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委託合同(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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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委託合同 篇1

第一章 總 則

服務委託合同(精選21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武警醫院住宅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小區物業服務

座落位置: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武警總隊醫院

建築面積:高層 平方米(含車庫), ;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四條 物業服務內容

1、共用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垃圾收集;

5、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6、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收費管理;

7、房屋裝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9、其他委託事項。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小區有明顯的層號、棟號、房號引路方面標記。

2、設備運行:良好,運行正常,無事故隱患,保養、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4、公共環境:環衛設備完備,設專職保潔人員和明確的責任範圍,實行標準化管理;

5、綠化:公共綠地定期澆水和養護。

6、交通秩序:道路通暢、路面平整,井蓋無缺損、無丟失,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登記;

7、秩序維護:負責小區的安全秩序維護及消防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24小時服務熱線,工作日上門服務;

第三章 委託服務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委託服務期限爲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負責返修; 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電卡設備及軟件,由乙方無償使用。

11、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水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2)電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12、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3、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14、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每年年末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1、 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戶)收取,即多層住宅按建築面積0.40元/月/平方米;多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築面積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層住宅按建築面積1.50元/月/平方米;高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築面積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業服務費用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公用部分、共用設施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10)稅金(5.5%)。

(11)物業服務企業利潤(2-5%)。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標準按季、年支付物業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

第十條 其它有償服務費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償服務標準或政府指導價執行。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單位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收繳工作,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二條 停車服務費

停車服務費執行烏髮改房[20__]5號文件。

第十三條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延期交納應交的物業服務費及代收代繳的水電費,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3交納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公司可採取限水、限電等催繳措施。

第十五條 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資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者進行如下物業管理活動時,對業主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爲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財產損失:

(1)比如有人在房間內企圖自殺,爲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門、破窗而入;

(2)爲避免業主或用戶財產受損或可能受損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比如業主房間漏水、失火又無人在內,爲不使其造成巨大損失,物業管理者強行入內處理);

(3)爲抓捕違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爲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

(4)其它類似上述情況。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服務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四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委託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委託方):

鑑於甲方擬通過乙方提供的居間服務而取得本合同所約定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開發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政府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介紹甲方和與擁有土地的第三方進行洽談本項目房地產開發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備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委託事宜

1、 甲方授權乙方爲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洽談工作的委託代理人。

2、 乙方以居間人的身份負責爲甲方在項目取得過程中,爲甲方與項目方接觸提供介紹及促成合作,在此過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間服務。

第二條、 服務成功界定標準

1、 乙方爲甲方取得項目的開發權,取得標準如下:

(1)項目地址:

(2)項目佔地:

(3)項目規劃:

(4)開發要求:

(5)優惠政策:

(6)項目的具體數據以項目方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文爲準,但誤差應在5%內,如超出則居間服務費雙方可以另議。

2、乙方促成甲方與政府相關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協助甲方辦理《土地使用證》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 信息收集;

2、 項目覈准調查;

3、 甲方和項目方合作條件擬定;

4、 土地使用證的協作辦理;

5、 項目規劃的協作辦理;

6、 創造甲方與相關部門的洽談機會。

7、 協作甲方把本項目A地塊增容至5.0以上(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 甲方提供資質證明及相關資料

根據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彩色掃描件);

2、 企業代碼證、開放商資質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彩色掃描件);

3、 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彩色掃描件);

4、 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5、 公司近期銀行對賬單;

6、 向市政府授權的銀行查詢函;

7、 向市政府遞交本項目用地的《使用權購買申請書》;

8、 公司書面介紹材料和在廣西的業績簡述。

第五條、 服務費支付

1、 居間服務費想計付標準:

甲方按 萬/畝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合計 萬元(含稅票)。

2、 居間服務費付款條件:

(1) 甲方向相關部門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讓金當日,甲方把上述居間服務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

(2) 本項目土地使用證辦到甲方名下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居間服務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

3、 居間服務費支付方式:

(1) 上述第一次的居間服務費中的 萬元由甲方扣10%稅後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乙方指定的賬號;

(2) 餘下的 居間服務費按上述支付條件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的賬號。

第六條、 甲方同意

鑑於本合同相關約定服務款項涉及高度商業機密,乙方爲甲方提供服務時均以非書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後,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約進行服務的憑證。

第七條、 甲方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內,甲方如果與其他居間人合作或越過乙方與第三方私自達成交易,或通過其他渠道獲得該項目的開發權,仍視乙方居間成功。

2、甲方未按約定解付居間服務費給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如乙方不能協助甲方取得本項目的開發權,則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向相關部門取得甲方提交的相關資料原件。

2、 如本項目的土地使用證未能按相應的《土地出讓合同》辦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間服務費全額無息退回。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間服務費及履行完各項義務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2、 或自本協議生效後 個月內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項目方達成合作協議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取得市國土資源局頒發的本項目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即可直接證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義務。

2、 不論甲方是否與第三方簽訂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人使用、協議,均不影響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3、 合同生效後,非經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 乙方有權根據需要自行委託第三方履行本應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義務,但第三方的酬金將從乙方應得酬金數額中由乙方支付。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存在爭議部分,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所補充之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或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委託合同 篇3

本合同由委託諮詢者(委託諮詢方名稱,以下簡稱爲委託方)爲一方,_________國際諮詢公司(以下簡稱諮詢者)爲另一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簽訂。

鑑於委託方意圖從諮詢者處得到完成_________項目的諮詢服務,且諮詢者已向僱主表明其擁有進行這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雙方特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委託方”指_________(委託方名稱);

(b)“諮詢者”指_________(諮詢者名稱);

(c)“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d)“合同”指委託方和諮詢者之間簽訂的合同;

(e)“外國貨幣”指任何非人民幣的貨幣;

(f)“服務”指諮詢者根據合同條款爲完成本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g)“分包諮詢者”指按合同條款規定分包部分服務的實體。

2.合同的適用法律及使用語言

本合同及其條款的含義和解釋以及合同雙方的關係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制約。

本合同以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寫,但有關本合同的含義及解釋以英語合同爲準。

3.執行合同的地址

諮詢服務將在中國_________進行。

4.通知的發出

任何通知都應以英語書寫。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應按對方隨時用書面提供的地址寄出。如果沒有收到另一方的地址改變通知,則按以下地址寄出:

_________(委託人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

_________(諮詢者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

任何由專人送去或已按以上地址郵寄、電傳、傳真、電報的通知都視爲寄到。

5.稅收

諮詢者及其人員應自己交納公司及個人所得稅,交納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律下所徵收的其它有關賦稅。

6.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a)本合同在簽署後30天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簽署後60天內不能生效,簽約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權宣佈合同無效。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任何一方都無權向雙方就此提出索賠。

(b)諮詢者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兩週後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_________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上述同樣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完成服務並支付了最後一筆服務後終止。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但是合同的終止不能絲毫解除雙方之間未了決的權利和義務。

(c)本合同的有效期爲_________年,從合同簽署之日算起,在合同期滿時自動失效。

(d)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7.諮詢者的義務

(a)諮詢者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國際專職諮詢機構承認的技術和慣例,以及諮詢標準履行諮詢服務和義務。諮詢者在與分包諮詢者及第三方的交往中應始終維護和支持委託方的合法利益。

(b)諮詢者履行諮詢服務時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適用法律並尊重當地的有關風俗。

(c)諮詢者在履行與本合同或服務有關的服務中不應爲私利而接受貿易佣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d)諮詢者在每月月底將向“委託方”提交一份服務進度報告。

(e)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諮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託方”檢查,並得到它的認可。諮詢者要對諮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f)沒有委託方的授權,諮詢者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自己的債務。

8.參加諮詢的人員

諮詢者應僱用並提供資深的、經驗豐富的符合進行此項諮詢服務的人員。

(a)履行本合同諮詢服務的人員、分包諮詢者都必須得到委託方的批准。諮詢者應向委託方提供一份他們的簡歷和合格的健康證明供審查和批准。

(b)未經僱主另外同意,不得對諮詢服務人員作任何變動。如有必要替換諮詢人員,其諮詢和經驗應都必須被委託方接受。諮詢者應承擔因撤換人員所發生的額外的一切旅費和其它費用。

9.委託方的責任和義務

(a)委託方應盡力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爲諮詢者、分包諮詢者頒發在中國_________進行諮詢服務所必需的工作許可證和其它有關證件,及時作好安排使諮詢者的人員得到必需的進出口簽證、居住許可、外幣兌換和其它在中國停留所需要的文件。委託方還應確保諮詢者與分包諮詢者由於諮詢工作的需要而攜帶合理數量的外匯進入中國的權利,以及確保將他們依法履行合同所得收入提走的權利。

(b)對於本合同項下諮詢者所履行的服務,委託方將以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所提供的方法向諮詢者支付。

(c)委託方應充分保證諮詢者在合同期內或合同期後都不承擔委託方及其僱員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爲,過失或違約而給諮詢者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損害或傷亡的責任。

10.對諮詢者的支付

(a)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費用,採用_________方式,通過中國銀行和諮詢方的_________銀行,用美元支付。所有在中國國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諮詢者承擔。

(b)委託方不應支付任何其它開支,諮詢方也不應要求改變總報酬,除非雙方另有商定。

(c)委託方將按以下的方式和比例付給諮詢者所有的諮詢費用:

(1)在合同實施及諮詢人員到達諮詢服務地後_________天內,委託方應將第一次付款總諮詢費的_________付給諮詢方。

(2)第二次付款額應爲總諮費的_________,委託方應在諮詢方已經準備好,並遞交了諮詢報告及其它相關文件,而這些報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並被委託方驗收後付給諮詢方。

(3)最後一次付款額應爲總諮詢費的_________,委託方應在諮詢方遞交了諮詢總結報告和說明並被其認爲令人滿意後付給諮詢方。

(4)所有這些合同下的支付都應付給諮詢方在_________銀行的帳戶上。

11.公正和信用

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12.爭議的解決

(a)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b)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員所作的仲裁裁決應爲雙方當事人作爲終局裁決接受,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       諮詢者(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委託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協議期限:___x

學院委託乙方負責學校的飲食服務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服務範圍:

1、負責全校教職員工的正常供餐;

2、負責全校餐飲行業承包租賃戶的管理。

二、服務標準:

(一)供餐標準

1、早餐:主食10種以上:稀食8種以上:小菜8種以上。

2、午餐:主食不少於10種;備有免費湯,夏季免費供應綠豆湯。

菜品:

(1)低檔菜(0.8元/份):5個以上(佔菜品的10%)

(2)中檔菜(1.5元,~2元/份):30個以上(佔菜品的60%)

(3)高檔菜:15個以上(佔菜品的30%)

3、晚餐:主食不少於10種;備有免費湯,夏季免費供應綠豆湯。

菜品:

(1)低檔菜(0.8元/份):5個以上(佔菜品的10%)

(2)中檔菜(1.5元~2元/份):30個以上(佔菜品的60%)

(3)高檔菜:15個以上(佔菜品的30%)

(二)、衛生標準:

l、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制定飲食管理安全衛生制度,隨時檢查落實餐飲衛生制度,杜絕食物中毒。

2、嚴格執行集中採購制度,嚴把“四關―進貨關、加工關、衛生關、出售關”;

3、協同口岸檢疫局、衛生防疫站對餐飲的監督檢查;

4、辦理好每年的衛生許可證和餐飲人員健康證。

(三)、價格標準:

1、租賃食堂按市場價;

2、校辦食堂由成本和贏利兩部分組成。其中,贏利在當月應控制在2%以內,全年盈虧持平:成本由下表比例構成:

成本構成:

原材料費63.2%炊具設備(大型設備除外)、維修費5%

煤氣費5%衛生、防疫費1%

水電費9.3%勞保辦公費1%

人頭費10.5%管理費5%

三、經費:自收自養。

四、違約責任:

1、未達到供餐標準每次罰款200元;

2、未達到衛生標準每次每處罰款200元,造成食物中毒等惡性後果,除賠償損失外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價格檢查一般按月檢查,未達到價格標準,除沒收超標所得外罰款500―1000元。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服務委託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_________

資格認定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督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赴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爲準)_______________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__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_______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注:在實際操作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填寫幾個學校專業或大類別專業)

第二條 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中介服務費不包括護照費、公證費、使領館文件認證費,簽證費和機票款等費用。

其中人民幣_______元系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該款應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後即行支付;

人民幣_______元系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該款應在獲得申請留學院校錄取通知書當天支付。

委託人如同時申請多所院校的,需交納額外申請院校的通訊費計人民幣_______元。

二、受託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_________(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爲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或爲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

甲方:乙方:日期:

服務委託合同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巴什庫勒克小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物業類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寧市解放西路。佔地面積:17940平方米,建築面積:3900平方米。

二、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氣幹線,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3、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地。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

5、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漕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9、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三、負責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代收電費、車輛、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裝修垃圾清運費。

4、其它有償服務的費用。

四、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爲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和報司法公安部門處罰等措施。

五、委託管理期限爲一年,自20_年8月1日起至20_年7月31日止。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預算及決算;

5、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車場2個,澡堂1個,其租金收入歸於全體業主,經業主大會審議後再確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辦公室1間,清潔工更衣室1間,放工具雜物1間,無償使用但產權屬甲方。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決。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的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及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月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

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在合同期內慚方爲改善服務條件進行的投入施設、設備,如合同期滿後,更換物業服務公司時,甲方應予以行當作價給予補償。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場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七、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服務費用:

1、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活寶是,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實施服務項目(另附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

2、物業綜合服務費和電費每兩個月收取一次,具體要求如下:

1)本物業管理的綜合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0.33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綜合管理費,視情節輕重,乙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情訴訟,並追繳每日5‰的滯納金。

3)車位使用費,由業委會按照州發改委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由承租人執行。

4)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有償服務項目,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費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達到制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本合同期滿,合同延期終止與否或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均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本合同自行延續有效。

6、本合同自20_年8月1日開始實施,經業主代表大會視物業服務情況表決通過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委託合同 篇7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銷售熱線:電話:

服務熱線: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已簽訂《汽車銷售合同》(合同編號: ),甲乙雙方現就乙方所購車輛的委託服務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乙方委託甲方協助辦理下列售後服務並同意支付相關費用:

□①汽車精品:¥ 元 汽車精品項目:

□②購置稅:¥ 元

□③保險:¥ 元 保險公司: □交強險 □車損險 □盜搶險 □三者險( )萬元

□不計免賠險 □玻璃險 □劃痕險 □司乘險

□④綜合服務費:¥ 元

□⑤信息諮詢服務費:¥ 元 貸款申請機構: 申請貸款 元,最終貸款金額以金融機構審批的爲準

□⑥延保:¥ 元 延保項目:

①~⑥項產品或服務價格合計:(人民幣小寫)¥ 元,(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注:以上委託代辦項目的費用均以實際發生額爲準,由甲方憑出票單位的憑證與乙方按實結算。

二、其它說明:乙方同意甲方在提供上牌服務時使用乙方所購車輛。有關車名、型號、交車方式、違約責任等均遵從《汽車銷售合同》約定。

三、本合同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經乙方簽字或蓋章,甲方授權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業務章)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服務委託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爲了保證納稅人網上電子報稅和網上認證的正常使用,處理計算機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甲方委託乙方爲稅務相關應用軟件的技術服務方,爲此甲乙雙方簽定技術服務合同如下:

第一條項目名稱

網上電子報稅、網上認證運行維護。

第二條具體內容

納稅人的網上電子報稅、網上認證、個人所得稅軟盤申報、四小票採集、出口退稅申報、出口退稅網上預申報、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的軟盤申報等應用項目。

第三條服務對象

甲方指定乙方承擔的稅務(分)局及其管轄範圍內的納稅人。

具體包括如下稅務(分)局:

第四條甲方的主要義務

1.甲方爲乙方指定所需委託服務的相關稅務(分)局的納稅人。

2.甲方制定服務公司考覈辦法;參與並組織稅務(分)局、納稅人實施對服務公司的考覈;組織服務公司的推介會。

3.甲方按合同定期支付乙方服務費

第五條乙方的主要義務

1.乙方根據服務範圍向納稅人免費提供熱線、現場、軟件升級、傳真、電子郵件等服務;爲稅務(分)局組織的培訓工作免費提供師資人員;安排人員在雙休日內接聽諮詢電話。

2.乙方對可能影響網上應用的問題,應提前向稅務(分)局說明情況,並及時告知納稅人;

3.乙方對相關稅務(分)局的支持工作,作定期書面總結並提交甲方和稅務(分)局;及時向甲方和稅務(分)局報告與網上應用服務相關的重大事項。

4.乙方每月派一人支持稅務(分)局的網上電子申報和網上認證局端軟件操作。

5.乙方自覺接受和配合甲方、稅務(分)局和納稅人的考覈。

第六條計費標準

根據網上電子報稅和網上認證實際使用戶數,按每戶網上電子報稅企業每年120元、代理60元;每戶網上認證企業每年80元、代理40元計算。

第七條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爲按月結算,每月支付上月費用。

第八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的,或經年度考覈排名最後兩名的,經服務對象中的稅務(分)局提議要求乙方退出服務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的執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合同條款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委託合同 篇9

甲方:_市_局

乙方:_市新禹物業

依照《物業管理條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保潔項目委託乙方提供服務事宜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潔範圍

1、室內保潔:會議室(定期),樓梯臺階、扶手、衛生間、走廊、樓內走廊牆裙、局長室(工作日),

2、室外保潔:前後院、硬化路面、停車棚。

3、室內保潔不含一層。

第二條 服務標準:

總體要求:乾淨、整潔。

1、樓道、樓梯地面無雜物、無亂堆亂放、無浮塵、無污漬,扶手、門框無浮塵、無污跡。

2、廁所地面無雜物、菸頭、浮水,便池無污漬、室內無異味(液封有效爲前提)。

3、立牆無浮塵、污跡,天花無蛛網;

4、垃圾日產日清,每日將服務範圍內的垃圾歸集到垃圾站。

5、雪後清掃道路,大雪天氣甲方增援。

6、對突發性污染物(酗酒者嘔吐物、摔破罐等)及時清理、打掃、擦拭。

第三條 人員配置:

內外保潔共配置2人,依工作量對保潔員做二次分工。

第四條 服務費用以及付款方式

全年服務費共計3.888萬元,大寫:叄萬陸仟元。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後,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元0.972萬元。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力和義務。甲方對乙方的服務有權監督並提出整改意見,同時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約束自己方人員可能出現的隨意丟棄垃圾的不文明行爲。

2、乙方的權力和義務。乙方應嚴格按照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對甲方部分人員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爲可向甲方主管反應,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滿意的服務。

3、甲方負責提供所有保潔易耗品(比如垃圾袋、洗手液、衛生紙、芳香球等);乙方自備所有保潔用具(比如笤帚、消毒液、潔廁靈、玻璃刮、抹布等)

第六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1月23日起至20_年11月22 日止,共計1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雙方都應該嚴格遵守,若有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違約方應向對方進行賠償。

2、任何一方無正常理由不得終止合同。否則,因此而造成的損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一方有意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3、乙方應嚴格按照勞動安全法及有關規定組織生產和作業,因違章導致乙方服務人員人身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第八條 附則

1、其他未盡事宜可臨時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蓋章簽字之昌起生效。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務委託合同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建築煤業有限公司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朔州市源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之前甲方企業辦公樓、調度樓、食堂、保衛及其附屬設施等管理事宜委託乙方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平魯區白堂鄉陶卜窪村

物業託管內容:辦公樓、調度樓、辦公區、生活區保潔,會議服務,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電維護。

管理面積:6000平方米。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建築物維修、養護,包括:修理門窗、換紗、換玻璃;照明線路、開關、燈泡、上下水系統、桌、椅、門窗玻璃的定期保養、維護;疏通下水、雨水口等。

2.設備維護:確保空調系統正常運行,保障夏季製冷正常;所有系統設備(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線電視、暖氣管路、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水系統等)的定期清理、保養、維護修理。

3.保潔:環境(包括食堂、辦公場所、生活區及室外停車場等)的清潔衛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運,綠化維護。

4.甲方員工的用餐服務,員工衣物的洗理。

5.會務服務:各種會議、比賽活動的服務。

6.受甲方委託,採購服務範圍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務工作。

第三條 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21個月,自20xx年10月16日起至20xx年7月16日止。如在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時,乙方中標的,本合同繼續有效,或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相關內容續簽合同。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

1.2審定批准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1.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進行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扣減乙方的管理費用。

1.4甲方有權對乙方根據《朔州市昌宏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關於後勤統一管理服務實施方案》進行考覈。考覈標準由甲方隨合同一併提供給乙方,便於乙方根據標準具體實施。

1.5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制訂本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以開展各項管理活動。

2.2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計劃和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2.3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2.4乙方工作期間所需的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均由乙方承擔。

2.5每隔15日向甲方書面彙報物業管理工作。

2.6收集物業管理的資料並整理、歸檔。

2.7乙方工作人員應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損害、傷亡的,及乙方工作人員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損害或傷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8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2.9試用期滿,乙方有權選擇不與甲方簽訂正式物業委託服務管理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管理服務標準

1.嚴格遵守執行《食品衛生法》和《衛生防疫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餐飲嚴把進貨關,加工製作關,按時保質保量爲甲方員工提供衛生、美味、可口的飯菜。

2.各崗位服務人員工作要熱情、禮貌、服務周到並定期培訓。管理標準參照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中的標準。

3.所有服務範圍內的清潔衛生工作要做到窗明几淨,樓道乾淨整潔,定期消毒。

4.室內外環境每天清潔,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做到無灰塵、無雜物,垃圾要及時清運。

5.建築物本體及門、窗、傢俱等相關設施要完整,有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6.給排水管道必須做到不漏、水路暢通無阻;浴室水質合格,水溫正常。電氣照明設施要做到能正常投運,出現故障及時維護。水、電、暖、電視24小時維修。

7.加強對物業各個場所的防火、防盜管理工作,做到物品不丟失、不被盜,確保安全第一。

8.對服務範圍的甲方所有物資要精心管理,定期清點,定期保養,做到帳物相符,服務用品按規定發放。

9.乙方管理、維護資產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無權擅自報廢,如需要更換或大修須書面報請甲方審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第七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爲:3.190.000元(大寫:叄佰壹拾玖萬元整)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151900元(大寫:壹拾伍萬壹仟玖佰元整)。

3.乙方每月辦理相關手續後開具完稅發票,甲方據此支付服務費用。

第八條 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實施物業招標工作,並有其他企業中標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相應合

同價款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服務委託合同 篇1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建築煤業有限公司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朔州市源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之前甲方企業辦公樓、調度樓、食堂、保衛及其附屬設施等管理事宜委託乙方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平魯區白堂鄉陶卜窪村

物業託管內容:辦公樓、調度樓、辦公區、生活區保潔,會議服務,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電維護。

管理面積:6000平方米。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建築物維修、養護,包括:修理門窗、換紗、換玻璃;照明線路、開關、燈泡、上下水系統、桌、椅、門窗玻璃的定期保養、維護;疏通下水、雨水口等。

2.設備維護:確保空調系統正常運行,保障夏季製冷正常;所有系統設備(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線電視、暖氣管路、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水系統等)的定期清理、保養、維護修理。

3.保潔:環境(包括食堂、辦公場所、生活區及室外停車場等)的清潔衛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運,綠化維護。

4.甲方員工的用餐服務,員工衣物的洗理。

5.會務服務:各種會議、比賽活動的服務。

6.受甲方委託,採購服務範圍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務工作。

第三條 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21個月,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20_年7月16日止。如在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時,乙方中標的,本合同繼續有效,或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相關內容續簽合同。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

1.2審定批准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1.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進行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扣減乙方的管理費用。

1.4甲方有權對乙方根據《朔州市昌宏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關於後勤統一管理服務實施方案》進行考覈。考覈標準由甲方隨合同一併提供給乙方,便於乙方根據標準具體實施。

1.5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制訂本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以開展各項管理活動。

2.2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計劃和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2.3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2.4乙方工作期間所需的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均由乙方承擔。

2.5每隔15日向甲方書面彙報物業管理工作。

2.6收集物業管理的資料並整理、歸檔。

2.7乙方工作人員應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損害、傷亡的,及乙方工作人員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損害或傷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8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2.9試用期滿,乙方有權選擇不與甲方簽訂正式物業委託服務管理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管理服務標準

1.嚴格遵守執行《食品衛生法》和《衛生防疫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餐飲嚴把進貨關,加工製作關,按時保質保量爲甲方員工提供衛生、美味、可口的飯菜。

2.各崗位服務人員工作要熱情、禮貌、服務周到並定期培訓。管理標準參照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中的標準。

3.所有服務範圍內的清潔衛生工作要做到窗明几淨,樓道乾淨整潔,定期消毒。

4.室內外環境每天清潔,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做到無灰塵、無雜物,垃圾要及時清運。

5.建築物本體及門、窗、傢俱等相關設施要完整,有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6.給排水管道必須做到不漏、水路暢通無阻;浴室水質合格,水溫正常。電氣照明設施要做到能正常投運,出現故障及時維護。水、電、暖、電視24小時維修。

7.加強對物業各個場所的防火、防盜管理工作,做到物品不丟失、不被盜,確保安全第一。

8.對服務範圍的甲方所有物資要精心管理,定期清點,定期保養,做到帳物相符,服務用品按規定發放。

9.乙方管理、維護資產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無權擅自報廢,如需要更換或大修須書面報請甲方審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第七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爲:3.190.000元(大寫:叄佰壹拾玖萬元整)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151900元(大寫:壹拾伍萬壹仟玖佰元整)。

3.乙方每月辦理相關手續後開具完稅發票,甲方據此支付服務費用。

第八條 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實施物業招標工作,並有其他企業中標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相應合

同價款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服務委託合同 篇1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辦公及住宅。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辦公樓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

第九條 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經相關部門批准的費用;

2、代收公用照明及自用部位、設施、設備的電梯和水、電費、採暖費。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罰款等措施。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爲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委託乙方管理的土建項目及全部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在各施工安裝單位承諾的保修期內如存在設施、設備的質量問題,負責返修或委託乙方返修,並承擔乙方支付的所有費用。

6、甲方向所有建設單位及設施、設備供應方退還質量保證金時,應當徵詢乙方對工程質量及設備是否正常運營的意見,且在 乙方同意後方可退回該項質量保證金。

7、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

8、檔案、資料,並與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全部移交乙方管理。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在有關行政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籌備工作,成立業主委員會,接受業主委員會的監督。

3、配合甲方完成本小區業主的入住交接工作。

4、對業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6、成立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必須持有不同崗位的專業資質證書。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0、每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11、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2、乙方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給業主的“房屋質量保證書”中約定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等條款實施。

13、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完好,外牆面磚、塗料等裝飾材料無脫落、無污跡。

2、設備運行:公用設備運行、使用及維護按規定要求有記錄,無事故隱患,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範;供水設備無滲漏、無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嚴格的保障措施,制定停水及事故處理方案;供電系統制定管理措施並嚴格執行;電梯按規定或約定的時間運行,轎廂、井道保持清潔;制定應急處理方案。

3、交通秩序:機動車停車場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登記。

4、安保:專業保安隊伍實行24小時值班及巡邏制度,文明值勤訓練有素、言語規範認真負責。每月進行一次消防演練,徹底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5、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5%。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此物業服務費標準暫定期限爲一年。)

2、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場價及物價上漲水平因素進行調整。具體物業服務費調整後的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另簽訂補充協議。

3、未出售的及因甲方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

4、本物業管理費按季度收取,在每個季度前_________日繳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每日按1%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車庫: _________。

2、露天車位: 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並報相關行政部門批准。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及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三十一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三十七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6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服務委託合同 篇13

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方)

委託方與諮詢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

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繫。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

諮詢方應爲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

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爲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

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

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

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爲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爲:

.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

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爲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 稅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

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 保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爲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本,包括爲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諮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九條 轉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爲,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

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爲,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

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文件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

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

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爲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諮詢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服務委託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關於乙方接受甲方委託,進行資料翻譯事宜,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以下翻譯合同。

1.稿件說明:________________

2.文稿名稱:________________

3.翻譯類型爲:________________

4.總翻譯費爲:________________

5.交稿時間:________________

6.字數計算:小件翻譯:不足_______字按______字計算.

7.筆譯價格(單位:/千字)中譯英___元英譯中___元

8.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甲方支付總翻譯費的_______%即人民幣_____元,甲方接收譯稿後_____日內支付全部翻譯費餘款。

9.翻譯質量:乙方翻譯稿件需準確,通順,簡潔得體。一旦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有義務無償爲甲方修改_____次。力求滿足甲方要求。

如果因質量問題發生衝突,應該提請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判,或直接申請仲裁

10.原稿修改與補充:如甲方原稿修改,而需乙方對譯文作相應修改,根據修改程度酌量收取改稿費,或在收取原稿翻譯費後,對修改稿按單價重新計費。如補充翻譯,則另行收費。

11.中止翻譯:如甲方在乙方翻譯過程中,要求中止翻譯,甲方須根據乙方的翻譯進度,按乙方已經翻譯的字數,以協定的單價計算翻譯費給乙方。

12.交稿方式:乙方可根據具體需要,採取以下交稿方式中的任一種來交稿:打印稿、電腦軟盤、傳真、電子郵件。

13.版權問題:乙方對於甲方委託文件內容的版權問題不負責,由甲方負全責.保密性:乙方以翻譯爲業,遵守翻譯職業道德,對其譯文的保密性負責。

1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授權人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服務委託合同 篇15

節電系統工程服務委託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方):

乙方(服務方):____市____節能設備有限公司

籤?約?地?點:

籤?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_____》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節電工程一事,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節電系統工程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根據甲方的實際用電情況向甲方提供節電系統工程服務爲甲方達到節電的目的。

2、所需安裝設備及價格如下:

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單位單價(元)?小計(元)?節能改造費______%1批

異地安裝費______%1批

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

二、工程總價

本合同乙方所提供節電設備及節電改造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以上報價爲____提貨價(含普通銷售發票),可代辦運輸,運費由甲方支付。

(大寫: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三、試機的安裝及相關約定

通過對甲方用電情況的綜合分析,爲確保甲方經過節電改造後能夠達到≥__________%的節電目標,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如下節電設備進行節電改造測試:

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單位單價(元)小計(元)?節能改造費______%1批

異地安裝費______%1批

總計人民幣(元)______¥

1、試裝設備的所有權約定

本協議書的所有試裝設備在試裝期間爲乙方所有。

2、試裝驗收測試程序

試裝設備安裝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供驗收資料文件和書面驗收申請,甲方接到乙方的書面驗收申請起運行節電設備七天進行性能測試,並書面簽字確認測試結果。

3、試裝驗收測試方法

節電效果:

雙方都同意按如下方法進行驗收測試,節電設備安裝完成之後,在負載不變的情況下,記錄電錶讀數p1,讓負載運轉__________小時整的時候再記錄電錶讀數p2,p2-p1=w1,w1是沒有裝節電設備時的______小時耗電量,雙方將此數記錄於測試驗收表上,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在相同的負載條件下,把節電設備接通,記錄電錶讀數q1,讓負載運轉_____小時整的時候再記錄電錶讀數q2,q2-q1=w2,w2是安裝節電設備後______小時的耗電量,雙方將此數值記錄於測試驗收表上,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

穩定性測試:

在保證測試設備正常運作的基礎上,進行節電設備七天的試運行,若測試期中(1)穩定;(2)不影響甲方正常用電;(3)安全;則視爲合格。

4、試裝驗收測試標準

雙方同意把本協議第六條中的w1和w2兩個值作爲測試計算的基準值,節電百分比計算公式爲:

[(w1-w2)÷w1]_________100=節電率

5、試裝驗收測試合格後有相關約定

經雙方驗收測試後,若經乙方安裝興發節電設備進行改造的甲方用電設備節電率≥____________%,在雙方測試驗收3日內甲方則需履行本協議之第四款。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節電改造試裝設備總價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作爲甲方對乙方損失的補償。

四、付款方式

正式全面安裝前甲方需先支付總工程款50%作爲預付款,乙方在收取預付款後45天內進行全面節電改造工程並完工,全面節電改造工程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後3日內再付工程款?45%,餘款5%於二年保修期滿後付清。

五、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按工程要求負責提供相關的資料和用電歷史數據;

2、按工程要求提供施工條件和機器安裝環境(防高溫、防雨水、防破壞);

3、在乙方安裝調試過程中,安排專人配合乙方工作;

4、甲方用電負載應以簽約時之用電負載爲限。甲方如需增加用電負載(設備),需事先知會乙方,甲方擅自增加節電設備負載而超過節電器容量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制定節電改造工程施工計劃,提交甲方確認;

2、按約向甲方交付節電設備,並按計劃進行安裝;

3、節電改造完畢,乙方保證甲方經乙方安裝節電設備進行改造的甲方用電設備節電率≥____________%節電效果;

4、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節電設備主件提供保修______年的服務承諾。

六、驗收標準和方式

1、設備安裝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供驗收資料文件,給予甲方驗收,若發現設備規格、質量不符時,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接到乙方的書面驗收申請後三天內應安排人員進行驗收並予以書面簽字確認;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請求後三天內未驗收或無異議,應視爲驗收合格。

七、售後服務

1、甲方負責節電設備的保管和使用;

2、若因甲方之不當使用或其它人爲因素而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方必須負責做好產品售後服務工作。對於保修期內的設備故障,由乙負責修復。保修期之外的設備故障,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收取相應的維修費。

八、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設備質量原因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2、如果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項,乙方有權收回設備,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總工程款____%賠償)。

九、爭議的解決

凡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作爲本合同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代表:?代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服務委託合同 篇16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付款:

受託人:suihian trading & info .

公司註冊號碼:20xx14442g

註冊國家: 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lin huirong

地址:111 north bridge road #21-01 peninsula plaza singapore 179098

電話:0065-91016629

爲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赴新加坡 院校外文名稱,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

第二條 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當申請學生簽證成功後,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爲人民幣(大寫) 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請學生簽證成功後,委託人需要取消留學,需繳納委託人40%的中介服務費用。

第四條 受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

1 替委託人在指定的學校報名

2 替委託人申請學生簽證

3 幫助委託人在新加坡找好住所

4 在委託人來新加坡的時候接飛機

5 幫助委託人熟悉學校環境

6 幫助委託人辦理銀行卡,易通卡

二、受託人義務

第五條 提供信息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六條 申請入學

1.受託人代爲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2.受託人指導或爲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3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七條 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

第八條 其他

1.如受託人爲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3.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爲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託人義務

第九條 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十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四、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應向委託人收取中介服務費,並協助追回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四條 受託人未能爲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

第十五條 委託人爲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爲,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受託人因自身原因,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合同,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可以自行銷燬。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受託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三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服務委託合同 篇17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建設項目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服務的建設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擬建建設項目規模

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管線名稱:_________,長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服務內容

2.1 建設項目現場踏勘

2.2 建設項目選址定點

2.3 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 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 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諮詢服務。

2.6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 任務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

文件資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內容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委託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20__]162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_______

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項目服務內容完成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全部費用,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託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明確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 甲方變更委託服務項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 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 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20__]162號和黑建規[20__]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 乙方對提交的委託項目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 合同生效後,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 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覈減該項目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覈減的最高限額爲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

其他事項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 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

服務委託合同 篇18

保潔服務委託協議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受委託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小區的清潔衛生服務委託給乙方進行管理,特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物業位置:

佔地面積:

公共面積:平方米。(指道路、樓道等需進行保潔的區域)

二、委託事宜:

乙方爲甲方所屬的小區的公共區域提供保潔服務,乙方直接對甲方負責。

保潔區域包括:

1、小區內的道路和人行道;

2、樓道和消防通道;

3、公共區域的垃圾箱和小區內的垃圾中轉站;

4、公共區域的固定宣傳欄、標識牌等;

5、地面停車場;

6、綠化帶

服務項目:

1、保潔區域的清潔【但不含小區的排污溝(暗溝)、管道、井、化糞池等的疏掏和清運,不含房屋的附屬設施設備、屋頂和房屋立面及附着物】;

2、保潔區域的保潔;

3、保潔區域的正常消殺(但不含流行性、傳染性疾病的消殺以及衛生部門派發的滅四害任務);

4、業主的垃圾的收集;

5、公共區域的垃圾箱的清理;

三、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爲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的合法利益;

(2)針對環境清潔衛生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細則,監督業主遵守;

(3)審覈乙方的保潔服務方案;

(4)甲方指定專門人員對乙方的工作進行銜接和協調;

(5)檢查督促乙方的保潔工作和相關規定的執行情況;

(6)在小區內開展衛生宣傳工作,提高業主維護小區環境衛生意識;

(7)向乙方提供三個人員的住宿,並按員工伙食標準有償提供三個人員的伙食;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保潔服務方案;

(2)乙方負責配備保潔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工具材料,並承擔垃圾袋的費用;

(3)對小區內違反環境衛生制度的行爲,乙方有權督促甲方進行妥當處理;

(4)接受甲方的工作檢查和工作改進的建議;

(5)乙方不介入甲方對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不承擔物業管理責任;

(6)乙方派駐的保潔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能獨立熟練的承擔保潔工作;

五、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年清潔服務費3萬元(叄萬元整);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時間以每月最後____日爲準。即每月最後____日支付當月的清潔服務費,支付方式爲銀行轉賬。

六、工作協調及檢查

甲方指定專人進行協調和檢查,日檢一次;甲、乙雙方組長進行周檢一次;甲、乙雙方主管人員組織進行月檢一次;涉及到與業主之間的協調由甲方負責,乙方進行協助;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須賠償乙方一個月的服務費作爲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賠償甲方一個月的服務費作爲違約金;

3、因乙方原因不能達到合同附件中的《保潔服務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一個月不能達到《保潔服務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甲方須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及時足額支付服務費;如果不按時支付的,沒逾期1天則加收支付款額的5的滯納金,在拖欠時間達1個月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除追回欠款外並且有權向甲方索取相當於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

八、附則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進駐手續。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乙方完成合同並且服務成績良好,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可續訂合同;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附件:《公共區域保潔服務標準》、《本合同中有關清潔費用明細》、《派駐工作人員行爲要求》。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還可以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5、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6、雙方執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7、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代表:代表:

簽訂時間

服務委託合同 篇1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湖南大學生物工程學院國家重點實驗室維修工程

工程地點:湖南大學

第二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可向乙方書面闡述對工程及具體問題的意見;

2、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繕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圖紙及其他有關的書面資料;

3、甲方爲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須按約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第三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各類技術經濟資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對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補充有關資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進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及合法的原則,認真、細緻、周到地進行服務工作;

第四條 合同費用

甲乙雙方商定:

按國家審計標準爲定額,所做項目以另行清單爲主。

付款方法: 由甲方驗收完工後一次性結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委託合同 篇2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委託乙方實行甲方指定範圍內的宿舍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員工宿舍坐落位置: 臨時位置: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服務內容 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提供 24 小時宿舍管理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如下:1.爲本服務項目配置宿舍管理人員名(2男2女),實行兩班兩運轉的模式工作(兩個白班、兩個夜班),白班時間:7:00-19:00、夜班時間:19:00-7:00。2. 其中宿舍管理員年齡爲50週歲以下,懂得電腦基本操作,宿舍管理員按照雙方約定人數和人員單價計算。 2.負責看管公共區域設施設備及巡視,以免發生外來人員侵入偷竊或損害財物;對上崗服務時間內進出管理區域的人員做好接待登記工作,謝絕無關人員進入管理區域。

3. 遵守甲方相關宿舍管理制度並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在崗期間嚴

禁與甲方員工發生任何衝突。

第三章 合同服務期限

第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 12 個月。自 20_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_ 年 4 月 5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的宿舍管理服務質量。

2.與乙方密切合作,處理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甲方有關的事項。

3.按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

4.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起止日辦理交接手續。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場所和宿舍。

6.每月組織一次入住人員對宿舍管理員的評價;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負責招聘、培訓和管理爲本項目服務的宿舍管理人員。

2. 爲宿舍管理人員提供必要的技術裝備和技術支持。

3. 支付宿舍管理人員的薪資福利。

4. 乙方應定期、不定期對本項目宿舍管理人員服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並做必要的記錄。

5. 除檢查和緊急處置需要外,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動用甲方所屬的任何設備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場所。

6. 經證實因乙方工作人員的工作失職或過錯行爲,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7. 對甲方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有效給予解決。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八條 宿舍管理服務費

1. (含稅),摺合每人每月人民幣元整。

2. 乙方於當月末提交發票,甲方於次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服務費用。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提出終止合同,需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的服務費爲違約賠償金,如出現第十三條的規定,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在超過合同付款日期10天后從第11天起,按照每超出一天加收應收款0.3%的滯納金,但乙方延期提供發票導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一條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規定,負責乙方員工的勞動保護和工作安全,並按照國家規定爲乙方員工繳納五險和購買相關商業保險,乙方員工發生生病、事故、傷殘、死亡和勞動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爲一般過錯,乙方應立即給予糾正,提交檢討報告,並更換不符合要求的宿舍管理員,如造成甲方相關損失,給予賠償。

1、無正當理由在工作時間內不經許可脫離宿舍管理範圍,導致崗位失控;

2、宿舍管理員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者有其他玩忽職守行爲者;

3、由於工作上的疏忽,未執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管理規定製度的;

4、宿舍管理員在工作中遇到問題不請示、聯絡、彙報,給甲方造成較重損失;

5、宿舍管理員在工作中對甲方員工進行威脅、恐嚇的;

6、對進出宿舍內相關人員不盤查、不驗證,鬆懈怠慢,未造成嚴重影響者。

7、有其他與上述各項規定程度相關的行爲。

第十三條 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有重大過錯,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的規定承擔相關的連帶賠償責任。同時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1、故意損壞、盜竊甲方或其他員工的財物,性質惡劣,已經經公安部門報案認定的;

2、在宿舍範圍內動手打人或鬥毆的;

3、脫崗時間較長(4小時以上),給甲方造成較重損失者。

4、由於工作的玩忽職守或者管理上的疏忽,引起火災或者其它危害、造成嚴重損失者的。

5、有其他與上述各項規定程度相關的行爲。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前30日內,雙方可商談本合同續約事宜

第十五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作爲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約定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八條 因本合同所生的或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爭議均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服務委託合同 篇21

合同編號: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監督電話:

爲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赴 (國家) (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爲準)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 專業,留學類別屬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第二條 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爲人民幣(大寫) 元,其中包括 、 等。支付方式爲 。

二、受託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 (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爲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或爲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 年 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應當在 年 月前,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

5.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託人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在 工作日內向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託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 其他

1.如受託人爲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託人收取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爲委託人開具有效發票。

3.受託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爲委託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爲有效發票。

4.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爲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按受託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託人。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應向委託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在 年 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 受託人爲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 %的人民幣,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第十六條 受託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爲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 年 月前爲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委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

第十七條 委託人爲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爲,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

2.受託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入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託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給委託人簽證申請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託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託人申請簽證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 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 如委託人未委託受託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受託人、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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