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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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 篇1

甲方:

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通用14篇)

乙方:

丙方:

爲提高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保證三方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甲乙丙三方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乙方和個人必須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施工任務範圍內全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施工無事故。

第二條: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覈的制度,並嚴格組織實施;不得安排未接受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覈不合格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乙方應針對施工項目的重大危險因素建立安全預案,並組織職工進行演練。

第三條:乙方從事電工、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乙方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覈合格證明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第四條:乙方在施工現場的項目負責人爲承建商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在進行施工作業開始,因根據工程的性質、規模和特點,至少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員,並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和範圍,每天對施工地點進行安全檢查。

第五條: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

乙方應當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並達到下列要求:

(一)根據工程的施工進度、季節或天氣特點,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並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

(二)現場各類危險警示標誌齊全、整潔、設置合理。對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險施工現場,夜間要懸掛警示燈。

第六條:在公司重點防護場所使施工,乙方在施工現場安裝、使用施工機械、機

具和電氣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設施安裝前,應當由乙方專業技術人員向作業管理部門提供有關設施數據的資料,並辦理相關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安裝;

(二)在設施使用前,乙方施工負責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性能試驗,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三)在設施使用期間,乙方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安全。

第七條: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

乙方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並達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變配電設施和輸配電線路和處於安全、可靠的使用狀態,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

(二)乙方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三)確保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範,施工現場必須備齊足夠的消防器材,擺設位置合理,並對其定期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四)乙方在動用明火前,到作業管理部門辦理動火許可審批,動火證辦理後,方可動火施工,否則公司有權責令承建商停止一切施工作業;

(五)乙方在動火前應清理現場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隱患,待確認安全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後及時清理火源及其它危險品;

(六)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前要制定防火應急措施,備好滅火器或其他防範設施,並指定專人監護;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動火;

(八)高處焊割作業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九)禁止焊割有壓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處理過的各類油桶油罐;

(十)施工現場搭建的臨時房屋,應符合防火規定。消防通道經常保持通暢,寬度不少於3.5米;

(十一)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要專人保管,專庫存放;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有嚴格的領退料手續和審批制度;

第八條:勞動防護用品及保險

(一)乙方應當及時向所屬施工人員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塵面具等。

(二)乙方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爲所屬施工作業員工購買意外傷害等保險,確保所屬員工的保險權利。未夠保險造成損失,由承建商承擔全部責任。X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達到下列安全作業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二)按照國家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着裝符合有關施工規定,特殊作業要按國家有關要求着裝;在機械轉動環境中作業的着裝要防止纏繞,女職工長髮要盤入工作帽內;進入現場戴安全帽,超過2米的高空作業必須要系安全帶;

(三) 發現施工現場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並向安全管理員或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施工人員對管理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作業指令,有權拒絕執行,並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或安全管理員報告。

第十條: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管理

乙方應當加強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巡視和檢查,乙方施工管理人員應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施工的安全規程、制度,安全施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爲,應及時予以制止或者糾正。

第十一條:安全監督檢查

公司負責施工管理部門或工程管理人對施工單位進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發現安全隱患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作業,可以責令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十二條:施工人員生活設施的管理

(一)施工現場禁止設置宿舍,現場生活管理措施、衛生管理制度,要分解責任到人;

(二)臨時設施必須符合政府、公司的有關要求,搭設整齊,內外整潔;

(三)現場配備急救藥箱,能夠緊急處置突發性急症和意外人身傷害事故;

(四)施工現場禁止做飯。飲水用具定人管理,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確保無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第十三條: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以下六項附件:

(一)提供施工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二)提供承建商項目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三)提供承建商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四)提供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操作規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六)三方的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十四條: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前,應向X繳納安全抵押金,按合同額的5%繳納,凡安全施工無違章者施工結束後押金予以退回。

第十五條:對違反以上規定和標準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糾正,以後每發現一次,按情節輕重扣罰安全押金100-500元,連續三次受到處罰者責令停工整頓,停工期間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罰安全押金1000-5000元,並由肇事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對嚴重違反規定,屢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權取消施工資格。

第十六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原則,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工作,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七條:協議書一式貳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

第十八條: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 篇2

立協議人:

項目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名稱、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人、電話、傳真、帳號、電子信箱。)

施工單位(筒稱乙方):____________

(名稱、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人、電話、傳真、賬號、電子信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媒礦基建施工安全事宜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施工內容:

4.工程施工範圍:甲方將煤礦基建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在《採礦許可證》劃定的礦區範圍內依法有序施工。

5.施工期限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6.本協議適用於乙方從事施工的場所,即乙方施工現場、辦公現場。

第二條 甲方安全管理職責

1.按照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的要求,爲乙方提供施工安全管理的方便條件。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礦井設計的安全技術資料和圖紙,組織對重要工程設計進行會審,按照要求完成礦井專項安全設計的上報審批工作。

2.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要求其予以整改。

3.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及時組織安全隱患排查,幫助乙方加強安全管理,及時督促乙方處理事故隱患。

4.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損失和賠償義務。

5.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彙報安全生產情況,發生事故時,積極幫助乙方做好搶險救災工作,並按原規定進行上報,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三條 乙方安全管理職責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程和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的要求履行義務。接受上級管理部門和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綜合安全管理。

2.按照煤礦安全的要求,配備各種安全設施和人員,嚴禁不符合安全設施條件要求的工程施工建設。承擔由於自身管理不力、設備設施配備不足或不符合要求而引起的事故損失和造成甲方工程損壞而引起的經濟責任。

3.爲甲方和上級部門工作人員進入乙方施工區檢查工作,提供方便。承擔在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中,由於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和設備的全部損失。

4.在施工過租中,應加強對利用甲方設施(備)的管理,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當執行保護措施不力或沒有采取保護措施而發生損害時,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5.當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當按照煤礦安全有關規定的要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搶險救災,並及時按照規定上報事故情況。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貫徹執行有關安全建設的法規制度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的規定,結合工租施工承發包合同和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對乙方的安全施工建設活動進行全方位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2.監督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應急救援預案,完善安全施工條件,確保安全施工。定期和不定期對乙方的施工質量標準、施工工藝和施工場所、辦公及生活場所的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

3.定期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議,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及時督促解決。對乙方施工現場存在的I大安全隱患.有權貴令停工鑫改。

4.享有對乙方承包工程的整個供電系統設備、設施的監督檢查權,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整頓。

5.有權要求乙方建立救援體系,落實救援措施。

6.有義務對乙方開展的安全活動提供幫助,對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貫徹、落實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施工安全自保體系,對工程施工範圍內的安全建設活動進行落實、檢查和管理。

2.乙方的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是本工程安全第一責任人。

3.施工前應當編制施工方案,施工條件或工藝變化時應及時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施工方案購買施工材料和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安全施工制度,完善安全施工條件,確保安全施工。

4.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自我監督檢查管理系統,施工現場及要害場所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配備專職(兼職)安全檢查員。

5.對甲方在檢查工程中發現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隱患要及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處理的,應當落實責任人,按照甲方要求限期整改。

6.對所轄範圍內的施工用電設備和用電安全負責。永久變電所以下自備的配電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應當拒絕供電。

7.從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殊作業工種操作資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管理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經過培訓持證山崗,履行值班、帶班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8.從業人員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工作人員按照使用規則進行使用,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爲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用。

9.發生安全事故後,安全第一責任人有義務迅速採取措施進行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及時報告甲方主管領導及有關部門,不準遲報、瞞報或謊報。

l0.有權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安全指令,對造成後果的違章指令有權檢舉和控告。

11.對所轄範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拆除、維護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負責。安全防護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和甲方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

12.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安全會議,對會議確定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問題及時解決。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施工工程總款的___%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其他事故的,甲方應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乙方。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可歸責於乙方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l)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___%的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爲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時,甲方有權要求停工整改,並承擔全部損失: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4.乙方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爲的,除應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外,還應當向甲方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1)人身傷亡事故;(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3)發生火災事故;(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八條 通知

1.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協議、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後即視爲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10天后即視爲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爲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的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協議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後自行終止。

4.本協議一式____份,每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體效力。

5,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簽署。

(以下無協議正文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 篇3

由於施工中存在交叉作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傷事故的認定》有關規定,就工程項目的交叉作業安全防護等相關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特別註明:施工現場閒人免進,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高空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

若施工人員因沒有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帶造成的安全事故,後果自負

交叉作業的管理原則:

1、施工各方在同一區域內施工,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聯繫機制,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並儘可能爲對方創造安全施工條件、作業環境。干擾方應向被幹擾方提供施工計劃,被幹擾方據此提前安排施工,以減少干擾所帶來的損失;如雙方無法協調一致,或被幹擾方必須停工時,則應報請管理公司幫助協商解決。

2、在同一作業區域內施工應儘量避免交叉作業,在無法避免交叉作業時,應儘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雙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

3、因施工需要進入他人作業場所,必須向對方現場負責人當面申請;說明作業性質、時間、人數、動用設備、作業區域範圍、需要配合事項。其中必須進行告知的作業有:土石方開挖、起重吊裝、高處作業、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拆除、焊接(動火)作業、施工用電、材料運輸、其他作業等。

4、雙方應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作業的技能,自我保護意識,預防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和綜合應變能力,做到“三不傷害”,各工種交叉作業有衝突時必須報公司現場工長協調,嚴禁發生爭執或打架鬥毆現象,如有發現任何後果自己承擔,並且我公司將處以重罰。

5、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對方單位施工作業的內容、安全注意事項。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衝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各方要先停止作業,保護相關方財產、周邊建築物及水、電、氣、管道等設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負責人或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施工作業中各方應加強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可預見的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

具體落實事項:

1、雙方單位在同一區域內進行高處作業、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拆除時;應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區域採取全封閉、隔離措施,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識,警戒線或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電危及下方人員和設備的安全,所有料具、建築垃圾等任何東西必須集中後由塔吊運吊,嚴禁高空拋物。

2、在同一區域內進行土石方開挖時;必須按設計規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現場的防護,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做好現場排水措施,並及時清理邊坡浮碴,不準堵塞作業通道,確保暢通,棄碴堆放應安全可靠(必須有防石頭滾落措施,如防護網、擋碴牆、滾石溝等)。

4、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起重吊裝作業時;應充分考慮對各方工作的安全影響,制定起重吊裝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專業人員負責統一指揮,檢查現場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起重吊裝作業。與起重作業無關的人員不準進入作業現場,吊物運行路線下方所有人員應無條件撤離;指揮人員站位應便於指揮和了望,不得與起吊路線交叉,作業人員與被吊物體必須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索具與吊物應捆綁牢固、採取防滑措施,吊鉤應有安全裝置;吊裝作業前,起重指揮人通知有關人員撤離,確認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線範圍無人員及障礙物,方可起吊。

5、在同一區域內進行焊接(動火)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對方作好防護,並配備合格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無法清除易燃物品時,應與焊接(動火)作業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並採取隔離和防護措施。上方動火作業(焊接、切割)應注意下方有無人員、易燃、可燃物質,並做好防護措施,遮擋落下焊渣,防止引發生火災。焊接(動火)作業結束後,作業單位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焊接(動火)現場,不留安全隱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復燃,釀成火災。

6、各方應自覺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暢通,不得隨意佔道或故意發難。凡因施工需要進行交通封閉或管制的,必須報項目部審批,且一般應在30分鐘內恢復交通。運輸超寬、超長物資時必須確定運行路線,確認影響區域和範圍,採取防範措施(警示標識、引導人員監護),防止碰撞其他物件與人員。車輛進入施工區域,須減速慢行,確認安全後通行,不得與其他車輛、行人爭搶道。

7、同一區域內的施工用電:應各自安裝用電線路。施工用電必須做好接地(零)和漏電保護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各方必須做好用電線路隔離和絕緣工作,互不干擾。敷設的線路必須通過對方工作面,應事先徵得對方得同意;同時,應經常對用電設備和線路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施工各方應共同維護好同一區域作業環境,切實加強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須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穩固、安全可靠(必須有防垮塌,防滑、滾落措施)。確保設備運行、維修、停放安全;設備維修時,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誌,必要時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派專人看守、切斷電源、等),謹防誤操作引發事故。

9、由於一方施工不當對另一方造成損失時,所有損失均由施工不當方承擔。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 篇4

甲方: 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下簡稱乙方)

因獨立除臭裝置安裝涉及高出地平(2米)爲高空作業,爲確保乙方人員人身安全,甲乙雙方本着互相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程,甲方針對乙方本次安裝工程對乙方作如下制約,凡高空作業者必須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效監督施工人員的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作,發現安全隱患的可以及時制止。

2、對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及其他規定的行爲,有權根據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做出處理,處罰金額從工程款項中扣除。

3、乙方不服從管理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關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高空作業禁止禁止打鬧喝酒。

3、不準帶情緒和帶病作業。

4、不準使用老弱病殘及童工。

5、如因高溫特殊原因或自己身體承受不了的可拒絕施工。

6、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精神病史及正在患各種病吃藥的施工人員不準在高空作業。

7、在施工中應注意施工周圍安全和隱患,如造成他人傷害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包人負責。

8、不準在所在施工廠區內吸菸,如發現吸菸情況甲方有權制止,並對乙方進行處罰,處罰金額200元/次,款項從合同總金額中扣除。

9、不準偷拿毀壞廠區內的一切材物,若出現偷拿、毀壞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0、如遇4級以上大風的原則上不允許高空作業,若乙方堅持高空作業,一切後果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

11、遵守《雲南綠色能源有限公司》的一切相關規定。

12、乙方必須遵守以上條約,如有違反,輕者罰款處理,款項在工程款中扣除,重者或引發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及所轄的相關工作人員與甲方無關。

三、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期限與《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程合同》同時終止。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協議生效時間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時間爲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 篇5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甲 方

乙 方:

爲保證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範雙方行爲,使甲乙雙方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爲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共同責任

雙方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1、人員進場後必須經項目安全教育後,方可作業。

2、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隊)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爲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3、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並認真落實實施。

4、發生事故後,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

6、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爲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甲方責任

1、爲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爲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爲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爲,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5、凡甲方沒有設置,可靠有效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6、凡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人員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一、乙方責任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配合項目部做好塔吊的技術安全檢測和備案。

2、進場的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進場人員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無證人員絕對不得上崗操作,如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操作,項目部將按安全管理規定給以處罰。

3、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十不弔”規定。

4、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兩人同時在塔吊駕駛室內;不得在駕駛室內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無故在塔吊駕駛室外塔機上逗留。要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並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6、應經常對塔吊各個部位進行常規檢查、維修,確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運行。

7、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8、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9、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週歲以上人員)體弱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0、教育好本勞務隊、班組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爲發生。

11、甲方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後,各安全防護設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仍違章作業,發生事故,乙方負責。

12、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3、不遵守勞動紀律,在作業打鬧、戲耍,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4、不按操作規程作業、不正確使用“三寶”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弔”規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負責。

15、項目部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負責。

16、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此安全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 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爲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儘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爲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爲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三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 篇7

甲方:(設備管理單位或行車組織單位)

乙方:(路外、局外單位及哈鐵工建集團)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2.作業內容

2.地點和時間

3.影響範圍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範圍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五、對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髮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七、安全監督檢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項目配合費用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後,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五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管業務處 工程項目管理機構

公章: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監察室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 篇8

甲方:(設備管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根據《關於 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批覆》( 文號)(審查批覆文件)審查批覆,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轄的運營線路施工,爲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工程《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2.作業內容:

3.地 點:

4.影響範圍:(指施工作業對甲方設備的影響)

5.施工安全等級:

6.臨近營業線施工類別: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至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㈠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 〕 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 〕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成鐵運〔 〕 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 〕 號) 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聯繫電話)任組長,甲方 (聯繫電話)任副組長,雙方各出2~3人爲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彙報,並立即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並相互籤認備查。

5.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⑴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⑵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⑶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⑷沒有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⑸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⑹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⑺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⑻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嚴禁在天窗點外進行天窗點內的作業項目,杜絕無計劃、超範圍施工,杜絕不具備列車放行條件放行列車。臨近既有線施工必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做到“一機一人、車過機停”。

㈡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爲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

⑴開工前設備現狀調查。

⑵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⑶提供既有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⑷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2.實行安全監督制度,對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設備相關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並進行檢查籤認。

3.發現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文件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並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設備的準確位置。如無法提供地下設施的準確位置時,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共同探查、覈實、劃定防護範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設備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6.甲方根據乙方施工內容,按照臨近營業線A類、B類、C類施工要求進行現場監管。

㈢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並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其具體情況,乙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設備損壞和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工程質量按設計文件、《施工規範》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評定)。

3.臨近鐵路營業線A類施工,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4.臨近鐵路營業線B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對營業線採取“防拋、防落、防撞、絕緣”等的保護措施,所設計的防護設施必須經鐵路局主管審查批准;對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使用和行車安全的防護設施設置及受鐵路營業線限界限制,確不能設置防護設施時,納入施工計劃管理,並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5.臨近營業線進行以下可能影響鐵路路基穩定、行車設備使用安全的施工,列爲C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結合營業線設備安全限界,劃分工程機械的安全作業範圍,設置安全警戒標誌、標線,實行“一車一人”的專人防護,列車通過前停止作業;對路基填築,基坑、孔樁開挖、電纜溝、水溝開挖及棄土堆放等施工,必須對鐵路路基基礎採取“防溜、防坍塌”措施,並專人進行監護;臨近通信、信號及供電光纜溝、電纜溝、給水管路、電力架空線10米範圍內的挖溝、取土、路基碾壓等施工,必須對既有光纜、電纜等隱蔽設施進行探測,並須劃定安全作業區,在設備管理單位的監控下施工。必要時需對營業線運營設備進行遷改、過渡後方可進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組織正式施工72小時前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報施工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範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如甲方人員異地施工配合時需解決甲方人員的交通問題(解決方式由雙方現場協商)。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違反施工程序及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設備 和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因乙方施工緻使甲方設備不滿足規範要求或造成損害的,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予以及時恢復。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7.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儘快恢復正常使用。

8.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範》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設備和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對施工期間不能按期恢復正常狀態的設備應採取措施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設備和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範,確保行車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合格證)上崗。

10.乙方改動既有設備,須停水、停電、開挖、爆破、封鎖線路等影響甲方設備正常運行的施工,均應按照鐵路局《各項行車設備施工的審批與實施辦法》的程序規定,制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並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11.局外施工單位,凡在成都鐵路局管內承擔營業線施工,要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執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成鐵安〔20__〕481號)。

五、安全防範內容和措施

1.乙方必須安排專職防護人員與甲方配合負責人對口聯繫,分別在車站進行行車防護,辦理施工手續,做好施工登消記,及時傳遞作業命令,擔任行車防護,時刻傳遞列車運行信息。

2.禁止進行帶電作業,遠離作業必須保持與帶電部分足夠的安全距離。

3.站區內施工,特別是跨道運輸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並防止短接軌道電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須指定專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車限界,並採取措施,防止他人人爲移動侵限影響行車。

5.支柱基礎開挖,開挖處所不得超過規定開挖數量,並採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設置警示標誌。

6.如遇基礎開挖中涉及爆破,必須按照爆破作業的相關規定,完善手續辦理,並由有爆破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過程中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飛石砸傷供電設施,並進行有效防護,在封鎖點內進行。

7.施工中涉及供電設備改變或施工範圍內可能因施工發生變化的設備,每日作業結束前,必須採取響應的措施進行測量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列車放行條件和設備運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須認真開展工前調查,制定詳實的施工方案,並做好應急處理方案,根據實際天窗時間,合理安排施工任務。杜絕延點影響行車。

9.各點開工前,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工區,並組織車間、工區人員踏勘現場。乙方向甲方車間、工區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方案交底,講明對既有設備的影響,最後形成書面資料提交工區。

六、結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開挖、支柱組立、支持結構安裝等接供電線工程

1.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作業推進進度,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加強施工監理,特別是隱蔽工程監理,做好施工配合記錄。

2.甲方配合人員必須履行職責,有權停止乙方的違章作業。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兩日報日停電施工作業計劃。包括:申請停電時間,作業內容及作業具體地點(含所涉及的支柱杆號)。

4.由甲方派專人配合申請停送電命令,乙方指派專人任駐站防護員,傳遞停送電命令。

5.由甲方派專人監護驗電接地,乙方派專人驗電接地。

6.停電作業結束後,由乙方負責撤出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及機具並確認,然後乙方駐站防護人員通知甲方配合人員消除停電命令。

由乙方人員負責檢查所有機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員和乙方技術人員對施工後的接觸網參數進行檢查,檢調至標準。

7.臨近營業線B類不納入鐵路局施工計劃的施工以及C 類施工納入鐵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管理,按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20__〕379號)的要求:基建項目施工單位歸口各建設指揮部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其他項目乙方書面委託甲方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

8.配合程序:施工中凡有影響既有線設備時,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所屬工區配合施工(如實指明配合時間、區間、里程、作業內容等)。甲方所屬工區必須安排人員現場施工配合,按營業線施工規定進行登記等。(甲方調度傳真電話:)

9.甲方配合及監管人員到達現場的交通問題由乙方解決。若因交通問題配合人員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施工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單位負責。甲方配合人員確需住宿的,住宿問題由乙方解決。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關於發佈〈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的通知》(鐵建設函[20__]113號)執行。

八、違約責任

㈠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㈢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於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據本規定,結合各專業實際情況,增補條款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補充,與本協議一併執行。

十一、(路內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或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各一份(Ⅰ、Ⅱ級施工報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路外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所、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後生效,協議原件返還甲方後方可開展施工配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主管領導 主管領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監室(辦事處安監分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 篇9

甲方在舉辦並委託乙方負責展館室內國內標準展架搭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標準展架施工安全協議:

一、甲方和乙方在展覽期間的一切活動,應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北京市展覽展銷活動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認真貫徹執行“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

二、甲方或由甲方委託的承辦單位在規劃展館室內展位位置時,應主動徵詢乙方意見,並按乙方提出的具體意見修改和變更展位;

三、展覽期間如遇突發情況,甲方應支持、協助乙方在具體標準展位展架方面的變更。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展館室內國內標準展位展架搭建施工;

五、乙方在展館室內國內標準展位展架搭建施工過程中,承諾使用專用展覽鋁合金展架、PVC複合板(展板);電線使用雙層絕緣護套銅線、承諾標準展位內所用的地毯已經通過了北京市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認可(具體各項指標)見《檢驗報告》;

六、乙方在展覽期間派專職人員專業電工在展覽現場值班。展位展板搭建與牆壁間距不小於0.6米,高度不超過3.5米,展位內電氣設施由專業電工進行安裝並維護;

七、乙方在展覽期間每天開館、閉館時,值班電工對所負責展位展架電線、電具進行例行檢查,確保安全。

八、展覽結束後,乙方負責清理現場;

九、此協議書一式三份,消防管理部門及甲乙雙方各一份,蓋章有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 篇10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爲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爲,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爲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 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僞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記錄。

四、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五、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着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六、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 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 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 酒後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 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5、 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衆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 罰款發生後,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七、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 篇11

施工安全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爲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爲目的,確保施工工程在施工中人身的安全,保證施工質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衛生環境等要求,甲乙雙方之間經過友好協商,自願達成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施工地址:             

3、分包形式:             包料不包工。

二、工程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開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完工。

三、協議主要內容

1、甲方將 牆紙施工、維護項目委託乙方完成並依協議支付乙方施工費用,乙方將按甲方協議項目完成施工及後期維護。

2、施工過程中所需工具乙方自行配備,乙方施工過程的施工人員生活費用及其相關管理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自行安排相關施工人員。乙方安排的施工人員必須是專業性、無任何不良嗜好,無犯罪記錄人員。乙方自行安排的施工人員應當準確覈查其基本信息(包括住址,籍貫、生活來往人羣、身份證基本信息等)

4、乙方應當爲其在甲方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員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器材,確保施工安全順利進行。

5、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當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全權負責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6、乙方應當給其現場施工人員購買相關的人身傷害保險。在施工的過程中應當按照相關的安全施工制度進行施工。如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造成損失的。現場施工人員有過錯的前提下,施工人員自身應承擔相應的損失責任,剩餘損失由乙方單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現場施工人員無過錯的前提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單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自身人員的傷亡,火災等事故(包括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員和自身人員,第三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者的義務,乙方應當負責事故的善後處理和相關賠償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8、乙方現場施工人員或者乙方自身,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在責任明確的前提下,乙方不得無理糾纏。若乙方施工人員無理糾纏,甲方進行墊付相關損失後,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完工的工程款中進行扣除。

9、乙方應服從現場管理員管理。施工過程中發生糾紛應保持克制,找到管理人員進行溝通處理,確實處理不了的,應當告知甲方,由甲方進行溝通處理。若乙方施工人員在現場施工同其他施工人員發生糾紛,乙方應當提前預防。若實際已經發生後,造成相關損失的,由乙方處理相關善後和賠償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應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並按照現場管理要求,清理到指定位置。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樓盤工地的場地內,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1、乙方當天施工結束自行收集施工牆紙標籤,第二天上午10點前給到甲方,以作爲前一天施工數量憑證並依此作爲結算憑證。

12、牆紙施工過程中,耗損控制。需要對花類的牆紙耗損控制在8%內,每卷牆紙施工需達4.5平方米/卷以上;不對花牆紙損耗控制在5%內,每卷牆紙施工需達5.0平方米/卷以上。損耗過大的話,超過部分自行承擔相應的牆紙損失。

13、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是不準有裂縫、翹邊情況出現。無紡紙嚴禁用刮刀重刮,引起色差由乙方承擔損失。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果有色差及牆紙質量問題的話,需立即停工,及時跟甲方反映。

(3)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14、工程付款方式:

(1)按甲乙雙方約定結付。

(2)乙方在保障施工質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領取相應的工程結算款,甲方應按時支付。若乙方未能保障施工質量,乙方所得工程款,由雙方進行協調處理。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暫時拒付相關工程款,由乙方自行處理妥善後,可向甲方申請支付相關工程款。

(3)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 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後,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5、其他約定: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 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爲,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爲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爲了確保施工期間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人員對乙方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如下:

一、施工項目:跨武廣客運專線特大橋。

二、作業內容:跨武廣客運專線特大橋(22#墩~23#墩)現澆連續樑跨越武廣客專鐵路施工。

三、地點和時間

施工地點:

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以施工配合通知單爲準)

四、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信號維護規則》等有關規範。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共同的安全職責

各單位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嚴格執行(鐵辦[20__]190號)、武鐵總[20__]331號《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及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

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要嚴格按照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時間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並制定確保行車安全的應急措施。

2、乙方應派駐站聯絡員、工地聯絡員和設專職安全員,並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證明有效期的上崗證書和附有照片的上崗牌、同時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在施工中應設主管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指揮聯絡,並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繫。

3、乙方在既有線路上的所有施工必須有甲方安全監督員進行安全監督,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員的監督管理。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詳細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圖紙等資料。

4、乙方在施工時要提前一週書面通知甲方需施工的具體範圍、內容、時間。並將月度施工計劃及時交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掌握瞭解施工進展和安全監督重點。

5、施工期間杜絕造成電纜損傷及兩根鋼軌短路,所有跨越兩根鋼軌的金屬器材均應採取良好的絕緣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對既有設施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損壞,甲方有指導乙方做好防護的義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防護措施。確保電纜完好。

7、橋墩基坑開挖前,必須開挖探溝,確認地下電纜情況。在電纜進行防護之前,乙方不得施工,待遷移並防護號後乙方方可施工。電纜遷移及防護由乙方負責,甲方現場監督指導。

8、如開挖後發現電纜長度不夠無法遷移,乙方必須停止施工,需進行電纜割接時,由甲方編制預算,待產生費用落實後乙方方可繼續施工。

9、施工過程中,減速牌、撬槓等金屬工具嚴禁插在電纜徑路上。施工必須在計劃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除此時間外,不得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鐵路正常運營的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延時及影響行車安全的由乙方承擔責任,損失由乙方進行賠償,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0、乙方應現場設置防護人員,防止施工人員、材料等侵入線路,並負責及時清除施工剩餘的各種材料,恢復施工中損壞的既有線路設施。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安全措施。

12、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鐵路交通事故的,視具體情況,施工單位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對未經設備管理單位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主違反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鐵路交通事故,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13、乙方施工完後,要將電纜按甲方要求深埋,做好長期防護工作。

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要委派熟悉業務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持證上崗,對各種施工涉及行車安全的方面實行全程監督檢查。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施工單位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以主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停止作業。

2、甲方要積極主動配合乙方施工,按時到達施工現場並在施工簽到薄上簽字,告之乙方電纜所埋入地下的地點及路徑走向。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爲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或行車責任事故,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七、違約責任經濟賠償辦法

在施工段內,凡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實際損失賠償發生的費用。

八、關於施工安全監督檢查費用

根據《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配合計費標準的通知》武鐵建函(20__)162號文件,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支付甲方安全監督檢查費共計:捌仟伍佰元(8500元)整,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嚴格遵守鐵路法律法規規定,產生爭議的均提報路局協調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作爲本協議附件一併執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路電: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 篇13

工程名稱________用房工程

工程地址:

甲 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用房工程項目部

乙 方:________設租賃公司

爲保證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範雙方行爲,使甲乙雙方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爲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共同責任

雙方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1、人員進場後必須經項目安全教育後,方可作業。

2、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隊)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爲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3、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並認真落實實施。

4、發生事故後,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

6、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爲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甲方責任

1、爲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爲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爲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爲,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5、凡甲方沒有設置,可靠有效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6、凡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人員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一、乙方責任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配合項目部做好塔吊的技術安全檢測和備案。

2、進場的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進場人員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無證人員絕對不得上崗操作,如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操作,項目部將按安全管理規定給以處罰。

3、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十不弔”規定。

4、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兩人同時在塔吊駕駛室內;不得在駕駛室內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無故在塔吊駕駛室外塔機上逗留。要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並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6、應經常對塔吊各個部位進行常規檢查、維修,確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運行。

7、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8、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9、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週歲以上人員)體弱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0、教育好本勞務隊、班組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爲發生。

11、甲方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後,各安全防護設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仍違章作業,發生事故,乙方負責。

12、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3、不遵守勞動紀律,在作業打鬧、戲耍,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4、不按操作規程作業、不正確使用“三寶”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弔”規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負責。

15、項目部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負責。

16、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此安全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 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安裝公司施工安全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鍋爐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廠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由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影響甲方或第三方電網、設備等事故,甲方有責任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在工程施工全過程中,甲方有權制止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爲,對於檢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爲和隱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未按照規定時間整改的,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

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以下規程與規範:

(1)《工業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鍋爐水壓試驗技術條件》等壓力容器生產、安裝規程。

(2)《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

(3)甲方關於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並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在技術交底後,制訂《工程安全施工方案》,並報甲方備案。

5.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____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____同志作爲安全工作聯繫人。

6.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7.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量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9.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0.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或第三方的防護設施及標示。

11.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2.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3.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設備嚴重損壞;

(3)發生施工現場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4.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5.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用電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當面通知或工作聯繫單、電話等形式聯繫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爲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爲應扣款數額。甲方通知後未按時整改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罰款,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及當地安監部門的處罰。

6.乙方使用甲方或第三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或第三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協議執行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遵守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九條 協議有效期限

自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簽字認可之日止。

第十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協議份額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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