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購買別墅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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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購買別墅合同 篇1

委託人: ,性別, 年 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身份證住址:

委託購買別墅合同(通用3篇)

受託人: ,性別, 年 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身份證住址:

我(們)與受託人系 關係。我(們)欲購買位於(寫明樓盤名稱和房號,須與購房合同或產權證中的地址一致)號的房屋,我(們)因故不能親自辦理上述房屋的相關手續,特委託作爲我(們)的代理人,辦理以下事項:

一、代爲購買上述房屋並與開發商簽訂上述房屋的買賣合同及相關的附件、協議,代交首付款及相關

費用。

二、代爲向銀行申請個人貸款,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辦理借款合同、授權委託書等法

律系文件的公證事宜(如果合同中附有強制執行條款,我(們)願意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並向銀行及公證處提供我(們)的相關材料。

三、代爲與擔保公司簽訂與個人貸款有關的合同等法律性文件,並辦理費用繳納等所以相關事宜。

四、代爲在銀行開立我(們)名下的儲蓄卡,作爲此筆貸款的委託扣款賬戶。

五、代爲簽署委託銀行查詢我(們)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徵信記錄的申請。

六、代爲辦理上述房屋的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手續、抵押預告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手續,並領取相關

的證明文件。

七、代爲辦理並領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國有土地使用證》。

八、代爲到相關管理部門查詢住房登記記錄信息並領取相關證明文件。

九、簽署因爲辦理上述各項事項需要的全部文件。

受託人在辦理上述委託事項範圍內所簽署的文件及發生的全部費用,委託人均予以承認並同意承擔。

委託期限:至上述委託事項辦結爲止。

委託人有轉委託權。

委託人:

受託人

年 月 日

委託購買別墅合同 篇2

委託人:____ 性別:男 出生於 年 月 日

現住址: ____區____路____弄____號____室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 性別:男 出生於 年 月 日

現住址: ____縣____棟____單元____號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____購買首都市華盛事業蜀都花園項目開發有限公司所售房屋____號房,因委託人在外地上班,無法親自辦理相關事宜,特委託王____爲代理人,代爲辦理如下事宜:

一 辦理該房屋的領取鑰匙, 實測面積覈算驗收,辦理產權事務(領取產權證),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裝修等事宜。

二 支付領取委託事項有關費用

三 該房屋買賣一切事宜

委託期限:20xx年3月19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受託人有轉委託權

受託人在代理權限內簽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認

委託人:

年 月 日

委託購買別墅合同 篇3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購買的委託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購買房屋提供以下服務 。

第二條 房屋狀況 :

甲方對購買房屋的基本要求是:坐落範圍:

戶型: 面積:

交付日期:

其他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購買的房屋參考價(含設施設備及裝修)人民幣大寫 元,¥ 元。其他要求: 。

第四條 委託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委託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託期限延長。

第五條 現場看房

乙方應派註冊經紀人帶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對房屋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進行覈實,並簽署現場看房記錄。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或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經紀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個月內與乙方介紹的客戶進行私下交易。

(四)乙方完成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佣金

第七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 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甲方如實告知,爲甲方簽訂買賣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促成買賣合同的訂立;

(三)收取佣金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收費票據;

(四)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第八條 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得的報酬。當乙方完成甲方委託事項的,促成甲方與第三方訂立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後 日內,甲方應按照房屋成交價格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成交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

(二)甲方未按約支付佣金的,除繼續支付佣金外,還應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向常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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