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水工程施工合同(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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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通用20篇)

乙方:

爲了搞好學校區內自來水安裝,方便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飲用;爲了在安裝中能做到規範施工,確保質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國小自來水安裝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國小內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甲方將整個校區內教學大樓、師生宿舍大樓以及師生食堂等處的全部自來水室外管網,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與空調外管線安裝同步施工。 自學校自來水井接口處開始至校區內各樓進戶所需用的全部管材、附屬材料等均由乙方採購提供。

承包範圍: PPR管道安裝、土方(開挖與回填)工程總承包 。

第三條 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第四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第五條 工程造價

工程價款:工程總造價爲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元),(工程量及圖紙詳見附表),工程開工以後,因土質結構造成施工難度增大,價格不在此範圍。

第六條 材料、設備供應

1、乙方所購進的材料必須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2、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等,不得用於本工程。

3、管道採用PPR管,管徑DN63mm,管壁厚6毫米以上,管道壓力 0Kg。

第七條 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或設計方案、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工程檢查。

2、乙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擔的工作通知甲方。

3、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材料代用必須經過甲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安全生產規範操作,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如出現一切施工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擔。

5、乙方在隱蔽工程隱蔽以前,必須及時通知甲方檢查,未經甲方檢查的視爲不合格工程。

6、自來水管道深度不得少於2.0米(埋管位置)。

第八條 質量驗收

1、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或設計方案和相關技術資料及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2、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並提交竣工圖。

3、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日期爲準。工程驗收合格 5日內將工程完整資料交給甲方備案

4、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負責看管,甲方不得提前使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既視同驗收合格。由於乙方的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5、執行國家關於工程回訪的有關規定。

6、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並約定時間進行維修。在保修期內乙方拒不維修時,甲方可用工程回訪費另找施工隊進行維修,費用超支部分應由乙方負擔。

7、工程質量保修期爲壹年。

第九條 施工設計變更

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或設計方案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條 雙方責任事項

1、甲方

(1 )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或設計方案及有關技術資料;

(2)派駐施工現場的工程監督,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3)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

(4)工程驗收合格後,辦理交接手續。

2、乙方

(1 )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稅費;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用主要建材質量及採購過程接受甲方監督,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

(4)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範的要求,認真履行回訪義務,承擔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保修期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執行;

(5)完工後做好場地清理工作;

(6)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參加竣工驗收;

(7)在合同規定的回訪期內,對屬於乙方責任的工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維修;

(8)安全施工,防火、防盜以及事故的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程款結算

本合同作爲原空調合同的補充合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維修或返工,由於維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誤工期的,按合同總價的3%償付逾期違約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有關規定協調解決。

2、合同附件:施工圖紙、施工方案、技術要求等。上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爲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爲: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爲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_____份,承包人執___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聲明

【篇五】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現委託乙方採取包工、料、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乾方式進行施工。爲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各站點、區間交通設施或信號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爲:站、區間交通設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終與業主、審計中心結算價對乙方進行結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繳納該結算總價的________%爲施工責任管理費,各類稅、費均由乙方另行繳納。

三、組織領導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3.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審覈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撥付工程款。

(3)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繫並申報有關文件資料。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並確保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之全部責任。

(3)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反光背心,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

(4)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負責以甲方名義上報各級部門審批。做到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作業現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

(5)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人數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具體施工作業中必須配備所需交通安全標誌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交通安全設施,並且必須符合我市有關道路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規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之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自承擔。

(7)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並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餘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之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該工程完工並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於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之相關費用。

(9)乙方不得將依據本責任書取得,經甲方委託施工之施工任務再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本施工項目。

(10)工程完工後,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工程的施工總結。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以及業主、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須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結算總價的________‰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或每一單項工程完工後,根據業主給甲方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帳戶後三天內按________%扣除稅金和管理費後支付給乙方。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逐月或每單項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________年後,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____%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到設計規範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收無法履行的行爲,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爲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九、甲方對本責任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籤自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施工責任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和甲方施工任務的要求,遵循“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建立勞動合作關係。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須共同遵循。

第一條 工作內容及造價:

甲方要求在西山寺指定的地點打一口井,直徑爲300毫米,深度爲160米,鋼套管直徑爲273毫米,水泵爲大廠品牌泵,水泵出水方量每小時不小於五立方米,下泵鋼管直徑爲寸半鋼管,水泵房及檢查井由乙方承建,房子尺寸不小於2.4米-2.4米-2.8米,檢查井深1.6米,直徑爲1米。泵房需要的磚由甲方提供,其餘材料由乙方購買、水泵房配電櫃及下泵電攬線由乙方購買,泵房含散水、屋頂防水、室內抹灰、磚鋪地),變壓器到泵房的電纜線由甲方提供。乙方將水房外水管壓至甲方指定的水井位置,深度不小於1.5米,爲50毫米塑料管。

第二條 工程款

總工程造價爲玖萬元,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甲方給施工單位兩萬元,剩餘款年底前付至捌萬伍仟元。其餘款至保修期滿後付清。

第三條 施工工期

農曆五月底前完成。每推遲一天罰100元。

第四條 工程要求

(一)甲方:乙方所用材料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打井深度按實結算,每米按500元計算,不足部分給予扣除。

(二)乙方對本合同勞動工程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嚴格按照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原定的標準;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乙方發生的各種經濟上糾紛、違法亂紀事件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相關的責任,負責教育勞務人員遵紀守法“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嚴禁違章作業和盲目蠻幹”確保施工安全,杜絕傷亡事故發生。

凡造成人員傷亡或機械設備損壞、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其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工程驗收及保修

乙方應確保所完成工程質量符合質量驗收標準要求。乙方確保所打水井出水量大小,因地質原因或未打出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予負責,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六條其他

(一)乙方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經濟及其他協議等均與甲方無關,如果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二)本合同竣工結算後自動終止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和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包 施工工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協議項下的規定嚴格執行,確保工程的順利完工。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單價及總價款:       。

3、承包方式:       。

二、雙方權利義務

1、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儘快組織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遲遲不能進場施工,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辦理相關工程施工手續,爲工程施工提供必要條件,確保工程的正常施工。

3、乙方保證按照相關的質量標準進行施工,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如工程出現施工質量問題,乙方有義務組織修復,修復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承擔。

4、合同簽訂後,如因工程施工難度增加、質量標準提高、設計變更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成本增加的,增加部分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做好其下相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培訓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6、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本工程自合同簽訂後 月內竣工,如因天氣原因不能施工,竣工日扣減或順延。

7、對於本合同價款以外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

待工程達到正負零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待主體工程達到三樓蓋板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待屋面封頂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餘款在工程竣工後 日內由甲方全部支付完畢,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不能按約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將建築物按造價成本面積抵扣工程款。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遲延施工,應向甲方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未及時修復或修復後質量仍不達標的,其除應繼續履行修復義務外,還應向甲方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誤工損失的,甲方按每人每天 元的標準賠償乙方的誤工損失。

4、甲方未按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除繼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工程款總額 %的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3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

甲方:        乙方: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經雙方協商,電氣工程承包給電氣作業班組,包價爲元2,訂立以下協議:

一、合同雙方:甲方:乙方:

二、承包內容:電氣工程,包括電照、電視、電話、配管、穿線、照明器具安裝、配電箱安裝、避雷接地等施工圖紙所包含的內容。單位工程施工現場電氣設備的維護及臨時線路架設和維護。

三、合同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負責材料供應,協調各種工序施工。

2、乙方必須按設計文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發現材料質量問題及時彙報。乙方要提前一週提出材料計劃,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並配合其他專業施工。

3、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施工,杜絕重大傷亡事故,避免輕傷事故發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發生事故的責任依安全生產合同承擔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領取材料必須經過保管員准許,不準發生浪費和偷工減料現象,如發生浪費和不按設計施工,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

5、乙方領用電動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對於正常損壞(如炭刷用完,軸承損壞等)甲方負責維修,對於人爲損壞(如摔壞外殼、摔彎軸承,因軸承損壞而燒壞轉子、定子等),乙方負責一切維修費。

6、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超出質量驗評標準的一律不給計算工資,不合格的返工重作,並扣罰返工所用的材料費。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須履行簽字手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報工必須經項目經理、施工員、技術員和質量檢查員簽字後才能生效。

8、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有權對不合理的進度安排提出異議,但經雙方協商確認後,必須按時完成。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

9、乙方簽訂協議後向甲方交付安全施工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規及安全條例,承包工程內容完工後,未發生安全事故及未違反現場安全規定,此項押金如數退還。

10、爲保證現場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現場遵守文明施工條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文明施工抵押金500元,作業完工後乙方未違反文明施工條例,甲方將此項押金如數退還。

10、如乙方施工質量優良、節約材料、文明施工,積極參與制訂材料計劃並能提出合理化建議,在工程完工後甲方視乙方表現情況給予0.1-0.2元2獎勵。1

1、乙方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必須設專人持證上崗,上崗人員必須熟知本機械的性能和安全使用技術規程,並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承包款結算方法:乙方必須在每月____日前報上月工作量, 履行簽字手續後結算80%工資,工程完工後經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並向甲方交工後一次結清全部承包款。

五、合同一經簽定,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簽字:乙方簽字:年____月____日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承包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生產車間地基與基礎工程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 圖紙範圍內的基礎、車間內地坪、車間周邊矮牆及散水、車間大門坡道等一切非鋼結構安裝的土建工程施工。

車間室內地坪標高要求高出加工廠外工業園區市政道路標高600mm,基礎施工完後需按規範及圖紙要求進行回填夯實,多餘的土方量運至廠區內低窪處(甲方已與乙方現場確認地點),若土方量達不到回填及地坪施工數量要求,乙方負責從其它地方運土並承擔此部分費用。

.4 承包方式:按固定總價包乾,包工、包料、包機械。

.5 質量目標:合格

.6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確保達到  市文明安全工地樣板標準

第二條 合同工期: 天

2.1 開工日期:(以實際進場時間爲準)  年  月   日

2.2 竣工日期:(即完工時間)  年  月   日

2.3 該工程工期不予調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及現場條件以外甲方原因影響,可順延工期。但必須有甲方項目經理簽證和蓋章。

2.4 甲方對各部位的完工日期嚴格要求,以最終完成時間作爲考覈指標。乙方應按合同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項目。

2.5 乙方未在雙方約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內容,將在總價中扣除工期違約罰金;拖延一天罰金  元,以此類推,最高不超過總價的 0%。

第三條 工程施工造價

3.1 工程承包總價爲 (¥ 元)。

3.2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本合同總價爲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總價不再調整。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工作和義務

4.1 甲方的工作義務

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負責對乙方所施工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進行

全面監督和指導。如發現乙方已無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嚴重損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譽,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分包合同。另外組織施工隊接替施工,同時保留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的權利。

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 負責本工程的對外聯繫工作。 負責提供臨電一級箱。

4.2 乙方的工作義務

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承包範圍內施工的一切適宜。 保證項目管理成員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隨意更換上述人員。

保證工程不進行再次轉包。 服從甲方管理,接受本工程監理單位的監理。執行甲方各 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現場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後勤衛生、環保、消防、保衛的各種規章制度。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一切責任與損失。乙方應服從甲方有關部門組織的綜合大檢查。

保證按甲方的工程進度計劃、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完不成其中一項,甲方有權勸其退場,損失乙方自負。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有責任和義務與甲方共同商議採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進場。 嚴格按照甲方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進行施工,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負責本工程自身施工中所產生的所有垃圾的清理及外運工作,並需負責本工程的竣工清理工作。

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現場臨建設施進行看管和保護,如發生惡意破壞按原價的2倍賠償。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因人工費、材料採購費、機械費

等有關本工程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保證甲方免受此等事件的牽連責任。

第五條 安全、文明施工

5.1 乙方應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作好施工安全交底。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定指導施工,確保安全生產施工無重大傷亡事故。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其責任安全指標和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追究乙方責任。

5.2乙方必須按照鶴壁市的有關規定做到文明施工、確保工地達到鶴壁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

第六條 工程質量

6. 工程質量驗收部門依次爲;項目質檢員、工程監理、鶴壁市質檢站。

6.2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工程所涉及現行有效的國家、地方、行業、的規程、規範、標準、法規、圖集。

6.3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第七條 合同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後且乙方需進場的機械、人員、材料全部進場後,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爲合同總價的 5%,基礎主體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付款至合同總價的60%,所有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後付款至合同總價的95%。按國家規範要求,本工程扣留合同總價的5%做爲質量保證金,在驗收合格交工後 年內若無質量問題將全部退還給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發票)

第八條 其他

8.1 因乙方施工力量或隊伍素質或管理素質差,給工程進度或質量帶來一定問題,但乙方又在規定的時間內又無有效的改善措施,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此影響質量、工期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在結算中扣除。乙方承諾在一週內撤場完畢。

8.2甲方對乙方所下罰款單由乙方簽字確認,如乙方不確認也視爲罰款生效,甲方可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8.3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申請雙方上級有關部門協調。不願通過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鶴壁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8.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向鶴壁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結算尾款後,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簽訂的協議等,內容與本合同相牴觸者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7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具體施工內容以發包人蓋章確認後下發的施工圖以及設計變更通知爲準。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承包範圍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機械、包質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場風險、包驗收合格、包所有稅費、綜合單價包乾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範圍:。發包人有權視發包人開發建設情況、承包人的施工進度、質量等履約情況增加或減少承包人的承包範圍和工程量。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一、承包人須嚴格按國家、地方頒佈的現行最新的施工驗收規範和有關法規規定進行施工。

二、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9條執行。

第四條:驗收標準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驗收應嚴格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設計及施工驗收標準、規範及規程執行,要求工程質量合格;需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樁檢測報告,並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

二、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2條執行。

第五條:質量保修期

一、質量保修期爲設計文件規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3條執行。

第六條:合同工期

一、開工日期:本工程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下發的開工令爲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

二、合同總工期:個日曆天以內完成合同約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設備離場、泥漿、土方等的清運工作。

三、節點工期:。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曆天數,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風雨霧、高溫、低溫、冬歇期等天氣在內。

五、承包人須在發包人移交場地並通知進場施工後天內組織臺(套)以上機械設備進場施工,並根據工程的進度增加機械設備,若承包人未能達到發包人的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六、承包人從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起的第天開始須每天向發包人交出不少於根已經澆築成型的樁。如承包人連續天不能完成相應的工作量,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機械設備,承包人須在天內達到發包人根據施工情況提出的新進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達到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七、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4條執行。

第七條:合同價

一、合同暫定總價:。

二、各單項工程暫定總價如下:。

三、包乾單價及暫定工程量:具體見附件1。

四、以上包乾單價包含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工程及材料所須的各種檢測費及試驗費、各種材料損耗、材料場內二次運輸費、樁機進退場、樁機安拆、樁機就位、護筒的埋設、成孔、加泥漿、泥漿製作、泥漿池的砌築及拆除、泥漿外運、孔內釺探及障礙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環清渣等)、鋼筋製作安裝、澆搗樁成型、各種特殊地質的處理、各種原因導致的塌孔處理費、土方場內轉運、合同工期內的趕工費、施工水電費、技術處理費、技術措施費(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措施費等)、安全措施費、文明施工措施費、臨時設施費及其它措施費、施工現場排水、管理費、稅費、利潤、各種施工風險、市場風險和以下工作內容及本合同雖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過程中必須支付的與本工程相關的其他費用。

□褥墊層施工:平整場地、鋪設石屑(砂、碎石)、壓實

□入巖增加費

□樁間土開挖:開挖樁間土至設計標高

□土方外運

□樁頭鑿除及外運

五、超聲波檢測管:

如採用超聲波檢測方法,則由承包人負責埋設超聲波檢測管(檢測管採用螺紋口連接,下端封閉,上端加蓋),則檢測管制作安裝費用爲10元/米,此單價已包含檢測管制作安裝的人工、主材、輔材、材料價差、機械、市場風險、損耗、採保、運輸及保修、稅金等一切費用,結算時不再作任何調整。

六、包乾單價不因地質情況的變化、施工過程的實際充盈係數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場價格和政府稅費的變化而作任何調整(除本合同第八條有約定的除外)。

七、計量方式:

(一)空樁:

1、自樁頂設計標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爲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空樁工程量=(原地面標高-設計樁頂標高-1m)*樁設計截面積

2、樁頂設計標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不足1米,則不計取空樁。

(二)實樁:

1、成孔: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爲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成孔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2、混凝土澆築: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爲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混凝土澆築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三)褥墊層:

按設計要求壓實後以面積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

(四)樁間土開挖:

按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超挖不計量,扣除樁頭所佔體積。

(五)樁頭鑿除:按個計算。

(六)檢測管:自樁底驗收標高起計至樁頂設計標高以上0.5米的長度爲計價長度,超聲波檢測失敗的不予計算檢測管制作安裝費。

八、樁基檢測的費用:

(一)成品樁檢測(如抽芯、靜載等)合格則檢測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承擔;若檢測不合格,由承包人須採取補強措施,直到合格爲止,並承擔不合格樁的檢測費用及補樁費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澆築增加費僅對採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等措施)的樁基礎混凝土澆築部分進行計取。

十、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6條執行。

第八條:調價方法及調價內容

一、調價方法

□(一)□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調價方法:

1、由於非承包人的原因,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比合同簽訂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或跌幅大於5%(不含5%)的,則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可作調整。

2、基準期價格及施工期價格

以發佈的(以下稱“信息價格”)作爲參考。

(1)鋼筋

①基準期價格:以合同簽訂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爲計算基礎(合同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合同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爲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爲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爲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爲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鋼筋制安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準期價格:以合同簽訂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爲基準期價格;合同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合同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爲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爲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3、具體調價方法

(1)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大於5%: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施工期價格-基準期價格×1.05)

(2)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跌幅大於5%: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0.95-施工期價格)

4、由於承包人的原因導致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比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延誤超出一個月的:

(1)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上漲,綜合單價不調整;

(2)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下跌;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施工期價格)

(3)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於24小時內無條件退場。

□(二)若本工程因設計變更導致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以m3計,全風化巖、強風化巖不作入巖)有所增減,則由此引起的增減費用計算如下:

增減費用=合同成孔入巖增加費綜合單價×(最終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原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

(三)其他調價方法:

本協議書第八條第二款約定的調價內容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計算:

1、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有相同項目的,按相同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2、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但有相近似項目的,則參考相近似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3、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也沒有相近似項目的,由承包人報價,經發包人審覈後按審覈單價進行結算;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發包人有權另行委託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且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簽訂相關的分包合同,承包人應無條件配合。

二、調價內容

(一)設計變更

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承包範圍內工程的設計變更起5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報價書之日起7天內對其進行審覈,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定意見後5天內共同覈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當工程費用增加時,視爲承包人放棄調價要求,當工程費用減少時,以發包人的預算造價爲準。

(二)簽證

1、發包人確認的簽證的工程款支付:隨整體工程進度款進行支付,發包人每次按該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進度款,隨整體工程一同結算。

2、單項累計簽證金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必須簽訂合同。

(三)委託工程

1、工程造價在3萬元以上10萬以下的零星工程需辦理工程委託。

2、發包人另行委託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確定委託工程內容和費用。

3、承包人自收到發包人現場代表的書面委託書之日起2天內,向發包人現場代表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在2天內對相應報價書給予審覈,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覈意見後2天內共同覈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視爲承包人同意免費完成委託或變更工作。

4、增加工程費用按委託書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價在10萬元以上的委託工程必須簽訂合同。

三、除本條款約定的內容外,其餘均不調整。

第九條:付款時間、條件與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提交相關的資料後,承包人可提出申請結算,工程結算後兩個月內發包人累計付款至(各單項工程)結算價的95%,餘結算造價的5%作爲工程保脩金。

三、保脩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兩年後無任何質量問題一個月內無息付清。

四、施工水電費扣除:施工用水、用電量經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及承包人三方簽字確認,水電費由發包人代繳後在承包人當期進度款中扣回。當期進度款不足以抵扣的,從承包人下期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7條執行。

第十條:現場移交標準

一、場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滿足本工程合同總工期,各節點施工工期爲前提;所移交的場地能基本滿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條:材料、設備

一、以下材料由發包人指定生產廠家、品牌,承包人自行採購: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鋼材,必須爲所生產的鋼材,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覈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須爲以下產品:的產品,且禁止使用立窯水泥。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覈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爲所生產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覈批准。

以上未列舉的所有材料、設備由承包人按發包人確定的樣板自行選擇供應商採購。

二、材料、設備進場檢驗

1、材料、設備進場後,承包人應按規範要求或協議書的約定,向發包人提出報驗申請。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且由發包人下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後,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經檢驗後被確認爲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立即將相關材料、設備退出現場。在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的前提情況下,發包人從收到承包人報驗申請單後三天內須簽發《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否則,發包人按已簽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承擔責任。

2、根據國家、省、市的規範和相關規定要求,材料、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測的,承包人應承擔完成材料、設備的全部檢測工作,並在使用前將檢測結果的正式報告提交給發包人。

3、發包人有權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過法律、規範或合同要求檢驗與測試的材料、設備。

4、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進行規範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發包人認爲必要的檢驗和測試,以證明材料、設備性能或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合同中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的要求。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合同中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因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且因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不因材料、設備的合格檢驗、測試或是檢驗報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應承擔的合同約定的質量保修義務或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雙方現場代表

一、發包人授權爲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爲項目經理,委派的項目經理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真實有效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

一、合同簽訂生效後超過三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後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過前一期(批)6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調整承包人工程承包範圍,終止後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後另行發包。

二、在履約過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違約行爲,發包人均有權終止合同,另行委託單位進場施工,承包人不得有異議。

三、合同簽訂後7個日曆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納□履約銀行保函□履約保證金。

四、合同簽訂後發包人根據現場施工進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圖紙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圖份),地質勘探報告份。

五、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對特殊地質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等的專項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場地後,承包人自行負責施工場地內樁機移位、就位的場地處理(包括回填磚渣或碎石等),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七、若樁頂標高超過樁頂設計標高+800mm,則超出部分樁頭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負責;如果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的要求及時完成樁頭砼破除或自動放棄,發包人有權直接委託其他單位完成該項工程,其費用由發包人與其他單位商定並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樁質量問題須進行補強糾偏的,則補強糾偏的施工費、材料費、檢測試驗費等一切費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須負責泥漿、土方的排放及清運,如承包人不及時清運,發包人有權責令停工,承包人承擔一切後果;或由發包人委託第三方清運,所發生的清運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該費用以發包人與第三方協商一致所確定的費用爲準,且發包人有權在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負責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施工期間周邊建築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承包人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異常情況不及時報告所引起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責任。

十二、如現場無法提供市電,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自帶發電機以滿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對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條款進行了協商。乙方對於“通用條款”的修改意見,已經完整地包含在本協議書中。雙方自願遵守“通用條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協議書。

十四、關於杜絕x發票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x發票,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發票必須真實、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虛x發票,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規定時限內更換髮票。發包人尚未支付款項的,發包人停止支付並按虛x發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直至承包人發票符合約定;發包人已支付款項的,發包人有權從次筆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項並按虛x發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後發包人繼續付款;對已完成結算並支付款項完畢,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發票並按虛x發票金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的,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十五、關於杜絕假銀行保函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假銀行保函,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須保證履約保函的真實性與效力,如採用虛假手段開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導致保函無效或效力存在嚴重瑕疵的,承包人應按履約保函金額向發包人提交等額的履約保證金,並按合同總價(暫定總價)的3%向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否則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通用條款的修改

一、通用條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通用條款3.7款修改爲:

3.7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的,發包人有權直接減少承包人的承包範圍直至解除合同,對此,承包人無權向發包人提出任何補償或賠償要求:

(1)超過協議書規定或工程師指定的開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進場的;

(2)承包人雖已進場,但承包人未按協議書約定或工程師指定時間開始實際施工,並且在發包人或工程師給定的寬限期內承包人仍未開始實際施工的;

(3)承包人實際施工進度,與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節點工期或承包人提交併經工程師審覈認可的進度計劃相比,延遲10天以上,且承包人沒有采取切實可行趕工措施的;

(4)承包人無合同依據且未經發包人同意中途退場的;

(5)在驗收過程中(含中間驗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質量被判定爲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師指定的時間內開始整改,或者超過工程師規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對工程師或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文明生產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未予落實的;

(7)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轉包的;

(8)承包人僞造、虛報企業資質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商業腐x和欺詐行爲的;

(10)有證據證明承包人組織民工向發包人x威、聚衆鬧事等影響到發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協議書中規定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通用條款4.2款修改爲:

4.2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發包人的同意,不得將合同約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第三人,用於本工程的主要設備(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砌體)必須要承包人直接採購,不得由第三方採購,否則發包人視爲承包人違規分包。

四、通用條款12.9款修改爲: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經竣工驗收被評定爲合格的,發包人應在3天內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被評定爲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限定期限內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承包人應重新申請驗收,重新驗收合格的,以最後重新送交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質量經驗收被評定爲合格的,發包人無故不按時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不影響本通用條款17.9款的執行。

五、通用條款25.1款修改爲: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六、通用條款25.2款修改爲: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節點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約定區段完工移交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0.5‰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條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

七、通用條款25.3款修改爲:

25.3在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內,承包人工程施工實際進度落後於經工程師覈准執行的進度計劃目標的,每落後一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此種延誤持續存在的,承包人應就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所存在的進度延誤,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25.2應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若承包人最終通過努力,使總工期未延誤的,發包人應將依據本款計取的違約金之100%給予免除。

八、通用條款25.5款修改爲: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導致發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須按合同總價或暫定總價的3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則發包人有權對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九、通用條款25.10款修改爲:

25.10除因發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額巨大情況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僱人員工資或報酬,導致其工人或所僱人員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檢舉或以聚集的方式討要工資或報酬事件的,每發生一次,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0萬元;本款情形與第25.9款所述發包人直接支付工資或報酬的情形同時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該款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的責任,承包人須按25.9款和本款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收到承包人遞交的□履約保證金□履約銀行保函後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貳份,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各執貳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蓋章):承包人(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以下簡稱甲方)將在北五十家子鎮升弘養殖場建築工程承包給(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承包協議:  

一、建設物料及施工費用共239萬元,覈算標準如下:  

2、圈舍主體建築:圈舍總面積20平方米,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合計120萬元。  

3、辦公室及防疫室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20萬元。飼料加工車間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12萬元。  

4、青貯池3000立方米,工料費合計45萬元,乾草棚300平方米,工料費6萬元,沼氣池200立方米,工料費16萬元。  

5、院牆及廠區綠化、路面硬化施工及物料費20萬元。  

二、施工期限  工程建設自________年____月份開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工驗收。  

三、甲方前期撥付乙方預備資金50萬元,用於園區建設前期施工人員的日常生活及物料購置支出。此款項由甲方在工程結束驗收交付後由甲方從乙方施工費中一併扣除。其餘款項189萬元甲方根據施工進度分3次支付給乙方。  

四、雙方權利和  

(一)甲方:  

1、認真履行協議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施工費用。  

2、爲乙方提供勞動食宿場所,保證水、電設施正常使用。  

3、負責維護乙方施工期間的正常生產秩序,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嚴格按甲方圖紙,在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施工。  

2、施工所用原材料應按甲方建築要求選擇,嚴格執行採購制度,保證原材料質量。  

3、施工期間負責施工隊伍的管理,保證施工安全,無責任事故。  

4、按甲方規定的39;時間內保質保量如期交工。如延誤交工期限,負責賠償甲方相當於正常生產收入數額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自願、平等互利和協商一致原則,就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中參與分項工程施工達成協議,爲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分項工程的基本情況

1、分項工程的名稱:

2、分項工程的內容:

3、分項工程的地點:

第二條、分項工程期限

本分項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工期爲________天,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項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爲單價合同。甲方以完成分項工程細目產值(按“施工項目清單”的列項和單價計算,唯一計算方式)作爲對乙方承擔工程的現場組織、施工作業、安全生產、完成及缺陷修復工作的報酬,應視爲此費用中已經考慮了乙方所完工程的一切費用(也包括前期施工準備、駐地建設、機械設備的調遣、臨時設施、便道修建、臨時用電線路架設營業稅金等),除另有規定外,不另行計價。

第四條、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和採購

1、主材由甲方代供,實行總量控制,限額領料制度。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報送下月材料使用計劃,甲方根據乙方工程量覈實材料用量後,按乙方用料時間限額供應,材料供應價格不高於同期市場價格,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2、經甲方同意由乙方自行採購材料時,必須是經監理工程師和甲方同意的供貨廠家的合格產品,並符合技術規範和設計文件及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要求,方能用於本工程。

3、自採、地方性材料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或指定的地點採集、購買,並經甲方鑑定,質量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五條、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1、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工程質量驗收以施工圖紙、施工規範、質量評定標準和建設單位有關文件爲依據,要求分項工程合格率達到100%,分項工程綜合得分90分以上,總評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3、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分期、分段進行驗收。

4、乙方在分項工程完工後5日內,以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及時組織驗收。

第六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視爲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2、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爲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4、保密事項: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第八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第十條、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十二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承包人執____份。

發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爲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爲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元及相應的財務費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爲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25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覆後3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後,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

11、負責爲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印章管理

項目經理部印鑑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範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文件、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設備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採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徵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項目經理部名稱和印鑑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爲主合同總價的%。施工過程收取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爲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爲基數進行計算。乙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後7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後7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稅賦,並按有關規定納稅。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爲:,於每月30日前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後6個月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污染,賠償受污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並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0.5‰.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七二〇安置房室外供電工程由乙方承擔施工總承包,爲了明確雙方的責權利,保證工程按期保質保量竣工交付使用,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室外供電工程施工安裝承包範圍:根據提供的《室外供電總平圖紙》、技術文件等,自10KV高壓供電線路到用戶戶內配電箱的全部電氣安裝工程;

1)安裝每棟分支電纜線路,防雷設置(防雷設置要達到新建縣氣象局規範標準)土建主體防雷設施由項目部負責,強電防雷設施由供電承包責任人負責、電錶箱進線電纜;

2)安裝路燈電纜線路、燈杆、燈具、控制裝置等;

3)預埋穿越水泥道路電纜管;

二、工程決算執行標準:

1、全國統一安裝工程定額(20xx江西省單位估價表);

2、取費標準執行江西省費用定額及國家有關規定;

3、材料價格按施工當期的市場價執行;

4、工程量按照設計圖紙、設計變更籤證計算;

三、甲方責任

1、審覈乙方提供《室外供電總平面佈置圖》、《路燈照明平面佈置圖》及其它有關圖紙、技術文件;

2、及時向乙方通報其它室外工程施工進度情況。

3、對乙方的安裝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四、乙方責任

1、認真按照甲方審覈後的設計圖紙、有關技術文件、完成本合同所規定的室外供電工程。

2、乙方外購設備、材料須經甲方認可,優先使用甲方庫存材料。

3、緊密配合甲方其它室外工程施工,及時做好電氣預埋工作。

4、乙方應嚴格按照《建築電氣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施工安裝。

5、接受甲方監督和檢查,對未按設計要求安裝的要及時整改。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建築施工、建築電氣安裝安全操作規程,確保人員、材料、設備的安全,並對全過程的安全負全責。

7、工程未移交甲方前,乙方應負責施工材料、工具、設備、器件和已安裝好的供電線路、電纜線路、電錶的保管和維護管理工作。

8、工程竣工驗收前乙方應提供七二0安置房高、低壓線和路燈安裝竣工圖;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設計圖紙及要求安裝或者擅自安裝改變設計、改變工藝造成返工、整改所需的材料費、人工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未按照設計圖紙及要求以及建築電氣安裝驗收規範安裝,拒絕接受甲方檢查和監督,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價:

工程總價款按《七二0廠職工宿舍強電工程》預算造價: 522288.09元 編制時間20xx年12月01日、《七二0廠宿舍路燈工程》預算造價:

94364.62元 編制時間20xx年12月12日。總預算造價爲: 616652.71元,經雙方協商:雙方同意確定工程造價按人民幣50萬元總包乾(大寫:伍拾萬元整)。

2、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40%作爲本工程材料的預付款。工程10KV通電後,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2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開據工程屬地地稅發票再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0%,餘款5%的質量保證金一年期滿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

七、合同工期以及工程質量保證的承諾

1、開工時間:20xx年12月20日;

2、竣工時間:20xx年03月30日;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2個月之內乙方免費負責保修。

八、其它約定

1、《室外供電總平面佈置圖》、《路燈照明平面佈置圖》及其它有關圖紙、技術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均屬於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等同有效。

2、在承包期內,乙方未能管理維護好施工材料、工具、設備、器件和已安裝好的供電線路、電纜線路、電錶,造成丟失和損壞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3、在承包期內,乙方未做好施工安全工作,造成設備、人身事故或者傷害到他人應當承擔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承諾接到通知24小時內返修,否則,甲方可委託他人返修,返修費在5%質量保證金中支付。

5、簽訂合同時,乙方應提供電氣安裝人員<<身份證>>、<<電工操作證>>複印件。

6、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7、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七二0安置房項目部 (蓋章)

代表:

電話:

乙方: (蓋章)

代表:

開戶行:

賬 號:

電話:

年月日: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爲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範圍和工期及施工要求

1、承包範圍:

2、合同工期:

3、施工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設計圖紙等相關要求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總體堅實、牢固,砌體砂漿配合比準確,砌縫內砂漿均勻,勾縫密實,水泥砂漿抹面,保證抹面的厚度,砌體內側及溝底表面平整光滑、直順,排水順暢,不得有裂縫、脫落、空鼓現象,整體外觀達到直線段順直、曲線段圓滑,無折點、起伏。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

1、亂毛石排水溝每米造價爲415元大寫:肆佰壹拾伍元(含稅及管理費);溝基槽底拋填亂毛石、沉砂井等其它項目另議;

2、本工程造價以實際工程量爲準,按工程單價據實結算。

3、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施工初期甲方預付部分工程款(8萬元),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後付至總價款的95%,預留5%的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後未出現質量問題,如數退還質量保證金。

四、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甲方有權指導乙方規範操作、安全施工。

負責對乙方施工質量抽檢和監督,對不合格的材料責成乙方調換,對不符合施工要求和標準的施工段有權要求乙方拆除並重新施工,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對施工過程進行協調解決現場施工問題。

負責施工地點的社會協調,保持有一個安全的施工環境。

(3)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7天內組織驗收。

2、乙方:

(1)根據設計圖紙和施工標準、要求,做好施工工作。

(2)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嚴格實行自檢制度,做到完成一項,合格一項,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儘量提前完成施工任務。

(3)自行採購工程所需材料,採購的材料必需符合設計、施工標準、要求。

(4)清整出的土方應合理堆放,不得隨意亂放,更不得向溝內堆土,待工程結束後,負責將清整出未使用的土方清理到指定地點,並清理現場。

(5)在施工期間,必須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須充分了解和認可本合同約定的價款已包括該工程所應投入的勞動防護、保險、環保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費用。

乙方必須具備勞動防護、保險、環保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費用投入,若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費用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乙方承諾:凡不屬甲方原因引起的各種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濟補償。

(7)在工程驗收合格後將工程決算書編制完畢,並遞交甲方進行審覈,確認後形成正式的工程決算書作爲價款結算的依據,並提供相應數額的正式發票。

四、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

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

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爲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啓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

若未經乙方同意啓用,將視爲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爲竣工日期。

五、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設計圖紙爲依據,按照施工標準和施工要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保修期。

六、保修期限

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施工建設的工程項目,負有保修責任,保修期一年。

本工程在交付使用過程中,如發生砌體裂縫或倒塌、抹面脫落、空鼓現象等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事宜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委託方: (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在互惠互利和自願誠信的原則下,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 聯繫承攬 開發區萬達廣場公寓室內裝修工程。

二、項目、工程概況(以正籤項目,施工合同爲準)

1、項目工程名稱:

2、項目工程地點:

3、項目工程內容:

4、項目工程造價:

三、居間費用:

1、乙方前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促成甲方與 正籤合同 甲方自願付給乙方費用 (報酬)。

2、無論合同名稱或項目,工程負責人及法人發生變化,甲方付給乙方的報酬都要如約履行。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結束,甲方在上述發包方繼續簽訂裝修工程合同也要按合同執行。

四、居間費用(報酬)付款方式:

1、工程報酬:按本工程總造價3%提取報酬(稅後),以實際發生工程量爲準。

2、付款方式:年完工結算剩餘50%一次性付清 。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乙方有權向仲裁機構和法院起訴。

六、合同及法律生效: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承包人)

勞務(專業)分包人:(以下簡稱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工程建設方 天津市市政建設集團 以下簡稱爲“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 天津復康路立交橋樑工程第二合同段 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爲“總包合同”);工程承包人與分包人已簽訂了與總包合同相關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雙方就合同的實施之安全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無責任死亡事故,杜絕重傷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輕傷事故率不超過2‰。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工程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2.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2.1.2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1.3確保安全生產管理費用的有效使用;

2.1.4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在現場項目部設立專職安全管理員;

2.1.5在現場項目部建立全套安全管理資料;

2.1.6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並將其提交給分包人;

2.1.7接受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對企業及項目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

2.1.8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分包人的施工場所,特別是事故易發的重點部位進行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通知分包人處理。

2.1.9工程承包人對分包人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可行使以下職權:

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人員瞭解情況。

對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或違規或違反本協議的行爲,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工程承包人或工程承包人現場的安全管理規定針對分包人的違約行爲,應當追究其違約責任,有權向分包人開具收取違約金通知單,並根據通知單金額在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

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可責令分包人立即排除; 對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可以直接責令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從危險區域內撤出,責令其暫時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安全審查有權部門的同意,方可恢復施工和使用。

對有根據認爲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或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工程承包人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要求包人在限定的時間內拆除或運出施工現場的處理決定。

2.1.10工程承包人的檢查人員,在檢查時,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部位)、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包括收取違約金通知)的情況作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分包人的項目經理簽字,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拒絕簽字的,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分包人的負責人或分包項目經理,在通知到達時生效。

2.1.11工程承包人不得指令分包人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2.2分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2.2.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在工程現場須建立、健全分包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明細,並掛牆上榜,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包括其僱傭的其他參與本工程作業的臨時用工人員,下同))進行安全教育,附有安全教育記錄;

2.2.2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在工程現場掛牆上榜或附着相應的操作部位,具體落實和實施;

2.2.3足額投入工程現場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分包人須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所導致的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2.2.4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工程現場足額配備具有安全管理、監督資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2.5接受並服從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建設單位、監理及工程承包人依法或依據雙方合同、本協議對分包人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接受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處罰;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因違法、或違規或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承擔的違約金。因分包人不服從管理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均由分包人承擔責任;

2.2.6分包人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上述人員在進入工程現場時,須向工程承包人出示有關身份及資格證書原件,並將複印件提交給工程承包人。

2.2.7分包人人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承包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實施(對已由工程承包人提交安全技術措施的,應按工程承包人提交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由分包人委派的專職安全生 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①起重吊裝工程;

②腳手架工程;

③拆除工程;

④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或者建設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工程承包人指令要求及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包人應當向工程承包人書面提出申請,要求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2.2.8施工前,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或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的書面說明及交底,並須由施工作業班組組長及其所有作業人員的簽字確認。

2.2.9分包人,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孔洞口、橋樑口、基坑邊沿、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工程承包人的要求。

2.2.10分包人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

2.2.11分包人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人承擔。勞務(專業)分包人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

2.2.12分包人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設施和河中高壓燃氣管線等,須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專項的防護措施方案,並經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施工,並按方案實施。

2.2.13分包人須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部位)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2.2.14分包人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2.2.15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應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分包人須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書面告知,須經相應作業人員的簽字確認。

2.2.16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書面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分包人對工程承包人提供的現場作業條件、作業程序、作業方式、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中認爲不符合安全規定或不具體安全條件時,應拒絕作業,並以書面的形式向承包項目經理提出修改意見或異議,由工程承包人重新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若承包人提供的現場作業條件、作業程序、作業方式、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即使可能有安全隱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但勞務(專業)分包人未書面提出修改意見或異議的,視爲分包人已對可能有安全隱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作了充分的估計,並作了相應的措施予以排除,若發生安全事故的,分包人承擔所有的後果和責任。

2.2.17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有權並應拒絕任何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區域。

2.2.18分包人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2.2.19分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大型提升設備等設設施前,應當以書面通知工程承包人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分包人應將其安全使用證或安全等登記標誌置於或者附着於該設備的顯著位置;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應書面提請工程承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上述程序驗收,或驗收後尚有安全隱患,分包人未書面提請工程承包人通知有關單位整改、重新驗收的,分包人使用的,若發生安全事故,均 由分包人承擔所有的後果和責任。

2.2.20分包人應在工程現場對所涉安全的機械設備、用具、設施、周邊環境、職工健康狀況、現場安全交底教育及其記錄等安全生產狀況,至少每週檢查一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報告給承包項目經理,並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2.2.21分包人應對其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在進入本工程現場前,分包人須對其作業人員重新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經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未經重新教育培訓或教育培訓考覈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由於分包人,對其作業人員未進行重新教育培訓,或無教育培訓記錄,或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未經重新教育培訓或考覈未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作業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後果,均由分包人承擔。

2.2.22分包人在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分包人未對作業人員培訓,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分包人承擔責任。

2.2.23分包人應當書面告知其從業人員,書面告知應有作業人員的簽收記錄,且確保其從業人員做到以下安全事項:

完全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分包人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應拒絕來自於任何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分包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完全瞭解並嚴格遵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工程承包人、分包人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停止作業,並向分包人項目經理或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書面報告;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有關人員在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分包人對其作業人員未履行上述告知義務,或其作業人員未做到上述安全工作事宜的,發生了安全事故,其後果和責任均由分包人承擔。

2.2.24分包人應當爲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約定的開始工作(開工日期)之日起至勞務(專業)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爲止。其意外傷害保險的費用已包括在《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的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內,由分 包人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2.2.25分包人應將其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在進場後的5日內,向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提供附有姓名、年齡、性別、籍貫、住址、健康狀況、身份證號碼、進場日期等的花名冊及其身份證複印件;在退場前一天,應提交相應的退場花名冊。

2.2.26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繳納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額,按勞務(專業)分包人實際進入施工現場的人數,每人200元計算。繳納方式爲在承包人向勞務(專業)分包人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支付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時,由工程承包人直接(在應付款項中扣除)收取,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專業)分包人出具收取其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收據。該履約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時,由工程承包人一次性結清(無息返還)。?

2.2.27分包人爲履行上述義務和應承擔的責任費用,已包括在《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的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內,由分包人自行承擔。

2.2.27分包人未履行本協議義務,應依據本協議及《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中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發生事故的應承擔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責任。

3.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3.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應及時向承包項目經理進行書面報告,由工程承包人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分包人的法定代表人須在24小時內抵達事故現場。由工程承包人組織分包人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分包人須全面配合工程承包人及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3.2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分包人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3.3工程承包人、分包人須根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結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相應的處罰與處理。

3.4因分包人未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導致事故發生或未杜絕事故的,工程承包人所遭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 其它有關部門的經濟處罰及其它直接經濟損失之總額,均作爲分包人的違約金,由分包人支付給工程承包人,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履約保證金或其它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款項中直接扣除。

4.違約責任

4.1工程承包人違約責任

工程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協議第2.1款項下義務的,承擔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它有關部門的經濟處罰與處理。

4.2分包人違約責任

4.2.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安全生產責任明細,或無安全教育記錄的,首次應承擔500元的違約金,第二次檢查如故的,違約金按2倍計算,第二次如故的,違約金按3倍計算,以此類推。

4.2.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無操作規程的,首次應承擔500元的違約金,第二次檢查如故的,違約金按2倍計算,第二次如故的,違約金按3倍計算,以此類推。

4.2.3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能配備或足額配備具有安全管理、監督資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按規定每少一員,勞務(專業)分包人須承擔1000元的違約,自檢查之起,每員每遲到崗一天,承擔200元的違約金。

4.2.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上崗的,每發現一例,分包人須承擔100元的違約金;進入現場時,未將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交工程承包人項目部交驗,未將其複印件在工程承包人處備案的,每發現一例,分包人須承擔50元的違約金。

4.2.5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沒有承包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指導下,已具體實施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等工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屬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的施工,分包人須承擔該工程造價的10%的違約金。

4.2.6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在實施工某分部或分項工程時,分包人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施工技術書面說明及交底,或其書面說明及交底記錄中沒有相應作業人員的簽字,每少一人在其書面說明或交底記錄上簽字,分包人應承擔20元的違約金。

4.2.7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施工作業現場,沒有按本協議第2.2.9款的約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該安全警示不論其它合同是否有約定屬於分包人負責設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業人員在施工,此類標誌,每少一處,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4.2.8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施工作業現場,沒有 按本協議第2.2.10款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約定採取相應措施,或暫時停止施工未做好現場保護的,每發現一次,分包人應承擔違約金1000元;因暫時停止施工未做好現場保護造成第三人傷害的,由勞務(專業)分包人全額承擔第三人的傷害責任。

4.2.9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不符合有關衛生標準或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規定標準的,按有關規定或工程承包人項目部的規定,對分包人的處罰額,作爲分包人的違約金。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或其它任何人員,在未竣工的建築物內住宿的,每發現一員,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4.2.10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無專項防護措施方案,或專項防護措施方案未得到相應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在可能造成損害毗鄰在建工程或地下管線等處施工作業的,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定,未採取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的,按工程承包人項目部的規定的處罰額,作爲分包人的違約金。因此被有關部門對承包人處罰的,該處罰額也作爲勞務(專業)分包人的違約金。

4.2.1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由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責任,分包人未按本協議第2.2.14款的約定設置齊全的安全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或在入口處無明顯標誌的,該類安全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及其入口處標誌,不論其它合同是否有約定屬於分包人負責設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業人員在施工的,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罰款。

4.2.13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每發現一員(件),分包人應承擔50元的違約金;分包人對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無書面告知,若其書面告知未經作業人員簽字確認的,分包人應承擔每人次200元的違約責任。

4.2.1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明知或應當知道其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或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存在安全問題,但仍然有作業人員從事施工的,每發現一處,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5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違章指揮或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或以來自其他任何一方的違章指揮或強令冒險作業未予拒絕的,每發現一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責任。

4.2.16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無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或無查驗記錄的,不論是由勞務(專業)分包人還是工程承包人或是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每發現一件(臺),分包人應承擔200元的違約金。

4.2.17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使用的施工超重機械或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施,無驗收記錄或驗收未合格的,不論其提供者是何方,勞務(專業)分包人已在使用的,每臺(套、件),由分包人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8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所涉安全的機械設備、用具、設施、周邊環境、職工健康狀況、現場安全交底教育的檢查記錄少於每週一次的,每少一次,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金。

4.2.19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其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在個人工作檔案中無記錄或記錄不足每年一次的,每人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對進入本工程的作業人員,無安全教育培訓及已考覈合格記錄的,每人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50元的違約金。

4.2.20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無具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的,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金。

4.2.2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其從業的作業人員未按本協議第2.2.23款履行告知義務,或其告知內容不齊全,或其告知的書面文件無相應作業人員簽字的,分包人應承擔按每人次50元的違約金。

4.2.2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爲其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或無相應保險單,按其未辦理保險單的人數,分包人應承擔每人50元的違約金。

4.2.23工程承包人依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或工程承包人及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的規定,對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及其現場管理人員的處罰金額,均作爲分包人的違約金。

4.2.2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已進場人員,未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附有姓名、年齡、性別、籍貫、住址、健康狀況、身份證號碼、進場日期等的花名冊及其身份證複印件的,分包人承擔的違約金(按未提交花名冊的人數,第人每延誤的天數10元計算);退場前,未向工程承包人提交相應的退場花名冊的,由分包人承擔違約金(按未提交花名冊的人數,第人每延誤的天數10元計算)。

4.3分包人出現上述違約行爲時,由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安全管理員,或工程承包人安全主管部門向分包人發出《安全協議違約約金繳納通知單》(詳見附件格式),分包人應在接到此《安全協議違金繳納通知單》後的5個工作日,到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門繳納。若分包人接到《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後的5個工作日內,未向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門繳納違約金;或分包人拒收《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的,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的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或其它應付分包人的任何款中直接扣除。

4.4分包人若對工程承包人發出的《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不服的,應按本協議約定的爭議的辦法解決。分包人完全同意 並接受,在《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下達後,其違約金先行向工程承包人繳納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其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或其它的任何款項中扣除,按分包人通過本協議約定的爭議解決辦法,工程承包人的《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被駁回的,由工程承包人在被駁回後的5個工作內,將分包人已繳納的違約金或工程承包人已在其它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的違約金,退回給勞務(專業)分包人。

5.爭議

雙方應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均應向工程承包人的工會提請裁決,也可向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由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裁定。

6.其它

6.1本協議已有約定的按本協議約定,尚未約定的未盡事宜,按國家、地方或行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6.2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副本由雙方分別各自提交主管單位和工程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________省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以下簡稱原合同)甲乙雙方就其中未盡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形成本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下發的書面通知的時間爲準);

計劃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爲準。

三、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暫估合同價款爲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暫估合同價款=綜合單價×暫估工程量(綜合單價和暫估工程量見工程量附件)

2、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四、補充協議的最終結算

補充協議所列工程量爲暫估工程量,工程量計算規則以經甲方確認的實際工程量爲準,按原合同計量條款執行。

五、質量標準及驗收

嚴格按照原施工合同執行。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對承包範圍工程質量負有完全責任,並嚴格依照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圖紙會審等設計文件要求施工。甲方將按此及現場情況進行施工監督管理。

六、爭議解決

1、對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是原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相抵之處,以本協議爲準。

3、凡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而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八、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承包人執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內容:平基土方挖填運、石方爆破及挖運、擋土牆砌築、永久性圍牆砌築。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日曆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現行的國家驗收標準和甲方提供設計圖紙要求(圍牆設計圖紙見附圖)。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採用單價包乾價方式:

1、平基土方挖、填、運2

5.00元3;

2、石方爆破及挖運60.00元3;

3、擋土牆砌築290.00元 3(包工包料,含勾縫);

4、永久性圍牆砌築500.00元(包工包料,含600寬,500深的漿,砌毛石基礎,基礎超深部份按290.00元a;3;計算)。以上單價均含稅。

六、工程量確認與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確認:按現場實際收方量經甲乙雙方確認爲準,如事前確認工程量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向甲方現場簽證。

2、工程款支付: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進度款,剩餘20%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月內支付。

七、材料設備供應

1、甲方供應材料:甲方不供應材料。

2、乙方供應材料:全部材料由乙方採購,採購材料按規定提供產品合格證及相關質量證明文件。

八、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甲方工作

1、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進行監督;

2、對工程中各個工序的驗收工作;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及相關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指導;

4、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

2、乙方工作

1、服從甲方的管理;

2、向甲方提供所有材料的質量證明資料;

3、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4、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根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

5、做好發各個工序驗收的配合工作,爲檢查驗收提供便利條件;

6、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保證施工場地清潔,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九、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應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預定的工期竣工,處1000元日延期賠償費,如工程量增加,按增加部分的工程量,以國家定額工期相應順延。

4、因乙方不服從管理造成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甲方有權將乙方清場,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保修責任。

十一、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現場協商解決。

十二、附件:附圖 頁。

十三、此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承包單位(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稱:

甲乙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解決施工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組織設計交底;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參與設計交底;做好施工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三、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在組織施工中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主動配合甲方完成驗收工作後方可進行下一個施工環節。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做好設施安全防護,如果乙方因疏於防範、操作不規範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負全責。

六、在組織施工過程中應科學規範、統籌安排。如因技術原因或操作不規範導致原材料浪費,乙方應承擔責任如數償還相關費用。

合同份數及相關說明: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發包人代表(甲方):簽名承包人代表(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雙方根據《合同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方法》以及相關法律再結合具體情況,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將位於X市X區X小區的一件套房交由甲方裝修,總面積爲120平方米。(甲方擁有對房屋的所有權)。

2、開工前,甲方需要清點現場傢俱等財產並與乙方交底,對不能騰空的設施實行保護措施,否則對於損壞、丟失的財務乙方概不負責。

3、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水、電、氣等相關設施並說明注意事項,在使用公共設施時要同鄰居等做好協調工作。

4、甲方負責擬定好工程圖紙並向乙方說明具體要求,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及具體要求施工,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改造,否則承擔一切後果。

6、乙方要遵守室內裝修的管理規定,不得污染環境、不得擾民。

室內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7、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條約,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

8、施工過程中如果出現變更甲方需要及時與乙方聯繫更改,其中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協商。

9、總工程的費用爲__元,在工程結束後一個月內沒有質量問題,甲方須一次性付清。

雙方如果有其他條款可經商定後附加在合同後面,仍然有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在_________樓,委託乙方貸資施工、貸資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貸資施工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興建的綜合樓,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建築物_________層,總投資約_________元。  

第二條乙方同意貸資施工,貸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貸資期從開工之日起計時間爲________年,貸資計算按年息________計。  

第三條計算時間從開工之日起,按乙方施工進度報表計算,累計覈實。  

第四條乙方貸資由乙方管理投入,按工程進度覈實貸資額度達_________元時,甲方應及時支付工程款。  

第五條償還貸資額本金及利息,________年期必須償還清,如過期有困難,按年息_________計算,但不能過期二個月,如過期二個月,甲方用建築物裙樓一至二層抵押給乙方,每方米_________元,乙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六條乙方已承建工程甲方_________________花園工程和擬建綜合樓工程,該兩項工程不論那個工程發生經濟糾紛,均屬獨立的責權關係,即兩個工程之間的法律責任互不相關。  

第七條陳述和保證  7.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7.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約定工程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8.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九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貸資施工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附件  11.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1.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爲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通知  16.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6.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6.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八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  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給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20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願把 改造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爲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範圍: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造價: 元(大寫:)。

二、工程期限

根據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總工期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況需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開工日期爲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總工期 天。

三、本工程竣工質量爲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施工和標準進行施工;

四、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

本工程按進度付款,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商爲準。

五、其它約定

1: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負責制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 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2: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 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爲所有乙方安裝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 據需要爲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的違章作業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現場安裝施工的行爲完全負責,乙方安裝施工人員不得違 章作業,不得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防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 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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