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委託合同(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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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委託合同 篇1

甲方(買方):

石油委託合同(通用6篇)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履行地點爲: 中國石化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

二、標的物(下稱“油品”)93#汽油

三、質量:本合同油品符合 國家 標準。

四、數量:每月 按實際購油數量結算。

五、結算價格: 按購油時掛牌價結算,享受加油IC卡折扣。

六、貨款結算方式:預先對加油IC卡充值,IC卡內有金額時方可購油。

七、履行期限:自 20_年 10 月16日到20_年 12月31日止 。

八、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使用加油IC卡加油,乙方從加油IC卡餘額中直接扣除油款,如甲方未能及時交款充值,乙方可以允許甲方把卡內餘額用盡,但不允許甲方超額加油,餘額用盡時乙方有權停止加油。加油卡掛失期間(包括暫時掛失和正式掛失),辦理掛失手續後48小時內發生的單位卡消費由甲方承擔其損失,48小時之後發生的消費由乙方承擔其損失。甲方遵守《中國石油加油卡章程》、《中國石油加油卡單位客戶服務協議》的全部內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執 2 份,乙方執 2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油委託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爲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組前屬於甲方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根據重組,甲方對外合作勘探開發石油資源的業務無償劃入乙方,並獲國家批准將其已簽訂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資源協議(詳見附件一)的權益,轉讓給乙方。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權益的轉讓

1.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

(a)甲方在此將其已經簽訂的23個並列於本合同附表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及天然氣資源協議(以下簡稱“石油協議”)項下的,且按照該等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之規定屬於甲方的全部權益(以下簡稱“轉讓權益),無償轉讓給乙方;

(b)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三十日內,將石油協議及其他一切有關文件交付乙方;

(c)乙方在此按本合同之規定,接受轉讓權益,並承擔與轉讓權益有關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2 甲方繼續作爲石油協議的一方當事人,並根據國家授權繼續行使石油協議項下由國家石油公司享有的權利(詳見附件二),監督管理石油協議的執行。

1.3 石油協議所規定的需要向國家報請審批的文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要求後的三十日內,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該等審批文件。

1.4 甲方授權乙方

(a)管理國內有關石油和天然氣勘探和開發的對外合作業務。

(b)負責石油協議執行過程中有關法律文件、轉讓合同、補充合同、石油協議終止合同、石油協議修改合同的談判,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簽約後執行。

1.5 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規定享有石油協議項下原由甲方享有的獨立的經營權,並有權委派管理人員或採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執行石油協議。

1.6 乙方在執行石油協議的過程中,有權根據石油協議的規定自主決定投資計劃及融資方案,就其經營自負盈虧。

1.7 乙方有權通過簽訂承包合同或其他類似合同再委託其子公司、地區公司、分公司或關聯公司實施石油協議,但乙方必須就承包方或受託方的經營行爲承擔責任,同時,該等合同不得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仍享有的權利的行使。

第2條 合同執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執行完畢時止。如果國家法律、條例和法規另有規定,雙方將根據法律、條例和法規之規定,對本條所述的合同執行期限進行相應修訂。

第3條 雙方的義務

3.1 甲方保證乙方不受因爲甲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3.2 乙方保證甲方不受因爲乙方履行石油協議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第4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甲方和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爲,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實現本合同的宗旨和規定的內容。

第5條 變更與終止

5.1 當客觀條件發生變化,一方認爲有必要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且另一方認爲合理可行時,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

5.2 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本合同應當終止,除非雙方另有同意:

(a)本合同期限屆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合同,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6條 資產所有權

本合同生效後,在石油合同有效期內該等合同項下所形成的全部資產(不包括資料、信息)歸乙方所有。

第7條 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7.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甲方簽署本合同沒有違反勘探開發合同中有關轉讓條款的規定。

(e)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7.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8條 不可抗力

8.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8.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8.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9條 其他規定

9.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9.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合同、合約、理解和通信。

9.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爲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有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9.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合同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需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9.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9.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0條 通訊

10.1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爲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爲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爲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爲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10.2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1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1.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1.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2條 附則

12.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2.2 本合同正本一式九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加蓋公章並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後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石油委託合同 篇3

一、合同雙方:

1、供貨方(甲方):

2、購貨方(乙方):

二、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原則下,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油品購銷合同,並達成如下條款:

(一)油品名稱和數量:0#柴油噸、—10#柴油噸

(二)油品供貨地點:

(三)油品供貨時間:

(四)油品運輸方法:

(五)油品接貨地址:供方油庫

(六)油品質、數和驗收:按供方出庫單、化驗單驗收

(七)油品價格和結算:按當時中國石油集團規定的價

(八)違約責任:按國家合同法或雙方當時商定的合約

(九)其他條款:雙方應相互真誠合作密切配合,嚴格執

三、注意事項:

1、供貨和接收雙方,應在供接現場將一切相關手續辦理清楚、準確、貨出供方油庫後,出現的一切情況,供方不負任何責任。

2、供購雙方平時應互通信息,包括供購具體時間、數量、價格等,雙方都能做好妥善及時安排,做到快速、高效、滿意。

四、雙方如有新的補充意見,商定後可作爲此合同的補充合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此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並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石油委託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共同協商一致,於20_年3月27日達成本補充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運輸油品,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貨物起始點爲______,到貨地點爲______由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照甲方提供的計劃,將在24小時內將油品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驗收。

2.乙方要對承運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保質保量運輸。

3.收貨方式爲標牌裝油,升數交貨。

三.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油庫提供的噸位計算,___至____的工地____運價爲60元/噸. 超出此範圍的運價按0.8元/噸公里。

2.乙方在將油品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每月25日爲結算日,由乙方按油庫出庫的噸位開具運輸發票交由甲方,甲方在次月10日前付款。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五、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有效期限爲20_年3月23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油委託合同 篇5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簽約地點:甲方所在地

甲、乙雙方爲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散裝液態石油產品損耗標準》(GB11085-89)及有關運輸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和互利互惠、保質保量、安全承運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_

1日起至20_

31日止。

第二條 承運範圍

1、起運地點:甲方指定的油庫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提貨地點。

2、送達地點:甲方指定的終端用戶及其他指定地點。

第三條 承運油品

柴油。

第四條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運輸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駕駛員、押運員應當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禁止無證或不按準駕車型資質駕駛油罐車。

2、乙方必須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承擔甲方的油品運輸,車輛實際載重量與行駛證標明的核載量必須相一致,並將車輛情況報甲方備案;嚴禁超載、超速行車和車輛帶病上路。

3、乙方必須保證參運車輛處於適合油品運輸的良好狀態,油罐車內無積水、雜質、清洗乾淨、無滴漏,如遇突發事故、車輛維修、保養等特殊原因造成運力不足,應盡力內部協調解決,確實不能內部協調解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乙方所有油罐車的容積表必須經國家法定的計量檢測部門或甲方中心計量室測定且在有效的檢定期限內,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投入營運。

5、乙方在油品接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石化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油庫油罐車裝、卸油HSE作業指導書》相關規定。若發現乙方作業人員在卸油時有先接皮籠,後接導靜電接地線的違章現象,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承運業務。乙方每部承運車輛應配置2個手提式乾粉滅火器和設置專用的靜電接地端子,並在罐車尾安裝2根導電橡膠拖地帶,保持有效觸地。

6、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涉。乙方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協調運力。

第五條 承運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應嚴格執行甲方的“專車專用”制度,不得混裝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務。在油庫裝油、在客戶處卸油前應當檢查油品品種與罐車和接收油罐所裝油品是否一致,確保不發生混油事故。若承運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全額賠償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且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乙方車輛在運輸途中被發現或有人舉報經證實有偷盜油品行爲,乙方須全額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決定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減少運輸量直至終止本協議。若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根據配送量的情況,負責配送計劃的調度,乙方負責配送車輛的安排。

4、不得擅自變更甲方要求的送貨時間、送貨地點和提貨數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數質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戶投訴、拒收等影響配送業務開展的,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應當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配備2輛應急車,以備緊急情況下由甲方調運。

第六條 運費定價

1、本價格包含乙方運輸過程中必須支付的通行費等一切與運輸相關的費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具體覈算標準:

計算公式:應結運費=計費單價×成運油品數量×計費距離;

第七條 權利義務

1、甲方權義

(1)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趟次、順序、路線、地點把油品運送到目的地。運輸里程以重載運距爲準。即以發貨點到收貨點正常情況下的重載運行距離爲準,一經覈定,雙方不得隨意修改。

(2)在乙方將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油品或變更送達地,但應按甲、乙雙方認可的實際里程支付運費。

(3)若乙方將油品錯運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應及時返運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錯運而增加的費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則扣除此次運送的全部運費;若甲方損失大於此次運費,則按實際損失賠償。甲方應按約定的結算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2.乙方權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根據約定的結算時間支付運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乙方有權停止運輸。

(2)油品運輸送達加目的地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驗收卸油;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接卸油品,乙方無權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油品,應當及時與甲方聯繫,按甲方指示辦理。

(3)乙方可根據甲方的運送計劃,合理調度運輸車輛。

(4)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危險品運輸的法律法規及中國石化系統制定的有關成品油運輸規章制度,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油品運到指定的地點。對託運的油品安全負責,保證不發生安全事故、油品損耗(正常損耗除外)、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承擔賠償義務。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託甲方的成品油運輸業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當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由於違約行爲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通知條款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繫均以書面通知爲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繫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爲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簽約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其他規定

1、本協議由甲方全權委託其下屬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履行和管理。

2、本協議簽約地爲甲方的住所地。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油委託合同 篇6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爲了合作發展,本着雙方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內容,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產品名稱:設備用燃料油數 量:按乙方要求的數量送貨;價 格:

1.冷噴燃料油

2.熱噴燃料油

以上兩種產品具體執行價格雙方議定並體現在甲方出庫單、送貨單或者乙方收貨單據上,並以此爲準。由甲方負責運送到乙方指定地點,運費由甲方負擔;

3.車用清潔柴油(0#/-10#)

按照以升計量的辦法進行計量,乙方可以不定期抽檢數量,價格甲方承諾每升價格低於加油站 元人民幣。

發 票:甲方提供全額發票。

結算方式:1.現款結算

2.乙方預付款

本合同執行第一種結算方式。

結算週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每年年底前結清。

二、產品質量約定:

1、質量技術指標以甲方提供的《質量檢驗報告單》中指標數據或以雙方約定的指標爲準,同時雙方認可各項指標數據允許的誤差範圍如下表所列:(《質量檢驗報告單》中未列出的指標爲供方非檢測指標,供方不作承諾。)

2、凡屬甲方常規產品,甲方保證適合價值400萬以下挖掘機、運輸車單燒使用正常。

3、非甲方常規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提供指標要求生產的產品和甲方聲明不作產品使用保證的產品),甲方保證產品指標真實(若有誤差應在公認範圍之內),但不作產品使用保證(雙方另行約定認可的除外)。

4、如因乙方購買的甲方產品在雙方約定的設備機型使用過程中損壞,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24小時內去現場勘察,72小時內做出事故認定。如在約定範圍之內,經雙方確認完全是油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承擔該設備損壞部件的更換、維修費用作爲損失補償,不完全是油品責任的由甲乙雙方確定責任比例並約定損失補償金額。雙方不賠償因設備損壞造成的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5、以下情況致使油品質量改變、設備使用損壞的,甲方不負責任:(1)、在乙方運輸過程中存儲罐內、加油過程中未經過濾混入機械雜質致使設備損壞的;(2)、乙方將油品與劣質油品勾兌使用致使設備損壞的;(3)、因設備疏於維護、配件(如濾芯等)劣質不達標緻使損壞的。(4)、正常易損件達到機件使用壽命的。(5)、因乙方不按要求使用設備的等甲方不負責賠償。(6)、乙方對儲存環境予以防護,保證無雜質進入加油設備並定期對儲油罐及加油設備進行清理,也可與甲方協商相關費用。甲方派專業人士進行清理,防止設備因機械雜質造成的損壞。

三、計量標準及責任

1、甲方負責運輸:數量以甲方地磅電子打印單據數爲準,乙方可抽檢核實,20kg/次爲合理磅差,甲方保證貨物在運輸途中的安全,如出現意外、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合同執行期限:從 20_ 年 月 日至 20 20_年 月 日。

六、質量驗收標準:按照國家標準驗收。

七、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內容,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損失金額由違約方承擔。

2、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遇國家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供需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如出現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的,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期內,如沒有甲方違約的情況發生,則乙方必須使用甲方產品。

2、本合同期內,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相關約定。

3、在本合同約定內,甲方應該保證不因爲供應、調度等因素影響到乙方使用。

4、如乙方不能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則甲方可以停止供應。並有權追究相應利息及其他款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傳真件有效。

十一、本合同如有補充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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