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施工協議(精選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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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1

發包人: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精選22篇)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爲____天。

四、質量標準:合格,爭創優良。

五、合同價款:_____萬元(主體工程預算價)。

六、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條款》相關規定。

七、發包人工作

1、圖紙發包人在承包人進場前一週內提供蓋章生效施工圖三套。

2、動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管、線接至施工現場50m之內。施工期中不間斷供水、供電。

3、提供砼拌和場地、砂廠料堆放場地、鋼筋、模板加工場地。

4、提供施工人員生活福利住房和臨時庫房、工棚。提供生活水、電供應。

八、承包人工作

1、進場後一週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逐月提供建設計劃報表。

2、負責尾水閘孔的圍堰填築、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發包人承擔費用。

3、負責1#、2#機組之間施工隔牆構築和拆除,運行機組保護棚架的搭設和拆除。發包人承擔費用。

九、材料

所有永久和臨時工程的建築材料均由承包人負責採購、運輸、保管、使用。材料用量根據實際完成工程最按建築定額計算耗用量結算。材料價格按經發包人同意的實際發生的市場價格、運雜費、採購保管費結算。

十、質量和驗收

中間驗收尾水室、蝸室基坑開挖結束後,必須作隱蔽工程驗收,廠房舊屋頂拆除結束後,作中間驗收。凡中間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項目必須合格簽證後方能進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十一、安全施工

承包人按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施工規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所發生的費用。

十二、合同價款及支付

1、按設計預算單價作爲合同單價結算基數。

2、人工費補貼:按實際計量的人工工日數,發包人每工日補貼10元。

3、材料費價差:按實際計量計算材料用量,計算實際發生價扣除預算價,等於材料價差,計算材料價差金額及其稅金,由發包人支付承包人。機械用油差也參照此規定執行。

十三、工程預付款

合同簽訂後,發包人支付伍萬元工程預付款給承我人,用作進場人員調進、臨時工程材料準備、部份工程材料準備和施工機械配備等項工作費用。此預付款在第一臺機組完工結算時扣回。

十四、進度工程款支付

每月25日進度工程計量。承包人憑發包人月計量簽證報送月工程量結算申報表,發包人在次月5日前支付90%進度款給承包人。

十五、完工結算

完工驗收合格後,發包人頒發工程移交證書給承包人,承包人報送工程完工結算申請書,發包在一月內審批支付到完工結算造價97%的尚金額給承包人。

十六、質量保脩金

完工結算總價的3%扣作工程質量保脩金,保修期___年。保修期滿後半月內結算保脩金。

十七、違約、索賠、爭議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按民法典規定標準進行賠償。

2、若甲方在整體工程驗收合格後,未將款項付清給乙方,乙方有權停止供水。

3、雙方如發生糾紛,通過協商未達成協議的,由____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十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工程質量保脩金結算後失效。

十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二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發包人:

住所:

代表:

電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

住所:

代表:

電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現將二期土建工程內的主體砌體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爲了加強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及時安全文明地完成施工任務,明確雙方職責,維護雙方權益,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

1、工程承包範圍:悠山郡二期土建工程內的主體砌體主工程。

2、工程承包方式:清工

3、工程承包內容:樓施工圖內所有牆體砌築工程(包括所有二次結構的混凝土澆築保養、牆體砌築、樓層清理)。

4、工程承包價格:按建築面積元/平方米,完工後按施工圖標註面積計算,其他項目承包施工作業必須由甲方項目部指定安排,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5、付款方式:開工後,乙方每天需將工人出勤工時公示在考勤表上,乙方負責下屬考勤工作,項目部管理人員監督,未及時考勤每天罰款100元,甲方在次月10天內按實發清,工人工資必須憑人員名冊本人身份證及有效證件按50元/天支付,在不超支的前提下按己完成的70%,經項目部審覈批准後允許借支。完工後付10%,竣工驗收後依壹個月付清餘款。工程量以甲方審覈簽證爲準,審覈意見最終確定權歸甲方。

6、工程質量要求:優質工程、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程及標準,並按創標和省級文明標化工地要求施工。

7、工期: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工期,服從甲方統一指揮,特別需夜間加班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乙方承包人或委託代理人須每月不少與25個工作日。由於施工力量不足未能按時組織技術人員進場,甲方在二次書面通知後乙方仍無措施的情況下,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或調派其他工班進場同時參加施工,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要求退場,雙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結帳了結,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必須有固定在施工現場工人20人(其中技工12人,普工8人),遇工期緊張時需增加臨時工人,人員數量必須及時上報項目部,臨時工人工資按60元/天支付,算在月進度款內。

9、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施工後,乙方工人必須和甲方簽定個人勞務合同,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規,嚴格遵守項目部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協助甲方做好員工三級安全教育,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凡違章造成的安全質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負。對職工加強宣傳教育,推行文明施工、標化管理、提高意識,對職工中存在的傳統習慣性、隨心所欲、自行其事、不受約束性及怕麻煩的思想,應針對性的進行文明施工,場容管理的規定教育、提高職工的意識,能夠使職工自覺遵守以下事項:

10、其他:

(1)乙方必須負責配合項目部定位測量放線工作,所內外駁運,但工資由乙方自負,甲方不作任何調整。

(2)因乙方施工引起的返工和材料浪費及不符合施工圖及規範要求等現象,如甲方、總包、監理單位一經發現進行處罰,由乙方及時返工處理。同時乙方承擔其一切損失和罰款金額。負責材料裝卸、堆放、清理、所內外駁運,做到工完場清,及時做好廢料利用和回收工作,甲方不負責任何點工工資及其他費用。

(3)混凝土澆築前模內必須清理乾淨,且負責淋水溼潤模板直至滿足爲止。

(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否則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作出處罰。

11、本合同壹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公司備案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以上條款雙方共同信守。

發包人:承包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準備在_____________新建_____間_____層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築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_______________開始動工,至_______________竣工;房屋建設採用費用包乾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

2、採取費用包乾的方式。乙方負責房屋建築時所需的設施(比如:_________________腳手架、跳板等),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議簽定之日開始,歷時天內完成;房屋建築總面積平方米,按每平方元計算,費用金額共計元整。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餘下款項。

(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牆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牆體成一條線;粉刷時牆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牆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牆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所有刷白顏色均勻,大門牆體及衛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牆體成一條線,與牆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後,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三)、安全問題: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需要說明: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雙方證明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4

甲 方: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增項部分承包給乙方,具體內容如下:

一、責任和義務:甲方除新建鍋爐房及設備基礎以外,新增土建項目繼續承包給乙方,甲方提供水、電等保證施工期間需求,負責指導新增項目交底,進行施工前交底。

乙方責任:按甲方指定項目內容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做好周圍建築防護,遵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施工,遵守安全規定,遵守甲方一切規定製度。

二、增項土建工程內容:

1、拆除舊鍋爐房及設備基礎、烘乾塔設備基礎及廢渣餘土外運。

2、建設完鍋爐房,烘乾設備機座四周地面混凝土。

三、工程質量:檢驗標準以企業質量評定的標準爲依據爲合格工程。

四、工程時間:施工時間從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5月30日。

五、合同價款:拆除鍋爐房設備基礎,烘乾塔設備基礎廢渣及土外運,根據甲乙雙方負責人現場測量爲依據,並按照國家預算定價爲人民幣92163.22元。(祥見明細)。

六、工程竣工及結算:工程結束後,甲方找相關人員驗收後,一次性結算付清工程款。

七、爭議及解決:出現爭議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此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5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慶市水利局制定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使 用 說 明

1.《重慶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與水利部、國家電力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技術條款》(GF-20__-0208),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發,並經水利部辦公廳以辦建管〔20__〕122號轉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示範文本)》(GF-20__-0213)、《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示範文本)》(GF-20__-0214)配套使用。即將水利部範本(GF-20__-0208)中的 “本合同《通用合同條款》第_______款”、“本合同《通用合同條款》第_____條”、“《通用合同條款》”等改爲“《重慶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

2.水利水電土建工程在編制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時,應全文引用《重慶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不得刪改;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對其進行補充,但不得違反公正、公平原則。

3.招投標結束後按《重慶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簽訂施工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重慶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派現場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總工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監理工程師: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工程師: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擬修建_________________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可研文件名稱、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4初設文件名稱、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設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6工程概算審批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合同工程量

2.1工程承包範圍:(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名稱;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須標註起止里程樁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2主要合同工程量:(以招投標文件爲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合同價款

3.1合同價款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合同附件3)。

3.2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萬元)。其中:永久工程_______ 萬元;臨時工程_______萬元;安全措施費________萬元;技術措施費_________萬元(詳見合同附件2)。

四、合同工期及進度

4.1開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

4.2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天。

4.3爲滿足本工程總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諾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同以下關鍵項目進度滿足控制性工期要求。

關鍵項目控制性工期表

序號

關鍵項目名稱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爲進一步明確雙方在本工程施工事項中的權利和義務,順利完成本工程項目,雙方簽訂了本工程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

______平米包乾(包工不包料)。

1、甲方負責交納稅金及各項管理費用,並提供鋼筋、混凝土、紅磚、砂石料、屋面瓦、防水材料、安裝材料、腳手架、架材架木、模板等零星消耗材料,包括現場內安全用電、臨時用水等。

2、乙方提供人工及技術,幷包括施工工具、機械設備等輔助用具。

三、工程內容

圖紙範圍內的土建、室內外簡裝修、安裝項目及室外圍牆等,爲該工程施工及施工現場內發生的一切用工(包括防水工程、屋面、門窗、內外牆面抹灰塗料、機械土方開挖回填、牆柱鋼筋電渣壓力焊、套絲等項目)。以上分包工程、乙方不計取任何費用。

四、承包費

按圖紙建築面積計算,單價______元/㎡,工程竣工結算以實際施工建築面積計算承包費。

五、工期

工期爲______天,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指定工期爲準,嚴格服從甲方指揮,按照甲方指定的工期任務按時完成。

六、雙方約定應做的工作

1、乙方在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前提下,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協調、統一指令、統一管理、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信任,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一切從大局出發,保證甲方工程的正常實施。

2、在現場澆注砼施工時,技術人員必須堅守現場,發現缺一次,罰款____元(如須解手、吃飯等,應與旁站監理協商,兩人可輪換,但必須保持一人在場)。

3、乙方必須按時參加甲方和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的有關工程會議。按照施工圖紙、設計總說明、圖紙交底、圖紙會審紀要、設計修改或變更,通知和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做好自檢、互檢、交接檢查工作,並按監理規範程序規定報驗審籤。

4、做好施工管理、維護現場整潔、道路暢通,做到活完場清,按照《______省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的要求管理現場,對施工現場物料堆放混亂、道路不通、無組織排水、現場清理不及時者,提出警告並賠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次。

5、乙方應按_______有關文明施工規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6、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施工隊某一班組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範要求或工程進度緩慢,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更換施工班組。乙方接到通知後必須在三天內更換。

7、甲方應做的工作:

(1)技術交底,各種原材料的檢驗,資料整理,每層樓主體控制線的放樣。

(2)解決周邊臨界關係,負責與各職能部門協調事宜。

(3)甲方所進材料的管理。

七、工程質量:合格工程

1、工程質量的評定以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以內蒙古自治區標準規範爲準。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乙方應無條件返修至合格,並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付款辦法

每次工程款支付均必須經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經理簽證報總經理認可後支付(工程質量、工期必須滿足合同約定的標準),如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或工期不符合合同約定,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本合同約定追究乙方有關責任。自簽字之日起支付乙方工程款最長不超過10天(公休日除外)。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應按市《建築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建築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有關規定,必須達到安全文明施工標準、乙方應採取嚴格、科學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者安全和第三者安全,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全部損失。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任。

2、乙方施工中腳手架及護欄要按國家規範要求搭設,施工應符合國家安全規範要求。如乙方違反安全施工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並視違規情節嚴重程度賠償甲_____──_______元違約金。

十、合同解除

除國家有關的規定外增加以下條款。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2、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從甲方催告之日起五天內仍未完工的;

3、已經完成的工程質量不合格,並拒絕修復的;

4、未經甲方同意將工程轉包或分包的。

十一、合同效力順序

1、如施工文件有不清楚或自相矛盾之處,以簽署日期在後的有關文件、協議、電子郵件等書面文字爲準。

2、該合同未盡處,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工傷保險

甲方負責爲員工辦理工傷保險。一切傷亡事故均有保險公司負責處理,超出保險規定不予報銷部分,有乙方負責。

十三、保修

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和工程資料全部移交之日起開始計算保修期,保修期爲_____年。保修期內由乙方保修並承擔一切費用,非人爲和機械及外界因素除外。

十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獎懲辦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協商達不到一致,申請勞動部門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7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公平和誠實使用原則,就雙方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一) 名稱:室內地面

1、工程地點:亞都名苑三期 16#、 23# 樓

2、工程面積:按實際覈算面積爲準(單位:m2)

3、工程內容:室內地面的清理、製作及維修

(二) 施工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 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

三、 工程施工要求:按甲方規定的施工要求進行施工

四、 合同價款:按地面實際覈算的面積結算(單價:11元/m2)

五、 付款方式:以完成五層爲標準結算,付工程款的75%。完工驗收合格之日全部付清其餘工程款。

六、 突發情況:

(一)、誤工情況:

1、因甲方造成乙方工人的施工不能順利進行,誤工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協調解決。

2、因乙方造成不能順利施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工期情況:

1、因人爲不可抗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按時完工,工期正常往

2、因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按時完工,雙方協調解決。

七、 雙方責任:

(一)、甲方:

1、負責協調乙方與現場監理之間的關係。

2、按時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二)、乙方:

1、負責管理乙方工人。

2、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

3、對質量、文明施工負責。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1份。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章(手印): 章(手印):

年月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8

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

定義及解釋

1 定義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併爲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爲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僱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爲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僱於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佈並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 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爲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複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爲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 服務範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範圍在附件A中規定。

4 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 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爲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爲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准(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儘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 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於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爲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 資料

爲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並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 決定爲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 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業主應盡一切力量對監理工程師和他的職員以及他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繫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0 設備和設施

業主應爲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 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後,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爲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 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爲負責。

職員

13 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並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爲此類提供對於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爲附加的服務。

14 代表

爲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爲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係。

15 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並且

(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爲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

16 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 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9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1.《重慶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與水利部、國家電力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技術條款》(GF-20__-0208),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發,並經水利部辦公廳以辦建管〔20__〕122號轉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示範文本)》(GF-20__-0213)、《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示範文本)》(GF- 20__-0214)配套使用。即將水利部範本(GF-20__-0208)中的 “本合同《通用合同條款》第款”、“本合同《通用合同條款》第xx條、”“《通用合同條款》”等改爲“《重慶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

2.水利水電土建工程在編制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時,應全文引用《重慶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不得刪改;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對其進行補充,但不得違反公正、公平原則。

3.招投標結束後按《重慶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簽訂施工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重慶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派現場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工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監理工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工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擬修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可研文件名稱、文號:_________________

1.4  初設文件名稱、文號: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工程概算審批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合同工程量

2.1  工程承包範圍:(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名稱;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須標註起止里程樁號)_________

2.2  主要合同工程量:(以招投標文件爲準)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價款

3.1  合同價款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合同附件3)

3.2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10

發包人:法定代表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准或備案,包括但不限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佔用土地等許可和批准。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准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關於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爲實際竣工日期,並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工程之日爲實際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爲____天。

四、質量標準:合格,爭創優良。

五、合同價款:_____萬元(主體工程預算價)。

六、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條款》相關規定。

七、發包人工作

1、圖紙發包人在承包人進場前一週內提供蓋章生效施工圖三套。

2、動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管、線接至施工現場50之內。施工期中不間斷供水、供電。

3、提供砼拌和場地、砂廠料堆放場地、鋼筋、模板加工場地。

4、提供施工人員生活福利住房和臨時庫房、工棚。提供生活水、電供應。

八、承包人工作

1、進場後一週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逐月提供建設計劃報表。

2、負責尾水閘孔的圍堰填築、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發包人承擔費用。

3、負責

1、2機組之間施工隔牆構築和拆除,運行機組保護棚架的搭設和拆除。發包人承擔費用。

九、材料風險提示:對於採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所有永久和臨時工程的建築材料均由承包人負責採購、運輸、保管、使用。材料用量根據實際完成工程最按建築定額計算耗用量結算。材料價格按經發包人同意的實際發生的市場價格、運雜費、採購保管費結算。

十、質量和驗收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爲止,並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中間驗收尾水室、蝸室基坑開挖結束後,必須作隱蔽工程驗收,廠房舊屋頂拆除結束後,作中間驗收。凡中間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項目必須合格簽證後方能進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十

一、安全施工承包人按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施工規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所發生的費用。十

二、合同價款及支付

1、按設計預算單價作爲合同單價結算基數。

2、人工費補貼:按實際計量的人工工日數,發包人每工日補貼10元。

3、材料費價差:按實際計量計算材料用量,計算實際發生價扣除預算價,等於材料價差,計算材料價差金額及其稅金,由發包人支付承包人。機械用油差也參照此規定執行。十

三、工程預付款合同簽訂後,發包人支付伍萬元工程預付款給承我人,用作進場人員調進、臨時工程材料準備、部份工程材料準備和施工機械配備等項工作費用。此預付款在第一臺機組完工結算時扣回。十

四、進度工程款支付每月____日進度工程計量。承包人憑發包人月計量簽證報送月工程量結算申報表,發包人在次月____日前支付90%進度款給承包人。十

五、完工結算完工驗收合格後,發包人頒發工程移交證書給承包人,承包人報送工程完工結算申請書,發包在____月內審批支付到完工結算造價97%的尚金額給承包人。十

六、質量保脩金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佔有之日起算。完工結算總價的3%扣作工程質量保脩金,保修期________年。保修期滿後半月內結算保脩金。十

七、違約、索賠、爭議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爲,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按民法典規定標準進行賠償。

2、若甲方在整體工程驗收合格後,未將款項付清給乙方,乙方有權停止供水。

3、雙方如發生糾紛,通過協商未達成協議的,由_____人民法院進行裁決。十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工程質量保脩金結算後失效。十

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二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發包人:住所:代表: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人:住所:代表: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11

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

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

定義及解釋

1.定義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併爲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爲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僱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爲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僱於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佈並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爲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複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爲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範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範圍在附件a中規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 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爲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爲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准(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儘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於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爲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爲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並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決定

爲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業主應盡一切力量對監理工程師和他的職員以及他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

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繫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o.設備和設施

業主應爲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 理工程師協商後,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爲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爲負責。

職員

13.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並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爲此類提供對於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爲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爲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爲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係。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並且

(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爲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

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 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 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爲滿足甲方承包高速公路TJ12段路基土建工程施工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作內容:

4、承包方式:單價承包。

二、合同清單及價款

1、單價及清單見附表

2、附表上的上工程量作爲參考量,計量時以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爲準。

3、附表上單價爲乙方施工單價,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項目部扣除甲方的管理費和其它費用均與乙方無關,支付時甲方按監理工程師認可方量和以上單價之積支付與乙方。

4、由於乙方原因中途退場,上月餘留金不再退換。

乙方施工進度必須跟上甲方進度。

否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三、工程質量管理:

乙方必須按圖紙及國家工程質量管理規範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四、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原則:本工程合同爲單價合同,結算數量依據業主確認乙方完成工程量。

確認原則:按圖紙計量,有變更的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2、每月25日報計量。

3、每月根據監理工程師確認工程量進行計量,合同中的單價爲乙方直接施工單價,乙方不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在業主工程款到位後,三天內按乙方工程量附表單價的90﹪支付給乙方。

餘款10﹪在竣工決算後支付5﹪給乙方,餘5﹪作爲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工程保修期爲一年。

4、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五、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竣工決算並付清工程款後失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4、本工程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三日內必須進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13

甲方(總包方):

乙方(分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將 大方里景觀牆人工、機械及措施 工程發包給乙方,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本着自願、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大方里景觀牆工程

工程地點: 哈爾濱市道外區

建設規模: 約631M

二、承包方式:

綜合單價包工不包料;

三、承包範圍:

①完成景觀牆所需全部木工、瓦工、力工、鋼筋工、架子工、油漆工。(包含腳手架子、搭設及拆除、混凝土模板製作拆除)工作。

②本工程所用設備、機械、工具、材料進場卸車,場內材料二次倒運。(包含發電機、攪拌機、等)

③本工程所用水電費用。

綜合單價還應包括以下工作內容或費用:

1、首層地面,鋼筋砼的施工;外牆雨篷拆除、室外散水坡臺階踏步、女兒牆苯板,女兒牆鋼筋製作綁紮、模板安裝拆除及沿線的安裝、屋面找平層抹灰,保溫苯板的鋪設、人工配合回填土、土方夯實、裝修架子搭設、外架子拆除、落水管安裝;女兒牆砌築、外牆瓷磚粘貼、抹灰、內外掛網、室內地面、澆築砼、找平。

2、工程所用設備、機械、工器、進場卸車,場內材料二次倒運。

3、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圍擋牆、臨建設施、所需人工費用支出;

4、主體裝修、各工種、廚師及所需機械操作人員(塔吊司機除外)等人人工所需費用支出。

四、承包價格:

本工程採用每延長米綜合單價形式承包,所報單價一次包死

1、綜合總價: 650元/M 。

2、乙方材料損耗,在規定範圍內;故意損耗材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付款方式:

1、本工程完成總進度50%,且完成本合同總價50%工程量後,甲方按完成形象的產值的80%付款。

2、本工程乙方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完成後,甲方按完成總產值的95%付款,剩餘3%留作保脩金,待裝飾工程兩年保修期滿後一次付清。

4、本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如實際甲方有不需要乙方進行施工的項目,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工程結算時扣除該項目費用。

5、工程款支付,以現金或支票形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由乙方提供工人工資表及提供勞務分包人工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六、合同工期:

本工程自20xx年 9 月 13 日開工,20xx年 月 日結束。

七、質量要求:

1、質量標準:竣工驗收合格。

2、工程質量:按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等級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如因施工質量原因由質監部門或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下達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3、施工中如發生質量缺陷乙方應及時消除,所發生的工期與材料損失由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未能及時消除,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第三方消除工程缺陷,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八、甲方責任和權利

1、委派 同志爲該工程現場施工管理人,統一協調指導施工。

2、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月施工計劃、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乙方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燃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塔吊司機應早4點晚6點工作。

7、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九、乙方責任和權利

1、委派 同志爲現場施工負責人,參加工程生產協調會,具體負責本項目工程的施工管理。

2、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不得錄用有精神疾病、傳染病人員或年齡大於50週歲的人員及童工等不適於本工作相符合人羣工作;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財產損失、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轉發的建設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

7、乙方嚴禁將工程再轉包。如乙方將工程進行轉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並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

8、乙方承擔政府部門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相關費用,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資質、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原件備查)。

9、甲方向乙方付款時,乙方要向甲方上報工人工資表。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承擔並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1、在乙方施工工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乙方當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工程項目的資質條件,若乙方不具備相應資質與條件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價款30%的違約金,並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十、工程材料、週轉材料、工器具、機械設備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全部由甲方供應到現場,乙方應協助甲方管理保管好現場的各種材料,對浪費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安排專人負責從甲方領取工器具、週轉材料,領用後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用完後要原數原樣及時返還,如有丟失損壞按甲方購買價格進行賠償,正常損耗除外。

3、根據工程需要甲方負責提供大、中、小型機械設備,並保證機械設備及零部件和燃油、液壓油、黃油等。並保證機械設備質量,保證完好率100%,乙方負責使用與維修,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機械設備損壞,維修及購買配件所發生的款項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工程竣工時,甲方驗收機械設備完好率100%,機械若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按造成的損失程度從給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若因乙方保管、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除應予賠償外,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完全的法律責任,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有權對施工現場作業條件、施工程序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批評建議,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一旦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的處理措施,發生的費用及責任由責任方自行承擔;無法澄清事故責任的,應按相關規定處理。可委託該項目的政府監管部門或監察部門調查事故責任,得出最終結論雙方均予以認可。

4、甲方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文明施工:乙方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設專人管理生活區、工作區的衛生,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乙方必須服從管理,保持現場清潔衛生,原材料堆放整齊。所用機械及時清理保養,對每次檢查未符合要求的,乙方將給予甲方每次50-5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在工程完工時,負責將建築場地因施工造成的各種障礙物清除,做到工完場清。

7、未經許可工地嚴禁住有女工和職工家屬,違反此約定乙方應支付500/次元違約金。

8、任何人不得在工地聚衆鬧事、打架鬥毆,違反者一律清退,造成後果重大影響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勞務承包合同的履行。

9、乙方現場要求統一着裝(工作服),配戴統一安全帽(由甲方統一指導採購,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結束後不退回)。

十二、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可順延,甲方應支付乙方延長工時的損失費用。若乙方原因導致不能按規定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違約金爲20xx元。

2、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未及時消除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爲合同額的 1 %,並於甲方指定期限內達到合同約定工程質量要求或相關標準。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外(此損失乙方應予先行賠付),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爲合同額的 1 %。乙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聽從現場指揮,工期、質量缺陷經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甲方可責令乙方退出施工現場更換施工隊伍。乙方須無條件撤出現場,對已完工程甲方將按完成量的90%給予結算.

5、甲方如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材料浪費現象,將按所浪費材料金額的雙倍給予賠償,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500元/人次。

6、 乙方違約後,另乙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三、特殊約定

1、因乙方拖欠工程人工費引起的債務糾紛,並致使甲方已經或者可能向第三方支付上列款項時,甲方有權用建設單位給付的工程款或頂替工程款的實物或乙方提供的擔保物來支付上列款項。如出現上述不足以支付的情形,由乙方承擔損失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2、本工程的各類現場承認只代表實際事實的發生均不再單獨進行結算,綜合單價均已包括其工作內容。

十四、爭議解決

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合同簽訂地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五、合同解除

1、如果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到甲方向乙方發放勞務報酬之日期間所造成的誤工補工由甲方支付,一週內甲方仍不支付勞務報酬,乙方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如在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甲方應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撤離現場,甲方應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六、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資,如果拖欠後果自負。

十七、其他約定

由乙方提供有效的勞務公司資質相關證件及勞務人工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單位地址:電 話:傳 真:郵政編碼:

乙方: (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單位地址: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14

案號(20__)浦民二(商)初字第660號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作爲本案被告特別授權委託代理人,經認真研究本案相關事實,證據及有關法規,我們認爲本案爭議焦點有三:1保險合同是否有效2貨損原因3是否屬保險責任範圍原告在保險合同中並無可保利益,因此保險合同無效。此外,貨損一不屬自然災害,二非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意外事故所致,充分的證據表明系因承運人的過失或託運人過錯導致。亦即:因綁紮不當及包裝不當所致。依相關保單,保險條款及法規,不屬保險責任範圍,屬於保險除外責任。依法保險人不負保險賠償責任。茲提出如下代理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爲便於合議庭客觀公正審理案件,茲歸納本案基本事實如下:

20__年10月30日原告與中國*一冶金建設公司訂立“汽車運輸協議”約定:在運輸途中設備如有損壞,由承運人全權負責;接受貨方委託,代辦貨物保險(原告證據2);

20__年11月1日原告向被告投保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綜合險,保險標的爲:“吊車200噸”。被保險人爲原告(原告證據1)。11月2日原告將中國*一冶金建設公司的7200型履帶吊車運送至濟*鋼廠。

11月3日貨運抵目的地後,經貨,運雙方派員查看,發現吊車臂杆磨損,並簽發一份“貨物運輸簽收單”。(原告舉證附件三會籤紀錄第6行提及此簽收單)確認因運輸綁紮等原因貨物有以下部件磨損(被告證據1)。

11月7日,貨主,承運人,日本供方及進口商四方經現場勘驗,確認有21處磨損。其中副臂頭杆和臂杆主弦管嚴重磨損報廢。另七根腹杆嚴重磨損需修復。其餘部分需油柒修補。同時確認:在運輸中出現磨損(原告證據3)。

20__年6月託運人收到原告賠償款人民幣130,722元(原告證據8)。

一本案保險合同因原告對保險標的無保險利益而無效。

本案投保人是承運人,承運人對運輸中的貨物並不具有法律上承認的保險利益,不能投保貨運險;貨運險性質上屬財產保險,其保險標的爲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或滅失引起的財產及其相關利益。承運人對該運輸中的財產及其相關利益,並無法律上承認的利益。但承運人對其承運的貨物負有保管,照料之責,對由於貨損造成的損失對貨方負有賠償之責,而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爲保險標的的保險(保險法第50條)。因而可以投保貨運責任險。

原告作爲承運人本應投保貨運責任險,卻向保險人投保一般貨運險,並以自已作爲被保險人。其事先明知只能代貨主投保。在其與貨主訂立的汽車運輸協議第8條約定接受貨方委託,代辦貨物保險。且事先已向貨主收取了保險費24000元。由於承運人對運輸中的貨物的財產及其相關利益不具有保險利益,因此原告對本案保險標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依保險法第12條相關規定,本案保險合同無效。

<保險法>第12條規定: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就貨運險而言,貨主(買賣雙方)作爲貨物所有權人,當然對貨物的財產及與財產權有關的其他權益具有保險利益。而承運人僅對貨運中對第三者的責任具有保險利益,對貨物本身的財產權並不具有保險利益。因此承運人對貨運險不具有保險利益而本案保險合同屬貨運險而非貨運責任險。因此。保險合同依法無效。

假設承運人是爲貨主代辦保險,那麼被保險人是貨主而非承運人,承運人仍無權依據保險合同向保險人主張賠償。只能由貨主自已依保險合同向保險人主張保險理賠。由於貨損原因是承運人的過失所致,而運輸合同約定:在運輸途中,設備如有損壞,由承運人全權負責(原告證據2)。此外,相關的法規亦明確規定,雖然貨主可依保險合同向保險人主張賠償,但保險人理賠後可依法向承運人行使代位追償權。承運人最終仍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而若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經取得的賠償金額(<保險法>第45條)。因此,無論原告是否爲貨主代辦保險,也無論保險合同是否有效,承運人均不能通過貨運險保障自已的風險責任。承運人應當代辦保險,同時自已應向保險人投保貨運責任險,才能爲自已依法依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提供相應的保險保障。

二本案貨損原因是因爲承運人綁紮不當及因爲包裝不當。

綁紮不當及包裝不當兩者均系保險除外責任,保險人依法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此節事實有下述相關證據證實。(1)20__年11月3日承運人與貨主簽定的:貨物運輸簽收單確認:因綁紮等原因(被告證據1);(2)11月7日之會籤紀錄承認會簽了:貨物運輸簽收單。確認:發現7200吊車臂杆在運輸中出現磨損;發現7200吊車全車臂杆中有13節臂杆共存在21處運輸過程中造成的磨損(原告證據3);(3)12月30日貨主致函原告稱:因你公司之故,造成運輸貨物破損。(原告證據5);(4)20__年11月12日原告致函被告承認:在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損壞。(原告證據6);(5)20__年2月4日原告致進口商函承認:發現7200履帶式起重機臂杆在運輸過程中出現了多處磨損。(原告證據8);上述五方面的證據相互印證證實,運輸過程中發生了貨損,貨損發生於運輸期間;貨損的原因是因爲綁紮不當及包裝不當。該貨損原因不是保單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而是屬於保險除外責任。

綁紮不當顯然屬承運人責任。查<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第11條:承運人責任:貨物要捆紮牢固,苫蓋嚴密。<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第五十九條搬運裝卸作業完成後,貨物需綁紮苫蓋篷-布的,搬運裝卸人員必須將篷-布苫蓋嚴密並綁紮牢固;而保單約定的保險條款第四條規定:被保險人的過失所致貨損屬保險除外責任。本案原告既是承運人又是被保險人。

包裝不當則屬於託運人責任。<合同法>第156條和第306條明確規定:託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式包裝貨物。應當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應當採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對此<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第11條及<汽車運輸規則>第35條亦有相似規定。而包裝不當屬於保險條款第4條3款明確列明的保險除外責任。

三本案貨損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

保單約定的保險條款爲:1994年<國內水路,陸(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規定:承保因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質言之,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前提條件有二:一是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二是因該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並非任何損失均屬保險責任範圍。

本案保險條款之綜合險與國際貨運險中的一切險不同,後者被保險人僅需證明貨物因外來原因導致損壞即可,前者舉證責任屬索賠方,亦即,原告首先負有證明貨損原因是因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致之舉證責任。僅證明貨物受損並不足夠。迄今原告並未舉出任何證據證明貨損系由於列明風險所致。反之,有充分的證據證實貨損系由於承運人的原因,亦即因綁紮不當所致。

該保險之基本險中包括列明的五種情形,並不包括本案之在運輸過程中受損的情況。只有當貨損是由於此種列明風險之一所致時,保險人才應依約承擔保險責任;而綜合險列明的四種情形亦不在其列。同理只有在貨損是由於此種列明的四種情況之一者,保險人才應承擔保險責任。反之,除外條款明確規定:由於包裝不善,由於被保險人的過失所致的貨損,屬保險除外責任。

本案貨損不是因自然災害所致,此點屬不爭之論。貨損也非屬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意外事故所致,。反之,充分的證據證實貨損的原因是由於承運人綁紮不當及包裝不當。而包裝不當及綁紮不當無論是託運人過錯還是承運人過失均是保單條款明確約定的保險除外責任。而除外責任除非另有相反約定,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

綜上所述:原被告之間簽訂的保險合同因原告對保險標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認的保險利益而無效。即便原告是代託運人辦理保險,因貨損原因是由於承運人的過失及包裝不當所致,既不是基本險也非綜合險承保範圍,且屬保險除外責任,當然不屬保險責任範圍。託運人已經從貨損責任人處取得賠償,依法保險人不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基於上述事實和理由,敬請合議庭依法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公司

特別授權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位於__的住宅樓基礎及土建工程,佔地面積__平方米,建築面積約計__平方米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一、建築結構: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

二、承包方式:甲方將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建築。乙方食住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可爲乙方提供方便

三、施工工期:自基礎墊層鋪好後,3個月內完成主體工程

四、建設費用及單位

1.基礎澆搗每立方米__元。另,每個基礎做鋼筋__元,基礎木工工資每平方米__元由甲方負責。

2.澆搗圈樑每米__元。主體樓板每層按樓板滴水面積每平方米__元。

3.放樣工資__元/天。柱筋碰焊工資由甲方負責。

4.如甲方需要乙方做屋面斜板,屋面斜板面積雙倍計算。

五、付款方式

1.基礎及圈樑部分:澆搗結束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2.主體部分:每完成一層(含樓板、牆體完成等)經甲方驗收合格支付其工程款的70%,每層餘款在全部工程結束後一個月內付清。

六、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鋼筋、水泥、紅磚、沙石等材料並運到工地。

2.甲方解決施工用水、用電。

3.按合同付款。

七、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按安全生產規範施工,確保施工安全;乙方要特別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在施工中出現的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嚴格按建築施工規範建設,確保工程質量。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返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該承擔的。

3.乙方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建築材料。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水電預留工作。

4.乙方須自始自終完成所有約定工程,不得半途停止或中止。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16

甲方業主: 身份證號碼:

乙方施工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現將在通羊鎮黃金咀村陳家灣的一幢四層私人住宅樓承包給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施工,乙方包工項目:泥工、模板工、鋼筋工、要包以下材料:即模板、頂木、方條、升機架和一切施工機械等。經雙方友好協商如下:

一、工程質量要求:施工方必須按照嚴格的建築施工規範來施工、工 人不能穿拖鞋上班、垃圾要及時清好、不能故意損壞財物、保質 保量完成工程項目.

二、乙方承包工程如下:乙方需要提供工人住宿、或工棚,施工隊工 人進場後一定服從甲方管理。嚴格按圖紙保質保量施工,甲方如 有更改圖紙,應提早通知乙方,需雙方協議後才進行施工。

三、乙方工價:進場施工、甲方提供水電、乙方按建築實際面積計算、 每平方米按:貳佰伍拾元計算(¥250.00元)。

四、甲方付款方式:乙方建築工程進場後開工,每倒好一層樓面甲方 須付工程款壹萬伍仟元人民幣。

五、裝修工程嚴格按圖紙施工,批好內外牆水泥檔,甲方須付工程款 壹萬伍仟元人民幣。以上工程按85%結算、完工驗收合格後三 個月內一次付清全部工程餘款。

六、竣工時間:每層按15天的工程量計算,從8月15日開始到10月15日封頂,不得延遲。

七、以上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工程 質量問題或其它問題,乙方負責解決。

注:工程施工責任:乙方施工隊應該按正規建築操作程序施工、不得馬虎,如施工隊工人發生工傷或安全事故都由施工方負責,施工 隊、工人自己承擔一切費用與一切後果,一切與甲方無關,施工 隊和工人也自願承諾放棄一切民事與法律追究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17

甲方(總包方):

乙方(分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將大方里景觀牆人工、機械及措施工程發包給乙方,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本着自願、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設規模:約631M

二、承包方式:

綜合單價包工不包料;

三、承包範圍:

①完成景觀牆所需全部木工、瓦工、力工、鋼筋工、架子工、油漆工。(包含腳手架子、搭設及拆除、混凝土模板製作拆除)工作。

②本工程所用設備、機械、工具、材料進場卸車,場內材料二次倒運。(包含發電機、攪拌機、等)

③本工程所用水電費用。

綜合單價還應包括以下工作內容或費用:

1、首層地面,鋼筋砼的施工;外牆雨篷拆除、室外散水坡臺階踏步、女兒牆苯板,女兒牆鋼筋製作綁紮、模板安裝拆除及沿線的安裝、屋面找平層抹灰,保溫苯板的鋪設、人工配合回填土、土方夯實、裝修架子搭設、外架子拆除、落水管安裝;女兒牆砌築、外牆瓷磚粘貼、抹灰、內外的掛網、室內地面、澆築砼、找平。

2、工程所用設備、機械、工器、進場卸車,場內材料二次倒運。

3、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圍擋牆、臨建設施、所需人工費用支出;

4、主體裝修、各工種、廚師及所需機械操作人員(塔吊司機除外)等人人工所需費用支出。

四、承包價格:

本工程採用每延長米綜合單價形式承包,所報單價一次包死

1、綜合總價:650元/M。

2、乙方材料損耗,在規定範圍內;故意損耗材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付款方式:

1、本工程完成總進度50%,且完成本合同總價50%工程量後,甲方按完成形象的產值的80%付款。

2、本工程乙方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完成後,甲方按完成總產值的95%付款,剩餘3%留作保脩金,待裝飾工程兩年保修期滿後一次付清。

4、本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如實際甲方有不需要乙方進行施工的項目,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工程結算時扣除該項目費用。

5、工程款支付,以現金或支票形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由乙方提供工人工資表及提供勞務分包人工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六、合同工期:

本工程自20xx年9月13日開工,20xx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

七、質量要求:

1、質量標準:竣工驗收合格。

2、工程質量:按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等級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如因施工質量原因由質監部門或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下達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3、施工中如發生質量缺陷乙方應及時消除,所發生的工期與材料損失由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未能及時消除,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第三方消除工程缺陷,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八、甲方責任和權利:

1、委派同志爲該工程現場施工管理人,統一協調指導施工。

2、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月施工計劃、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乙方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燃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塔吊司機應早4點晚6點工作。

7、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九、乙方責任和權利:

1、委派同志爲現場施工負責人,參加工程生產協調會,具體負責本項目工程的施工管理。

2、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不得錄用有精神疾病、傳染病人員或年齡大於50週歲的人員及童工等不適於本工作相符合人羣工作;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財產損失、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轉發的建設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

7、乙方嚴禁將工程再轉包。如乙方將工程進行轉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並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

8、乙方承擔政府部門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相關費用,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資質、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原件備查)。

9、甲方向乙方付款時,乙方要向甲方上報工人工資表。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承擔並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1、在乙方施工工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乙方當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工程項目的資質條件,若乙方不具備相應資質與條件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價款30%的違約金,並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十、工程材料、週轉材料、工器具、機械設備: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全部由甲方供應到現場,乙方應協助甲方管理保管好現場的各種材料,對浪費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安排專人負責從甲方領取工器具、週轉材料,領用後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用完後要原數原樣及時返還,如有丟失損壞按甲方購買價格進行賠償,正常損耗除外。

3、根據工程需要甲方負責提供大、中、小型機械設備,並保證機械設備及零部件和燃油、液壓油、黃油等。並保證機械設備質量,保證完好率100%,乙方負責使用與維修,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機械設備損壞,維修及購買配件所發生的款項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工程竣工時,甲方驗收機械設備完好率100%,機械若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按造成的損失程度從給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若因乙方保管、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除應予賠償外,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完全的法律責任,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有權對施工現場作業條件、施工程序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批評建議,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一旦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的處理措施,發生的費用及責任由責任方自行承擔;無法澄清事故責任的,應按相關規定處理。可委託該項目的政府監管部門或監察部門調查事故責任,得出最終結論雙方均予以認可。

4、甲方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文明施工:乙方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設專人管理生活區、工作區的'衛生,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乙方必須服從管理,保持現場清潔衛生,原材料堆放整齊。所用機械及時清理保養,對每次檢查未符合要求的,乙方將給予甲方每次50—5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在工程完工時,負責將建築場地因施工造成的各種障礙物清除,做到工完場清。

7、未經許可工地嚴禁住有女工和職工家屬,違反此約定乙方應支付500/次元違約金。

8、任何人不得在工地聚衆鬧事、打架鬥毆,違反者一律清退,造成後果重大影響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勞務承包合同的履行。

9、乙方現場要求統一着裝(工作服),配戴統一安全帽(由甲方統一指導採購,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結束後不退回)。

十二、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可順延,甲方應支付乙方延長工時的損失費用。若乙方原因導致不能按規定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違約金爲20xx元。

2、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未及時消除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爲合同額的1%,並於甲方指定期限內達到合同約定工程質量要求或相關標準。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外(此損失乙方應予先行賠付),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爲合同額的1%。乙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聽從現場指揮,工期、質量缺陷經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甲方可責令乙方退出施工現場更換施工隊伍。乙方須無條件撤出現場,對已完工程甲方將按完成量的90%給予結算。

5、甲方如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材料浪費現象,將按所浪費材料金額的雙倍給予賠償,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500元/人次。

6、乙方違約後,另乙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三、特殊約定:

1、因乙方拖欠工程人工費引起的債務糾紛,並致使甲方已經或者可能向第三方支付上列款項時,甲方有權用建設單位給付的工程款或頂替工程款的實物或乙方提供的擔保物來支付上列款項。如出現上述不足以支付的情形,由乙方承擔損失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2、本工程的各類現場承認只代表實際事實的發生均不再單獨進行結算,綜合單價均已包括其工作內容。

十四、爭議解決:

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合同簽訂地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五、合同解除:

1、如果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到甲方向乙方發放勞務報酬之日期間所造成的誤工補工由甲方支付,一週內甲方仍不支付勞務報酬,乙方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如在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甲方應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撤離現場,甲方應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六、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資,如果拖欠後果自負。

十七、其他約定:

由乙方提供有效的勞務公司資質相關證件及勞務人工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18

建設單位: (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簡稱乙方)

甲方現有鋼結構廠房工程,委託乙方負責進行施工,爲了明確分工、互相協助、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概況:廠房面積約 。

第四條、工程承包形式及施工依據:

1、承包形式:製作、安裝廠房鋼結構。

2、承包範圍:

鋼構部分:廠房鋼結構部份的製作與安裝。含預埋件、鋼柱、鋼樑、屋牆面檀條和彩鋼瓦等。

3、施工依據:按甲方要求(施工圖紙,工程技術聯繫單,有關規範爲準,材料型號、規格以圖紙和工程預算表)爲準。

第五條、材料必須是國有正規大廠的國標材,並附來材質檢報告。工程質量:按甲方要求滿足圖紙和有關施工規範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第六條、工期:工程工期爲 天。如遇雨天、停電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的情況,或由甲方原因造成延誤的情況,則按實際天數工期順延。

第七條、工程造價:

1、工程造價:

A、鋼構爲屋面驗收元/m2。

B、配套設施根據報價單按實際結算(不含稅)。

2、工程項目若有增加時雙方再確認增加工程造價。

第八條、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按乙方的工程進度進行付款,完工驗收合格後留總工程款5%作爲質保金,在工程驗收後壹個月內付清。

第九條、施工:

1、乙方在施工前應制定安全措施,並承擔施工安全責任。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並現場督導落實,爲現場施工人員購買足夠的人身意外等保

2、甲方無償提供現場安裝施工用水電。進入工地的道路和廠房地面由甲方負責平整好供乙方運輸車輛進入。

3、甲方任命駐工地代表爲乙方任命駐工地代表爲任命的駐工地代表分別代表各方簽發有關工程聯繫單、簽證單、結算單等及辦理工程相關事宜。

第十條、驗收:

1、驗收依據:以簽訂合同時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施工變更通知、國家現行規範標準爲依據。

2、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3、甲方應在本項目鋼結構工程完工一星期內組織驗收。

第十一條、保修時間及內容:本廠房鋼結構保修期爲 年,自驗收合格後起計。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該廠房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返工修理,如系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等)或人爲破壞不屬於乙方負責而引起的質量問題和損壞相應責任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法律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因違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所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進行施工,保證按時完成任務,保質保量。如因乙方延誤工時出現質量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或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後再另行補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19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簡稱發包人)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簡稱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二期項目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86號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廠房及倉庫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施工圖內除合同約定的發包人分包項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裝工程和預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設備、施工機械和服務等全部內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鋼結構由發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計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發包人、監理人下達開工令爲準)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開工令日期加本合同總日曆天數,計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合格(其中主體爲優質結構)

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預算價約計萬元

六、組成合同文件本合同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5.圖紙;

6.確定基準價款和材料供應數量的工程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20

定義及解釋

1.定義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併爲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爲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僱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爲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僱於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佈並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爲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複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爲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範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範圍在附件A中規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爲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爲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准(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儘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於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爲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爲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並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決定

爲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業主應盡一切力量對監理工程師和他的職員以及他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

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繫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O.設備和設施

業主應爲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後,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爲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爲負責。

職員

13.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並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爲此類提供對於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爲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爲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爲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係。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並且

(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爲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

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 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 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16.3 賠償

如果認爲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a)此類賠償應限於由此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的數額,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於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c)如果認爲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於由於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除非協議書附錄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工程師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8.1 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有關責任方面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根據第31條第(a)段規定的或本協議或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完全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18.2 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監理工程師免受一切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此類索賠:

(a)除非此類索賠被包括在根據第19條規定辦理的保險中;

(b)此類索賠在第17條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後提出。

18.3 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適用於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a)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b)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19.對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要來監理工程師:

(a)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b)在業主首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爲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之上,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追加保險額;

(c)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

(d)在業主第一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爲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追加保險額;

(e)進行其它各項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讓承保人辦理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

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費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根據第6條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b)由於使用該財產而引起的責任。

此類保險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協議書生效

從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後簽字之日或當地主管部門批准之日,協議書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爲準。

22.開始和完成

在協議書附錄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協議書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並經雙方書面同意時,可對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書面要求的話,則監理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爲一項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遲,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

(a)監理工程師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b)此增加部分應被視爲附加的服務;

(c)完成服務的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按照本協議監理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個合理期限用於恢復服務。

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於此情況可能必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27.1 業主的通知

(a)業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監理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並將開支減至最小。

(b)如果業主認爲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監理工程師,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業主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覆,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

27.2 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述(a)、(b)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纔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a)當在一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後28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

(b)當根據第26條或第27.1款已暫停服務並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額外的服務

當第26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不是根據第27.1款第(b)段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監理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爲額外的服務。

監理工程師有權得到爲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支付

30.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

(a)業主應按協議書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監理工程師交付正常的服務報酬,

並且按照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者基於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服務的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按照第23條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b)除非另有書面協定,業主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監理工程師交付:

(1)監理工程師的職員在履行服務當中所花費額外的用於附加的服務的時間的報酬;

(2)監理工程師所花費的一切其它額外開支的淨費用。

31.支付的時間

(a)給監理工程師的到期款應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協議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業主沒有支付到期款項,則應按照協議書附錄規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付的金額中,該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註明的應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影響第27.2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權利。

32.支付的貨幣

(a)適用於本協議書的貨幣爲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貨幣。

當使用其它貨幣進行支付時,應按協議附錄規定的匯率計算並支付來加扣除的淨額。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業主應保證監理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

(b)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履行服務期間,業主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1)阻止或延誤監理工程師將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

(2)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幣,或

(3)當監理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後將總額相同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徵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監理工程師履行服務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此時若沒有作出其它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財務上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種情況爲適用於第26條規定情況。

33.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39條、協議書附錄或附件C中規定外

(a)在任何可能時,業主都應爲監理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爲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項辦理豁免,包括:

(1)他們的報酬;

(2)除食品和飲料外,他們進口的物品

(3)用於服務的進口的物品;

(4)文件。

(b)當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時,他應償付監理工程師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

(c)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於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a)沒有業主的批准,不得將上述物品在項目所在國內賣掉;

(b)在沒有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可回收並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它項目。第31條第(b)段應適用於最終支付給監理工程師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監理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記錄。

除了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業主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監理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於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一般規定

36.語言和法律

在協議書附錄中規定了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規的變更

如果在訂立本協議書之後,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協議書附錄指明的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b)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c)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稅收

監理工程師及其有關職員應繳納企業與個人所得稅,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國法規應繳交有關稅收和國外應繳的所有稅收。

40.版權

監理工程師對於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業主僅有權爲工程師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在爲此目的使用而複製此類文件時不需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41.利益的衝突

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

監理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河活動。

42.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爲書面的、並從在協議書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後要用信函確認。

43.出版

除非在協議書附錄中另有規定,監理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的,則須得到業主的批准。

爭端的解決

44.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根據第17條的規定,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45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根據協議書附錄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期限生效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鎮守裁決的結果,並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此種棄權實際有效。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2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爲確保工程質量完成施工任務,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郭作青私人養殖場二號、三號廠房

2、工程地點:丹趙路三裏橋村小溝一組

3、工程內容:土建

4、建築面積:二號廠房面積約爲4500平方米,三號廠房面積約爲1500平方米,結算時以實際完成量爲準。

第二條: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乙方負責採購施工所需的建築材料、施工,並負責所有施工用具設備;

2、施工費用:依據20xx定額計算工程單價,二號廠房單價爲432.87元/平方米,三號廠房單價爲473.48元/平方米,二號三號總造價約爲260萬元,以上工程以實際完成面積結算(不含稅)

3、乙方在施工時出現工程增減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待完工後一併納入結算。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提出的意見建議,甲方在不影響施工的前提下可隨時對工程進行檢查監督,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的所有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三條:工程工期

1、自合同簽訂90天。

2、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不可抗力原因交工日期可順延,若因乙方人爲原因工期延時,甲方有權按200元/日從應付款中扣除。

第四條:工程質量

1、整個工程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並達到合格。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費及材料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施工費結算方式

1、合同簽定的,乙方應積極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樁基礎工程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30%工程款;

2、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約定。

第六條:材料供應

施工所需的材料由甲方現場確認質量後才能用於施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工程驗收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同所定的標準及規範要求。工程竣工30日內,因甲方原因未進行驗收視爲本工程已經驗收合格。

第八條:安全生產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電,用水安全,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發生傷、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該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建工程施工協議 篇22

甲方業主:

乙方施工方:

甲方現將在通羊鎮黃金咀村陳家灣的一幢四層私人住宅樓承包給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施工,乙方包工項目:泥工、模板工、鋼筋工、要包以下材料:即模板、頂木、方條、升機架和一切施工機械等。經雙方友好協商如下:

一、工程質量要求:施工方必須按照嚴格的建築施工規範來施工、工人不能穿拖鞋上班、垃圾要及時清好、不能故意損壞財物、保質保量完成工程項目。

二、乙方承包工程如下:乙方需要提供工人住宿、或工棚,施工隊工人進場後一定服從甲方管理。嚴格按圖紙保質保量施工,甲方如有更改圖紙,應提早通知乙方,需雙方協議後才進行施工。

三、乙方工價:進場施工、甲方提供水電、乙方按建築實際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按:貳佰伍拾元計算(¥250.00元)。

四、甲方付款方式:乙方建築工程進場後開工,每倒好一層樓面甲方須付工程款壹萬伍仟元人民幣。

五、裝修工程嚴格按圖紙施工,批好內外牆水泥檔,甲方須付工程款壹萬伍仟元人民幣。以上工程按85%結算、完工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一次付清全部工程餘款。

六、竣工時間:每層按15天的工程量計算,從8月15日開始到10月15日封頂,不得延遲。

七、以上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工程質量問題或其它問題,乙方負責解決。

注:工程施工責任:乙方施工隊應該按正規建築操作程序施工、不得馬虎,如施工隊工人發生工傷或安全事故都由施工方負責,施工隊、工人自己承擔一切費用與一切後果,一切與甲方無關,施工隊和工人也自願承諾放棄一切民事與法律追究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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