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施工圖設計合同樣本(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3W

委託施工圖設計合同樣本 篇1

甲方:

委託施工圖設計合同樣本(精選3篇)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工程施工圖深化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甲方人應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爲___ 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甲方人責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5天以內,乙方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設計費。在未籤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爲甲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乙方能夠做到,甲方應根據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趕工費。

6.1.4甲方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甲方應保護乙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應負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6.2乙方責任:

6.2.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6.2.3乙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4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

7.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乙方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乙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8.4甲方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甲方支付。

8.5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經濟合同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 ____份,甲方___ ___份,乙方___ _ 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蓋章) 備案號: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鑑證意見: (蓋章) 經辦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編號:

委託方:設計方:

室內裝飾設計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施工圖設計合同樣本 篇2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1040703 -4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甲 級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20xx年05月16日

計 115000元。

2.所有竣工圖完成之後,再交稿前付清全部合同款(整理及繪製竣工圖)。

十、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 20xx年5月16 日前將交付所有蓋章竣工圖,具體按施工設計圖施工中、設計技術變更的所有有關資料交給乙方,乙方完成繪製蓋章竣工圖圖紙定爲18個工作日。若項目需提前待進行協商。

2.竣工圖繪圖完成甲方通過後,若因甲方原因修改圖紙,造成的二次繪製竣工圖的費用將另行協商收取費用。交付成果時間相對延續.

3.爲確保在規定時間內繪製完成竣工圖紙,繪圖期間,甲方需安排相關技術人員與我方進行及時溝通與配合。

4.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乙方未開始的竣工圖繪製工作,未完成的項目金額將退還甲方,已開始的繪製工作,甲方應根據乙方已繪製的工作量,經協商後支付繪圖費用。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無特殊原因需在規定的時間內交付竣工圖紙。

2.乙方竣工圖紙按變更等有關要求 繪製完成之後,15日之內負責對圖紙的符合規定的修正,且修改內容不超15%的工作量.若超15%工作量費用另行洽商。

十一、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如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產生分歧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解決。雙方爭議在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可向仲裁機關提請仲裁。

3.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陸__份,甲方執 肆

委託方(甲方)名稱(蓋章)

海南同城實業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 簽定日期:20xx年05月16日 份,乙方執 貳 份。 受託方(乙方)名稱(蓋章):深圳市崇文建築設計有限公司委託代理人(簽名或蓋章):電話:

簽定日期:20xx年05月16日

委託施工圖設計合同樣本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工程施工圖深化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甲方人應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爲___ 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甲方人責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5天以內,乙方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設計費。在未籤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爲甲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乙方能夠做到,甲方應根據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趕工費。

6.1.4甲方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甲方應保護乙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應負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6.2乙方責任:

6.2.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6.2.3乙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4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

7.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乙方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乙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8.4甲方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甲方支付。

8.5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經濟合同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 ____份,甲方___ ___份,乙方___ _ 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蓋章) 備案號: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鑑證意見: (蓋章) 經辦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編號:

委託方:設計方:

室內裝飾設計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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