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委託加工合同標準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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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加工業務是指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託方只代墊部分輔助材料,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加工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經營活動。那麼食品委託加工合同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食品委託加工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食品委託加工合同標準格式
食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文一

委託方: ____有限公司(以下稱“委託方”)

地址: ____________(郵編: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

傳真: (__) ____________

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號碼:______

增值稅號碼:______

加工方: ____有限公司(以下稱“加工方)

地址: ______________(郵編: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 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號碼: ____________

委託方和加工方合稱爲“雙方”。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_____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爲委託方加工_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託方爲____產品之唯一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4)委託方必須提前10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5)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傳真書面向委託方確認訂單。

(6)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後,委託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7)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15天(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9)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10)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爲人民幣____。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11)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12)委託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託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13)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託方提供(見附件一),加工方嚴格按照____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託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託方承擔,除非:

A 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 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 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14)首次加工費,委託方在產品生產完成10日後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15)加工方必須在委託方付款之後三個工作天內向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有關知識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16)非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託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加工方爲委託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17)加工方根據委託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託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託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託方將負全部責任。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19)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0)協議終止後,委託方必須於協議終止後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於委託方之剩餘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21)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一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託方 加工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食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文二

委託方(以下稱“委託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銀行:

銀行戶頭號碼:

增值稅號碼:

加工方(以下稱“加工方):

有限公司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銀行:

銀行戶頭號碼: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 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爲委託方加工 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託方爲 產品之唯一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第一、每月訂單

1、委託方必須提前

2、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 內以傳真書面向委託方確認訂單。

3、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後,委託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4、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加工費

7、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爲人民幣 。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 年 月 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8、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9、委託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託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第二 技術及工藝

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託方提供(見附件一),加工方嚴格按照____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託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託方承擔,除非:

A 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 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 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第三 付款條件

1、首次加工費,委託方在產品生產完成 x 日後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2、加工方必須在委託方付款之後 x 個工作天內向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有關知識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3、非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託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加工方爲委託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第四 雙方責任

加工方根據委託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託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託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託方將負全部責任。

第五 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3、協議終止後,委託方必須於協議終止後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於委託方之剩餘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第六 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 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託方 : 加工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有限公司(蓋章): 有限公司(蓋章): 日 日

食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文三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註冊號:

受委託(以下稱“乙方”): 有限公司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註冊號:

爲確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保障本合同能夠順利進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結合甲乙雙方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生效後,協議內容即取代雙方以前所有協商過程中達成的書面或者口頭的合同、協議和承諾。 一、委託加工內容及說明

1.甲方授權乙方根據甲方指令的數量、質量、時間,生產、包裝俏嘴巴品牌的“ ”系列產品。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的產品由甲方全權負責銷售,乙方對所生產的合同約定的產品,不具任何處分權,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贈與或抵押給任何第三人。

2.產品配料表及配料比例

說明:除食品添加劑無須標註配料比例外,不屬於乙方保密成分的所有主料均需標註配料比例。

3.產品相關信息

說明:產品單價爲不含稅到岸價 二、訂單及交貨期

1.甲方將持續向乙方提供以箱爲單位的月滾動需求計劃。將要生產的產品及其包裝、數量、交貨時間等事項,甲方以代加工訂單的形式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訂單後的1個工作日內對訂單進行確認並回傳。

2.乙方須確保按生效的訂單之約定,在收到訂單後的3個工作日以內完成產品生產、發貨。 三、倉儲、物流及運輸

1.乙方必須按照訂單足額發貨。乙方負責將檢驗合格的代工產品運輸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交貨,運費乙方承擔。交貨地點爲: 。

2.乙方負責聯繫物流並把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倉庫,卸車由甲方承擔。

3.乙方同意無償爲甲方提供適合“該產品”的原輔材料及成品存放的週轉倉庫。並無償提供裝運場地,且協助甲方在雙方協定時間內用叉車裝運“產品”。倉儲過程中原料、成品的損毀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4.乙方提供的倉庫應符合食品儲存的相關要求。 四、付款方式及價格調整

1.合同簽訂後,甲方給付乙方 元的包材(含內膜及外箱)預付款,包材預付款待乙方發貨後由甲方在貨款中扣除。乙方接到訂單後安排生產,甲方接到貨物當日驗收合格後15天付清貨款或出貨金額達到15萬元時結算貨款,滿足其一乙方均可與甲方進行結算。(雙方週一對賬,乙方週二付款,逢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

2.如因客觀原因造成乙方生產成本上漲或下降的,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3.因食品行業的特殊性,爲了確保本協議能有效履行及最大限度的維護食品安全及保護消費者利益,甲方將從乙方加工款項中截留 萬元或其他約定 作爲質量保證金。

4.雙方合同終止時,最後一批次質量保證金,在甲乙雙方無質量爭議並處理完所有客訴的情況下,由乙方向甲方品管部門提出相關申請,甲方經品管部門覈實無誤並履行相關流程和手續後,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五、驗收標準及方法

1.按照甲方品控部提供的質量標準進行驗收,請詳見本協議附件品質保證及食品安全協議。 2.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甲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乙方負責處理。

3.乙方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及影響到食品安全的問題,甲方均不接受產品特採。乙方產品因某些問題在符合乙方內部品質要求的前提下需要特採的,乙方應提前書面知會甲方。

4.乙方固定克重產品實際淨克重低於標識克重時,甲方有權將次批次產品認定不合格,或直接拒收此批次產品,或按照甲方抽檢之最小克重按差值所佔標識克重比例計算加工費用。

5. 乙方修改和產品相關的包括但不限於內外包裝、配料表或配料比例、營養成分表、保質期、生產日期等信息沒有徵得甲方同意並簽字確認的,甲方有權將產品批退或認定爲不合格。

6.甲乙對產品質量或檢測結果發生爭議時,可申請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驗。 六、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提供品牌爲“俏嘴巴”的包裝圖案設計資料、品牌使用授權書及委託乙方印製代加工產品的包裝材料授權書,由乙方自行組織原材料、包裝物進行加工生產。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種、款式、數量、質量要求、計劃通知單、訂貨確認單等。

3.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控制體系、生產現場管控、生產用原輔材料、資質文件體系等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4.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符合甲方品控部關於該產品的驗收標準。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質量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5.甲方印刷性包裝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僅限於在乙方進行產品加工時使用,如作他用,甲方應承擔法律責任。

6.甲方該產品廣告宣傳,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作任何形式廣告宣傳,否則若由此引發的任何不良後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7.產品發生質量事故時,甲方需及時通知乙方,並拿出相關處理意見告知乙方。 8.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支付乙方加工費。 七、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須提供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照正本、副本及法人身份證等資料。

2.乙方負責提供所需的生產所用材料。

3.在初次生產產品前,乙方應將樣品相關指標(包括但不限於內外包裝樣式、感官指標、口味等)交由甲方確認無誤後方可安排生產。

4.本協議約定由乙方生產和包裝的“產品”,分別使用了甲方的商標和甲方的企業名稱。任何條件下,乙方不得侵犯也不得協助任何第三方侵犯上述權利人的相關知識產權和商號。

5. 當乙方應法律法規要求或內部管理需要修改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內外包裝、配料表或配料比例、營養成分表、保質期、生產日期等信息時,乙方應在修改後徵得甲方簽字確認。

6.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含甲方商標和標識的“產品”, 材料及次品(包括成品及相關的各種材料),對殘次品必須按甲方要求銷燬以防流入市場。對上述“產品”、材料及次品處理不當致使外流的,將被看作侵犯知識產權,乙方將承擔賠償及侵權等法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如果由於次品外流對第三方產生侵權責任或者給甲方的商譽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無權在對外的宣傳中使用甲方的企業名稱和甲方的相關名稱、商標,也不得宣稱正在爲甲方提供產品。

8.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的企業名稱中不得包含甲方企業名稱,或者使用與甲方企業名稱、公司商標、名稱相近似的商標、名稱。

9.乙方在任何時候都不得製造、瓶裝、灌裝、出售、經營任何帶有模仿或者侵害甲方企業名稱、商標的產品或與之發生任何牽連,若甲方無辜不接受有效訂單內的成品,乙方有權處理銷售。

10.乙方負責提供生產甲方產品所需的生產廠房(包括倉庫)、設備、勞動力、運輸工具、檢測儀器等必要的加工條件。

11.乙方負責按甲、乙雙方確認的生產計劃積極組織、協調、安排生產,並組織廠內人員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各項工作,並對期間出現的質量、安全事故負責。

12.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交期內交貨。 13.乙方有權按照協議約定收取代工費。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保守此次合作的商業機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藝流程、價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協議約定的“產品”執行標準、配方將被看作甲方的機密。該“標準”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列出的產品資料、訂單、甲方提供的包含“產品”相關信息的其他照片、文字、傳真。

3.本協議內容本身構成“機密”,雙方均不得在沒有對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透露任何與本協議相關的信息。

4.雙方均可以向各自的控股公司透露本協議的內容。除此之外,雙方根據本協議進行的訴訟,以及因爲政府部門檢查而進行的披露也視爲合理,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 至 ,於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1.甲方超過30天未付清款項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且甲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經甲方確認),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款的2%違約金(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需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需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付款,甲方未按時付款的須承擔2%的違約金,乙方有權推遲發貨或不發貨。

3.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配料、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換貨或退貨,並承擔退換或退貨而支付的費用;如需甲方安排返工處理,乙方需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不能處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4.因產品質量或食品安全問題導致的違約或賠償按本協議附件品質保證及食品安全協議執行。 5.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十一、協議終止及解除

1.雙方或任何一方因爲洪水、火災、地震、戰爭或其它在簽訂協議時無法預見的、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事故而導致的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協議義務時,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但是違約方應當儘快書面通知對方。

2.如果乙方持續一個月以上無法生產“產品”或生產的“產品”數量不能達到甲方生效訂單的80% ,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可期待利益損失的,乙方應全額予以賠償。

3.如果甲方在協議期內需解除合同,必須乙方包材用完後才能終止合同,否則需承擔相關責任。 4.協議解除或提前終止後,甲乙雙方應按以下條款處理該產品、原料及包裝材料:所有帶有甲方商標的原輔材料均由甲乙雙方點數後退回給甲方。任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代購併帶有甲方商標的原輔材料,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處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果有第三方有可能獲得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控制權導致本合同履行不能的,乙方應於3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允許乙方在此情況下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如乙方沒有提前3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全額予以賠償。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包括但不限於品質保證及食品安全協議、質量承諾書等文件爲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規定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進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任何關於本協議的爭議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同意仲裁結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司法機構上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公司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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