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精選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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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篇1

發包人(全稱):

施工合同(精選25篇)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項目名稱標段。

2. 工程地點:

3.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4. 資金來源:

5.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附件1)

6. 工程承包範圍:

詳細承包範圍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爲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 標準。 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 。

四、合同形式

本合同採用單價合同形式。

五、簽約合同價

人民幣(大寫):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 (¥: 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 (¥: 元);

六、承包人項目經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員:

項目經理姓名: 職稱: 身份證號: 建造師執業資格等級及執業證號: 建造師註冊證號: 安全生產考覈證號(B類): 技術負責人姓名: 職稱: 身份證號: 土建施工員姓名: 職稱: 身份證號: 安裝施工員姓名: 職稱: 身份證號: 質量員姓名: 職稱: 身份證號: 安全員姓名: 職稱: 身份證號: 安全生產考覈證號(C類): 材料員姓名: 職稱: 身份證號: 試驗員姓名: 職稱: 身份證號: 造價員姓名: 職稱: 身份證號: ……

附:企業爲派遣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的名冊

七、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式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爲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以非法人分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無效。

八、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九、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十、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

十一、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二、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四、合同份數

本合同在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時留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下列景觀工程任務委託乙方進行施工承包,爲明確雙方職責,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及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

二、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

按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的園建、景觀、綠化工程

三、工程總造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總價含費用確定合同價款爲人民幣(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佰拾萬佰拾元角分)。

四、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叄年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

六、甲乙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

a)甲方負責完成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

i。在開工前三天內完成“三通一平”(包括進場道路)接通水、電,帶給材料和工具存放倉庫,爲乙方人員的住宿及現場辦公帶給方便。

ii。甲方委派許#同志爲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理、督促乙方按規定搞好各項技術資料報表整理及處理其它事宜。

b)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

i。乙方負責的綠化景觀設計在開工前三天內完成組織施工圖會審、編制詳細的施工計劃,並送交甲方,經甲方確認後,作爲乙方施工及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進度的依據。

ii。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服從甲方現場人員及監理的指導。

iii。自覺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愛護公物,不損壞甲方設施。

七、乙方務必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八、工程驗收:_________________

a)工程竣工後,甲方根據雙方確認工程預算,設計施工圖紙及國家相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驗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直到貼合要求爲止。

b)工程竣工驗收透過後,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同時乙方將全部技術檔案資料移交給甲方。

c)該工程養護期爲三年,如在養護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內派出人員進行處理。

d)本工程至年月日,苗木成活率爲100%。期間,乙方應對死亡的苗木進行補植。

九、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

a)在施工中,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施工、禮貌施工,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b)乙方負責辦理進出的一切手續,其他對外手續由甲乙方共同辦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設計圖、工程項目預算以及共同認可的附件共同組合文件,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設計圖、工程預算均經甲方認可後,方能正式開

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甲乙雙方履行所有合同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雙方簽訂的其他條文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施工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機械的名稱、型號、機號、數量、附件。

第二條:租賃機械的期限:租賃期從報停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機械的期限交納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

租金的計算: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春節期間扣除15天租金(每月均按30天計算)以上租金包含租賃機械的運輸、安裝、調試、驗收的費用及隨機人員的工資。

第四條:租賃期間機械的維修、保養和各類事故的處理:

1、維修:出租方負責,其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保養:出租方負責,其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3、機械故障:出租方負責,其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安全事故;責任方承擔,其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出租方、在租賃期間,出租方若將所有權移交第三方,出租方應在所有權移交日的15天前書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與出租方的合同關係自然過渡至第三方。

2、在租賃期間,承租方若將使用權移交第三方,承租方必須在使用權移交日的15天前向出租方提出書面要求,在付清租金款的同時,取得出租方的簽證認可方可移交,承租方租出租方的合同關係過渡至第三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按《民法典》的有關條款處理。

2、承租方不按規定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及時支付租金。

3、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租賃機械不能按期交付,出租方應承擔每延誤一天向承租人支付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4、出租方必須確保每臺電梯雙籠15小時運行,15小時外保證單籠24小時可以運行。

5、機械如發生故障若4小時不能及時修復,承租方有權扣除當日租金。

6、出租方派出的操作工應持證上崗,服從承租方工作安排。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施工升降機樓層呼叫裝置分機,如正常損壞由乙方承擔,如人爲損壞或丟失由甲方承擔(發射頭每個_____元,分機每個__________元)。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15天內,如承租方要延長租賃期限,應與出租方協商,並辦理重新簽訂合同的手續。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現將外牆塗料工程委託乙方施工,雙方應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承包範圍:外牆塗料工程;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質量________年以上

四、工程內容:粉刷外牆

五、工程材料:  本工程使用塗料爲品牌,顏色以甲方確定的色板爲準,材料到達現場必須經甲方代表驗收,質量達到國家標準後可投入使用。

六、工程造價:

1、本工程外牆塗料綜合單價 元平方米,此報價含稅款(綜合單價包括人工費,材料費,做法工序:專用膩子二遍、底漆一遍、面漆二遍)。

2、面積:按實際施工面積計算。

3、結算造價:工程量按實際施工面積計算,若有設計變更可按實際調整。完工後,所有的工程款(扣除5%的質量保證金)。  4 、工程款支付:工程開始預付總工程款20%,工程完工後付至總工程款的80%,竣工結算後付至總工程款的95%,剩餘5%做爲質保金,________年後。  七 、工程質量

1、乙方在施工時必須嚴格按照現行的施工規範《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73-91》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100%合格,若有減少施工工序的操作,甲方將拒絕支付工程款。

2、乙方進場時必須對外牆基底進行清理,如發現有裂縫必須先做處理後,才能進入外牆塗料工程的施工。

3、塗料施工基本要求:

(1)、修整基面時,必須細心注意修補,休整處接着要絕對平整,與原基面膠接要結實。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好接口、重要部位的處理,線條順直,感觀良好,確保顏色一致,細部構造工藝要細緻,符合操作規程。

八、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及相關資料。

(2)、提供進行施工的場地及庫房(不負責看護)。

(3)、提供水源、電源。

(4)、配合乙方在施工現場的39;管理工作。

2、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做好自檢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

(2)、按施工安全規定採取預防事故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3)、管理維護現場清潔,及時清除垃圾和不用的臨時設施。

(4)、自竣工之日起兩年的保修期,如有施工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返修。

(5)、如發生安全問題,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合同內容和解除合同,否則,須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乙方進入現場施工後,沒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場者,已完成達到約定質量部分均按合同價款的70%予以結算。

3、本合同簽訂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包工程。否則,甲方拒絕支付工程款,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本工程保修期爲兩年,如兩年內出現空鼓、脫皮、變色、龜裂等一切質量問題乙方無常進行維修,接甲方通知48小時內未進行處理甲方有權自行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在乙方保證金內支付。如乙方未及時維修所帶來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並簽證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年期間的部分零星維修工程(每次的預算工程造價在20xx元以內)發包給乙方施工,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

一、工程地點: 隨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務確定,在主城區範圍。

二、工程內容:

三、工期 : 。

四、本合同有效期:在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五、承包方式和質量標準:或包工包料,或單包工,質量合格。執行現行國家規範、標準。

六、工程價款和結算方式:以派工單上的約定爲準。

七、付款方式:

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憑發票一週內付清全款。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

2、按時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責任:

1、按照雙方確定的維修方案,按時完成施工任務;工程保修期1年(如法律法規規定保修期超過一年的執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保修期負責無償保修。

2、 按規範要求組織施工;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監督;採取安全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現場若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全權委託: 履行本合同。

八、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叄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__縣__鎮__村村委會

乙方: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公路建設施工承包合同條例》及公路工程建設的有關規定,結合村道公路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就該合同段公路工程,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和地點

1、工程名稱:__鎮__村村道水泥路整治。

2、工程地點:__縣__鎮__村。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內容

該段路基爲水泥路面,要求把水泥路路面斷板處重新修補、路基加寬。寬度50公分,涵洞溝渠疏通。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取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變單價承包方式。

四、工程造價

根據工程量、測算本合同段工程承包總造價爲人民幣:貳萬肆仟陸佰元正(¥:24600元)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合同施工工期爲30天,(雨天除外),20_年12月20日開工,於20_年1月20日竣工。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主要權力、義務。

(1)甲方的主要權利

派出質量監督人員對乙方承包的工程進行質量監督。

(2)甲方的主要義務

①甲方接到乙方驗收申請後,3天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否則損失由甲方負責。

②負責提供取土料場,棄土料場,負責解決賠償所涉及到的青苗及林木損失。負責組織砍伐整條路面的林木障礙。

2、乙方的主要權力、義務

(1)乙方的主要權力,乙方工程全額墊支,完工後一次性全部付清。

(2)有權自行採購所需材料及施工人員的調度。

(3)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在施工過程中,如有人爲阻擋,人員、機械誤工費照價計算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

(4)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承擔安全事故所發生的費用。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都要認真履行合同條款,如一方有違約行爲,則按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違約方賠償對方總造價30%的違約金),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存檔一份。

2、合同雙方及社員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結清工程款後,合同自行終止,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甲方:

乙方:

社員代表簽字:20__年12月10日

施工合同 篇7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爲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爲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爲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爲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爲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爲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爲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爲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

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

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

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爲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

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爲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

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被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爲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爲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爲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爲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爲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爲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爲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爲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3.3適用標準、規範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5.2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職權:─────────────────────

5.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6、項目經理姓名: 職務:─────────────

7、發包人工作

7.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7.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8、承包人工作

8.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9、進度計劃

9.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9.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0、工期延誤

10.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質量與驗收

11、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1.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12、工程試車

12.1試車費用的承擔:──────────────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13、合同價款及調整

13.1本合同價款採用 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14、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15、工程預付款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16、工程量確認

16.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17、工程款(進度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七、材料設備供應

18、發包人供應

18.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爲調劑串換的材料:────────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18.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19、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八、工程變更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20、竣工驗收

20.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20.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九、違約、索賠和爭議

21、違約

21.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21.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22、爭議

22.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調解;

──────────────

(2)採取第 種方式解決,並約定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23、工程分包

23.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分包施工單位爲:─────────────────────────

24、不可抗力

24.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25、保險

25.1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2)承包人投保內容:───────────────────────

26、擔保

26.1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爲: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爲: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27、合同份數

27.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籤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

使用面積: 室 廳 衛 陽臺 廚

二、 價格

清包工費: 元,大寫:

其中 水電工 元

木工 元

瓦工 元

油漆工 元

垃圾清運費 元

材料搬運費 元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隊進場,預支生活費: 元

2、木工完成,付 元

3、瓦工完成,付 元

4、工程竣工,付 元

5、保脩金 元,從竣工之日起半年後支付。

四、 設計

1、 甲方若有圖紙須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並負責交底工作

2、 甲方若無圖紙,須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須畫草圖讓甲方認可

五、 材料

1、 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採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採購材料,若已採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並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3、 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應點購買材料,並開具正式發票

4、 乙方應驗收甲方所購建材的質量,發現質量問題應向甲方及時提出並有權拒絕使用。若甲方堅持使用,應書面要求乙方,並承擔因材料質量引起的損失

5、 乙方應幫甲方收貨,覈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

6、 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場

7、 乙方應保證在本小區內沒有雙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應做好對施工完成的成品保護工作

9、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偷竊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六、 工期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爲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順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費 元/天

七、 材料搬運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樓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搬運

八、 垃圾清運

1、 垃圾袋裝化

2、 垃圾應日日清

3、 垃圾應由乙方清運至物業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

九、 勞動力管理

1、 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2、 未經甲方許可,非工地施工人員不得在工地過夜

3、 甲方應及時替乙方辦理小區出入證件並支付相關費用

4、 乙方應具備在上海市暫住的一切證件,因證件不全引起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 乙方指定由 爲工地現場負責人, 爲替補負責人

6、 在合同價內,乙方應提供 人次跟隨甲方挑選材料

7、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換施工人員,工地現場必須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員

8、 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機具

1、 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並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2、 因工具所產生的易耗品(如鑽頭、鋸片等)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甲方代購,在工程完工後結算

十一、工地現場管理

1、 現場禁止使用明火

2、 現場禁止吸菸

3、 油漆材料必須和其他材料分開放置

4、 工人着裝必須乾淨整潔

十二、維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一年內無償維修

2、 普通維修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乙方後三天內及時維修,特殊情況(水、電問題)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趕到並維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時完成維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維修工作,所發生的人工費用按實從保脩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 施工項目清單

2、 雙方認可的報價單

3、 乙方開出的材料採購清單

十四、合同爭議

1、 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

2、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日期:

施工合同 篇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就 工程施工承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

4. 工程範圍和內容: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 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 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 元整(¥ 元),工程總價包含乙供材料費、安裝費用、材料保管費用、搬運費用、安全保障設施費用、工傷保險費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經甲方認可的其他費用。

第四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 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督檢查。

2. 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向甲方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等。隱蔽工程未經甲方專業人員檢查不得隱蔽,否則將承擔有關責任。

3.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4. 工程竣工後雙方共同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5. 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內整改完成且達到竣工要求時,甲方有權按計劃合法使用而不被視爲驗收通過,乙方須在有限的時間內處理完畢,直至驗收合格。

6. 竣工日期以最後驗收合格的日期爲準。

第五條 施工設計變更

甲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需要,可以對施工設計進行部分變更,乙方必須遵照執行,因施工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量增減,根據實際工程量結算。

第六條 雙方負責事項

1. 甲方

1) 合同簽訂後,向乙方提供有關技術要求和圖紙;

2)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各方共同簽署的交底紀要;

3) 監督乙方工程進度及質量。

2. 乙方

1) 自備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

2) 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檢驗、管理;

3) 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

4) 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乙方負責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5) 負責提供現場的二、三級電箱,以滿足現場的施工要求,使用的電箱要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承擔施工用電費用。

6) 負責及時收集、清運現場施工垃圾,並對所屬施工區域安排專人進行清掃,確保施工現場整潔。

7) 負責竣工驗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護工作。

第八條 安全生產

1.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設置安全保障設施,自費辦理工傷保險,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中如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2. 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 本工程總價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2.工隊進場預付總價款的 % 元;按工程進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價款的 %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完畢交付後 天內,甲方付至總價款的 % 。

3.餘 %爲工程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爲 年,到期後付清。

4.施工圖中已反映的內容,如屬漏報,則認爲已包含在其它相關項中,不再增補。

第十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對於材料的使用,應堅持合理用料、節約用料的原則,嚴禁超標準用料,超標準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額支出損失,在工程費用結算時從乙方承包費中扣除。

2. 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10%償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3. 乙方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乙方按合同總價的10%償付逾期違約金。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5.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承包費用,按照同期銀行借款利息支付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應承擔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附件:《設計圖紙及要求》

甲 方: 乙 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本工程合同預算價爲_____________元。雙方自正式簽訂協議日期起,甲方應按工程總造價一次性付給乙方工程預付款_____________元,在進行開工時再付工程預付款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竣工驗收後按工程決算書結清,金額多退少補。

六、雙方責任1、在施工前,由甲方負責會同乙方、設計單位對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概算書進行會審,經會審後工程施工圖及工程設計概算書,作爲今後施工和編制施工圖預算書的唯一依據。

2、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編制的工程施工圖預算進行會審,會審後的工程施工圖預算書作爲工程竣工結算唯一的依據。

3、乙方必須嚴格按圖施工,保證施工質量,甲方對施工工地必須提供方便,並有專人負責,做好施工質量監督及隱蔽工程驗收。

4、乙方對設計單位的設計圖紙應會審,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問題應由乙方負責。

5、施工設備及材料由乙方材料倉庫運到工地的運輸費已包括在決算書內。

七、雙方-致同意於工程委託合同簽訂甲方土建設驗收合格後_____________月內完工,工程如緩期,所造成停工窩工以及返工等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安全質量措施費,250kya及以下爲________ ________  元,315kva及以上爲壹仟元,1000kva及以上爲_____________(大寫)元。變壓器油化試驗費每臺_____________(大寫)元。設備運輸採保費按行業規定以設備費的1.5%計取,設計費按勘察設計費用規定收取,變壓器驗收費按2元/kva計取(編入決算書)。

九、設備材料供應辦法,爲了工程進度,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由甲方委託乙方供應,工程設備材料需具備合格證(編入決算書)。

十、在工程竣工前五天,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接到通知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參加驗收,不得無故拖延。

十一、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叄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十三、本協議自雙方簽章日起生效,竣工結算後,同時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

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把海南潤城國際項目以包工形式發包給乙方。

一、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____省____縣金江鎮;

3、結構形式:框架結構;

4、最高層數:十七層;

5、建築面積:22503.06平方米。

二、施工質量要求

本項目施工質量標準爲合格,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範的標準施工及驗收,確保工程質量達到標準。

三、工期

酒店部分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公寓部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四、承包方式

此工程承包形式爲包工,即乙方負責所有設計圖紙中的土建、水(兩米以內的給水、排水、消防水)、電(兩米以內的動力、照明、消防電、電視、電話、可視、對講、數字有線等弱電)建安工程的人工、機械設備、施工機具、週轉材料(模板、支撐、施工腳手等)及防護材料{四口和五臨邊的.防護及外腳手架(鋼管、工字鋼、平網、立網等)};土建工程中的基槽土方開挖、內外門窗、玻璃幕、幹掛石材施工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

五、合同價款

按平方米單價計算合同價款,368元2(面積按建築面積),此單價不包括稅金,不包括施工用水、電費,臨時設施費,暫定合同總價爲:捌佰萬元人民幣,決算按實際建築面積乘以平方米單價進行計算;甲方已進行的基礎墊層及承臺鋼筋綁紮、支模、磚模、承臺砼澆注等工程量的人工費和機械費經甲乙方協商從乙方合同價款中扣除。

甲方(簽名):時間:

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現就九江體育中心訓練館鋼結構防火塗料工程委託乙方施工,根據《民法典》、《建築法》、《消防法》等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範圍:

三、 施工材料:超薄型鋼結構防火塗料。

四、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驗收、包安全。

五、 工程造價:本工程主體鋼構件展開面積暫定 ㎡,按實際塗刷面積計算,單價爲: 元㎡。

六、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材料進場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20%,乙方施工工程的三分之一,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20%,乙方施工工程的三分之二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的15%,工程施工完畢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20%,待消防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七、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 指定工地代表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協調管理。

2、 負責構件的表面處理,滿足乙方施工要求。

3、 協助乙方組織竣工驗收,按時支付工程款。

(二) 乙方責任:

1、 指定專人負責該工程,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管理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間進場施工,並按時完工。

2、 嚴格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嚴禁違規操作,確保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若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3、 嚴格按施工規範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合格。

4、 負責辦理工程驗收,並確保驗收合格,一切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所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 負責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交工資料。

八、 驗收

1、 防火塗料層要均勻密實。

2、 防火塗層與底漆粘結牢固,不得出現起皮、脫落及開裂現象。

3、 防火塗層硬化均勻,不出現漏噴形象。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施工合同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_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_________________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採暖工程爲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_________________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覈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_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___天內支付_____%的價款,留___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_________________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_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_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_________________(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_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___份,承包方執_____份,副本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鑑(公)證意見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合同 篇14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要求,並達到合格標準。

1、本工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市政工程施工及驗收規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等有關標準和規範。

2、本工程按現行《市政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達到合格等級。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暫定: (人民幣) ¥: 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本合同專用條款

3、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4、 圖紙

5、 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八、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覈,同意將公司__防水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爲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總則

1、 工程名稱:公司梅林生產、生活基地2#、3#樓

2、 工程地點:上梅林深華石料公司大院內

3、 工程內容: 根據公司__工程施工聯繫單和設計變更通知單要求,廚衛間防水工程採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塗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採用聚氨酯"851"防水塗膜(找平層上作基層處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等總包方式。

三、工程造價: 廚衛間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結算時按實際面積結算。

四、質量標準: 乙方應確保公司梅林生活、生產基地2#、3#樓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廣東省防水工程新規範標準dbj15-19-97和深圳市現行有關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塗膜工程保證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層、不露點、平整均勻,與基層有一定粘結力,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五、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並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運輸、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 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及深圳市建設局頒發的準用證,由甲方現場負責人抽檢合格後使用,必要時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檢驗合格後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爲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爲,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範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並對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進度支付進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驗收達優良標準後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給乙方,留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脩金,三年保修期滿後乙方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餘款。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滿,甲方支付餘款後,合同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施工合同 篇16

發包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20xx年度羅村移民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三項整治 工程地點: 羅村街道兩旁 工程內容: 噴塗、油漆 資金來源:

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 年6月5日 完工日期:20xx年 7月15日 合同工期總天數 40 天

四、 質量標準:

五、 合同價款:

噴塗每平米用料10元、人工費4元

六、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1、 對工程建設標準質量和乙方進場及各種建築材料的檢驗。

2、 嚴格監測工程施工程序與建築標準,對乙方施工程序不規範,工程標準質量差等問題,有權責令其返工或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 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完工工程進行驗收和結算。

4、 負責檢驗乙方進工地的各種建築材料的質量是否合格,如不合格,有權阻止不合格建築材料進入工地。

5、 本工程爲全額抵押工程,乙方在完工以前,甲方不予付工程款。

六、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 負責組織有力的施工工隊,對工程進行施工建設。

2、 施工中要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杜絕劣質工程和不合格的工程出現,杜絕不合格的建築材料進場。

3、 在施工中出現不可預見工程時,應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經甲方確認方可施工建設。

4、 接受甲方的施工監督、對甲方提出的要求和建設要及時予以整改糾正。

5、 在施工過程中要加強管理,嚴格遵守各項施工安全規則,如工程施工中所出現的一切工傷事格由乙方負責。

七、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待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 資金 到位後再行付款 。

八、 工程保修:

工程完工驗收交工後保修期爲一年,保脩金爲工程造價的 15%。費用乙方負責。保修期滿後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保脩金一次付清。

合同中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後確定。

以上合同條款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後簽訂,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塗改和變更合同內容,否則所造成後果由塗改方負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17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自來水管道安裝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安裝要求

(1)本工程採用包稅費、包工包料、包設計、包施工、包質量、

達到國家有關供水安裝標準及水錶安裝要求。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單位工程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並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共計日曆天。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爲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期不予順延:_________________

l)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項目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影響施工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說明書以及國家有關規定、施工技術規範和來水管道操作安裝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做好試件和材料的試驗和報驗,確保工程質量,並按期完工。

(2)乙方在工程質量上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發現其在主要進度控制點上延誤一日時,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質量問題時,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己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一日內須採取有效措施糾正。否則甲方有權採取措施直至解除合同,調換施工隊伍。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乙方負責。

2.驗收

(1)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說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增控的書面文件、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2)乙方應提前工程內容符合要求的,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籤章。由此工程通過自來水公司的驗收並取得相應的工程驗收合格證後,乙方將全部有效的技術檔案資料向甲方移交。

(3)工程完工後,乙方應繪製竣工檔案、竣工圖一式份提交甲方存檔。

施工合同 篇18

發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公平、友好協商,雙方就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就工程合同(以下簡稱爲原合同)作如下補充協議:

一、寫明具體補充的'內容。

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三、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19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簽約地點:爲了保證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

,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建築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開工:____年__月__日;2、竣工:____年__月__日;3、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

七、工程價款:共計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後支付合同款項的__%,計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價款的__%,計____元;質保金___元,質保期滿後支付。

九、質保期:____年。十、雙方的責任義務1、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爲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係及糾紛;

②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③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標高點;④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2、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③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④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設備的保護;

⑤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⑥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爲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承包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總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和__市人民政府__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

四、分包工程範圍及工程量(附預算書)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費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________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____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後,食宿問題由甲方提供住宿條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鍋、籠屜、吹風機、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糧食、油類,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在醫療、衛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經其負責人簽字同意,可在甲方就醫,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按月付清。

第六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單位工程分包,每預算工日爲________元。實行單方平方米人工費包乾,每平方米____ 元。

二、內檐抹灰分包,達到優質的每預算工日爲________元。達到合格的每預算工日爲________元。實行分項人工費包乾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單項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預算工日爲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爲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電、清工工日爲________元。

六、水、電、暖、衛工程,每預算工日(按幢號分包爲)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間(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單價爲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費用明細表(一~七項均可列表)

第七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水泥、鋼材、商品構件、五金、油氈、瀝青及水、電、暖、衛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第八條 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一臺機械應配備一名司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自帶機械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爲,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誌,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____%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解決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項解決:(1)向建築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報送____ 備案。

三、要求鑑證(公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或公證處公證。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

2.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預算書;

2.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

總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0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裝修施工地點:

1.2 住房結構:施工面積平方米。裝飾施工內容:詳見《裝飾施工造價表》。

1.3 工程承發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稅金),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工程預算書》)

1.5 工程工期:自____ __年____月__ ___日開工 ,至 年___月___ __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___3___天,爲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爲原則;

2.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2.3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2.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折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2.5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2.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嚴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3.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3.3保護好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3.4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裝修垃圾。

第四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五條 材料供應

5.1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5.2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應保證質量,主要工程材料到達施工現場前乙方應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第六條 工期延誤

6.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6.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6.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6.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七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驗收標準。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___________標準。

7.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面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隱蔽工程驗收

2、工程中期驗收

3、工程竣工驗收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

四:《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7.2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爲___2___年。驗收合格簽字並在乙方付清工程尾款後,填寫工程保修單____________。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後,甲方按如下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因本工程爲辦公室裝修,工期緊,其特殊性,本工程進場即付 50 %的工程款,在木工進場安裝前付總工程 45 %,其餘5%在工程結束時,一次性全付清。中期增加項目費用在項目結束前支付清。

8.2.工程進度過半指:在油漆工程材料進場之前。

8.3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______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爲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9.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應付工程款金額的3‰。

9.5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9.6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合同金額的3‰ 元。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2___ 種方式解決:

①向金華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簽定後工程不得轉包。

11.3甲、乙方雙方直接簽定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11.4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1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___________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施工工程基本信息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施工地點:

3、工程承包範圍: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程總工期爲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期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可相應順延的情況:

1、發包方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運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三條?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雙方約定按工程節點付款。基礎完成時付總工程款的25%,完成二層付總工程款的15%,主體驗收合格付總工程款的15%,初驗合格付到總工程款的90%,最終付款依據審計爲準,乙方按要求提供甲方需要的詳細驗收資料,並經甲方簽收後經第三方審計單位審計,雙方確認工程量後30天內付至總工程款95%;剩餘5%作爲工程保脩金(不計利息),在保修期滿一年後14日內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餘款。

2、以上付款時間爲乙方上報已完工程款7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修復,若拖延不修或者維護達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安排人員修復,修復費用從質量_____金中扣除。

3、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時應向甲方提供諸暨市建安發票。

第四條?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和採購

一、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爲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標準及驗收

1、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規範驗收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開工前須提供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表及各專業施工方案,每月___日提供當月施工進度和下月施工進度計劃。

3、每週進行工程例會,對質量、安全、進度進行分析、調整,並形成會議紀要。

4、爲保障該項目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簽約後的施工進度,乙方自願向甲方繳納履行保證金拾伍萬元。

第六條?安全施工

1、根據本市安監站規定和標準,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和安全教育工作,以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紮實做好安全基礎工作。

2、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設立工程項目部,項目部管理班子組成必須由該工程項目經理負責組成,配施工員、安全員等五人大員,並要求乙方必須全員到崗。

第七條?質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爲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乙方保修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繫人: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的工程款按逾期時間計算,違約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天未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協議的,甲方將以應付工程款的日_____支付違約金。乙方還可以經過法律途徑追索。

2、工程質量經驗收未能達到國家現行驗收規範要求所出現部分或全部返工、重建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期。乙方未能按本補充合同約定按期完成工程並交付的,每滯後一天按合同價的______金額賠償,賠償總額一般不超過總造價的______%。

3、乙方如有違反本補充合同約定的行爲的,履約保證金無權要求返還。

4、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日內提交施工備案的全部資料。逾期按合同價的日萬分之二承擔違約金,還應按本補充合同第八條第3、4項承擔有關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第十一條?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承包人執____份。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施工合同 篇22

施工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___,現委託乙方採取包工、料、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乾方式進行施工。爲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各站點、區間交通設施或信號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爲:_________________站、區間交通設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終與業主、審計中心結算價對乙方進行結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繳納該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_%爲施工責任管理費,各類稅、費均由乙方另行繳納。

三、組織領導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3.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審覈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撥付工程款。

(3)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繫並申報有關文件資料。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並確保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之全部責任。

(3)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反光背心,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

(4)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負責以甲方名義上報各級部門審批。做到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作業現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

(5)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人數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具體施工作業中必須配備所需交通安全標誌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交通安全設施,並且必須符合我市有關道路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規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之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自承擔。

(7)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並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餘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之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該工程完工並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於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之相關費用。

(9)乙方不得將依據本責任書取得,經甲方委託施工之施工任務再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本施工項目。

(10)工程完工後,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工程的施工總結。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以及業主、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須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或每一單項工程完工後,根據業主給甲方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帳戶後三天內按_____________%扣除稅金和管理費後支付給乙方。

(2)質保金:_________________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_%逐月或每單項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_____________年後,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_________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__________%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到設計規範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收無法履行的行爲,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爲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九、甲方對本責任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籤自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施工責任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3

甲方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明確雙方的職責,加強協作,相互促進,按期保質完成施工任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如下條款,須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日期:

本工程開工日期爲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爲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工程數量及造價:

以下工程量爲圖紙暫估量,竣工結算以實際測量數據爲準。

四、甲方責任條款:

1、乙方承諾:具備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資質,且具體實施人員也符合資質要求,並具備實際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甲方提供基層的平整度、標高、厚度均應符合施工圖紙設計要求和《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驗收規程》(DBJ08-225-97)的要求並負責向乙方做施工技術及安全交底。

3、甲方負責提供施工用電、用水、落實乙方機械設備的停放處和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

4、乙方施工完畢交付甲方,甲方負責保護好路面;工程驗收之前禁止一切車輛進入現場,否則視爲工程驗收合格。

5、乙方承諾: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將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轉包由任意第三人完成。否則視爲根本性的違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責任條款:

1、乙方確認可以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和按照《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DBJ08-225-97)施工,保證施工質量。若工期、用料、費用需要更改的,應當經過甲方書面許可。

2、按雙方協商的施工進度,安排機械設備和人力,保證施工工期。

3、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文明施工、優質服務。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尤其是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傷害),則由乙方承擔,除不可抗因素外。

六、付款方式:

甲方將按以下程序向乙方付款(提供材料發票)。

1、合同簽訂,機械、材料進場預付合同款30%,計:_______;

2、工程竣工,書面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3、如逾期支付,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每日1%違約金。但甲方爲付款履行內部審批流程所佔用的時間除外。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結束結清餘款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由合同簽訂地方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施工合同 篇24

甲 方(鐵路發包方): 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

鄭州建築段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黃德忠

地 址: 鄭州市二七區淮河東路5號

乙 方(承包方): 河南鴻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範書建

地 址:安陽市解放大道180號(原安陽縣政府院內)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發包鄭州東動車段零小工程維修工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鄭州東動車段零小工程維修 。

(二)工程地點:動車段 。

(三)工程內容: 動車段零小工程維修 。

(四)承包範圍: 動車段零星病害 。

(五)承包方式: 項目總承包 。

(六)合同價款:本工程價格形式爲 固定總價 ,工程款(總計)(含增值稅)暫定爲人民幣大寫 拾萬伍仟伍佰柒拾肆元整 (小寫: 105574元)(其中不含稅價人民幣 96856.88 元,增值稅 8717.12元),最終結算價以甲方上級單位實際批覆爲準,如金額發生變更,以補充協議形式進行確定。

(七)質量標準: 乙方按照承包範圍和行業現行技術標準,進行規範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工程總日曆天數自開工之日起 90 天,開工時間另行通知。

第三條 工期延誤

(一)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時開工,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提前

7 天向甲方書面提出延期開工的要求和理由,並須獲得甲方書面同意。

(二)暫停施工。甲方認爲必要時,可提出暫停施工要求並在停工後

72 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在 3 天內實施甲方處理意見。停工責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三)延期竣工。下列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材料由甲方供應的,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供應材料。

3.不可抗力。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 3 天內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 15 天內予以確認答覆。

非因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

(一)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及職責: _星 現場負責人 。

(二)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及職責: 餘小祥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質量的監控 。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辦理施工所需證件、批件,清理場地,保證運輸暢通。

(二)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要求,並承擔有關費用。

(三)根據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保證具有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 資質,並保證該資質在合同履行期限內持續有效。

(一)在工程驗收之前,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並承擔費用。

(二)按約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三)嚴格執行本地區關於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建築物無污染,現場無建築垃圾。

(四)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乙方按照約定負責工程項目文件的收集、整理、歸檔,並保證其完整性、準確性、系統性、有效性和規範性。

(六)配合甲方財務會計工作,按甲方要求辦理財務手續、提供完備的財務會計資料。

第七條 價款支付與調整

(一)合同價款的調整。

固定總價合同:在合同簽訂後,工程總價不作調整。

(二)工程款支付。

採用竣工驗收合格並乙方開具合規發票,甲方完成向上級單位清算該筆款項後,於30日內按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批准的竣工結算值的95%工程款進行結算,質保期滿後支付尾款:

工程款給付時間

(工程進度、部位)

總造價百分比

金額(人民幣)

項目整修驗收完畢

95%

質保期滿(新建、更改屋面防水爲5年,造林、綠化工程爲1年,其他質保期爲2年)

5%

(三)增值稅發票。

乙方應於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按一般計稅方法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信息如下:

單位名稱: 甲方增值稅相關信息

納稅人識別號: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第八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乙方供應。具體購買材料清單內容可附件列表。

(二)乙方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設計和國家質量標準要求,並附有合格證及檢測報告。材料的價格、質量標準等,乙方在採購前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隨時檢查。

第九條 質量與驗收

(一)乙方應按照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接受甲方監督,質量驗收必須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按規範要求,進行返修並承擔費用。

(二)隱蔽工程驗收。隱蔽工程在覆蓋、掩埋前,應提前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第十條 知識產權

(一)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圖紙、甲方爲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託編制的技術規範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於甲方,乙方可以爲實現合同目的而複製、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於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爲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爲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文件,除署名權以外的著作權屬於甲方,乙方可因實施工程的運行、調試、維修、改造等目的而複製、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於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爲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複製、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採用施工工藝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施工工藝導致侵權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採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簽約合同價款中。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一)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給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約過程所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締約條件、談判內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內容,除非提供方書面明確說明爲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構成其“保密信息”。信息獲取一方保證應採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護該等保密信息免受公開,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該等保密信息,並且除爲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應合理並不得低於知悉一方對自己的保密信息所採取的保護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當使用該等保密信息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的所有損失。

(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對對方的保密信息進行復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並且在對方要求或在雙方的業務關係終止時,應立即向對方歸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該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對於保密信息的義務應延續至該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爲公開信息。

(四)上述保密規定不應當適用於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書面記錄可以證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該等信息之前已經知曉該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保密義務即從其他渠道獲得的公開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從對該等信息不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信息。

第十二條 質量保證

(一)質量保證金。甲方從應付乙方工程款內,按合同工程價款的 5%預留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甲方在質量保證期滿後日內,退還乙方質量保證金。

(二)保修項目及質量保證期限:(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執行)。

(三)質量保證期間,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後 3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和人員修理,費用由甲方在質量保證金內扣除,因此導致質量保證金不足預留比例的,乙方應負責補足,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下列情形,屬於乙方違約:

1.乙方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2.乙方採購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

3.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已按照合同約定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或設備撤離施工現場的。

5.乙方未能按施工進度計劃完成合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的。

6.乙方在缺陷責任期及質量保證期內,未能在合理期限對工程缺陷進行修復,或拒絕按甲方要求進行修復的。

7.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

(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工期延誤達 7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20 %的違約金。

(三)乙方存在本條第(一)款約定的第1、2、3、7項中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權的,乙方應支付合同總額 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除本條第(一)款第1、2、3、7中情形之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則甲、乙雙方應在合同解除後 7天內完成估價、付款和清算,並按以下約定執行:

1.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支付合同總額 20 %的違約金,並賠償因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後進行清算,出具最終結清付款證書,結清全部款項。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達成一致的,雙方約定採取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的爭議解決方式。

(二)仲裁、訴訟或調解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本合同未涉爭議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結束之前任何時候,如果發生任何合同簽訂時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重大傳染性疾病以及戰爭等不可抗力情形,雙方協商一致後可決定暫緩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不視爲違約。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5日內通知另一方,並在其後的30日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及其持續的充分證據。

(四)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雙方應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減小到最低限度,否則,未採取合理努力方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通知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送達對方,被送達方應即時簽收。如由於被送達方的原因不能送達或被送達方拒絕簽收的,送達方可採用掛號信或者郵政特快專遞郵寄送達,郵件寄至本合同記載之地址時,即視爲送達。

(二)雙方確認以下地址爲相關通知、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雙方確認以下地址爲相關通知、法律文書、訴訟文件的送達地址:

甲方確認的送達地址: 鄭州市二七區淮河東路5號

郵政編碼: 450000

收件人: _星 手機號碼:

乙方確認的送達地址: 安陽市解放大道180號(原安陽縣政府院內)

郵政編碼: 455000

收件人: 餘小祥 手機號碼: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雙方應簽訂安全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條件及文本數量

(一)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乙雙方各執 叄 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爲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建築段 (甲方名稱)與河南鴻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 )簽署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25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爲合格工程標準爲依據, 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專用條款

2.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量清單

5、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

七.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6套.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項目負責人: 承包人委託的職權:

項目經理:

八.雙方約定現場工程師工作職權: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爲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爲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九.發包方的工作:

1.在開工前7日內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3.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4.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5.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十.承包人的工作:

1.在每月1日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按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在開工前提交,工程師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爲同意。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工程師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十二. 工程質量檢驗 :

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十三.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

基礎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主體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十四.安全施工與檢查 :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 費用.

十五.合同價款確定與支付 :

工程取費按丙類計算,執行現行內蒙地區定額標準結合圖紙和實際工程量爲計算依據,參照當地的政策.法規.文件.現行材差和人工費調差.主體兩層封頂後發包方支付以完工程量80%工程款,主體全部封頂後發包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裝修工程中期發包方支付裝修工程的造價60%工程款,完工驗收合格後一月內支付工程款額度達到工程總造價的95%.

十六.工程量的確認 :

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被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十七.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

在確認計量結果後5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在約定支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支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十八.材料設備供應 :

由發包人所供應材料必須符合使用標準並且不得高於當地市場價格,工程竣工結算時執行地區定額材差指導價格.

十九.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爲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爲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二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1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1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1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5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10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11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10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十一.違約、索賠和爭議 :

爭議發生時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違約方並承擔工程總造價 5%違約罰金,並承擔給對方直接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十二.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二十三.保險 :

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爲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承包人必須爲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二十四.合同終止和解除 :

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驗收合格並且工程款結算完畢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或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爲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二十五.工程保修範圍和時間:

保修範圍有防水項目保修期限2年. 給排水項目保修期限1年.供熱項目保修期限2年.維修經費使用預留的5%保脩金.

二十六.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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