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S支付系統外幣信用卡支付合作協議(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1W

NPS支付系統外幣信用卡支付合作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NPS支付系統外幣信用卡支付合作協議(精選3篇)

甲方:

電話:                    傳真:

e-mail:                   網址:

地址:

乙方:

電話:                    傳真:

e-mail:                   網址:

地址:  本協議作爲《nps在線支付合作協議》的附件,與《nps在線支付合作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爲了給商戶提供更多的支付卡種,滿足客戶需求,完善nps在線支付的網上支付服務體系。甲方與乙方本着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雙方共同發展國內電子商務之外幣信用卡(以下簡稱“外幣卡”),網上支付業務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風險說明

外幣卡都採取信用制識別方式。但由於國內的信用體制尚不完善,因此在乙方使用甲方的網上支付平臺及清算系統開展電子商務服務時,可能會遇到不法分子利用網絡盜用他人信用卡進行支付或持卡人因各種原因拒絕付款(簡稱:拒付)等風險,進而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須獨立承擔因本補充協議第二條風險造成的損失和引發的相關責任。

第二條 銀行拒付或索回款項說明

(一) 銀行拒付

銀行在任何時候都有權根據持卡人的請求拒絕或索迴向甲方支付的電子商務交易的全部或部分款項。國際信用卡組織規定:在下述情況下,即使銀行已經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項,其仍有權立刻要求甲方退還款項,相應地,甲方也會向乙方索回其款項。這些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況:

1、甲方沒能獲取授權或在獲取電子商務交易授權的過程中,甲方向銀行提供的持卡人姓名或賬號發生錯誤;

2、導致電子商務交易不合法或不可執行的任何原因;

3、電子商務交易中有任何偏離本協議條款的情形;

4、電子商務交易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被全部或部分拒絕或退回,或電子商務交易全部或部分被持卡人有效取消或終止;

5、在電子商務交易中銷售或提供的任何商品和/或服務違反了法律或任何政府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的規定或條例;

6、乙方根本沒能提供商品和/或服務,或所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務沒能讓持卡人滿意;

7、乙方未能按照銀行要求提供電子商務交易的證據;

8、乙方按正常的合理警惕,應該意識到持卡人正在使用的卡屬僞造或盜竊的,應該拒絕該電子商務交易;髮卡行發現電子商務交易有上述或其它可疑情形時,有權拒絕處理乙方提交的電子商務交易。

9、乙方向持卡人收取的價格超過乙方以現金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務所收取的價格;

10、持卡人對電子商務交易包含的商品和/或服務的性質、質量或數量有爭議;

11、持卡人有理由對電子商務交易或其包含的商品和/或服務的銷售或提出異議或否認;

12、持卡人書面投訴,稱其並未實施或授權電子商務交易。

(二) 索回款項

1、在發生但不限於下述情況時,甲方將向乙方索回相關款項。

(1)按照國際信用卡組織的規定:商戶的當月拒付款額不得超過當月外幣交易總額的2%,否則將克以罰款處理。由於乙方發生的風險交易數額超過該規定要求而導致國際信用卡組織對甲方予以罰款處理時,此罰款轉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向乙方索回款項。

(2)持卡人拒付或髮卡行退單時,甲方將執行索回操作。

(3)乙方須承擔因其未能在指定的期限前和/或未能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單據,例如籤購單、消費賬單、授權書、送貨單等,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將索回與這相關的款項。

(4)交易手續費由商家承擔。

2、索回操作

甲方直接從乙方的信用保證金中扣除。

第三條 帳務處理及結算

1. 按時間清算,清算週期爲 t+  ,將乙方上月的交易款項在扣除交易手續費後清算到乙方的銀行賬戶中。

2. 雙方對帳以nps網上支付結算系統提供的商家管理後臺報表數據爲準。

3. 雙方資金清算時,甲方轉賬給乙方的交易款項所產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保證金條款

爲保障nps支付系統會員的整體利益和網上支付交易效率,nps支付系統會從交易款項中扣除乙方百分之    作爲保證金,保證金會在下個月底最後一天清算給乙方 。

雙方合同到期,不再續簽,鑑於拒付索回期較長,甲方在乙方成功交易的最後一筆訂單後的第90天退還保證金給乙方。

第五條 網上支付服務費用和交納方法

1.會員年服務費:人民幣    元/年(如交易款項不夠,甲方從交易款項中扣除乙方每應在協議生效期10日內向甲方交納,第一年會員費於乙方簽訂本協議同時交納)。

2. 外幣交易手續費:按乙方網上交易額的     %從每筆交易中直接扣除。

3. 乙方未向甲方交納足額入服務年費,甲方有權自動終止服務。

第六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 在合作雙方協商意見一致並形成書面協議後,方可對本協議相關條款進行修改,

2. 任何一方可以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終止協議 .

3. 雙方在合作中有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都可以立即終止協議,但必須在書面形式正式通知對方之後。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經友好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第八條 其他條款

1.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公司證明覆印件或與結算帳號相符合的身份證複印件,如經查明所提供證件有僞造無效等屬實,甲方有權終止該商戶支付端口的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 本協議有效期壹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3. 如雙方未收到對方終止協議通知,此協議在到期日自動生效一年.

4. 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蓋章) (nps支付系統主體企業)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日  期:                       日  期:

NPS支付系統外幣信用卡支付合作協議 篇2

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信用卡(商務卡)申領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請領用_________國際信用卡(商務卡)(以下簡稱國際商務卡)達成如下合約:

一、爲保證甲、乙雙方合法經濟權益,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合法的用卡環境,乙方自覺遵守並督促其持卡人遵守《_________國際信用卡章程》(以下簡稱國際卡章程),履行本合約。

二、乙方同意甲方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瞭解乙方有關資金、財產和其他方面的情況,甲方應爲乙方保密。

三、乙方自願支付併爲其持卡人承擔使用國際商務卡的各種費用。

四、乙方持卡人領取國際商務卡時,應立即在國際商務卡背面簽名欄內簽上與本人身份證件相同的姓名,該姓名須與申請表上的簽名相符,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持卡人因使用國際商務卡而發生的各種收付款項,均由甲方記入乙方國際商務卡賬戶,乙方對該賬戶的債務無條件地承擔償還責任。

(一)甲方所存一切有關國際商務卡的交易記錄,均爲該卡使用的真實憑據,對乙方具有絕對的約束力。甲方每月向乙方寄發月結單。如乙方自月結單寄出日起20天內,對月結單所列交易未提出異議,即視同乙方認可全部交易。

(二)乙方持卡人非現金交易(購物、消費、利息和費用等)日至還款到期日爲免息還款期,乙方若在免息還款期內償還全部透支款,則無須支付非現金交易的貸款利息,否則,須從銀行記賬日起按月息24‰支付從透支之日至還款日止的貸款利息。

(三)乙方持卡人支取現金(每卡每天最高取現額爲_________元或_________元)發生透支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國際商務卡在中國境內不得取現),並應按上述利率支付透支部分從取現交易日起至還款日的貸款利息(取現交易日和還款日均以銀行記賬日爲準)。

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過甲方覈定的信用額度和還款期限。如經多次催收乙方仍未還款,甲方將視同乙方涉嫌惡意透支,甲方有權止付和收回乙方的國際商務卡,並可提請司法部門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七、乙方及其持卡人應承擔因違反本合約而產生的訴訟費用和其他一切費用。

八、乙方持卡人因轉借、轉讓國際商務卡或違反國際卡章程及使用規定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及其持卡人與特約商戶或受理銀行發生交易糾紛時,應由雙方自行解決,乙方不得以糾紛爲理由拒絕償還使用國際商務卡而發生的債務。

十、乙方持卡人使用的國際商務卡有效期滿,如乙方不再更換新卡,應在國際商務卡有效期滿前45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視同乙方繼續用卡,併爲乙方重新制卡及收取相應的費用。

十一、乙方持卡人使用的國際商務卡遺失或被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書面或電話掛失,電話掛失應在30天內補辦書面掛失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持卡人的國際商務卡遺失或被竊,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持卡人未辦妥掛失手續當日和次日所發生的交易;

(二)乙方持卡人與他人合謀共同欺詐或有其他不誠實行爲;

(三)甲方調查情況,遭乙方或其持卡人拒絕的。

十三、如遇乙方的國際商務卡單據有誤和內容不全,但經確認交易確實存在,乙方不得拒絕支付該交易款項。若乙方持卡人對其發生的交易有疑問,要求銀行協助查詢並索取有關單據證明,須承擔國際信用卡組織規定的有關查詢費用。

十四、乙方在申請表中所填寫的內容有所變更時須立即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引起的任何延誤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十五、甲方受理乙方銷戶申請45天后方可爲其辦理銷戶手續。乙方自申請銷戶之日起45天內須繼續承擔該被註銷卡所發生的所有交易。

十六、若甲方要求乙方繳存保證金,則乙方應在甲方開立定期保證金存款賬戶,其存期須與國際商務卡有效期一致。未經甲方同意,其保證金存款在國際商務卡有效期滿後45天內不得支取。乙方國際商務卡有效期滿辦理更換新卡時,其保證金存款須相應延期或辦理轉期手續。當乙方經甲方多次催收仍未償清國際商務卡的欠款時,甲方有權隨時將乙方國際商務卡保證金存款一次性轉入其國際商務卡賬戶,以歸還其欠款。

十七、乙方若選擇自動轉賬方式還款,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提供的賬戶中扣款,轉入其國際商務卡賬戶,用於償還乙方的欠款。

十八、本合約自乙方在國際商務卡申請表上簽字並領取國際商務卡後即告生效。乙方領用國際商務卡後要求退卡和解除本合約時必須在國際商務卡的一切債務清償完畢,並按甲方規定辦理銷戶手續後,本合約方可解除,否則本合約繼續有效;乙方國際商務卡期滿換領新卡後,本合約繼續有效。

十九、甲方的國際卡章程和本領用合約一經修改、公佈,無論乙方是否得到通知,修改後的國際卡章程和領用合約即爲有效,並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十、乙方領用國際商務卡後,即被認爲乙方及其持卡人已全部仔細閱讀和了解了國際卡章程和本合約。

二十一、乙方使用國際商務卡時,須遵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二十二、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未盡事宜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則依據甲方業務規定和金融業慣例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NPS支付系統外幣信用卡支付合作協議 篇3

_________銀借合字第_________號

經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在借款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訴訟須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八條其他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貸款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