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施工合同範文範例

來源:瑞文範文網 5.39K

合 同 編 號:

裝修施工合同範文範例

二0 年 月 日

裝飾施工合同裝飾裝修施工協議內容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裝飾裝修建築面積:

1.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報價單和圖紙);

1.5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

1.6工程期限 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程價款

(1)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爲(人民幣):金額大寫:

(2)報價單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着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本合同附件《裝飾工程預算表》。

第三條: 工程設計

3.1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圖紙進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須提供有關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圖及有關設計要求。甲方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合同簽訂後甲方若有設

計更改必須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並支付由此產生的相應費用。

3.2 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如因現場需要必須變更,需雙方協商後確定最終施工方案,乙方方可進行施工。

3.3 乙方編制本工程的裝飾工程預算書提交給甲方,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後,作爲本工程付款依據。

第四條: 材料供應

4.1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4.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如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工程價款及結算 合同一經簽訂,甲方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預算價款作爲依據,按以下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進場前 日內,甲方應付總工程款的 %,計(大寫);當工期進度過半甲方第二次付總工程款的 %,計 (大寫)。剩餘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計 (大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交送甲方,甲方結清尾款。

第六條:工程工期

6.2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6.3 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6.4 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6.5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累計計算),按一天順延工期。 6.6 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6.7 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6.8 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6.9 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質量及驗收

7.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7.2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手續以 簽單爲準。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乙方可以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的窩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3 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需在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期限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甲方需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

8.1 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2 因乙方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開工前,甲方全部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甲方要採取保護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物資及設備(此費用不計入合同價款中),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9.2 如須拆改建原建築結構,建築外觀或設備管線,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築結構及設備管線。

9.3 甲方要配合乙方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保衛、消防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9.4 乙方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說明進行施工,並做好各項質量檢查;乙方根據施工現場如需對圖紙進行改動,在未影響整體效果的情況下,乙方可以不向甲方彙報,否則乙方需徵得甲方同意後改變施工方案。

9.5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9.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負責對施工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十條:維修約定 10.1 本工程交工後,乙方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算起,爲 個工作日。

10.2 因甲方使用不當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實行有嘗維修

10.3 甲方在使用過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項目時,乙方實行有嘗服務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10%作爲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2.1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投訴,請求解決。

12.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3.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13.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爲本合同解除。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14.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14.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五條: 附件

15.1 施工圖紙共張。

15.2 裝修預算書(經甲乙方共同簽字確認)共頁 15.3 其他:共頁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修施工合同範本(二)】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工 程 面 積: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甲方:乙方:

裝修施工合同經甲方對乙方所作 裝修方案評審和預算報價的審覈,確定由乙方擔任該項目的施工任務,爲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國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GF-91-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並結合北京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擬訂以下合同條款。

1.1 本合同工程承包造價爲¥金額大寫:人民幣 。

1.2 雙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現行規定,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預付或支 付工程款,甲方不按時撥付工程款,從應付之日起承擔應付款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並承擔違約

1.3 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1.4 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撥付工程尾款,如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有權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該工程視同進入工程保修期。

2.1 乙方將按照合約指定之數量、圖紙及工作範圍施工,監督及按期完成。

2.2 工程進行期間,如更改設計,數量及物料,新加或刪減之工程項目將作爲後加,乙方將依照主合同之項目單價,提出後加單供甲方確認增加或減少金額;該款項確認後,甲方將按屆時已支付合同款項佔合同總金額的比例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部分變更款項給乙方,餘款隨原合同日期和比例進行支付。

2.3 甲方必須簽署“改動工程合約”或“工程備忘”以確認增加或減少之工程項目,同時必須按照主合同指定之付款辦法支付工程變更價款。影響工期之項目,完工日期將會順延;

2.4 甲方在收到後加單之日起5天內(重大變更10天內)予以籤認,無正當理由而不籤認,自後加單送達之日起10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1 雙方議定此工程工期爲天,開工日期以大廈各項報批程序完畢正式進入工地施工及收到預付款最遲之日起計算。

3.2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責任方提供證明或甲方直接判斷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

1) 經甲方確認的工程量變化及設計變更;

2) 施工期間因大廈、非乙方原因每日工作少於8小時; 3) 不可抗力;

4) 甲方付款時間晚於本合同第2.0項所規定的日期;

5) 因大廈物業管理公司無理干涉或其工作效率低下而導致的延誤; 6) 由於大廈指定承包商或業主指定承包商延誤;

7) 因施工現場發生停電、供水的中斷或電梯的停運對乙方產生施工延誤; 8)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應交付的違約金額爲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三;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提前竣工獎爲人民幣 。

4.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僅限報價單所列項目) 。

4.2 承包範圍:乙方負責此工程的裝修、機電(詳見報價單),但未包括以下之項目:(如發生下列項目,費用由甲方負責)

5.1 甲方有責任派員監督整個工程的全過程,並委派專人負責。

5.2 甲方在工程監督過程中單方提出修改合同中所涉及項目的設計、材質等合同外要求或增項時,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待雙方洽商認證後方可施工。

5.3 開工前期準備即與大廈物業等部門、消防局等的交涉報批由甲方負責,所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協助出具施工資質證明。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7.1 工程驗收依據:以國家和本市現行質量評定標準、施工驗收規範及施工圖爲依據;

7.2 有關返工:工程如發現未達到規範標準之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所有返工費用,由乙方擔負,因返工造成甲方延期入駐,仍按乙方延誤工期作相應處罰。如甲方對質量有高於規範的要求,須事先與乙方書面約定,否則乙方不擔負返工費用及相應責任。

7.3 在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乙方即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甲方在收到驗收申請後應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甲方在約定日期5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視爲工程已驗收合格,且甲方承認按期完工。其間發生的看管和有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7.4 竣工工程的交接:竣工工程經驗收合格,甲方須填寫由乙方提供的竣工通知單認證竣工日期,簽署驗收意見,辦理結算手續。甲方結清尾款並籤竣工單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經驗收便行入駐,視同驗收合格。

7.5 保修辦法:工程竣工經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耗品(燈管、燈泡等)三個月。

8.1 在工程開工前乙方將提交所選用材料樣板供甲方確認,以後所採購材料將以材料樣板爲準;

8.2 如果甲方提出改變材料種類,乙方將提出變更價款供甲方確認。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9.1 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款項,如拖期不付,每天須以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三作爲違約金付給對方。

9.2 本合同一經簽定即行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違約,否則,除賠償對方因毀約所受損失外,還須向對方繳納工程總造價的15%作爲毀約賠償。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雙方約定按第人民法院起訴。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附報價單和施工圖紙甲乙各一份。 本合同訂立時間:200 年 月

發包方 (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承包方 (公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010-8xx21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10xxxx011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