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架施工合同(通用3篇)
限高架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
1、工程施工地點:十堰市城區。
2、施工承包方式與範圍
施工承包方式:包清工。
範圍:乙方負責限高架鋼構件的加工製作並配合安裝。3、限高架制、安數量及價款
限高架數量爲8個。工程總價款爲包乾價:____________元整。本價款不含稅金。
4、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爲天,開工日期由甲方通知確定,預期未完工,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與後果。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5、質量標準
限高架樣式和節點要求參見施工圖,構件製成後應該進行
檢查,表面應平整光滑,焊縫不應有斷燒、裂紋、過燒現象,外露處應磨平。安裝後不應有歪斜、扭曲、變形等缺陷。
6、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7、付款方式
甲方採購提供的材料進場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40%,工程完工(含油漆〕)驗收合格後七日內支付總價款的57%,剩餘3%爲質保金,質保期6個月,質保期滿後一月內付清。
8、違約責任
雙方簽訂本協議後,因一方不履行合同內容而違約,應承擔另一方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在保修期內因施工原因而出現的質量問題,應無條件及時進行免費維修。如維修不及時或不維修,甲方有權請第三方進行維修,費用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如因質量問題過大形成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質保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索賠和追究法律責任。
9、解決爭議方法
雙方發生合同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10、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限高架施工合同 篇2
建設單位:(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現有鋼結構廠房工程,委託乙方負責進行施工,爲了明確分工、互相協助、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概況:廠房面積約。
第四條、工程承包形式及施工依據:
1、承包形式:製作、安裝廠房鋼結構。
2、承包範圍:鋼構部分:廠房鋼結構部份的製作與安裝。含預埋件、鋼柱、鋼樑、屋牆面檀條和彩鋼瓦等。
3、施工依據:按甲方要求(施工圖紙,工程技術聯繫單,有關規範爲準,材料型號、規格以圖紙和工程預算表)爲準。
第五條、材料必須是國有正規大廠的國標材,並附來材質檢報告。工程質量:按甲方要求滿足圖紙和有關施工規範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第六條、工期:工程工期爲天。如遇雨天、停電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的情況,或由甲方原因造成延誤的情況,則按實際天數工期順延。
第七條、工程造價:
1、工程造價:
A、鋼構爲屋面驗收____元/m2。
B、配套設施根據報價單按實際結算(不含稅)。
2、工程項目若有增加時雙方再確認增加工程造價。
第八條、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按乙方的工程進度進行付款,完工驗收合格後留總工程款5%作爲質保金,在工程驗收後壹個月內付清。
第九條、施工:
1、乙方在施工前應制定安全措施,並承擔施工安全責任。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並現場督導落實,爲現場施工人員購買足夠的人身意外等保險,如出現安全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無償提供現場安裝施工用水電。進入工地的道路和廠房地面由甲方負責平整好供乙方運輸車輛進入。
3、甲方任命駐工地代表爲乙方任命駐工地代表爲任命的駐工地代表分別代表各方簽發有關工程聯繫單、簽證單、結算單等及辦理工程相關事宜。
第十條、驗收:
1、驗收依據:以簽訂合同時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施工變更通知、國家現行規範標準爲依據。
2、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3、甲方應在本項目鋼結構工程完工一星期內組織驗收。
第十一條、保修時間及內容:本廠房鋼結構保修期爲年,自驗收合格後起計。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該廠房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返工修理,如系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等)或人爲破壞不屬於乙方負責而引起的質量問題和損壞相應責任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法律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因違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所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進行施工,保證按時完成任務,保質保量。如因乙方延誤工時出現質量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或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後再另行補充。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20___年__月__日
限高架施工合同 篇3
發包人:
承包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xx市xx級水電站技改工程
工程地點:xx市xx鎮 村
工程內容:水電站廠房技術改造土建工程
二、工程承包範圍
廠房鋼筋混凝土屋面拆除,水輪發電機組拆除,廠房下部混凝土局部拆除,廠房下部結構尾水室、蝸室、水輪機層、發電站層鋼筋混凝土澆築及其相應的臨時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十二月三日
第一臺機組混凝土結構定於20xx年一月三十日澆築結束;第二臺機組混凝土結構定於20xx年二月二十三日動工,20xx年四月二十三日澆築完工。20xx年五月二十日提交第二臺水輪發電機組安裝工程面。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爲159天。
四、質量標準:合格,爭創優良
五、合同價款:貳拾點陸萬元(主體工程預算價)。
六、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通用條款》相關規定。
七、本合同《專用條款》
1、執行水利、水電行業現行的設計、施工及驗收規範、規程標準。
2、執行省、市建築法規的相關規定。
八、發包人工作
1、圖紙發包人在承包人進場前一週內提供蓋章生效施工圖三套。
2、動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管、線接至施工現場50m之內。施工期中不間斷供水、供電。
3、提供砼拌和場地、砂廠料堆放場地、鋼筋、模板加工場地。
4、提供施工人員生活福利住房和臨時庫房、工棚。提供生活水、電供應。
九、承包人工作
1、進場後一週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逐月提供建設計劃報表。
2、負責尾水閘孔的圍堰填築、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發包人承擔費用。
3、負責1#、2#機組之間施工隔牆構築和拆除,運行機組保護棚架的搭設和拆除。發包人承擔費用。
十、材料
所有永久和臨時工程的建築材料均由承包人負責採購、運輸、保管、使用。材料用量根據實際完成工程最按建築定額計算耗用量結算。材料價格按經發包人同意的實際發生的市場價格、運雜費、採購保管費結算。
十一、質量和驗收
1、中間驗收尾水室、蝸室基坑開挖結束後,必須作隱蔽工程驗收,廠房舊屋頂拆除結束後,作中間驗收。凡中間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項目必須合格簽證後方能進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十二、安全施工
承包人按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施工規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所發生的費用。
十三、合同價款及支付
1、按設計預算單價作爲合同單價結算基數。
2、人工費補貼:按實際計量的人工工日數,發包人每工日補貼10元。
3、材料費價差:按實際計量計算材料用量,計算實際發生價扣除預算價,等於材料價差,計算材料價差金額及其稅金,由發包人支付承包人。機械用油差也參照此規定執行。
十四、工程預付款
合同簽訂後,發包人支付伍萬元工程預付款給承我人,用作進場人員調進、臨時工程材料準備、部份工程材料準備和施工機械配備等項工作費用。此預付款在第一臺機組完工結算時扣回。
十五、進度工程款支付
每月25日進度工程計量。承包人憑發包人月計量簽證報送月工程量結算申報表,發包人在次月5日前支付90%進度款給承包人。
十六、完工結算
完工驗收合格後,發包人頒發工程移交證書給承包人,承包人報送工程完工結算申請書,發包在一月內審批支付到完工結算造價97%的尚金額給承包人。
十七、質量保脩金
完工結算總價的3%扣作工程質量保脩金,保修期壹年。保修期滿後半月內結算保脩金。
十八、違約、索賠、爭議
按《建築工程合同》的《通用條款》相關規定執行。
十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工程質量保脩金結算後失效。
二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
發包人:承包人:
住所:
代表:
電話: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