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通用21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6.88K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

甲方: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通用21篇)

乙方:

爲規範甲、乙雙方在施工(維修)業務交往中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的日常管理,確保施工(維修)過程中的安全,保障甲、乙雙方單位和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防止減少安全、火災職業危害、環境污染等意外事故的發生,依據《XX市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根椐“誰承攬施工(維修)項目,誰負責”的原則,按照雙方簽約的 合同(協議書),特簽訂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對乙方安全資質進行審查,不得將項目委託給不具備承攬項目相應資質的單位。

2.有權對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安全規定的行爲給予處罰。

3.負責向乙方交底施工(維修)現場環境和安全生產規章要求,並派專人監督實施。

4.負責指定提供施工(維修)現場必要的水、電、氣接口等。乙方無權私自佔用未經甲方同意的場所和非指定水、電、氣接口處。

5.甲方委派的監護人員,必須全面考慮因施工(維修)可能造成的影響,負責向乙方明確現場施工(維修)條件和作業要求。要求乙方制訂出具體的施工(維修)措施,並通知到相關部門、崗位和人員,確保措施落實到位。

6.根椐乙方申請,協助做好停電、停水、停氣等相關工作,嚴格監督執行停(送)電、水、氣規定,否則不準施工(維修)。

7.根椐乙方申請,在可能提供設備、工器具借交乙方使用時,雙方要認真確認設備、工器具的安全狀況,交接後發生的問題,由乙方負責。

8、甲方應根據施工(維修)項目等需要和乙方要求,配備相關人員配合施工(維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攬施工(維修)項目方必須主動與甲方簽訂安全協議,並出具與承攬施工(維修)項目相應的資質證明,嚴格履行協議的條款內容,做到不簽訂安全協議不施工(維修),施工(維修)前必須制訂有針對性的、可行的安全措施,做到無安全措施、措施不落實,不施工(維修)。

2、施工(維修)人員進入施工場所,必須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嚴格執行本項目安全規定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施工(維修)所用設備、器具、材料等物品,應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齊,不準阻塞安全通道,施工(維修)人員按指定線路進出施工(維修)場所,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區域。

4、用電、用氣、用水事先辦理申請手續,所用設備、器具、電具、勞動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安全規定,借用甲方設備、器具等辦理交接手續,確認所借物件安全可靠後方可借用。

5、電、氣焊作業事前辦理申請手續,徵得甲方批准後,方能進行電、氣焊作業,作業時嚴格遵守電、氣焊操作規程。

6、因施工(維修)需要拆除設備的安全裝置、安全設施,必須辦理申請手續,徵得甲方同意後,並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方能臨時拆除。施工(維修)完畢時,立即恢復被拆除的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並經甲方驗收確認。

7、施工(維修)場所未經確認的管線一律視爲有電、有壓力在運行設施。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起重、運輸設備,主動避讓施工(維修)場所起吊物件和廠內機動車。不準在現場吃飯休息。

8、高空作業時應設警戒區域和標識,必須有現場監護人員,嚴禁高空拋物、掉物,作業完畢應清理遺留在高處的物品。

9、施工(維修)項目完成後,在調試、檢查確認正常,拆除所用臨時管線,清理施工(維修)所用設備、器具、懸浮物後,辦理交接驗收確認工作。

10、施工(維修)期間發生的安全、消防、職業健康、環保事故,施工人員應立即報告甲、乙雙方。

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和上報,並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後果(包括甲、乙雙方或第三方財產或人身損害)。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作經濟賠償。

三、注意事項:

1、甲、乙雙方簽訂施工(維修)合同時,本協議作爲合同附件,同時生效、失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有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此協議加蓋公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2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爲確保建設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職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項目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範圍:

協議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發包方的安全責任:工程項目發包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持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保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覈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專職安全員。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一、發包方安全責任:不定期檢查承包方施工現場,對承包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爲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整違章的行爲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發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不得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1、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技術、安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4、承包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並派員監督。

7、承包方應自覺接受發包方安全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發包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方安全監察部門。

8、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承包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管網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安全部門批准。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管理與監督。

11、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承包方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承包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範圍。

四、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承包方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按事故調查規程處理,承包方安全部門參與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承包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承包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發包單位(章):               承包單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託代理人 :              法人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責任書一式肆份,由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兩份。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3

施工安全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用戶線路工程設計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信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採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M的最小淨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杆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杆路與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已建杆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杆路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新建杆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於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並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爲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爲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爲準。

5.本協議於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4

甲方:

乙方:

爲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加強施工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確保施工中人身、車輛和設施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 下簡稱乙方)就 工程簽定以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 工程項目名稱: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內容:

四、 安全工作目標 :

1、杜絕死亡事故;

2、不發生羣傷事故;

3、不發生公共設施損壞事故;

4、不發生交通、運輸事故;

5、不發生土方坍塌事故;

6、不發生行人車輛傷害事故;

7、不發生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羣體事件。

五、 甲方安全責任 :

1、甲方應認真貫徹、傳達和落實有關安全施工的政策、法規。如發生安全事故,原則上參與事故的調查和協調處理。

2、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3、甲方在安全施工檢查中如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求乙方改變施工方案,乙方拒不執行的將處罰乙方1000~3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些後果由乙方自負。

4、 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危險作業專項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5、甲方可利用各種會議,採取不同形式,對各施工對進行

安全教育,加強安全意識,把工程施工安全放到第一位。

6、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2)羣傷事故;(3)公共設施損壞事故;(4)交通、運輸事故; (5)土方坍塌事故;(6)行人車輛傷害事故;(7)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羣體事件;(8)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9)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六、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等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

2、乙方不得派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覈)不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3、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爲,做好羣衆協調工作,避免與羣衆發生衝突。

4、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訂施工“三措”。經監理單位、甲方審查合格後貫徹實施。

5、乙方應在施工範圍周邊裝設圍欄和醒目的警示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6、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和甲方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7、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8、必須按國家規定爲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9、必須接受監理單位和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對監理單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監理單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監理單位和甲方單位負責人。

10、及時詳細掌握場內各種管網、電纜等公共設施佈局情況,避免發生公共設施損毀。

11、保證施工便道處所有陰井蓋板完整安全,並每天檢查,如發現出現破損,必須及時更換,防止行人車輛掉入。

12、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派人保護現場。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六、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0.12%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爲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七、 違約責任與處罰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爲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爲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 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6、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八、 本協議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 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至該工程交工驗收完畢解除。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5

施工安全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爲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爲目的,確保施工工程在施工中人身的安全,保證施工質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衛生環境等要求,甲乙雙方之間經過友好協商,自願達成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施工地址:             

3、分包形式:             包料不包工。

二、工程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開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完工。

三、協議主要內容

1、甲方將 牆紙施工、維護項目委託乙方完成並依協議支付乙方施工費用,乙方將按甲方協議項目完成施工及後期維護。

2、施工過程中所需工具乙方自行配備,乙方施工過程的施工人員生活費用及其相關管理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自行安排相關施工人員。乙方安排的施工人員必須是專業性、無任何不良嗜好,無犯罪記錄人員。乙方自行安排的施工人員應當準確覈查其基本信息(包括住址,籍貫、生活來往人羣、身份證基本信息等)

4、乙方應當爲其在甲方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員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器材,確保施工安全順利進行。

5、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當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全權負責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6、乙方應當給其現場施工人員購買相關的人身傷害保險。在施工的過程中應當按照相關的安全施工制度進行施工。如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造成損失的。現場施工人員有過錯的前提下,施工人員自身應承擔相應的損失責任,剩餘損失由乙方單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現場施工人員無過錯的前提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單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自身人員的傷亡,火災等事故(包括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員和自身人員,第三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者的義務,乙方應當負責事故的善後處理和相關賠償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8、乙方現場施工人員或者乙方自身,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在責任明確的前提下,乙方不得無理糾纏。若乙方施工人員無理糾纏,甲方進行墊付相關損失後,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完工的工程款中進行扣除。

9、乙方應服從現場管理員管理。施工過程中發生糾紛應保持克制,找到管理人員進行溝通處理,確實處理不了的,應當告知甲方,由甲方進行溝通處理。若乙方施工人員在現場施工同其他施工人員發生糾紛,乙方應當提前預防。若實際已經發生後,造成相關損失的,由乙方處理相關善後和賠償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應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並按照現場管理要求,清理到指定位置。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樓盤工地的場地內,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1、乙方當天施工結束自行收集施工牆紙標籤,第二天上午10點前給到甲方,以作爲前一天施工數量憑證並依此作爲結算憑證。

12、牆紙施工過程中,耗損控制。需要對花類的牆紙耗損控制在8%內,每卷牆紙施工需達4.5平方米/卷以上;不對花牆紙損耗控制在5%內,每卷牆紙施工需達5.0平方米/卷以上。損耗過大的話,超過部分自行承擔相應的牆紙損失。

13、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是不準有裂縫、翹邊情況出現。無紡紙嚴禁用刮刀重刮,引起色差由乙方承擔損失。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果有色差及牆紙質量問題的話,需立即停工,及時跟甲方反映。

(3)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14、工程付款方式:

(1)按甲乙雙方約定結付。

(2)乙方在保障施工質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領取相應的工程結算款,甲方應按時支付。若乙方未能保障施工質量,乙方所得工程款,由雙方進行協調處理。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暫時拒付相關工程款,由乙方自行處理妥善後,可向甲方申請支付相關工程款。

(3)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 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後,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5、其他約定: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 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爲,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爲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6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保證施工安全質量,保障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地順利進行,保障客戶委託管理變電站設備安全。按照先定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企業有關安全文明身產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工程項目概況

1.1工程項目名稱:

1.2工程地址:

1.3工程範圍:

1.4合同編號:

2、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3.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無人身輕傷事故。

3.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重大交通事故。

3.3不發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和考覈事件。

3.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5不發生社會治安事件。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執行依據(包括但不限於)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3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4.4國家電監會《承裝(修、試)電力實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4.5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4.6上海市電力公司相關管理規定。

4.7甲方單位有關安全文明的規章制度。

5、協議內容

5.1.1甲方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專業施工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5.1.2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有協調、監督、管理責任。施工前,根據工作項目內容特點,組織乙方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闡明施工範圍內的危險源。乙方如對安全技術交底等工作存在疑問,甲方需聯繫客戶管理部門協調解決。監督乙方制定現場施工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及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並進行審覈,做好備案。

5.1.3甲方不定期地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監督乙方遵守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定。對於乙方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勞動保護設施等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單,並對乙方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實施閉環管理。

5.1.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負責本協議中甲方應承擔的安全管理工作。

5.1.5甲方負責編制現場應急處置方案,並進行必要的演練。

5.1.6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乙方進行事故應急處置。並按規定要求,向上級單位、管理部門報告,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

5.1.7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標誌、安全通道、臨時用電、消防設施和器材等是否正常,並監督檢查乙方工作人員勞防用品的使用情況。

5.2乙方責任

5.2.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企業資質、近三年安全施工狀況、施工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5.2.2乙方施工人員超過20人,必須配置專職安全員,20人及以下必須設置兼職安全人員。安全員應培訓考覈,有相關上崗證書和資質證書,乙方指派 擔任安全員,負責本工程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5.2.3編制和貫徹落實現場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交甲方審覈同意方可開工。

5.2.4乙方進入運行中的變電站施工時,必須先辦理有關手續,並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規定。

5.2.5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需借用或租賃,應辦理相關手續。工器具須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5.2.6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培訓、考試、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做到有據可查,並配合甲方開展進場安全教育。

5.2.7任何人進入變電站內,應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應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內。

5.2.8在變配電站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及相關規定。經許可後方能工作,不得盲目、冒險和違章作業。

5.2.9施工中使用電動工具前應檢查完好,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使用金屬外殼電動工具應帶絕緣手套,金屬外殼應接地。

5.2.10梯子應堅固完成,負荷使用標準,有防滑措施。在使用或搬運梯子時,應與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在臨近帶電區域內,禁止使用金屬梯子。

5.2.11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捲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進行測量。

5.2.12乙方應編訂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臺帳,施工班組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並做好書面記錄。

5.2.13工程施工現場應達到安全標準化要求,工作結束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2.14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應急處置和救援,應及時,並按規定報告相關安全監督和管理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做好事後處理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事故、事件、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5.2.15乙方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等變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備案。乙方變更施工方案、施工範圍,亦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經審覈同意後實施。

5.2.15乙方從本單位到施工地點發生人生事故、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

6其他

6.1本協議是工程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作爲合同文本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6.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未簽定,則工程合同無效。

7補充條款

甲方單位 (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同時依據《安全生產法》等相關規定要求,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將甲方分包給乙方的安廣網絡光纜工程的施工安全生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進行安廣網絡光纜工程施工工作中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

二、乙方在工程建設施工中必須遵循安全管理和技術要求。主要包括安全管理保障架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範措施、職業健康安全,以及做好安全生產所必備的技術手段和裝備。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施操作,在施工前必須對施工工作涉及範圍內設施的分佈情況進行確切的核實,確保安全後方可開展工作。

四、乙方負責工作範圍內的甲方在用有線電視設備的安全,服從甲方隨工或監理人員管理。若由於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甲方設備損壞的,乙方按價賠償並承擔由於設備損壞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乙方應建立安全責任制度,成立安全組織,安排專職的施工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對於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區域必須設置醒目的標誌。

六、乙方定期爲其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國家認可的上崗資質,同事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乙方在參與甲方有線電視工程施工時,必須與施工人員簽訂勞務合同或用工協議(包括安全條款),爲施工人員繳納必要的工傷保險費。

八、乙方在工程實施期間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在施工現場發生的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除依法由相關人員承擔責任的外,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各項處理工作。

九、甲方有權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對於存在的施工安全隱患和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間進行整改,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權作出停工處理,必要時甲方終止合同。

十、按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施工所需的安全生產費用;乙方應將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覈算,應當在規定範圍內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佔。

十一、對於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或解釋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合肥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十二、本保密協議對雙方和各自所屬/關聯公司、機構都具有約束力。

十三、對於本協議條款的修改,只有經雙方授權的代表書面簽署後方可生效並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十四、本協議規定的安全生產責任的期限爲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本協議終止之日止。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訂並加蓋雙方單位合同專用章或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自較遲的簽署日生效,有效期至竣工驗收後一年。

十六、本協議壹式4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8

甲方:

乙方:

爲了保證機械設備安全施工,明確雙方安全職責,乙、甲雙方簽訂勞務合同的同時,特簽訂本安全協議,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一、基本情況:

機械名稱及型號:杭重HQ3000B(300噸.m) 杭重HQ3000B(600噸.m) 使 用 期限: 20__年8月28日至雨後強夯處理工程結算完畢 使 用 地點: 延安新區(北區)一期場地平整工程第五合同段

一、乙方責任、義務及權利

(一)乙方責任

1. 乙方人員應遵當地治安處罰條例,禁止賭博、酗酒、偷盜、打架鬥毆和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行爲。

2. 乙方負責機械設備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設備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

3. 乙方所提供的機械設備,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在設備使用前,應指派專人對設備、操作、安全系統實施進行驗收、如有不合格影響施工安全的設備,並因此發生機械設備毀損及人身傷亡事故或影響工程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負責。

4. 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應配定機操作人員,不得隨意調離甲方施工範圍,如有調動需要須經甲方管理人員同意許可。定機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施工現場有關規定,聽從管理人員及安全員的指導,不得野蠻作業和違章操作,並應瞭解自己的作業環境,保護好自身安全和機械安全。違反以上條件,由乙方操作人員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或影響工程進度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二)乙方義務

1. 特種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中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覈站培訓考覈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施工機械檢驗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等複印證件,以備覈查。

2. 乙方提供的設備在施工期間內,必須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持設備良好、整潔。如夜間施工,乙方需保證夜間施工有足夠的照明條件方可進行施工。

3. 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機械出現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機械故障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乙方須及時進行搶修,確保機械設備在性能良好的情況下使用。

4. 乙方在機械設備的使用過程中,應承擔保護機械作業人員及操作安全的義務。

(三)乙方權利

1. 乙方在施工前未接到甲方施工交底或施工方案時有權拒絕甲方開工進行機械作業要求。

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危及機械設備及人員安全的指揮信號,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3.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在經濟合同範圍外的、存在施工安全風險的工程施工作業。

二、甲方責任、義務及權利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有責任制定與施工機械有關的安全生產製度及機械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對乙方施工機械、施工場所等各種安全裝置與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2. 甲方有責任編制及審查施工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及施工方案,致力於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措施的檢查指導。

3. 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的施工安全風險予以監控和治理,確保乙方施工作業安全不受環境因素危害。

(二)甲方義務

1. 甲方在有義務在乙方機械設備進場時協助乙方提供各級關係協調服務,創造施工便利條件。

2. 甲方有義務在乙方進行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甲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爲,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甲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施工情況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展開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三)甲方權利

1. 甲方有權針對乙方施工內容制定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辦法,並予以實施。

2. 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施工安全管理相關制度措施的行爲進行制止並加以經濟處罰。

3. 甲方有權利制止乙方人員的不安全行爲;如發生大規模的打架、鬥毆等事件,甲方有權利上報地方派出所,對於滋事人員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三、雙方共盡事宜

1. 乙甲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 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爲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兩份,乙、甲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甲方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的損失。

3. 本協議實施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以下無條款)

乙方(委託人):(簽字、蓋章) 甲方(委託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GB50194-93)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爲,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後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後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週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週不少於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爲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爲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誌,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並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報甲方審覈驗證並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徵兆時,必須按程序回報礦調度中心。礦調度中心的聯繫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5%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於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10%/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並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繫主要採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後,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爲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0

甲方:

乙方:

由於乙方工程施工位於甲方風機周圍、集電線路下方,爲明確乙方安全責任,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法》和國家、地方電力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各項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項目內容:

二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對乙方安全生產施工實施監督管理。

2.甲方應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甲方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乙方的違章行爲,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作業人員採取經濟處罰,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對生產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負責,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當地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範、標準。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生產施工時首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服從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爲,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生產施工。

4.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5.乙方工程施工結束後應恢復甲方相關風機平臺,道路的原貌,不得增加甲方的佔地面積;由於乙方施工造成甲方佔地面積增加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6.乙方施工不得破壞集電線路杆塔、拉線的牢固與穩定,由於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施工將會影響草原積水與水流向,導致箱變積水,影響箱變、風機安全穩定運行,乙方與甲方協商負責解決此類問題。

8.乙方負責協商解決堤壩與集電線路安全距離降低的事宜。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甲方電力設施損壞由乙方維修更換。並對甲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施工不得影響甲方道路暢通。

11.乙方對乙方新建工程影響發生的衍生事件負責。

六、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1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爲確保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人身、電網、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電監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南方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以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特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除明確雙方安全職責等重要內容外,還應根據各階段(如土建、安裝、調試,高空作業、停電作業、帶電作業等)的安全技術要求及特點,從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方面,增加提出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和明確雙方的義務及責任,並按協議嚴格遵守。必要時,必須在各個階段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中重申並明確,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應雙方簽字。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範圍:1、N1—N10組立鐵塔

四、協議期限: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20__年6月30日至20__年7月30日)。

五、甲乙雙方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雲南電網公司、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制度、規定。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相關規定。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3.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專人不定期的檢查施工現場執行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狀況。

4.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內,都必須切實履行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甲方安全責任

5.1 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5.1.1 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有施工簡歷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5.1.2 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在合格有效期內,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5.1.3 配備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5.1.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覈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5.1.5 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職安全員。

5.2 開工前對乙方工程負責人和工程技術、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指明在施工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並做好記錄及相關資料。

5.3 在具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如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塌方等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須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要求乙方結合工程實際制定保證安全的“四大措施”(組織、安全、技術、文明施工措施),並認真審查,對“四大措施”不合格者,禁止乙方開工作業。

5.4 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危險點、帶電部位等,應設置明顯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遮欄(不包括乙方自行設置的違欄和標識)。

5.5 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行爲予以制止和糾正,可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爲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5.6 落實工程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等其他事宜。

6.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根據工程施工所制定的“四大措施”(安全、組織、技術、文明施工措施)未得到甲方審查通過,不得開工。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修改再經甲方審查合格後,方能作開工前的準備。

6.1 開工前,工程負責人必須對所有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結合 “四大措施”進行現場安全教育,使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所有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

6.2 工程負責人在施工過程中不得脫離工作現場,對複雜的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親自進行現場監護並與甲方現場監管人員保持聯繫。

6.3 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遵守甲方有關安全、文明生產(施工)的規定。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必須徵得甲方的許可。

6.4 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器具、架構等均應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確保不超過有效檢驗週期。每天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6.5 乙方工程負責人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

6.6 甲方設置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7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未成年人員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和作業。

6.8 乙方施工中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合格證上崗。

6.9 乙方應爲所有施工人員配備保證安全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確保正確使用。

6.10 乙方工程負責人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必須及時整改。

6.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

6.12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6.13 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工程合同總造價的5%作爲工程施工安全保證金。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現場安全管理不嚴、責任不到位,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和本協議,或造成安全事故時按以下條款進行扣除。

1. 承包方責任造成人身事故,電網一類障礙、設備一類障礙及以上事故時,扣除全部施工安全保證金。

2. 承包方責任造成電網二類障礙、設備二類障礙時扣除2.5%施工安全保證金。

3.承包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嚴、安全責任不到位、未履行本協議所列條款內容,甲方安監人員、巡查人員發現時,每項扣除施工安全保證金的0.5%。

4.施工完畢,未發生任何不安全情況時,支付全部安全保證金。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共同解決。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 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全面履行甲、乙兩方簽訂的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創造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

2.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相應資質及營業執照、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登高證、電工證等操作證)。

3. 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作業時必須配備使用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並安排專人監護。

4. 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乙方在施工作業區域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警示標誌。

5.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和監督,甲方有監督、糾正乙方人員違章、違規、違紀行爲的權力,對不服管理的人員有權命令其停止作業。

6.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告知書》進行相關作業操作,如由於乙方違章違規操作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對他人造成損害的,其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凡由於乙方違章違規操作造成的生產事故,其一切損失費用、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對違反以上協議內容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施工維護資格。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安 全 告 知

一、高處作業安全須知

1、登高作業人員需有登高證,嚴禁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癲癇病和其他不適宜高處作業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2、大風天氣嚴禁高處作業,雷雨天氣嚴禁高處作業且不準在杆(塔)下站立。霜凍和雨雪天氣後上杆(塔)必須採取防滑措施。

3、作業人員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戴好安全帽並繫緊帽繩,扣牢安全帶,穿絕緣鞋。嚴禁用一般繩索或皮帶替代安全帶。夜間在高處作業應設置照明。

4、上杆前應認真檢查杆根有無斷裂痕跡,如存在混凝土脫落、露筋、傾斜或不牢固現象,未加固前禁止攀登。電杆未回填夯實前,嚴禁上杆作業。

5、高處作業應有專人在地面守護,守護人員應在杆根半徑3m以外;高處作業人員與地面人員間不準扔拋工具和材料。

6、在杆上交接箱、分線設備上作業前,須仔細檢查平臺是否牢固安全可靠。

7、梯、凳上作業時應使用絕緣梯、凳,且完好無損;梯子放置角度應正確,上頭扎牢,下端防滑,並有人監護;人字梯中間扎牢;禁止多人在一張梯子上操作。

8、屋頂內天花板上作業時必須使用便攜燈具,並注意天花板是否牢固可靠。

9、嚴禁坐在高處無遮攔的地方休息,防止墜落。

二、涉電作業安全須知

1、涉電作業人員應具有電工上崗證,穿着絕緣鞋,配備測電筆。作業現場應配備相應防觸電設施。

2、在高壓線下方或附近作業時,作業人員的身體(含超出身體以外的金屬工具或物件)距高壓線及電力設施最小間距應保持:1KV-35KV的線路爲2.5m,35KV以上的線路爲4m。

3、上杆作業前應檢查架空線纜,確認其不與電力線接觸後方可上杆;上杆後先用試電筆對吊線及附屬設施進行驗電,確認不帶電後作業。

4、在高壓電力線下方架設線纜,應在高壓線與線纜交越間做保護裝置,防止敷設線纜或緊線時線纜彈起,觸及高壓電力線。

5、在地下管道、線纜與電力電纜平時或交叉敷設時,應反覆覈對位置,確認無誤後方可作業。

6、使用的電氣工具均應絕緣良好,橡皮線無破損、裸露,插頭無破裂,接線板插座完好,必須使用帶有漏電保護裝置的電源接線盤,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

7、嚴禁電器用具無插頭、直接用線頭插入電源插座。移動電器工具電源線應一律用規定的橡皮線,嚴禁用花線或其他不符規定的線代替。

8、在用設備上借電用於臨時施工用電,必須徵得使用單位相關人員許可,選擇相應的交流開關;儘可能用牆壁插座電,並作好安全防護措施。

9、帶電工作時應執行一人作業一人監護制度,在帶電的設備頂上作業,嚴禁身上帶有金屬的物體。

三、涉火作業安全須知

1、機房動火作業時應開動火單並在指定的位置和時間內作業,作業時應查看四周情況,做好防護措施,放置滅火器並由持證人員操作。

2、鐵件加工,使用切割機,火星噴射方向應遠離電氣設備,加放防護板,放置滅火機。在機架頂上作業時,對架內設備必須作保護措施。

3、機房工作場地嚴禁吸菸。

4、封焊線纜使用噴燈應遵守:

①使用前仔細檢查,確保不漏氣、漏油,加油不得裝滿,氣壓不可過高;

②不準在任何易燃物附近預熱、點燃和修理噴燈;

③燃燒着的噴燈不準加油,加油時必須將火焰熄滅,待冷卻後才能加油。

四、窨井作業安全須知

1、作業前應採取充分的通風換氣措施,並經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分析合格,方可下井作業,作業過程中要不間斷通風換氣並適時檢測分析。

2、安排經過培訓、責任心強、熟悉情況的井上監護人員,密切監視窨井內的作業狀況,防止突發情況的危害。施工人員應掌握應急自救互救方法和能力。

3、下井作業人員必須高度警惕有毒有害氣體對人體的傷害,認真做好個人防護,下井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範相關規定,一人作業一人監護,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採取有效的措施,需要下井搶救人員時,必須繫好繩纜,必須使用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嚴禁使用過濾式面具)方可下井施救。

4、對受作業環境限制而不易達到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並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嚴禁使用過濾式面具)。發現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危險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迅速報告相關部門,同時督促作業人員迅速撤離作業現場,並作好警示標誌,防止其它作業人員誤入,造成危害。

5、一旦發生中毒、窒息等事故,要儘快將傷者送到有高壓氧倉的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6、無論固定還是臨時作業必須在窨井周圍(四面)設置醒目的安全防護欄和警示標誌(公司將統一制式),並根據政府要求在作業現場設置安全作業牌,告示作業單位名稱、作業地點、備案審覈部門、現場作業負責人、現場安全員、有毒有害檢測情況、檢測人、單位聯繫電話、舉報電話等;警示標誌的內容應明確“危險場所!未經批准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3

甲方:

乙方: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落實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

2、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爲,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3、甲方負責制定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及要求。在現場佈置、設施投入、人員管理等方面統一管理。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並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由於未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的負責人必須對本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以增強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製度。

4、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分部分項、分工種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要求,甲方隨時檢查落實情況。

5、乙方應按規定,認真開展班級安全活動。參加安全教育活動,以及安全、防火、生活衛生等檢查,並及時對事故隱患進行整改。

6、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後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提供“三級安全教育卡”及施工全體人員花名冊,如乙方不及時提供三級教育卡、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記錄及花名冊,甲方將從工程款中扣除1%做爲經濟處罰。施工中如果乙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甲方,方便購置人員保險。

7、乙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8、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施工現場內嚴禁吸菸,違者罰款100元。

9、砌體工在砌築砌體時要保證砌體的外觀和穩定性,防止倒塌和磕碰事故。

10、乙方必須保證操作面衛生,否則每次罰款100元。

11、乙方必須對自己的施工人員的身體狀況有相應瞭解,嚴禁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等不適合裝修改造作業人員進入本現場工作,一經發現甲方立即將其清除出場,並對乙方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擅自使用而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2、乙方施工人員在現場施工期間嚴禁打架鬥毆,不管和任何單位任何人,如若發生打架鬥毆現象,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並對乙方進行1000元處罰,並將當事人清除出場。由此而產生後果的由乙方及當事人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區域,擅自帶入而出現各類問題的,其責任由乙方及當事人自行承擔,甲方不擔負任何責任。

13、乙方施工人員嚴禁酒後作業,若發現罰款200元。不戴安全帽、安全帶每次罰款100元。現場吸菸罰款20元。穿拖鞋上班罰款20元,發生其他違章作業情況的罰款500元。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自行解除。

甲方(總包方): 乙方(砌體班組):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乙方施工的武鹹城際鐵路跨武廣客專連續樑工程,需在武東車務段管轄內施工,爲確保施工期間鐵路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按照鐵道部鐵辦[20__]190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有關施工管理規定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上跨架橋施工簽訂以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施工內容:

武鹹城際鐵路跨武廣客專連續樑防護棚架吊裝、撤除及連續樑掛籃現澆施工

(二)、施工地段及影響範圍:

武廣客專新烏龍至赤壁北區間DK1265+540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護:

行車安全及人身安全(施工人員、路外)

(五)、甲乙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1、《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30號)

2、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90號)

3、《關於公佈“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武鐵總[20__]331號)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保證施工期間的行車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並按有關規定明指派相應級別的領導、幹部到現場指揮。

2、 乙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要進行營業線施工、行車等規章制度的培訓,培訓合格後方準上道作業,並設立專職的檢驗員、安全員、防護員,嚴格按照各工種制定出具體的安全措施後方可開工。施工前必須與甲方車站充分協商,現場調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護方案後方可施工。

3、 乙方在指定的甲方咸寧北站運轉室設施工防護員聯繫協調工作。施工影響甲方既有線行車時,乙方必須派駐站聯絡員提前40分鐘在甲方信號樓(運轉室)進行聯繫防護和施工登銷記工作。駐站聯絡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 乙方駐站聯絡員應按規定時間進行施工登記要點,登記運統-46時,應先擬後登,經甲方車站值班員同意並籤認後,乙方駐站聯絡員方可通知作業人員施工。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結束施工並進行施工銷記。

5、 乙方進行橋樑架設施工中影響行車安全時,須按路局施工命令要點封鎖施工。甲方車站值班員應作好施工的組織協調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點請求後,及時和列車調度員聯繫,並將聯繫結果反饋給乙方駐站聯絡員。

6、 乙方在施工封鎖點外不得在站場上空進行氣、電焊工作,對工作面要進行全部封閉,不得掉落火花和任何物品,不得影響客專的正常試驗和運營生產。

7、 乙方不得在防護網內存放施工器械及材料,當需要工程機械及大型吊車、汽車等進安全保護區範圍時,要做好防護措施並落實“一人一機”的防護制度。乙方施工人員(含勞務工)進入鐵路防護網或站區施工時,必須佩帶明顯標誌,身着防護服裝,遵守車站的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隨意穿越鐵路和在鐵路上停留。

8、 因乙方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擅自進入鐵路安全防護範圍內造成後果(行車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期間及完畢後,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清理。

9、 乙方施工時,人身安全防護由乙方負責,因乙方施工人員及施工地點發生的人身傷害(亡)責任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進入鐵路安全防護範圍內上空作業的人員、器具和機械的管理,防止發生墜落,危及行車安全。

11、乙方施工期間加強值班和應急處置,並同車站加強信息溝通。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施工存在安全隱患時,能隨時通過乙方的聯繫電話發佈應急搶修命令。

12、乙方安全職責:乙方在甲方管內施工期間,必須絕對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違反鐵路有關安全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對乙方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必須立即整改。

13、甲方安全職責:甲方必須加強對營運線施工的組織領導,按有關規定安排勝任人員盯崗檢查,配合乙方做到文明施工,儘量爲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條件,積極配合乙方的意外搶修作業,確保行車安全暢通;發現乙方有危及行車安全、調車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現象或其它違反既有行車規章制度的行爲,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七)、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施工延點、責任事故的,按武漢鐵路局有關規定考覈。

(八)、安全監督及配合費用

本工程安全監督費、配合費用根據工程影響程度和工作量,乙方共需支付甲方費用共計 元整( )。收款人:武昌東車務段;賬戶:-1001;開戶行:工行徐家棚支行825328,施工結束前結算完畢。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兩份,報路局設備主管部門和安監室覈審各一份。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籤 訂 日 期: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5

甲方:乙方:項目部

根據路局計劃和安排,乙方在張石高速公路淶源曲村至插箭嶺連接線下穿京原鐵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工程的基坑開挖、後背、滑板、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牆及附屬工程施工。爲確保施工期間施工地段的行車及人身安全、明確施工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責任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 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 作業內容:京原鐵路線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的基坑開挖、橋體預製、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牆及附屬工程施工。

3、 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 影響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1、甲、乙雙方嚴格執行《技規》、《行規》及北京鐵路局京鐵師[_______]_______號《關於公佈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和配合作業。

2、乙方按《驗標》、《施工規範》、《設計規範》、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嚴格施工。

四、安全防範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安全培訓,合格後方可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在車站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的統一指揮,乙方施工駐站人員應主動到甲方車站聯繫施工有關事宜,未得到車站值班員准許不準擅自施工。

3、施工期間乙方應按北京鐵路局批准的施工計劃(電報),於施工前兩天10:00前到車站,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計劃施工)》上進行施工登記。內容要與施工計劃(電報)相符,正確齊全不準塗改,甲方負責向列車調度申報施工登記。

4、施工前1小時,乙方施工駐站員需持《施工駐站員證》進入車站行車室,在車站辦理登記、籤認、消點等聯繫事宜。

5、施工必須得到准許施工的調度命令,雙方籤認後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指揮,嚴格命令時間,嚴禁提前動用設備。

6、施工期間乙方駐站員在車站行車室負責聯繫防護,現場設專人監護,行車室至施工現場拉接直通電話,保證與現場的聯繫暢通,並及時向甲方車站全班員彙報進度,施工完成後,應及時登記消點,由甲方車站值班員向調度請求開通命令。

7、乙方設置的一切防護或限速標誌必須符合《技規》《行規》及路局有關文件的規定,不得干擾正常的運輸生產。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淶源站行車室“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運統-46進行施工登記本,由車站值班員受理乙方施工負責人(駐站員)的施工登記。

2、施工開始必須憑車站值班員交付乙方施工負責人准許施工的書面調度命令。

3、施工完畢,根據乙方施工負責人登記消點及開通消點的內容,車站值班員負責向列車調度員請求施工完畢的開通調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開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到石景山車務段聯繫、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間的施工安全措施,確定施工期間具體施工負責人及駐站員。

5、乙方施工如影響或動用其它既有設備時,應提前徵得車站同意並按規定登記要點,施工時要嚴守時間,延時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設專人防護,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員、機械等物不準侵入線路限界,不準影響列車正常運行。施工完畢,徹底清理線路障礙物,必須達到列車運行條件後,方準登記消點及辦理開通手續。

7、施工期間,乙方制定防護措施,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隨意變更。嚴格執行列車通過施工地段時不頂進制度。

8、施工中出現危及行車安全情況時,乙方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通知甲方車站值班員,雙方共同採取緊急措施,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

9、車站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儘量給乙方提供方便,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10、確實需要延長施工時間時,乙方按規定提前登記要點。

11、甲方工作人員在發現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車的隱患時,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1、因施工造成影響行車秩序、設備故障、行車、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2、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或未按規定履行本協議時,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事項: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定蓋章後生效。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及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如有違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定性定責。

3、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6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綜合布展項目

爲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爲,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爲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防火措施

1、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准,使用明火要遠離易燃物,並備有消防器材。使用無齒鋸,須開具用火許可證。

2、冬季裝修施工採用明火或電熱法的,均須制定專門防火措施,專和看管,人走火滅。

3、冬季爐火取暖要專人管理,注意燃料存放、渣土清理及空氣流通,防止煤氣中毒。

4、工地設吸菸室,施工現場嚴禁吸菸。

5、電、氣焊工作人員均應受專門培訓、持證上崗,作業前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隨身應帶滅火器具。吊頂內安裝管道,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如因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頂棚內進行電、氣焊作業,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防火措施後方可施工。

6、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7、油漆施工注意通風,嚴禁煙火,防止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現場明火管理

1、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准,使用明火要遠離易燃物,並備有消防器材。使用無齒鋸,須開具用火許可證。

2、冬季裝修施工採用明火或電熱法的,均須制定專門防火措施,專和看管,人走火滅。

3、冬季爐火取暖要專人管理,注意燃料存放、渣土清理及空氣流通,防止煤氣中毒。

4、工地設吸菸室,施工現場嚴禁吸菸。

5、電、氣焊工作人員均應受專門培訓、持證上崗,作業前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隨身應帶滅火器具。吊頂內安裝管道,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如因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頂棚內進行電、氣焊作業,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防火措施後方可施工。

6、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7、油漆施工注意通風,嚴禁煙火,防止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僞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記錄。

6、手持電動工具均要在配電箱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30mA、額定動作時間不大於0.1s的漏電保護裝置。電動機具定期檢驗、保養。

7、每臺電動機械應有獨立的開關和熔斷保險,嚴禁一閘多機。

8、使用電焊機時對一次線和二次線均須防護,二次線側的焊把線不準露銅,保證絕緣良好。

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防止機械傷害事故

1、施工電梯的基礎、安裝和使用須符合生產廠商的規定,使用前應經檢驗合格,使用中定期檢測。

2、捲揚機須搭防砸、防雨的操作棚,固定機身須設牢固地錨,傳動部分須裝防護罩,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3、圓鋸的傳動部分應裝防護罩。長度小於50cm、厚度大於鋸片半徑的木料,嚴禁上鋸,破料鋸與橫截鋸不得混用。

4、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須裝不小於180度的防護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嚴禁使用不圓、有裂紋和剩餘部分不足25mm的砂輪。

5、各種施工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6、經常保養機具,按規定潤滑滑或換配件,所用刀具必須匹配,換夾具、刀具時一定要拔下插頭。

7、注意着裝,不穿寬鬆服裝操作電動工具,留長髮者應帶工人帽,不能戴手套操作。

8、打開機械的開關之前,檢查調整刀具的扳手等工具是否取下,插頭插入插座前先檢查工具的開關是否關着。

9、手持電動工具仍在轉動時不可隨便放置。

10、操作施工機具必須注意力集中,嚴禁疲勞操作。

11、保持工作面整潔,以防因現場雜亂髮生意外。

防止高空墜落物

1、洞口、臨邊保護

(1)1.5m*1.5m以下的孔洞,應預埋通長鋼筋網中加固定蓋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須設兩道護身欄杆(高度大於1m),中間掛水平安全網。

(2)電梯井口須設高度不低於1.2m的金屬防護門,井道內首層和以上每隔四層設一道水平安全網封嚴。

(3)在安裝正式樓梯欄杆、扶手前,須設兩道防護欄杆或立掛安全網;迴轉式樓梯間中央的首層和以上每隔四層設一道水平安全網。

(4)陽臺欄板應隨層安裝;若不能隨層安裝,須設兩道防護欄杆或立掛安全網封閉。

(5)建築物樓層臨邊,無圍護結構時,須設兩道防護欄杆,或立掛安全網加一道防護欄杆。

2、外沿施工防護

(1)外沿裝飾採用單排外腳手架和工具式腳手架時,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築物,首層四周必須支3m寬的水平安全網(高層建築支6m寬雙層網),網底距下方物體不小於3m(高層建築不小於5m)。

(2)外沿裝飾腳手架須按規範搭設,特殊腳手架和高度超過20m的高大腳手架必須有設計方案;裝飾用外腳手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1960N/ m2。

(3)插口、吊籃、橋式腳手架及外掛架應按規程支搭,設有必要的安全裝置;工具式腳手架升降時,必須用保險繩,操作人員須系安全帶,吊鉤須有防脫鉤裝置;使用荷載不超過1177N/m2。

3、室內裝飾高處作業防護

(1)移動式操作平臺應按相應規範進行設計,檯面滿鋪木板,四周按臨邊作業要求設防護欄杆,並安登高爬梯。

(2)凳上操作時,單凳只准站一人,雙凳搭跳板,兩凳間距不超過2m,準站二人,腳手板上不準放灰桶。

(3)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橫檔間距以30cm爲宜,梯子底部綁防滑墊;人字梯兩梯夾角60度爲宜,兩梯間要拉牢。

(4)從事無法架設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帶。

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着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3、交叉作業通道搭護頭棚。

4、高處作業的工人應備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隨手放入工具袋,嚴禁向下拋擲物品。

5、高處碼入的板材要加壓重物,以防被大風掀翻吹落,高處作業的餘料、廢物須及時清理,以防無意碰落或被風吹落。

6、高處作業的操作平臺應密實,周圍欄杆底部應設高度不低於18cm的擋腳板,以防物料從平臺縫隙或欄杆底部漏下。

三、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 酒後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5、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衆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罰款發生後,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7

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戶工程)工作需要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進入甲方管轄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爲切實保證現場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甲、乙雙方協商,明確安全責任,並同意共同嚴格遵守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和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電氣工作票技術規範》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管理工作標準》等規定,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負責審查乙方具備進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場安全施工資質,即審驗乙方單位持有進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場安全施工資質證及相應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資格。

2.甲方開工前對乙方工作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並應有完整的記錄,同時審查其施工措施(方案)是否符合進入配網現場施工要求。

3.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作業,例如: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甲方變電巡維部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要求乙方制訂安全措施並經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4在施工中,如乙方發生屬乙方責任的意外人身傷亡時,甲方應以人道主義精神,盡力協助傷員及處於危險境地人員,但所需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乙方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機構並認真落實各級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公司專職安全機構負責人: 聯繫電話:

公司技術負責人: 聯繫電話:

工程項目負責人: 聯繫電話:

工程施工現場負責人: 聯繫電話:

工程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 聯繫電話:

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員: 聯繫電話:

2.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市電力管理部門及電力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安全與衛生的法律、法規、條例和制度,進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場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和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電氣工作票技術規範》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管理工作標準》、“兩票”管理制度及現場勞動紀律等規章制度,確保安全施工,保持施工現場環境整潔、道路暢通、採光充足、通風良好,電氣、機械裝置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完備,安全警示標誌齊全。

3.制定進入現場施工的施工方案並經甲方審查認可,開工前由甲方在現場剝乙方工作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並許可工作後方可開始施工。

4.進入現場工作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觸電緊急救護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並經考試合格記錄在案,進入生產現場的所有人員着裝必須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有關規定。屬國家規定特種作業、危險作業的人員同時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方可上崗。

5.根據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有關規定,爲現場工作人員配備符合本工種現場施工安全衛生要求的個人勞保用品;按施工作業不同崗位特點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用具,並指導、監督和檢查使用情況。

6.安全用具、安全防護設施、起重設施、手持電動工器具、電氣設備等的使用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明,經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並應建立發放、使用、管理制度。

7.乙方應負責實施的現場基本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及應負責的監護責任:

7. 1施工人員工作中與帶電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與10kV及以下電壓等級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0.7米,與35kV等級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1.0米,與110kV等級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1.5米,與220kV等級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3.0米,與500kV等級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5.0米。

7.2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臨近帶電設備設遮欄、室外工作地點設圍欄並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高壓試驗地點、室外構架上、工作地點臨近帶電設備的橫樑上均應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在一經合閘即能送電到停電施工設備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操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在線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把手上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標示牌;應在施工現場設圍欄、掛 “止步”,高壓危險!”、“在此工作”標示牌。

7.3應在施工現場每個工作地點設至少一個監護人,負責監督和看護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爲是否符合標準。監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對工作人員的安全認真負責,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行爲。

7.4根據本工作需要,辦理線路第 一 種工作票,並嚴格按工作票所列要求進行工作。

7.5施工地點應對甲方運行的帶電設備採取懸掛標示牌及裝設遮攔等防護措施。

7.6其它安全措施(重大的施工項目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經甲方審查批准):

7.7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三不開工”,即沒有經過審批的安全措施不開工;安全措施不完善不開工;安全措施不落實不開工。施工中發生疑問,應立即停止工作,弄清問題後,再進行工作。

三、違約處理

1.在此協議正式簽訂的協議有效期內,如有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2.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在施工中有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行爲,甲方有權給予制止和糾正,直至停止乙方進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場安全施工資質,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壹份,甲、乙雙方簽字蓋後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8

甲方(業主/租戶):

聯繫方式:

乙方(施工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爲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租戶)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本商廈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處(甲方),與______(業主/租戶)及其委託的裝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第一條?工程項目

項目名稱:

第二條?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就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級,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_____《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並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商廈內喧譁、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爲。

2、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範圍亂走。

3、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提交甲方有關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4、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5、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

(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並將複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管理處則有償提供配電箱給該業主/租戶。由供電至配電箱範圍之保養則由管理處負責而從配電箱之後至該單位範圍則由裝修公司負責承擔。

(2)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塗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門及玻璃隔牆,應選用安全玻璃。

(3)乙方於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

(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

(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6)一切超重負荷之設備必須提交管理處審批之後方可裝置。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裝修流程(附件)。

7、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准後方可帶入,並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易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爲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8、施工區域禁止吸菸,並保證已開通煙感,溫感探頭不受遮擋。

9、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於1個/50m2。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嚴格按照消防局審定的實際方案,設計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審批後纔可施工。

13、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辦理項目請參照指定承包商項目附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爲《勞務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與《勞務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管理處及業主/租戶、裝修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裝修流程(附件)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19

甲方(發包方):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承包方):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爲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規章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及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雙方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現場施工安全目責任協議書,具體責任條款如下:

一、工程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二、管理人員

爲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與明確安全責任,需要明確雙方的現場管理人員:

1、甲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並督促乙方貫徹執行。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4、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四、乙方的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錄》等有關其他安全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內,要愛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嚴禁偷盜、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機械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7、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8、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爲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爲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六、出險理賠責任

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合同訂立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20

施工安全協議書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爲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爲,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爲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僞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的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記錄。

四、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五、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着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三、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 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 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 酒後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 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5、 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衆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 罰款發生後,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月____ 日

施工安全協議(小工程) 篇21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1、目的爲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全”

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甲乙雙方在項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生產經營中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承包合同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2本協議書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5《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

3承包內容(範圍)及合同金額: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承包期限: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5甲方責任和權利

5.1要求乙方提交承攬該項目應具備的相關資質複印件備查。

5.2

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網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事故應急預案、安全規程、安全管理負責人名單及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特種設備檢驗報告及安全使用許可證、作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合格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資料的複印件備查。

5.3

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考覈辦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訓要求,負責組織對功能承包單位用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根據各個具體的施工項目,組織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應採取的各項安全措施,提供作業範圍地下、上方和相鄰關係可能影響施工安全的資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

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甲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5.5

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備案,便於協助支持乙方執行。

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未落實的有權停止生產作業,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5.6

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並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見。

對不按期完成隱患整改的,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對違章行爲有權制止,並根據具體情況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5.7

甲方發現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場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時,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產作業,撤離現場作業人員,待隱患整改完畢,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才能恢復生產。

5.8

甲方按其監管職責配合地方政府、上級部門對乙方在合同約定作業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督促乙方按調查組要求落實整改工作,未經調查組批准,不得同意乙方恢復生產。

5.9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承包單位之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互助協作關係。

5.10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強行生產作業。

5.11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12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在甲方區域內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風、水、電、汽等動力能源,並負責指定接點。

5.13乙方人員在該項目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負有責任的,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範圍,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6乙方責任和權利6.1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是乙方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責任。

6.2

乙方對承包期內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設計、管理、資金、技術、設備、設施和人員)實行自主管理,對生產現場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6.3乙方負責將相關安全資質證照複印件交甲方備案,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並保證從甲方承攬的工程項目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

6.4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圍繞本工程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標準。

6.5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6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

6.7乙方必須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6.8乙方用工必須符合國家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的有關規定。

6.8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爲從業人員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

爲在高危行業崗位或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9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所屬從業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並建立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檔案備查。

對所屬從業人員經常性進行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並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本作業區域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範措施及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6.10乙方必須爲所屬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勞動工具、勞動防護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證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職業衛生標準。

6.11

乙方必須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所屬從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依法對用工職業危害後果負責。

職業健康檢查費由乙方承擔。

6.12乙方必須爲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3

乙方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和器材,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將評審發佈的應急預案交甲方備案,便於配合救援。

6.14

乙方必須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隱患;發現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並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隱患情況及措施落實情況。

6.15乙方負責對所屬區域內的各級危險源點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6

乙方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生產現場前進行查驗,確保符合作業安全要求。

6.17乙方投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特種設備,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定期監督檢驗合格,並將《檢驗報告》和《安全使用許可證》複印件送甲方備查。

6.18生產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爲,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和管理,杜絕“三違”行爲。

6.19

乙方必須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起重機械、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根據作業要求安排相關管理責任人進行管理。

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6.20

乙方必須根據具體施工項目、不同生產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定期對生產現場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防範措施,作爲本協議附件報甲方備案。

生產現場暫時停止生產作業的,乙方必須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21

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電、汽等動力能源,必須到甲方指定地點搭接,保持規範,不得到指定點以外的其它地點隨意私拉亂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亂動自己所承擔項目範圍以外的設備、工具及設施。

6.22乙方指派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與甲方協調承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23乙方必須接受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

6.24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向甲方報告。

事故發生後,乙方應根據事故情況決定啓動應急預案級別,立即搶救傷員,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謊報。

6.25乙方人員在該項目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範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7安全工作考覈7.1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覈。

7.2乙方出現“三違”行爲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覈。

8協議效力8.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8.2本協議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一致。

9其他: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