名安全職責人,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

2、進入現場務必戴好安全帽,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務必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

4、嚴禁高處作業時往下或往上亂拋雜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種電動機械,設備,作業後務必切斷電源,非使用工種不準隨便動用。

6、未經有關人員批准,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

8、務必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特種作業須持證上崗。

9、嚴禁酒後作業。

10、嚴禁穿拖鞋、涼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11、嚴禁使用非熟練工人和童工。

12、嚴禁在甲方非施工區域走動。

13、嚴禁將燃物品帶入工地。

14、電焊燒焊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不準在燃爆物附近電氣焊作業。

15、嚴禁亂接電源,非專業電工不準私自接駁電源。

16、廠區內嚴禁吸菸。

17、禮貌施工,不隨意毀壞甲方的消火管等財物。

18、嚴禁亂倒垃圾雜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違約職責:

1、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施工人員中有違反上述規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權拒絕其入廠。

2、乙方施工人員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後果由乙方承當。

3、毀壞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須及時恢復原狀,因毀壞行爲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承當。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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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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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2

總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和規範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預防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發展。實現全年安全生產事故"零"指標。

施工作業人員應認真學習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標準、規範、規程。結合工程實際情況,明確雙方的管理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範圍) 場地內吊裝

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 期: 年 月 日始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項目管理人員崗位證書,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施工。

2、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及購置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覈、建檔工作。

4、負責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覈。

5、負責組織、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上級部門開展的有關安全生產活動。

6、督促、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主要內容:施工作業面安全防護,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職工的教育考覈及遵章守紀情況,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和設備設施驗收情況等。對管理鬆懈、責任制度不落實、事故隱患嚴重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情況有權責令予以糾正,預期不改正或反覆出現類似隱患責令停工整改,並根據中煤三建武漢軌道27號線一期BT項目第二標段第一分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獎罰辦法》予以經濟處罰。

7、負責對乙方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監督管理。

8、當遇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分包單位在同一現場施工,又存在交叉作業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分包方及時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並監督各方執行情況。

9、在工程開工前一週內與工程分包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以契約的形式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義務,落實責任。

10、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甲方協助分包方積極處理、搶救傷員,並按規定程序上報,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資質與分包工程施工範圍相符。保證不將分包工程以任何名義再次分包或非法轉包。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_____)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武漢市安全生產條例》、《武漢市建築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中煤三建武漢軌道27號線一期BT項目第二標段第一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積極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3、乙方從進入施工現場到具體完工爲止,安全生產事故必須控制爲"零"指標;在施工中確保不發生重傷、亡人、重大機械設備安全事故、火災事故、觸電事故,輕傷率控制在<3‰以內,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達標率必須是100%。安全生產不達標工地,將實行停工整頓,並實行罰款處理,整頓合格後恢復施工。

4、乙方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兼職安全員。

5、乙方必須教育職工保護好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防護設施。防護設施影響施工作業時,事先書面報告安全、技術管理人員,經書面批准後方可改動,事後及時恢復。

6、乙方自帶的施工設備及小型機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做到機械設備使用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7、乙方必須按規定爲作業人員交納工傷保險和工程意外傷害保險,按規定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8、乙方必須加強對本單位作業人員的管理,作業人員在進場施工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9、乙方必須承擔因分包方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0、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執行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消除事故隱患,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2、乙方進場人員必須與你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用工條件,嚴禁私招亂僱、街頭拉人、隨便換人和不符合生產要求及規範要求人員進場作業。否則發生各類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3、乙方在施工中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和季節變換、工程變換,人員增減和調動,乙方必須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並對參與施工前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和考覈。

14、乙方必須負責對自己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安全防護、環境保護、臨時用電、機械安全、交通安全、消防治安等安全負責。

15、乙方應教育監督自己的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域酗酒鬧事、聚衆打架鬥毆,否則每人發生一次罰款5000元。

16、乙方施工人員、特殊工種、小型機械操作手按規定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持有效證件上崗。

17、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現地上、地下各種管線、文物、古墓應立即報告甲方,並保護好現場。

18、乙方承攬深基坑、豎井等工程,安全防護必須按規範標準搭設牢固。基坑、豎井周邊一米以內禁止堆放各種工程材料和機械設備。

19、乙方施工現場進出各種車輛必須派專人指揮,避免發生因出入車輛造成的傷亡事故。

20、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不得提供僞證。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21、乙方必須保護施工現場內的各中管線如:電力、通訊、上下水、煤氣管道等。在施工前必須瞭解清楚,並應採取挖探坑等措施,採取保護措施後方可開工。禁止提前或不經甲方同意盲目開工,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私自或野蠻施工, 如造成後果有乙方負責。

四、補充條款:

1、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上崗前,必須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武漢市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各種規章制度文件學習,並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 合格一個上崗一個,考試不及格者禁止上崗作業。受教育面必須達到百分之百。

2、乙方進場施工必須配備一名兼職安全員,納入總包方統一管理,各施工班組必須配備一名以上專職安全員。重要和危險部位必須建立旁站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設專職旁站員旁站並做好交接班紀錄。

3、乙方在施工中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季節變換,人員增減或調動,甲方無法及時掌握準確人數數據,乙方必須及時用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部門如實上報新增人數數量及人員名單,並通知甲方安全員或駐地監理隨時參加乙方組織的入場教育培訓、考試和旁站。如不經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就安排上崗作業,發生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安全罰款由乙方承擔。並追究乙方有關責任人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各種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如不按要求安排明知無特殊作業操作證上崗或使用假證和無效證件上崗者發生事故所造成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對自己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消防保衛、臨時用電、交通運輸安全負全責。

6、乙方負責人或工班長在作業前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文字記錄和簽字。如不教育和進行安全交底盲目施工發生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7、乙方必須按時整改和回覆甲方下發的各種檢查隱患通知單,如不按時整改和回覆每超過一天罰款___(_____)元,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例會和佈置的其他有關安全活動教育等。

8、乙方對進場的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維修和保養的安全負全責,對租用的機械設備必須簽訂機械設備使用安全協議書。

五、違約

1、乙方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甲方一經發現,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和補充完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六、爭議

當甲、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

七、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享受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九、本協議甲、乙雙方自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作業人員及機械設備全部撤離現場爲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3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作室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隊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爲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_____》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

3、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管理人員

爲保證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責任,必須明確現場管理人員:

1、乙方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方,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辦理人身_____,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2、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4、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爲安全工作聯繫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7、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衛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範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制定安全緊急情況預案,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啓動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理。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指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出險理賠責任

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_____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_____於主合同

第八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揚州市消防條例和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關於安全生產規定和要求,本着“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結合小區具體情況,定製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 施工現場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物業公司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知道和監督。

二、 乙方應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定施工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安全、防火工作,同時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消防措施,負責日常的安全、監督工作,以確保施工安全。

三、 嚴格按照物業管理中心備案的裝修方案作業,自覺接受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對裝修過程的監督檢查

四、 裝修施工期間嚴格遵守《臨時管理規約》、《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紀,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五、 施工現場不得亂潑水、亂扔垃圾,不準亂接電線,如有違反,物業公司可收回違反者的出入證,取消其施工資格。

六、 施工期間要保持樓層公共設施的完好、清潔,如有損壞,按價賠償。

七、 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可燃保溫材料、吸菸等;在現場施工確須動火時,要持有操作證到物業公司安全協防部辦理審批手續,同時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品,並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施工現場應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具有防火措施。

八、 施工現場,未經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範。

九、 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定;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 使用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

十一、 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十二、 乙方因裝修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電、墜落等事故須負責修復,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 在裝修活動中嚴禁出現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爲。

十四、 乙方要遵守小區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物業公司的檢查監督;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有乙方承擔。

十五、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爲,願意接受相應的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5

甲方:

乙方:

一、國際酒店(以下簡稱甲方)同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二、爲了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甲方負責提供施工人員作息場地、材料、設備的對方和使用場地。乙方進場後必須認真貫徹文明施工的精神,服從甲方安全管理,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三、乙方進場時需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 施工單位經營許可證的複印件。

(2) 現場施工負責人的委任書及身份證複印件、聯繫地址和電話。

(3) 施工人員花名冊,身份證複印件,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戶口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和身份證編號。特殊工種人員的操作證複印件。

四、本次裝潢工程是在正常經營情況下進行的,爲了確保客人安全和維持良好的經營環境,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必須佩帶“施工證”,上下樓層應走後扶梯。嚴禁使用客梯和同客人搶道。後樓梯嚴禁堆物,保持暢通。

(2) 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夜間不得進行有噪聲的、登高、動用明火等施工。

(3) 在休息場所,嚴禁酗酒、打鬥、賭博,禁止亂甩菸蒂和使用明火。

五、施工人員必須辦理“施工證”後才能進入客房區施工,“施工證”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花名冊進行發放,賓每人收取押金10元,在完工後退證時退還押金。

六、乙方在施工時必須認真貫徹勞動局和消防局有關安全生產、防火安全的有關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材料時嚴禁現場吸菸及使用易產生明火的電動工具,並做好防火、滅火等準備工作;電動移動工具、臨時電源、插座等必須完好無損。如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時,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動用明火的管理規定:

(1) 動用明火(電焊、氣割等),必須辦妥動火證後纔可動火。

(2) 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操作證,持證上崗。

(3) 申辦動火證前必須做好一切防火、滅火準備工作。如:在易燃物體周邊動用明火,要用難燃物阻隔、灑水等;在隔層內動用明火,要有難燃物遮擋和隔斷;在每個 動火點5公尺內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等。

(4) 每個動火點都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員不得在動火時離開現場;動火結束後,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消除隱患,在規定的守護時間後,確定安全後才能離開。

(5) 甲方如發現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時,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

八、高空作業管理規定:

(1) 高空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範:防止高空墜物等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2) 在建材吊運、安裝等作業時,現場地面要設置防護區域,增設安全監護人員,加強對行人的引導。

(3) 施工時需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工具要有防脫手墜落措施。

九、其它雙方需補充的條款:

如有造成人員傷亡(行人、施工人員及飯店職工)均由施工方負責。甲方有協助傷亡人員的搶救義務。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有違反上述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而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時,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由此造成一切後果的,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以上協議經雙方簽訂蓋章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6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作爲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培訓記錄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備案。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應於第一時間以電話、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爲(本協議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處以____元到____元的罰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十、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七項爲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複印件)。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具有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以書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7

爲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某商場外牆裝修工程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並能滿足連鎖店統一裝修質量及經營要求,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協議,以供雙方信守。

1. 乙方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加強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消除事故隱患,並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全責。

2. 乙方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在不影響甲方商場經營情況下,方可施工(嚴禁商場營業時間發出設備噪音,如電鋸、風鎬、衝擊鑽等施工噪音設備)。

3. 乙方嚴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避免給商戶或第三方造成成品損壞、物品破損及經濟損失(特別注重管道試壓、施工用水)及人員傷亡,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全額承擔。

4. 施工人員進行高空作業必須攜帶安全帶,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5.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合理安排所有施工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做到工完場清,工程建設中多餘材料、建築垃圾應及時運輸到場外,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灑;如發現有直接向下拋灑的現象,甲方有權單方面停電停工。垃圾外運及相關費用乙方負責承擔。

6.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不允許乙方堆放在商場廣場四周,垃圾堆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與政府溝通,統一歸類堆放到政府指定區域且外運出場,費用乙方負責承擔。倘若乙方私自堆放建築垃圾且未外運出場,由此帶來的一切政府罰款及影響商場經營損失均有乙方負責承擔。

7. 如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及時通知甲方,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8. 因乙方施工現場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除承擔相應賠償外,每次乙方支付甲方5000元違約金;

9. 施工期間由於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範,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如通報批評、警告和罰款等,除承擔相應責任外,乙方每次支付甲方5000元的違約金。

10.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現象提出整改,乙方接書面整改通知後24小時內未採取相應整改措施,甲方有權單方面停電停工。

11. 乙方須每月組織一次施工安全檢查及安全教育,並在結束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彙報。

12. 爲確保商場經營安全,乙方施工必須封閉式管理施工,施工人員進出只允許走安全通道,乙方自行安排現場安全保衛工作。

13. 嚴禁乙方18週歲以下、55週歲以上人員進場務工,禁止家屬及子女進入施工現場,禁止施工現場從事違法亂紀行爲(如打架鬥毆、聚衆賭博、嫖娼賣淫等)。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面停電停工。

14. 現場防火:

確定專人負責管理,開展消防安全活動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施工現場應有消防設施,“以防爲主,以消爲輔”。

施工現場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標語、標誌牌、明確用火作業區。

用火作業區與建設工程的距離、材料堆場和倉庫與在建工程或其他區域之間的距離、臨時宿舍距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和高壓架空電線的水平距離、乙炔發生器與一切明火或氧氣瓶之間的距離,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規範的規定。

採購與易燃易爆物品有關的裝飾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有出廠合格證,採購員隨貨同行至倉庫。

施工現場有可能產生火源的工種,完成一道工序後應認真清理現場,杜絕火源。

寒冷季節防寒取暖的煤火爐,做到人離火滅,並有專人檢查。

嚴禁在生產區、樓地面亂生火堆。嚴禁竹、木製品倉庫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

明火作業必須做好防火措施,如電焊、氧割、切割必須做防火處理,違者每人每次罰款200元。且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肇事單位全額承擔。

以上消防措施應有消防制度保證;木工加工棚、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應分別配備上二臺以上掛式滅火器,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劑,同時配備消防砂帶和消防水池。

15. 治安綜合治理:

應有專職治安保衛人員,建立治安保衛制度,治安保衛制度涉及到乙方有關人員、班組長時,應明確職責,將責任分解到人。專職人員應與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

本工程施工階段嚴禁乙方現場施工各作業班組進入在建建築物內居住、生活(除甲方書面批准外)。

16. 安全文明:

各施工單位應當貫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佔商場內走道。施工機械進場時須經過安全檢查 ,經檢查合格後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 並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的堆放地點,應該不妨礙通行和裝御時的便利和安全。

施工場所應該保持清潔,走道要定期疏通,垃圾應該收集集中並定期清除。

施工現場應配備有急救箱。

在高溫條件下施工應發放鹽汽水等清涼飲料。

轉動帶、明齒輪、砂輪等接近於地面的聯帶、轉軸、皮帶輪等危險部分都要設防護裝置。

機械操作者應經過專門培訓、持證者方可操作使用。

嚴禁酒後作業,違者出現事故責任自負,並罰款50-200元。

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腳赤膊操作者罰款50元/次。

施工區域內嚴禁隨地大、小便,吸菸,違者每人每次罰款50元。

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誌、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者,處以300元罰款。

一旦發現對坐在腳手架護欄上休息和腳手架上睡覺者罰款300元/次。

17. 施工用電

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

電網內外都應有防護網和明顯標誌,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

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可熔保險器和自動開關。

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可能由於絕緣損壞而帶電的必須根據技術條件採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電氣設備和線路都要符合規範要求並定期檢查。

電氣設備的開關應該指定專人管理。

不懂電器設備而玩弄者,使用電爐,亂接亂掛電線出現事故,責任自負,並罰款50-200元。

各用電單位用電安裝及維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電工上崗證者不得進行該項工作。

用電單位對各自的用電線路負有維護管理責任,應經常對所屬用電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若用電線路存在安全隱患,而不能得到及時整改,工程部將停止供電。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溼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若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發現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包括電爐、熱得快、電熱杯、電飯煲)取暖、燒水、烹飪情況,責令停止使用,並處以50-500元罰款處理,該費用在各施工隊中扣除。

發現私拉電線,違章用電及時制止,切斷。違者採取50-500元罰款處理。

夜間施工必須電工,機修班派員值班,及時安排施工作業區域的照明用電。

各施工人員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上隨意掛曬衣服,違者每次罰款10-50元,造成後果者,一切責任自負。

施工場地內所有電源線不得使用花線、單股線,一律使用具有防護套保護作用的導線或電纜線。接入電源必須使用插頭,不得直接用線頭插入插座內。

由於施工方違規用電或操作不當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全部由施工方負責。

甲方提供一個電源點,施工隊自行在施工現場內設立二級配電箱。主電源線在通過走道時應懸掛鋪設,嚴禁隨地而放,否則不予供電。

18. 施工現場人員嚴禁打架、鬥毆、偷竊、挪用、破壞他人財物等行爲,違者將採取以下處罰措施:

各施工隊伍若發生打架、鬥毆事件,無論任何一方任何理由,只要動了手的都罰款5000元整。

各施工單位若發生相互偷竊行爲,每人每次依據實際情況賠償被偷人財物,並追加罰款1000元。

各施工單位若發生偷竊甲方或土建、安裝施工單位財物行爲,每人每次依據實際情況賠償被偷方財物,並依據甲方單位、土建單位、安裝單位現場管理條例加以處罰。

各施工單位不得挪用甲方現場材料及設備設施(如電線、照明設施、裝修材料等),違者罰款20__元並賠償甲方相關損失。

各施工單位人員若發生破壞他人物品,據實際情況賠償被破壞人財物,並追加罰款20__元。

19. 對上級部門(業主、市級質檢部門等)對工地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整改,若因乙方的工作失誤使工地遭受處罰或罰款,全部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0.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結構進行拆除、破壞,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21. 所有對外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報建、備案手續均由乙方負責完工。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2.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自願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權利及義務,如有違約,同意按上述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3. 本協議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簽字生效,且作爲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8

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發生,廣水市路橋工程公司長嶺高架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工程特種行業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必須安全統一着裝。不準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裝。

二、乙方必須持證上網,不準酒後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後進行高空、深坑作業、駕駛車輛、操作機械和機電設備。

三、固定線路長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動電力線路通電後必須有專人看管。電力線使用前應通過萬用表檢查是否斷路,接頭處要包裹嚴實,配電櫃、配電盤應隨手上鎖。

四、沒有取得相應特種行業操作證(照)的,不準進行相應特種行業(工種)的操作和未經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險物品的運輸、使用、儲存和處置必須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

六、不準使用有主要機件故障的起重設備;不準使用強(剛)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墊塊、緊固件。

七、不準以任何理由對安全員的正當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準不繫安全帶進行高空作業。廢氣及有毒氣體沒有散盡,通風供氧設施不良時,不準進入深坑、深孔作業。

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後,應立即停止施工,必須等消除安全隱患後,方能繼續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和全部經濟責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9

甲方: 乙方:_____(施工單位)

鑑於甲方通信業務發展及建設需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爲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生命、財產和通信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明確施工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協議。

第一條 牢固樹立“以人爲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促進通信建設事業發展。

第二條 乙方必須取得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通信建設工程施工。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任職或上崗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爲該項目的安全責任人,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循通信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之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 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工程建設期間,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電信運營商通信網絡中斷,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工程建設期間(驗收前),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 乙方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通信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 甲方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督導各專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與落實;

2、督促各專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宣貫與落實;

3、按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管理費,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乙方依照規定委託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六條 乙方的作業人員從事渡江過河、跨電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線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技術標準,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技術規範教育,再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其從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第十九條 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條 乙方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尋求解決方案。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三條 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時,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生與聯通公司經濟合同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包括運輸、中暑、中毒、高空墜落、火災等),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依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救,並及時將事故起因、性質、輕重及處理情況通知聯通公司。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爲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施工建設工程中,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給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頓、終止合同等處罰或處理:

1、對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

2、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4、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

5、未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6、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7、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8、乙方將所建工程項目轉包給其它單位的;

9、乙方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沒能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

10、乙方主要負責人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監理機構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乙方應予積極配合。若在檢查過程中被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做好甲方工程設計資料、竣工資料、機房設備狀況等甲方機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資料機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並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損失,並按甲方損失額的20%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 協議安全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爲止;本協議保密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施工相應工程完工驗收後十年止。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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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 (簽字)

日 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 (簽字)

日 期: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GB50194-93)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爲,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後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後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週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週不少於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爲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爲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誌,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並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報甲方審覈驗證並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徵兆時,必須按程序回報礦調度中心。礦調度中心的聯繫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5%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於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10%/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並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繫主要採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後,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爲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1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爲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本協議爲施工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址:

1.3 分包內容(範圍):詳見分包合同

1.4 分包方式:

2 工 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甲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3.1 甲方須認真貫徹國家和電力部門及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3.2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3.3 甲方應並對施工現場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檢查指導。

3.4 甲方在施工前應認真審覈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瞭解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停電範圍,並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3.5 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作出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決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3.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3.7 甲方認爲確實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提出書面意見。當乙方實施處理意見並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後,甲方應當在 48 小時內組織驗收,檢查是否合格,並簽字後給予答覆。

3.8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__________ 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應經常聯繫乙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 乙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乙方必須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4.1 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且乙方不得將分包工程轉包。

4.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4.3 乙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4.4 乙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5 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並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備案。

4.7 乙方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開工前必須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熟悉施工圖紙、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措施,並簽名確認後,方可開工。

4.8 乙方必須按規定爲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須繫好安全帶,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施工現場內嚴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菸及酒後作業。

4.9 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所有的施工機械、機具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使用。

4.10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入口處及危險作業部位掛有安全禁告標牌。在鄰近街巷、道路、民房施工時,必須搭設防護柵欄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和禁示標誌。

4.11 乙方必須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都須經過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考試。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4.12、乙方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准並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後方可施工。

4.13 乙方在基礎施工中使用的危險爆炸物品,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以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七章第二節(爆破作業)等規章制度。對危險物品的採購、運輸、使用、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並符合條例規定,持證上崗。使用當地派出所的民爆隊伍,並對其進行資質審查、簽訂安全協議,報甲方備案。發生違反條例和規程、規定引發事故和其它不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14 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特別是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器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4.15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_________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乙方應經常聯繫甲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16 發生事故(人員傷亡、火災、電氣、機械等)時,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行人等)人員傷亡,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甲乙雙方和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事故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乙方人員施工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認處。

4.17 乙方必須承擔因爲乙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8 乙方在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考覈目標爲:“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

5 其它

甲方、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爲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發包方(甲方)(章)          分包方(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委託乙方就五河供電公司光纜架設項目進行現場施工。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安全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順利進行,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總則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施工。

2.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省電力公司《關於貫徹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實施細則》和關於外包工程、臨時工的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規程制度。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爲乙方備有上述規定。

3.施工期間甲乙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相互監督,監督舉報聯繫人:甲方工程負責人 ,乙方工程負責人 。

二、甲方安全責任:

1. 根據業主方的安排,配合辦理工作許可、終結和間斷手續,並向乙方現場負責人發出開工命令。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設備損壞、運行設備停運事故的場所作業時,甲方應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簽字認可,並在甲方監督下施工。甲方應保留相關安全措施資料以備查詢。

3. 甲方發現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違章作業,有權糾正直至恢復正常。對乙方違章作業行爲有權制止,並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 甲方爲乙方義務提供施工現場原有供水、排水、供電、其它線路的圖紙,並保證圖紙的正確性,爲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購買、租憑、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設備、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不準將本工程進行轉包。

2.工程開工前,工程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本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爲乙方備有上述安全規定。對改造(維護)工程,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執行工作票制度;對基建工程,根據業主方安排商定是否執行工作票制度。

4.乙方現場施工應遵守安徽省電力公司安全作業的各項工作規定,符合規定的要求。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並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6.乙方根據工作性質應配齊施工現場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並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7.乙方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於不能解決技術隱患,應向甲方如實反映,整改滿足安全要求後方可施工。

8.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設備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並保證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賃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須組織對該工器具進行檢測和驗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9.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地下管道、管線、電纜及高低壓架空線、通訊設備的安全,可靠固定空壓機氣管、電源線,防止由於空壓機氣管、電源線舞動造成的意外,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取得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0.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須遵守線路安全規程,同時,施工中應做好防止感應電傷害的措施,穿戴屏蔽服,正確連接接地線,可靠接地。

11.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參加施工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現危及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報告。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違規指揮。

13.乙方在施工期間(區域)由於違章指揮、違規作業而造成傷亡、火災、機械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擔承事故所有損失;由於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甲方人員和其它人員傷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4. 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中相關條款的規定施工,違反《條例》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15. 乙方必須符合以下相關標準中的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

《安全用電》GB3805-83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安全帽》(JGJ2811-89)

《建設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__)

四、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或可簽定補充協議。

2.本安全施工協議自簽定之日實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驗收結束

3.簽訂合同:本安全施工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3

甲方(發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爲加強施工安全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本着自願、公平、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在爲甲方提供工程服務過程中的安全環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性質:資本性支出工程項目(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對應劃“√”)

三、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

四、相關附件:(如工程合同等)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資質和安全環保業績進行審查。

2.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有關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有權要求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的安全保證措施方案,並進行審查和備案。

4.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甲方的安全環保設施、設備和器材。

5.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6.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或其它處理。

7.發生事故後,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

二、甲方的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範和甲方及其上級有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2.對乙方進入甲方區域作業的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及辦理相關入廠手續。

3.在作業前應對乙方進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作業相關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爲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需要的環境條件。

5.發生事故後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環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業的環境條件。

4.有權要求甲方在作業前進行安全交底,提供有關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人員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強化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環保意識,服從甲方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

2.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的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根據工程服務安全施工作業的需要,乙方應在安全評價的基礎上根據甲方要求編制《安全風險評價報告書》,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措施方案,經甲方審批並備案。

4.乙方應編制並提供的相關資料:(1)安全組織機構及網絡圖、安全工作計劃、安全防火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專業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2)安全教育與培訓;(3)現場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4)現場安全施工的協調;(5)現場安全衛生與急救;(6)現場運輸與交通安全;(7)高處作業與腳手架;(8)用火作業與消防;(9)起吊作業;(10)有毒有害作業與防護;(11)施工用電安全;(12)現場照明;(13)粉塵作業防護和噪聲防護;(14)有限空間內作業;(15)防暑降溫與防寒防凍;(16)廢料、廢氣及廢水的處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與批准;(18)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19)其它。

5.在作業前要組織所有參加作業的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廠安全教育,同時,乙方要對直接參加施工的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規章制度、作業現場的危險性及安全措施、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應急方法等,並進行安全培訓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7.在作業前,必須按甲方有關規定辦理與施工作業相關的各種票、證、書,如動火票、臨時用電票、高處作業票、進車票、動土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等,要按照票、證、書及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措施,並嚴格執行各種安全規定;作業人員要隨身攜帶各種票、證、書,以備檢查。

8.在施工區域內搭建臨時建築物應事先提交申請,並有具體區域相鄰建築、管線位置圖,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業現場必須設有安全警示標誌,施工作業現場危險區域,夜間設紅燈警示。

10.嚴禁進入非施工作業區域或場所,不得亂動亂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設備零件或附件;自覺維護作業區域內的建構築物、設備管線和安全消防設施,在作業中可能對其構成影響和威脅時應立即提出並採取妥善措施予以保護。

11.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着裝、配戴安全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殊工種配備勞動保護用品。

12.未經允許,不準佔用消防通道,需佔用或破路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後,立即恢復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13.發現作業過程中有不安全行爲、隱患、重大險情,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並報告甲方。

14.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按要求及時上報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16.承擔所屬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以及施工期間的自有及租用設備的保險責任。

17.施工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以及廢料,必須達到環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場所。

18.產生噪聲污染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採取消音措施,達到環保要求後,方可施工。

19.在環保設施施工中影響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穿越或遷移污水管線等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作業結束後,須經甲方安全環保部門和施工主管部門及上級部門檢查驗收簽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審批認可,並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特種專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協議約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二、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檢修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上報。

第五條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發生事故,由事故責任主體單位上報事故;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七條由於不可抗力造成協議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第九條糾紛解決的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工程服務合同所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是工程服務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工程服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與工程服務合同的實際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協議相應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條協議中的有關名詞如違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針對協議需明確的具體安全環保要求另行說明。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甲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___ 乙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__

甲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___ 乙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4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4、乙方用於本工程的施工機械、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責。

5、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6、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7、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事故,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

8、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直至清退出場。

甲方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本協議有效期限: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至砌石工程完工止。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辦公室。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5

委託單位(甲方):

監理單位(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__)、公安部關於《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爲切實加強爆破物品管理,確保爆破施工生產安全,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委託的安全監理服務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CCCCCC礎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點:CCC縣板CCC路與蓮CCC山路交匯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單位:

四、監理範圍: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監理工作

五、監理內容:按照經公安部門認定及專家評審確認的控制爆破等級進行爆破安全監理。

六、監理期限:自爆破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結束。

七、合同價款與付款結算方式:

1、監理費用:根據《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2-20__,合同簽訂時,暫按合同額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如果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環境因素髮生變化,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

2、付款方式:委託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額對應的安全監理費用。

八、委託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處理外部協調工作。

2、支持配合監理單位的工作,對監理單位所作出的指令、批覆、通知等有關文件及時籤認。

3、督促施工單位向現場監理人員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各類資料。

4、負責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發補助等費用。

5、及時支付監理費,由於委託方延遲付款時間而導致監理合同中止,責任完全委託方承擔。

九、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監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監理技術人員常駐現場,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程、設計、評審、審批的內容及監理規範的條款實施監理工作。

3、監督爆破施工單位按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的爆破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並報告委託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

4、查驗爆破有害效應是否控制在設計範圍內,審驗爆破作業人員資格,制止無資格人員從事爆破作業。監督民用爆破物品領取、清退制度的落實情況。

5、根據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提出並解決施工中相關的問題且做好各種資料的簽證工作。

6、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監理工作的內部資料收集管理和歸檔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變更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貳份,委託方、監理方各執一份。

委託單位(章):監理單位(章):

委託單位代表(簽章):監理單位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6

甲方:

乙方:鑑於甲方通信業務發展及建設需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

爲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生命、財產和通信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明確施工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協議。

第一條

牢固樹立“以人爲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促進通信建設事業發展。

第二條

乙方必須取得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通信建設工程施工。

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任職或上崗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爲該項目的安全責任人,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循通信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之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工程建設期間,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電信運營商通信網絡中斷,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工程建設期間(驗收前),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甲方提供給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乙方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通信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甲方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督導各專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與落實;2、督促各專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宣貫與落實;3、按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管理費,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依照規定委託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六條

乙方的作業人員從事渡江過河、跨電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線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技術標準,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技術規範教育,再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其從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乙方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第十九條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條乙方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一條乙方必須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尋求解決方案。

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三條

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時,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生與聯通公司經濟合同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包括運輸、中暑、中毒、高空墜落、火災等),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依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救,並及時將事故起因、性質、輕重及處理情況通知聯通公司。

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爲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施工建設工程中,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給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頓、終止合同等處罰或處理:1、對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2、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3、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4、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5、未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6、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7、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8、乙方將所建工程項目轉包給其它單位的;9、乙方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沒能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10、乙方主要負責人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監理機構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若在檢查過程中被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做好甲方工程設計資料、竣工資料、機房設備狀況等甲方機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資料機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並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損失,並按甲方損失額的20%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

協議安全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爲止;本協議保密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施工相應工程完工驗收後十年止。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簽字頁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7

工程實施中爲了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原則,特籤 定本安全協議。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1.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 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愛護甲方財產並且不影響甲方正常生產。

3. 該項目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規定,操作人員上崗,必須規定使用防護用品,不得違章操作,如果出現任何安全問題,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4. 所有工程必須保證質量,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其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嚴禁使用,所有安全防護措施及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行解決。

5. 乙方必須確保在施工過程中不損壞甲方的機器設備,如有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

6. 甲方爲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幫助。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8

以下內容就是20__年最新的亮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如果您還有什麼問題歡迎諮詢律師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鑑定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亮化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道路亮化工程所包括的一切事項(如埋管、穿線、土方開挖、回填、調試及售後服務等等)。

5、設計規格、型號、數量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發包方指定日期施工。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

1、工程價款在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後付20萬元,餘款90天后一週內付清,如因甲方資金緊張,不能如期付清欠款,則按當期貨款每月2%支付給乙方利息。

2、本工程結算方式

①採用包工包料,總價包乾。

②如有變更,增減工程量價格以附件清單價格爲準。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造價

工程總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即大寫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整。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本工程質量要求爲優良。

2、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說明文件及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在施工前提供原材料檢測報告、產品說明、出廠合格證及現場見證取樣報告,在驗收前提供所有交工驗收相關的技術資料及竣工圖紙給甲方,方能驗收並辦理結算。

3、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保修期,保修期滿後,乙方通過書面申請甲方複查,由甲方通知有關單位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圖紙如發生變更,經甲乙雙發協商增減造價解決。

3、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甲方權利和職責

①根據亮化施工要求,做好“三通”,做好施工道路順暢、通電、通水。

②合同簽訂3天內,由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一套。

③甲方派駐的監督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乙方進行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及其他必要的簽證。

④組織對工程的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乙方辦理竣工結算工作。

2、乙方

①編制施工進度計劃,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爲準。如工程量修改簽證應及時送甲方及有關部門。

②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安裝、調試至正常使用並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提供售後服務。

③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④辦理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質量要求

1、因產品本身質量及施工、安裝導致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2、按甲方規定時間交付正常使用。

3、本工程亮化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安全責任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售後服務

LED燈頭、燈杆3年內保修,控制系統3年內保修。定期回訪,及時服務。質量問題在七個工作日內更換、修復,保證用戶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1、承包方的責任

①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繕或返工。

②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爲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①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責任,竣工日期得以順延。

②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的特殊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9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及施工內容:主體結構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點:

爲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陝西省勞動安全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上級相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作業場所。

3、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指導責任。

4、由甲方監督乙方技術人員向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車安全或其他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訓由甲方負責;在營業線附近或涉及行車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護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問題進行批評、教育,對乙方出現嚴重安全隱患,甲方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待整頓合格後方能繼續施工。

7、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該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標準加強現場管理,積極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及行業依法實施的安全監督檢查。

2、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乙方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定設置專(兼)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等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甲方,整改後方準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業時必須制定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並徵得甲方技術、安全部門審覈同意。其安全技術措施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給施工作業人員(含僱用民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誌等安全設施,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負責對作業人員(含僱用民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嚴禁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和發生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7、在鐵路站區或鐵路線路附近施工時,乙方必須遵守鐵路安全管理規定,服從鐵路安全管理,確保行車安全。

8、乙方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其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屬乙方出現安全規定或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11、因乙方違章或違法施工發生人身、行車、工程質量事故或鐵路運輸設備損壞的,其責任及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負擔。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2、因乙方違章或違法發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負責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和善後工作,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後由責任方承擔。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不與僱用人員簽訂任何勞務用工合同或發生經濟支付關係。

2、甲方發現乙方僱用人員年齡不符合規定、身體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症等不符合僱用條件的僱用人員,有權要求乙方立即辭退。

3、甲方配合乙方對僱用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是獨立承擔法定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包括僱用人員)的第一管理責任人,對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作業人員精神狀況、技術水平、作業中的安全行爲負責。乙方僱用民工必須是由勞務中介機構或自行僱用,

2、乙方僱用人員必須是年富力強,身體健康、年滿18—59歲以內的人員,同時身份明確,有合法證件,集體僱用人員要有原住址的相關證明。

3、嚴禁僱用未成年人、有職業禁忌症狀或不適應施工現場安全作業的老、弱、病殘者當僱工。

4、從事塵毒或有害作業的僱用人員,在僱用前和解除僱用合同後必須進行體檢,確定是否有職業病患。

5、本着“誰僱用、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僱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僱用人員發生傷亡時,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解決、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三、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發生下列情況的,其罰款在施工驗收結束後從結算款中扣除:

(1)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被上級機關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發放安全監察通知書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發安全檢查指令書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方安全隱患的的經濟處罰。

2、發生責任事故的,不返還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發生責任事故後,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夠扣除的,其餘罰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工程承包單位必須按照規定交存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考覈處罰有異議的,有權提出異議。 具體辦法按照公司《安全質量考覈異議問題複議辦法(試行)》,執行。

四、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要增加其它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後(含因故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而延長至該工程施工實際完畢的期限)本協議自行解除。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負責管理施工任務的責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工程負責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經 辦 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20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分爲紙質會籤和網絡會籤兩種,安全協議簽訂要求、格式和內容統一如下:

一、施工安全協議簽訂要求

1.安全協議由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並加蓋施工專用章。

2.原則上,同一施工項目按施工件名、項目等分別按年度簽訂安全協議。對於大型站場技術改造、集中修等涉及施工內容、相關專業較多的工程,應針對具體施工項目分別簽訂安全協議。

3.各施工單位與行車組織單位、設備管理單位簽訂的安全協議,要明確雙方施工配合、監管重點以及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4.路外、局外、哈鐵工建集團等施工單位簽訂的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由局主管業務處(工程項目管理機構)和安全監察室負責審覈、批准。路局安全監察室在審批施工安全協議書的同時,按規定審覈收取營業線施工安全抵押金憑證。

5. 局內所屬單位相互間簽訂的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不需局主管業務處室審查,但要對簽訂的安全協議書時效和質量加強檢查指導。

6.維修作業(包括納入月度施工計劃的維修項目)一般情況可每年簽訂一次安全協議。設備管理單位在自管範圍內進行維修作業且不需行車等單位配合時,可不籤安全協議。但須在作業前1日向相關車站通報作業內容和時間。

7.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未簽訂或簽訂不全,不準提報施工計劃申請。

8.安全協議簽訂後,乙方有違章作業和違反安全協議行爲時,甲方應填寫《營業線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由現場施工負責人和監理籤認,施工負責人拒籤的由檢查人員簽字並註明原因。將《營業線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報主管業務處室、項目管理機構。屬於路外(局外)施工單位的,建設指揮部、建管處按有關規定納入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安監室依據《營業線施工安全抵押金實施辦法》進行處罰。

9.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應在施工結束後留存3個月。

二、施工安全協議簽訂格式及內容規範

1.施工安全協議格式,具體後附。

2.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①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範圍);

②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③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④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⑤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⑥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髮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⑦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⑧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3.填寫說明

(1)施工項目:按施工項目填寫,施工項目名稱應與施工內容儘可能保持一致。

(2)甲方:爲哈爾濱鐵路局××段(或直屬站)。

(3)乙方:負責進行本項施工的單位全稱。該單位必須具備獨立法人代表資格或委託法人代表資格(由項目管理單位審覈)。

(4)工程概況

由乙方根據施工方案,結合施工內容填寫,甲方進行確認。

①作業地點:施工實際所在地點或地段。如站或線(上、下行)K+-K+或站(不含)至站(含)至站(不含)。

②作業時間:施工方案確定的施工時間。如××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時段進行施工時,應分段填寫作業時間。

③作業內容:填寫主要施工內容。如:接觸網改造、站場改造、橋涵頂進、更換道岔、裝卸路料、電纜溝開挖等,應包括施工的主要作業項目,反映本項施工主要環節和特點。

④影響範圍:填寫施工影響到的線路範圍、站場範圍或設備範圍,如線(上、下行)K+-K+、站內信號機或站旅客乘降組織、站內平過道等。

應註明主要、關鍵的影響範圍,特別是涉及行車、人身安全的影響必須填寫清楚,對較複雜施工的影響範圍,可在施工方案中進一步加以說明。

(5)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由甲方根據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該區段施工、維修天窗安排計劃和運輸能力情況填寫,乙方進行確認。

①施工責任地段:施工作業地點及影響範圍內地段。

②施工期限:按施工方案和運輸能力情況填寫施工期限。實際施工可能少於月度施工計劃或施工電報批准的時限。當實際施工期限超過安全協議確定的期限時,應重新簽訂安全協議,因部、局電報(命令)停止施工等特殊情況順延的除外。

(6)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填寫主要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如《技規》、《行規》、《哈爾濱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和專業技術規則等,重點是本次施工雙方需共同遵循的規程、規則和辦法等。

(7)安全防範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①行車安全:是否有影響接發列車、調車作業的施工車輛進出車站,施工單位自輪運轉車輛運行方式,停留車輛防溜辦法,臨時增設道口辦法,施工作業是否影響信聯閉設備正常使用,施工作業是否影響牽引供電系統正常使用,施工機具是否侵入限界,施工作業是否影響鄰線行車等,對上述內容雙方必須根據職責範圍明確防範措施,並落實到位。

②施工安全:施工處所是否有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施工對既有設備的影響及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單位資質水平和人員素質情況,施工隊伍管理是否處於可控狀態,施工車輛和施工機具情況,施工過程控制辦法等。

③人身安全:施工對車站作業、旅客乘降人身安全的影響,施工安全警示標誌設置,施工作業人員自身安全等。

④結合部安全分工:駐站聯絡員、現場防護員的設置和聯繫方式,登銷記要求,停送電登記要求,自輪運轉車輛動車方式等。

⑤其他需要特殊注意的安全事項,如防火、綠化、鐵路行車設備設施及路料看守等。

(8)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①共同安全職責

A.嚴格執行部、局營業線施工有關規章制度。

B.按時參加施工會議,協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C.及時發現和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通報運輸組織要求和施工安全動態。

D.發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車安全險情時,施工單位要全力搶修,車務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要積極配合,並按規定及時上報;雙方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②甲方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A.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協助乙方做好登銷記和施工配合工作,安排勝任人員負責施工盯控、現場配合。

B.對多個施工單位參與的施工,積極做好施工協調工作。

C.根據施工計劃和施工方案,制定相關施工組織預案,並組織落實。

③乙方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A.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施工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健全安全責任制,制訂安全措施並切實落實。

B.施工前做好各項準備;施工中嚴格執行標準,服從配合人員的安全指導,保證質量,發生問題及時向車站值班員彙報。施工後認真複查,清理機具、路料,達到放行列車條件後銷記。

C.施工過程中加強對既有設備的防護,不得影響既有設備正常運用。嚴禁超範圍準備和超範圍施工,出現問題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單位,並積極搶修恢復。

D.對地下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施工前,聯繫設備管理單位共同進行探查,劃定防護範圍。

④其他。

A.施工項目相關人員必須具備規定的素質要求。

B.自輪運轉車輛必須符合規定。

(9)發生責任行車事故的處罰辦法

①發生責任行車事故時,依據《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進行處理,按違約方責任大小確定賠償額度。

②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本安全協議造成鐵路既有設備損壞、導致組織搶修和恢復設備所發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及設備管理單位發現乙方違章作業和違反本安全協議的應立即勸阻;勸阻不聽的,應立即停止乙方的施工作業,上報路局安全監察室處理。

三、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的特殊規定

1.凡隸屬哈爾濱鐵路局管轄的局內各單位、部門,方準通過網絡系統簽訂安全協議。路外、局外施工單位,只能按紙質簽訂程序辦理施工安全協議。

2.安全協議網絡會籤時限

原則上安全協議自施工單位發起之日起,及時通知相關單位,並在3個工作日內簽署完成。

3.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程序,按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系統說明辦理。

4.有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協議網絡簽訂工作,安排專人接收協議並及時通知專業技術人員,不準以各種理由拖延安全協議簽訂時間。

(2)局信息化處是協議會籤系統信息化專業管理部門,負責協議會籤系統功能升級需求並負責組織系統的培訓工作。路局站段生產力局部調整,各需求單位需增加用戶時,要及時上報各主管業務處批准後,上報局信息化處辦理。

(3)加強系統日常維護工作。局信息技術所是協議會籤系統技術支持部門,路局服務端的設備維護、數據維護由信息技術所負責,包括服務器的日常巡檢,操作系統、防病毒軟件的升級,系統用戶的維護,數據的備份、清理和恢復等。

(4)各單位網絡安全協議形成後,在會籤、提報施工計劃申請時,必須攜帶打印的紙質安全協議。如不出具打印協議,按無協議退回施工計劃申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施工過程中的絕對安全,依照國家和無錫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範,簽定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提供施工場地,創造施工條件。

2、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影響施工的管線,鄰近建築物等的保護工作。

4、對乙方現場的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本身應辦理的有關手續,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2、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和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和甲方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外牆塗料使用電動吊籃施工,每部吊籃必須由經過培訓考覈的專人負責控制,嚴格按吊籃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違章操作而發生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所有進場人員進場前要進行一次三級全面的安全教育,並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覈,(答卷備案)。必須具備高處作業條件方可進場作業。作業操作必須有內容詳盡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保證施工場地整潔,符合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而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三、履約與違約

1、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終止。

2、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應承擔非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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