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合同4篇
以下是一份民工勞動合同,是由應屆畢業生合同範本頻道提示的: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湖南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___天。
二、工作崗位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崗位工作,擔任_________工種或職務,具體工作內容爲: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金額分別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全額計件工資: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爲_________。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條中明確。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爲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_天,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
3.綜合計算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經考覈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國家、省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五)、(六)項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甲方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30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_________;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30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的日平均工作爲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籤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與賠償
(一)有關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政策與標準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賠償費用: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賠償費用;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賠償費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第一點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河南省農民工勞動合同樣本民工合同(2) | 返回目錄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爲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爲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爲 元。
乙方月工資爲 元。
工資發放日爲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爲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鑑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鑑證日期:年月日
杭州市建築業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示範文本)民工合同(3) | 返回目錄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用人單位(甲方)全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本地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本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項確定:
(1)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至止(必須目前具體的起訖時間)。
(3)試用期約定按項確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無試用期;
②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按要求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三、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工作崗位,按以下項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爲:
(1)按月工資標準計發勞動報酬,每月工資爲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2)按工日工資標準(1工日 = 8工時)和乙方實際工作時間計發勞動報酬,每工日工資爲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
(3)根據乙方完成工作量計發勞動報酬,具體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無論採用何種標準,每月實際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不得低於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應按規定製作考勤表,指定專人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在考勤表上予以記載,並交由乙方保管,作爲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
3.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的標準計算誤工費,列入當月工資支付給乙方。
4.乙方工資按月支付,按以下_______項支付和結算:
①每月_______日前結算付清上月工資;
②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餘款按如下約定結算支付:______________
5.工資支付方式按以下項確定:
①銀行代發:甲方爲乙方在銀行開設工資結算賬戶,每月通過銀行代發;
②現金髮放:甲方直接以現金支付,乙方本人憑身份證原件領取並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按以下項確定:
①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休息2天。
②甲方根據建築行業生產特點,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甲方按照國家和省規定,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以及甲乙雙方約定執行,具體爲: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
1.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按規定定期安排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3.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XX)。
4.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紀律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①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②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③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④乙方有偷竊、打架鬥毆、賭博等行爲,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⑤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⑥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的;
②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③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④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確保勞動條件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①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
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發放工資,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除須全額補發工資外,還應當按每天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自本合同第三條第4款約定的發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市規定有牴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市規定執行。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籤)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規範農民工勞動合同範本民工合同(4) | 返回目錄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 民族:________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 _ 聯繫電話_______ _
家庭住址 :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籤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爲籤。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工時制度分爲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籤筆填寫,跡清楚,文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爲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爲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 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具體標準工資爲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
2.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爲。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 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爲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籤):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電話): 聯繫方式(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