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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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篇1

一、本合同當事人

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通用13篇)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仁和花園”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二、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2、座落位臵:郯城縣人民路 號。

3、四至:東 米,南 米,西 米,北 米。

4、佔地面積: 平方米。

5、建築面積: 平方米。

三、委託管理事項

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公用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包括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停車場。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四、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車庫、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服務費)。

3、特約有償服務。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五、其它委託事項:

六、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____日止。

七、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4、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移交;

5、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6、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7、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維修,支付全部費用;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約定的行爲進行處理;

4、嚴格按合同價收費,不得擅自加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紅星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坐落位置:XX市XX區XX街道XX街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附後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道路、樓道、院內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保潔。

第五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主次道路的共用照明、包括道路、垃圾箱、沉澱池、污水管道等。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便民攤點棚、廣場文化體育娛樂設施及場所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維持公共秩序,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包括安全監控、巡視。

第九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業主室內有償服務費;

3.便民攤點棚經營管理費;

4.門面經營管理費;

5.特約服務費;

第十條 協調處理上級各部門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 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賠償損失等措施。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二條委託管理期限爲兩年(自20xx年4月16日起至20xx 年4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營商業用房(產權仍屬甲方),每月元租用;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政策、法制、文化宣傳教育活動;

9、本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餘下的管理保證金;

第十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製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公共設施、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有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同意。

8、每年向甲方管理費元,交納管理保證金

9、乙方須向甲方預交納一年經營商業用房房租;(水、電、煤氣、有線、取曖等其它費用自付) ;

10、每6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11、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2、擁政愛民,遵紀守法。

13、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便民攤點棚、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以及清潔用具等其它甲方的物品;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公共環境:全天保潔、無垃圾暴露、日產日清、衛生環境達標(六淨六無);

2、小區市場:經營管理有序、入室經營、無露天經營;

3、綠化:修剪養護及時;

4、交通秩序:交通便利、車輛行駛暢通、停放有序;

5、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服務滿意率達到80%以上;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附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每月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爲繳費時間,最多預交壹年;非住宅房屋由乙方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協商收取,最多預交壹年;便民攤點棚經營管理費由乙方和經營者協商收取,最多預交壹年;其它特約服務費協商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場及業主委員會協商調整。

第十七條 公用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

1、道路市政公用設施和小區廣場的小修、養護費用,有乙方承擔;

2、公共綠地、樹木的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3、便民攤點棚及其它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有乙方承擔;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甲方未按規定交接物業的管理收費權利,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及合同附件,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按期考覈,一次不達標的罰款1000元,二次不達標的罰款元,三次不達標的罰款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10000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三條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四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5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無效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 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全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小區住宅、爲住宅配套的建築及設施

坐落位置:

四 至:東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地下室。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囪、內外共用照明、有線電視線路、共用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低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污水泵、水箱、寬帶網線、電信線路、樓宇單元門與戶門對講系統、高低壓變配電設備及供電線路、避雷及接地保護 、標識、安全監視系統、電話交換機。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圍牆欄杆。

第七條 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噴水池、鋪裝地面等的養護與維修。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會所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箱及垃圾的分類、收集和清運、攔杆及外建築外牆面清潔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小區治安。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租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工程維修記錄。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建設社區專項活動組織。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

2、有償使用設施的費用;

3、供暖費。

4、受委託的代收代繳費用,如:水費、電費等。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公告、起訴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1、協助業主委員會(籌)或業主代表清理ZZZZ物業管理公司遺留的問題,分清類別(服務、工程、財務等),並協助逐步解決;

2、接受業主委託,辦理業主與開發商之間費用結算的具體手續;

3、執行業主大會有關決議及業主委員會(籌)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同樣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修改)乙方擬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和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工作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甲方有責任在合同生效後爲乙方進駐小區提供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採取協商、規勸、書面公告或授權乙方採取起訴等方式協助乙方催交。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服務標準及本合同的約定,建立物業服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乙方制定的服務標準應徵得甲方同意.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按照本合同的第十六條的約定辦理。

3、選聘專業公司承接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年度工作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6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乙方保證執行“X小區業主大會決議”,按照決議規定的時間準時進駐小區實行物業管理服務,並在進駐後儘快完成與原物業公司的交接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無條件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收費情況、專項管理的資金和帳戶等。

第五章 物業服務質量及方式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小區整體達到桐城市優秀管理住宅小區標準”。

2、物業公司應積極引入國內先進管理經驗,提高服務管理水平,並應適時建立ISO-9001和ISO14001管理體系。

3、業主投訴服務實行首問負責制,有始有終不允許推諉扯皮。

4、本物業的服務採取專業方式,即小區內保安、保潔、綠化、電梯、網絡等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由乙方組織專項招標,甲乙雙方共同決定,乙方負責對承包專業公司進行監督管理,以保證小區物業狀況始終處於專業、良好水平。

乙方的主要服務重點是:

(1) 業主的投訴和報修;

(2) 工程維護和維修;

(3)協助業主委員會(籌)工作;

(4)整頓小區私搭亂建、亂停車輛等損害業主整體利益的狀況;

(5)不斷提升小區物業整體服務水平,爭創桐城市一流的居住小區。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及收入

第二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的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XX元/m2(不帶電梯)或XX元/m2(帶電梯)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服務費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但滯納金總額不應超過應收款總額的30%。

3、乙方對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採取“先服務後收費”的原則,每月1-5日收取上月物業管理費。

4、乙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扣除營業稅後,提取8%作爲乙方的利潤,但在經營虧損時不得提取。

5、物業費在乙方提取應得利潤後的結餘部分,應該用於對小區業主的服務或者適當減免次年的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按桐城市標準

2、車 庫:230元/位.月

3、自行車存放不收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並公示。

第二十五條 其它收費:

1、乙方利用業主所擁有的物權取得的收益,如:房屋租賃、廣告、地面停車、物業用房出租、會所經營收費等,進入專項資金賬戶,扣除相應的一定比例乙方的管理費用(管理費用比例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後,由業主委員會(籌)決定其使用,專款專用。

2、採暖費爲代收代繳,不納入乙方的收入,專款專用、封閉管理。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業主交納的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按照與有關部門協議執行,小區界內部分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界內部分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協商。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改造、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十條不能履行責任,違反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應在小區內公示,生效後根據業主大會決議乙方進駐並應與原物業公司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並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向開發商追索並由開發商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或者有資質檢查單位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戰爭、水災、地震、龍捲風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15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年月

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業主委員會

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 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 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區 路的 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

專業經營下水道疏通工具 ·藍昕保潔提供全方位保潔

直擊首屆物業聯盟研討會 ·想在這裏刊登廣告嗎?、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將專用基金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 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員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工作,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的實施,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

甲方:乙方:日期:

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篇5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爲甲方)

單位名稱:

委託人: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江蘇金帝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紅兵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小區 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定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臵:

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爲本區域託管的物業負責,對本區域全體業主和使用人負責。乙方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對竣工驗收資料、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等。

第四條 甲方協助乙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要求開發商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五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護、使用、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線、樓內外消防設施設備、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等。

第七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停車場等。

第八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亭廊、健身器材等的維護與管理。

第九條 附屬配套建築及其設施的維護、養護和管理。

第十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十一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條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三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修保養等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等。

第十四條 協助組織開展社區居委會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爲,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爲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

1、房屋外觀:保持原來的整潔、美觀、完好整齊。

2、設備運行:泵房設備保持良好,運行正常。

3、房屋的維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修復時間;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做到及時,一般情況在24小時以內維修到位。

4、公共環境衛生

①道路保潔:每日清掃1次,清掃結束地面無垃圾、雜物、衛生無死角,目視基本乾淨。

②樓道保潔:每週打掃1次各樓層通道和樓梯臺階,每週清潔1次樓梯扶手;每週擦抹1次各層消防栓、玻璃箱門、指示牌等公共設施;每季度中旬樓梯間牆面除塵1次;每季度下旬擦1次樓梯道共用門窗玻璃;目視基本乾淨,無垃圾、雜物;樓梯間頂面無明顯蜘蛛網、灰塵。

③綠化帶保潔:每日清掃1次綠化帶、草地上垃圾,拾1次草坪綠化帶上雜物(枯枝敗葉),目視基本乾淨,花壇表面基本潔淨。

④垃圾桶每日清運1次,垃圾桶每月清洗1次,垃圾桶周圍地面無散落垃圾。

⑤電梯的保潔:每週對電梯內地面打掃一次,每月中旬對電梯內的牆面和地面全面的擦拭清洗一次。

5、電梯運行與管理:安裝、維修、保養人員應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並定期參加複審;建立健全電梯管理制度、臺賬。

6、綠化:修剪整齊,定期養護。做到草坪無成塊斑禿,樹木無病死,綠地基本整潔,無明顯的堆放雜物,無較爲嚴重的人爲破壞。每三個月(3、6、8、10月)修剪一次,夏季每月上旬治蟲一次,11月份防病蟲害一次。

7、交通秩序:正常有序。小區設臵明顯的交通標誌,業主車輛按規定停放到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無亂停亂放現象,禁止車輛停到草坪上,大型貨車未經允許,不得停放到本小區消防通道上,如發現本小區通道路面由於貨車超重造成損壞,由當事人負責修復,未發現當事人,屬值班人員失職,由物業公司負責修復。

8、保安:當班人員應佩戴明顯標誌,穿戴統一制服,制服乾淨、整齊,實行24小時值班保衛,維護正常的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值班人員白天在小區內巡邏不少於4次,夜間值班保安人員不少於3人,在小區內巡邏不少於6次。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安全隱患。認真填寫值班巡邏記錄。

9、電子監控管理。值班室設立電子監控屏,監控探頭分佈安裝到位,監控設備經常維護,損壞的及時維修,保證正常運行。

10、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急修、小修,做到快捷、安全、保質。

11、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85%以上。

12、提供相關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及規定,供甲方監督。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收取,執行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服務相關規定;

2、收費標準

A、小高層: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B、多 層: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C、商 鋪: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說明:公共分攤費用爲公共水電費,二次供水產生的費用、電梯的年檢、維護、運行電費等,現執行以上一次性價格收費標準。

3、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當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4、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各項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並將承擔物業使用人告知乙方備案。

第二十條 車位使用費每月 元,不得高於物價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有關標準向乙方交納。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二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商承擔;

2、不屬保修範圍內的維修、養護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3、保修期滿後,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按規定許可的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經雙方商定續籌。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甲方半年審覈乙方財務收支情況,每兩個月公佈公用水電費等費用;

4、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5、物業管理用房870平方米,所屬權歸全體業主,其中物業用房 ㎡,由乙方按相關規定管理使用,業委會議事活動用房30㎡,其餘主要用於業主活動用房;

6、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由開發商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⑴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⑵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⑶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⑷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7、協調、處理物業管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發現的問題。協助物業公司要求開發商解決在綜合驗收時提出的各項遺留問題,並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必須整改完結。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9、乙方提出小區內公共設施、設備、道路、房屋等進行維修時,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明確給予乙方答覆,並協助乙方辦理申請維修資金各項手續;如遇特種設備,即電梯、水泵、消防、監控等,應及時給予協助解決維修資金,

甲方因上述原因拖延時間,造成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協議方案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制定年度開支預算,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3、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4、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並制定合理的工程維保計劃;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進行勸阻、制止,並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佯用人違反《業主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爲進行制止和處理;

7、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8、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並負責監督;

10、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賬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並應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1、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12、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和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5、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第六章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定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和業主

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並退還利息。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任意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協助乙方要求開發商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30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爲維護公共、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災害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可通過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湖北XX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武漢XX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入建設部第33號令《____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武漢 市黃陂 橫(街道) 號;佔地面積:6500 平方米;建築面積: 20387平方米;其中住宅 516

6.2平方米;商業 516

6.2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8

8.17 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8

8.17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

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

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a;b;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④ 。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物業類型:綜合物業

服務單位及位置:

服務單位:

項目位置: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甲乙雙方全體人員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門店的門衛登記和監控服務、巡邏服務、守護服務、車輛指揮管理、臨時性任務(如消防栓等異常檢查)。

第八條 物業服務內容及標準(見附件二)

第九條 其它委託事項

對於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它服務,在甲方提出委託時,乙方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是否接受委託,如選擇接受委託要合理收費。具體委託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確認。

第十條 甲方有權按照《保安人員管理流程及話術》(見附表四)對乙方進行培訓,乙方必須按時參加。

對於整改要求、處罰通知等文件,甲方可以書面形式或者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乙方,乙方的聯繫地址爲: ;乙方有效通信郵箱爲: 。如前述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後3日內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章 合同金額、付款方式及價格調整

1.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管理服務費金額爲人民幣 元/年(大寫 )。即人民幣 元/月(大寫: )。

付款方式:每個月25日前乙方憑《承包服務月度考覈評定表》的評定費用向甲方開具當月服務費的正式發票,甲方於次月25日前以銀行匯款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物業管理服務費。

3. 價格調整:本合同項下的價格將根據政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等對最低工資、社保等基數調整,即可調整(本合同參照 元的最低工資基數計算報價的)。

第四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一條 委託管理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五章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甲方權利義務1、執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2、監督乙方日常管理工作隨時提出改進意見;3、負責提供乙方所需的工作條件,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支持與方便;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合同首月爲磨合期,在磨合期運營中,如乙方提出崗位人員不足,甲方應與乙方協商次月增加崗位人員事宜。

第十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各崗位管理制度;2、乙方在甲方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物業管理及其它工作時應遵守甲方的保安制度;

3、乙方現場所有服務人員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以甲方書面提供並經乙方簽收的資料爲準);

4、在乙方人員不增加工時的前提下,積極配合並完成甲方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負責;因乙方人員自身過失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及其相關人員負責;

5、乙方應將工作計劃及工作量定期通知甲方,以便進行檢查和監督;

6、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培訓、演習;

7、乙方在磨合期實際崗位操作如發現崗位人員不足,可以向甲方提出與於次月增加崗位人員的需求。

8、甲方標檢前,乙方日常清潔不達標所帶來的人員或工時費用的增加由乙方承擔,如標檢時由於保安、保潔做得不到位導致扣分罰款,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乙方保安人員應當嚴格遵守附件四《車輛放行管理規定》對甲方經營區域內的車輛放行,乙方保安人員違規放行車輛的,每發現一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500元罰金,從當月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中直接扣除。

乙方保安人員應當克盡安保義務,嚴防甲方經營區域內的車輛出現盜搶、毀損事故。

如因乙方保安人員違規放行車輛、或在甲方經營區域內發生車輛盜搶、毀損事件經公安機關或司法機關認定系乙方過錯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直接財產損失、新車及售後維修車輛的應收賬款損失、甲方賠償第三者的財產損失、甲方維權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

10、乙方現場所有人員的招聘、錄用、社保及勞動關係等相關事宜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以備案。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未按付款方式支付服務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後依舊無法達標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第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額3%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附 則

第十七條 對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第二十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15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一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由於乙方工作失誤等原因達不到正常服務標準,造成重大事故的,造成甲乙雙方或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進行賠償並作善後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杭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四條 若本合同有效期到期之前,協議雙方均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形式向對方發出終止通知的,則本合同順應延長一年。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篇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管理界線: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結構部位(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板、屋面)、專用房間、樓梯間、走廊通道及外牆面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房屋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公共照明、安全監控、消防設施、郵政信箱、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非市政道路、化糞池、垃圾房、庭院燈、草坪燈、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及構築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

第八條 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條 實行封閉物業管理的住宅區內的停車車位,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對未參加車輛損失保險、車輛玻璃破碎保險、車輛盜搶保險的,乙方有權制止停放。

第十一條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社區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值班、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發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報經公安部門處理。

第十二條 與房屋及附屬建築物改建、裝修相關的垃圾清運、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條 物業檔案管理。包括:物業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產權資料、業主和使用人檔案、維修檔案、_________、有關財務賬冊、_________。

第十四條 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

第十五條 位於_________位置計_____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辦公用房由乙方無償或按_________標準有償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換、買賣。有償使用費用於_________。

第十六條 位於_________位置計_____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經營用房委託乙方按下列約定經營(在所選項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換、買賣。

(一)乙方無償經營。經營收入扣除經營成本後,結餘部分按規定專戶存儲,全部用於補充維修資金不足及業主委員會辦公費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_________萬元,剩餘經營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規定專戶存儲,用於補充維修資金不足及業主委員會辦公費用。

第十七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八條 組織開展社區便民有償服務活動。

第十九條 向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電梯運行費、_________。按委託協議代收電費、水費、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若委託乙方維修時,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二十一條 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爲。

規勸制止無效的,報送業主委員會批准,可採取___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條 其他委託事項。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

5、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6、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利息的使用情況;

8、監督檢查公共建築、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遵守《業主公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維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時,負責向業主籌集維修資金;

5、向乙方提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物業辦公用房(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移交乙方使用;

6、按物業管理區域總建築面積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經營用房(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移交給乙方使用;

7、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術資料和有關檔案資料,並建立交接手續;

8、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催交無效的,由甲方做出決定採取必要的措施收繳,委託乙方實施;

9、調解處理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糾紛,協調其之間的關係;

10、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11、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建設及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2、完成政府交辦屬於物業管理區內應完成的各項任務;

1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製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並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經業主委員會審定,提交業主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3、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及構築物、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業主委員會審定提交業主大會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有關財務賬冊的管理;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業主公約》的行爲;

7、有請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的權力;

8、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9、當業主、使用人裝修物業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10、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委託合同並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3、重大管理措施應提交業主委員會審議批准;

4、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5、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按照有關規定使用維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業主委員會提交維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報告;每年1月份向業主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8、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9、發現違法行爲要及時制止並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10、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11、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終止7日內,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經雙方共同認可並委託審計機構審計後,向甲方移交代管財務檔案資料和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及物業辦公、經營用房。

12、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二十六條 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濟南市物業管理辦法》及《濟南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等級服務評定(試行)標準》,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髒損和妨礙市容觀瞻現象。

2、行政街號、房屋幢號、單元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

3、封閉陽臺、空調安裝、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4、一樓護欄無探出牆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有關機構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並建立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達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8、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戶立檔。

(二)共用設備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溫度應爲18℃,不低於16℃。

(三)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四)綠化及養護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五)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

2、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臺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綠地、公用場地無雜物,保持清潔。

5、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及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6、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8、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9、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六)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七)停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1、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停車場,車輛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衛生無污染、無破損,車輛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啓用。

2、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實施改裝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第二十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空閒房屋,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二)收費時間:_________。

(三)合同有效期內,若物價部門批准調整收費標準,從批准執行之日起,乙方按調整標準向業主、使用人收取。

(四)業主、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按照應交金額的_________%按日交納滯納金。

(五)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 電梯運行費按下列約定執行: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在實行封閉物業管理住宅區內的停車車位,由乙方對停放車輛的業主、使用人實行委託服務,按物價部門規定收取車位費。車位費收入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後的結餘部分,用於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

2、綠地養護費用;

3、彌補甲方同意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第三十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配套文件執行。

第三十一條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服務,若委託乙方維修或提供服務,雙方應簽訂協議,乙方按約定收費標準向享受服務的業主、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簽訂利用本物業管理區內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共用場地設置的戶外經營性廣告和商亭、攤點等有償使用協議並由乙方負責收取有償使用費。有償使用費收入扣除成本後結餘部分用於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

2、綠地養護;

3、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利息,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導致物業失修失養,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八條 因業主、使用人使用不當發生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費用,由相關的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三十九條 維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時,由乙方負責籌集,因維修資金籌集不足造成物業失修失養導致業主、使用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由未交費的責任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合同有效期內突發性緊急搶修排險工程費用,由乙方先行墊付,由相關業主按擁有的建築面積比例分攤,由乙方負責於工程開工起15日內收繳,逾期未交納的,按應分攤金額的_________%按日交納滯納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一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業主、使用人財產損失的,有關各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委託管理事項,甲、乙雙方辦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作出是否續簽合同的決定。任何一方決定不續簽合同的,甲方即行組織招投標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

第四十四條 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3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 因房屋建設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

(一)由濟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篇10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區_____路(街道)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

第九條 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時起至____年__月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A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戶,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

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爲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

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見附件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篇11

協議雙方:

物業管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用戶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系 一期小區商業街 號用戶(房屋座落圖詳見附件1), 甲方系該小區商業街的物業管理及服務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武漢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其物業管理及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負責提供小區商業街所有公共區域(走廊及休息亭)的衛生保潔。

負責保障小區商業街每日二十四小時供電、供水(如遇供電局停電,自來水公司停水及設備維修保養除外)。

負責小區所有公共區域的花卉及植物擺放。

請用戶於每日20:30將室內垃圾用塑料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丟誒其房屋室內進行保潔,可向甲方辦理有償服務的相關手續。

爲給乙方提供各種需要和方便,甲方將提供室內保修服務、商業服務和其他有償服務,本着“服務爲主,適當收費”的原則,其收費標準以在甲方管理服務部的公榜爲準。如乙方的室內保修事項爲原裝設備質量問題,則不收取任何費用。

爲便於乙方與甲方公司聯繫有關事宜,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諮詢電話:

甲方應承擔的管理事項

1、 負責本小區公共次序的維護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內的自有財產等,由乙方自行保管並投保,如遺失或被盜,甲方管理公司將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負責辦理乙方經營及管理人員出入本小區的有效證件。

2、 凡乙方大件辦公室用品,如:辦公桌椅、複印機、電腦、保險櫃及其他貴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業街或大型搬遷,應由乙方詳細填寫物品清單,並由乙方負責人簽名,然後到甲方管理服務部辦理審覈批准手續,否則,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員有權拒絕放行。

三、 乙方承擔的物業管理費的繳納及付款方式

1、 乙方的用房面積爲 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爲 元/平方米,每月總計 元,由乙方從簽定本協議,按先收費原則,每壹年繳納一次。

2、 乙方房屋的室內用水、用電費用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甲方一方雙方於每月20日抄錄該房屋電錶、水錶實際讀數後,由乙方按實際使用讀數,於當月10日前向甲方繳納。本物業定於20xx年10月30 日正式移交,此時間以前甲方原則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進行使用而可能帶來的任何責任(無論物業方是否許可),乙方提前使用則應先徵得物業管理公司認可並正常繳納物業管理費用。

3、乙方在小區停車場停車,應繳納車位使用費,甲方依照市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爲方便用戶,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辦理車位使用證。

4、乙方所有對甲方的應繳納費用,可用現金、支票等方式的繳納。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應以其付款到達甲方帳戶的時間爲準。

用戶的配合事項

1、 爲了維護商業街的整體形象,乙方未經物業公司許可不得在店外經營及電外擺放物品。如確有需要則應在物業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有償限時使用。店門一律內開,同時,本小區商業街內實行招牌的統一管理,乙方設立招牌應在指定區域,並徵得物業公司同意,否則物業公司有權制止。

2、 乙方應注意愛護本小區商業街公共區域的清潔和衛生,不得隨意吐痰,扔菸頭、紙等雜物,並嚴禁發出影響其他用戶的噪音,如裝修噪音、高聲喧譁、播放音樂等,否則,將視情況進行處理或處罰。

3、若乙方需對房屋室內進行二次裝修,乙方應將裝修方案及圖紙報甲方審批,如無大的修改,甲方應在接到裝修方案及圖紙後三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二次裝修施工單位,不論是甲方推薦還是乙自帶(選),進場施工前,均須與甲方簽定《二次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另見),並交納一定數額的二次裝修管理服務費。所有裝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員,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及路線出入小區商業街。

爲配合管理,乙方應將緊急聯繫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辦公時間異常情況的緊急聯絡。

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和本小區商業街轄區消防主管單位的要求,

乙方應明確本單位的消防負責人,並簽定《武漢金色港灣商業街防火安全責任書》。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涉及的店面系小區內經營店面,在經營範圍上將會受到限制,乙方對此有充分的認識,原則上以提供社區服務爲主,甲方鼓勵經營休閒類經營項目(無污染項目),各店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服從工商、城管等部門的管理。本小區商業街詳細地址爲:武漢市龍陽大道236號。

2、 乙方所購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並簽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該合同之延續性,依據原出租合同2x年x月xx日以後的租金收入權益將由乙方擁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賃期滿時間爲2x年x月xx日,原租戶的權益應得到保證(原出租合同見附件2)。

爲便於聯繫,乙方應指定本單位一聯繫人,專門負責辦理有償服務的有關事宜。

本協議於甲方和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和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小區商業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篇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寧波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 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 一 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覈,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寧波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南門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 三十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簽名): 代 表 人(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篇1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入建設部第33號令《____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8

8.17 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8

8.17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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