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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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精選16篇)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______施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乙方爲甲方的建築工程進行施工,僅含.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施工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

三、工程價格:-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部分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面積按實際測量爲主等等

,自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具備開工條件後開工並連續施工至工______月______日。

四、工程款的支付時間、方式:工程完成前付清工程款的 %,尾款 年  月 日內結清。

五、乙方按照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施工,負責保證工程質量,並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按正常工期完成施工。

六、甲方負責辦理-_______________或提供些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開工,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工程施工期間,甲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給乙方使用,但因乙方操作不當導致的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並_________________。

八、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

甲方:______村

承包方,

乙方:______第三建築有限責任公司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建設需要,現在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將工程予以乙方承建,爲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的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形式:

4、工程內容:

5、工程期限:工程從年月日至年月

日所有工程必須全面完成。

注:因甲方材料供應不足及圖紙變更等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不負責任。

6、質量等級:合格。

7、合同價款:承包合同價按審計預算覈定價下浮8%或以上(包工包料)爲大寫:(¥元)

8、質量要求及規格:所有材料必須按照乙方預算材料單所規格安裝使用。

二、付款方式

1、簽好合同甲方付元,施工到中途付元。

2、總工程完工付總工程款95%,剩餘5%兩個月內付清。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免費的施工操作場地,施工臨時用房及用水、電等臨時設施,以滿足乙方施工需要。安裝設施由乙方自行負責。

(2)負責協調處理各施工單位與乙方的配合工作

(3)對工程質量,進度實施監督檢查,並委派具體工作人員協調處理工程事務。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正常條件下,確保工期不得無故拖延工期。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人員安全,規範及施工現場管理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在施工現場甲方未經乙方同意靠近現場發生任何事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在操作中發生違規的任何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施工期內負責雙方的財物保護,接受監理的指導意見。

四、違約責任

1、甲方不具備開工備件導致延期誤工期,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五、其它

1、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及工期要求施工。

2、甲方不負責乙方人員伙食和交通費用。

3、甲方應在施工現場附近協調乙方人員住宿,以便乙方人員施工,有關費用由甲方自理。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本合同條款履行完畢,工程完工款項付清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章):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基處理及地坪混凝土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及基本要求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施工進度、質量、安全不符合規範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所完成工作量將不予結算,同時另行安排其他班組施工,因此增加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施工承包範圍其他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空樁開挖,澆注

(2)場地平整

(3)基礎開挖

(4)毛石基礎砌築

(5)混凝土地樑

(6)磚砌圍牆及抹灰。

2、施工範圍:詳見後附雙方議定預算量及協商認可的價格及總價。

三、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及工期

1、本工程施工安全、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乙方要嚴格按照規範進行施工。

3、若出現安全事故,乙方自己承擔事故發生的一切費用。

4、開工日期:以進場實際開工日期爲準。

5、竣工日期:以甲方要求完成的時間爲準,甲方原因、停水、停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不順延。

四、項目負責人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地的現場負責人爲______________。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地的現場負責人爲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本工程以乙方完成後附預算書表內全部工程量爲依據,且以預算書內價格雙方簽字認可爲準。

2、工程量若有減少,以此爲準;若有增加,單價按簽字單價增加,工程款列入總價內。

六、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節點支付工程款,具體支付如下:

1、乙方材料進場,甲方支付總價的50%工程款。

2、乙方完成工作量的90%時,甲方支付工程款至90%。

3、乙方工程全部竣工後,工程款尾款支付完畢。

七、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對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機械電氣設備使用以及公司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宣傳教育。

2、甲方負責施工現場工程進度計劃安排和質量、安全交底工作。

3、甲方對乙方所施工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過程監督和管理。

4、其他小型機具及電纜線均由乙方自備。

5、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工程款,承擔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息。

八、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建設單位及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2、乙方負責對所屬施工人員的質量、安全、進度、技術、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

3、乙方要做到工完場清、材料堆放整齊,乙方若工完場不清,甲方將派人清理並由乙方承擔支付該項所有費用的1.5倍以上金額。

4、乙方違反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施工規章制度的,甲方同時有權終止本合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必須及時報告甲方代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火擅自停工、退場的,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6、本合同工程不允許乙方轉包,一經發現,甲方將處以結算總價10%的違約金。乙方在安全、質量、文明施工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每發現一處(次)對乙方罰款____________元。若質量、安全嚴重不符合規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在24小時內無條件退場。

九、合同爭議及其他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是發生爭議,可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部門調解。若和解、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a種方式解決爭議:

a、雙方達成仲裁協議,申請_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b、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甲方的《安全事故處理辦法》及規章制度已全部告知,乙方知曉同意。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4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保證工程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現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項目期限

1、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________天(日曆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____________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____________天以上(每次連續____________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

(2)因颱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第三條工程承包內容

1、工程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程項目結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_日內,甲方付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元)工程預付款。

2、甲方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於收到工程月報____________日內支付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工程款,而在辦完交工驗收後一個月內支付____________%的款,留____________%的質保金,保修期滿後支付結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時,應按本工程經辦的銀行當時貸款利率支付給乙方。

5、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響工程進度時,其造成乙方停、窩工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6、在驗收過程中,如有不合格項目,應當在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內,由施工單位修好。否則,超過一天按保留價款萬分之三罰款。

7、撥付工程款時乙方應到有關部門開“建築安裝專用發票”,甲方憑蓋有乙方印章的發票撥付工程款。

8、甲方應將工程款撥至乙方指定帳戶內,不得直接撥至施工隊或班組,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質量和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工程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達到設計施工圖紙要求及甲方規定的有關質量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達到設計施工圖紙要求及發包規定的有關質量要求,竣工驗收備案合格。

第六條工程驗收

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備了竣工驗收條件,必須提前10天按國家有關規定向監理單位和開發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圖紙,相關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等,竣工驗收由甲方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分項工程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逾期開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應付工程款的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乙方採購工程材料及施工質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質量隱患,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除應一次性支付工程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並及時採取措施返工更改外,每影響正常使用一天,還應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解決材料物資的堆放和臨時設施場地。

(2)在乙方不違反合同條例的情況下,保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按時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施工期間嚴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保護甲方設施,乙方人員不得隨意在甲方廠區內走動、閒逛,服從甲方進出門管理。

(2)承擔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

(3)按合同工期組織施工,以確保工程按期完成。

(4)把好質量關,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並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工程驗收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設備進場。

(6)施工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影響,不能按原計劃正常施工,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由此而發生的費用增減或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7)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2、本協議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5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因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委託乙方提供居間服務(以下簡稱居間服務)。

第二條 甲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視爲乙方完成居間服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在甲方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交複印件一份(加蓋甲方公章)給乙方保存。本合同簽訂後,甲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均視爲由乙方提供居間服務所簽訂,甲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第三條 甲方應當提供確切的需求和真實的信息,以便乙方提供居間服務。

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的甲方文件及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甲方的施工資質等。乙方需要其他文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給乙方,一般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第四條 乙方的居間報酬爲人民幣十萬元。

第五條 乙方完成居間服務的,甲方同意按照如下方式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進場或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到達之日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人民幣五萬元的居間報酬;

2、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開始施工並收到第一筆工程款後三個工作日內,再支付乙方人民幣五萬元的居間報酬;乙方應當提供相應的賬號供甲方支付居間報酬,該賬戶信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變更賬號的,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需支付乙方違約金一千元。

第六條 甲、乙雙方均應保守所知悉的本合同相關的信息,不得對外泄露,否則,泄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三萬元,但乙方爲了完成居間服務或者取得本合同相對方書面授權的除外。國家法律、法規或者有關國家機關要求提供本合同的,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友好協商下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見報價清單項目

承包範圍:按甲方確定的方案施工

項目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 月 日,總工期爲 天。在履行過程中,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誤的工期,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後調整,以此確定竣工日期。

第二條 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工程總造價約爲:人民幣: 。

2.合同價格形式:單價合同,按工程量清單完成所有的工作內容,工程量按實結算。

第三條 裝修施工方案

按國家現行建築裝修裝飾施工規範施工。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一、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建築裝修裝飾驗收標準;

二、質量等級:合格。

三、工程保修期爲 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計。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材料由乙方按約定的品牌,質量要求提供樣板經甲方覈定後,由乙方採購,所購材料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

二、施工中,由於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不適用,甲方需按材料設備的實際採購價格,回收全部不適用的材料和設備,或經乙方同意。

第六條 工程款支付和結算

工程量按實際施工的項目計算,工程開工前先支付工程總造價 %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後辦理結算手續一週內付清全部工程款。

第七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所造成的返工,甲方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經有關部門審定後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2.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

3.施工期內,甲方協調解決乙方所需的水,電等事宜。

4.按進度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安全規範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責任人,物件堆放整齊,道路暢通,凡施工期間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

2.委派 爲現場管理代表,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簽約等手續問題。

3.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4.工程竣工後的場地清理。

5.竣工驗收後,施工單位人員必須在驗收後次日撤離施工現場。

第八條 工程竣工

工程竣工前2天,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驗收,並在竣工後7天驗收完畢,逾期驗收,則視爲甲方認可乙方工程之一切施工內容及質量,工程內容及質量符合要求,雙方簽字蓋章。甲方不按時驗收,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運用,視爲合格,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問題或其它問題,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或逾期組織竣工驗收,從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末驗付款的銀行同期驗款利率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其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二、乙方逾期完工的,按逾期天數,乙方每天支付甲方工程款總額的2‰元違約金。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乙方總工期超過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三、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甲,乙雙方協商,工期順延。

第十條 其他約定條款

乙方應以甲方認可的方案施工,甲方如要求乙方對工程進行變更,應以書面通知乙方,列明變更工程,工程部位等,變更文件送達乙方後,即時停止受變更影響的部位或工序的購料和施工。已採購的材料等由甲方承擔,乙方根據變更要求於三天內向甲方提交因變更所採取的措施,增減的造價及施工日期,甲方收到預算後的三天內應作出答覆。

如因工程變更導致工程款調整幅度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工程造價5%時,甲乙方應在確定對工程進行調整前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爭論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向北海仲裁委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保修期滿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7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爲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登記並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__區(縣)___路___弄(村)___號__樓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房型____房___廳___套,施工面積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總價款: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  其中:  材料費:______,人工費:______  管理費:______,設計費:______  垃圾清運費:____,稅金(

3.41%):__  其他費用:_____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僞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2、本工程由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注:裝飾工程有形市場另有規定的,亦可按市場規定辦理。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六、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____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X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並承擔承擔有關費用。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現場交底。  

(2)指派____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爲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可向____市建築裝飾協會家庭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  ―――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將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出)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在有形市場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場管理部門蓋章見證)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支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爲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約定:  

1.  

2.  

3.  十

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由甲方開發建設的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承建。爲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保障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一致同意在原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簡稱標準合同文本)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省市有關法規,簽訂該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並且標準合同文本與本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合同爲準。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

2、建設地點:_____

3、建設規模:_____㎡

4、層數:_____

5、工程結構形式:_____

6、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分包的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合同承包範圍包人工、包材料、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驗收。

8、合同工期:開工日期:_____;竣工驗收日期:_____。

9、質量標準:合格,主體工程市結構優質獎。

10、合同價款:本合同造價暫定爲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

第二條工程造價確定及結算方式

一、計價依據

本工程爲定額計價,採用定額計價方式結算。

執行_____年_____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建築工程計價定額》、《給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氣安裝工程計價定額》、《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建設工程費用定額》,以下簡稱《省定額》和《費用定額》。

二、費用定額有關費率計取規定:以人工費爲計費基礎,取費基數爲_____元/工日。

1、通用措施費:建築工程爲_____% ;裝飾工程爲_____%;安裝工程爲_____%。室內空氣污染測試費由甲方統一繳納,不再扣除乙方費用。

2、企業管理費:建築工程爲_____%;裝飾工程爲_____%;安裝工程爲_____%。

3、利潤:建築、裝飾和安裝工程爲_____%。

4、乙方在工程總結算時按工程總造價稅前讓利_____%,但甲方指定的材料價差、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不計入讓利。

三、人工費、材料費和機械費找差規定:

1、人工費價差:

建築、裝飾、安裝工程人工費價差按當年省、市結算文件執行。

2、材料費價差:

鋼筋、砼、苯板、預拌砂漿、砌塊、水泥、電線、水暖管件等按該種材料施工期間《哈爾濱工程造價信息》的當月下浮2%進入工程結算,不再計取採保費。

3、機械費價差:執行定額價格,不找市場差價。

四、總承包服務費:

1、甲方另行分包的項目甲方按費用定額規定基數的4%計取總包管理費。總包管理費單獨結算,不參與總價讓利。

2、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分包的分包商收取的總承包服務費和配合費包括分包工程質量管理、整體工期管理、現場安全管理、施工配合管理、腳手架的正常使用、所有專業安裝後的正常堵補及找零、現場垂直運輸、分包材料的堆放場地、成品保護、分包單位工程資料的蓋章、整理、收集等費用。

五、安全生產措施費:按照《_____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使用管理辦法》、《_____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問題解釋(第1號)的規定執行。工程結算時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組織安全檢查、動態評價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覈定的費用費率計算。工程項目未申請安全檢查現場評價、未經費用標準覈定的,不得計算安全生產措施費。施工現場甲方預先搭設的磚及彩鋼圍擋、大門、門衛室、宿舍、食堂、農民工學校、醫療室、淋浴間、開水房、盥洗設施、公廁等臨時設施等。按實際發生乙方支付(不能超出臨時設施費)。

六、規費:按照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覈定的承包方規費標準計取。未經覈定的不得計取。

七、稅金按省、市相應結算文件規定執行。以上沒有提到的費率均不計取。

八、設計變更、現場簽證:

設計變更計價:按主體工程的取費進行計算。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現場代表、監理工程師不予確認,並不予結算。

九、定額中沒有的項目,而實際工程發生的項目執行省、市造價管理部門認定的補充定額,無補充定額的,該項目開工前報甲方協商定價,未經甲方定價的,不予結算。

十、其它費用約定:

1、乙方“水費、電費”結算辦法:水費、電費由甲方向供排水、供電部門繳納,費用由乙方

塔吊基礎及越冬維護必須有監理及工程部認可的施工方案並有經上述部門按施工方案進行驗收的合格單後方可列入結算,否則不予結算。塔吊基礎可以按本條標準計取費用,越冬維護只計取安全生產措施費、規費和稅金。

第三條工程款的支付與程序

一、本工程不支付預付工程款。

二、基礎及主體工程按形象進度的_____%撥付,主體封閉後付主體的_____%,裝飾按形象付_____%,裝飾完成後付_____%。工程竣工,經過三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後,工程款支付至乙方承建工程實際完成總價的_____%,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進行竣工結算,竣工結算完成後,並經過質檢站驗收合格,除質檢站預留_____%的質量保證金外,工程款累計支付乙方承建工程竣工結算總價的_____%。撥款階段:地下階段:第一次:土方施工完;第二次:樁基礎施工完;第三次:施工至主體正負零。

主體結構正負零施工至主體結構封頂、安裝工程、裝飾工程階段:按月進行結算。

三、質量保證金返回時間爲_____年,質量保證期限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證期滿_____年且無質量問題時無息返回_____%,在質量保證期滿2年且無質量問題時無息返回_____%,在質量保證期滿5年且無質量問題時無息返回_____%。

四、每月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經濟部報送甲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簽字蓋章確認的月形象進度申報表(上月_____日至本月_____日),經濟部提供統一格式。

五、如處於冬季施工期,乙方於冬季施工開始和結束後3日內向甲方經濟部報送冬季施工期形象進度申報表。

六、每月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經濟部報送經甲方現場代表、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合格工程的月施工進度結算報表一式貳份。甲方經濟部造價工程師於10日內審覈完簽字蓋章,並於10日內向乙方支付審覈後的當月工程月進度結算款。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一、甲、乙雙方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均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政府有關規定,均需有原出廠合格證明和質量保證書等必要的質量保證文件資料,必要的還須提供符合規定的生產許可證。

二、所有與乙方施工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包括甲供材料設備)到貨後,乙方應按相關規定及《民用建築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規定進行詳細驗收並對該產品的質量問題負責。

三、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未經甲方及監理同意,或者與甲方認定的樣品、品牌不符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乙方應立即運出施工現場;已經運用到工程上去的,應當推倒或拆除,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並且要求乙方重新訂貨安裝,工期不予順延,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種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甲方責任

一、甲方負責就設計問題與設計方及監理的協調聯絡,審批乙方的施工組織設計。

二、甲方負責審批乙方的項目施工進度計劃,並檢查落實執行情況:隨時檢查工程質量,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過程控制;組織生產例會,協調安排整個工程生產;組織對工程的實施驗收。

三、工程施工前,甲方應監督、檢查乙方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9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部《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經甲乙雙商定,甲方將原陽縣城關鎮振華學校餐廳宿舍工程總承包給乙方。具體承包內容如下: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原陽縣城關鎮振華學校餐廳、宿舍工程

工程地點:原陽縣城關鎮振華學校院內

工程內容:土建、安裝

二、 工程承包範圍、質量標準、合同價款、工期:

承包範圍:圖紙包括的土建、安裝內容,其中圖紙中保溫工程不包括。 質量標準:合格

合同價款:單平方造價爲850元每平方米。

本合同價款不包括稅金及一切相關手續、管理等費用。

工期:4個月(120天)

三、 合同履行條款

甲方責任與義務:

1、 開工前施工現場具備三通一平條件,並提供地質及地下管線資料。

2、 施工場地及公共道路暢通的一切問題,均由甲方承擔並承擔相應責任。

3、 施工期間所需一切手續、證件、批件等均由甲方辦理並承擔一切費用及責任。

4、 施工水準點及座標控制點由甲方現場指定並出據書面通知。

5、 施工期間一切外因干擾,均由甲方承擔諧調責任,嚴重影響工程施工,造成損失的由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嘗。

6、 按合同約定及時拔付工程款。

乙方責任與義務:

1、 開工後積極組織人員,機械設備進場。

2、 配備合格施工、技術、管理人員。

3、 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所用一切建築材料禁用僞劣產品,必須經監理檢查方可使用。

4、 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務。

5、 施工期間,安全第一。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按形象進度支付,合同簽訂後,機械設備進場支付總款的20%;基礎施工結束後支付總款的10%;一層主體結束,支付總工程款的15%;二層主體結束,支付總款的15%;三層主體結束,支付總款的10%;四層主體結束,支付總款的10%;粉刷結束,支付總款的10%;門窗安裝結束,付總款的5%;餘款工程後1年內一次付清。

五、 工程變更,變更增加費用,由甲方出資另行增加。

六、 其它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以上合同,甲乙雙方均認爲合理、合法同意執行,雙方簽訂後,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0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作協議書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甲方:西昌昆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班公司)。

住所: 。辦公話: 。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 。機: 。

乙方:南充金徽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班公司)。

住所: 。辦公話: 。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 。機: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行業規範、國家和地方政策的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金陽縣教師幹部管理所拆舊建新改造項目工程施工合作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金陽縣教師幹部管理所拆舊建新改造項目工程(簡稱本合作項目)

工程地點:西昌市一環路159號。

工程內容:本合作項目拆舊(磚混)建新(框架剪力牆結構),商住兩用高層電梯公寓建設竣工驗收交付合格。(詳見業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項目下的《施工圖紙》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本合作項目立項批准文號: 。

業主單位:金陽縣人民政府

承建單位:西昌昆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資金來源:業主金陽縣人民政府。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本合作項目拆舊(磚混)建新(框架剪力牆結構),商住兩用高層電梯公寓(包括本合作項目外環境的綠美化、排污(水)及地皮硬化等附屬工程建設竣工驗收交付合格。(詳見業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項目下的《施工圖紙》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本合作項目爲9度設防(防震)。施工過程中所使用各類建築原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正規合格產品,並經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方可使用。嚴禁使用假冒、僞劣等三無產品及國家禁止使用類產品。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合同價款如有爭議,以本合作項目竣工驗收後的決算文件爲準。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施工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時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雙方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爲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爲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爲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爲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爲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爲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爲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爲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爲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爲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被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爲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爲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爲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爲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爲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爲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爲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爲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爲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

(2)採取第 種方式解決,並約定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單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爲: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爲: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47、補充條款

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附件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略)

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略)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基礎上,雙方就以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工程項目名稱:

鼎__

二、工程地點:

大慶市___。

三、工程內容:

地下樁基礎工程,1#樓及裙樓工程。超流態混凝土灌注樁基礎施工。混凝土工程總量約爲:2千多立方米。最終以實際發生的,並經甲方、乙方、監理現場代表審覈後的混凝土工程量爲準,此工程量作爲工程結算依據。

四、工程價款及承包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單方造價:鋼筋混凝土每立方米爲1000元,工程價款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爲準。

(1)該工程造價中已包含勞保統籌費用及安全生產措施費、總包服務費、稅金等費用。

(2)此工程價款中已包含水電費用及相關的原材料、半成品的檢驗、試驗等費用。

(3)最終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進行結算,工程量計算以設計圖紙尺寸及相關規定爲依據。由甲方、乙方及監理現場代表負責確認,最終以甲方、乙方、監理確認的爲準。

(4)乙方負責向甲方支付2%稅金,其餘部分由甲方負責。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乙方負責按甲方、監理批准後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並且提供人工、材料,進行機械鑽孔、灌注混凝土、鋼筋籠製作及安放等工作。

(2)乙方自行負責工程所用水、電費用。

(3)甲方負責監管乙方樁基礎工程施工及提供場地,乙方負責施工、自行解決民工的臨時用宿舍等臨時建築,甲方只負責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的施工工作要接受甲方、監理的監管,乙方嚴格按照施工圖設計及《樁基規範》進行施工,如出現任何安全、質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人員、材料設備全部進場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爲工程預付款;以後按形象進度撥付工程款。樁基礎工程完成後預留工程款的20%待試樁合格後由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及甲乙雙方對樁基礎分項工程驗收合格,乙方交齊相應的樁基資料後進行最終結算。

2、甲方扣除工程款的5%作爲質保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常使用一年後全部付清。

六、工程期限

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等應按經過甲方及監理批准要求日期就位、開工及竣工。乙方施工實行連續作業。施工工期爲:自開鑽之日起10天(有效工作日)如施工現場不具備施工條件,工期順延。

七、質量要求

1、按設計圖紙、甲方、乙方及監理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相關規範要求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不合格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工程完工後20天內,且在甲方撥付最後一筆工程款之前,乙方向監理單位及甲方提供完整、詳實的內業技術資料四份。

八、責任及義務

甲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應提供確保樁基礎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現場和通道等,爲樁基礎工程施工提供一切工作條件。

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施工樁基礎在監理的監督下和施工隊配合進行樁

基礎定位放線。施工中鑽出的泥土,由甲方、乙方、施工單位和挖土施工隊,四方承擔費用。

2、乙方提前做好施工機械、材料及人工等的準備工作,按甲方及監理審批的、甲方指定進入施工現場的日期進入現場、開工日期開工。

3、工程開工前五日內,向甲方及監理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進行審批,乙方必須按批准後的方案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的檢查、監督。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生由於土質(如粉質淤泥層等)情況,導致施工不能正常進行,乙方有義務採取一切措施保證施工質量及工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由而引起的工期順延。

5、乙方應嚴格按國家相關行業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樁及樁內鋼筋的種類、規格、尺寸、混凝土強度等級、單樁承載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試樁時,乙方應達到試樁必備的條件。若樁在施工後的承載力(實際使用價值)達不到設計要求,乙方按照本工程造價的30%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要求、經甲方及監理批准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隨時接受檢查併爲檢查提供便利條件。在施工中服從甲方、監理工程師的監督和管理。

7、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後及時通知甲方及監理進行驗收。經甲方現場相關專業人員及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遇到地下障礙物、空洞、人防等,應及時通知甲方、現場專業人員及監理單位進行處理。乙方有義務採取一切措施保證施工工期和質量。

9、乙方應與甲方及監理、施工單位積極配合,服從甲方及監理單位的施工管理及技術管理。

10、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日起三日內,人工、材料及設備全部進場。

11、試驗樁必須加早強劑,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12、乙方負責原材料及試塊的試驗送檢工作,並承擔試驗檢驗費用。

13、負責內業資料的整理,竣工驗收後移交給監理和甲方。

14、安全生產:乙方在樁基礎工程施工階段應制定周密的施工安全保障計劃,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施工現場安全。如施工現場出現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甲方責任及義務

1、做好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

2、負責協調乙方和施工隊提供工程標高控制點及主軸線,並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乙方負責放線定位,甲方及監理驗線合格後乙方方可施工。

3、向乙方提供施工的水源、電源並接入施工現場內,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負責協調處理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手續。

九、其他事項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每份合同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2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託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監理範圍: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③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完成。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8)“月”是指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爲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爲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爲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業主的義務

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爲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爲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繫。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並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業主應爲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各執份。

業主:(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3

訂合同單位: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由於建築施工任務的需要,甲方將承建的 工程的分包任務,委託乙方承包施工,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分工協作,互相促進的原則,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基本內容:

1、 承包任務的名稱、範圍及數量:

2、 質量標準、等級:

3、 合同價款:

4、 工 期:

5、 承包形式:

6、 材料供應:

7、 計算方法:

二、質量要求及管理:

1、 乙方對施工工程承擔包修責任,保修期爲 年,保修期內出裂縫、滲水等等其它問題,均由乙方負責免費返修及承擔其它造成的經濟損失。

2、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理等單位提出的質量問題整改意見,同甲方、監理等單位搞好配合,對自己工作面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負全部責任。

3、 乙方負責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及其它工具均由乙方負責。

4、 乙方工人進入工地後,必須服從工地現場一切規章制度,乙方如不服從管理,甲方有權停工或終止合同,工程不予結算。

三、安全施工:乙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對於生產中可能出的工傷醫療費和安全設施費用,甲方已綜合計算到工程合同價款中,因此而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四、工程款結算: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承包的分包工程,必須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標準,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的檢查檢驗,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的要求返工、翻修、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的損失。

2、 由於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連續超過小時;不可抗力;經甲方代表確認同意後,可以推遲完工,非上述原因不能按合同完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合同規定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罰款 元。

六、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列單據:

1、所有撥款單據

2、工程量清單

3、工程驗收證明

七、保修責任:乙方對施工工程承擔包修責任,保修期爲 年,保修期內如出現出現裂縫、滲漏、等質量事故由乙方負責返修。

八、解決糾紛方式: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合同雙方簽章後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臨汾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4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1條

甲方將位於_______市_______內,所建築的廠房發包給乙方。承包範圍:_______市_______廠房地面工程施工,包括窗臺以下內外抹灰及廠房散水。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要求施工。乙方對安全及文明施工實行全面承擔,包工包料,乙方爲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第一責任人。

第2條

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3條

合同價款甲方按乙方所做工程量施工量標準合計總價款_______萬元與乙方結算工程款,乙方承包單價一次包定。如有個別因素髮生最終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據實結算工程款。

第4條

甲方開工前提供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繫和協調的工作由甲方負責。如甲方開工後有不具備材料其他工種所造成的停工甲方按工程總造價款2%每天作乙方賠償。

第5條

乙方在開工過程中,嚴格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

要求執行,而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對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害,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6條

施工所需要的機械設備、工具和油料、機油等消耗品均由乙方提供。上述機械費、油料費用均已包括承包單價之內,甲方附付合同約定的工程款之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7條

工程款支付(兩次性支付)

7.1第一次付款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給人工費_______萬元。

第二次付款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以收據爲憑)

7.2若甲方到期未給付工程款,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爲_______萬元。

第8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責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5

發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承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工程承包範圍: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工程總造價

1、簽約合同價爲: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質量標準

五、材料的提供

承包人在每月____日將下月採購的材料設備以報表形式報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後方可採購。採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發包人派出的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承包人三方共同簽字確認後方可使用。

六、雙方一般權利義務

1、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發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價款結算

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應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工程預付款。

2、鋼架安裝完成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鋼構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工程尾款。

八、工程的驗收

1、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專職質量檢查員應進行檢查。

2、施工時對路基的中線樁位進行放樣測量,對箱涵的基坑開挖及所有基礎位置進行放樣,由專職質量檢查員組織監理對測量放樣進行復測,保證施工的準確性。

3、臺背或牆後填土、路基填築碾壓完成規定作業遍數後,在平整度符合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採用灌砂法進行檢驗路基壓實度,檢驗合格,並經監理工程師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層填築。

4、鋼筋施工過程中專職質量檢查員應對鋼筋規格、數量、位置隨時進行復核檢查,特別注意一些較複雜部位的鋼筋如橋頭搭板鋼筋,在安裝完成後應進行檢查驗收,鋼筋必須綁紮牢固,鋼筋不得有滑動、轉折、移位等情況。

九、維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的,發包人可以委託其他人員修理。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裝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十、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邀請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發包人:(公章)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建築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6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市保護消費合法權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

7)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爲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爲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登記並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村)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其中:材料費: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管理費: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垃圾清運費:_________,稅金(3。41%):_________;其他費用:_________。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僞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____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當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略。  注:裝飾工程有形市場另有規定的,亦可按市場規定辦理。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六、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_________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X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並承擔承擔有關費用。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現場交底。  

(2)指派_________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爲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39;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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