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員工管理制度(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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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員工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銷售員工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一條、爲了能使公司運作有秩序地進行,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涵蓋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爲準則、日常工作規範條例、賬款管理制度、客戶關係管理辦法等。

第三條、凡本公司銷售員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爲準則。

第四條、銷售員應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誠實守信,對公司擁戴忠誠,熱愛本職工作,有奉獻精神,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的安排。

第五條、銷售員之間應相敬相愛,團結互助,要具備團隊意識,有矛盾糾紛要妥善解決,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調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條、銷售員是對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個銷售員在客戶面前,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爲或舉動,不得作出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如經發現,或有客戶投訴涉及公司形象的,經公司調查屬實,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

第七條、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個銷售員利益的原則,嚴禁銷售員之間出現搶單或劃單的行爲。

第八條、銷售員應善待公司的任何財物。如有惡意破壞者,除要求賠償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不小心損壞者,公司按成本價從其工資中扣除。

第九條、銷售員在外不得以公司名義、打着公司的旗號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條、銷售員應具備職業操守,履行保密義務,遵守公司相關的保密規定,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祕密告訴競爭對手。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根據合同內容中的相關保密協議向法院起訴。

第三章、銷售員日常工作規範條例

第十一條、銷售員嚴格遵守考勤管理規定,按時上下班打卡。

1、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爲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爲工作時間。

12:00-13:30爲午餐休息。

2、考勤

(1)所有銷售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①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① 銷售員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② 銷售員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覈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覈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銷售員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十二條、銷售員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第十三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要求着裝整潔,形象健康,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暴露的服裝,不得有披頭散髮、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礙觀瞻的舉止。

第十四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公司的電話不得用來做與工作無關的閒聊。

第十五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瞎晃閒逛,不得到各個部門串崗聊天消磨時光,影響他人的工作。

第十六條、銷售員每天必須向負責主管口頭彙報前一天的工作詳情,如有困難,尋求解決困難的辦法。每週週一提交“周工作總結”的書面報告。

第十七條、公司對優秀業績者會給以特殊優待假期,具體假期時間視公司而定。

第十八條、銷售員如需出差洽談客戶的,銷售員必須提前向上級主管申請,經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間應有詳細計劃,並報以上級主管備案。

第四章、賬款貨物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銷售員每天從財務處領取“收款賬單”,當天下班前必須將收回的賬款(現金或支票)交給出納,與財務覈對剩餘的“收款賬單”是否對數。銷售員收回賬款後,才能憑賬款開取發票。因業務的靈活性,如果銷售員當天不能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可以於次日與財務交接“收款賬單”,再重新領取新一天的單子。

第二十條、若有客戶因某些原因,收到貨後卻不能及時交款,銷售員必須收取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上面須有客戶自己註明的未付款項,並簽字蓋章。銷售員必須把客戶的“簽收單”或憑據交回財務處,自己留複印件。

第二十一條、銷售員應在公司每月收款截止期限內將貨款交回公司,銷售員不得將已收款項故意挪至下月。一經發現,從工資中扣除500元。

第二十二條、銷售員如遇到客戶壞賬情形的,應及時上報公司備案處理,不可私下糾紛。

第二十三條、對於那些暫時收不到賬的規定:公司本着“出貨見款”的原則,要求銷售員在客戶收到貨物後當即予以收款,但由於一些非人爲的原因存在,客戶暫時交不出款的,銷售員除了交回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到財務處外,還應及時報知直接上級主管備案,在這期間,銷售員應主動提醒催促客戶,超過十天仍未見到款項的,應與上級主管協商妥善追款辦法。

第二十四條、銷售員出差旅費報銷時,以簽單爲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其交通總費用的80%,且不超過簽單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爲談業務請客吃飯報銷的,以簽單爲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實際消費數字的60%,且不超過成交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六條、對於貨物的管理,公司實行貨物出借制度。在與客戶洽談中,有時需要貨物的現場展示,爲了方便銷售員的談判,銷售員可從倉管處借出貨物,銷售員開具借條。貨物必須在兩日內交還,交還的貨物不能有破損,破損的貨物由銷售員照價賠償。

第五章、客戶關係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銷售員應該認識到,客戶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維護客戶關係的重要性。

第二十八條、銷售員每月必須詳細整理新增客戶的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戶的實力或規模、儘可能多的關係網等等,將其填入“客戶檔案”裏,複印一份交予公司備案,公司將嚴密保管這些資料。

第二十九條、銷售員要養成定時回訪客戶的習慣。每次將回訪客戶的內容及經過簡要地記述下來,上級主管會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如被查到毫無記錄的,處以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條、公司會全力配合銷售員和客戶的洽談工作。包括協助洽談,提供便利等等。

第三十一條、銷售員要正確處理客戶的投訴。仔細傾聽是最重要的。這能充分顯示出對客戶的尊重,即使客戶火冒三丈,也會先消掉幾分氣。積極尋求與客戶的溝通之道,切實考慮解決客戶的疑問或困擾。

第六章、銷售員注意事項

第三十二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員應注意儀表,態度謙和,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第三十三條、銷售員要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

第三十四條、銷售員在與客戶接洽過程中不得接受客戶禮品盒接待。

第三十五條、在執行職務工作中,不得飲酒。

第三十六條、不得誘勸客戶透支或者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不得進行與法律相違背的銷售行爲。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車輛。

銷售員工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能使公司運作有秩序地進行,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涵蓋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爲準則、日常工作規範條例、賬款管理制度、客戶關係管理辦法等。

第三條、凡本公司銷售員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爲準則。

第四條、銷售員應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誠實守信,對公司擁戴忠誠,熱愛本職工作,有奉獻精神,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的安排。

第五條、銷售員之間應相敬相愛,團結互助,要具備團隊意識,有矛盾糾紛要妥善解決,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調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條、銷售員是對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個銷售員在客戶面前,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爲或舉動,不得作出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如經發現,或有客戶投訴涉及公司形象的,經公司調查屬實,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

第七條、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個銷售員利益的原則,嚴禁銷售員之間出現搶單或劃單的行爲。

第八條、銷售員應善待公司的任何財物。如有惡意破壞者,除要求賠償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不小心損壞者,公司按成本價從其工資中扣除。

第九條、銷售員在外不得以公司名義、打着公司的旗號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條、銷售員應具備職業操守,履行保密義務,遵守公司相關的保密規定,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祕密告訴競爭對手。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根據合同內容中的相關保密協議向法院起訴。

第三章、銷售員日常工作規範條例

第十一條、銷售員嚴格遵守考勤管理規定,按時上下班打卡。

1、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爲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爲工作時間。

12:00-13:30爲午餐休息。

2、考勤

(1)所有銷售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①?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①?銷售員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②?銷售員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覈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覈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銷售員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十二條、銷售員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第十三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要求着裝整潔,形象健康,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暴露的服裝,不得有披頭散髮、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礙觀瞻的舉止。

第十四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公司的電話不得用來做與工作無關的閒聊。

第十五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瞎晃閒逛,不得到各個部門串崗聊天消磨時光,影響他人的工作。

第十六條、銷售員每天必須向負責主管口頭彙報前一天的工作詳情,如有困難,尋求解決困難的辦法。每週週一提交“周工作總結”的書面報告。

第十七條、公司對優秀業績者會給以特殊優待假期,具體假期時間視公司而定。

第十八條、銷售員如需出差洽談客戶的,銷售員必須提前向上級主管申請,經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間應有詳細計劃,並報以上級主管備案。

第四章、賬款貨物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銷售員每天從財務處領取“收款賬單”,當天下班前必須將收回的賬款(現金或支票)交給出納,與財務覈對剩餘的“收款賬單”是否對數。銷售員收回賬款後,才能憑賬款開取發票。因業務的靈活性,如果銷售員當天不能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可以於次日與財務交接“收款賬單”,再重新領取新一天的單子。

第二十條、若有客戶因某些原因,收到貨後卻不能及時交款,銷售員必須收取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上面須有客戶自己註明的未付款項,並簽字蓋章。銷售員必須把客戶的“簽收單”或憑據交回財務處,自己留複印件。

第二十一條、銷售員應在公司每月收款截止期限內將貨款交回公司,銷售員不得將已收款項故意挪至下月。一經發現,從工資中扣除500元。

第二十二條、銷售員如遇到客戶壞賬情形的,應及時上報公司備案處理,不可私下糾紛。

第二十三條、對於那些暫時收不到賬的規定:公司本着“出貨見款”的原則,要求銷售員在客戶收到貨物後當即予以收款,但由於一些非人爲的原因存在,客戶暫時交不出款的,銷售員除了交回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到財務處外,還應及時報知直接上級主管備案,在這期間,銷售員應主動提醒催促客戶,超過十天仍未見到款項的,應與上級主管協商妥善追款辦法。

第二十四條、銷售員出差旅費報銷時,以簽單爲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其交通總費用的80%,且不超過簽單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爲談業務請客吃飯報銷的,以簽單爲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實際消費數字的60%,且不超過成交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六條、對於貨物的管理,公司實行貨物出借制度。在與客戶洽談中,有時需要貨物的現場展示,爲了方便銷售員的談判,銷售員可從倉管處借出貨物,銷售員開具借條。貨物必須在兩日內交還,交還的貨物不能有破損,破損的貨物由銷售員照價賠償。

第五章、客戶關係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銷售員應該認識到,客戶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維護客戶關係的重要性。

第二十八條、銷售員每月必須詳細整理新增客戶的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戶的實力或規模、儘可能多的關係網等等,將其填入“客戶檔案”裏,複印一份交予公司備案,公司將嚴密保管這些資料。

第二十九條、銷售員要養成定時回訪客戶的習慣。每次將回訪客戶的內容及經過簡要地記述下來,上級主管會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如被查到毫無記錄的,處以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條、公司會全力配合銷售員和客戶的洽談工作。包括協助洽談,提供便利等等。

第三十一條、銷售員要正確處理客戶的投訴。仔細傾聽是最重要的。這能充分顯示出對客戶的尊重,即使客戶火冒三丈,也會先消掉幾分氣。積極尋求與客戶的溝通之道,切實考慮解決客戶的疑問或困擾。

第六章、銷售員注意事項

第三十二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員應注意儀表,態度謙和,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第三十三條、銷售員要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

第三十四條、銷售員在與客戶接洽過程中不得接受客戶禮品盒接待。

第三十五條、在執行職務工作中,不得飲酒。

第三十六條、不得誘勸客戶透支或者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不得進行與法律相違背的銷售行爲。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_____。

銷售員工管理制度 篇3

親愛的經理以及公司各位領導:

我可能會在近幾天要離開公司。

自________年入職公司以來,我一直都很享受這份銷售工作,感謝各位領導的信任、栽培及包容,也感謝各位同事給予的友善、幫助和關心。在過去的近九年的時間裏,利用公司給予良好學習時間,學習了一些新的東西來充實了自己,並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識和實踐經驗。我對於公司的照顧表示真心的感謝!當然,我也自認爲自己在今年的工作中做出了自己的最大努力。

但因爲某些個人的理由,我最終選擇了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希望領導找個合適的人手接替我的工作,我會盡力配合做好交接工作,保證業務的正常運作,對公司、對客戶盡好最後的責任。

在這八年多的時間裏承蒙各位領導的關心和厚愛,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這八年多的工作對我本人的幫助非常大,學到了很多東西,與公司諸位同仁的合作也相當愉快和默契。但遺憾的是,我將決定離開公司。做出這個決定對我個人而言是相當困難的,作爲公司的一名中層,突然提出辭職無疑會給領導帶來很大的打擊,但我會在近幾天的時間裏盡力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並在離職前交接好手頭的工作。誠然,論工作環境、團隊、壓力,甚至個人喜好,我都很滿意。但,因爲某些個人的理由,我最終選擇了開始新的工作。我之請辭,非關待遇問題,亦非同事相處的困擾,而是根據個人實際原因,個人可以在某一事物上抱持不同的立場。我的離去,將中止對公司造成的人員浪費。

當然,若您容許的話,我願意,並且渴望在工餘時間,爲我們這個團隊繼續出力,公司有問題我可以隨叫隨到。再次衷心感謝公司對我的重用與信賴。我與自己的職稱實難匹配,深感慚愧。八年多的銷售工作是我彌足珍貴的人生經驗,雖以請辭告終,但我對本公司以及公司員工的感情,恐怕比諸位所能瞭解的更深。

最後,我也不知道可以說什麼,只能衷心對王總您說對不起與謝謝您,並祝願您和大家能開創出更美好的未來。

最後祝願順通事業蒸蒸日上,蓬蓽生輝!

申請人: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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