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銷售合同(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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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1

鋼結構銷售合同 

鋼結構銷售合同(精選19篇)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定做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遵守執行。

一、   加工製作內容:

1、     按甲方提供之(電子版圖紙簽字確認加工),甲方提供圖紙項目全稱爲:                             

2、     製作內容:

(1)主鋼構:               材質:          

(2)總噸位約:            噸 單價:           元/噸

以上單價主構件拋丸除鏽,刷                      ,每道漆膜厚度爲30μm。

二、   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

1、合同總價暫定爲¥          元大寫                    。(理算結算,損耗按3%計算)

2、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付¥                 元大寫           元給乙方作爲合同定金(定金最後一次提貨時抵衝貨款)

3、結算方式:按合同規定及甲方圖紙製作,成品按照理論重量進行結算,計算規則參照建築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755-20__》。

4、甲方自接到乙方決算書5日內,應對該決算書作出回覆,雙方確認後作爲結算憑據,逾期未作出回覆即視同認可乙方報送的決算書。

三、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現行鋼結構製作、驗收規範(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__)加工製作,確保構件質量達到規範要求。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原材料質量保證書、合格證、自檢探傷報告,所有原材料必須是大型鋼廠產品,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要求。

四、提貨地點及時間

1、     提貨地點:甲方付款後在乙方加工廠內提貨。

2、     提貨時間:         年       月      日開始提貨,      日內提貨完畢。

3、     提貨順序:                                                           。

五、包裝及運輸

1、         負責裝車,裝車時應按照規範要求進行裝運。

2、         負責運輸,運輸標誌應按甲方要求實施(具體由甲方在發貨前另行交底)。

3、運輸費由        承擔,構件到現場後由甲方負責卸車。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訂  3  日內向乙方提供簽字蓋章確認的完整構件加工圖紙一套。

2、甲方應對乙方加工製作過程中的疑問及時給予解答,並提供修改或書面變更通知。否則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按順延處理。

3、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檢驗,乙方應按甲方委派的現場質量監理的合理要求製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因乙方質量問題導致返工,乙方負責修復,並承擔返工費及直接費用。

七、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民法典》第七章及第十五章規定執行。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甲方定金到賬後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爲 雙方貨款兩清,自動終止。

2、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合同內容作任何單方面修改,如發生修改必需經雙方同意後,以書面形式對合同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

3、本合同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

九、附則:

1、爲本合同順利執行,確保加工構件質量,乙方特設以下機構:

集團公司投訴聯繫人                 聯繫電話                。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立補充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戶名:                                            戶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裝修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裝修工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3承包內容:鋼結構房屋建造(工程包含:鋼結構框架焊接, 牆體與粉刷砌牆;頂棚製作,頂棚材料爲:頁格棉。

1.4工程總量:

1.5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 20xx 年 12 月 5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12 月 8 日;

第2條甲乙方工作

2.1 開工前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以不影響

施工爲原則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等設施,施工期間水費、電費由甲方負責。

2.3開工前

2.4甲方指派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甲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5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紀錄。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費用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3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3.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及損害,其返工費用及賠償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4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第5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5.1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5.2因甲方或乙方其他情況的需延期開工、停建或

緩建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6條保修

6.1本合同保修期爲竣工之日算起,爲期年。保修範圍爲本合同中規定的乙方承包的項目及內容。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12小時內相應,24小時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7條附則

16.1本合同壹拾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16.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6.3附件資料:全部施工圖(合同正本由此附件)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和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

1.2工程名稱: 。

1.3承包範圍: 。

第2條 合同價款

本工程的合同價爲: 。 人民幣大寫: 。

第3條 工期要求

從具備安裝條件開始, 日內安裝完畢。如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順延。

第4條 工程質量

4.1 乙方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4.2 甲方按照所提供圖紙的材料、材質驗收。

第5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後預付 ;鋼構進場付 ;彩板進場付 ;竣工驗收後,餘款一次付清。

第6條 質量保證

質量保證一年,如果一年內出現乙方原因的質量問題乙方免費處理;如因甲方原因,由甲方負擔所產生費用,乙方負責終身維修。

第7條 工作責任

7.1 甲方無償提供施工現場三通一平,負責施工過程中水、電、食宿。

7.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法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人身傷亡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8條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商定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第9條 此合同不含稅金,甲方如需稅票須另付鋼材廠家稅金。

第10條 設計圖紙明細報價附合同。

第11條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日 期: 日 期: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4

甲方(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建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需建鋼結構房屋,現委託乙方承建。爲使該工程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政府文件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爲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責任、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和地點

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第二條 工程範圍和內容

建設面積:以設計圖紙爲準(約60平方米)

工程範圍:以施工圖紙和圖紙變更意見所表示的工程±0.00以上全部鋼結構部分(帶行車樑、預埋件,但不含、消防塗裝土建、水電及消防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人工、包材料、包機械、包製作、包場內外運輸、包安裝、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驗收合格及移交前的成品與半成品的保護、配合工程竣工驗收與移交、包稅費等方式全面承包鋼結構廠房工程。

第三條 工程工期

一、乙方於 日開工至 日完工。有效工期 天。因不可抗拒因素可由甲方代表及乙方代表簽證順延,簽證單在一週內辦理有效。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電3天以上(每次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2、未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施工。(如大風、暴雨等自然條件等)

第四條 質量和保修

1、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鋼結構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2、根據設計圖紙要求及施工驗收規範進行施工。

3、鋼構件焊接等級必須達到設計圖標準要求。

4、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十二個月。自保修之日起發生的質量問題乙方無償維修。

第五條 承包價格

本鋼結構工程包乾價即人民幣:3.3萬元整(含稅價)。工程施工所需所有材料及人工價格漲跌與本合同價格無關,均按合同包乾價執行。

按甲方提供圖紙及乙方報價單中內容(報價單作爲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率),如涉及到圖紙變更或增、減項,按合同報價單明細進行增或減,本工程最終結算價額爲:包乾價,增、減圖紙變更確認部分價額及下浮比例。

合同所產生的工程材料檢測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 甲方責任

1、甲方已經完成“三通一平”(包括進場道路)且已提供地下管線和地下障礙物資料、接通水電源,且水源電源離工地現場不能超過100米,其超過部分所產生費用由甲方負責。

2、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可能發生之糾紛,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要委派一名工地代表作爲甲方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工程監督、協調及工程簽證等事務。

4、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費用,沒有按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響工期全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負責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

2、保證工程質量及生產進度;

3、嚴格按施工圖、會審記錄、設計修改(或變更)通知書並按國家有關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進行施工,並做好自檢工作。

4、工程驗收前準備好有關竣工資料。

5、乙方應嚴格按圖紙要求及國家《鋼結構施工規範》施工。

6、如因鋼構工程質量,材料質量有問題,甲方有權退回,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7、乙方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項管理制度。

8、乙方應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規程進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後果由乙方自負。

9、乙方使用的材料和標準件,應符合國家標準,必須提供材料質保書、合格證並應註明材質等級、規格、長度、安裝軸線偏差記錄。

10、乙方提供探傷報告(探傷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探傷報告應有構件示意圖比照和構件編號。

11、乙方應提供焊接工藝評定報告,應顯示:坡口形式、角度、間隙、鈍口、板厚、有無墊板及採用什麼設備和焊接方法,焊接記錄。乙方提供整套檢測驗收資料(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

12、構件在運輸和場地堆放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應對構件妥善處理和保管,構件變形、碰傷、污染、被盜等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3、鋼材等原材料進乙方加工廠房必須經甲方代表認可,甲方接乙方書面通知後兩天內到乙方工廠查驗,乙方提供爐批號質保書後才能下料。

14、構件裝焊完必須經甲方代表檢驗認可後才能進行噴砂,達到S2.5級後進行塗裝。

第八條 工程費用及工程款支付

一、結算方式:

三、本工程造價不含土建工程、磚混牆、柱底混凝土、報建費、報驗費、總包服務費、稅金等價款。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當日支付2.3萬元作爲預付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到總價的97%。

3、質保金爲總工程款的3%,質保期爲一年,質保期滿驗收後一週內全部付清。

第九條 驗收

1、工程施工中,乙方按工程進度分階段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組織驗收。

2、工程交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及說明書、《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和國家規定的其它質量檢驗的標準作爲依據。乙方負責提供整套檢測驗收等竣工資料。

3、甲方負責政府驗收申請,但乙方需無償配合相關的整改。

4、工程完工前三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工作應在工程完工後七天內進行,並應按期驗收完畢,工程質量及工程內容符合要求的,雙方在完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內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進行翻修或補建後,再進行驗收,直到達到符合標準要求爲止。甲方在乙方提出工程驗收申請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無故不組織驗收視爲工程驗收合格。

乙方同意本工程完工並驗收合格後即可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在本工程驗收之前使用本工程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包括但不限於質量、安全、驗收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均屬單方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1、任何一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將由提出方按合同總價10%予以賠償對方。

2、甲方不按合同條件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完成工程,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各階段若有逾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表人簽字並加蓋法人代表印章之日生效;

2、辦完工程驗收交接結算並交付全部工程款後,合同條款即告終止;

第十二條 附則

1、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更改,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訂立之前所有公函、協約,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有牴觸之處,則以本合同爲準,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 期: 日 期: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籤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內容:見付圖

四、承包形式:承包方現金支付、拆除建築物的金屬類歸承包方。

五、拆除工程總價款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期限爲_____天自__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_____年 ___月___日。

工程款與支付:按雙方約定的進度支付

甲方應配合乙方的拆除工作,提供水電不的設置障礙。

乙方負責工程拆除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乙方只負責拆除建築物,建築物的垃圾乙方不負責清運。 

雙方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就要承擔違約所帶來的經濟損 失。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共 同另行商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6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5、資金來源:

6、工程總體設計規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圖紙的,按圖紙要求。 ( )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圖紙的,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I。

二、工程承包範圍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3、其他約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而帶來的各種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工地代表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爲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爲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應由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繫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甲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乙方工地代表(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後即對甲方發生法律約束力。乙方代表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並在函件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時間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乙方對甲方代表(或監理)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應在 48 小時內向甲方(或監理)書面提出。可採用在回執上籤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或監理)應在接到異議後 48小時內作出答覆,逾期則視爲同意乙方的異議。

5、特殊情況時,甲方代表(或監理)可向乙方發出口頭指令,並應在 48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乙方認爲指令不合理的,可於24 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或監理)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 24 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並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師)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8、甲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師)爲 名,姓名爲: 、 、 。以上人員具有相同地位和權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稱爲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項目經理是乙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於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繫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悖的簽單無效,除非經乙方追認。

3、項目經理代表乙方發往甲方的各種書面函件,經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換項目經理,須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

5、項目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6、乙方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姓名: 。

(三)工程監理

1、監理工程師代表甲方對乙方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進行檢查、監督。

2、監理工程師的權力與甲方代表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別限制,同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八、設計與施工

(一)設計

1、正式、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據。

2、甲方委託乙方對本工程進行圖紙設計。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 日向乙方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設計依據、地質資料、水準座標控制點、工程範圍內空中高低壓力網線和地下管線等資料,並保證資料數據真實準確。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1。

3、圖紙設計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資料後 日內,按現行國家鋼結構建築相關規範完成圖紙設計;並將正式完整的圖紙( 套)提供給甲方。

5、甲方接到圖紙後 7 天內,應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並作出會議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圖紙等技術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圖紙 7天后,既沒有組織圖紙會審,也沒有提出任何疑議,視同甲方認可;乙方可按圖紙組織製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準備

(1)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辦妥本工程開工所需的合法手續,如建築施工許可證等。如因無建築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而引發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行政處罰及勒令停工損失等。

(2)甲方負責組織督促土建方在乙方進場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鋼結構安裝要求的混凝土基礎、混凝土地坪並埋設好預埋螺栓;如無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須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證乙方的安裝機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負責確保本工程施工區域“三通一平” (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 ,道路必須滿足可承載汽吊車輛的通行,地坪平整壓實,有足夠的鋼結構堆放場地,施工區域地面和空中無障礙物。

(4)甲方在乙方進場時,負責簽發“工地晴雨表”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對工地氣候變化情況進行記載。

(5)乙方按圖紙組織原、輔材料進行加工製作。

(6)乙方在進場前負責對安裝場地進行勘察;對不具備條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對具備條件的則予以確認。

(7)乙方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並在進場時報給甲方駐工地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

(8)乙方負責組織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工作人員並落實好相關機械及運輸設備。

2、開工及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不遲於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應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 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若在 48 小時內不答覆,視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並相應順延工期。如甲方沒有提前通知乙方,給乙方造成的開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3、進度計劃

(1)乙方在進場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甲方駐工地工程師(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爲同意。

(2)乙方必須按甲方代表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監理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甲方代表確認後執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有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4、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若發現乙方的施工行爲違反技術要求和國家有關建築規範,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 24 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 24 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24 小時內

5、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甲方未按約定的條款提供開工條件;如未按期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辦理施工手續、場地不具備鋼結構安裝條件等。

b、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c、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8小時,按第8小時順延一天計。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颱風等)和國家強制性規範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g、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 7 天內,就延誤的工期及原因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 7天內應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同意順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驗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本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甲方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2)竣工驗收

a、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b、甲方應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 7日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 7 日內沒有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d、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不組織驗收,從第 8 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甩項造成的損失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視同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已認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

7、工程質量

(1)乙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製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2)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有關規範、規程、標準的要求製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質量監督,隨時接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的,應及時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4)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檢測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

如影響施工,檢驗不合格的,影響施工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檢驗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並順延工期。

(5)乙方應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鋼結構工程主構件安裝完工時,應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進行中間結構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採購

1、乙方應按合同、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採購材料和配套件,並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屬乙方製作的構件,應提交乙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報告。

2、乙方對由其採購、製作和提供的材料、構件、配套件的質量負責。

3、乙方運送材料、構件等到工地後,應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清點檢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通知後 12 小時內清點檢驗,並在送貨清單或檢驗申請上簽字;逾期不清點檢驗的,視爲認可。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應在取得設計單位認可後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應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 2 天內作出答覆;逾期則視爲同意, 乙方應將代用材料報告、 設計單位意見及費用書面通知甲方。

5、由甲方提供材料的,另行約定。

(二)材料檢測檢驗

(1)雙方均有權對材料提出檢測檢驗或複驗。經檢測檢驗或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費用由提出方承擔;不符合要求的,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2)因檢測檢驗或複驗影響施工的,責任屬甲方的則工期順延,責任屬乙方的則工期不予順延。

(3)按《建築法》規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購入用於工程建築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雙方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對其派駐工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在乙方進場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個期間,甲方人員除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員外,未經乙方現場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發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4)甲方應在其認爲必要的處所設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欄。

(5)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6)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同時按有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10、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合同履行和糾紛處理的依據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爭議處理時,按以下原則適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次序爲: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本合同及其組成文件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無約定的適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11、其他約定

12、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2)本合同附件共 份,甲乙雙方在上蓋章後生效。其中:

附件 1 一式 份:

3、在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工程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工程款支付完畢後終止。

發包方(全稱) : 承包方(全稱) :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 :

委託代理人(簽章) : 委託代理人(簽章)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年月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7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經濟合同》及其相關條例的精神,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新疆機場集團庫車城市候機樓

2、結 構: 鋼結構

3、地 點: 庫車縣文化路與友誼街交匯處

4、施工量: 約爲100噸

5、質量要求:按國家有關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驗收,一次交驗合格。工程質量保修期爲一年,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保修條款負責及時解決。

二、承包範圍形式:

1、工程範圍:鋼結構施工圖紙上所有設計工程量

2、承包形式:本工程以每噸7800元,已含(材料、製作、安裝運輸、吊裝除鏽、損耗、輔材等費用,重量以設計理論重量爲準)的形式承包本工程。

3、工程總價:本工程以計算總噸位爲準,工程總價暫定約爲78萬元整。

三、質量與驗收標準:

乙方保證質量完成施工任務,安全施工。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規定要求,工程完工後由甲方按照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進行驗收。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付乙方(30%)預定金,鋼結構貨到甲方工地付到(50%),鋼結構完工甲方付到(90%),工程驗收合格1個月內付清全款;具體加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爲準。

五、其他有關事項:

1、爲確保工期,乙方在接到甲方進行現場施工通知後及時進場,按合同要求期限按時交付工程。

2、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國家質量管理規定和甲方要求施工,若因質量不合格造成反攻的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和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積極配合行業安全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不按標準要求施工或違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其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負責吊裝安裝期間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及費用。

六、合同補充條款:

1、所用材料含稅票已抵扣鋼結構工程中部分工程稅金。

2、乙方要提供鋼結構所有主材及輔材質量合格證、出廠合格證。

3、進場材料如需複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所有鋼結構件的防火塗料乙方不負責。

未盡事宜雙方進一步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執行,若違反按照合同法執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8

甲方(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建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需建鋼結構房屋,現委託乙方承建。爲使該工程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政府文件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爲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責任、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和地點

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第二條 工程範圍和內容

建設面積:以設計圖紙爲準(約60平方米)

工程範圍:以施工圖紙和圖紙變更意見所表示的工程±0.00以上全部鋼結構部分(帶行車樑、預埋件,但不含、消防塗裝土建、水電及消防工程)。

第三條 工程工期

一、乙方於 日開工至 日完工。有效工期 天。因不可抗拒因素可由甲方代表及乙方代表簽證順延,簽證單在一週內辦理有效。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電3天以上(每次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2、未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施工。(如大風、暴雨等自然條件等)

第四條 質量和保修

1、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鋼結構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2、根據設計圖紙要求及施工驗收規範進行施工。

3、鋼構件焊接等級必須達到設計圖標準要求。

4、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十二個月。自保修之日起發生的質量問題乙方無償維修。

第五條 承包價格

本鋼結構工程包乾價即人民幣:3.3萬元整(含稅價)。工程施工所需所有材料及人工價格漲跌與本合同價格無關,均按合同包乾價執行。

按甲方提供圖紙及乙方報價單中內容(報價單作爲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率),如涉及到圖紙變更或增、減項,按合同報價單明細進行增或減,本工程最終結算價額爲:包乾價,增、減圖紙變更確認部分價額及下浮比例。

第六 甲方責任

1、甲方已經完成“三通一平”(包括進場道路)且已提供地下管線和地下障礙物資料、接通水電源,且水源電源離工地現場不能超過100米,其超過部分所產生費用由甲方負責。

2、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可能發生之糾紛,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要委派一名工地代表作爲甲方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工程監督、協調及工程簽證等事務。

4、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費用,沒有按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響工期全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負責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

2、保證工程質量及生產進度;

3、嚴格按施工圖、會審記錄、設計修改(或變更)通知書並按國家有關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進行施工,並做好自檢工作。

4、工程驗收前準備好有關竣工資料。

5、乙方應嚴格按圖紙要求及國家《鋼結構施工規範》施工。

6、如因鋼構工程質量,材料質量有問題,甲方有權退回,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7、乙方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項管理制度。

8、乙方應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規程進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後果由乙方自負。

9、乙方使用的材料和標準件,應符合國家標準,必須提供材料質保書、合格證並應註明材質等級、規格、長度、安裝軸線偏差記錄。

10、乙方提供探傷報告(探傷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探傷報告應有構件示意圖比照和構件編號。

11、乙方應提供焊接工藝評定報告,應顯示:坡口形式、角度、間隙、鈍口、板厚、有無墊板及採用什麼設備和焊接方法,焊接記錄。乙方提供整套檢測驗收資料(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

12、構件在運輸和場地堆放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應對構件妥善處理和保管,構件變形、碰傷、污染、被盜等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3、鋼材等原材料進乙方加工廠房必須經甲方代表認可,甲方接乙方書面通知後兩天內到乙方工廠查驗,乙方提供爐批號質保書後才能下料。

14、構件裝焊完必須經甲方代表檢驗認可後才能進行噴砂,達到S2.5級後進行塗裝。

第八條 工程費用及工程款支付

一、結算方式:

三、本工程造價不含土建工程、磚混牆、柱底混凝土、報建費、報驗費、總包服務費、稅金等價款。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當日支付2.3萬元作爲預付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到總價的97%。

3、質保金爲總工程款的3%,質保期爲一年,質保期滿驗收後一週內全部付清。

第九條 驗收

1、工程施工中,乙方按工程進度分階段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組織驗收。

2、工程交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及說明書、《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和國家規定的其它質量檢驗的標準作爲依據。乙方負責提供整套檢測驗收等竣工資料。

3、甲方負責政府驗收申請,但乙方需無償配合相關的整改。

4、工程完工前三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工作應在工程完工後七天內進行,並應按期驗收完畢,工程質量及工程內容符合要求的,雙方在完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內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進行翻修或補建後,再進行驗收,直到達到符合標準要求爲止。甲方在乙方提出工程驗收申請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無故不組織驗收視爲工程驗收合格。

第十條 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均屬單方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1、任何一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將由提出方按合同總價10%予以賠償對方。

2、甲方不按合同條件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完成工程,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各階段若有逾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表人簽字並加蓋法人代表印章之日生效;

2、辦完工程驗收交接結算並交付全部工程款後,合同條款即告終止;

第十二條 附則

1、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更改,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訂立之前所有公函、協約,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有牴觸之處,則以本合同爲準,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9

鋼結構建築合同書範本: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1.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月_________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_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______份。

二、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______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_________________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_________________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______%計人民幣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___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_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經辦建設銀行建築管理部門鑑(公)證機關

(蓋章)(蓋章)(蓋章)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

四、工程用材及要求:

1、鋼結構主架用國標350H鋼;輔料用國標8#槽鋼、5*5角鋼、38*25鋁方管,槽鋼和角鋼厚度不低於3.5㎜,鋁方管壁厚不低於1㎜;鋼構中間方格間隔控制在40㎝至50㎝之間。

2、鋁塑板用“吉祥榮”牌,兩邊一樣厚。

3、鋼構除鏽後刷防鏽漆一遍,漆中灰一遍。

4、鋼結構南立面必須與7號樓前沿面一致,鋁塑板顏色與外牆磚顏色相同或相近。

五、安全施工: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質量:

1、乙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製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2、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設計和說明文件和國家有關規範、規程、標準的要求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甲方和監理單位的質量監督,隨時接受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應及時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4、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起,乙方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脩金爲合同總價的 5 %,保修期爲一年。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包工包料,合同價款爲, 合同價款內容包括:承包範圍內工程的原、輔材料,構件製作、吊裝、運輸、工程安裝費、管理費、人工費以及稅金等。

2、材料進工地付合同價款的20%,鋼構完工付至40%,工程全部完工付至70%,工程竣工驗收後開具總工程款發票付至95%,暫留5%保脩金,若一年內無任何質量問題,一年後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七、違約責任:

(一)、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和設計要求,應予返工或修理,並承擔其費用。

2、自合同簽字或蓋章生效之日起,因乙方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對其罰款10000元作爲損失賠償,若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或允許順延的期限內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

一計算賠償甲方的損失。

(二)、發包人的違約責任

1、自合同簽字或蓋章生效之日起,因甲方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對其罰款10000元作爲損失賠償;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按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工期順延;造成乙方停工、窩工的,賠償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甲方要求變更設計而造成停工、窩工、返工的,工期相應順延,並賠償承包方停工、窩工、返工、機械設備調運、施工人員遺散、材料構件積壓等損失。

八、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代表在合同上簽字並蓋單位公章後生效。合同文本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本合同自工程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工程款支付完畢後終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11

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則,就鋼結構氟碳塗裝工程供貨施工的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內容:分項名稱:工程量:內容:□ 補焊 □ 除鏽 □ 底膩 □底漆 □防腐 □罩面(根據附件2《技術要求》)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 工程造價:

1、 工程單價 95 元/平方米(壹佰元人民幣/平方米);

2、 工程量:甲、乙雙方根據施工圖紙確認工程量 ㎡;顏色見封樣。塗料型號: ;

3、 工程單價: 元/㎡,(人民幣大寫 整)(後附件1報價表)

3、以上單價包括材料單價及每平方米施工費,但不含腳手架、水電等費用。

4、工程總造價: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總造價共計約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整)。

六、 工程款支付與工程款結算:

1、在乙方全部完成工程(不含因各種原因影響而延期或不能施工的面積,該面積應小於總施工面積的10%)後2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造價75%即 元;

2、乙方施工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刷塗面積與乙方進行最終結算。結算完畢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雙方結算價款的95%。

3、 剩餘5%爲質保金,質保期(一年)期滿後10日內結清。

七、 質量:

1、 符合國家規範及技術標準要求,及鋼結構現場氟碳噴塗施工工藝主要技術要求(見附件2);

2、 供貨塗料品牌來源要求爲 (提供該產品的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質量保證書等相關材料);

3、 供貨塗料顏色要求:按甲方指定(封樣)。

八、工期:

計劃工期: 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實際開工日期:以雙方代表在開工日期確認單上的簽字日期爲準,竣工日期以乙方提交的竣工報告、甲方驗收日期爲準。

九、甲方責任與權利:

1、提供水、電、路之三通等施工必須之條件,綜合平衡工程進度,協調各施工單位的工作關係,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施工面。

2、委派專職現場代表,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3、如有設計變更,並應即時通知乙方,變更不應影響施工工期及費用;如有影 響,須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及時受理乙方各種簽證,及時對施工過程中乙方提出的影響施工的各種情況簽字、證明。

4、檢驗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及質量,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5、對各種簽證甲方應及時辦理、配合。

6、爲乙方提供正常的工作環境,施工中間有影響施工行爲的情況發生,由甲方 出面解決。

九、 乙方責任與權利:

1、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或技術規程。

2、如遇到土建或其他因素可能影響工程質量問題時,應向甲方提出要求,並協商解決。

3、按國家所規定的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做好自檢記錄。並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

4、定期向甲方報送工程進度表,交監理公司覈驗。竣工時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整理竣工資料。

5、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做好防火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負有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消防等各類事故的包含經濟的各類責任;

6、施工程序:除鏽、打磨、刷兩遍底漆、刮膩子、打磨、兩遍中塗漆、噴兩遍面漆、一遍罩光清漆。

7、作好產品保護,如施工完畢後未移交甲方之前出現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工期順延: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向甲方發出書面順延通知,甲方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

1、 不可抗力導致施工中斷;

2、 應甲方要求工程量增加的;

3、 上午7點至晚上9點,停水、停電連續八小時以上;或長期短時間停電的;

4、 不符合施工條件的(如可能發生雨、雪、霧、大風、-5度及溼度大於85%等天氣情況;

5、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影響乙方工程質量、進度的而需要返工的,工期順延。

十一、違約責任:

1、 違約;甲乙雙方有一方沒有履行上述條款視爲違約。由於違約方的違約造成對方對合同的違約或終止的,對方不構成違約或終止;違約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實賠償。

2、 毀約:有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執行視爲毀約。毀約方對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按實賠償,同時對違約方處以合同價1%的毀約金歸守約方所得。

十二、爭議解決:

如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 雙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 電話: 。負責材料驗收、施工面積和質量合格確認,以及現場與乙方協調事宜;乙方駐工地代表: 電話: 。 負責施工組織、質量監督、現場及與甲方的協調事宜。如果甲、乙雙方的駐工地代表更換,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利工作開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準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甲方的兩個車間鋼結構廠房除鏽防腐工程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範圍

1、工程名稱:

2、施工地點:

3、工程內容:對甲方指定廠房的鋼柱、鋼樑、鋼椽條、鏈接杆、流水槽進行除鏽,油漆工程。

二、工程驗收:由甲方自行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指定一名負責人在現場負責工程施工和質量報檢,甲方有權監督工程質量、安全、進度。

2、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按時結算工程費。

3、甲方儘量爲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條件,及時做好配合協調工作。負責接通施工用水用電,負責組織對工程驗收。

4、施工過程中,甲方按規定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直至質量合格。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術協議、油漆規格書、油漆配套表,塗裝作業工藝說明書等資料及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全程塗裝工程。

2、乙方在施工中,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提出補充意見及修改意見,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立即調整施工。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工程私自承包給第三方。

4、乙方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須服從和接受甲方的指導和檢查,作業現場周圍應做到警戒標識醒目,警戒線清楚,監護人員到位,隨時整改安全隱患,加強自身隊伍安全教育,接受甲方的三級安全教育,嚴格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爲施工人員辦理人身安全等有關保險,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乙方必須按要求對施工周圍或現場採取有效保護。保持施工現場衛生乾淨整潔,現場的廢棄物、垃圾日產日清,放置於指定處。

6、乙方施工如中途退場甲方將不負任何費用。

7、乙方施工質量問題造成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賠償責任。

8、工程施工中勞動人身保險、火災保險、建築工程保險,以及施工中勞動保護、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在作業過程中,要安排專人負責現場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的責任,發生任何人身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施工工藝要求

1、乙方對每個車間單獨進行打磨、油漆作業。

2、乙方先把一個車間進行滿搭跳架,確認安全無誤後,每個工人配備安全帶,進行電動打磨除鏽。甲方認可後,進行底漆兩遍,甲方檢驗後,進行面漆兩遍。完工報檢後,拆除跳架,進行第二車間拾跳。

3、除鏽要求:鋼材表面除鏽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用工具除去舊漆、鐵鏽以及漬污、灰塵等。處理後的鋼材表面應無灰塵、油污、浮鏽、水和毛刺等。除鏽達到Sa2.0級。

4、底漆漆膜厚度達到90微米,面漆漆膜厚度100微米。

5、油漆限定品牌:底漆:雙虎環氧底漆;面漆:雙虎環氧灰色面漆。

五、施工工期:從乙方進場第二日算起,三十個工日,雨天順延。

六、合同總價及付款方式

1、 (整)。

2、本工程全部完工,通過雙方現場防腐塗裝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給乙方合同價款的95%,餘款5%作爲質保金,兩年後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乙方提供普通稅票用於結算。

七、違約責任

1、凡屬乙方責任造成的質量缺陷,由乙方負責無償處理。如果乙方不能進行返修,甲方將另選委託單位承修,其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扣除。

2、乙方未按時完成工程,超過10個工作日時,扣款一萬元。作爲延誤工期補償費;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將工期順延。

八、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執行完畢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13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

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

本建設工程的具體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5、資金來源:

6、工程總體設計規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圖紙的,按圖紙要求。 ( )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圖紙的,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I。

二、工程承包範圍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3、其他約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而帶來的各種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工地代表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爲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爲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應由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繫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甲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乙方工地代表(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後即對甲方發生法律約束力。乙方代表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並在函件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時間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乙方對甲方代表(或監理)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應在 48 小時內向甲方(或監理)書面提出。可採用在回執上籤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或監理)應在接到異議後 48小時內作出答覆,逾期則視爲同意乙方的異議。

5、特殊情況時,甲方代表(或監理)可向乙方發出口頭指令,並應在 48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乙方認爲指令不合理的,可於24 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或監理)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 24 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並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師)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8、甲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師)爲 名,姓名爲: 、 、 。以上人員具有相同地位和權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稱爲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項目經理是乙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於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繫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悖的簽單無效,除非經乙方追認。

3、項目經理代表乙方發往甲方的各種書面函件,經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換項目經理,須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

5、項目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6、乙方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姓名: 。

(三)工程監理

1、監理工程師代表甲方對乙方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進行檢查、監督。

2、監理工程師的權力與甲方代表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別限制,同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八、設計與施工

(一)設計

1、正式、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據。

2、甲方委託乙方對本工程進行圖紙設計。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 日向乙方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設計依據、地質資料、水準座標控制點、工程範圍內空中高低壓力網線和地下管線等資料,並保證資料數據真實準確。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1。

3、圖紙設計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資料後 日內,按現行國家鋼結構建築相關規範完成圖紙設計;並將正式完整的圖紙( 套)提供給甲方。

5、甲方接到圖紙後 7 天內,應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並作出會議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圖紙等技術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圖紙 7天后,既沒有組織圖紙會審,也沒有提出任何疑議,視同甲方認可;乙方可按圖紙組織製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準備

(1)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辦妥本工程開工所需的合法手續,如建築施工許可證等。如因無建築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而引發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行政處罰及勒令停工損失等。

(2)甲方負責組織督促土建方在乙方進場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鋼結構安裝要求的混凝土基礎、混凝土地坪並埋設好預埋螺栓;如無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須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證乙方的安裝機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負責確保本工程施工區域“三通一平” (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 ,道路必須滿足可承載汽吊車輛的通行,地坪平整壓實,有足夠的鋼結構堆放場地,施工區域地面和空中無障礙物。

(4)甲方在乙方進場時,負責簽發“工地晴雨表”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對工地氣候變化情況進行記載。

(5)乙方按圖紙組織原、輔材料進行加工製作。

(6)乙方在進場前負責對安裝場地進行勘察;對不具備條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對具備條件的則予以確認。

(7)乙方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並在進場時報給甲方駐工地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

(8)乙方負責組織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工作人員並落實好相關機械及運輸設備。

2、開工及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不遲於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應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 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若在 48 小時內不答覆,視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

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並相應順延工期。如甲方沒有提前通知乙方,給乙方造成的開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3、進度計劃

(1)乙方在進場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甲方駐工地工程師(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爲同意。

(2)乙方必須按甲方代表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監理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甲方代表確認後執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有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4、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若發現乙方的施工行爲違反技術要求和國家有關建築規範,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 24 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 24 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24 小時內

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甲方未按約定的條款提供開工條件;如未按期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辦理施工手續、場地不具備鋼結構安裝條件等。

b、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c、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8小時,按第8小時順延一天計。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颱風等)和國家強制性規範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g、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 7 天內,就延誤的工期及原因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 7天內應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同意順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驗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本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甲方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2)竣工驗收

a、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b、甲方應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 7日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 7 日內沒有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d、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不組織驗收,從第 8 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甩項造成的損失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視同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已認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

7、工程質量

(1)乙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製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2)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有關規範、規程、標準的要求製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質量監督,隨時接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的,應及時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4)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檢測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

如影響施工,檢驗不合格的,影響施工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檢驗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並順延工期。

(5)乙方應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鋼結構工程主構件安裝完工時,應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進行中間結構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採購

1、乙方應按合同、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採購材料和配套件,並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屬乙方製作的構件,應提交乙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報告。

2、乙方對由其採購、製作和提供的材料、構件、配套件的質量負責。

3、乙方運送材料、構件等到工地後,應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清點檢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通知後 12 小時內清點檢驗,並在送貨清單或檢驗申請上簽字;逾期不清點檢驗的,視爲認可。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應在取得設計單位認可後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應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 2 天內作出答覆;逾期則視爲同意, 乙方應將代用材料報告、 設計單位意見及費用書面通知甲方。

5、由甲方提供材料的,另行約定。

(二)材料檢測檢驗

(1)雙方均有權對材料提出檢測檢驗或複驗。經檢測檢驗或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費用由提出方承擔;不符合要求的,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2)因檢測檢驗或複驗影響施工的,責任屬甲方的則工期順延,責任屬乙方的則工期不予順延。

(3)按《建築法》規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購入用於工程建築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雙方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對其派駐工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在乙方進場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個期間,甲方人員除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員外,未經乙方現場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發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4)甲方應在其認爲必要的處所設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欄。

(5)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6)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同時按有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10、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合同履行和糾紛處理的依據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爭議處理時,按以下原則適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次序爲: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本合同及其組成文件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無約定的適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11、其他約定

12、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2)本合同附件共 份,甲乙雙方在上蓋章後生效。

發包方(全稱) : 承包方(全稱) :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 :

年月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 一批鋼結構構件委託乙方進行運輸,並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鋼結構構件,具體見附表;

二、起止地點:起運地爲_____________ ;止地爲_____________內;甲方不規定乙方運輸路線,由乙方自行決定。

三、運價:見附件表;

四、付款:在起運後首次付款預留_____________元保證金,後期運輸按_____________支付。

五、義務責任:

1、甲方義務責任:

①甲方在發運構件前兩天通知乙方何時派車,並告訴乙方此次運輸何種構件,便於乙方安排相應運輸的車輛。

②甲方應組織人員和吊車積極協助乙方並按乙方要求裝車和到目的地後的卸車,裝車後的構件捆紮由乙方自己負責。

③按約定支付乙方的運費。

④甲方提供乙方辦理超限所需圖紙資料。

⑤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甲方可中止運輸合同。

2、乙方義務責任:

①乙方所派車輛應爲合法、合規車輛,並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執照及道路運輸許可證複印件。乙方對車輛進行保養,保證車輛運輸狀態良好、順暢,確保運輸途中自身及構件的安全。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車通知後(電話、短信),應在規定時間內派相應車輛到禹城裝貨地點。

③乙方應帶足墊木、鋼絲繩、葫蘆等捆紮鎖緊器具,乙方指揮甲方構件的吊放位置,確保從禹城金鼎鋼結構廠到濟陽光大環保垃圾發電廠工地的運輸過程中構件安全,甲方只在電廠工地驗收卸車,一旦造成運載的構件變形、損毀乙方應承擔該構件直接材料及生產所需費用並扣除運費_____________元。

④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過路、過橋費,違章罰款及車輛的各種消耗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⑤乙方自己負責在公安、公路管理部門辦理超限準運證明,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若因乙方車輛故障、通行證件原因造成構件被扣留等情況給甲方造成轉運及其它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⑥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不履行約定,應賠償甲方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構件運輸完畢付清運費後失效。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表人:

年 月 日

月 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於 就本廠房拆除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拆除內容

甲方在 瑞城花園南側的原傢俱店鋼結構棚約600平方米需要拆除,現把鋼結構的拆除承包給乙方。乙方負責對該鋼結構棚進行解體落地,並負責及時把拆下的所有結構、構件、垃圾清運出場,避免影響甲方使用場地。

該棚外圍留出2.5m高不拆除,作爲瑞城花園工地圍牆使用,要求對該預留做圍牆的部分進行加固處理,達到美觀、穩固要求。

二、拆除價款

經雙方協商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廢舊材料款,結算時間爲合同簽訂之日。本價款已綜合考慮所有乙方應得廢舊材料價值、拆除耗費人工費、運費、材料費、設備費及所有與清運垃圾相關的城管、環衛、垃圾填埋、棄土場等相關費用,同時包括因本工程安全事故對甲方及第三方的責任賠償金。乙方承諾按合同要求完成拆除工程,不另收取拆除費用。

三、施工工期

乙方必須有足夠的人手和相關設備進場施工,並在 20xx年4月 日前完成所有拆除內容。

四、資格要求

乙方必須具備建築物(鋼結構)拆除資質,進場人員須具有相應上崗證。

五、安全生產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經專家論證合格的拆除工程專項方案。

2、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三級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後方可進行拆除。

3、拆除前必須做好工作區域警戒線,安排專職安全員監督巡邏職守。避免傷及他人安全和財物損失。

4、做好高空作業專項方案,拆除過程中屬高空作業的必須搭設工作平臺進行操作,不得站在鋼結構上進行割焊作業,避免高空墜落、觸電、物體打擊事故發生。

5、氧氣瓶和乙炔瓶使用必須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避免爆炸和火災事故發生。

6、乙方必須做好相應的安全救援預案提交甲方備案。

7、特殊工種必須按國家安全相關管理條例持證上崗。

8、乙方負責拆遷現場安全管理,在乙方沒有按以上要求做好相關事項前,不得動工,否則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六、違約條款

乙方在拆除過程中如出現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經三次告知不能改正,並對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視爲實質性違約,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失去拆除資格,不得向甲方索賠。乙方在施工中造成安全事故的,應立即停止施工。如不能及時妥善處理完畢,則合同自動終止,所有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失去拆除資格,不得向甲方索賠。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拆除工作完成後失效,未及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1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現場勘查、協商,在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下,就鋼結構拆除工程,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拆除工程於榮烏高速準旗段主線收費站鋼結構及票亭、安全島、地磅及所有地上、地面、地下附屬設施。

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

屋面、牆面鋼結構支撐、內部鋼平臺、廠房內小的附屬物。

第三條:工期

1、合同工期:日曆天(雨天順延)

2、開工日期:

3、完工日期:

第四條:質量標準: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將拆除下的鋼結構進行拆解,並按甲方要求碼放到指定地點。

2、乙方應文明施工,必須最大程度的保護甲方回收的票亭、地磅及所有電氣設備、檢測設備的完整性;

3、乙方拆完地上部分後要按照公路施工有關規定下挖路面 公分,以保證以後路面恢復的耐用性。

4、乙方在拆除工程中必須保護好地下所埋設的所有電纜和信號線纜,並按規定做好檢查井。

5、乙方工人進場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方可上崗,抓好安全管理,杜絕出現安全事故。

第五條:工程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價款按固定總價一次性包死,合同總價爲:元(大寫: 萬元)。價款包含人工費、機械類、管理費、人員保險金、等所有費用。

2、拆除工程完工後,經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後一週內工程款一次性結清。

第六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 甲方負責拆除房屋的斷水、斷電、斷氣、斷通訊等工作;

2、 給乙方提供拆除時臨時用電、水接入點;

第七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進場後,必須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協調指揮;

2、 乙方管理人員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3、 乙方必須指派有經驗的專職安全員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確保拆除施工在安全狀態下進行;

4、 乙方人員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應提交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裁決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 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單方違約,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17

甲方(發包方):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建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需建鋼結構房屋,現委託乙方承建。爲使該工程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政府文件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爲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責任、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和地點

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第二條 工程範圍和內容

建設面積:以設計圖紙爲準(約60平方米)

工程範圍:以施工圖紙和圖紙變更意見所表示的工程±0.00以上全部鋼結構部分(帶行車樑、預埋件,但不含、消防塗裝土建、水電及消防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人工、包材料、包機械、包製作、包場內外運輸、包安裝、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驗收合格及移交前的成品與半成品的保護、配合工程竣工驗收與移交、包稅費等方式全面承包鋼結構廠房工程。

第三條 工程工期

一、乙方於 日開工至 日完工。有效工期 天。因不可抗拒因素可由甲方代表及乙方代表簽證順延,簽證單在一週內辦理有效。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電3天以上(每次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2、未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施工。(如大風、暴雨等自然條件等)

第四條 質量和保修

1、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鋼結構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2、根據設計圖紙要求及施工驗收規範進行施工。

3、鋼構件焊接等級必須達到設計圖標準要求。

4、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十二個月。自保修之日起發生的質量問題乙方無償維修。

第五條 承包價格

本鋼結構工程包乾價即人民幣:3.3萬元整(含稅價)。工程施工所需所有材料及人工價格漲跌與本合同價格無關,均按合同包乾價執行。

按甲方提供圖紙及乙方報價單中內容(報價單作爲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率),如涉及到圖紙變更或增、減項,按合同報價單明細進行增或減,本工程最終結算價額爲:包乾價,增、減圖紙變更確認部分價額及下浮比例。

合同所產生的工程材料檢測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 甲方責任

1、甲方已經完成“三通一平”(包括進場道路)且已提供地下管線和地下障礙物資料、接通水電源,且水源電源離工地現場不能超過100米,其超過部分所產生費用由甲方負責。

2、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可能發生之糾紛,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要委派一名工地代表作爲甲方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工程監督、協調及工程簽證等事務。

4、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費用,沒有按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響工期全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負責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

2、保證工程質量及生產進度;

3、嚴格按施工圖、會審記錄、設計修改(或變更)通知書並按國家有關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進行施工,並做好自檢工作。

4、工程驗收前準備好有關竣工資料。

5、乙方應嚴格按圖紙要求及國家《鋼結構施工規範》施工。

6、如因鋼構工程質量,材料質量有問題,甲方有權退回,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7、乙方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項管理制度。

8、乙方應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規程進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後果由乙方自負。

9、乙方使用的材料和標準件,應符合國家標準,必須提供材料質保書、合格證並應註明材質等級、規格、長度、安裝軸線偏差記錄。

10、乙方提供探傷報告(探傷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探傷報告應有構件示意圖比照和構件編號。

11、乙方應提供焊接工藝評定報告,應顯示:坡口形式、角度、間隙、鈍口、板厚、有無墊板及採用什麼設備和焊接方法,焊接記錄。乙方提供整套檢測驗收資料(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

12、構件在運輸和場地堆放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應對構件妥善處理和保管,構件變形、碰傷、污染、被盜等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3、鋼材等原材料進乙方加工廠房必須經甲方代表認可,甲方接乙方書面通知後兩天內到乙方工廠查驗,乙方提供爐批號質保書後才能下料。

14、構件裝焊完必須經甲方代表檢驗認可後才能進行噴砂,達到S2.5級後進行塗裝。

第八條 工程費用及工程款支付

一、結算方式:

三、本工程造價不含土建工程、磚混牆、柱底混凝土、報建費、報驗費、總包服務費、稅金等價款。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當日支付2.3萬元作爲預付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到總價的97%。

3、質保金爲總工程款的3%,質保期爲一年,質保期滿驗收後一週內全部付清。

第九條 驗收

1、工程施工中,乙方按工程進度分階段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組織驗收。

2、工程交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及說明書、《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和國家規定的其它質量檢驗的標準作爲依據。乙方負責提供整套檢測驗收等竣工資料。

3、甲方負責政府驗收申請,但乙方需無償配合相關的整改。

4、工程完工前三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工作應在工程完工後七天內進行,並應按期驗收完畢,工程質量及工程內容符合要求的,雙方在完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內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進行翻修或補建後,再進行驗收,直到達到符合標準要求爲止。甲方在乙方提出工程驗收申請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無故不組織驗收視爲工程驗收合格。

3

乙方同意本工程完工並驗收合格後即可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在本工程驗收之前使用本工程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包括但不限於質量、安全、驗收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均屬單方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1、任何一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將由提出方按合同總價10%予以賠償對方。

2、甲方不按合同條件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完成工程,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各階段若有逾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表人簽字並加蓋法人代表印章之日生效;

2、辦完工程驗收交接結算並交付全部工程款後,合同條款即告終止;

第十二條 附則

1、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更改,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訂立之前所有公函、協約,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有牴觸之處,則以本合同爲準,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 期: 日 期: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作概況:

1、工程內容:

2、工程地址:

二、承包範圍及方式:

1、乙方對該項目的承包範圍:

屋面鋼結構圍護系統的檁條材料及安裝;夾心板的材料及安裝;屋面的包邊;屋面鋼結構圍護系統的配件。(不含土建部分,承包範圍以報價清單爲準)

2、承包方式:

A、由乙方一次性包工、包材料、包製作安裝。

B、由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乙方根據甲方所提供的簽名確認的圖紙施工。

C、乙方只提供相關材料合格證,不負責提供其它相關與工程相關的資料。

三、工程的材料規格及相關要求:

1、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要求應符合施工圖紙的標準,本工程的質量等級爲合格。

2、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規格以工程施工圖以報價清單爲準。

四、工期:

1、乙方收到甲方材料預備金開始算起, 天內乙方開始進場施工。

2、若遇到特殊情況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順延,如下雨、颳大風、停電、政府行政行爲、甲方延付工程款等等。

五、工程的價格及結算方式。

1、價格:本工程實際建築面積爲: ㎡,每平方米單價 元,內容見報價清單),總金額爲 元整(人民幣)。此價格爲工程直接費,不含稅收、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若需要發票稅收費由甲方負責。

2、結算方式:以實際的屋面建築面積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生效時,甲方應付乙方工程總款 元,作爲工程材料預備金;

2、屋面檁條安裝完,進夾心彩板前,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 元,給乙方作爲材料款;

3、在工程完工後,甲方在5天內及時組織驗收(如甲方沒有及時組織人員驗收,便擅自使用,則自動視本工程驗收合格),確認無誤時,甲方在3天內付工程總款的 元給乙方;餘留總工程款 元作爲工程的保脩金,從驗收合格後開始算起365天內爲保修期,過後7天內付清保脩金。

5、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保修期及保修責任

1、乙方對本工程的保質期爲 年。

2、本工程在保修期內,若因乙方施工不符合圖紙要求所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組織返修,並承擔相關費用;若因甲方使用過程中使用不當,及受10級以上臺風所影響造成的損壞,乙方可代爲修復,但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甲乙雙方責任約定:

1、甲方應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提供足夠的施工場所給乙方,並協調好現場與其它施工單位的關係,負責土建工程、水電工程、相關內業資料等等;

2、甲方及時拔付工程款,如款項沒有及時拔付,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有變更工程的項目內容,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處理;

4、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所確認的圖紙要求及時間要求進行施工;

5、甲方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臨時設施及水電,並提供30平方米的住宿;

6、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內容範圍內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可另行補充合同;

2、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工程款全部付清後失效;

3、雙方若發生合同爭議,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在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機構解決;

4、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5、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銷售合同 篇19

甲方簽字: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簽字: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 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 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 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工程名稱: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工程地址:

3. 承包方式和單價: 承包方式和單價:

4. 使用材料如下: 使用材料如下:

5.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籤立合同後, 預付款爲總工程造價的 20%, 籤立合同後, %, 40%,剩餘餘款, %,剩餘餘款 材料到場爲總工程造價的 40%,剩餘餘款,工程完工 後一次性付清。 後一次性付清。

6. 合同生效與終止:合同由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乙方 合同生效與終止:合同由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完工付清餘款後自動失效。 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完工付清餘款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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