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芬河市地輻熱採暖回填施工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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綏芬河市地輻熱採暖回填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___________

綏芬河市地輻熱採暖回填施工合同(精選3篇)

乙方: 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接甲方 地輻熱採暖回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施工內容:

1、乙方包工不包料。

2、材料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乙方的質量監督檢查,工程進度的監督工作

2、組織工程驗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水電費由甲方負責。

三、乙方權力與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施工方案,必須服從總包方現場施工管理,按照國家規範施工。

2、做好施工的人員、機器、食宿準備,熟悉施工方案,掌握整個工程的技術要領,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進入工地。

3、按合同的要求,按時優質的完成施工任務,並向甲方移交,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誤工責任。

4、文明施工,遵守現場管理規定,不滋事。杜絕不文明及不良事故的發生,對不慎損壞的工地器物賠償,負責工地地面測量及施工過程中該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護,與其他施工單位緊密配合,積極協調。

四、安全責任:

乙方要安全施工,對工地安全負責,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

混泥土填充層達到工地要求客廳、臥室、拉毛。衛生間、廚房壓光處理,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返工,整修至達到合格標準,並通過竣工驗收。

六、工程價格:

以實際具體施工面積爲準,每平方米 元。

七、付款方式:

1、按分之

2、工程完工至倒數第二層,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修補及最後一層完工,以實際具體施工面積爲準。方可結清工程餘款。

八、違約責任:

1、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內容,按我國現行《民法典》相關內容追究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施工,構成違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該筆工程款的總額的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構成違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該筆工程款的總額的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九、發生糾紛的處理: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雙方以協商調解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爭議方可向項目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綏芬河市地輻熱採暖回填施工合同 篇2

甲方:(供暖單位)

乙方:(供應商)

甲、乙雙方根據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範圍

20xx年冬季供暖承包,乙方負責供暖期內購煤、人員工資、鍋爐及其配套設施維修、維護,供暖管道、閥門及散熱器等供暖區域內供暖設備的維修或更換等全部費用,乙方所用維修材料必須與原材料一致,維修質量須有甲方認證通過。承包到期後,乙方要對甲方的供暖設施進行全面維修維護。承包費中不含水電費。

二、供暖面積

供暖面積爲壹萬平方米,如有調整,以調整後的面積爲準。

三、供暖時間

供暖時間爲20xx年11月1號至20xx年3月31號止,供暖期153天,具體供暖時間根據天氣氣候情況按甲方要求可提前或推遲若干天。

四、承包費用

單價爲0.2255元/平方米/天,共平方米,供暖153天,合計爲(小寫)元整。根據實際供暖天數,扣除元后(煤場餘煤價值),據實結算。

五、付款方式

採暖期結束並達到供暖技術要求及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甲方據實結算並拔付給乙方實際供暖承包費。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和水、電的供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的放煤場地。

3、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4、按期支付承包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聽從甲方對鍋爐使用及維護提出的要求。若乙方不能接受管理,甲方則視情節嚴重在驗收時給予相應處罰,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並不予驗收合格,直至解除承包合同。

2、乙方負責對水質進行化驗,並應按規定加鹽或換樹脂等。

3、供暖期結束後,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鍋爐維修方案對鍋爐進行全方位維修維護,並通過檢驗達到合格標準。供暖過程中因鍋爐及其配套設備維修不到位而造成的環保方面問題,乙方應立即對鍋爐及其配套設備進行維修,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承包供暖期間,要使供暖房間室內溫度保持在20℃(±2℃),低於18℃後每天按供暖房間的建築面積扣除承包費。鍋爐維修或管道搶修停止供暖要提前貼出告知。停止供暖超過8小時後,按停暖處理,處理方式爲由供暖單位對現有停暖建築面積計算扣除承包費用。

5、供暖期間,乙方要公佈維修熱線電話,電話費自理。一旦接到維修電話,乙方應及時趕到現場維修,若半小時內尚未到現場,甲方酌情對乙方每次進行50—100元罰款,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擔。

6、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其所聘用的工人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工作。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甲方有權停止其工作。承包期內若出現任何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嚴格按《勞動法》對所聘用的職工發放工資及相關待遇,如乙方與聘用員工發生勞務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所屬員工在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背有關規章制度而發生事故、糾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7、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前應向甲方交納五萬元履約保證金。若承包期內鍋爐有重大損壞或出現責任事故,或因無煤停止供暖超過一天以上,或乙方自行放棄承包,甲方均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及相關供暖工作中產生的一切費用。承包到期後,乙方要對甲方的供暖設施進行全面維修維護,甲方組織有關人員對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管道、閥門等進行全面檢查驗收,確認完好無損後,方可無息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8、鍋爐供暖運行期間每8小時乙方須對鍋爐進行排污一次。

9、供暖前要對供暖鍋爐進行木材烘爐10天,並提前15天對供暖設施進行打壓試水。

10、乙方在簽訂合同以後,要對鍋爐及設備進行燒爐前維修,維修質量在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11、乙方要自覺遵守部隊的規章制度,工作中必須保證工作現場乾淨整潔,工作人員必須穿戴統一工裝,維修服務要做到文明用語,工作完畢後清理維修現場衛生,甲方發現一次沒有按上述要求作業有權做出對乙方50-100元罰款,罰款數額將從乙方所得服務費中扣除。

12、爲保證機房正常供暖,防止因霧、雪天氣造成的用煤運輸困難,乙方須保證在甲方現有煤場儲存足夠鍋爐用煤。

13、乙方進場後負責清理甲方煤場、渣場的現有垃圾,並及時清運鍋爐運行中產生的各種垃圾,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要提供用工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司爐上崗證、務工證明等相關證件。

八、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按合同條款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綏芬河市地輻熱採暖回填施工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號碼: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號碼: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湖北省、武漢市的有關規定和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友好充分協商,就工程的施工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概況

第一條工程簡介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3、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

4、設計編號: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

1、按標段劃分的全部施工圖、施工過程中的優化設計變更、與其他施工單位的協調配合等(詳見“工程技術標準”);

2、所有陽臺全部採用塑鋼窗進行封閉,所有門窗均採用單層玻璃;

3、電子防盜系統、煤氣、強弱電、消防系統等本次未招標工程的預留及預埋;

4、消防電梯坑-2.15m加砼板8cm厚,配筋φ10雙層雙向@150。

5、上述內容未提及的,但涉及招標項目的完整性和建築施工規範要求所必需完成的部位、預埋、預留、服務、配合等工程內容均爲本合同所包含的內容。

第三條合同承包形式:採取總價包乾形式。本價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施工圖紙、施工前設計變更及上條款中工程內容的全部費用,包乾價款不因國家政策及物價變化和方案變動而作任何調整。

第四條工程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主體工程封頂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工程竣工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完場清。

第五條本工程委託監理單位爲:_______________建設*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如有變更,甲方提前一週通報乙方。

第二章雙方責任

第六條駐現場代表

1、甲方駐現場代表: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易人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並繼續承擔前任代表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駐現場代表: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甲方,並繼續承擔前任代表的責任和義務。

第七條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所需工程資料,保證資料、數據真實準確;

2、以書面形式或在現場提供現場水準點及座標控制點,並進行交驗;

3、提供施工圖紙叄套

4、提供施工用水的水源,施工用電的電源,達到“三通一平”;

5、委託監理單位對本工程實行社會監理;

6、對本工程建設實施全面管理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資金使用情況;

7、負責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項和結算事務;

8、現場甲方應完成的工作。

第八條乙方責任

1、完成合同所確定的所有工程內容,對產品有保護的義務,造成損壞,應予以賠償;

2、向甲方及監理方提供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組織應符合甲方整體組織安排,並按期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報表;

3、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按工程所需提供和維修施工設施,保證工程、財產、人身安全,並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4、負責工程施工時按甲方指定位置掛錶計量水電用量,並按甲方規定綜合價格交納水電費;負責現場臨時設施的建設;達到武漢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要求;

5、對所有材料、設備實行進出場許可制度,非本工程所用材料、設備一律不準進場,設備、材料堆放施工現場不得妨礙正常生產;本工程所用材料、設備等,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或“開箱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不經檢驗隨意使用材料、設備於本工程,將對此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6、要有建制完整的項目經理部和質量、工期保證體系,並上交相關真實證件和名單給甲方和監理方;

7、遵守甲方或省市政府的有關管理部門規定,並做好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任何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並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而造成一切損失和責任;

8、積極無條件配合其他工程的交叉施工和成品保護工作,因本單位施工造成的損壞或破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並承擔因此影響竣工或交付使用時間的經濟損失;

9、工程竣工後十五天內,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10、按照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要求,完成竣工資料並符合市檔案館相關要求;

11、服從甲方及監理方的管理與協調;

1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包和肢解分包該項目;

13、負責完成其他有關手續。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延誤

第九條施工組織設計

1、在本合同簽訂的三天內,乙方向甲方和監理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甲方或監理方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後一週內,予以審查和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覆,視爲該施工組織設計已批准。

2、乙方必須按已經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接受甲方及監理方的檢查和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工期要求提出趕工措施,報甲方批准後執行,費用自理。

第十條暫停施工

1、甲方或監理方(須經甲方認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應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或監理方意見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或監理方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甲方批准後繼續施工。

2、非甲方原因的停工,按乙方違約處理。

第十一條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導致工程停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第十二條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經監理方總監簽證且經甲方代表簽證認可,相應順延工期。

1、甲方不能按約定的日期提供圖紙,按延期時間順延工期;

2、一天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以上,經監理方、甲方代表確認後順延工期一天;

3、連續下大雨4小時以上,經監理方、甲方代表確認後順延工期一天;

4、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其它情況,按協商結果順延工期。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三條乙方竣工工程質量達到國家規範標準以上及合同約定的武漢市優質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

乙方達不到以上工程質量標準部分,或出現施工檢查、檢驗工程質量不合格,甲方代表及監理單位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工程質量標準,且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仍不能達到所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相應工程造價的百分之二十罰款。

第十四條乙方應該按照國家施工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圖紙會審紀要等有關規定及甲方和監理方的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單位及質量監督部門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施工中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預檢後,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方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並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手續後,乙方纔能繼續施工。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按《建築法》相關要求及武漢市質量監督部門監督評定結果爲合法有效。甲乙雙方因工程質量發生的爭議,由政府有關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五章材料供應

第十六條合同的總承包款中包括所有工程用料和施工用料,全部由乙方負責採購、運輸、檢測、保管和使用,且必須符合設計和質量要求。

第十七條材料選用標準:選用國家規範、合格材料;若甲方在施工過程中有指定材料或產品時,則選用甲方指定材料或產品,若施工單位未採用指定品牌材料時,立即更換爲指定材料;合同指定材料有:

1、鋼材:採用武-鋼或鄂鋼生產的合格產品;

2、水泥:採用黃石*新水泥廠、武*三磊(原一冶)*泥廠、武*水泥廠、武漢亞*水泥廠生產的合格產品;

3、外牆面磚掛貼時,其顏色及品質需經甲方認可後方可施工;

4、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及產成品,必須報經甲方和監理方認可後方可投入使用,否則按工程質量違約處理。

第十八條乙方採購的材料應符合設計和質量要求,具有合格的質量證明,並經甲方代表和監理方審覈認可;特殊材料還須經設計或有關管理部門認可方可使用,由此增加的費用甲方不予認可,減少的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九條材料進場後必須按規範、程序抽樣檢驗,並經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認可,符合質量要求方可使用,由乙方承擔試驗費用;設備、材料不合格的限二天內運出施工現場。

第六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其中,消防系統等工程價款爲人民幣元整;本價款爲完成本工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不因國家政策或物價變動等因素作任何調整。

第二十一條價款調整:工程項目出現增減時,由甲乙雙方代表簽證且附有監理方見證簽證,並採用甲方專用《工程現場簽證單》,報甲方預算部門審查認可,並遵循甲方《工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管理條例》後方可作調整;若需要時,另籤增加項目的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十二條進度款支付:按照甲方《工程預算、結算、決算管理條例》執行;

1、乙方從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每月25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形象進度報告,先經監理方審定,並由甲方現場代表簽證,每層作爲一結算單位,未滿一層的,留待下月結算。

2、甲方在按相關管理條例辦理進度款的支付手續,月進度款的支付結合工程進度支付;

3、工程進度符合或超出甲方工程計劃安排時,支付審覈後款項的60%;工程進度未達到甲方計劃安排時暫停付當月進度款。

第七章竣工與決算

第二十三條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在竣工驗收10天前,向甲方提交經監理公司審定後的竣工驗收報告和完整的竣工資料陸套及市檔案館驗收證明壹份: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後,儘快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組織有關部門按國家相關規定參加驗收。

第二十五條竣工日期爲乙方送竣工驗收報告後,經甲方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並由相關部門出具各項書面驗收合格證明書面材料之日期。

第二十六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銀行設立共管帳戶,甲方進度款和結算款均通過此帳戶進行,並且甲方有權瞭解此款項是否用於本工程(乙方每月提供該帳戶銀行對帳單核查),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付款,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相關部門及甲方批准後,完成交工手續辦理,此後進行合同決算,甲方從合同總價款中留取5%作爲乙方的工程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用於保修期內(主體一年、外牆、廚、衛防水三年、屋面防水五年)因工程質量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支出,待保修期滿後,餘額退返乙方;若出現質保金不足時,經甲乙雙方協商或由政府部門審定,均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九條工程竣工後十五天內,乙方撤出全部臨建、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和剩餘材料(除甲方同意保留外);自辦理交工手續之日起計算其保修期(按本合同上一條的內容執行),並與甲方簽訂質量保證書。

第三十條在質保期內,若出現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必須隨時進行維修,且承擔質量違約責任;若乙方未及時維修,甲方有權進行維修,並從乙方質保金中直接支出所發生的維修及相關費用。

第八章爭議與違約

第三十一條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有管轄權的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第三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按應付額萬分之四每天支付違約金;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轉包或肢解轉包工程的,甲方有權停止支付工程款,並按轉包工程項目的款額對乙方進行處罰;

3、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額萬分之四每天支付違約金,同時按甲方要求儘快完成工程,若整體工期逾合同工期三月及以上時,扣合同總價款的20%作爲違約處罰;

4、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及合同要求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對方的直接損失和合同總價的10%的違約金,同時無條件進行返工,直至達到質量要求;

5、除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6、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雙方認同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對方的直接損失和合同總價的10%的違約金。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施工,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第三十四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小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48小時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致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第三十五條因不可抗力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含以下附件,若附件有與本合同不一致的內容,以本合同爲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附件一:清江花園主體建安工程招標商務文件;

2、附件二:清江花園主體建安工程技術標準;

3、附件三:本項目工程所有施工圖、設計變更及圖紙會審紀要;

4、附件四:本工程乙方投標文件;

5、附件五:清江花園主體建安工程進度款結算實施細則;

6、附件六:甲方工程建設、結算相關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作爲本工程結算的唯一依據,若因其他原因需對本工程簽訂合同,則該合同僅作爲本工程的資料之用,不作爲結算依據。

第三十八條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及有效附件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後終止。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捌份,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

發包方(章):___________房地產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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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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