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材料採購合同範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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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採購,都是從資源市場獲取資源的過程。採購活動多見於企業進貨!以下是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建築工程材料採購合同範本。歡迎參考閱讀!

建築工程材料採購合同範本3篇

建築工程材料採購合同範本一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 採購事宜,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標的額

第二條、交貨地點:甲方項目工地。 第三條、交貨時間:甲方指定。

第四條、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在合同簽訂後開始供貨,並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後由 負責簽收確認。運輸費及卸貨費由乙方承擔。(簽收人: 聯繫電話: )。

第五條、質量標準及異議期限:

1、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材料的技術要求和國家(行業)的相關質量標準執行,確保所供材料的質量。

2、甲方在收到貨物後若有異議須在10日內以書面提出,如屬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驗收方法:建築材料採購合同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送貨,貨到現場後,在現場車上或場地堆放後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業慣例進行驗收。如甲方認爲乙方送貨的數量與送貨單數量不符的,則可以隨時抽檢,如數量超過誤差範圍的或有弄虛作假情形的,則必須向甲方賠償即以少一賠十計算,如砂、石、石粉等散體運輸貨物,抽檢方數誤差≤4%,亦可視爲正常交貨。

第七條、損耗責任:乙方貨物在未經甲方驗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及責任。

第八條、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爲一個統計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號前(遇甲方假期則順延)將上月內所送貨物的送貨單(供貨方保存聯)彙總後向甲方指定人員提交對帳清單,共同覈對無誤並簽字確認後付款。

2、甲方貨款採用銀行承兌匯票形式支付。

3、除雙方協商價格爲不含稅款外,乙方領取匯票時應提供法定正規發票(附銷貨清單)以及乙方收款委託證明,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稅率代爲扣稅後向乙方支付稅後貨款。

4、甲方結款方式爲:月結。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貨款總額的80%,剩餘20%待本工程完工並竣工驗收後付清。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訂單後必須在三 天內必須到貨,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誤二 天,甲方可按合同總額5 ‰作爲履約賠償金,並在貨款中扣除,如延期五天,甲方有權終止雙方合同並追究乙方相關經濟責任。

2、乙方提供的產品如因質量問題影響甲方不能順利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 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無法如期交貨,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在影響因素消除後繼續履行交貨責任。

第十條、約定事項 :

1、甲方應提前10天以 電話或傳真 方式將用料計劃(材料名稱、數量、聯繫地點、負責人、簽收人、電話等)通知乙方備料。如有變動,甲方必須以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並確定供貨後,如不能及時供貨,則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員送貨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時,必須服從工地收貨人員的指揮,將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聽從指揮知亂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壞的,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工作人員進入甲方項目工地後必須潔身自愛。如發現乙方工作人員與工地相關人員一起騙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貨數量與簽收數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員有偷盜甲方項目工地財物行爲的;一經甲方工作人員發現或舉報,甲方即以“少一賠十”的原則在乙方貨款中抵扣賠償金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關的經濟法律責任並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其他事宜: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或解除;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制訂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產事故不能按期交貨的,乙方必須出具有關證明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2、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乙方在收款時必須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複印件各一份並加蓋公章。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蓋章生效,雙方結清貨款後自動失效。

5、未盡義務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二0一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材料採購合同範本二

需方(甲方):北京貿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北康裝料經營部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價值爲人民幣 ¥1005000 元。

第二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貨款在合同有效期內結清。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技術指標),見附表。

第四條:驗收方法:嚴格按照國家建材標準執行。

第五條:交貨規定建

1.交貨方式: 所有貨物由供方送往供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2.交貨日期:

3.交貨地點:

4.運輸費用: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 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 乙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等級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退貨或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 產品交貨時間不符本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 甲方應付的經濟責任。

1. 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數量、型號、等級。應提前3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 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時,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30 %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收貨。

3. 屬甲方自提材料,甲方應在提貨前3日內告知乙方。

4. 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提前告知,說明原因,取得對方諒解。如有問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雙方協商,在雙方沒有達成協議前,乙方仍應按合同供貨,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日,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三作爲罰金交給甲方。

第八條:如因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某廠家產品、規格、型號、貨物不全,要用另外廠家同規格、型號的產品頂替時,乙方必須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解決。否則作爲延期罰金。

第九條:本合同擬定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供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並按照本合同《附加條款》實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並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於接到仲裁書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材料採購合同範本三

供貨方: (以下簡稱供方) 需貨方: (以下簡稱需方)

供需雙方本着以誠爲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產品

第二條、供貨日期: 年 月 日。期間送貨以需方通知爲準(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三條、質量要求:供方在需方用貨前提供貨物樣品,由供方提供產品合格證,並負責產品檢測,檢測費用由供方負責,檢測報告及現場拉拔試驗提供給需方存檔,供方供給需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供貨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爲合格產呂,需方使用後,供方必須保證外牆面不發生滲漏。如供貨方的產品發生外牆滲漏、面磚脫落等現象,供貨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並按需方要求的工期負責外牆面的維修,如果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的時間進場維修,需方有權另擇其他隊伍維修,其相關費用在留20%的貨款中扣除。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供方送往供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並由供方負責卸車。

2、交貨地點:3、結算方式:第五條 經濟責任 (一)供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需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供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供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供方示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貨,則供方應付繪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如因供方的產品使用後出現質量問題,造成外牆面磚脫落,或外牆滲水,供方應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建築材料採購合同(二)需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供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需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需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5%給共方作爲違約金。

2、需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供方,作爲延期罰金。

第六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後方能變更。

第七條 如需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供方協商。 第八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九條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工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供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需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供需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經 辦 人: 負 責 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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