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設備(吊機)租賃合同(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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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設備(吊機)租賃合同 篇1

合同編號:gf-91-0702

建築施工設備(吊機)租賃合同(精選12篇)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訂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憑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爲。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爲,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爲。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建築施工設備(吊機)租賃合同 篇2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租賃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租用甲方的設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一、租賃設備名稱、型號、租賃價格、數量

1、設備安拆及進出場由乙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按實際天數計算,實際租賃期限以設備進入乙方指定施工現場之日起至拆除之日爲準。

3、租金價格詳見甲方報價單。

二、付款方式

1、安拆及進出場費在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後五日內支付。

2、租期每滿60天結付一次租金,到期即由乙方付給甲方,逾期乙方未付的租金,按實際逾期時間另加收滯納金日率3‰。

三、安裝及驗收

1、設備安裝時甲方派人到現場安裝,乙方負責協助安裝。

2、設備安裝完畢,雙方進行現場驗收。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設備的技術性能要求,提供設備使用的場地及水、電,確保設備使用場地基礎平整、夯實,甲方派人現場配合。

2、乙方自備操作人員並承擔費用。

3、乙方負責完善設備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

4、乙方自備用電源線及電機連接線。

5、乙方租用的設備只限於本合同中明確的乙方承擔的工程項目,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或轉借。

6、對甲方的設備嚴格按規定進行保養。

五、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完好的設備,滿足乙方的施工要求。

2、甲方應提供設備出廠合格證、安全檢測合格證、相關技術性能資料以及安裝、拆卸、維修方面的技術服務。當設備出現非人爲故障時,甲方應及時配合維修,兩個工日內維修好,如超過兩個工日扣除超時的租賃費。

3、由於甲方安裝妥或設備質量問題所損壞的配件及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4、開關、電器本屬易損件,所以不受保修範圍。

5、收到乙方拆除通知,具備拆除條件,甲方必須及時拆除並組織退場,如惡意拖延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不成時,可上訴人民法院及有關仲裁部門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款項結清後配合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施工設備(吊機)租賃合同 篇3

設備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第一部分:合同要點

第二部分:標準條款

第一條租賃物所有權

1、承租人確認,出租人是租賃物的唯一所有權人,除非承租人根據本合同規定在租賃期滿後按合同約定取得租賃物所有權。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采取任何侵害出租人所有權的禁止行爲。

2、承租人租賃期間佔有、使用租賃物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視爲租賃物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轉讓給承租人。

3、如因第三方對租賃物主張權利、採取保全和強制措施,使出租人的所有權遭受危害時,承租人應採取措施阻止危害發生,並立即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因遭受危害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及損失,由承租人償還給出租人。

第二條租賃物的交付、使用、保管及維修

1、租賃物交付時,須在甲乙雙方共同參與下對租賃物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完畢,雙方代表在“租賃物交付證書”上簽字,確認租賃物交付日期。

2、在出租期限內,本合同項下租賃物只允許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的使用用途,不得拆卸、變更設備。承租人變更租賃物使用地點,應提前7日書面提出申請,經出租人同意後,方可變更。

3、在租賃期間內,承租人負責使用並保管租賃物。由此造成的第三方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承租人承擔全部責任,應進行相應賠償。出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4、承租人使用期間,因第三人向出租人主張權利而造成出租人任何損失或費用的,全部由承租人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交通費、運輸費等)。如由出租人墊付的,由承租人償還給出租人。

5、租賃期間內,承租人保證租賃物處於良好工作狀態(正常磨損除外)。承租人應承擔通知、告知甲方維護、保養、維修租賃物的責任。

6、租賃期間租賃物需加入保險時,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7、租賃期間如遇當地的工商管理、稅務徵收、礦山管理等諸如國家強制性政策、規定及管制事宜時,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並承擔全部費用。

第三條出租設備的租金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

1、乙方應在租賃物交付之前支付租金,之後須在每月租金支付日到期前七日支付下月租金。若逾期超過7

天,甲方有權立即收回出租設備且不退還乙方所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本合同項下租賃物租金的計算:

月租:月工作不超小時;每月超出部分按小時計算,乙方須在支付下月租金的同時,向甲方支付當月的超班費。月工作量小時數以車輛計時錶或GPS顯示數據中數值高的爲準。

3、由於天氣變化或乙方的種種原因而導致租賃物出現停機情況,延誤時間由乙方承擔,月租金保持不變,

仍按整月計算。

4、租賃物按月租期計算,按月結算。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1、在支付第一個月租金的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在本合同第一部分約定的履約保證金。在出現下列情

況時,甲方有權扣減部分或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時足額地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本合同所約定的其他費用。

●乙方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擅自變更作業地點、作業環境、使用用途及拆卸、變更設備。

2、租期到期後,甲方確定乙方無拖欠任何應支付給甲方的租金及本合同所約定的其他費用後,甲方將按多退少補的原則,不計利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禁止行爲

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爲:

1、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擅自變更租賃物使用地點、交付給第三人或可能損害出租人權利的行爲;

2、向任何第三人出售、轉讓、轉租租賃物或對租賃物設定抵押、擔保及任何可能侵害出租人所有權的行爲;

3、對GPS系統進行改動、拆除、損毀或人爲破壞(如安裝有GPS系統)。

4、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擅自變更、塗改、人爲損壞租賃物的標誌、標識。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擔保及擔保人

1、承租人應按照出租人的要求,就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租金及其他款項的支付義務和其他義務,提供包括但不限於抵押、質押、保證、留置等形式的擔保。

2、擔保人在此確認,擔保人爲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債務向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銷連帶擔保責任。

3、擔保人的保證責任範圍: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給出租人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租金、費用、逾期罰息和其他應付款,以及出租人因實現權力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的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的承擔本合同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構成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爲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爲而遭致的損失,包括守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而遭致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其中,額外費用包括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2、如承租人發生以下任何情形,則視爲違約:

1)承租人未能按時足額支付任何到期租金或其他應付款項的;

2)承租人拒絕履行本合同或承租人與出租人簽署的其他合同中的債務的;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實施第五條禁止行爲的;

4)承租人或擔保人提交與本合同相關的虛假材料和文件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項下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同時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其實際使用

期間的租賃費用,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3、依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應當返還本租賃物,而不返還的,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實際使用期間的租賃費外,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__元,超過一個月不返還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自行取回租賃物,並要求乙方支付本租賃物價值2倍的違約金。

4、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收回租賃物的,由此發生的運輸費等一切費用以及租賃期間的全部運輸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除通常範圍的消耗品的正常消耗之外的其他任何毀損、破損、報廢、丟失等,均由乙方負責,由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丙方承擔乙方履行本協議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並不因本協議甲乙雙方當事人的另行付款約定及甲乙雙方當事人的分立、合併、解散而變更。

2、本協議簽署當日,乙方、丙方向甲方提供個人信用資料原件: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戶口本、自有

資產證明、個人銀行存款對賬單,其資產合計不低於租賃物的原值。所有資料須爲真實,不得虛構資產,如虛構個人信息及資產信息,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原則上,設備維修時間均安排在設備閒置期。由於維修時間延長而影響施工時,甲方不承擔由於設備維

修期間引起的其他經濟損失。

4、在如下情況發生時,乙方要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由於事故、使用不當、違反操作規程、疏忽大意、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壞;

●由於使用了非甲方提供的零部件、輔具造成的損壞;

●未提供應有的工作環境(如腐蝕性強、易遭電擊、坡度過大的施工現場等);

●主觀刻意損壞計時錶、設備上各部件或責任事故。

6、出租人免責:無論租賃物是否登記或登記在任何人名下,因使用租賃物或租賃物本身造成的任何人身

傷害或財產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產品瑕疵等,出租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出租人因此遭受任何索賠、損失或費用,應由承租人全額賠償。

7、在租賃設備期間,乙方對設備安全負責。不能使用租賃設備從事非法施工,不能僱傭無駕駛資格人員駕駛設備,必須爲駕駛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8、乙方必須保證設備GPS及車輛計時錶正常工作,在車輛計時錶或者GPS失效的情況下,按照每天20小時覈算每天租金。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拖回設備或用GPS鎖定設備,乙方要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簽訂於市區。經公證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乙方承諾到期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本合同項下義務時,自願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強制執行措施。

2、有關合同一切爭議,當事人均應本着公平、公正、誠實、善良的原則協商解決,甲、乙雙方協商不成,

應提請____________________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租賃物交付證書及個人身份有效證件複印件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施工設備(吊機)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建築施工用具的安全、租期、價格、抵押標準確認

1、乙方必須設專職人員檢查從甲方租賃的建築施工用具,如因質量不合格的工具進入乙方工地,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自理。

2、租賃期從20xx年 月 日(租期不到20天,按20天計費)。

3、租賃費按日計算。橋樑大模板元/塊,橋樑小模板元/塊,各種型號鋼模 元/塊,鋼模卡 元/個,鋼管 元/米,扣件 元/個,龍門架 元/套,絲槓 元/根。

4、乙方在租賃時必須付押金大寫小寫元。

5、租賃費30天結一次,如乙方違約,承擔每月合同總額銀行貸款利息1分計算。

二、承租方(乙方)責任

乙方租賃建築用具在合同執行期間的一切安全事宜如丟竊、擅自損壞、型號(尺寸)不符,照價賠償。橋樑大模板一塊180元,各種小模板一塊30元。

三、合同的解除、索賠與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有爭議時,甲、乙雙方應根據我國《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則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正文與出庫單、退貨單及欠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施工設備(吊機)租賃合同 篇5

建築施工設備租賃合同範本

篇一:________________建築施工設備租賃合同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機械(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供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

建築施工機械(設備)租賃合同協議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設備租賃合同。

第一條甲方根據工程項目需要向乙方租賃如下機械(設備),租賃機械(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標準及租賃價款等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間租賃機械(設備)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租賃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

第三條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共計天。起租______日以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後經雙方聯合驗收合格投入使用之______日起計算,以承租方書面通知停

機之______日爲租賃終止______日。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租金按______月計算,每月___________元。每月付款一次,不滿一個______月的按照實際天數計算(______月租金÷______月______日曆天數___實際工作天數);

建築施工設備(吊機)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設備名稱、租賃價格和賠償標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果需要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5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和支付

1.發放材料按材料單計算。

2.押金數額由雙方自行約定。

3.租賃設備返還時結清所有費用。

第四條:租賃機械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合同附件所列的租賃機械的 所有權屬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機械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設備轉租第三人,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五條:租賃設備的交貨和驗收

1.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在交貨地點交貨,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避免的客觀情況,造成的租賃設備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厚的 租賃設備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定時間辦理驗收 ,甲方則視爲租賃設備已在完整的 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將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給乙方。

4.如果乙方驗收時發現租賃設備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於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最遲不超過交貨日期三天內,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是爲租賃設備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五條:違約責任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總租金10%的違約金。

2.乙方如不按時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 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署附屬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預付定金後生效,至租賃設備全部返還、租金等費用全部結清之日起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施工設備(吊機)租賃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物資的用途及使用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

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收取租金的標準:_________;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_________元。承租人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承租人返還租賃物資後,押金退還承租人。

第六條 租賃物資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要按照雙方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辦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償付賠償金。

二、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及費用由_________人承擔。

第八條 出租人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應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人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九條 租賃期滿租賃物資的返還時間爲: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人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爲:_________。

二、承租人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爲,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爲: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鑑(公)證意見: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           賬號:           經辦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建築施工設備(吊機)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工程地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現就乙方租賃甲方建築施工物資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標的

甲方將自有的建築施工物資租賃給乙方在 工程中使用,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有權將該租賃物用於施工工程。

具體租賃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見租賃單。

第二條: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自年日止。

2、 實際租賃期限以租賃單、退租單的日期爲準。

第三條:押金條款、租金的計算及支付

租金標準按日累計計算,詳見附件一。 本合同訂立三日內,乙方預付保證金人民幣 畢,本保證金自動抵作最後應付租金及物品損壞丟失的賠償款。本保證金在甲方期間不產生利息。 租金每月第一週所發生的租金以打出清單交給乙方簽字。不足一個月的順延至下個月。每月付一 次租金。 租賃材料退齊後或工程竣工一週內辦理相關結算手續餘款全部付清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所有費用。

租賃財產在移交乙方時,乙方有權檢查其完好狀態。對殘損及不符合約定規格的租賃物不予接收。

租賃財產經乙方接收後,其丟失、損壞的責任同時移交至乙方。

租賃期滿,租賃財產交還甲方時,甲方有權檢查其完好狀態。對丟失和損壞的,乙方按現價負責賠償或雙方商議後予以賠償。

第五條:租賃財產的交接

本合同訂立後,乙方可在本合同第二條所明示的租賃期限起算日,乙方通知甲方送租賃物。若需甲方送貨,乙方需另付運費人民幣 / 元。貨物退還由乙方負責退貨到甲方指定地點。合同終止,乙方應將租賃物完好無損的交付甲方。交付地點爲已方倉庫或料場,經甲方驗收後開退租單。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租賃物,同時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1、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將租賃物轉租、轉讓或轉移時;

2、 乙方將租賃物變賣、抵押、被查封、被扣押時;

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過10日時;

4、 乙方單位結算、破產、解體、分立、合併或被捲入重大訴訟之中時

第七條:其它約定

1、 訂立合同時,乙方需出具本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範圍需註明辦理租賃事宜。

2、 本合同履行地爲甲方。

3、 本合同所租賃的建築施工物資僅限於。

4、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執行時,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按滯納金0.3%向甲方賠償損失,造成租賃物丟失、損壞的,按本合同第四條要求准予以賠償。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同履行地北京市昌平區。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分別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

備註:退貨地點不遠於昌水租賃站15公里。冬季報停不超 天,保證供貨及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施工設備(吊機)租賃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建築施工規範》及相關條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確定把興安縣世紀冰川旅遊區賓館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管理。爲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築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內容及施工範圍:土建水電工程按建築施工圖,結構施工圖水電施工圖及設計說明。酒店裝修另合同簽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價暫定____________萬元。

二、付款方式與結算

1、本合同範圍內的工程項目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文件。及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價標準。土建、水電安裝按__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計價,下浮______%後結算給乙方。

2、工程範圍內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間桂林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發佈的興安縣造價信息進行調價。興安沒有列入的材料則按桂林市相應當期的造價信息進行調整。信息價沒有的,雙方按市場價友好協商確定,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價結算。

三、工期

1、本工程有效工期爲______天。

2、開工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以甲方進場通知爲準)。

3、竣工時間:(按實際開工日計算)

四、質量及材料要求

1、質量要求按國家建設質量標準規範,等級爲合格。

2、乙方每完成一個分項,必須及時報請甲方代表、監理、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員進行驗收。並根據驗收意見整理簽字後方能進入下一道工序。

3、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申請時必須在48小時內組織有關人員到位驗收,否則按已驗收合格,在乙方進行施工後甲方必須給以簽字認可。

4、材料必須保質保量。所有進場材料必須要有出廠合格證,國家有規定要求複檢的材料必須到質檢站檢測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本工程由乙方墊資工程款:從基礎土方開挖墊資到__________地面(現澆完畢)

2、在乙方墊資到位時,甲方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付工程進度款的_____%給乙方。以後,每完成一層,結付一次進度款,以此類推。

3、在乙方負責墊資期間內如因乙方資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資料合格後及結算單報請甲方審覈,甲方必須在接到申報資料30個工作日內審覈完成,如有爭議,可共同委託相關造價事務所審覈。結算經甲方審覈批准後,除留質保金_____%外,三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須按拖欠款金額總數的3‰賠付給乙方,以此類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須轉賬到乙方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的帳戶上。

六、工程竣工驗收及交付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須做好交付前的細節整改、衛生清理、安全保衛、工程保管等相關工作。自檢合格後書面申報甲方和監理工程師複檢,簽字確認複檢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交付,否則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資料及書面申報書10天內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到場進行竣工驗收、簽證,否則,視爲以驗收合格。

3、在雙方未驗收簽證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佔用,否則視爲驗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雙方權責

1、甲方必須在施工前提供準確的地質地下管線資料,確保各項保護用品不受損失,並保證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好施工噪音和環境衛生管理等手續。

4、提供標準的水準點和詳細的座標控制點,並在現場指導乙方進行施工。在施工期間甲方必須協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係。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5、甲方在支付工程進不能以任何理由及藉口拖延支付時間。

6、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的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範施工,甲方管理人員發現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施工規範要求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並進行相應處罰。

7、防水材料、鋁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須按圖紙設計規定,經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8、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違約

1、本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須協調建設方處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係,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員進行無理取鬧和阻礙施工而造成項目停工時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2、乙方嚴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無故停工,如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終止該工程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簽字生效時,必須向甲方交納工程質保金叄拾萬元整。此款在乙方墊資期滿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時即時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築施工設備(吊機)租賃合同 篇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1.6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 爲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4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5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7 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安全施工。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2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3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4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5.5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總價款爲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以下時間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1)合同簽訂後,支付

(2)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後,支付

(3)竣工驗收後支付餘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責任的約定

8.1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相關的法規、操作規範的要求。乙方人員的人身、財產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與甲方無關。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原因造成甲方,以及第三方的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2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3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爲獎勵。

9.3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4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5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7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雙方可以根據工程進展情況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2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施工設備(吊機)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租賃物資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第三條 租賃期限:自月月 日,共計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標準: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五條 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承租人返還租賃物資後,押金退還承租人。

第六條 租賃物資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第七條 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要按照雙方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辦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償付賠償金。

合同編號:簽訂地點:簽訂時間:年

二、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及費用由人承擔。

第八條 出租人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應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人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九條 租賃期滿租賃物資的返還時間爲: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2. 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 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 其他違約行爲:

二、承租人違約責任:

1. 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2. 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 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爲,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 其他違約行爲: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出租人違約責任:

1. 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一)提交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份。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印製單位:

監製部門:

建築施工設備(吊機)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 合同編號:

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訂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 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條 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 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 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憑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爲。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爲,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爲。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章) 承租方 (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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