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04W

引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引水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將自己中標的工程中除原材料以外的工程以包工、包設備的形式發包給乙方施工,乙方同意以包工包機械設備的形式承包施工。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關係,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包工範圍

甲方發包給乙方的施工範圍爲除500型攪拌站外的機械設備(剷車、運輸車、吊車、振動泵、鍬、模板、木方、支撐、腳手架、絲桿、元釘、鐵絲等施工器具。

二、甲乙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負責施工中的安全保險費;施工所用的道路和生活用水、用電、工棚、食堂及場地硬化。

2、負責安裝一臺500型混凝土攪拌站,攪拌站16型,剷車由乙方負責。

3、負責施工中的照明設施(碘鎢燈、探照燈等)。負責施工中主電源至二級配電箱(即移動電源箱)電源。

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負責移動電源至施工工具間的電源線,負責施工所需的剷車,振動泵、吊車及所有施工工具。

2、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圖紙組織施工,並保證質量和進度。

3、服從甲方和項目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三、包工價格

1、墊沙石,每立方35.00元;

2、水平總層200每平方米15.00元;

3、澆築道路砼200(含制模)18.00元/平方米。

4、澆混凝土每立方80元(含攪拌、運輸、吊車、振搗);

5、漿砌石,每立方100.00元(甲方負責石塊運至砌築點30米內);

6、抹灰每平方米5.00元;

7、鋼筋製作安裝每噸700.00元(含電焊);

8、模板展開面積每平方米70.00元,含支撐、鋼筋、腳手架、元釘、鐵絲、拉桿、木方(止水杆和止水片由甲方提供);

9、埋1000水管涵管每米40.8元,含澆墊層、護管壁;不含回填。

10、預製六方型護坡水泥塊,每塊5.00元。

11、六棱塊護坡每平方米30.00元,含運輸、勾縫;

12、泵房建築每平方米320.00元,層頂預製板蓋。

四、工資結算辦法

工人工資每月造表由項目部發放,每月按實際施工完成工程量的80%甲方向乙方支付承包款(80%含項目部向工人支付的工資款)工程完工一個月內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承包款。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引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水電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爲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望雙方共同執行。

一、工程項目名稱(工程地點):

工程價款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三、甲方要求乙方進場及竣工時間:年月月工,雨天順延。

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或甲方工程技術人員現場指導施工,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隨意更改尺寸,隱蔽工程應經甲方有關人員驗收後方可施工。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安全,不得違章操作。

五、乙方應保證工程施工質量,不得偷工減料,若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費及工資,由乙方自負,同時應做到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求美觀。

六、付款辦法:

1、總工程價款(金額大寫元整;

2、施工期間至驗收前,每個月底甲方根據乙方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按造價的50%付給作工料費,剩餘5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15天內結算付清;

3、在施工期間甲方若違約無法按工程進度付款,造成乙方停工待料,而拖遲工期,後果由甲方負責,乙方若無故拖遲工期則後果由乙方自負。

七、乙方工程不得轉包或分包,若發現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法人代表: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年日月

引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項目負責人:

水電安裝施工班負責人:

爲了皇甫移民工程安全、質量生產,文明施工。特定以下責任條款,望自覺遵照執行。

一、工程地點:

萬榮縣皇甫鄉

二、安全責任條款:

1、本工程水電工班組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和安全部門的統一指揮,不能盲目施工,違章作業,凡不服從現場管理和安全部門的規章制度,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必須每週星期一組織工人安全學習,宣傳安全責任,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識,保障職工的安全,質量安全重於泰山,安全就是職工的生命。

3、各班組嚴格按照生產、安全合同,搭設自己所負責範圍的安全防護措施。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

班組安全員,在班組長的領導和專職人員的指導下,隨時負責本組的安全生產,督促和幫助本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製度,組織好每日班前、班後的安全檢查。

四、安全生產製度

施工生產現場的情況是複雜的,必須密切注意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杜絕不安全因素的苗子。一般應在以下幾方面加以防範:

1、在施工前,操作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場地、道路、工具和設備等安全狀況,確認安全後,才能進行操作。

2、工作時要精力集中,不準與他人閒談、打鬧和嬉戲,不準酒後操作。

3、現場施工操作人員,不準赤腳工作,易燃、易爆品附近嚴禁吸菸、打火,不準在磚垛下或其它危險處休息。

4、工作中禁止擅自亂挪亂拆已搭好的腳手架及風纜繩等設施,嚴禁互相打賭逞強、昌險作業等。

5、遇有雷雨時,要離開高壓線2以外,雨雪後施工時,應採取防滑措施,並應檢查架設工具是否有下沉,風纜繩是否有鬆動,六級以上強風,嚴禁繼續高空作業。

6、施工現場、宿舍、倉庫、工棚等處,應嚴格加強防火措施。

7、進入現場工人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如發現罰款50元。

8、用電焊機要注意防火、防電。

9、每天上班前必須對施工電線、電路進行檢查,正常後方可上班。

10、如由施工操作不合理,違章作業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11、請按此責任書規定執行,否則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五、協議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項目負責人:

水電安裝施工班負責人:

年月日

引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6、組成合同的文件

6.1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引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板橋鎮新社區排污工程。

2、工程地點:板橋鎮新社區。

3、工程內容:管溝及深井土方開挖,HDPE中空壁纏繞管安裝,1000×800深井砌築及井蓋安裝,該排污工程最後接入社區主排水管網。

4、工程量預計:HDPE中空壁纏繞管2500米,聯體沉井120座,單體沉井60座。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承包範圍:

1、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爲捌拾萬元整(800,000.00),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機械、包質量,按圖紙及相關說明完成施工。

2、工程承包範圍:板橋鎮新社區內排污工程

三、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竣工資料交付甲方且工程結算後10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 60%,餘40 %爲質保金,質保金在1年內一次性支付。

四、竣工結算及簽證:

1、結算方式:結算價=合同價款+有效變更籤證+其它經甲方認可的有效簽證價款。

2、有效變更籤證部分按下列所述執行:

2.1、經甲方認可的圖紙增減工程量(含漏項部分),計取方法爲:

2.2其它經甲方認可的有效簽證價款

3、所謂有效簽證是指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簽證:

(1)在7日內書面提出;

(2)經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及蓋章;

(3)經甲方項目監理簽字及蓋章。

4、乙方必須在工程通過驗收合格後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合格結算資料後7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通知乙方。

五、工期要求及施工進度:

1、工期:合同簽訂生效後,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 個日曆天完工。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工令通知後應在通知回執上簽字確認, 否則以甲方通知載明日期爲準。

2、進度:本合同工程應與土建施工緊密配合以確保工期。

3、除非經過雙方的確認和有效簽證,工期不予順延,但因甲方原因及雨、雪天造成的無法正常施工的除外。

六、工程驗收標準:

1、工程材料符合國家有關方面規定的質量標準,規格型號符合圖紙及相關說明。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時,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甲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 天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3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返工或整修要求。

3、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並確保該工程通過驗收,甲方應辦理好有關備案手續。

3、乙方不得隨意變更排水工程的設計圖紙,應嚴格按照甲方認定的施工圖要求進行施工;如需變更必須按照有效簽證的程序提出申請,經甲方、監理簽字認可後才能變更。

4、在本合同工程未交付給甲方使用前,乙方應負責已完工程和材料的保護、保管,因保管、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八、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工程款的,逾期每天按應付款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內容、質量存在問題則乙方按應付款額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經甲方確認並簽署書面意見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仍應繼續履行合同。按甲方要求整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乙方修改後經甲方確認並簽署書面 意見的日期。

七、雙方責任:

1、甲方提供施工用水、電源,施工中用水、電費由乙方自理。

2、 乙方在工程現場服從甲方及監理公司指揮及工作的統籌安排,應嚴格遵守該項目《施工現場管理制度》按時參加由甲方及監理組織的各種工程會議,並完成會上雙方確認的工作內容。

九、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合同的中途解除:

1.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1.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合同的終止:工程完工並結清工程款後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十、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引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6

(以下簡稱甲方)

被聘用人:(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承建雨污水管網改建工程施工需要,爲了加強施工技術力量,決定聘用乙方爲該工程質檢員,爲了明確雙方在今後工作中的責、權、利關係,經協商一致,具體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雨污水管網改建工程

二、工程地點:

三、乙方工作崗位職責範圍:

1、在項目負責人領導下,負責檢查監督施工組織設計的質量保證措施的試驗,組織建立各級質量監督體系。

2、嚴格監督進場材料的質量、型號和規格。監督班組操作是否符合規程。

3、按照規範規定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檢驗方法和驗收評定標準、正確的進行自檢和實測實量,報各項檢查表格。對不符合工程質量評定標準質量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提出返工意見。

4、提出工程質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制定新工藝、新技術的質量,保證措施建議。

5、對工程的質量事故進行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四、聘用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後合同自動終止。

五、工資待遇:

乙方的工資計算、發放:

1、乙方實行月工資,每月 20xx元人民幣、不足一月按月工資/天數計算。工資包括各種福利待遇。

2、乙方可在工程期間預支生活費,不超過每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3、工資發放時間是每月若發放日適逢週末或節假日,則順延至節假日結束。

六、考勤制度:乙方每月出勤率應達到25天以上,否則,每月出勤率少於五天時,建設單位所進行的處罰由乙方承擔,從工資款中扣除。

七、乙方在工作中,應自行解決伙食、住宿問題,若有事需向甲方請假,不得擅自離崗。

八、乙方應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否則,發生一切大小事故時,其一切責任自負。

九、乙方在工作中,不得違反甲方和建設單位對本工程的有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處理。

十、其他條款:

1、乙方在工作中,應服從甲方組織安排,積極與甲方探討施工方案,不得擅自對本工程施工中的工序和項目進行更改,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自雙方簽訂本聘用書之日起,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時,乙方不得單方解聘,否則,建設單位因乙方的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處罰由乙方承擔。

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待本工程竣工後失效。

甲方:簽約人(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引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發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投資建設廠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提供土地一宗,由乙方投資爲甲方建設廠房及廠房內外地面、供排水等配套設施(以下簡稱建築工程)。

2、該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四至爲:東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使用年限爲_______年。甲方對該土地享有所有權和使用權。

3、甲方保證該建築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建設用地計劃和城鄉規劃、建設項目開發年度計劃等要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或需經有關主管機關批准,甲方保證手續齊全並獲得批准。

4、甲方對建成後的建築工程享有所有權。

5、該建築工程設計由甲方負責,乙方按照甲方的設計和要求組織某某建築公司施工建設,施工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全程對施工進度及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6、乙方應當按照該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設計和質量標準,組織某某建築公司進行建設。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爲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遲延的除外。

7、該建築工程的質量標準應符合甲方的設計圖紙要求。

8、該建築工程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天內動工,_______天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如到期未進行驗收,視爲工程合格,甲方從驗收期滿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條向乙方支付投資回報和實際建設成本。如該建築工程因質量問題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維修,直到驗收合格爲止。

9、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資回報和實際建設成本:

(1)該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甲方以不低於實際建設成本的_______%支付乙方投資回報。

(2)該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每年支付乙方_______%的實際建設成本,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全額支付,餘款按年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資回報,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全額支付,所有款項在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10、該建築工程因建設引起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甲方承擔該建築工程的日常維修維護。因建設質量問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11、該建築工程驗收合格後,因任何一方擅自改變工程主體結構,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改變方承擔全部責任。

12、甲方負責爲乙方廠房建設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積極幫助協調乙方在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在建設過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損壞、工程被拆遷、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如工程被閒置、被破壞、被拆遷,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第九條向乙方支付投資回報和實際建設成本。

14、如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應按照實際建設成本的____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履行。

15、本合同所稱的實際建設成本是指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的某市以外的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該工程造價審計後確定的價格和審計費的總和。審計應在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進行,審計費用由乙方承擔。

16、本合同的簽訂地在______________,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根據《______________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各級法院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級別管轄標準的規定》,由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或______________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該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引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7進場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 工期:本工程工期爲天,自_______年_____月__日開工,於______年____月__日竣工。

1.9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價款、付款方式及結算

2.1合同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2.4計算原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責任

3.1 甲方根據合同要求及時付款,因款項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

3.2甲方負責審覈並批准乙方的施工圖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隨時監督檢查乙方施工進度的質量,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

3.3 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3.4 指派 爲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3.5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應費用。

3.6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應審批手續。

3.7開工前雙方對前期工程進行驗收後交於乙方管理,如以後出現損壞由乙方負責。

3.8協調處理好建設單位及各分包單位與乙方在施工程序的合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

第四條 乙方責任

4.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4.2 指派 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排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本文。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4.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成品保護費用由乙方負責。

4.7做好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甲方有取追究乙方責任,並按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執行。

第五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5.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工期順延。

5.3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5.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5.5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 工程驗收

6.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6.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如甲方在接到驗收通知單的24小時內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但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6.3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延期交付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6.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後___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簽署保修單,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

6.5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嚴把火災關,如引起火災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6.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維護條件下,使用年限不應少於年,保修期限爲 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甲方按____元/天計算,支付乙方的損失。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額的0.1 %支付滯納金。

7.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按天/元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由於戰爭和嚴重的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屬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不履行方應在 7 日內通知另一方,並在 14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的法律證明文件和詳細書面。允許延期履行、部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9.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9.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引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工業園施工圍牆施工,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範圍及內容:

1、 乙方承建甲方位於淮口工業園區西一橫道與現代大道兩個地塊的施工圍牆工程。

2、 該圍牆的具體做法見乙方提供的施工圖。

3、 由於本地塊地質原因,乙方必須對圍牆基礎進行處理並承擔一切費用,以保證圍牆的安全建設和使用。

4、 該圍牆的驗收標準以西一 橫道路面做爲基準點,牆體爲120牆。牆身高度不低於1800。每3500爲一跨牆,沿街面做沙漿抹面。

5、 乙方在完成圍牆施工後,要做好圍牆的排水系統,保證圍牆的正常使用。

二、 工程質量:

1、 乙方按圖施工,要求外形美觀,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2、 乙方對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經甲方確認後方可進場施工。

3、 乙方所承包圍牆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須保證不跨塌,牆身不裂縫。

三、 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春節之前完成總工程量的40%,)

四、 工程價款及支付:

1、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本合同爲單價包乾合同,其承包單價爲每米 135 元。(全部費用包乾)

2、 甲方依據合同確認的價款,按進度分階段支付給乙方(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委託付款或轉付款要求)。

① 合同簽訂後當日內,甲方支付乙方10000元預付款;

② 具體工程量按實際驗收的方量爲準。

③ 工程量施工完成50%,經甲方書面確認質量符合要求後____日內,支付完成工程量總價的80%給乙方;

④ 全部施工完畢經甲方書面確認質量符合要求後十____日內,支付款達到合同總價的80%給乙方;

⑤ 竣工質檢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尾款給乙方,(乙方需提供工程發票)。留工程決算總價的3%作爲保脩金。保脩金在保修期滿乙方完成全部保修內容後____月內支付(保修期按雙方協商時間兩年爲準,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計算)。

五、成品及半成品保護:

1、 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護工作,從進場施工至該項工程驗收確認爲止應由乙方自行負責。

2、 乙方應制訂出具體的措施作好成品、半成品保護工作……

3、 乙方應協助甲方搞好項目周邊的工作,杜X發生各種糾紛。如果出現糾紛,乙方應自行與有關責任方協商解決,確保工程項目正常進行。

六、施工管理及協調:

1、 乙方應針對本工程特點制定施工方案(具體工期安排)交甲方審覈。

2、 爲加強現場管理,其施工負責人應隨時在現場與甲方保持聯繫。

3、乙方應加強其施工人員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覺遵守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自覺服從甲方有關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杜X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發生,維護好現場文明施工形象。若發生上述事件,乙方應自行與責任方協商解決。

4、在乙方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5、在施工過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整個工程項目產生不良影響,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其損失按實計算(直接、間接損失),其費用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七、工程質量保修與售後服務:  在保修期內,所發生的故障,由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4個小時之內上門維修,並在24小時之內排除故障,超過此時間限制,乙方承擔此項維修費用的雙倍違約賠償金。

八、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合同條件規定的質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權暫扣相關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返工符合質量要求,乙方自行承擔返工費用,且工期不得順延,還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費用按實計算)。

2、 若因乙方原因而致圍牆工程工期延誤,則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 元。工程質量未達國家市政工程驗收標準合格等級,其價格按總價下浮10%結算。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甲方有權直接解除合同。

3、 以上違約金甲方可直接從應付工程款中扣除。

4、 超出雙方確認工期十天視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 各執壹份。其中望江村委會作爲乙方的擔保方與乙方共同承擔責任和義務。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十、相關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定補充協議確認,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協議由雙方加蓋公章,設計變更和簽證應由甲方加蓋公章。  

十一、雙方在履行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當事人一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引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一、工程名稱:____新建工程

二、工程內容及工程量:_______。

三、工程總造價:大寫

四、工程質量標準: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___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施工必須符合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築工程技術規範的標準,對該項工程要求達到:合格品。

五、約定施工工期:__年_月_日__年_月_日

六、工程款結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標準撥付。

七、資金來源:省、市、縣村級活動場所建設資金。

八、甲乙雙方責任:甲方提供施工設計圖,乙方應在開工前仔細覈對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圖紙。如發現施工圖存在偏差或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解釋權由甲方確定。乙方應做好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措施,促進和諧社會發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體系。施工中若出現的任何安全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九、質保期:此工程質保期_年: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引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爲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爲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合同協議書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爲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爲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爲準。  

第二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爲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

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

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

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爲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

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

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

6.保脩金:指爲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範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

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

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爲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

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爲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

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爲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並執行。  

第三條 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約定。  

第四條 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 語言、法規和聯繫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爲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爲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爲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佈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佈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爲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佈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爲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爲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爲,均視爲甲方行爲。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並通知乙方。  

第九條 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甲方批准後,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佈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後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作出答覆。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覆,則視爲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並報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5)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報甲方確認並予以答覆,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覆,則可視爲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並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並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後,才能繼續施工。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於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並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乙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爲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爲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覈並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採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於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複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並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於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籤認後,乙方纔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並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在驗收記錄上籤認後,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並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後應予確認並補辦籤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爲確需對已簽字驗收並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複查。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並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並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爲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複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佈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確認並報經甲方批准答覆,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可視爲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並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後3天內審覈籤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後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爲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覈實,並重新覈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覈實或不重新覈報,則以監理工程師覈實的工程量爲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後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並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徵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爲便於組織施工或爲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後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生上述變更後,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爲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5)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後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爲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爲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後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於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 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和

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後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後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並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並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彙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並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爲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並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後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審覈確認,並在確認後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未予審覈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爲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後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後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爲________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後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並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脩金:保脩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7天內,將保脩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 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爲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後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並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並對索賠資料進行審覈,並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後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覆。並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審覈或確認,視爲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覆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進行審覈,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於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爲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爲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脩金後,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引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打(吃水井工業用井灌溉用井)一眼,協商條件如下:

1.井深___________根管,管高_________,直徑_________.

2.價格每根水泥管_____元.打井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負責打井隊的吃住.香菸.物品看管和所用的電費.壓水.跟班.機油.柴油以及拉管運費,負責打井機的進出廠地碾壓地的賠償,下管人工等事宜.

4.乙方負責機井能按拔水泵爲標準,負責井管費用,不負責出水量大小.

5.打井進料前預支___________元,其餘放架子算清帳,不欠帳.

6.雙方各自負責自己人員安全問題.

7.如果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簽字負責人負責,以此爲據,雙方共同遵守.

電話:

電話: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引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爲了保證_____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建築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

四、工期:_________________(一)開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竣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三)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__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

七、工程價款:_________________共計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生效後支付合同款項的_____%,計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元;質保金______元,質保期滿後支付。

九、質保期:_________________年。

十、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1、爲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係及糾紛;

2、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

3、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標高點;

4、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

(二)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1、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2、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3、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4、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設備的保護;

5、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6、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合同附件爲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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