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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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

甲方:

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精選12篇)

乙方:

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 市建設系統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要求,爲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

1、甲方應給職工創造良好的安全設施,施工用電、腳手架、機械設備、臨邊、洞口等都必須要有安全防護措施,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2、工地負責人和各管理人員必須對本工地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同時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根據工程進度,不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員工做到心中有數,預防爲主。

3、乙方應服從工地領導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情況下,甲方如強令乙方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操作,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在操作前必須對自身的安全保護設施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級彙報,不得冒險作業。

5、乙方應遵守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軟底鞋進行施工操作。嚴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作嚴禁打鬧和開玩笑,違者按項目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乙方有違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違反規章制度等,經指出後仍不改的,甲方有權對其處罰,直至辭退,違者按項目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7、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100~300元。

8、特殊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操作人員不得玩弄機械設備,違者按項目部相關規定處罰。

以上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後協議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2

責任縣區(部門):

爲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羣衆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範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範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衆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築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信息不少於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爲基層服務、爲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爲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爲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爲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隊負責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加強_____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_____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業部門的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監督乙方人員進行班組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各種培訓,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監督,乙方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停工整頓。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週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管理人員分工情況。

6、嚴格審查乙方聘用人員的相關上崗證件。

7、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利的給予罰款處理。甲方有權對嚴重違章行爲和存在較大隱患的施工過程停工整頓,不執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場。

8、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搭設的腳手架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

2、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並徵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施工階段,將對斷路、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和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報批,並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工傷工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當盡力調解處理並就發生的事情及時上報甲方,因乙方處理不力或者無故拒賠致使甲方受牽連而賠賠的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乙方施工承包責任人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6、乙方總承包人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7、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8、乙方負責人絕不能縱容、包庇專項工程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不允許充當隊(班組)的避風港,從而拒絕甲方的管理要求,養癰爲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

10、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警示標誌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並做到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1、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機械(電動吊籃、小型電動工具等)必須要有租賃單位資質證書、設備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

證及檢查維修制度。對機械設備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3、必須執行班前講話制度並做好記錄,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對象、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4、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計劃,並按照雙方合同規定無條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6、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並落實好各項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覈的人員上崗。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和責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

17、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8、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後上班。

20、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21、乙方對於其施工隊所聘任的勞務人員,應當按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人身損害意外險等,因乙方疏忽沒有辦理由乙方承擔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不能成爲某個方面的藉口、推辭,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有其它條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有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時,以新的爲準。

四、特別說明: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責任重大。上至國務院、市、區,下至本公司都極爲重視,相關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的相對出臺已將安全生產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須嚴格貫徹實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以人爲本。

五、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方強制要求,爲防範和化解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風險、保障施工人員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穩定,儘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意外損失,乙方應爲現場管理及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手續由甲方代爲辦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員的相關證件,相關費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後結算時在合同總價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關證件而未能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上級主管單位或建設方對甲方的處罰。

2.補充條款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後本協議自行解除。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爲加強船舶租用期間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和其它潛在安全隱患,使其更好的爲海上作業服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特簽訂租用船舶安全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海事部門的各項安全規定,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放生。

3.雙方均應對船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監和航管部門的航行規定,按操作規程操作,保證安全、杜絕事故。

4.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對水上施工的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人員落實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

二、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船舶除持有真實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及船舶登記證書外,還應符合海事主管機關的其他要求。

2.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適任船員。

3.乙方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設備,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臨水作業或在甲板上行走時,必須穿戴好救生衣。

4.乙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被租用船舶設備、人員的安全負責,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乙方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一經作業,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作業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由乙方自負。

6.乙方對船舶載重必須每次檢查,不能超載、每次載重必須按有關安全規定執行。

7.租用期間,船舶及船員的自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負責。在作業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上報、調查、處理、賠償、結案,並上報乙方上級主管部門,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甲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環境保護措施並有效地執行。

9.參加甲方召集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活動。提出改進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的建議。

10.嚴格按照海事管理部門審覈同意的航路航行,嚴格在海事部門指定的位置穿越航道,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穿越航道管理規定。

11.所有船舶嚴禁在禁錨區錨泊,嚴禁在禁航區航行。

12.嚴格遵守海事部門及甲方制定的船舶避讓管理規定,進行主動避讓。

13.制定並落實防風、防颱、防霧等各項安全措施,嚴格按照海事部門的要求,採取相關措施,以策安全。

14.認真收聽每天氣象預報,做好船舶避風工作。當風力達到抗風等級以上,要安排船舶撤離施工現場,到指定的避風水域避風,並落實人員值班,落實防禦措施。

15.在冬季施工作業中,要落實好船舶防凍、防滑、防火和用電的安全措施,保障人員和作業的安全。

1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水上施工安全管理方案、管理制度、規定措施,嚴格服從甲方安全管理。

17.乙方海上作業必須保證船舶航行安全,如甲方有違反安全之處,乙方有權拒絕航行作業。

18.保險

(1)乙方租用的船舶必須參加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並提供保險單複印件。

(2)乙方租用的船舶所屬船員必須有人身保險並提供保險單複印件。

三、甲方安全責任

1.每天工作前把當天工作的任務內容、範圍及要求告知船上代班人。

2.工作前把甲方項目負責人等主要人員聯繫方式知訴船上代班人。

3.工作前召集船上人員開安全會議。

4.有權利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爲,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及備案。

8.對乙方安全行爲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本責任書經簽字後立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場後失效

本安全協議一式貳分,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經簽訂船舶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5

一、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所屬工區:

二、安全生獎罰制度協議內容:

1、 目的

爲表彰在施工過程中服從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指揮,保證安全文明施工的員工,同時對違章操作員工的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文明施工意識,特制定本協議。

2、 適用範圍

經本項目許可在本項目從事一線生產工作的務工人員;

3、 編制依據

公司《安全獎懲制度》,並結合本項目部具體情況制定。

4、 獎懲程序

4.1甲方根據當月施工情況獎勵乙方相應金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月個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當月施工日期×3元;不足50元,按50元計(月施工日期參照各工區考勤表及工程部施工日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季發放。

4.2 乙方若在本項目施工過程中出現表4.2.3中任一違章現象則視爲違章責任者,需承擔相應的罰款。

4.2.1違章責任者處罰方式:第一次發現給予表4.2.3中相應罰款,第二次同類違章現象給予雙倍罰款,累計三次清退處理。

4.2.2違章處罰時,可根據情節與項目管理情況可多種方式並用。

4.2.3違章處罰表

序號違章現象責任人(乙方)罰金

(單位:元)

1進入現場未戴安全帽或未正確佩帶違章者本人50

2高處作業未系掛安全帶違章者本人100

3安全帶掛設不牢固違章者本人50

4酒後上現場或酒後作業違章者本人100-200

5作業時未按規定穿戴防護服裝或工作服違章者本人50

6無證或酒後駕駛廠內車輛違章者本人200

7使用損壞的電器設備、機工具違章者本人100

8私自變更安全設施或安全防護違章者本人200

9禁火(煙)區內吸菸違章者本人50

10故意損壞或破壞安全設施、安全標誌違章者本人300

11不規範用電現象或宿舍內私拉電線違章者本人50-200

12擅自挪用他人機工具、設備、材料違章者本人100

13作業現場打架違章者本人200

14無故不參加安全培訓或會議違章者本人50

15不愛惜勞保用品、故意損壞勞保用品違章者本人50

16未按操作規程或技術交底作業違章者本人50

17不服從項目管理人員管理違章者本人100-500

18其他違反公司安全獎罰條例違章者本人200-1000

4.2.4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違章行爲,可依據4.2.3表中相應條文加倍處罰,對於觸犯法律者移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4.2.5甲方向乙方開具罰單後,視罰款金額由安全保衛科將罰單交於財務部扣除當月安全生產保證基金,若罰款金額超出安全生產保證金額,乙方需自覺承擔罰款,並在三天內及時上交罰款,對罰款有疑義時,應在三天內向部門相關人員徵詢。

4.2.6安全保衛部建立安全處罰登記臺帳,處罰金納入項目安全獎懲專項資金,專款專用。

5.本制度由甲方安全保衛部負責予以解釋,自 年 月起實施。

三、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經辦人: 所屬工區:

時 間: 時 間:

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外牆幹掛理石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 號令)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本協議爲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及本市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執行國家、行業、企業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二條、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 必須先落實好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第四條、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爲,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第五條、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清查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 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六條、甲方有權監督乙方違章施工及防護用品佩戴不全進行罰款。

第六條、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工程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做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乙方必須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覈和取證工作,必須做到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3、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地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更不得使用童工、老年工,違規使用一切後果自負。

4、乙方應對進場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工程特點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指導並組織班組積極開展安全講宣、安全檢查和安全學習活動;

5、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6、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應及時提出,也可拒絕施工:

7、乙方必須爲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8、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

9、確保所購買的材料符合要求,尤其是採購、發放和使用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鑑定證。

10、乙方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衛藝、設備。

11、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菸。

12、禁止拆除腳手架拉結杆及安全設施。

13、乙方使用電焊機必須使用直流焊機。

14、在使用臨時用電必須有專業電工操作使用。

15、乙方負責在工作區範圍內將易燃品清除後使用電焊作業,電焊施工必須有專業看守。

16、禁止在外腳手架集中堆放材料及理石。

17、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並符合消防規範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

18、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並派專人管理。

19、乙方應負責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

20、乙方應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內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1、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22、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從事生產工作。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或來歷不明的人員。

23、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的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應符合衛生要求。

24、乙方在施工中產生的火災及人員傷亡、墜物傷人、觸電、物打打擊等一系列傷亡由乙方承包人負責。

24、乙方負責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或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此協議作爲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發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7

爲加強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管理、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制定協議如下:

1、 腳手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禁止使用鏽蝕、破裂、扭曲等不合格的材料。

2、 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施工負責人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後方可使用

3、 對從事15米(含15米)的高處作業、施工必須有承包單位領導在場指揮、監護。並按有關規定採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4、 高處作業腳手架下方不允許站人,同時加設安全網。

5、 施工方必須爲高處作業人員配備質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勞動防護用品,並指導、督促其正確使用。

6、 高處作業現場應懸掛醒目的防落物安全警告標誌。

7、 遇陣風6級、雨、雪條件下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8

爲了加強露天採礦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保護採礦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和採礦單位的財產免受損失,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山西集團勉縣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作爲甲方,採礦承包單位作爲乙方。甲乙雙方必須按協議各項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觀念和勞動保護意識。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經濟投入,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消除作業危險,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危害,對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負責。

三、乙方必須做好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和作業措施落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常組織學習,增強從業人員遵章守法守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安全防護能力。

(三)、嚴格執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乙方在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新工人上崗必須由老工人進行帶培,熟練崗位技術操作後方可安排獨立操作。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四)、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例會記錄、安全隱患整改記錄、安全生產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必須健全,並認真及時填寫。建立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和特種設備檔案及危險源檔案。

(五)、乙方的廠內機動車輛、運礦車輛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未有駕駛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單位的特種專業人員,如電工、焊工、壓風工、起重工、捲揚工、鍋爐工、挖掘機工、裝載機工、爆破工等必須持操作證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無操作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爲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八)、乙方必須按勞動法規定,禁止從業人員疲勞作業,維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不準招用未成年工從事礦山工作和危險作業。

(十)、從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離職後,乙方應到職業衛生部門對其進行健康體檢。

(十一)、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爲從業人員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監督正確配備和使用。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必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盜、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並保證良好。守護員和保管員要設專人,並嚴格執行儲存、領用、發放制度。庫區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警示標誌。

(十三)、乙方不準使用國家法律規定禁用的特種設備和淘汰報廢的特種設備,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上級安全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檢測使用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十四)、乙方要與從業人員簽定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十五)、新建、擴建、改建的項目,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設計建設施工,落實“三同時”法律規定。

(十六)、乙方必須加強內部環境衛生和文明生產管理,保護環境和防治環境污染。對廢氣、廢水、廢物、粉塵等應採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十七)、乙方必須加強內部防火安全管理,落實防火安全管理責任制,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八)、乙方必須結合內部實際,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九)、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從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脅的,有權停止作業並撤離作業現場,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二十)、乙方必須按照公司生產技術部門的要求進行施工,未按技術要求和相關設計要求施工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二十一)、露天採區應建避炮室,避炮室必須堅固,安全可靠。

(二十二)、露天採區必須加強採礦邊幫管理,採礦要形成階梯狀安全平臺,邊坡角要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機械採挖邊坡高度不大於機械挖掘高度的1.5倍,人工鑿巖採礦邊坡高度不大於6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要加強作業過程中的邊幫安全檢查,邊幫上的浮石、傘檐要及時除淨,未除淨不準作業。當邊幫發生裂痕或有塌落徵兆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到安全地帶。

(二十三)、雷雨天禁止露天採礦作業和爆破作業。

(二十四)、處理邊幫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和監護,操作人員必須繫好牢固的安全繩,邊幫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和車輛通行。對能進入危險區域的路段設明顯警示標誌。

(二十五)、加強爆破作業的安全管理,爆破作業必須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由專職爆破員爆破,並嚴格執行《公司爆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有聲響警戒信號的必須使用聲響信號。對於能進入爆破現場危險區的路段必須安排專人警戒和設明顯警示標誌。露天爆破警戒安全距離爲300米。

(二十六)、採礦邊坡頂部或採空區及廢棄的採場以及易發生墜落等危險區域必須設立警示標誌或採取防護措施。

(二十七)、採區高壓線路與地面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有危險的部位必須設防止觸電的警示標誌,所有通電設備的電纜、電線要達到絕緣良好,各配電部位都要有防止觸電的安全防護裝置。電纜禁止在水中浸泡。

(二十八)、露天採區必須有防洪和排水措施,禁止採區內積水。

(二十九)、乙方採礦與地下采礦或與相鄰採礦之間互相採礦作業發生危險影響時,互相必須簽定安全協議,明確相互安全責任,落實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必須落實好下列安全作業措施:

1、起重作業須有專職起重指揮人員負責指揮,不準多人指揮。起重物下和危險範圍內不準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須檢查合格,挖掘設備作業半徑內不準有人停留。

2、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採取防止人員墜落安全保護措施,使用梯子作業必須有人把扶和監護,高空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禁止夜間或雨雪天、大風天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3、設備安裝和檢修必須遵守公司《設備安裝和檢修作業規程》的規定。

4、在設備倉內、礦倉內、漏斗內、地溝、槽內、水池內、硐內和井內等危險部位作業時,外面必須有專人監護。

5、電器設備和設施安裝、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非電工不準操作。一切配電線路和裝置不準漏電或裸露,必須有可靠絕緣保護裝置,並達到技術規範要求。

6、在金屬容器及井下和潮溼部位作業時,工作行燈照明電壓必須在36伏以下。

7、使用運轉、轉動的設備必須指定專人操作,裸露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止絞傷的防護罩或安全防護裝置。

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接近火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等危險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內存放。

9、使用氣瓶壓力容器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0、排毛場、落地礦堆卸料邊緣必須採取阻車措施,倒車時應有人指揮。

11、在易發生觸電、墜落、摔傷或禁止人員進入的危險區域及部位必須設置危險警示標誌。

四、責任與處罰

(一)、乙方作業人員要在指定的作業地點作業,不準到公司各生產崗位和作業現場及其它施工作業現場亂走亂竄,因此發生本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或對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事故、設備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甲方人員在配合乙方作業時,甲方或乙方人員發生的傷害人身事故、設備損壞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民事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業現場作業將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運礦、裝礦、卸礦、爆破、起重、採礦、剝巖或其它作業中,發生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財產損失事故或其它災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變更協議時,必須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申請仍執行此協議。

六、甲方可爲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指導,有關文書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工作檢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要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批評指導。

八、甲方可依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爲可給予當場制止和處罰,罰款爲10萬元以下。對存有重大隱患的,有權停止其作業並限期整改。

九、乙方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並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乙方要主動配合事故調查,不得隱瞞不報。

十、乙方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給予乙方處2萬元以上罰款。因上崗人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發生事故的可加倍處罰。

十一、安全罰款,乙方應現金交納,不及時交納罰款的,甲方則通過公司財務部強制從施工費或採礦費中扣除。

十二、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9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稱:機場油庫油罐防腐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工程內容: 油庫油罐防腐 ;分包範圍: 基地庫新建——平米立式油罐——臺,——平米立式油罐——臺,——平米臥式油罐——臺,外場——平米臥式油罐——臺 ;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責任,實現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管理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天津市農村建築隊安全施工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爲《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條的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行業及業主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標準,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環境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形成一體化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環境教育;嚴肅安全、環境紀律;規範安全行爲;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對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規章制度。覈查乙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實施監督管理。

二、編制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施工管理規程,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實施方案,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措施並監督實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複印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環境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覈、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村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七、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爲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規的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終止工程款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估書,無安全評估書者不能結算。

九、對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職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十二、其它:項目經理部負責向乙方進行《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交底,有權監督乙方認真執行。

第三條 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制度,參加工地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生產領導小組機構,出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二、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三、根據甲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目標,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方案和措施。

四、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迅即報告甲方,並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教育。

五、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日常檢查工作。

六、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七、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八、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九、監督甲方履行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職責,對甲方違反責任造成的損失有權索賠。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十、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其它:認真執行甲方項目經理部制定的《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及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此協議作爲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訂立時間:

協議訂立地點:

協議有效期限與分包合同有效期限一致。

總包方(甲方):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0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施工總承包方:

項目負責人:

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每個職工的人身安全,關係到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爲了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強化安全管理工作,增加經濟效益。特簽訂本協議書。責任人必須嚴格遵守。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市、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2、各項目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全面落實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和環境管理體系標準。

3、各項目部要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以及安全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4、從事工程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氣焊、鍋爐、壓力容器等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5、責任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作業的危害。

6、施工現場使用的各類工程機械要嚴格執行《天津市青龍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其它工程機械要做好備案、檢測、維修和保養工作,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廢。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設備。

7、各責任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新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考覈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未經教育培訓或教育培訓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8、各個工程要按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要求,配備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專兼職安全員,對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全面管理,做好巡視督察工作,發現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上報,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應立即制止。

9、施工現場要嚴格執行《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標準》的有關規定。

10、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項目負責人要按國家有關規定與招收的農民工簽定勞動合同並辦理工資卡和工傷保險,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2、施工現場要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學習防火知識,進行消防演練。健全消防保衛制度和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

13、施工現場要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對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點嚴禁吸菸。明火作業必須有防火措施。嚴禁用電熱毯及電爐子取暖,一律取消明火取暖。

14、項目負責人應採取有效措施,必須嚴格執行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安全防火責任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一律由項目責任人負責。

15、公司安全部門,對於檢查出的問題視情節給予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的處置。情節嚴重的要處以經濟罰款。項目部對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立即組織落實,並按要求嚴格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報整改回復單。

16、對於施工中出現的傷亡事故,承包人要及時上報。事故的處理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由項目負責人負擔。

17、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上報甲方或上級主管部門一份,在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方可生效。

簽訂單位:

公司法人: 項目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1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隊負責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加強亳州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業部門的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監督乙方人員進行班組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各種培訓,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監督,乙方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停工整頓。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週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管理人員分工情況。

6、嚴格審查乙方聘用人員的相關上崗證件。

7、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利的給予罰款處理。甲方有權對嚴重違章行爲和存在較大隱患的施工過程停工整頓,不執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場。

8、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搭設的腳手架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

2、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並徵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施工階段,將對斷路、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和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報批,並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

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工傷工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當盡力調解處理並就發生的事情及時上報甲方,因乙方處理不力或者無故拒賠致使甲方受牽連而賠賠的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乙方施工承包責任人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6、乙方總承包人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7、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8、乙方負責人絕不能縱容、包庇專項工程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從而拒絕甲方的管理要求,養癰爲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

10、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警示標誌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並做到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1、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機械(電動吊籃、小型電動工具等)必須要有租賃單位資質證書、設備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

證及檢查維修制度。對機械設備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3、必須執行班前講話制度並做好記錄,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對象、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4、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計劃,並按照雙方合同規定無條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6、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並落實好各項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覈的人員上崗。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和責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

17、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8、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後上班。

20、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21、乙方對於其施工隊所聘任的勞務人員,應當按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人身損害意外險等,因乙方疏忽沒有辦理由乙方承擔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不能成爲某個方面的藉口、推辭,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有其它條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有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時,以新的爲準。

四、特別說明: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責任重大。上至國務院、市、區,下至本公司都極爲重視,相關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的相對出臺已將安全生產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須嚴格貫徹實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以人爲本。

五、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方強制要求,爲防範和化解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風險、保障施工人員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穩定,儘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意外損失,乙方應爲現場管理及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手續由甲方代爲辦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員的相關證件,相關費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後結算時在合同總價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關證件而未能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上級主管單位或建設方對甲方的處罰。

補充條款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後本協議自行解除。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爲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電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它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甲方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於土建、消防系統建設、安裝、改選、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甲方有權(而非義務或責任,下同)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代表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程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四條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電信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標準、規範、規程。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誌,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並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 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採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 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員進行登高作業,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 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必須安裝警示紅燈。

(二)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 設備開箱後,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 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 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 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後,應立即重新封堵。

6. 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後,方可接通電源。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行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項目經理爲主要責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設備、設施損壞、通信阻斷、人員傷亡等,一切責任、後果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特別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七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並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八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報告外,施工企業還應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傷亡事故不得隱瞞、故意遲延報告或者謊報。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建設單位及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給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建設單位及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批准後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七)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施工現場溶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二)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築垃圾;

(三)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吸菸或使用明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准辦理《動火證》;

(五)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建設單位或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運輸車輛均由承包單位自備或租賃。承包方要確保駕駛員能夠對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運輸設備、材料的車輛應考慮好運輸線路,作到在運輸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現任何差錯。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賃的車輛必須有合法、齊全的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範使用使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並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屢次違反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通信工程建設資格。情節嚴重的,報告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爲雙方施工合作框架協議的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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